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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镁企业环保管理制度(推荐5篇)
编辑:梦回唐朝 识别码:21-909984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2-14 13:10:02 来源:网络

第一篇:金属镁企业环保管理制度

环保管理制度

xxx是以生产镁及冶炼镁合金为主的生产企业,为了使全体职工高度重视环保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对环保工作的认识,解决好生产和环境保护的关系,特制定如下制度,全体职工必须认真执行。

一、加强公司职工对环保工作的教育和学习,从思想上树立环保工作是我公司发展壮大的重要环节。

二、公司要每月组织召开两次关于环保工作的会议,具体研究解决我公司的环保工作并组织检查各生产环节涉及到的环保问题。

三、每季度对环保工作做出贡献的职工进行一次评比,对成绩突出的职工进行奖励。

四、环保管理员每月必须对各种环保设备进行检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五、洗涤过程中的水应按环保要求,经沉淀后综合利用。

六、每年春季对厂区进行一次绿化,争取使我公司早日变成花园式工厂,使职工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环保领导组管理职责及工作制度

为深入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法,在强化制度完善环保设备的基础上,实现有计划、有重点、创高效,不增污染的环境达标目标。特制定此管理职责及管理制度:

1、公司环保领导组受公司和上级环保管理部门双重领导,公司环保管理的对外联络工作。

2、环保领导组负责以及相关政策法令和环保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推广工作。

3、环保领导组有权对本公司的环保治理工作提出建议性和必要性的改进措施。

4、环保领导组有权对现有的环保设施闲置不用、损坏不修或故意损坏并改作他用等违法行为提出警告并做出处罚。

5、企业领导应积极支持并协助环保领导组展开工作,企业在研究规模扩建、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等重问题时应首先考虑环保治理并吸收环保领导组的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6、环保领导组成员必须以严肃的工作态度和至高无上的事业精神,从事环保工作的检测管理。做到忠于职守、依法办事、铁面无情、敢说敢干。

7、环保领导组应深入实际,熟悉并掌握各环保设施的性能、状态

和运行情况并做好调整记录。

8、发现环保设施损坏的要及时通知责任部门修复,对于损坏不修长期停用的则在查明原因后做出处罚并令其修复或恢复使用。

9、对于环保设施空白的工序和部位,环保局领导应提出设置意见,经企业最高管理者批准后促其落实,对确有困难暂时不易完成的应制定计划分期落实。

10、新扩建工程、技术改造工程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手续,如环保设施不完善,环保领导组有权直至勒令其停产。

11、环保领导组应对下属部门及个人中积极投身环保治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有效实施的有功人员提出表彰奖励。

12、环保领导组有权对干扰环保管理工作或打击报复的行为提出来历批评处理意见;公司管理者应在调查落实的前提下,做出裁定处理。

环保设施管理制度

1、环保设施必须同生产设备同时转动,同时维护,同时检修,不得无故停用或擅自拆除。

2、主体设备在大、中、小修时,必须将环保设备的大、中、小修同时安排,检修完后,检修工作人员应及时向环保办递交环保设施检修总结。

3、有除尘器的车间和工作段,必须按规定清灰,不得有积尘,影响除尘效果。

4、除尘器的监测孔按规定安置,刷防锈漆,保证完好无损。

5、除尘器上安装的入孔门以及在除尘器上安装的抽风罩不得随意打开,在检修时必须是打开的,检修完毕后要恢复原样。

6、除尘器及管道不得有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如发现应及时修复原样。

7、环保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在每个月3号前将上月的环保设施运行记录检修情况上报公司环保办公室。

环保管理办法

为了贯彻国家环境保护的远景目标纲要,落实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使本公司的环保治理工作在全面策动、专人管理、有章可循、排放达标的前提下纳入法治化、正规化的管理渠道,特制定此办法。

第一条:本公司建立公司环保领导组为核心,以生产车间为单位的组织管理机构,公司及车间环保管理机构的负责人由公司及各车间的主要领导者兼任,成员中应吸收职工代表和技术骨干参加。

第二条:企业领导和环保管理人员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国家的环境保护政策,以身作则、教育群众、依法管理、惩戒违法,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正当行使管理职责的行为抱怨抵触。

第三条:环保管理人员在履行监督检查时,应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当事人或被检查单位当面讲清,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以文书方式及时下达受罚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被检查单位接到处理通知后,要在严肃检查、缴清罚款的同时,立即着手整顿,完成整顿后要通知领导组复查和验收。

