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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规划标准
编辑:莲雾凝露 识别码:21-212029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3-26 20:32:28 来源:网络

第一篇:学校食堂规划标准

学校食堂规划标准

一、标准:

1、食堂与厕所距离低于25米且有地方,应规划为拆除重建,100人以下就餐食堂面积不小于30㎡,100人以上每增加一人应增加0.3㎡。

2、造价:新建:1800元/㎡;改建或维修:小青瓦换小玻瓦350元/㎡;吊顶90元/㎡;内墙贴瓷砖、灶台贴瓷砖80元/㎡;纱门、纱窗20元/㎡;铝合金窗140元/㎡。

3、不锈钢案台:至少一个,800元/个。

4、排气扇2个,200元/个。

5、设备:冰箱一个(打饭、卖菜)一个,1000元/个;冰柜一个,2200元/个。

6、米、面隔墙:离地面、墙面15㎝、用木板做。大概2000元。

二、工作方法:

各校形成单页材料,内容应包括:

1、基本情况:学生人数、就餐人数、供餐方式(一餐?三餐?打饭、卖菜?蒸饭、学生自已带菜?)

2、根据标准和食堂现状,拟新建?拟改造?

3、购置设备:购置设备品种、数量、金额。

4、资金需求量。

第二篇:学校食堂工作考评标准

学校食堂工作考评标准

项目

考核内容

检查要求

考核办法

检查结果

相关证照

餐饮相关证照在有效期内公司应该派专人负责

核查证件

逾期扣除质保金一万元并解除合同

食堂卫生环境

食堂操作间、用具摆放整齐,无积水和油污,排水沟通畅,无积污

检查食堂现场

一次不合格扣质保金200元

学校“防尘”“防鼠”“防蝇”设施配齐,完好,无鼠蝇

检查“三防”设施及现场

一次不合格扣质保金500元

教工餐厅地面干净,无积水和油污,桌椅摆放整齐

检查食堂现

一次不合格扣质保金200元

垃圾桶加盖外观清洁,垃圾及时清理并消毒

检查食堂现

一次不合格扣质保金200元

从业人员管理

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并在有效期内

核查健康证

逾期每人扣质保金1000元

有证从业人员后期无影响食品安全的传染性疾病,皮肤疾病

取得健康证后发现患病未调离岗位的

一次不合格扣质保金200元

从业人员上岗要求统一着装,口罩,做好晨检记录

检查食堂晨检记录本

一次不规范扣质保金500元

食品来源

对采购的物品必须进行索证索票并做好台账记录,把好食材源头关

检查台账记录,检查合格证及蔬菜检测单

无索票索证一次扣质保金200元

清洗消毒

餐具消毒必须按食品药品监督局的要求进行消毒,并做好记录

检查消毒记录及餐具食物

无记录或餐具不净一次扣质保金500元,超过三次终止合同

食品仓库

库存食品必须上架,冷冻食品必须保证贮存温度与品质,并注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购买日期,保质期,做到生熟食分开,仓库原料离地离墙

核查仓库实际情况记录

无记录,食品混放,货架物品不整洁问题,扣除质保金500元

食品加工制作管理

操作间不许摆放洗涤剂、84消毒液等洗涤、消毒用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检查操作间实际情况

一次不合格扣质保金200元

食品原料必须分池清洗,加工制作过程必须生熟分开

检查操作间实际情况

一次不合格扣质保金200元

专用的留样冰箱正常运转,并按食药局、教育局的各项规定做好记录

核查留样记录本和实际情况

一次不合格扣质保金200元

不同区域使用的抹布是否用颜色区分,是否分开清洗,是否做到色系管理

检查操作间实际情况

一次未达标,未按要求置放扣质保金200元

原料、半成品、成品工具、品具分开,有明显区分标志

检查操作间实际情况

一次未达标,未按要求置放扣质保金200元

运输食品原料的工具与设备是否清洁,是否消毒

检查操作间实际情况

一次未达标,未按要求置放扣质保金200元

根据季节变化开启相应设备做好食品的保温和防变质的工作

检查操作间实际情况及饭菜温度和品质

一次未达标或接到师生投诉扣质保金500元

菜品的配送及餐具的回收

严格按照《食品法》和食堂操作规范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并将食品配送到各班级制定地点楼层,并协助分餐人员分发到学生手中,用完餐后做到餐具回收及清洗消毒工作

