第一篇:中国核电现状“裸奔”20余年 还未穿上法律外衣
中国核电现状:“裸奔”20余年 还未穿上法律外衣(图)南都周刊
在建中的台山核电站1号机组
据美国核能研究所(NEI)最新统计,截至2011年1月,全球29个国家共有442台运行核电机组,还有65座核电站在建。其中,中国在建的反应堆达28座,约占全球在建核反应堆总数的40%。然而,《南都周刊》日前刊文称,中国核电在“裸奔”了20余年后,还未穿上法律的外衣。
文章称,现在世界上有30余个核电国家,但没有原子能立法的国家却很少。刚刚结束的中国两会再有代表呼吁尽快出台《原子能法》,如原子能法不能如期颁布,中国核能发展将会面临一系列瓶颈。诸如多头管理导致效率低下且权责不清,核废料处置无法可依,核燃料、核设备进出口无章可循等。
根据中国“十二五”规划,2011年将开工建设首个内陆核电,并力争2015年投产首台内陆机组。到2015年中国核电装机容量将达到4,294万千瓦,2020年达到9,000万千瓦。日前,日本福岛的核泄漏危机,让中国政府对核电站作出重新审视。
新三代还是二代改良
文章称,日本东京电力公司在2月7日的报告称,福岛核电站1号机组设计寿命是40年,今年3月到期,但东京电力公司没有选择关闭该核电站,而是为其制定了20年的延期方案。这个决定,被认为是导致核事故的因素之一。地震发生后,应急柴油机组在丧失外电源的时候,没有启动。
对此,中国相关官员表示,中国目前在运行的13台核电机组,都是上世纪80年代从国外引进的第二代改进型压水堆,核电技术安全性在近几十年中得到了持续改进。正在沿海建设并将向内陆推广的第三代AP1000核电技术,则不存在这个问题。
文章指出,第三代AP1000技术,是美国西屋公司的设计,2006年在中国第三代核电招标中成为赢家。中国也成为该技术“第一个吃螃蟹”的国家。当时,据《第一财经日报》及其他媒体广泛报道,西屋胜出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报价较低,同时AP1000采用“减法”方案,简化了系统设计。该反应堆技术将在浙江三门核电站和山东海阳核电站中首次使用,并作为未来国内核电产业的主流技术。
根据《核电信息周刊》透露,2009年,西屋在美国进行的AP1000机组的主泵空载试验以失败告终,直到2010年5月主泵第三次中间试验取得初步成功。核电专家张禄庆指出,AP1000“还谈不上是成熟的商用技术”。在西屋AP1000主泵空载试验失败当年,中核总经理康日新因涉嫌干涉核电招标被免除职务,中核内部人士称其涉及2006年浙江三门、广东阳江核电招标泄密案,前者正是采用AP1000技术。
文章称,与此同时,中国核电市场也是巨头博弈之地。虽然AP1000是中国规定引进的三代核电技术,但尚未经实践检验,其主要载体、研发平台——国核(国家核电技术公司)并没有核电运营牌照。因此,当中国并未强制运营商统一核电技术时,第二大运营商中广核(中国广东核电集团)的“二代改”CPR1000改进型压水堆技术已在国内落地生根。
就安全性来说,二代改进型比原来的二代有明显的进步,拥有反应堆压力容器低泄漏设计、堆坑注水技术防止炉芯熔穿等特点,这也是两大核电企业不愿意轻易放弃二代加的主要原因。
从沿海到内陆
虽然中国现有核电站均位于沿海地带,但中国内陆建设核电的热情大有后来居上之意。
包括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河南、重庆、四川、甘肃、吉林在内的多个内陆省市,都已向国务院提出了建设核电站的计划。在中国共计40多个通过初审的核电项目中,内陆厂址占比约为75%。
目前中国内陆核电的选址原则仍是建在水源处,湖南、湖北、江西三处即将开工的核电站站址都临湖。相对于水资源充足的海洋,湖泊面积要小很多。从技术上来看,无论湖南、湖北等地的核电站,都采用更为节水的AP1000技术。
从某种意义上讲,对于中国各省市日趋高涨的核热情,福岛核事故可谓是当头棒喝,特别是对内陆核电站而言。沿海地区在突发情况尚可用海水应急冷却,那么内陆核电站怎么办?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教授也指出,内陆的江河湖泊,往往同时也是很多居民的饮用水源,并广泛用于农业灌溉等用途,因此对于排放物安全性更加敏感。
大力发展和闭口不谈污染
近几年来,中国许多省份在冬夏两季均会出现不同程度的电荒,而在节能减排“苛刻”的目标下,核电站是一个完美的选择。核电站发电成本远低于火电。湖北大畈核电站(尚未建成)所在地的通山县县委副书记王艳斌曾透露一个数据,“核电站完成后,通山当地每年的税收可增加10亿元以上”。
不过这个奇怪的产业就像一堵墙,墙内的人兴奋不已,墙外的人谈核色变。因建核电站而举家搬迁的事从20年前的秦山核电站到现在,依旧在中国不断上演。
1986年4月26日,位于乌克兰的切尔诺贝利核电站发生严重的放射性泄漏事故,上马伊始的大亚湾核电站立即感受到52公里外香港居民的“冲击波”。借切尔诺贝利事件,香港一些团体发起签名运动,要求抵制大亚湾核电站建设。香港《明报》甚至在社论中危言耸听,说大亚湾核电站将使香港成为一座死港。为消除切尔诺贝利事件的影响,广东核电合营公司当年9月下旬在香港展开声势浩大的核电宣传和解释工作,这才开始渐渐打消港人的顾虑。
不过就在去年5月,有香港媒体又曝出深圳大亚湾核电站发生泄漏事件,曾经一度引发恐慌。但是时隔不到半年,大亚湾核电厂1号反应堆在2010年10月23日又发生一起核泄漏事件,引起轩然大波。
按照国际惯例,核电事故分七级,从第五级到第七级才叫事故,第一级到第四级被称为事件,而其中,零级和一级是被允许的。而迄今为止,中国核电机组尚未出现超过二级的安全事故。从环保部网站的国家核安全局文件中,记者了解到,最近三年以来,仅有几起针对半耗材——核电阀门供应商的批评,主要系生产过程的不规范等原因。
对中国核电站的不信任,在很多当地居民的口口相传中,更加耸人听闻。有学者表示,事实上,核电站的辐射比公众日常受到的天然辐射还低。对于核废料的问题,中国采取不宣传、不声张的方式,各地政府非常害怕把这个事说清楚,怕影响当地招商引资的小气候,因此,没有任何一个政府会对核问题进行探讨。中国民众核的恐怖来自于政府的回避。
文章最后指出,目前专业人才短缺、核废料处理和立法空白是中国核电面临的不可回避的问题。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副院长兼总工程师陈炳德呼吁尽快出台《原子能法》。在“裸奔”了20余年后,中国核电还未穿上法律的外衣。
第二篇:中国核电概况与现状
中国核电现状触目惊心:已经“裸奔”了20余年!核心提示:二代改进技术和第三代技术掩护下,中国核电机组尚未出现超过二级的安全事故。表面的风平浪静下是法律的真空地带。
自上世纪50年代第一座核电厂——俄罗斯的奥布灵斯克核电站运行以来,据美国核能研究所(NEI)最新统计,截至2011年1月,全球29个国家共有442台运行核电机组,还有65座核电站在建。其中,中国在建的反应堆达28座,约占全球在建核反应堆总数的40%。
大亚湾核电站
日本福岛的核泄漏危机,让中国政府对核电站作出重新审视。“我们会吸取日本方面的一些教训,”国家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称,“但是我国发展核电的决心和发展核电的安排不会改变。”
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2011年将开工建设首个内陆核电,并力争2015年投产首台内陆机组。到2015年我国核电装机容量将达到4294万千瓦,2020年达到9000万千瓦。
“新三代”还是“二代改”
早在2月7日,东京电力公司曾完成了对于福岛第一核电站的分析报告。报告称,机组已经服役40年,出现了一系列老化现象。“福岛核电站1号机组设计寿命是40年,今年3月到期。”