第五条:公司各生产车间要按照县、市环保部门针对本企业生产实际设计、拟定的规划要求配备安装必要的各型除尘器等环保设备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六条:对除尘器等环保设备要定期检修并做好检修纪录,确保各要用设备的良好性能和有效运行。

1、环保设备损坏而未及时修复启用的每台/套,每天罚车间负责人操作管理人50~100元。

2、环保设备闲置不用的每台/套,罚车间负责人100~500元。

3、职工上岗违犯环保安全制度不佩戴防护用品的每次罚当事人10元。

4、生产机器和环保设备不能同时启动的每次/台,罚操作人20元。

5、环保设备故障未排、带病工作、除尘效率达不到预定目标或无效力的视情节处操作责任人。

第七条:平常监测委托县环保部门进行大气监测,根据环评结果及时对各在用的环保设备进行改造更新,严密控制污染排放。

第八条:实行环保管理与经济效益及个人工资奖金挂勾的总体管理,把环保效果的考核放在首位,在公司与车间负责人签订环保目标责任书的前提下,以环保推动经济发展和个人效益。

第九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范围的任何车间、部门。

环保监制制度

为了体现全员参与、责任到人、齐抓共管的环保治理方针,真正做到办好一个企业,保住一方净土,致富一方百姓,澄清一片蓝天,确保环保达标的目标,特与下属车间、部门签订此目标责任书:

(一)、坚决贯彻国家制定环保方针、政策、自觉接受各级环保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公司环保领导组的管理指导。

(二)、执行公司制定的《环保管理办法》和《除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做到:

1、经常对各车间、工序配套的除尘、消声等环保设备进行自检维修,确保各在用设备的良好性能和正常运行。

2、保证环保设备与配套机器同时启动同步运行,并除尘效率稳定正常。

3、发现机器故障、功率不足等问题时要在尽快着手检修、恢复的同时,向公司环保领导组汇报。

4、教育职工掌握处理污染事故的应急措施,确保及时消除污染源,制止扩散。

环境保护奖罚制度

1、参照《办法》规定的处罚条例,严肃认真及时地对失职人员做出处罚教育,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

2、接到上级环保领导组的整改通知后,要及时以书面形式环保整改计划,经批准后立即付诸实施。

3、公司有权根据检查发现问题,事故着情核定各单位(车间)负责人的月、季和年度工资或奖金,完成生产任务,但存在严重环保问题的视同未完成对待。

设备维修制度

1、维修目的

设备是生产的主要工具,设备的性能好坏,直接影响产量、产质,为此,必须有一个完善合理的检修、维修计划。

2、设备的定期检修

A、锅炉除尘设备每月一次小检修,一年一次大检修,维修工作由该工段主任负责。

B、还原炉除尘设备每班一次清理,每班的检修由每班工人负责。C、制球车间每班一次调试,由带班长负责,一月一次保养,由车间主负责,一年一次大修由厂长批准车间主任负责。

3、电器系统设备的维修、保养

4、A、变压器,低压配电盘,由电工组长负责,不定期的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B、电动机,全厂所有的电动机由电工组长负责,经常检修,半 年加一次油。

C、发电机,由电工组组长负责,经常检修保养,确保完好状况。

5、要以“以检代修预防为主”的原则,除定期检修外,各车间负责人要经常组织检查、检修、保养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检修,把问题处理在萌芽之中。

6、经检修后的设备,必须出自管料、生产技术科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环保管理员考核制度

为了提高和促进我公司环境管理的水平和档次,明确岗位职责,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奖惩纪律,使我公司的环保工作得到有效发展,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一、目的:

通过考核使环保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保证环保法律法规在公司得到全面的贯彻落实,促使各项环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真实反映被考核人的工作实绩(2)、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长: 副组长: 成员:

四、考核对象:

公司所属车间的所有环保管理人员。

五、考核方法:

考核采用百分制的方法。

六、考核标准:

(1)、生产设备与环保设施不能同时启动同步运行的,每次扣1分。

(2)、环保设施存在跑、冒、滴、漏现象的,每次扣2分。(3)、有环保设施的车间和工段,无环保设施运行记录或环保设施运行记录不全的,每次扣2分。

(4)、未按时将环保设施运行记录上报公司环保办公室的,每次扣2分。

(5)、环保设施不及时修复带病工作,导致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的,每次扣5分。