听师生意见,检查操作间实际情况

一次未达标扣除质保金500元

食堂安全设备

食堂操作间消防器材按消防要求配齐,灭火器在有效期内,负责及时跟学校后勤部门沟通

检查灭火器

一次未达标扣质保金200元

排烟设备,是否每周清洗并做好相应清洗记录

检查排烟设备

一次未达标扣质保金200元

食堂公示

学校有食堂公示牌,是否做到一周菜谱公示

检查食堂公示牌

一次未达标扣质保金200元

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

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五专”

“五专”落实情况

一次未达标扣质保金500元

落实文明创建工作

项目经理要负责食堂员工落实文明创建工作,和教育局、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

文明办,及教育局、学校考核

一次未达标扣质保金1000元

第三篇:学校食堂卫生督查标准

学校食堂卫生督查标准

一、总体卫生要求和管理制度

1.有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加工冷菜应有专间;

2.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应分别存放,食品存放时不得接触有害物(如灭蝇、鼠、蟑螂等药品)、不洁物;

3.用于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加工的刀、墩、案板、桶、盆等所有工具及容器必须分开使用,并做到标志清楚、定位存放、用后洗净;

4.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5.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及食品添加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或橱柜,并有明显的标志;

6.必须保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消毒、更衣、洗涤、通风、防尘、防蝇、防鼠、污水排放、过滤网、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7.每个岗位和操作环节要制定相应的岗位责任制;

8.制定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有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9.建立食品加工人员健康档案。

二、食品采购和贮存卫生要求

1.食品采购要有专门的部门和专人负责;

2.采购时应向供货方索取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检验报告或合格证的复印件,并仔细查验与原件和产品是否相符;

3.采购的定型包装食品必须有厂址、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保存期限、配方或主要成分等食品标签内容;

4.禁止采购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未经卫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持期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5.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

6.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7.食品仓库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8.库房要保持清洁,设置防鼠、防蝇、防潮设施,冷库要定期除霜,食品之间要有一定空隙。

三、食品加工卫生要求

1.蔬菜必须在浸泡池中用清水浸泡不少于10分钟;

2.粗加工时使用的刀、墩、案、盆、池等要荤素分开;

3.对食品烹调加热要彻底,保证食物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

4.加工食品要严格做到生熟分开,加工用的容器和用具应标明生熟标记;

5.冷菜加工要专人、专间、专用设备、专用冷冻、专用消毒设施;

6.加工好的熟食品,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7.面食要有专门的制作间,配备专用的工具、用具、容器及冷藏设施,原材料必须新鲜,无生虫、霉变、酸败、异味及污秽不洁等现象,面食当天做当天食用。

四、餐饮具洗刷消毒及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1.要有专用的餐饮具洗刷池,带油污的物品要加入洗涤剂,并与无油污的物品分开洗刷;

2.所有餐饮具在使用前要进行消毒,用蒸汽消毒时,不得少于10分钟,刀、墩、案板第次使用前都要进行消毒;

3.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与未消毒的餐饮具分开存放,保洁柜要定期清洗,并防止老鼠、昆虫爬入;

4.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洗济剂、消毒剂;

5.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持健康证上岗;

6.从业人员应随时进行自我医学观察,及时发现并报告自己患有的可能污染食品的疾病;

7.从业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时刻保持手的清洁卫生,保持工作服务的整洁,进行食品加工时不得留长指甲;

8.工作时,从业人员要穿工作服务,戴工作帽、口罩;

9.拿餐具时应拿不接触食品的部位,要用食品夹子拿已加工好的直接入口食物。

第四篇: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硬件标准

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硬件标准

一、选址卫生要求

1、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应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区域。

