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度(精)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度
一、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副组长: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 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
二、机构职责
(一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规范,在企 业法定代表人和分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 作;
2、负责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 术知识教育;
3、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 其他有关安全规定, 组织制订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 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4、参加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专项方案的审核,现场机械设 备及防护设施的验收,及大型机具设备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
5、组织并参与安全检查,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
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6、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行为,遇有危 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 有权令其停止作业, 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 理;
7、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负责对企业各单位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会同工会认真开展 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积极推广安全生产 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9、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 作,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供应和产品质量,防护性能检查,监 督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得到劳动保护;
10、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定期召开 安全专业人员会议,不断提高基层安全员的技术素质。
11、当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协助组织抢救,监 督指导保护现场,清查人员伤害,资源损失情况,寻找证人,证物, 汇集事故相关资料, 填报事故快报。并督促报告公安及政府有关部门。配合事故调查, 按规定时限完成事故调查报告。监督事故现场复工前 的整改,整顿,并负责实施验收。
(二各人员职责: 1.1.1组长
a.负责全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并于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会议。b.落实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源充足。c.任命安全生产管理员。
d.负责与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联络。1.1.2副组长职责
a.具体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安全管理员工作。
b.对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或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员所发现的隐患及 时上报,并安排整改。
c.对于新进化学品进行性能评估,并告之员工。2.1组员(安全生产管理员 2.1.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
a.检查公司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整改。b.对公司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c.对公司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保养。
d.公司发生紧急事故时, 在安全管理机构领导下及时处理险情。2.1.2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
a.协助安全生产管理员检查公司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并及时上 报整改。b.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引起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c.协助安全生产管理员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d.公司发生紧急事故时, 在安全管理机构领导下及时处理险情。
第二篇:哈哈哈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度
云南茅粮酒业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与职责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
组长:(由法定代表人担任)
副组长:(由生产总管担任)
组员:(由部门、班组负责人担任):
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由人事部负责人担任)
二、机构职责
一)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规范,在企业法定代表人和 分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3、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深圳市安全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安全规定,组织制订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4、参加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专项方案的审核,生产设备及防护设施的验收,及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
5、组织并参与安全检查,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 查隐患整改工作。
6、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行为,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 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7、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 的调查,处理工作。
8、负责对企业各单位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会同生产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 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 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9、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监督劳动防 护用品的采购,供应和产品质量,防护性能检查,监督劳动保护设施与用品 的有效使用。
10、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管理机构人员会议,不断提高基层安全管理人员的技术素质。
11、当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协助组织抢救,监督指导保护现场,清查人员伤害,资源损失情况,寻找证人,证物,汇集事故相关资料,填报 事故快报。并督促报告公安及政府有关部门,配合事故调查,按规定时限完 成事故调查报告。监督事故现场复工前的整改,整顿,并负责实施验收。
二)机构人员职责:
组长
A、负责全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
B、落实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源充足。
C、任命安全生产管理员。
D、负责与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联络。
副组长职责
A、具体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安全管理员工作。
B、对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发现的隐患及时上报,并安排整改。
C、对于新进化学品进行性能评估,并告之员工。
组员(安全生产管理员)
A、检查公司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整改。
B、对公司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C、对公司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保养。
D、公司发生紧急事故时,在安全管理机构领导下及时处理险情。
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
A、协助安全生产管理员检查公司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整改。
B、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引起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C、协助安全生产管理员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D、公司发生紧急事故时,在安全管理机构领导下及时处理险情。
第三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决策。