不过,东京电力公司并没有选择关闭该核电站,而是为其制定了20年的延期方案。这个决定,被认为是导致核事故的因素之一。地震发生后,应急柴油机组在丧失外电源的时候,没有启动。
“国内没有福岛这种沸水堆型的核电站。”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副总工程师陈晓秋向南都周刊记者解释说。我国目前在运行的13台核电机组,都是上世纪80年代从国外引进的第二代改进型压水堆,核电技术安全性在近几十年中得到了持续改进。以中国大陆第一座核电站——1985年3月20日开工的秦山核电站为例,其3个机组分别为压水堆和冷水堆。
“福岛核电站采用的是二代核电技术,其最大问题就在于遇紧急情况停堆后,须启用备用电源带动冷却水循环散热。”中电投(中国电力投资集团)总经理陆启洲也强调说,“目前中国正在沿海建设并将向内陆推广的第三代AP1000核电技术,则不存在这个问题。”
第三代AP1000技术,是美国西屋公司的设计。相比第二代,技术最核心的进步就是采用了“非能动”安全系统,一旦遭遇紧急情况,不需要交流电源和应急发电机,仅利用地球引力、物质重力等自然现象就可驱动核电厂的安全系统。
福建福清核电站2号机组
2006年,美国西屋公司在中国第三代核电招标中成为赢家。中国也成为该技术“第一个吃螃蟹”的国家。当时,据《第一财经日报》及其他媒体广泛报道,西屋胜出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报价较低,同时AP1000采用“减法”方案,简化了系统设计。
该反应堆技术将在浙江三门核电站和山东海阳核电站中首次使用,并作为未来国内核电产业的主流技术。
“福岛核电站事故表明,在紧急情况下,应急柴油机启动这种主动安全模式是靠不住的。”国务院研究室副司长范必在微博中指出。
今年年初,范必曾撰文支持第三代AP1000技术,“二代机型缺乏预防类似前苏联切尔诺贝利和美国三里岛核电站严重事故的安全措施。目前,国际上特别是发达国家新建核电厂大都采用第三代技术。” 不过,虽然理论上讲,第三代技术的安全水平高于二代,但是像AP1000这样的革新型机型,目前首堆工程的钢安全壳还未封顶,安全性及经济性都没有得到工程实践验证。
根据《核电信息周刊》透露,2009年,西屋在美国进行的AP1000机组的主泵空载试验以失败告终,具体表现为叶轮或轴承裂缝或断裂,后来进行了改进,但仍然出现密封失效等问题,随后西屋发言人称要改变反应堆冷却剂泵设计。直到去年5月主泵第三次中间试验取得初步成功。核电专家张禄庆指出,AP1000“还谈不上是成熟的商用技术”。
在西屋AP1000主泵空载试验失败当年,中核总经理康日新因涉嫌干涉核电招标被免除职务,中核内部人士称其涉及2006年浙江三门、广东阳江核电招标泄密案,前者正是采用AP1000技术。
与此同时,中国核电市场也是巨头博弈之地。虽然AP1000是中国规定引进的三代核电技术,但尚未经实践检验,其主要载体、研发平台——国核(国家核电技术公司)并没有核电运营牌照。因此,当中国并未强制运营商统一核电技术时,第二大运营商中广核(中国广东核电集团)的“二代改”CPR1000改进型压水堆技术已在国内落地生根。
中国核电站分布图
CPR1000技术源于从法国阿海珐引进的二代技术M310,即大亚湾的反应堆技术。M310因经济性和安全性上佳成为二代技术的佼佼者。中广核对其作了较小的改动,从而很早获批,并最先运用于2003年的岭澳一期,至今一直安全运行。
中国最大核电运营商——中核(中国核工业集团)也从M310先后发展出两项改进型压水堆技术CNP600和CNP1000,但因迟迟无法获得安全认证,不得已只好回头采用老对手中广核的CPR1000技术。就安全性来说,二代改进型比原来的二代有明显的进步,拥有反应堆压力容器低泄漏设计、堆坑注水技术防止炉芯熔穿等特点,这也是两大核电企业不愿意轻易放弃二代加的主要原因。“我们需要从福岛核事故中总结经验和教训。”目前中广核正在对日本核泄漏事件进行跟踪评估。从核电站选址、技术选址,到防护管理及应急制度体系的完善,日本核事故已为中国核电事业发展“及时地上了一课”。
从沿海到内陆
安全问题是困扰核电发展的最大命脉,一旦发生核电事故,对于一个国家的核电战略将产生毁灭性的打击。历史上,美国就曾因为三里岛事件,在30 年时间内没有建过一座核电站。
“目前在我国,一个核电站从普选厂址到动工建设往往需要5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对于安全性的反复论证。”中广核一位参与核电站设计工作的人士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表示,“一个核电站要获得批准必须获得多个国家部门的多次批复,所需各种材料几乎可以堆积成小山。” 与普通火电厂不同,核电厂的选址需要考虑的问题更多,不仅包括地震、洪水、土工、极端气象条件、飞机坠毁、化学爆炸等等外部事件,也包括自然环境、水文环境、人口密度、人口分布等环境人文因素。
“例如,核电厂的设计应该能够防范地震、洪水等外部事件对核电厂安全的潜在威胁;对于使用水作为冷却剂的反应堆而言,需要有足够的冷却水源;同时,核电厂所在地区人口密度不宜过高,并且应具备建设应急撤离道路的条件。”清华大学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教授曲静原表示,“另外,还要考虑自然生态以及水资源保护等方面的问题。”
中广核方面对记者表示,该集团所属的核电站,在厂址选择及设计阶段已充分考虑了地震和其他自然灾害因素,多选择沿海地质结构稳定区域。
在厂址选择阶段,一般是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设计院,对某地区可能具有建设条件的区域进行普查,并提出多个可供比选的区域。然后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优选出一或两个候选厂址。在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审批后,项目投资方方可组织编写项目建议书。
根据中国《核电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核电厂周围应设置非居住区和规划限制区,非居住区的半径不小于500米;规划限制区的半径一般不小于5公里。其中,规划限制区内必须限制人口的机械增长,对该区域内的新建和扩建项目加以引导或限制,以保证在事故情况下能够有效地采取防护措施。
虽然中国现有核电站均位于沿海地带,但中国内陆建设核电的热情大有后来居上之意。包括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河南、重庆、四川、甘肃、吉林在内的多个内陆省市,都已向国务院提出了建设核电站的计划。在中国共计40多个通过初审的核电项目中,内陆厂址占比约为75%。
目前,湖南益明桃花江、湖北大畈、江西帽子山等三家核电站正在为争得中国内陆首座核电站的名号而作准备。上述三家核电站均已完成前期建设核准,只待建设批文一到,即可全面开工。
截止到2010年年底,我国已投运13台核电机组,容量超过1000万千瓦,还有近30个电站上百台机组在进行前期筹划或是等待核准当中。2020年我国核电装机预计将在8750万千瓦左右,乐观估计下可达1亿千瓦。
金元证券研究所的分析师陈光明指出:“中国未来较大的电力需求、能源环境问题,以及经济性问题等因素,造就了我国核电发展的刚性需求。而运营商在利益驱动下,抢占先机,以及对低成本铀资源的利用,是核电建设的助推器。”
从某种意义上讲,对于中国各省市日趋高涨的核热情,福岛核事故可谓是当头棒喝,特别是对内陆核电站而言。沿海地区在突发情况尚可用海水应急冷却,那么内陆核电站怎么办?