(6)、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未及时向公司环保领导组汇报的,每次扣2分。

(7)、未能督促操作人员按时对环保设施进行清理,发现有积尘,影响环保设施效果的,每次扣2分。

七、考核结果及运用:

考核结果由考核领导组审定后,将按考核成绩情况给予奖惩。

环境保护突发事件应急制度

为及时有效地处理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污染事故,达到制止的目的,特制定此应急措施。

一、各车间安装的除尘器等环保设备或配套管理发生故障不能继续运行或输气、供排水管道破裂时,应立即将生产机器及相关的除尘器关闭,同时关闭各有关阀门检修。待修理完好并调试正常时,方可投入使用。

二、局部发生问题的关停局部,故障较大或污染较重,侵袭人生安全时应整体关闭检修。

三、掏洗炉膛、阀门时除按需关门的控制阀等机构外,必须要求承修操作人员佩戴、手套等必要的防护用品,并派专人监护,确保人员安全。

四、除尘效率下降应及时向公司环保领导组呈报,采取更换改造设备等办法补救。

五、各单位在实践中总结应急处理办法和有效措施,并及时交流推广使用。

环保设施操作规程

煤气发生炉车间

一、在本车间上班的所有职工,进入工作岗位,必须穿戴好劳保作品方可上岗,按时上班对口交接,做好交接班记录和设备运行记录。

二、上岗前,认真检查各除尘设备状况是否完好,电器部分有无故障,经试机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作业。

1、检查电控柜电压是否是额定电压。

2、检查风机风量调节阀是否是关闭状态。

3、检查风机连轴器润滑油是否达到规定限位。

4、检查风机电机连轴器对轮风机主体螺丝是否松动。

5、检查气源气压是否是额定压力。

6、检查本体各部位密封是否良好。

7、检查冷却系统供水是否正常。

8、检查煤气压力是否正常。

9、气源供气阀门是否开启。

三、环保设施管理制度

1、环保设施必须同生产设备同时运转,同时维护,同时检修,不得无故停用或擅自拆除。

2、主体设备在大、中、小修时,必须将环保设备大、中、小修同时安排,检修完后,检修工作人员应及时向环保部门递交环保设施检修总结。

3、除尘器必须按规定清尘灰,不得有积尘,影响除尘效果。

4、除尘器的检测孔按规定安置,刷防锈漆,保证完好无损。

5、除尘器及管道不得有跑风、漏风现象,如发现应及时修复。

6、环保设施使用单位,必须在每月3号前将上月的环保设施运行记录及检修情况上报公司环保办公室。

环保设施操作规程

生产车间

一、在本车间上班的所有职工,进入工作岗位,必须穿戴好劳保作品方可上岗,按时上班对口交接,做好交接班纪录和设备运行纪录。

二、上岗前,认真检查各除尘设备状况是否完好,电器部分有无故障,经试机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作业。

1、检查电控柜电压是否是额定电压。

2、检查风机风量调节阀是否是关闭状态。

3、检查风机连轴器润滑油是否达到规定限位。

4、检查风机电机连轴器对轮风机主体螺丝是否松动。

5、检查气源气压是否是额定压力。

6、检查本体各部位密封是否良好。

7、检查冷却系统供水是否正常。

8、检查煤气压力是否正常。

9、气源供气阀门是否开启。

三、环保设施管理制度

1、环保设施必须同生产设备同时运转,同时维护,同时检修,不得

无故停用或擅自拆除。

2、主体设备在大、中、小修时,必须将环保设备大、中、小修同时安排,检修完后,检修工作人员应及时向环保部门递交环保设施检修总结。

3、除尘器必须按规定清尘灰,不得有积尘,影响除尘效果。

4、除尘器的检测孔按规定安置,刷防锈漆,保证完好无损。

5、除尘器及管道不得有跑风、漏风现象,如发现应及时修复。

6、环保设施使用单位,必须在每月3号前将上月的环保设施运行记录及检修情况上报公司环保办公室。

第二篇:企业环保管理制度

企业环保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为了有效的加大公司日常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环保管理力度,提高员工安全环保意识,加强公司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及上级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落实“安全清洁生产、综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xxx有限公司内部管理。

三、职责

1、公司主要负责人为公司安全环保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公司安全环保总体管理和协调。

2、各部门、车间负责人为本部门、车间的安全环保第一责任人,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环保管理工作,并承担安全环保管理责任。

