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集资房买卖相关问题解答
集资房如何买卖?
问:单位的集资房,我想卖出去。但是听说要5年才行,真的吗?集资房如何买卖啊?
律师解答:
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
集资房如何买卖?若出卖人拥有全部产权,当然可以将房产依法转让。只要交易双方办妥过户手续即可。但卖方若只享有房产的部分产权,其单位就可依据法律及与员工的约定,享有对员工的转让行为设定限制条件、优先购买等权利。此时,就有必要前往该单位了解有关情况。查明单位允许转让后,才能进行交易。
相关法律知识:
产权是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它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以法权形式体现所有制关系的科学合理的产权制度,是用来巩固和规范商品经济中财产关系,约束人的经济行为,维护商品经济秩序,保证商品经济顺利运行的法权工具。
没有购房合同的集资房能买吗?
集资房是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
由于现阶段关于集资房建设的一些具体细则还没出台,集资房由谁开发,土地如何获得等等,法律上还存在空白的区域。集资建房在取得房产证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交易后,即具有商品房的性质,可以自由交易。集资建房和商品房在房产证形式上是一致的,只是在产证“产别”中注明为集资建房。外单位的人如果有意购买集资建房单位有集资资格员工的集资房,必须前往该单位了解以下情况:单位是否同意员工转让集资房?是否对员工的转让行为设定了限制条件?设定了哪些条件?单位是否保留优先购买权?等等。建议仔细查阅《集资合同》的相关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是不能进行转让的,集资房也同样如此。买卖双方在未取得房产证之前的交易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并且这个时候购买对购房者来说存在风险,建议您谨慎权衡后再决定。
集资房怎样去购买?
集资房的建设是需要报建的,且由一家到两家地产开发公司负责,通过当地政府批准,在一系列的专业设计公司设计、规划之下而进行的,集资房的开发是在同一片区内大规模、大面积地进行。据业内人士的不完全统计,集资房90%的业主用于自住,投资出租等其他作途占约10%。按照房价的承受力分析,集资房最适用于消费金字塔最底层的工薪阶层,一般月收入为202_元左右的人购买集资房的人较多。漂泊不定的工作环境,不稳定的经济收入,使他们拥有了强烈的安家冲动,于是在自己可以承受的经济范围内,在关外拥有一个自我的天空,每日享受关外清新的空气,轻松购房,的确是一桩美事。
从某种意义上讲,购买集资房或许是把有限资金发挥效用的最佳渠道。购房者也必须注意到,目前房地产市场对集资房的总体看法是合理不合法。所谓合理就是存在的合理性,集资房的存在,是房地产市场发展过程中的中间产物,是不可争辩的事实。但从某种意义上讲,说它不合法,是因为把集资房与商品房相比,集资房没有像商品房所拥有的房产证。
但是,房产证是商品房所特有的东西,集资房与商品房毕竟不是同一种产品。集资房是以集体名义的房产,单个户主没有房产证也在情理之中。买房毕竟是件大事,为了谨慎起见,在集资房的购买过程中还应注意以下几点:别买违章建筑集资房如果违章建筑,那就意味着自己花钱买下的房子本身就是违法的,没有法律保障,所住的房子会有随时被拆掉的风险。
为了避免不应有的损失,看市政规划,向开发商询问是否办了报建手续,有无建筑规划许可证是非常重要的。一般建筑一定会在红线内建房,而符合市政规划的集资房用地还是获得政府保护的。要找专业开发商了解集资房开发商的的背景十分重要,这是让自己的各方面权利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的重要关键。
【合同效力】我国法律的规定集资房转让合同是有效合同
因为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登记完善与否都不影响不动产买卖合同的效力。集资房虽然没有房地产权证,但这并不影响集资房转让合同的效力。如:《物权法》第十五条关于“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关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的规定,都可以证明集资房转让合同是有效的合同。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六条关于“买卖双方自愿,并立有契约、买方已交付了房款,并实际使用和管理了房屋,又没有其他违法行为,只是买卖手续不完善的,应认为买卖关系有效,但应责其补办房屋买卖手续”的规定,可见已交付了房款,并实际使用和管理了房屋的集资房转让合同是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是经人大依法授权的有权对法律作出解释的机构,因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司法解释的效力应当与人大及人大常委制订的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买卖集资房是否受法律保护?