目前中国内陆核电的选址原则仍是建在水源处,湖南、湖北、江西三处即将开工的核电站站址都临湖。相对于水资源充足的海洋,湖泊面积要小很多。从技术上来看,无论湖南、湖北等地的核电站,都采用更为节水的AP1000技术。
为保证不破坏湖泊生态系统,必须再建冷却塔,不能像临海核电站那样直接把冷却水排入海内。国际经验表明,内陆核电站增加一个冷却塔,并没使其安全风险大于临海核电站。全世界在运的核电机组中,大约50%属于滨河、滨湖的内陆核电站,而目前这些内陆核电站的运行业绩良好。
中国核能动力学会经济专业委员会原主任温鸿钧表示:“沿海有沿海的地震问题,内陆有内陆的地震问题,这与内陆和沿海没有关系,主要是注意避开地质断裂带建厂。”
不过,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教授也指出,内陆的江河湖泊,往往同时也是很多居民的饮用水源,并广泛用于农业灌溉等用途,因此对于排放物安全性更加敏感。
在中国环境保护部修订的《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中,就要求内陆核电选址必须避开水源保护区,并规定液态放射性流出物排放的浓度,要比滨海核电厂低一个量级(10倍)以上。
大力发展和闭口不谈
中国各地区积极建设核电站的热情不难理解。近几年来,中国许多省份在冬夏两季均会出现不同程度的电荒,而在节能减排“苛刻”的目标下,碳排放接近零而经济效益极高的核电站无疑是一个完美的选择。核电站主要收益来自于卖电。得益于单位发电量下燃料成本的低廉,核电站发电成本远低于火电。据了解,核电燃料成本约为0.1元/度,而火电燃料成本为0.3元/度。湖北大畈核电站(尚未建成)所在地的通山县县委副书记王艳斌曾透露一个数据,“核电站完成后,通山当地每年的税收可增加10亿元以上”。不过这个奇怪的产业就像一堵墙,墙内的人兴奋不已,墙外的人谈核色变。因建核电站而举家搬迁的事从20年前的秦山核电站到现在,依旧在中国不断上演。
秦山核电站还在前期建设的时候,曾发生过这样一件让人哭笑不得的事。一大批村民怒气冲冲地跑到核电站去质问,为什么他们养的蚕都无缘无故地死了。
核电站的负责人有口难辩,因为核电站尚处于建设期,根本还没有任何的放射性燃料入库。后来调查发现是一家水泥厂的烟尘对桑叶产生污染,蚕吃了被污染的桑叶才死的。就这样,核电站背了不少日子的黑锅。
无独有偶,大亚湾核电站建设初期,也是跨越了无数障碍,时任广东省委第一书记的任仲夷用三个“千”评价大亚湾的曲折历程——千方百计、千辛万苦、千言万语。
1986年4月26日,位于乌克兰的切尔诺贝利核电站发生严重的放射性泄漏事故,上马伊始的大亚湾核电站立即感受到52公里外香港居民的“冲击波”。
借切尔诺贝利事件,香港一些团体发起签名运动,要求抵制大亚湾核电站建设。香港《明报》甚至在社论中危言耸听,说大亚湾核电站将使香港成为一座死港。
为消除切尔诺贝利事件的影响,广东核电合营公司当年9月下旬在香港展开声势浩大的核电宣传和解释工作,这才开始渐渐打消港人的顾虑。
1994年2月1日,大亚湾核电站一号机组正式投入商业运行。当年,大亚湾核电站获美国《国际电力》杂志“1994电站大奖”,这是在全世界范围内5座获奖电站中唯一获奖的核电站。
广东目前核电站分布
不过就在去年5月,有香港媒体又曝出深圳大亚湾核电站发生泄漏事件,曾经一度引发恐慌。有专家后来解释称:大亚湾核电站2号机组出现的问题,是一根燃料棒的包壳出现了裂纹,导致一回路放射性水平有所升高,采取措施后,很快恢复了正常。
但是时隔不到半年,大亚湾核电厂1号反应堆在2010年10月23日又发生一起核泄漏事件,引起轩然大波。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称:大亚湾核电站1号机组按计划于2010年10月22日开始第14次停机换料大修。在23日的例行检查中,发现大修时使用的余热排出系统的一段管道附近地面有少量硼结晶,经过仔细查找,于2010年10月26日下午确认该管道上有一处缺陷。
公告称,工作人员吸收不多于2毫希辐射量,相当于照20次X光的剂量。事故属于“1级核电站运行事件”,较去年5月燃料棒事故严重。
按照国际惯例,核电事故分七级,从第五级到第七级才叫事故,第一级到第四级被称为事件,而其中,零级和一级是被允许的。当年切尔诺贝利以及美国三里岛核电事故,分别达到七级和五级。而迄今为止,中国核电机组尚未出现超过二级的安全事故。从环保部网站的国家核安全局文件中,记者了解到,最近三年以来,仅有几起针对半耗材——核电阀门供应商的批评,主要系生产过程的不规范等原因。
对中国核电站的不信任,在很多当地居民的口口相传中,更加耸人听闻。长期考察核电站的华彩咨询总裁白万纲声称,他每到一个地方,当地的饭店服务员和出租车司机都会对他讲述一堆诸如“核电站的某某得了癌症了,某某家的牲畜死了”等话题。
事实上,核电站的辐射比公众日常受到的天然辐射还低,复旦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主任陈建民告诉记者,“一个在核电厂发散出来的辐射,远远低于工厂的大烟囱里排出的辐射量。”
“对于核废料的问题,中国采取不宣传、不声张的方式,各地政府非常害怕把这个事说清楚,怕影响当地招商引资的小气候,因此,没有任何一个政府会对核问题进行探讨。”对此,白万纲表示,“中国民众的恐慌与欧美不同,欧美多是来自一些激进的NGO组织煽动,而中国的特点是,对核的恐怖来自于政府的回避,所以民众会越想越害怕。”
真正的问题
与民众想当然的谈核色变相比,高盛分析师吴佳鑫提到了中国核电发展的三个难以回避的问题。据吴介绍,二代改技术核电站,每台机组需要400名左右专业操作人员,而国内开设核动力专业的四所大学(清华大学、上海交大、西安交大、哈尔滨工程大学)每年只能培养至多400名毕业生。“我们从中广核和中核了解到,为解决人才问题,他们自己对员工进行培训,从而解决专业限制问题。”吴佳鑫认为,只有当第三代AP1000(操作人员仅数十人)成为主流时,人才缺口的问题才能有望解决。其二是核废料处理。目前中国在甘肃和广东各有一座核废料处置场,各可存放核废料8000立方米。“考虑到每百万千瓦核电站将每年产生核废料100立方米,我们预计两座处置场将在2020 年前后达到饱和。” 其三是立法空白。美国早在1945年就制定了原子能法。英国和加拿大等国也在随后颁发。类似的原子能法在瑞士、澳大利亚、日本、德国等国也相继制定。现在世界上有30余个核电国家,但没有原子能立法的国家却很少。吴佳鑫分析:“如果原子能法不能如期颁布,我国核能发展将会面临一系列瓶颈。诸如多头管理导致效率低下且权责不清,核废料处置无法可依,核燃料、核设备进出口无章可循等。”据《中国能源报》报道,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起草的《原子能法》,受到了国家重视,国务院法制办已经把《原子能法》的立法工作列在了较为优先的位置。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副院长兼总工程师陈炳德呼吁尽快出台《原子能法》—在“裸奔”了20余年后,中国核电还未穿上法律的外衣
第三篇:中国核电设备制造现状与趋势
中国核电设备制造现状与趋势
来源:中国核电信息网 发布日期:2008-04-15
一、概述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先后建成了秦山一期、大亚湾、秦山二期、岭澳一期和秦山三期五座压水堆核电站,即将建成的有田湾核电站,已开工在建的有岭澳二期和秦山二期扩建两座核电站。根据国家核电发展规划,到2020年,我国核电装机容量将达到4000万千瓦。核电要可持续发展,核电设备国产化是关键。在大力推进核电设备国产化方面,秦山一期、二期和岭澳一期核电站都作了很大努力,尤其是秦山二期,其设备国产化的经验更值得借鉴。认真总结经验,明确努力方向和攻关目标,制订切实有效的措施,使我国核电设备国产化跃上一个新台阶是完全可能的。
二、核电设备制造现状 1.设备概况
以秦山二期(2×600MW)为例,核岛、常规岛和BOP各系统的设备有48000多套件,其中机械设备约6000套件,电气设备5000多套件,仪器仪表25000余套件。在众多核电设备中,核岛、常规岛的主设备和部分核级设备难度大、要求高,其设计和制造是国产化的关键。在过去20多年里,在自主设计和制造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以致秦山二期的设备国产化率达到了55%,但部分关键设备仍依赖进口。
2.设备制造现状(秦山二期)
(1)核岛主回路及主设备