二、组织制定并督促从业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查处本单位从业人员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安全管理问题。制止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四、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
六、参与本单位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测及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
七、参与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督促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
八、组织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
九、负责事故统计、分析,参加事故调查,对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十、综合分析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并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和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
四、组织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险,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七、向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责任。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加强对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调查研究,当好领导的助手和参谋。
二、负责制订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落实情况。
三、编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督促和检查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情况,工人生产工种调换时必须通知有关部门做好必要的安全技术教育。督促与检查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发放和合理使用。
四、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工作检查,开展专业性、季节性与节假日的安全工作检查,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督促及时整改。做好防尘、防毒、防暑、降温、防寒、保暖等工作。督促与检查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和使用。认真做好安全台帐资料记录和归档。
五、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上报等工作,认真执行“四不放过”原则,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妥善处理。
六、编制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演练,负责事故抢救工作。
七、组织员工安全生产培训和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活动。
八、负责各类安全装置、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管理。
九、参与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
十、负责安全作业票证的审核,检查具体落实情况。
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一、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二、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备工具的安全、整洁,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使用自己不该使用的机械和设备。
三、自觉并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四、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安全生产技能培训,提高安全操作技术水平。
五、不得擅自私拉乱接电线,不得擅自动用明火。
六、及时报告、处理事故隐患,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工作。
七、批评、检举、拒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为定期研究本厂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例会名称和参加人员
(一)企业安全生产会议由安全办负责,全体从业人员参加;
(二)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由领导小组全体人员参加;根据会议研究内容,可指定相关人员出席,或扩大会议请车间主任出席;
(三)车间班组例会由车间主任班组长召集,车间班组全体成员参加;
(四)会议应设置签到文件和进行文字记录。
二、例会时间规定
(一)企业安全生产会议每季度至少1次,领导小组例会每月一次,全年不可少于12次。车间班组晨会每天召开1次;
(二)遇有重大安全任务或特殊情况,由安全管理部门提请企业负责人同意临时召开。
三、企业安全生产和领导小组例会内容
(一)传达和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议精神。
(二)研究和制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考核指标办法。
(三)分析和研究本企业安全生产和管理现状,分析和通报不安全因素,制定和落实应急防范措施。
(四)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汇报,部署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
(五)落实责任制和应急救援措施。
四、车间班组会议内容
(一)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和操作技能知识培训;
(二)分析机器设备和安全设施安全技能,生产场所安全环境;
(三)点评从业人员“三违”行为并予以矫正,分析原因和应急措施;
(四)事故应急处置与现场救护;
(五)典型案例分析。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一、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培训实习生等)均要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二、厂内调动(包括车间内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的职工,必须对其再进行车间级或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然后进行岗位考试。成绩记入本人“安全生产培训”档案内,合格者方准上岗作业。
三、进入企业参观、学习的人员,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
四、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思想、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制观念,并要定期研究职工安全生产教育问题。
五、利用各种形式定期开展对职工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活动。
六、各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班组安全生产活动每周一次(即安全生产活动日)。
七、在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含重点施工项目)时,安全技术部门应督促指导各检修(施工)单位进行检修(施工)前的安全生产教育。
八、职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应由所属单位领导或安全技术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将内容记入本人“安全生产培训”档案。
九、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的规定要求,由安监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限期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特种作业。
十一、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放时,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项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
十二、发生事故后,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车间班组长和车间主任、安全员负责每天上班后,检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及劳动纪律,对事故苗头和违章作业的现象及时纠正、制止和教育并提出防范措施。同时,检查机械、电器设备等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
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结合日常生产情况,对重点的车间部位,每天要巡回检查,作好记录,及时消除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三、分管安全厂长,每年12次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全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各车间主任(安全员),每月4次组织本车间有关人员对所管范围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和方案,及时汇报厂(公司)部组织落实按期实施。
五、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要不定期地组织专业性、季节性、节假日前后等专项安全生产检查。
六、安全生产检查实行“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对于检查出来的问题必须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代”,并且及时地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一、巡查、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尽快整改,及时消除。