【案情回顾】
某市某外贸实业公司建设的集资房清苑住宅小区因环境优美,房价低廉,颇受购房者青睐,很快成为抢购对象刘小姐在熟人的介绍下,有幸与市外贸某业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外贸公司开发的清苑住宅小区清岚阁第二层210单元卖给刘小姐。该单元面积170平方米,单价800元/平方米,总房款13.6万元。签订该合同当天刘小姐即向外贸实业公司交定金2万元和房款3万元整。当刘小姐筹集到了全部的购房款,按合同约定时间向外贸实业公司交纳购房款时/外贸实业公司告知刘小姐房子已卖给了张某,若要房子李某卖的集资房可以转让给她,但每套要加1万元,否则外贸实业公司愿意退还刘小姐己交5万元。刘小姐闻讯大怒,起诉到法院,以外贸实业公司欺诈为由要求按双罚原则由外贸实业公司赔偿定金和预付购房款共10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刘小姐与外贸实业公司签订协议无效,刘小姐只能要求返还已交的5万元定金和购房款。
【律师分析】:
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刘小姐与某外贸实业公司签订的集资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
首先,刘小姐与外贸实业公司签订协议无效。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有效合同包括主体合格,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内容不违法,且符合法律、法规的形式要件。就本案而言,小姐与外贸实业公司签订协议无效。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主体不合格。根据《城市房地产经营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营房地产必须取得房地产开发资格。本案中,外贸实业公司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其次内容违法。本案中合同的标的物是集资房。而按照我国对集资建房的有关规定,该外贸实业公司即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又是以划拨土地进行集资建房,所以其进行的售房行为是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的。另外,就本案而言,刘小姐即使接受了外贸实业公司的建议擅自转卖李某的集资房也还是无效的。
其次,本案不适用双赔原则。
按照我国《合同法》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无效合同,自始就不产生法律效力。换句话说,既然合同无效,那么合同约定的定金条款也是无效的,当然也就不能双倍返还了。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对集资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等买卖纠纷不适用。而从本案来看,刘小姐购买的清苑住宅小区是集资房。而集资房不属于该司法解释的调整对象,因此,即便公司把房屋又卖给了第三人,刘小姐也不能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要求双倍赔偿。
提醒大家,现实生活中,许多单位违反国家政策,擅自进行房地产开发,这类房屋有违规进入市场,严重扰乱了房地产交易秩序。
【房屋交付】我想购买一单位的集资房,如何办理呢?
问:目前,我想购买一单位的集资房,遇到些问题,请各位帮偶解答一下:我想购买某单位的集资房,但其单位规定只能卖给本单位的职工,该房建好两年了,这个月开始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我想买,应该怎样才才能办到办理产权呢,是以二手房的名意办理吗?我与房主签订赠与合合同还是买卖合同啊,具体怎样操作呢?