需整套进口的设备:主泵、主管道、RCP系统安全阀、调节阀、棒控棒位、堆芯测量和保护系统设备
需进口零部件和材料的设备:反应堆压力容器、蒸汽发生器、稳压器、堆内构件、控制棒驱动机构
(2)核岛辅助系统设备 下列设备需进口,其余国产:
(5)需进口的仪控设备:水中氢分析仪、相分离器、氧表、核级差压/压力变送器、核级电阻温度计、环境r辐射监测系统设备及放射性流出物监测设备。(3)常规岛设备
需进口的有:汽机高、低压带叶片转子,DEH控制系统,汽水分离再热器(外方设计,中方已返包制造),500KV和220KV的GIS和充油电缆,不间断电源装置,避雷器等。(4)BOP设备
需进口的有:海水循环泵、电锅炉、部分海水蝶阀等
三、核电设备国产化趋势
为了适应我国核电发展的需要,大力推进设备国产化已成为一个重大的战略决策,并已在设计院、科研院所和制造业界得到了广泛的认同和积极的响应。
1.国家及主管部门的重视和支持
根据国家积极发展核电的方针,我国已制订了一个宏伟的核电发展规划,组织了引进第三代先进大型核电站的招标活动,在发展现有堆型的核电站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拨出大量科研经费开展设备国产化的科研攻关工作。
4.大力开展科研攻关
设计院与企业,设计与制造相结合是核电设备科研攻关的一大特色。科研攻关项目涉及四个方面:一是关键核设备,如主泵(轴封)、蒸汽发生器(设计和部分零部件)核燃料组件(设计),堆芯核测系统,部分核2、3级泵(上充泵、安注安喷泵等)核级阀门(稳压器安全阀、主蒸汽隔离阀等),应急柴油发电机组。二是提高核电站安全性、缓解严重事故的项目,如非能动氢复合器等。三是已国产化但需作改进的项目,如装卸料机、燃料转运装置及热挤压超级管道等。
四是其他核级设备需解决有无的项目,如冷水机组、水过滤器、安全壳排气过滤器以及核级电气和控制设备。
5.中外结合
在刚开工建设的两座核电站的设备采购中,业主鼓励国内厂家与国外企业合作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如四川东方电气集团总包岭澳二期的主设备和部分核承压设备,在设计和部分零部件供货上得到国外公司的技术支持。秦山二期扩建项目设备采购中,环吊是太原重工与德国NOELL合作,反应堆压力容器是一重与韩国斗山合作,蒸汽发生器是上锅与西班牙ENSA合作,燃料转运和起重设备是上起与美国PAR公司合作等,在这些合作模式中,外方以设计和软件为主,中方以制造和硬件为主,双方优势互补,这对推动设备国产化也是一种创新。
3.铀资源利用率与转换比/增殖比正相关
秦山五座反应堆的正常运行期间,每年提供服务的费用约20亿元,这也是不小的数字。
2、核电产业属于高新技术的战略产业,需要很高的水平和能力
核电产业属于高新技术的战略产业,它已成为当今世界衡量一个国家经济、科技、电力、工业水平的重要标志。核电设备是一种特殊的设备,不仅技术含量高,对质量性能的要求也很高。一座核电站有300多个系统,数万套设备,所有设备都需要一流的技术等级和质量,不允许有丝毫的闪失。因此,核电国产化要求我们的机械、电子、仪表等制造业水平同步提升。换句话说,实现核电国产化是对一个国家工业水平和能力的整体考验。凡承担制造核电设备及部件的工厂,对其设施、技术、经济、管理水平以及员工素质都有相当高的要求。这是我们参与核电产业链所面临的挑战。从根本上说,这也是浙江制造业乃至浙江经济目前面临的挑战。这种挑战对我们来说,不仅是面对核电产业,也是面对国际竞争所必须应对的。
3、浙江省将成为“核电大省”,应积极参与核电产业发展
在浙江采购的设备仅占7%。江苏、辽宁有10%,黑龙江有19%,上海达到25%。应该说,我省目前进入核电产业还面临着较大的挑战。
浙江人应该思考的是,作为已经是经济大省、并将成为核电大省的浙江,浙江的经济如何与核电的发展联系起来呢。我国核电产业发展中,浙江应如何迎接这个机遇和挑战呢。
三、浙江省制造业进入核电产业链的可行性及重要意义 4.3 进一步发展的轻水堆概念
1、核电产业具有很长的产业链
核电产业的自主化、国产化和市场化,必将进一步形成核电产业的产业链。核电站建设涉及方方面面,有很长的产业链,包括核电设备制造业、核电站建造的建筑业、建材业、核电站设计、管理等服务业等。
从核电设备制造业看,应该说,中国核电还没有形成完整的产业链。一个核电站有各种系统300余个,需要大大小小的零配件数万台套,而中国目前的配套生产厂家非常分散,急需整合和优化配置。这给各有关企业进入核电产业链带来了机会。
按秦山二期设备采购的经验,核级专用设备占设备数量的25%,设备投资的54%;而非核级的其它设备占数量的75%和投资的46%。可见,对于大量非核级的一般设备,仍有很大的需求量。
2、浙江省制造业具备多项核电辅助设备制造的条件
在浙江发展核电相关产业具有一定的地域优势。从目前浙江省制造业的条件看,更有可能进入的领域主要在各种常规的辅助设备的制造方面。如:泵、阀门、风机、承压容器、电缆、支吊架、电缆桥架、化工材料、开关柜、仪表等。4.4.2 超临界水堆
这些物项正是现阶段浙江省企业在全国同行中具有竞争优势的领域,可以有所作为。
目前国内获得核安全局颁发的核承压设备制造许可证的企业大约有三四十家。其中,除哈尔滨电站集团、上海电气集团、东方电气集团三大集团在核电设备制造行业影响较大外,其余多数为专业化生产程度不同的中小企业。这表明,除了几个大集团外,中小企业加入核电产业链是完全可能的。
实际上,浙江省企业参与核电站辅助设备方面,已经有了“零的突破”。例如:机械行业中杭州锅炉厂、浙江上风公司等已承制了核电的除氧器、冷凝器、低压加热器以及加热、通风和空调设备等;浙江的泵阀、电线电缆产品也用于核电。我省仪器仪表行业中,自动化控制系统、自动化仪表具有国内优势,浙大中控、杭州和利时公司在数字化仪表研发方面已取得可喜进展,有的产品已成功进入核电。
总之,浙江有大量加工、技术能力强、管理先进的企业,具备进入核电市场的良好基础和条件。可以认为,只要我省制造业进一步提升技术能力和水平,更大范围进入核电产业链是完全可能的。
3、浙江省制造业参与核电产业链,这对于浙江省先进制造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浙江企业参与核电产业链,不仅可以分得“蛋糕”,而且可以在竞争中提升自己的水平和能力,同时也提升了自己的品牌,为扩大相关市场创造了条件。这对我省先进制造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核电产业产品的生产,提高品牌效应,可以扩大其它电力、重化工等制造业关联市场。进入核电产业链的实质是提高相关产业的技术水平和竞争力,有利于扩大关联市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核电办主任许连义说,现在各家企业对于核电设备制造都很积极。“不全是利润的原因。核电设备生产由于其高技术性,只有批量生产才有效益”,“他们更多地是把制造核电设备看作是一次机会,能够证明自己设备制造能力的机会。这对于企业形象的打造和长期效益都有好处。”
显然,一个企业能够生产核电产品,这是很好的品牌效应。即使核电产业的蛋糕分得不多,但对于获得关联市场仍大有好处。
四、浙江省参与核电产业链的若干建议
浙江省企业界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如何应对我国核电产业加快发展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是值得我们思考的课题。对此提出以下建议。
1、制定进入核电产业链的战略与思路
浙江省已经进入重化工阶段,新型的重化工的路子该怎么走?浙江省要成为世界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先进性如何体现?根据目前浙江制造业的发展形势,培育核电产业链是可以考虑的思路之一。
核电产业是高新技术产业,我省有可能近期进入的辅助设备制造业,如上述换热设备、除氧器、风机、泵阀、电缆、仪器仪表、自动化控制等行业普遍存在提高技术水平、增强竞争力的迫切要求,进入核电产业链将是一个有效的途径
应当积极参与核电市场,核电门槛并非高不可攀,大量设备与一般电厂相同或接近。首先要解放思想、知难而上、要发扬“浙江精神”,埋头苦干,拼命实干,艰苦创业,矢志拼搏,就完全可以做出世界一流的业绩来。同时,要循序渐进,发挥浙江优势,主攻核电辅助设备。可逐步扩展进入的范围,在条件更好时,进一步向核电产业链的较高端发展。
我们浙江省政府和企业应有所对应,有所行动,急起直追,努力形成与浙江经济大省形象相适应的核电产业,为中国核电事业发展做贡献。
2、整合行业资源,大力提高技术含量,提高品牌效应。
