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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监督委员会征询村民意见和建议制度
编辑:月落乌啼 识别码:21-564407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7-07 15:42:29 来源:网络

第一篇:村民监督委员会征询村民意见和建议制度

村民监督委员会征询村民意见和建议制度

第一条 监委会征询村民意见和建议采取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对于日常村务事项,每季度征询村民一次村民意见和建议,对涉及村级重大事项的,随时征询村民意见和建议。

第二条 监委会征询村民意见和建议实行监委会成员联系户代表制度。根据村上实际,每个监委会成员联系若干户代表。

第三条 监委会征询村民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进行。每次征询意见和建议时,要填写征询意见卡,并加盖监委会印章后发放户代表,由村民自己填写,也可由村民指定他人代填意见卡,可以实名,也可以匿名。

第四条 监委会对村委会接到监委会书面建议书后的整改过程进行监督。对被采纳的及时反馈给村民;对因客观原因不能采纳或推后采纳的,要给村民做好解释工作;对无正当理由30内不予采纳的,监委会要对村委会予以督促,督促仍无结果的,应向村党组织或乡镇纪委反映。

第五条 监委会每次征询意见和建议完结后,召开监委会议,对意见和建议内容进行归纳整理,填写书面建议书,并加盖监委会印章,经监委会主任签字后提交村委会。

第六条 监委会征询群众意见和建议实行“一事一结”。每次从发放征询意见和建议卡到村委会整改完结,要整理形成档案及资料,以备查阅。

第二篇:村民监督委员会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民监督委员会和村务

网络监管系统建设的意见

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全市农村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水平,经市纪委、监察局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村民监督委员会和村务网络监管系统(简称“一委一网”)建设,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正视问题,深化认识,切实增强推进“一委一网”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几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部署要求,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三项工程”,积极推进村民监督委员会(简称“村监委”)和村务网络监管系统建设,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有力促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维护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同时也应看到,在“一委一网”建设和运行中,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认识上存在“上热下冷”的问题。一些县乡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村“两委”对加强“一委一网”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缺少立说立行、善做善成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工作责任不明晰。有的地方对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没有明确界定,仍然是纪委在唱独角戏、搞大包揽,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 1

主体责任没有履行到位,纪委的监督不及时。三是“一委一网”建设和运行不规范。有的县(市、区)村监委建设重外在形式、轻实质内容,重硬件建设、轻软件管理,职责不明确、作用发挥不到位;相当数量的村没有严格按程序选举建立村监委,只是对原有监督组织进行简单整合翻牌;有的县(市、区)村务网络监管系统监管事项不全,没有做到“应管必管”,甚至有的地方决策不民主、收入不入账、监管不到位,监管系统成了摆设;个别县(市、区)工作仍停留在泛泛的制度设计层面,至今还未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一委一网”建设和作用发挥,影响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目前,我市正处于强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的关键时期,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意义尤为重大。抓好“一委一网”建设,就是抓住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真正把加强“一委一网”建设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抓手,作为加强农村重要事务规范化管理、提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水平、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举措,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大“一委一网”建设工作力度,全面提升村务监督质量和水平

(一)进一步规范村监委建设。

1、加强组织建设,夯实工作基础。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村民监督委员会建设的意见》,规范组织设置、严格任职条件、明确产生方式。村监委的产生程序和选举办法参照村民委员会的产生程序及选举办法,原则上与村民委员会换届同步举行,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村监委一般由3至5名成员组成,其中设主任1名,提倡由敢于直言、正直正派、群众公认、退休回村的人担任。严格实行村监委成员任职回避制度,除村监委主任可由村党组织成员兼任外,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和村文书、村会计、村报账员不得兼任村监委成员,村监委成员之间不得有近亲属关系。尚未建立村监委的,在2015年 吧 省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严格按程序选举建立村监委,实现全市所有行政村村监委组织建设全覆盖,在全市农村真正建立“村党组织领导、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策、村民委员会执行、村监委监督”的村民自治组织体系。

2、健全配套制度,强化规范运行。抓好村监委规范运行是充分发挥村监委作用、提升村务监督水平的重要保证。一是明确工作职责。村监委在乡镇纪委的业务指导和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认真行使六项职权:知情权和建议权、监督权和审核权、质询权和组织评议权,严格履行八项职责:①对村级组织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 3