3、管理部对各部门、车间的环境卫生、定置定位摆放及劳动纪律等工作负管理责任。

4、安全环保部主要负责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环保督查,对公司安全环保工作负监督管理。

四、监督管理

1、负有安全环保监督管理职责的安环部人员履行安全环保监督检查时,各部门及车间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2、安全环保监督检查人员应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3、安全环保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记录,并开具《隐患整改通知书》,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安环部主管领导报告。

4、各部门、车间负责内部的管理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定期上交安全环保部存档备案。

5、安环部人员到车间现场检查及厂界周边巡查每天不少于3次,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车间和部门进行整改并考核。

6、车间班长每天到厂界巡查次数不得少于3次,巡查时在门卫登记备案。

7、车间中的相关废气治理按照车间既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五、考核细则

1、安全环保部对各部门和车间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书》,部门及车间主管严格按照通知书的日期进行整改,对不能按时整改的,考核责任部门20元/条,由于工艺及生产的原因不能按时整改的,需责任部门出具延期整改申请,并交副总签字方可延期整改(未整改期间加强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2、安环部人员在厂界巡查时闻到厂界有生产车间废气,通知车间进行处理,对不做及时处理的考核20元/次,并要求强制处理。

3、安全环保部人员现场发现违规操作的,当场制止其违规行为,作为安全隐患统计通知当班班长。对当场制止无效的要求车间进行处理,并将处理考核结果上报安环部,月末由安环部上报管理部核算考核工资。

4、各部门及车间随意动用消防器材的,考核主管部门50元/次,处理事故用过的灭火器及时送回仓库,并补领新灭火器,用过没有补领的考核20元/次;原则上消防箱内水带不得随意动用,特殊情况时,经安全环保部同意可使用,使用后晒干及时放回。

5、安全环保部接到环保局人员废气投诉的,安全环保部在第一时间通知车间进行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考核20元/次。

6、公司副总及以上领导接到废气投诉的,安全环保部安环管理人员考核20元/次,车间考核50元/次,并要求车间强制处理。

7、部门或车间现场卫生、物品定置定位摆放、现场劳动纪律、工作服等劳保用品的佩戴按照公司《现场督察条例》相关条款进行考核。

8、车间废气吸收塔吸收液更换及车间内部废气的的管理按照车间现有的考核规定进行考核。

六、附则

1、本规定根据运作情况的需要可进行补充修改。

2、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三篇:企业环保管理制度

xxxxx公司环保管理制度

为加大xxxx有限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公司在生产发展中坚持贯彻环境保护这一基本国策,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保护资源与控制损害相结合、统筹规划、专项治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2、公司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是:依靠科技进步治理生产废水、以及生产废水闭路循环、生产废渣综合利用、烟尘治理、防治环境污染、发展洁净生产。

3、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环保处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

4、公司任何单位和个人享有在清洁环境中工作和生活的权力,也有保护环境和国家资源的义务。

二、环境管理

公司环境保护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及上级环保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解决公司环保工作的重大问题,审查、确定公司环保规划和目标并提出相应要求,领导和协调全公司的环保工作,建立定期例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

公司环境保护处是公司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发挥管理职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的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公司的环保规划和目标及全年工作计划;负责全公司环保监督和管理工作,组织技术培训和推广环境保护先进技术,并及时上报有关环保报表。

2、各单位要建立环保目标责任制,行政正职对本单位环保工作负总则,负责制定环保工作计划、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及污染事故的处理。

3、各单位要制定本单位污染源治理规划和治理计划,经公司审查后列入年计划,并要认真组织实施,做到治理一项、验收一项、运行一项。

4、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限制向大气排放含有毒有害的废气和粉尘,确需排放的,必须经过净化处理,不得超过规定标准排放。

5、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加强污水治理,减少污水排放量;坚持做好生产废水闭路循环和生产废水综合处理工作。

6、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控制噪声污染。

7、强化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健全管理制度:

(1)、环保设施必须与生产主体设备同时运转、同时维护保养;(2)、环保设施由专人管理,按其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做好运行记录;

(3)、实行环保设施停运报告制度,使用环保设施如发现有问题要及时填写《环保设施停运报告》并上报环保处。

8、执行国家环境报告书制度;执行国家“三同时制度”;执行国家排污申报和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执行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执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9、及时上报环保报表,做到基础数据准确可靠。

10、搞好环保宣传教育和和技术培训,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提高全公司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