对于相关行业,可结合浙江产业集聚的区域特色,整合行业资源,探索相关制造业整体进入核电产业链的竞争战略。加强相关行业共性技术的引进、研发和应用,重视人员的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质量意识,提高行业整体技术水平。在机械行业,应通过整合行业资源,尽快形成若干系列辅助设备的系统供应能力。在仪器仪表行业,应进一步发挥优势,发展数字控制技术,尽快掌握代表该领域发展水平的数字化控制系统,提供系统化的成套产品。
加强我省企业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以及产业链相关企业的技术合作和资源整合,实行开放式的自主创新与合作创新的路子,加快技术能力的提升。建立新产品开发的动态联盟,提升中小企业技术能力。
要在核电产业链中,创造浙江品牌,建立信誉,提高品牌效应。
3、加强市场调查,把握需求信息,参与核电产业的竞争
我省企业应加强市场调查,把握需求信息;了解有关产品的“核”要求,了解、熟悉核电设备设计、加工制造所需遵循的标准、法规和要求,取得必要的资质证书;学习已经承担核电产品生产企业的经验,参与核电产业的竞争。在实际工作中企业要与负责核电厂项目设计的设计院和业主单位取得联系,把自己产品的性能介绍清楚,确认能满足设计和采购的技术要求。
政府应该帮助企业及时了解国家核电项目立项的信息;支持企业接受业主单位组织的合格供应商审评以及参与议标或招标活动,为企业提供有关的市场信息和技术信息。
可以更多发挥学会的学术团体作用。上海市原子核学会下属有以核电工程设计为主的上海核能专业委员会,以核设备制造为主的上海核能设备专业委员会。两个专业委员会相互支持,配合密切,紧紧围绕为推进上海核电国产化开展形式多样学术活动和为核设备承制厂无偿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上海核学会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我省核学会可以更多沟通核电建设单位和我省产业界,为我省进入核电产业链提供信息交流服务。在市场准入和资质申请资料的代理申报等方面应更多发挥学会的作用。
4、采取措施,推动民间资本进入核电产业链
有数据表明,浙江目前拥有的7000亿元可用民间资本,已经基本流向了全国各个领域。仅温州一地,就至少有1000亿元资本流向外省市区。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运用数理统计和调查等方式,第一次得出浙江民间财富准确的结论:在“十五”期间,浙江民间沉淀的资金将达到8300亿人民币。
今年以来,民资如潮涌般涌向电力、路桥、公交、航空等昔日的“投资禁区”,民间资本的活力和潜力日益彰显。我省有关行业要进入核电产业链,为了提升自己的技术能力和技术水平,必定需要大量的资金。那么,有没有可能引导如此巨大能量的浙江民间资本更多投向我省核电产业链的开发中去呢。这也是值得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5、建议政府制定政策,纳入发展规划,对进入核电产业链的企业给予支持政府和企业间互动是促进浙江核电产业发展重要途径。
随着国家核电发展政策和规划的出台,已引起各地政府和企业的足够重视。相比之下,由于历史原因,浙江省企业进入核电领域的业绩不尽人意。作为核电大省,已建成的核电厂和待建的核电厂都是浙江企业家门口的生意,凭借浙江企业的实力和营销水平应该有所作为。世界各国核电产业的发展,都离不开政府各项政策的大力扶持。同样,对我省参与核电产业链,为核电建设提供设备和服务的企业,在政府政策上也应该给予支持。建议有关部门就此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支持政策,使我省企业在我国核电产业国产化、市场化进程中,获得更大的竞争力。
第四篇:中国核电设备制造现状与趋势
国核电设备制造现状与趋势
一、概述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先后建成了秦山一期、大亚湾、秦山二期、岭澳一期和秦山三期五座压水堆核电站,即将建成的有田湾核电站,已开工在建的有岭澳二期和秦山二期扩建两座核电站。根据国家核电发展规划,到2020年,我国核电装机容量将达到4000万千瓦。核电要可持续发展,核电设备国产化是关键。在大力推进核电设备国产化方面,秦山一期、二期和岭澳一期核电站都
作了很大努力,尤其是秦山二期,其设备国产化的经验更值得借鉴。认真总结经验,明确努力方向和攻关目标,制订切实有效的措施,使我国核电设备国产化跃上一个新台阶是完全可能的。
二、核电设备制造现状
1.设备概况
以秦山二期(2×600MW)为例,核岛、常规岛和BOP各系统的设备有48000多套件,其中机械设备约6000套件,电气设备5000多套件,仪器仪表25000余套件。在众多核电设备中,核岛、常规岛的主设备和部分核级设备难度大、要求高,其设计和制造是国产化的关键。在过去20多年里,在自主设计和制造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以致秦山二期的设备国产化率达到了55%,但部分关键设备仍依赖进口。
2.设备制造现状(秦山二期)(((1)核岛主回路及主设备
需整套进口的设备:主泵、主管道、RCP系统安全阀、调节阀、棒控棒位、堆芯测量和保护系统设备 需进口零部件和材料的设备:反应堆压力容器、蒸汽发生器、稳压器、堆内构件、控制棒驱动机构(2)核岛辅助系统设备 下列设备需进口,其余国产:
(5)需进口的仪控设备:水中氢分析仪、相分离器、氧表、核级差压/压力变送器、核级电阻温度计、环
境r辐射监测系统设备及放射性流出物监测设备。(3)常规岛设备
需进口的有:汽机高、低压带叶片转子,DEH控制系统,汽水分离再热器(外方设计,中方已返包制造),500KV和220KV的GIS和充油电缆,不间断电源装置,避雷器等。
(4)BOP设备
需进口的有:海水循环泵、电锅炉、部分海水蝶阀等
三、核电设备国产化趋势
为了适应我国核电发展的需要,大力推进设备国产化已成为一个重大的战略决策,并已在设计院、科研院所和制造业界得到了广泛的认同和积极的响应。
1.国家及主管部门的重视和支持
根据国家积极发展核电的方针,我国已制订了一个宏伟的核电发展规划,组织了引进第三代先进大型核电站的招标活动,在发展现有堆型的核电站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拨出大量科研经费开展设备国产化的科研攻关工作。4.大力开展科研攻关
设计院与企业,设计与制造相结合是核电设备科研攻关的一大特色。科研攻关项目涉及四个方面:一是关键核设备,如主泵(轴封)、蒸汽发生器(设计和部分零部件)核燃料组件(设计),堆芯核测系统,部分核2、3级泵(上充泵、安注安喷泵等)核级阀门(稳压器安全阀、主蒸汽隔离阀等),应急柴油发电机组。二是提高核电站安全性、缓解严重事故的项目,如非能动氢复合器等。三是已国产化但需作改进的项目,如装卸料机、燃料转运装置及热挤压超级管道等。四是其他核级设备需解决有无的项目,如冷水机组、水过滤器、安全壳排气过滤器以及核级电气和控制设备。
.中外结合
在刚开工建设的两座核电站的设备采购中,业主鼓励国内厂家与国外企业合作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如四川东方电气集团总包岭澳二期的主设备和部分核承压设备,在设计和部分零部件供货上得到国外公司的技术支持。秦山二期扩建项目设备采购中,环吊是太原重工与德国NOELL合作,反应堆压力容器是一重与韩国斗山合作,蒸汽发生器是上锅与西班牙ENSA合作,燃料转运和起重设备是上起与美国PAR公司合作等,在这些合作模式中,外方以设计和软件为主,中方以制造和硬件为主,双方优势互补,这对推动设备国产化也是一种创新。3.铀资源利用率与转换比/增殖比正相关
秦山五座反应堆的正常运行期间,每年提供服务的费用约20亿元,这也是不小的数字。
2、核电产业属于高新技术的战略产业,需要
很高的水平和能力
核电产业属于高新技术的战略产业,它已成为当今世界衡量一个国家经济、科技、电力、工业水平的重要标志。核电设备是一种特殊的设备,不仅技术含量高,对质量性能的要求也很高。一座核电站有300多个系统,数万套设备,所有设备都需要一流的技术等级和质量,不允许有丝毫的闪失。因此,核电国产化要求我们 的机械、电子、仪表等制造业水平同步提升。换句话说,实现核电国产化是对一个国家工业水平和能力的整体考验。凡承担制造核电设备及部件的工厂,对其设施、技术、经济、管理水平以及员工素质都有相当高的要求。这是我们参与核电产业链所面临的挑战。从根本上说,这也是浙江制造业乃至浙江经济目前面临的挑战。这种挑战对我们来说,不仅是面对核电产业,也是面对国际竞争所必须应对的。