情况,特别是对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②对村务决策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③对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协助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机构对集体资产进行审计。④对村务公开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⑤对农村党员干部婚丧事大操大办情况进行监督。⑥对村干部廉政勤政及工作作风情况进行监督。⑦与村民委员会一起对村级事务重要资料进行审查把关和梳理汇总,统一归档,建立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的村务档案。⑧办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其它事项。二是严格监督程序。村监委实施监督按以下程序进行:①收集民意。根据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事项,围绕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或根据村党组织和上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的要求,通过接待群众来访和反映问题、入户走访、个别访谈等形式,广泛收集群众意见,确定监督事项。②整理分析。围绕监督事项,收集查阅资料,了解核实情况,进行认真整理和汇总分析,形成监督意见和建议。③监督落实。将监督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反映,同时客观公正地开展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保证意见建议落实到位。④通报反馈。通过公开栏、召开会议和个别反馈等形式,及时公布监督结果,并对村民的询问质疑作出解释说明。三是创新监督方式。主要通过事前介入(参加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列席村委会会议和村党组织涉及村民关注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 4

开支等有关会议)、事中跟踪(监督决策执行过程)、事后检查(查阅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审查有关票据,开展专项监督等)、质询评议(对村委会成员履职情况开展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协助调查(协助乡镇纪委调查农村干部违纪问题)“五个监督途径”,强化监督实效。四是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三项制度:①工作例会制度。村监委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遇特殊情况随时召开,按照民主协商、民主表决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讨论和决定事项。②工作报告制度。村监委至少每季度向乡镇纪委报告一次工作,主要报告本村重大事项实施、大额资金使用、村务公开、村干部廉洁履职、矛盾纠纷苗头处置、村级便民服务等情况,接受乡镇纪委的业务指导。村监委至少每半年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接受村民和村民代表的监督。在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向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或村民报告工作时,村监委要同时报告监督工作的情况。③工作台账制度。建立村监委工作台账,做到事事有记载,并列为村务档案。

3、强化业务指导,保障作用发挥。乡镇党委、政府要定期听取乡镇纪委和村党组织有关村监委工作情况的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乡纪委要围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涉农法律法规、村务决策管理以及村监委性质、地位、职责、权利、义务等内容,加强对村监委成员的业务培训,增强村监委履职尽责能力。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为村监委 5

严格履职提供全方位支持,严肃查处干扰阻挠村监委正常履职和威胁、打击、报复村监委成员的行为。县、乡纪委对村监委反映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要认真、及时调查处理,增强村监委监督的权威性。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村监委及其成员进行考核,对敷衍塞责、不敢担当、不认真履行职责的村监委成员,给予批评教育;对严重失职、引起群众不满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程序进行撤换。

(二)改造提升村务网络监管系统。

1、加大建设和推广力度。要建立集“四个平台”(“三资”监管、竞价招投标、村务公开、投诉评价)于一体、市县乡村“四级”电子口令授权、村级查询公示测评投诉、乡级录入审核把关、县级汇总监管、市级远程监控的全市农村村务网络监管系统,真正实现网络监管事项、区域“两个全覆盖”。各县(市、区)要加大村务网络监管系统推广力度,已建成运行的,要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提高运行质量,提升监管水平;尚未建成的,要认真调查研究,借鉴先进县(市、区)的经验,搞好规划设计,2015年6月底前,所有县(市、区)全部建成运行。

2、完善系统功能。(1)完善农村“三资”监管平台。在对农村集体“三资”进行清产核资、乡镇委托代管的基础上,将村财务及村集体“三资”的基本信息,制作资产、资源卡片和图片 6

档案,通过采取票据贴码、扫描录入、电子认证审核等措施,由乡镇“三资”托管服务中心为各村统一建立电子台账和网络数据库,实现市、县、乡、村联网。要将乡镇补贴类和项目类资金纳入监管系统,对农村低保、良种补贴等乡镇补贴类资金,实施电子化程序审核;对“一事一议”、农田水利等乡镇项目类资金,通过GPS精准定时定位、事前事中事后“全景图”信息对比等措施,进行全程“固化留痕”,重点监控拨款环节和建设过程。(2)完善村务公开平台。要将村务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进行格式化管理,对内容不真实、不全面、不按时公开等情况及时预警提示,实现村务公开的程序化控制和网络化公开。同时,采取群众点题方式,将群众关注的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工程项目建设、“阳光低保”等事项及时纳入公开内容,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监督。(3)完善竞价招投标平台。对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和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等进行竞价招投标,从提交代理申请到发布中标公告,进行全过程网络公开和监督。(4)完善评价投诉平台。定期组织群众通过监管系统对村干部履职情况进行测评,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投诉,市、县、乡实行远程监控和受理,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3、提升监管水平。按照信息录入动态化、网络监管实时化的要求,分级负责,强化监管。一是加强“一线监督”。发挥村监委处于农村一线、熟悉情况、监督直接的优势,加强村监委对 7