11、努力做到清洁生产,治理好公司的污染源,减少和防止污染物的产生。

12、绿化、美化环境,加强树木、花卉、盆景、景点的管理,建成“花园式”工厂。

13、引进和推广环保先进技术,开展环保技术攻关。

14、加强环保档案管理,制定档案管理制度。

三、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

1、公司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在可能或者已经发生污染事故或其他突发性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控制污染蔓延,减轻、消除事故影响。在重大事故或者突发性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应向公司环保处报告,并接受调查、处理。

2、各车间负责控制有害污水“零排放”。

3、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选择符合环保要求的方式和设施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并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和其他防止污染的措施。对固体废物不得随意异置、堆放、倾倒。

4、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类、碱液、剧毒液的废水,严格限制向水体排放、倾倒污染物,防止水体污染。

5、禁止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

6、设计、制造、购销、安装、使用锅炉设备,必须执行国家或省有关锅炉设备环境保护的规定。

7、金属冶炼、一吨以上锅炉燃煤排放含有硫化物气体的,必须配备脱硫设施或采取其它脱硫措施。运输、贮存能够散发有害有毒气体或者粉尘的物质,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泄漏污染大气和环境。

8、严格控制噪声,防治噪声的污染,公司内各种噪声大、震动大的机械设备、机动车辆,应当设施消声、防震设施。

四、环境监测

1、不定时由公司环保监测人员进行环境监测。

2、由各单位环保管理人员定期配合、接受对单位内锅炉、窑炉年检和污水采样测试工作。

3、各车间负责车间整个污水排放的过程化验,做好记录,并将化验结果定期报送公司环保处,同时负责厂区污水、酸碱综合处理排污工作。

五、奖励与处罚

1、公司将对下列人员给予表彰或奖励:

(1)、认真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在环境管理、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工作中成绩显著者;

(2)、在环境管理、清洁生产、推广应用洁净技术、防治污染、综合利用工作中有重大贡献者;(3)、在防止污染事故或对污染事故及时报告的有功人员。

2、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管理条例的单位或个人,将上报公司监督检测中心环保部处,并由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将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或者100-1000元罚款:

(1)、拒绝环保办公人员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2)、拒报或者谎报污染物排放情况的;

(3)、未对原有污染源进行治理,再建对环境有污染建设项目的;(4)、在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污染事故或突发性事件不及时上报公司环保处的;

(5)、凡有污染源单位,因自身管理不善造成污染事故,被上级主管部门处罚的。

附件:

1、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制度

2、环境保护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3、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制度

4、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

5、环境保护奖罚管理制度

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制度

一、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巩固治理成果,特制定本制度。

二、污水处理设施包括:平流、竖废式两种水处理设施。

三、有污水处理设施的单位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经设施处理后的水质,必须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方可排放或循环使用。

2、设施必须配备专门操作人员,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操作人员必须按规程操作做好设施运行记录、监测结果记录。

3、污水处理设施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公司环保处审查和批准:(1)、需暂停运转的;(2)、需拆除或闲置的;(3)、需更新改造的。

4、污水处理设施因事故停止运转,要立即采取措施,停止废水排放,并报公司环保处。

5、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批评,并写出书面检查:

(1)、操作者不按规定进行操作的;(2)、擅自拆除或闲置处理设施的;

(3)、设施停运、造成污染和危害,未报公司环保处的;(4)、拒报或谎报污水处理设施情况的。

6、公司内不许乱设排污口。

环境保护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开展环境保护统计工作。

二、坚持实事求是,上报的统计数据要做到真实可靠。

三、准确、及时、全面系统地搜集、整理和分析环境保护的统计资料,正确反映本单位对环保法规的执行情况。

四、及时、准确地将环保情况提供给公司领导,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五、按时完成上级环保部门及本单位安排的环保统计工作;每年对公司“三废”排放量进行一次考核。

六、负责环保原始记录管理,并积累、整理本专业统计数据资料,做好归档工作。

七、以上6条由公司环保处负责考核。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充分发挥环保档案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环保档案主要指公司在环境管理监测、科研、宣传、教育等环境保护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三、环保档案工作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将其纳入本单位的环保发展规划与计划中。

四、为保证环保档案完整、准确、安全、有效地利用,要采用先进技术,逐步实现环保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五、档案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认真执行档案管理制度,钻研业务,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确保环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六、借用环保档案者应负安全和保密责任,不得擅自转借,不得折叠、剪贴、抽取和拆散档案,严禁在环保档案上勾画、涂抹、填注、加字、改字等。