3、浙江省将成为“核电大省”,应积极参与核电产业发展
在浙江采购的设备仅占7%。江苏、辽宁有10%,黑龙江有19%,上海达到25%。应该说,我省目前进入核电产业还面临着较大的挑战。
浙江人应该思考的是,作为已经是经济大省、并将成为核电大省的浙江,浙江的经济如何与核电的发展联系起来呢。我国核电产业发展中,浙江应如何迎接这个机遇和挑战呢。
三、浙江省制造业进入核电产业链的可行性及
重要意义
4.3 进一步发展的轻水堆概念
1、核电产业具有很长的产业链
核电产业的自主化、国产化和市场化,必将进一步形成核电产业的产业链。核电站建设涉及方方面面,有很长的产业链,包括核电设备制造业、核电站建造的建筑业、建材业、核电站设计、管理等服务业等。
从核电设备制造业看,应该说,中国核电还没有形成完整的产业链。一个核电站有各种系统300余个,需要大大小小的零配件数万台套,而中国目前的配套生产厂家非常分散,急需整合和优化配置。这给各有关企业进入核电产业链带来了机会。
按秦山二期设备采购的经验,核级专用设备占设备数量的25%,设备投资的54%;而非核级的其它设备占数量的75%和投资的46%。可见,对于大量非核级的一般设备,仍有很大的需求量。
2、浙江省制造业具备多项核电辅助设备制造的条件
在浙江发展核电相关产业具有一定的地域优势。从目前浙江省制造业的条件看,更有可能进入的领域主要在各种常规的辅助设备的制造方面。如:泵、阀门、风机、承压容器、电缆、支吊架、电缆桥架、化工材料、开关柜、仪表等。4.4.2 超临界水堆
这些物项正是现阶段浙江省企业在全国同行中具有竞争优势的领域,可以有所作为。
目前国内获得核安全局颁发的核承压设备制造许可证的企业大约有三四十家。其中,除哈尔滨电站集团、上海电气集团、东方电气集团三大集团在核电设备制造行业影响较大外,其余多数为专业化生产程度不同的中小企业。这表明,除了几个大集团外,中小企业加入核电产业链是完全可能的。
实际上,浙江省企业参与核电站辅助设备方面,已经有了“零的突破”。例如:机械行业中杭州锅炉厂、浙江上风公司等已承制了核电的除氧器、冷凝器、低压加热器以及加热、通风和空调设备等;浙江的泵阀、电线电缆产品也用于核电。我省仪器仪表行业中,自动化控制系统、自动化仪表具有国内优势,浙大中控、杭州和利时公司在数字化仪表研发方面已取得可喜进展,有的产品已成功进入核电。
总之,浙江有大量加工、技术能力强、管理先进的企业,具备进入核电市场的良好基础和条件。可以认为,只要我省制造业进一步提升技术能力和水平,更大范围进入核电产业链是完全可能的。
3、浙江省制造业参与核电产业链,这对于浙江省先进制造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浙江企业参与核电产业链,不仅可以分得“蛋糕”,而且可以在竞争中提升自己的水平和能力,同时也提升了自己的品牌,为扩大相关市场创造了条件。这对我省先进制造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核电产业产品的生产,提高品牌效应,可以扩大其它电力、重化工等制造业关联市场。进入核电产业链的实质是提高相关产业的技术水平和竞争力,有利于扩大关联市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核电办主任许连义说,现在各家企业对于核电设备制造都很积极。“不全是利润的原因。核电设备生产由于其高技术性,只有批量生产才有效益”,“他们更多地是把制造核电设备看作是一次机会,能够证明自己设备制造能力的机会。这对于企业形象的打造和长期效益都有好处。”
显然,一个企业能够生产核电产品,这是很好的品牌效应。即使核电产业的蛋糕分得不多,但对于获得关联市场仍大有好处。
四、浙江省参与核电产业链的若干建议
浙江省企业界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如何应对我国核电产业加快发展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是值得我们思考的课题。对此提出以下建议。
1、制定进入核电产业链的战略与思路
浙江省已经进入重化工阶段,新型的重化工的路子该怎么走?浙江省要成为世界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先进性如何体现?根据目前浙江制造业的发展形势,培育核电产业
链是可以考虑的思路之一。
核电产业是高新技术产业,我省有可能近期进入的辅助设备制造业,如上述换热设备、除氧器、风机、泵阀、电缆、仪器仪表、自动化控制等行业普遍存在提高技术水平、增强竞争力的迫切要求,进入核电产业链将是一个有效的途径
应当积极参与核电市场,核电门槛并非高不可攀,大量设备与一般电厂相同或接近。
首先要解放思想、知难而上、要发扬“浙江精神”,埋头苦干,拼命实干,艰苦创业,矢志拼搏,就完全可以做出世界一流的业绩来。同时,要循序渐进,发挥浙江优势,主攻核电辅助设备。可逐步扩展进入的范围,在条件更好时,进一步向核电产业链的较高端发展。
我们浙江省政府和企业应有所对应,有所行动,急起直追,努力形成与浙江经济大省形象相适应的核电产业,为中国核电事业发展做贡献。
2、整合行业资源,大力提高技术含量,提高 品牌效应。
对于相关行业,可结合浙江产业集聚的区域特色,整合行业资源,探索相关制造业整体进入核电产业链的竞争战略。加强相关行业共性技术的引进、研发和应用,重视人员的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质量意识,提高行业整体技术水平。
在机械行业,应通过整合行业资源,尽快形成若干系列辅助设备的系统供应能力。在仪器仪表行业,应进一步发挥优势,发展数字控制技术,尽快掌握代表该领域发展水平的数字化控制系统,提供系统化的成套产品。
加强我省企业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以及产业链相关企业的技术合作和资源整合,实行开放式的自主创新与合作创新的路子,加快技术能力的提升。建立新产品开发的动态联盟,提升中小企业技术能力。
要在核电产业链中,创造浙江品牌,建立信誉,提高品牌效应。
3、加强市场调查,把握需求信息,参与核电产
业的竞争
我省企业应加强市场调查,把握需求信息;了解有关产品的“核”要求,了解、熟悉核电设备设计、加工制造所需遵循的标准、法规和要求,取得必要的资质证书;学习已经承担核电产品生产企业的经验,参与核电产业的竞争。在实际工作中企业要与负责核电厂项目设计的设计院和业主单位取得联系,把自己产品的性能介绍清楚,确认能满足设计和采购的技术要求。
政府应该帮助企业及时了解国家核电项目立项的信息;支持企业接受业主单位组织的合格供应商审评以及参与议标或招标活动,为企业提供有关的市场信息和技术信息。
可以更多发挥学会的学术团体作用。上海市原子核学会下属有以核电工程设计为主的上海核能专业委员会,以核设备制造为主的上海核能设备专业委员会。两个专业委员会相互支持,配合密切,紧紧围绕为推进上海核电国产化开展形式多样学术活动和为核设备承制厂无偿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上海核学会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我省
核学会可以更多沟通核电建设单位和我省产业界,为我省进入核电产业链提供信息交流服务。在市场准入和资质申请资料的代理申报等方面应更多发挥学会的作用。
4、采取措施,推动民间资本进入核电产业链
有数据表明,浙江目前拥有的7000亿元可用民间资本,已经基本流向了全国各个领域。仅温州一地,就至少有1000亿元资本流向外省市区。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运用数理统计和调查等方式,第一次得出浙江民间财富准确的结论:在“十五”期间,浙江民间沉淀的资金将达到8300亿人民币。
今年以来,民资如潮涌般涌向电力、路桥、公交、航空等昔日的“投资禁区”,民间资本的活力和潜力日益彰显。我省有关行业要进入核电产业链,为了提升自己的技术能力和技术水平,必定需要大量的资金。那么,有没有可能引导如此巨大能量的浙江民间资本更多投向我省核电产业链的开发中去呢。这也是值得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5、建议政府制定政策,纳入发展规划,对进入核电产业链的企业给予支持