村务的一线监督,做到“四个一律”:未经村监委审核的“三资”数据,一律不予录入;未经村监委签字盖章的村财务收支,一律不予报账;未经村监委审核的村集体重大项目,一律不予结算支付款项;未经村监委审核的村务公开事项,一律不予上网公布,确保录入信息动态完善、真实全面、客观准确。二是加强乡镇监管。乡镇要严把制度执行关和录入信息审核关,对“三资四制”(帐务处理规范制、议定审查会签制、公示测评监督制、竞价招投标代理制)、权利人条形码身份识别制、村级账目审核实名制和责任追究终身制、民主议事制度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三资”数据、村务公开内容、竞价招投标情况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必要时入村调查核实。三是加强市县监控。市、县要对“三资”变化及时录入、村务事项及时公开、竞价招投标及时公布、投诉举报及时受理、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纠错、追究问责及时到位等情况,进行实时动态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障村务网络监管系统运行有序、监管高效。

三、加强领导,切实强化对“一委一网”建设工作的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加强“一委一网”建设工作纳入农业农村工作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健全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对“一委一网”建 8

设,县乡党委负主体责任,要统筹谋划,系统推进。县乡纪委负监督责任,着力在牵头指导、监督问责上下功夫,要进一步发挥村监委和村务网络监管系统在发现和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上的作用,为案件查处提供线索来源。各职能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形成工作合力。组织部门要把村监委建设纳入农村基层党建整体工作部署;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工作协调和具体指导作用,把村监委建设工作与村委会换届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农牧部门要切实发挥对村级财务监管的职能作用,担负起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部门的职责,负责农村集体“三资”平台建设,支持村监委对村级财务进行监督;财政部门负责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规范农村财务管理行为。其它相关部门也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2、强化县乡纪委职能。县乡纪委要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积极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突出主责主业,监督执纪问责。要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严格规范农村基层干部履职行为;进一步健全和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重点解决农村干部决策不民主、财务不公开、办事不公正等群众反映集中、容易引发腐败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严厉 9

查处侵吞集体财物、拖欠农民款物、惠民政策缩水走样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完善保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为村监委有序有力开展工作和村务网络监管系统规范运行创造必要条件。要按照 “七有”(办公有场所、对外有牌子、工作有制度、运行有程序、监审有印章、村务有档案、经费有保障)标准和要求,积极推进村监委建设标准化和运行规范化。积极探索由上级财政向乡镇转移支付的方式,逐步解决村监委成员报酬问题。村务网络监管系统建设和运转经费要纳入县乡财政预算,工作职责纳入涉农部门的“三定方案”。

4、加强考核问责。要将“一委一网”建设情况纳入县乡党委政府、各部门目标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对领导重视程度不够,落实措施不力,影响工作开展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各县(市、区)要根据本意见,结合实际,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方式方法,对有益的经验做法要及时进行总结反馈。

第三篇: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

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

主 任:

委 员:

村民监督委员会内部管理制度

1、村民监督委员会讨论。决定事项采取民主协商、民主表决的方式进行。

2、村民监督委员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主要商讨村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落实情况,评议当月村“两委会”的工作情况和村务、财务公开及村务管理的情况等。

3、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根据工作需要,或经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可临时决定召开村民监督委员会会议。

4、村民监督委员会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才能召开,决议事项经参加会议的全体委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各项制度可以通过上墙宣传、广播发布、图册资料等形式向农村群众公开,并建立信息收集、反馈渠道。重要制度还应以工作手册、宣传页等形式,向群众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日常监督工作要制作工作流程图,放置在村监委会的醒目位置。方便群众监督。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

1、会议通报制度。村民监督委员会全体会议一般由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召集,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重大情况需要讨论时,应及时召开村民监督委员会全体会议。

2、质询制度。在村民监督委员会全体会议上,村“两委会”负责人应对近期村务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阶段工作重点进行介绍,并接受监督委员会成员的质询:对“两委会”、村干部在管理村务过程中过失行为,村民监督委员会有权提出质询。

3、述职测评制度。每年至少对村干部进行一次满意度测评。

4、责任追究制度。在监督过程中,对在村级重大事务决策和管理中违反程序、独断专行,以及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村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弄虚作假、侵犯村民民主权利的村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权提出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不改正的,可提请依法按程序予以罢免;对村级财务情况,村民监督委员会有权进行审查;对村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的解决情况,村民监督委员会有权进行督促和监督;对其他村民监督委员会认为应当监督的事项,村“两委会”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方便。

5、村民监督委员会报告制度。村民监督委员会除接受乡镇指导管理外,还应接受村民代表的监督。村民监督委员会每年应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至少报告一次工作,同时进行信任度测评,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信任票达不到会议人数一半的,应主动辞职或者责令辞职。

第四篇:村民监督委员会)

中共xx市委

xx市监察局文件

xx市财政局

x市纪发[2010]12号

关于进一步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职能作用

全面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通知

各县、区、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审计)局、财政局:

去年以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农村开展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的意见》(x办字〔2009〕9号)精神,大力推进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已基本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1727个,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99.9%,基本做到了全覆盖。但工作上还存在个别县、区和乡镇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推进措施不够有力,个别村“两委会”对村民监督委员会不够理解、不够支持,部分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运行不够规范,监督作用发挥不