答:产权登记后,所有人拥有的是一种是完全的产权,即房屋取得产权证以后,所有人可以不受限制的对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这也称为是完全产权或者叫大产权。
一般把开发商取得的房屋所有权称为“大产权”,把买房人取得的房屋所有权称之为“小产权”,当然法律上没有这种概念,这是通俗的说法,而单位的集资房或者房改房由于单位可能禁止职工对外转让,因此,在办理产权证的时候,单位拥有大产权即集体房产证,而职工只有小产权,这种产权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而是单位发给的职工的内部产权凭证,对外没有法律效力。
因此,购买房屋,无论是采用转让还是赠与的方式,前提就是取得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只要取得了产权证,房主就可以有完全的产权,可以转让也可以赠与,并且不受他人限制。
我建议如果该房屋能够办理产权证的,如果单位无异议你可以自己去办,如果单位不同意,你可以要求出让人去办理,然后在进行转让或者赠与,并办理过户手续
【房屋转让协议书】集资房车库归属权起纠纷
5年前,义乌市民骆关云买下苏溪镇杨梅岗农垦场一退休职工的集资建房,不料却因集资房的一间附属车库闹起了纠纷。昨天,记者从义乌市有关部门了解到,为此奔走了3年的骆关云终于讨回公道。
宗珠香是义乌市苏溪镇杨梅岗农垦场的一名退休职工。202_年,杨梅岗农垦场进行集资建房。8月30日,宗珠香的儿子张某和女儿两人代表宗珠香与市民骆关云签订了一份《房屋转让协议书》,将这套集资房转让。
协议书中约定,宗珠香将自己的集资房屋转让给骆关云。宗珠香所在单位集资建房的全部集资款均由骆关云承担,骆关云另需付给房屋转让款两万元。房屋交付时间为宗珠香所在单位交付房屋的时间,宗珠香必须协助骆关云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宗珠香所在单位所享有的优惠条件(建房中)均归骆关云所有等。张某代表宗珠香在该协议上签名确认。
202_年7月12日,杨梅岗农垦场出台一份《农垦场职工集资建房分房实施办法》,规定为农垦场退休职工及挂靠户安排一间约20平方米的车库。同年8月,集资房交付使用,骆关云进行装潢后居住至今。
不料,宗珠香与骆关云随后却因车库归属问题发生了争议。宗珠香坚持认为车库不属转让范围,骆关云则认为,车库作为优惠条件理应归自己所有。双方协商无果后,宗珠香向义乌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与骆关云当初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书》无效。202_年9月,义乌法院判决房屋转让协议无效。
对此,骆关云找到义乌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希望能得到检察人员帮助。工作人员仔细阅读一审判决结果后,发现原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决定向义乌法院提起抗诉。检察机关抗诉后,义乌法院对这起纠纷案进行了再审。去年12月底,义乌法院对此案进行了改判。
随后,宗珠香向金华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昨天,这一诉讼请求被二审法院驳回,金华市中级法院维持了义乌法院的原判,骆关云终于讨回了公道。
第二篇:集资房买卖合同范本
集资房买卖合同(范本)
出卖方:姓名身份证号码:职业:
工作单位: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买方:姓名身份证号码:职业:工作单位: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鉴于:
1、甲方单位现准备在通过集资建设临街商住楼房,甲方根据其单位的规定,具有参于建房的资格。
2、甲方愿意将其单位本次建房的资格转让于乙方。
3、乙方同意以甲方名义向甲方单位缴纳集资建房款。
4、甲方同意收取乙方缴纳的集资款项,并以自身的名义向其单位缴纳,若单位同意由乙方名义缴纳,则乙方有权自行缴纳集资款项。
5、甲方确认以其名义取得的本次集资建房房屋产权属于乙方所有。、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至房屋产权过户于乙方名下期间,甲方只是该集资房的名义产权人,乙方为此房屋的实际产权人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达上述目的,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取得位于 集资建临街商住楼房的房屋产权特签订以下协议:
第一条:集资房屋的基本情况及产权实际人约定
1、甲方单位集资建设的房屋坐落于;甲方依据其单位的规定,可通过集资建房取得位于第_________层,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的产权。
2、自协议签订之日始,乙方即为上述第1款约定房屋的实际产权人。
第二条:集资款项缴纳
1、甲方根据其单位集资建房的要求,收取乙方的房屋集资建设款项,在收取每笔集资建房款时应向乙方出具相应数额的书面收据,并按其单位要求及时缴纳于该单位;在缴纳每笔集资款项后,应在缴纳当日向乙方交付该单位开具的收款凭证原件。
2、若甲方单位同意由乙方名义缴纳,则乙方有权自行缴纳集资款项,取得的交款凭证自行保存。
3、若甲方单位将甲方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直接扣划作为应缴纳的集资建房款项时,则在甲方出具单位扣划证明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与扣划款项相同数额的资金(该部分资金视同乙方向甲方单位缴纳的集资款项)。