政府和企业间互动是促进浙江核电产业发展重要途径。
随着国家核电发展政策和规划的出台,已引起各地政府和企业的足够重视。相比之下,由于历史原因,浙江省企业进入核电领域的业绩不尽人意。作为核电大省,已建成的核电厂和待建的核电厂都是浙江企业家门口的生意,凭借浙江企业的实力和营销水平应该有所作为。
世界各国核电产业的发展,都离不开政府各项政策的大力扶持。同样,对我省参与核电产业链,为核电建设提供设备和服务的企业,在政府政策上也应该给予支持。建议有关部门就此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支持政策,使我省企业在我国 核电产业国产化、市场化进程中,获得更大的竞
争力。
我省建立过核电办公室,在推动我省产业界进入核电产业链过程中,省核电办应发挥更大作用。首先,要与中核总进行沟通,为我省企业牵线搭桥。上海核电办多年来一直在进行着有效的工作,我们应该好好向他们学习。
各位代表,浙江省先进制造业加快进入我国核电产业链是浙江科技界、企业界的共同愿望,希望各位给予大力支持与帮助。让我们共同为加快我国核电国产化做出更大的努力。谢谢各位。
徐步进
浙江省核学会(Zhejiang Nuclear Society)
理事长
出生于1942.2,1965年寒假毕业于浙江农业大学生物物理专业,浙江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99—03年10月任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副院长;97-04年5月任核农所所长;现任农业部核农学重点实验室、浙江省核农学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国际原子能机构—浙江大学植物诱变种质创新与研发合作中心》(IAEA-ZJU Collaborating Centre for Mutant Germplasm Enhancement and Exploration in Plants)工作组组长。主要学术兼职: 中国原子能农学理事长、中国核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核学会理事长,核农学报主编。
第五篇:中国反垄断现状的法律思考
中国反垄断现状的法律思考
反垄断法是处罚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其实施不仅对国家的经济体制改革有着重要作用,而且对处于经济一线的公司管理人员也至关重要。可以合法的规范公司经营行为,维护守法企业的合法权益,制裁违法企业的不法行为。
2013年,可谓中国反垄断法大放异彩的靓丽时刻。反垄断行政执法机构先是于1月份对三星等液晶面板商因价格垄断处以罚款3.53亿元,之后反垄断的矛头指向国内白酒行业巨头茅台、五粮液,并对其处以4.49亿罚款。此后于7月份掀起了一系列的反垄断高潮,包括对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及老凤祥等相关金店进行反垄断调查;对葛兰素史克等60家国际国内药企展开成本调查;对利乐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反垄断调查;对比利时优时比公司进行合规调查;对多美滋、合生元等奶粉企业进行反垄断调查,并迅速于8月7日开出中国目前最大一笔6.7亿行政处罚罚单。中国反垄断的行政执法现状,使得人们对自2008年8月1日开始实施,至今已经实施五年的反垄断法高度关注。国家反垄断执法机构的重拳出击使得人们认识到,被西方国家视为经济宪法的反垄断法在我国经济领域保障市场公平竞争的作用非常重要。而司法领域也恰于此时,推出了全国首例原告终审胜诉的反垄断案件,强生公司由于对经销商存在限制转售价格的纵向垄断协议,成为中国第一个被判因垄断承担民事责任的被告。
行政执法、民事司法的一系列行为,表明反垄断与我们普通百姓的生活并不遥远。被尊称为经济宪法的反垄断法一旦释放他的威力,违法的垄断性行为会受到遏制,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会逐渐形成,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会得到极大的保护,最终社会经济会得到健康发展。
世界上最早的反垄断法,起于美国1890年的《谢尔曼法》,规定对于实施卡特尔的垄断行为进行查处。而中国反垄断法的制定,起始于1993年,但囿于当时国内的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全建立,考虑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暂时搁置,而是先制定实施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制裁不正当竞争行为。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可谓维护市场竞争的姊妹法,反垄断法的立法宗旨在于制裁限制竞争行为,而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标在于惩治不正当竞争行为。真正推动反垄断立法的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入世后,同为市场经济国家的世贸组织成员大多拥有其称为经济宪法的反垄断法,而中国也亟需制定适合自己国情的反垄断法。2005年1月,中国四家医药公司被美国企业诉至纽约联邦地区法院,美国反垄断律师的现身说法,案件的事实材料,为中国反垄断立法提供了最佳的素材。最终,反垄断法历经13年,于2007年8月30日年被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通过,并确定于2008年8月1日正式实施。
我国反垄断法分为八章五十七条,确立了反垄断法的管辖、垄断行为的认定、调查、法律责任等条款。明确了长臂管辖原则,不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本法,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也同样适用。对于违法的垄断行为,在第三条规定“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经营者达成的垄断协议,又分成与竞争者达成的横向垄断协议、与下游经营者达成的纵向垄断协议。横向垄断协议是指均处于同一生产经营环节,相互间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达成的排除、限
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具体包括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联合抵制交易;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纵向垄断协议则是指处于上下游经营链条之间的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的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具体包括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则是指在经营中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反垄断法所称市场支配地位 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对于相关市场是指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就特定商品或者服务(以下统称商品)进行竞争的商品范围和地域范围。在反垄断执法实践中,通常需要界定相关商品市场和相关地域市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指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经营者集中是指经营者通过合并;通过取得股权或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集中行为。依照规定,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达到前述两条件的经营者集中,必须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报,以便进行经营者集中审查,涉及国家安全的还要进行国家安全审查。