二、不能尽快整改的安全隐患,被检查班组接到限期整改通知书后制定方案,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写出整改报告。
三、接到限期整改通知书后,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安全隐患未消除之前,车间班组应当落实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确保不出事故。
五、隐患不能及时消除,不能确保安全的,应立即停止使用。
六、车间班组无能力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提出解决方案,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七、实行安全隐患举报制度,鼓励员工举报安全隐患。整改不彻底而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实行责任倒查,依照规定严肃处理。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必须配备经安监部门培训合格的专业电工,电工作业做到持证上岗。
二、禁止使用无厂家、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及国家明令淘汰的电气设备。
三、必须对供电设备、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进行接地保护,接地装置的电阻值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四、必须给专业电工配备合格的绝缘鞋、绝缘手套、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
五、向当地供电部门申请办理自备柴油(汽油)发电机,自备电源要装“双头四极”闸刀;严禁以流动方式给其他电网供电用户提供临时备用电源。
六、必须在电源或分路部位安装漏电保护器,电线应套非燃管保护,熔丝不得用铁丝、铜丝代替。
七、严禁在电热器具的安全距离内摆设易燃、易爆物品。
八、严禁湿手接触带电开关、拔插电源插头及更换电气元件和灯泡等。
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一、操作者发现在生产中发生事故,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并保护好现场,不得隐瞒和故意拖延,立即向企业主要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二、企业负责人、值班人员、安全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处理,对发生或有可能发生危急情况的,迅速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企业负责人对发生需向有关部门报告的生产安全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以公司名义报告安监等有关部门。
四、发生重伤、死亡事故,派专人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部分物体时,必须做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照相、录像,并详细说明。
五、清理事故现场时,要事先经事故调查组或安监部门同意。
六、发生轻伤事故要进行现场照相,经安监部门同意,由企业领导牵头组成事故调查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划分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按规定填报“伤亡事故登记表”,并对干部职工进行教育。
七、企业事故调查组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专长;
(二)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八、发生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是: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并按照事故的性质和造成的损失危害程度,根据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九、发生事故,必须按照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职责的规定,分清事故的直接责任、领导责任和主要责任。
十、对因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规章制度以及工作不负责任等行为而造成的事故,视情况按规定追究责任,并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
十一、事故查清后,应及时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填写“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表”报送安监部门。
十二、事故处理结案后,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十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事故管理档案,其内容应包括事故现场记录、照片、鉴定材料、事故教育、改进措施等资料。
十四、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定期进行事故的统计分析,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年终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对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成绩者,除年终可评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给予奖励外,还可按公司合理化建议奖规定给予奖励。
三、对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及时排除事故隐患,主动整改,有效地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或使公司财产免受重大损失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对分公司、职能部门各个安全生产责任承包单位,年内实现安全目标,全年无事故,安全管理成绩显著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对敢于抵制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防止工伤事故发生或使财产受损失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发生死亡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从重处罚。
七、发生重伤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酌情给予较重的处罚。
八、发生轻伤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酌情给予处罚。
九、对于重大未遂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酌情给予处罚。
十、对在生产作业中,不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的工人和技术人员,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十一、在生产作业中,未按本工种操作规程操作或无证操作设备仪器的工人和技术人员,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十二、对工房内安全通道不畅通的负责单位,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十三、除上述情况外,对其它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可参照上述规定酌情处罚。
十四、各种生产设备、仪器、仪表和生产场地的防护装置、保险装置、指示信号装置要齐全、有效、可靠,对不符合要求的负责单位酌情给予处罚。
十五、对各种安全装置(如压力表、安全阀等)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的,要酌情给予处罚。
十六、经检查认定为事故隐患,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单”后,对在限期内能消除而不消除的;本单位不能消除,但应制订临时安全措施而不制订的;本单位不能消除,但应提出申报而未提出申报的单位,要酌情给予处罚。
十七、公司年终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由基层推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给予奖励。
十八、经济处罚由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会同财务部门执行。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一、特种设备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技术检测鉴定,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应采用预防性保养。
二、特种设备购置必须进行资质、技术、经济论证。
三、特种设备的使用、保养、管理落实到具体人员。
四、特种设备严格按规定进行保养。
五、特种设备必须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规定。
六、特种设备的关键零件要保持一定的储备。
七、特种设备的档案要齐全,图纸、资料,使用检查、维护记录完整。
八、每用对特种设进行一次检查,并做记录。
九、每半年对闲置、封存特种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做记录。
十、特种设备由持有国家规定颁发的操作证人员进行操作,无操作证人员不得上岗进行操作。
危险作业的现场管理
为了对危险作业现场进行有效控制,防止发生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一、危险现场的作业范围:
1、带电作业:
2、易中毒和会产生窒息作业:指进入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烟囱及其他密闭的设施、设备内和狭小、偏僻场所的作业;
3、禁火区及禁火设施动火作业:指企业规定的禁火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氧气、氢气等管道和设备设施上的动火作业。
二、危险作业的要求;
(一)危险作业的要求;
1、有关人员在进行危险作业前,应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含应急措施)、组织措施、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进行危险作业;
2、患有高血压、心脏病、高度近视等相关职业禁忌病症的人员,不得从事相应的危险作业;
3、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措施要明确,作业前、作业方法、措施,并使作业人员熟练掌握,并能认真落实执行;