第三条、集资建房手续办理
甲方应按本单位的要求,及时办理其单位集资建房过程中所需各种手续的办理工作,及时提交各种资料,以确保不因其疏忽和懈怠而影响乙方取得该房屋的产权。
第四条、集资房屋交付、产权证的办理和取得
一)房屋交付
若协议约定的房屋建成后,若甲方单位将房屋交付于甲方,则甲方应在其单位交房日即行将该房屋转交付予乙方。乙方即行行使基于实际产权人对该房屋的所有权益。
二)产权证的办理和取得
1、如果甲方单位允许以乙方名义直接取得该甲方名下的集资房屋的产权,则甲方有义务,及时和乙方共同提交单位所需办理房屋产权予乙方名下的各种文件和资料。
2、如果甲方单位不允许直接将集资房屋的产权办理至乙方名下,则甲方应在取得该房屋产权证书后,将以其名义取得的房屋产权协助乙方转让过户至乙方名下(该转让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致该房屋产权暂时无法办理至乙方名下,在此期间,乙方基于实际产权人仍享有对该房屋的所有权益,甲方不得就此主张任何异议。
第五条、甲方报酬
因甲方出让其单位集资建房名额予乙方,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 45 日内给付甲方相应报酬伍万元整(50000)元。
第六条除集资款外的费用承担
本协议履行中,甲方除收取因转让本次购房资格的报酬 万元整()元外。不再向乙方收取除集资款外的任何费用,因办理房屋产权而发生的各种法定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协议履行中,甲方擅自终止协议,除应退还乙方全部向甲方单位已缴纳的集资款和报酬款外,还应向乙方承担与甲方单位所建设房屋(协议约定的房屋)应缴集资款和收取乙方报酬款项数额相同的违约金。
2、协议签订后,乙方无故不履行协议,除有权取回其已交购房款外,无权要求甲方退还已收取的报酬。
第八条 声明及保证
鉴于本协议履行中,若由于甲方原因致生障碍,对乙方权益影响重大,甲方承诺其签署本协议时,对此协议的签署取得了其家庭所有成员的同意,甲方及其家庭成员保证:放弃所有不利于协议履行的主张和权利。
第九条 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争议的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 份,甲方、乙方各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证人:(签字):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篇:集资房买卖协议202_
集资房买卖合同
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住址:联系电话: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
住址:联系电话:
鉴于:
1、甲方通过集资建设楼房,在拥有住房一套。
2、甲方愿意把其通过集资建房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转让于乙方。
3、甲方确认以其名义取得的本处集资房房屋产权完全属于乙方所有。
4、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至房屋产权过户至乙方名下期间,甲方只是该集资房的名义产权人,乙方为此房屋的实际产权人,拥有对该房屋的所有权益。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达上述目的,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取得位于咸祥竹山新村的房屋产权特签订以下协议:
第一条:集资房屋的基本情况及产权实际人约定
1、甲方集资房屋坐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即为上述第1款约定房屋(包括车棚)的实际产权人。
第二条、集资建房手续办理
甲方应按要求,及时办理各种手续,及时提交各种资料,以确保不因其疏忽和懈怠而影响乙方取得该房屋的产权。
第三条、集资房屋交付、产权证的办理和取得
一)房屋交付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即行将该房屋转交付予乙方。乙方即行行使基于实际产权人对该房屋的所有权益。
二)产权证的办理和取得
1、甲方应在取得该房屋产权证书后,在可以过户之日起3个月内,将其名义下的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协助乙方转让过户至乙方名下(该转让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致该房屋产权暂时或永久无法办理至乙方名下,在此期间,乙方基于实际产权人仍享有对该房屋的所有权益,甲方不得就此主张任何异议。
第四条、集资房款与甲方报酬
因甲方出让其集资房予乙方,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立即一次性付清集资房
款和报酬共。
第五条、除集资款外的费用承担
本协议履行中,甲方除收取因转让本套集资房的房款和报酬共外。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额外的费用。
第六条、在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过户之前,由于乙方原因,需将房屋转让于第三方
时,甲方必须应乙方要求,按本合同格式与第三方签订合同,不收取任何费用。
甲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乙方:证明人:
第一页