够充分等问题。

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建设、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一项根本制度,对于密切农村党群、干群关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农村社会长治久安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切实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职能作用,不但十分重要,而且极其迫切。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和深化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意见》(x办发〔2010〕18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和深化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意见》的同志(x市办字〔2010〕102号)精神,现就充分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通知如下:

一、积极推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认真贯彻《市纪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民政局认真贯彻执行省纪委等4委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x市财办会【2010】14号)精神,积极推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凡村级财务未纳入乡镇农

村财务服务中心管理和隐瞒收入纳管不彻底的村,其村民监督委员会要主动工作,切实发挥监督作用,督促村级财务收支及时或彻底纳入乡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管理,如村委会拒不纳管或有意隐瞒收入纳管不彻底,村监委会有权提出质询或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二、切实落实村民监督委员会对村级财务收支的监审权。对村级财务收支的监审权是《关于全面推进和深化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的村民监督委员会独立行使的一项重要权限。为落实这项权限,市纪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决定在全市所有行政村实行村级财务支出村委会主任、监委会主任会签制度,即村级所有支出票据均应由村监委会主任签字确认才能报销,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村干部胡支乱花等不廉洁行为,把村民监督委员会对村级财务的知情权、监审权和对村级重大事项的参与权、建议权真正落到实处。监委会主任认为支出不合理不应签字确认的,应召开监委会全体会议,在征得2∕3以上多数委员同意后形成正式决议记入监委会工作记录,并以监委会名义向村委会说明不予签字的理由,防止个人说了算,杜绝随意性和盲目性。乡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要严格审核

把关,对没有监委会主任签字确认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实践中要防止两种倾向,一种是监委会主任当“好好先生”,使会签制度流于形式,监审作用不能得到有效发挥,一种是监委会认识不到位,对村集体合理的支出不予签字确认,影响村集体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加强组织领导和教育培训。对村级财务收支的监审权是村民监督委员会的一项十分重要的职权,落实这项职权对于村民监督委员会全面发展职能作用意义重大。各县、区、高新区纪检监察机关和财政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省、市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执行村级财务支出村委会主任、监委会主任会签制度,确保这项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不打折扣,落到实处。要积极会同乡镇党委、政府、纪检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会,对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监委会主任进行学习宣传和业务培训,传达省、市文件精神,提出要求,明确责任。财政部门及其所属的乡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具体负责会签制度的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具体负责对会签制度的贯彻落实进行监督检查。

市纪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将于2011年5月份左右

对各县、区、高新区贯彻落实本文件精神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xx市纪委xx市监察局

xx市财政局

主题词:农村工作

监督委员会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四日财务管理通知

第五篇: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总结

武乡镇关于2011年开展村民监督委员会

工作的情况汇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及相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村级民主监督管理制度,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我镇2011年开展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基本情况

1、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目标责任。我镇党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负责组织实施。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步骤、时间要求和组织机构,明确了每个阶段的具体任务。我镇有22个村(社区),分别设村民监督委员会一个,组织机构较完善,发挥了监督委员会的作用。

2、广泛宣传动员,深入调查摸底。通过会议、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动员,让群众了解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职能和作用,工作程序。组织专门力量,深入村组和农户,了解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村务公开情况,村民对村“两委会”工作的信任度及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召开评议村干部大会57次,评议村干部数58人,提出质询意见数20次,协助审计村干部数20次,化解矛盾数114次。

3、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做好业务培训。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责任,明确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分工。镇纪委对村民监督委员的具体工作进行了业务培训,使监督委员会成员明确村务监督的方式方法、监督的范围和职责。

同时召集村两委会成员会议,明确村民监督委员会在村支部的领导下监督村委工作,让村委会配合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工作,使村委会成员进一步明确在村务管理时,明确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促进管理和监督制度相互配套和融合。其中,村监委会列席村两委会次数137次,提出建议数108个,被采纳意见数58次。

二、严格村务监督委员会管理,推动村级党风廉政建设 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思想主要是立足于完善村级干部权力制衡机制,其目的是在监督上实现多方面的机制创新,实现对村干部的经常性监督,让干部的权力置于有效地制度监管之下,体现在变事后查处为事前和事中监管中。创设村民监督委员会以来,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村级干部廉政意识明显增强,违纪问题明显减少。其中,监督村级重大事项数51个,纠正不合理村级事务数11个,督促村务公开事项数50个,审核村务公开事项数65次。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通过运行,全村监委会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我们一定会加大对监委会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特别是要注重将参政意识强、敢于较真,公道正派的人员推选为村监委会主任,同时将青年后备干部充实到监委会班子成员之中,增强监委会的生机和活力。

中共武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1年12月2日

村民监督委员会征询村民意见和建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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