七、归档的环境保护文件、材料要做到字迹工整、图像清晰、签字手续完备。

八、科研课题、环保工程和其它任务等,承办单位应将所形成的环境保护文件、材料按本制度的要求整理归档。

九、环保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长期和短期的环保档案归环保处管理,永久性的归公司档案室保管,环保处保存永久档案的复印件。

十、本制度由公司环保处负责执行,由公司环保委员会负责考核。

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

一、为强化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环保设施是指锅炉除尘设施、钢炉除尘设施、具有环保节能功能的工业窑炉、生产工艺粉尘处理设施、防止向大气中排放污染物设施。

三、凡使用环保设施的单位必须做到:

1、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

2、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杜绝“带病”运行,确保设备完好;

3、加强管理,调整好配风系统,防止滴、漏,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4、除尘设施运行效果实行年检测试,要认真做好测试前的准备工作。

5、环保设施因发生故障不能运行的,要向公司环保处提交停机报告,报告中应说明环保设施故障、抢修措施、修复日期等。

6、公司环保处将按规定对重点环保单位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及时通报单位,并将监测结果记录存档,每年填好环境保护设施档案(单台)。

四、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进行奖励或处罚:

1、擅自拆除或闲置环保设施的;

2、有意造成设施不能正常使用,使排污严重超标的;

3、更新、改造环保设施,引进、安装不符合环保规定的技术设备,致使工程不能验收的;

4、严格遵守本制度,成绩突出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生产科、生产监督办及安监科负责考核。

六、本制度的解释权归xxxx有限公司。环境保护奖罚管理制度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扣发责任单位当月奖金额的10%外,还将扣发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当月奖金的50%,罚款作为环保奖励基金:

1、环保设施操作者不按规定进行操作的;

2、擅自拆除或闲置环保设施的;

3、环保设施不能正常使用,使排污超标的;

4、环保设施停运造成污染和危害,未报公司环保处的;

5、环保工作开展不利,造成周围居民上访的;

6、生产过程与环保工作严重脱节,环保设施管理混乱的。

二、因环境污染对周围居民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要进行合理赔偿,本着谁污染谁付款的原则,赔偿费用由造成污染的单位负责解决,同时扣发该单位主要领导当月奖金。

三、环保统计报表每发现有一处错误,罚报表人10元。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1、设施运行管理良好,无污染事故的;

2、对环保设施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造效果显著的。

五、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本规定,对执行不利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对责任者罚款100元。

第四篇:企业环保管理制度

企业环保管理制度 环保, 企业, 制度, 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认真执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环境方针,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企业环境保护管理主要任务是:宣传和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促进本企业生产发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使企业的经济活动能尽量减少对周围

生态环境的污染。

第三条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企业员工、领导都要认真、自觉学习、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正确看待和处理生产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提倡车间清洁生产、循环利用,从源头上尽量消灭污染物,并认真执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四条 根据环境保护法,企业应设置环境保护和环境监测机构,企业环保技术人员全面负责本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测任务,改善企业环境状况,减少企业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并协调企业与政府环保部门的工作。

第五条 建立企业环境保护网,有企业领导和企业环保员组成,定期召开企业环保情况报告会和专题会议,负责贯彻会议决定,共同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

护工作。

第六条 企业环境保护机构应配备必须的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设置一名厂级领导来分管环境保护工作,并指定若干名专职环保技术员,协助领导工作。环保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第三章 基本原则

第七条 企业环保工作由分管环保领导主管,搞好企业内的环保工作,并直接

向企业负责人负责环保事项。

第八条 环保人员要重视防治“三废”污染,保护环境。要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日常生产中去,实行生产环保一齐

抓。

第九条 环境保护工作关系到周边环境和每个职工的身体健康及企业生产发展,企业员工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工作制度,任何违反环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必根据事故程度追究责任。

第十条 防止“三废”污染,实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所有造成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车间都必须提出治理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实施,企业在财力、物力、人力方面应及时给予安排解决。

第十一条 对环保设施、设备等要认真管理,建立定期检查、维修和维修后验收制度,保证设备、设施完好,运转率达到考核指标要求,并确保备品备药的正常储备量。

第十二条 在下达企业考核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同时,把环保工作作为评定内

容之一。

第十三条 凡新建、扩建、改造项目中的“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作所需资金、设备材料,必须同时列入计划,切实予以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排挤“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的资金、设备、材料和人力