1、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除应全部退还乙方付给甲方的集资款和报酬
款外,还应向乙方承担与本协议约定的房屋违约当时的房屋价值(由评估公司评估)数额相
同的违约金。
第八条 声明及保证
鉴于本协议履行中,若由于甲方原因致生障碍,对乙方权益影响重大,甲方承诺
其签署本协议时,对此协议的签署取得了其家庭所有成员、共有权人的同意,甲方及其家庭
成员保证:放弃所有不利于协议履行的主张和权利。
第九条 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
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30天内)
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
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争议的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宁波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
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
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共二页,一式四 份,甲方、乙方各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证明人:
签订地点:
202_年月日
第二页
第四篇:集资房买卖协议202_
1.不悔梦归处,只恨太匆匆。
2.有些人错过了,永远无法在回到从前;有些人即使遇到了,永远都无法在一起,这些都是一种刻骨铭心的痛!
3.每一个人都有青春,每一个青春都有一个故事,每个故事都有一个遗憾,每个遗憾都有它的青春美。
4.方茴说:“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集资房买卖合同
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
住址:
联系电话:
鉴于:
1、甲方通过集资建设楼房,在拥有住房一套。
2、甲方愿意把其通过集资建房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转让于乙方。
3、甲方确认以其名义取得的本处集资房房屋产权完全属于乙方所有。
4、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至房屋产权过户至乙方名下期间,甲方只是该集资房的名义产权人,乙方为此房屋的实际产权人,拥有对该房屋的所有权益。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达上述目的,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取得位于
的房屋产权特签订以下协议:
第一条、集资房屋的基本情况及产权实际人约定
1、甲方集资房屋坐落于
,建筑面积 76.9平方米。面积如有不符的,无论实际面积是大于还是少于76.9平方米,甲乙双方均同意接受,均不得以建筑面积大于或少于76.9平方米为由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即为上述第1款约定房屋的实际产权人。第二条、集资建房手续办理
甲方应按要求,及时办理各种手续,及时提交各种资料,以确保不因其疏忽和懈怠而影响乙方取得该房屋的产权。
第三条、集资房屋交付、产权证的办理和取得 一)房屋交付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即行将该房屋的所有权益交付予乙方。乙方即行行使基于实际产权人对该房屋的所有权益。
二)产权证的办理和取得
1、房屋具备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条件时甲方积极配合取得该房屋产权证书,并在可以过户之日起3个月内,将本协议约定的第一条第一款集资房的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协助乙方转让过户至乙方名下(该转让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致该房屋产权暂时或永久无法办理至乙方名下,在此期间,乙方基于实际产权人仍享有对该房屋的所有权益,甲方不得就此主张任何异议。
第四条、集资房款
甲方以人民币
的总价出让其集资房予乙方,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于202_年
月
日,先向甲方支付购房款人民币
,同时甲方将房屋及该房屋相关的手续、证件交给乙方。至甲方于202_年10月1日将房屋实际交付给乙方时,乙方将余款人民币
付给甲方。第五条、除集资款外的费用承担
本协议履行中,甲方除收取因转让本套集资房的房款共
外。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额外的费用。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3.石村不是很大,男女老少加起来能有三百多人,屋子都是巨石砌成的,简朴而自然。
4.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5.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6.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1.不悔梦归处,只恨太匆匆。
2.有些人错过了,永远无法在回到从前;有些人即使遇到了,永远都无法在一起,这些都是一种刻骨铭心的痛!