4、危险作业必须有监护人员和必要的安全措施,监护人员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抢救知识,坚守岗位,认真负责;
5、危险作业的安全用具及作业工具必须配备齐全,完好有效,摆放和使用符合安全要求;
6、作业是思想要高度集中。作业完毕,要收拾好工具物件,清点人员、工具、设施、熄灭火种,清扫现场;
7、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要经常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保证采取的安全措施有效。
(二)带电作业要求:
1、作业时要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使用绝缘工作台、绝缘工具并确保其绝缘性良好、有效、并不得与周围其他物体接触;
2、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作业。
(三)易中毒和会产生窒息作业的要求:
1、进入易中毒的设备设施、场所内作业时,进入前腰进行空气取样分析,如超传权标准,要进行置换处理,直至合格,并要保持通风良好;必要时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之间要约定好信号联系方式,以便及时了解作业人员和工作情况,确保监护有效;
2、进入密闭的设备设施内,作业前要先对这些设备设施的情况进行了解,采取相应的措施,情况不明之前不得进入;
3、在上述场所进行作业的用电照明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四)、禁火区及禁火设施动火作业要求:
1、在禁火区及禁火设施上动火,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2、在禁火设备、设施上动火,首先要切断油、气等可燃物的来源,关闭阀门,插入盲板与周围的设备设施进行隔断,然后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才能动火;
3、对分析、化验、置换合格后才能进行的动火作业,如中途间断后又重新作业,要重新进行分析、化验,合格后才能继续作业;
4、对带压设备设施动火,首先要进行泄压。
三、危险作业的审批手续:
1、凡属从事危险作业范围内工作的车间科室,必须填写《危险作业申请表》一式二份,经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施工;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及时对危险作点进行现场调查,施工中应派人或安排安全值班人员作重点检查;
3、危险作业审批前,有关人员必须亲临现场通过必要的检测分析,落实好相应的防护和救护措施后方可批准。
4、危险作业人员必须有一定实践经验和专业技术,身体状态良好,禁止女工、老、弱、病、残人员参加;
5、危险作业现场必须有明显标志,有专人监护;
6、出现紧急情况和事故状态时,按有关抢险规程和应急预案处置。
第四篇: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一)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文件
为了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提高企业,工程 建设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适应安全生产新形势要求,加强基础工作,改进监控方式,依法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度,公司决定成立安全质检科,全面负责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事务。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作职责
1、在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领导下,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与调理标准。落实本企业安委会的计划、方针和管理目标,并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和新工人、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训练、考核、发证、年审工作。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安全、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督促指导,纠正不安全行为和因素,预防、消除不安全隐患。
3、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场容场貌、饮食卫生等进行检查,提高全体人员对文明施工的意识额文明施工水平。
4、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签发《整改通知单》对整改落实情况按着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的原则,进行整改监督检查。按时复查,验收。
5、协助项目部对安全资料的管理,填写真实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6、做好安全工作计划、总结和《安全简报》等工作的编写发放,对施工现场和工程按“标准”“规范”进行系统检查和评价。
7、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的行为或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经说服劝阻无效,应暂停生产,消除隐患危险,提出合理意见,并及时向本企业领导汇报。
8、负责编制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确保安全管理保证体系正常运转,实施。
9、主持伤亡事故的调查,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工作并逐级上报。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
第五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文件
中环寰慧(德州)节能热力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
总
经
理
一、安全管理机构体系
生产副总经理
安全员
部门安管人员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1、规范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臵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臵工作,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2、适用于本企业热力管道、设备安装、管道、设备运行维护维修和管道、设备抢修等活动。
3、全生产贯穿于生产活动的全过程,各部门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4、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针对本对公司在生产全过程中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独立部门。
5、生产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度
1、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2、安全生产贯穿于生产活动的全过程,各部门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3、公司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领导、监督、检查,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布署公司重大安全生产工作。
4、公司经理、各部门负责人是本公司、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别对其所辖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5、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归口管理。
6、各部门应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7、新职工、临时工在上岗前,必须先对其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8、公司、各部门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和安全员要经常检查本部门安全生产情况,督促职工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
9、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施,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并迅速采取排除措施。
10、对从事电气、焊割、车辆驾驶、机械操作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经常性安全教育,具备合格操作资格后,持证上岗。
11、车辆、设备、设施不得超负荷运行和带病运行,做到正确使用,定期检修,确保正常运行。
12、生产工作场地要有足够的光线,有危险的地方必须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13、各交换站、仓库要配备防火、防盗设施。
14、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贮存、使用,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应有一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并与明火保持在两米以上的距离,各类刀具、铁棒、铁钩等禁止对准人员使用,并加以妥善保管。
15、检查人员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项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按照定措施,定人员、定期限的原则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16、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后,相关部门领导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职工实施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
17、发生安全事故和重大责任未遂事故后,生产科和各部门要联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18、公司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19、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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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