2、应距离粪坑、污水池、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并应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3、应同时符合规划、环保和消防的有关要求。

二、建筑结构、场所设置、布局、分隔、面积卫生要求

1、建筑结构坚固耐用、易于维修、易于保持清洁,应能避免有害动物的侵入和栖息。

2、食品处理区均应设置在室内。

3、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食品加工处理流程宜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并应防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成品通道、出口与原料通道、入口,成品通道、出口与使用后的餐饮具回收通道、入口均宜分开设置。

4、食品处理区,应设置专用的粗加工、烹调和餐用具清洗消毒的场所,并应设置原料和(或)半成品贮存、切配及备餐的场所。

5、食品处理区的面积应与就餐场所面积、供应的最大就餐人数相适应,建议供餐人数100人以下食品处理区面积不小于30m2,100人以上每增加1人增加0.3m2,1000人以上超过部分每增加1增加0.2m2,切配烹饪场所占食品处理区面积50%以上。

6、粗加工操作场所内应至少分别设置动物性食品和植物性食品的清洗水池,水产品的清洗水池宜独立设置,水池数量或容量应与加工食品的数量相适应。食品处理区内应设专用于拖把等清洁工具的清洗水池,其位置应不会污染食品及其加工操作过程。并应按规定设置洗手消毒水池和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

7、烹调场所食品加工如使用固体燃料,炉灶应为隔墙烧火的外扒灰式,避免粉尘污染食品。

8、拖把等清洁工具的存放场所应与食品处理区分开,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加工经营场所面积500m2以上的餐馆和食堂宜设置独立隔间。

9、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在加工经营场所设立圈养、宰杀场所的,应距离加工经营场所25m以上。

三、设施卫生要求

1、地面与排水卫生要求

⑴食品处理区地面应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的材料铺设,且应平整、无裂缝。

⑵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需经常冲洗场所、易潮湿场所的地面应易于清洗、防滑,并应有一定的排水坡度(不小于1.5%)及排水系统。排水沟应有坡度、保持通畅、便于清洗,沟内不应设置其它管路,侧面和底面接合处宜有一定弧度(曲率半径不小于3cm),并设有可拆卸的盖板。排水的流向应由高清洁操作区流向低清洁操作区,并有防止污水逆流的设计。

⑶清洁操作区内不得设置明沟,地漏应能防止废弃物流入及浊气逸出。

⑷废水应排至废水处理系统或经其他适当方式处理。

2、墙壁与门窗卫生要求

⑴食品处理区墙壁应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构筑。

⑵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需经常冲洗的场所、易潮湿场所应有1.5m以上的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例如瓷砖、合金材料等)制成的墙裙,各类专间应铺设到墙顶。

⑶食品处理区的门、窗应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应设有易于拆下清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设置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各类专间的门应能自动关闭。窗户不宜设室内窗台,若有窗台台面应向内侧倾斜。

3、屋顶与天花板卫生要求

⑴加工经营场所天花板的设计应易于清扫,能防止害虫隐匿和灰尘积聚,避免长霉或建筑材料的脱落等情形发生。

⑵食品处理区天花板应选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磨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天花板与横梁或墙壁结合处宜有一定弧度(曲率半径在3cm以上);水蒸汽较多场所的天花板应有适应坡度,在结构上减少凝结水滴等。清洁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及其它半成品、成品暴露场所屋面若为不平整的结构或有管道通过,应加设平整易于清洁的吊顶。