3.每一个人都有青春,每一个青春都有一个故事,每个故事都有一个遗憾,每个遗憾都有它的青春美。
4.方茴说:“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第六条、在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过户之前,由于乙方原因,需将房屋转让于第三方时,甲方必须应乙方要求,按本合同格式与第三方签订合同,不收取任何费用。甲方:
乙方:
证明人: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协议履行中,甲方擅自终止协议,除应退还乙方全部向甲方支付的购房款外,还应向乙方支付承担与甲方所建设房屋(协议约定的房屋)应缴集资款和收取乙方报酬款项数额相同的违约金。甲方应当于乙方付清房款后12日内交付房屋给乙方,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1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万元。
2、协议签订后,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1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万元。乙方无故不履行协议,除有权取回其已交购房款外,无权要求甲方退还已收取的报酬。
3、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任意一方以本合同无效为由提出解除合同的,须赔偿对方
万元经济损失。
第八条、声明及保证
鉴于本协议履行中,若由于甲方原因致生障碍,对乙方权益影响重大,甲方承诺其签署本协议时,对此协议的签署取得了其家庭所有成员、共有权人的同意,甲方及其家庭成员保证:放弃所有不利于协议履行的主张和权利。且本次交易的集资房不存在任何债务关系。
第九条、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30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争议的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漳州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涉案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共二页,一式四 份,甲方、乙方各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3.石村不是很大,男女老少加起来能有三百多人,屋子都是巨石砌成的,简朴而自然。
4.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5.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6.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1.不悔梦归处,只恨太匆匆。
2.有些人错过了,永远无法在回到从前;有些人即使遇到了,永远都无法在一起,这些都是一种刻骨铭心的痛!
3.每一个人都有青春,每一个青春都有一个故事,每个故事都有一个遗憾,每个遗憾都有它的青春美。
4.方茴说:“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证明人: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3.石村不是很大,男女老少加起来能有三百多人,屋子都是巨石砌成的,简朴而自然。
4.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5.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6.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202_年月
日
第五篇:集资房买卖问题
集资房买卖问题
我想购买某单位的一套集资房。但要五年后才能过户。我们现在只签订了一份购房协议(而且购房协议还不能公证)。这样我们的购房合同有效吗?集资房过户与商品房市一样的政策吗?
律师解答:
这样的协议,是一个附条件的合同,当所附条件成立的时候,合同生效,所附条件不成立,合同不生效。集资房过户,可能 会要求单位盖章,其他与普通商品房一样。
推荐阅读:
集资房购买人的风险
集资房转让协议书
集资房资格能否转让?
相关法律知识:
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公证费最高300元
根据以上各项费用您自己一算便知。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应缴税费
一、买卖:
除所得收益缴纳外,以成交价(或评估价)为计(费)基数按下列规定缴纳税费:
(一)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由卖方缴纳。按成交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 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 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下的部分,按20%缴纳所得收益,80%归卖方;成交 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上的部分,30%缴纳所 得收益,70%归卖方。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净收益全额缴纳。
(三)印花税: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四)契税:1.5%,由买方缴纳;
二、出租:
(一)土地收益:按出租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5元征收,由出租方缴纳;(二)营业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社会事业发展费、基础设施建设附加费、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按租金收入10%的综合征收 率征收,由出租方缴纳;
(三)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按现行规定征收;
三、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房产过户的费用有下列几项,但各地可能有出入:
一、政策性收费:
1、契税:普通住宅:评估价*1.5%;非普通住宅:评估价*3%
2、个人收入调节税:(评估价-原购入价)*20%
3、营业税:住宅购入不满两年的:评估价*5.55%;非普通住宅购入两年以上的:(评估价-原购入价)*5.55%;普通住宅购入两年以上的免交。
4、房产交易费: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
5、印花税:评估价*0.1%
6、房产证工本费:85元
7、土地证工本费:105元
8、交易评估费:评估价*0.3%
二、如果通过中介交易,应支付的中介费:
1、交易中介费:成交价*1%
2、房产权证代办费:每证100元
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公证费最高300元
根据以上各项费用您自己一算便知。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应缴税费
一、买卖:
除所得收益缴纳外,以成交价(或评估价)为计(费)基数按下列规定缴纳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