国务院设立反垄断的领导机构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履行研究拟订有关竞争政策;组织调查、评估市场总体竞争状况,发布评估报告;制定、发布反垄断指南;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等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具体管理、查处垄断行为,由目前对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执法权的执法机关负责。目前执法机构已经成立,分别为商务部的反垄断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反垄断与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反垄断局职责规定为审查经营者集中行为、指导中国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开展多双边竞争政策国际交流与合作,笔者所在公司面临的中国第一起被美国提起的反垄断案件,就取得了商务部的大力支持,向美国法院出具了声明以支持中国企业的行为。价格监督检查司的职责主要是负责依法查处价格垄断协议行为,对于价格监督的违法行为处理依据除反垄断法外,还有《价格法》,因此对实践中的价格处罚有些属于反垄断领域,有些则属于违反价格法的违法行为;反垄断与不正当竞争执法局的主要负责除价格以外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方面的反垄断工作。
在西方发达国家,反垄断的民事诉讼影响巨大,可以说是争讼的渊薮。为我国公众所熟知的巴斯夫公司维生素C反垄断诉讼案,美国、欧盟先后提起的反垄断诉讼,使得世界VC巨头巴斯夫、默克等公司先后退出了维生素C行业,而中国的维生素C企业抓住世界巨头诉讼缠身的时机,迅速发展壮大,并占领了国际市场。反观中国的反垄断,在行政执法领域反垄断
成就明显,但是民事诉讼领域却一直举步不前,据统计截止2011年底,全国法院才受理垄断民事一审案件61件。令人欣慰的是,针对反垄断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办案实践制定了《关于审理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关法院又通过反垄断民事判决,明确了一系列的反垄断民事诉讼规则,为反垄断民事诉讼奠定了基础。依照司法解释及判决的规定,反垄断民事诉讼不以行政执法机构的认定为起诉前提,只要发生了因垄断行为受到损失或者因合同内容、行业协会的章程等违反反垄断而发生争议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反垄断案件的审级参照知识产权案件,原则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计划单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此外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基层人民法院也可以管辖第一审垄断民事纠纷案件。管辖法院的选择,依照有关侵权纠纷、合同纠纷等的管辖确定。反垄断民事纠纷的类型主要体现为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针对横向垄断协议,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由被告对协议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承担举证责任。而纵向协议,由于法律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又不能采取推定的方式,仍旧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由原告负责提供证据。被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则要求原告不仅要举证证明被告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还要证实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如果被告以其行为具有正当性为由进行抗辩的,应当自行承当举证责任。在法院的审判实践中,针对是否构成垄断,达到经济效果,确立了依据“相关市场竞争是否充分、市场地位、行为动机、实施效果”等要素进行考虑的分析方法,同时考虑一些案件中的具体判断因素。另外,鉴于反垄断对于经济领域的专业知识依赖,借鉴西方反垄断案件经济学家的专家证人规则,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一至两名具有相应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或提请人民法院委托专业机构或者专业人员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作出市场调查或者经济分析报告。
我国反垄断法的实施取得了巨大的成果,继反垄断法出台后,国务院及反垄断执法机构相继发布了《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关于相关市场界定的指南》、《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反价格垄断规定》、《经营者集中申报办法》、《经营者集中审查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程序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程序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垄断协议行为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规定》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等部门规章,预计还要发布《关于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执法的指南》、《关于经营者集中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查的暂行规定》和《经营者集中附加限制性规定》。这些规章同法律、司法解释一起构成反垄断的保障,提升了反垄断的执行力。但目前我国的反垄断仍存在实施中的障碍,需要进一步完善。首先法律规定过于原则,反垄断法条文仅仅57条,唯一的一部司法解释16个条文,而规章尽管多,但由于位阶较低,行政管理可行,民事法律诉讼则不具备法律效力,因此仍需对规章进行整合,根据行政、司法实践进行完善。其次,缺乏集团诉讼及惩罚性赔偿,我国的大额处罚均表现为行政处罚,而美国的民事诉讼赔偿金额往往是天价,其原因在于我国的民事诉讼实行个体差额补偿原则,而西方发达国家实行整体损失的惩罚性三倍损害赔偿,这样在我国普通公民诉讼中,诉讼结果就可能得不偿失,对于垄断公司则盈利远远大于损失。最后,我国的诉讼证据规则给民事诉讼带来巨大的阻碍,在美国的反垄断诉讼实行的证据开示对于被告的垄断企业来说,不得隐瞒任何证据,双方需要将所有的涉案证据提交,如果有任何证据隐瞒
将会承担不利后果。而我国实行的基本是谁主张、谁举证,如果持有证据方不提供不利于己的证据,往往会从中受益。考虑我国反垄断法的实施,建议从比较法的角度进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