等。

第四章 环保机构职责

第十四条 本企业环保机构职责:

1、在企业分管领导负责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企业本企业环保工作的管理、监察和测试等。

2、负责组织制定环保长远规划和总结报告。

3、监督检查本厂执行“三废”治理情况,参加新建、扩建和改造项目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作,并参加验收,提出环保意见和要求。

4、组织企业内部环境监测,掌握原始记录,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做好环保资料归档和统计工作,按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

5、对员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并对环保

岗位进行培训考核。

第五章 奖励和惩罚

第十五条 凡本企业员工,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成绩明显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

励。

第十六条 凡本企业员工玩忽职守,任意排放企业“三废”,造成污染环境事件,按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论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

分,赔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等部门文件有抵触时,按上级文件规定执

行。

第十八条 本管理制度属企业规章制度的一部分,有企业负责贯彻落实和执行。管理部门药严格执行,并监督、检查。

第五篇:企业环保管理制度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

企业环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我厂环境保护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推行清洁生产、实行生产全过程污染控制的原则;实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原则;坚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评选先进的必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定制。

第二条 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应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行政一把手是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 配备与开展工作相适应的环保管理人员,掌握生产工艺技术及生产运行状况。

第二章

环境监测工作

第四条 每年根据公司下达的《环境监测计划》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监测时如有超标情况,要按照程序文件要求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不得私自减少监测次数或停止监测。

第五条 每月3日上报前一个月的《环境报表》。

第六条 生产办除开展常规监测外,要承担对突发性的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工作。

第七条 外排污水和大气的监测外委进行。

第三章

环境保护工作日常管理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

第八条

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中,实现全过程、全天侯、全员的环保管理,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必须有环保工作内容。

第九条 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全员的环保意识。重点要作好“4.22世界地球日”和“6.5世界环境日”的宣传工作。

第十条 完善环保各项基础资料。

第十一条 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施工作业的环境管理,承揽环保设施施工的单位,要持有上级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施工许可证,在施工过程要防止产生污染,施工后要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对有植被损坏情况的,施工单位要采取恢复措施。第十二条 污染防治与三废资源综合利用:

(一)对生产中产生的“三废”进行回收或处理,防止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对暂时不能利用而须转移给其它单位利用的三废,必须由公司安全环保部批准,严格执行逐级审批手续,防止污染转移造成污染事故;

(二)开展节水减污活动,采取一水多用,循环使用,提高水的综合利用率;

(三)在生产过程中,要加强检查,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对检修中清洗出的污染物要妥善收集和处理,防止二次污染。对检修中拆卸的受污染的设备材料要进行处理,避免造成污染转移;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

(四)在生产中,由于突发性事件造成排污异常,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污染扩大,并及时向公司安全环保部汇报,以便做好协调工作;

(五)对于具有挥发性及产生异味的物品,要采取措施防止挥发性气体造成污染环境或产生气味,避免污染环境或气味扰民事件的发生;

(六)凡在生产过程中,开停工、检修过程产生噪声和震动的部位,应采取消音、隔音、防震等措施,使噪声达标排放。

第四章

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

第十三条 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为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应积极推行清洁生产,采用清洁生产工艺。第十五条 凡由于设计原因,使建设项目排污不达标,设计单位除负设计责任外,还应免费负责修改设计,直至排污达标,并承担在此期间由于排污不达标造成的排污费和污染赔款,对由于施工质量造成生产装置污染处理不能正常运行,施工单位应免费限期进行整改,直至达到要求。在此期间,发生的环保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第五章

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

第十六条 生产办要将环保设施的管理纳入设备的统一管理。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环保设施需检修或临时抢修,要对其处理或产生的污染物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并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批准,保证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和达标排放。

第六章

环境污染事故的管理

第十八条 污染事故是由于作业者违反环保法规的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污染事件,事故的处理按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污染事故级别划分根据国家污染事故划分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条 凡发生污染事故后,必须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控制污染事态的发展,并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开展事故调查等工作(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12小时内将事故报告或简报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公司安全环保部按照有关事故处理规定分级负责,逐级上报,接受处理。

第二十一条 凡外来施工的承包单位,在签订工程合同时,签订双方要明确环保要求及规定,施工队伍主管部门要监督检查,发生污染事故,一切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第七章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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