⑶烹调场所天花板离地面宜在2.5m以上,小于2.5m的应采用机械通风使换气量符合JGJ64《饮食建筑设计规范》要求。

4、厕所卫生要求

⑴厕所不得设在食品处理区。

⑵厕所应采用冲水式,地面、墙壁、便槽等应采用不透水、易清洗、不易积垢的材料。

⑶厕所内应有洗手设施。

⑷厕所应设有效排气(臭)装置,并有适当照明。

⑸厕所排污管道应与加工经营场所的排水管道分设,且应有可靠的防臭气水封。

5、更衣场所卫生要求

⑴更衣场所与加工经营场所应处于同一建筑物内,宜为独立隔间,有适当的照明,并设有洗手设备。

⑵更衣场所应有足够大小的空间,以供员工更衣之用。

6、库房卫生要求

⑴食品和非食品库房应分开设置。

⑵食品库房宜根据贮存条件的不同分别设置,必要时设冷冻(藏)库。

⑶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⑷库房的构造应以无毒、坚固的材料建成,应能使贮存保管中的食品品质的劣化降至最低程度,防止污染,且易于维持整洁,并应有防止动物侵入的装置(如库房门口设防鼠板60cm高)。

⑸库房内应设置数量足够的物品存放架,其结构及位置应能使储藏的食品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以利空气流通及物品的搬运。

⑹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⑺冷冻(藏)库应设可正确指示库内温度的温度计。

7、洗手消毒设施卫生要求

⑴食品处理区内应设置足够数目的洗手设施,其位置应设置在方便从业人员的区域。

⑵洗手消毒设施附近应设有相应的清洗、消毒用品和干手设施。员工专用洗手消毒设施附近应有洗手消毒方法标示。

⑶洗手设施的排水应具有防止逆流、有害动物侵入及臭味产生的装置。

⑷洗手池的材质应为不透水材料(包括不锈钢或陶瓷等),结构应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

⑸水龙头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并宜提供温水。

⑹就餐场所应设有数量足够的供就餐者使用的专用洗手设施。

8、供水设施卫生要求

⑴供水应能保证加工需要,水质应符合GB5749《生活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⑵不与食品接触的非饮用水(如冷却水、污水或废水等)的管道系统和食品加工用水的管道系统,应以不同颜色明显区分,并以完全分良的管路输送,不得有逆流或相互交接现象。

9、通风排烟设施卫生要求

⑴食品处理区应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的空气,空气流向应由高清洁区向低清洁区,防止食品、餐饮具、加工设备设施污染。

⑵烹调场所应采用机械排风,产生油烟的设备上部,应加设附有机械排风及油烟过滤的排气装置,过滤器应便于清洗和更换。

10、餐用具清洗消毒和保洁设施卫生要求

⑴餐用具宜用热办方法进行消毒,因材质、大小等原因无法采用的除外。

⑵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水池应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⑶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⑷采用自动清洗消毒设备的,设备上应有温度显示和清洗消毒剂自动添加装置。

⑸应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其结构应密闭并易于清洁。

11、防尘防鼠防虫害设施卫生要求

⑴加工经营场所门窗应设置防尘防鼠防虫害设施。

⑵加工经营场所必要时可设置灭蝇设施。使用灭蝇灯的,应悬挂于距地面2米左右高度,且应与食品加工操作保持一定距离。

⑶排水池出口和排气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毫米的金属隔栅或网罩,以防鼠类侵入。

12、采光照明设施卫生要求

⑴加工经营场所应有充足的自然采光或人工照明,食品处理区工作面不应低于220IUX,其它场所不应低于110IUX。光源应不至于改变所观察食品的天然颜色。

⑵安装在食品暴露正上方的的明显设施宜使用防护罩,以防止破裂时玻璃碎片污染食品。

13、废弃物暂存设施卫生要求

⑴食品处理区内可能产生废弃物或垃圾的场所均应设有废弃物容器。

⑵废弃物容器应配有盖子,以坚固及不透水的材料制造,能防止有害动物的侵入、不良气味或污水的溢出,内壁应光滑以便于清洗。

⑶在加工经营场所外适当地点宜设置废弃物临时集中存放设施,其结构应密闭,能防止害虫进入、孳生且不污染环境。

四、设备与工具卫生要求

1、食品加工用设备和工具的构造应有利于保证食品卫生、易于清洗消毒、易于检查、避免因构造原因造成润滑油、金属碎片、污水或其它可能引起污染的物质滞留于设备和工具中。

2、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食品的接触面应平滑、无凹陷或裂缝,设备内部角落部位应避免有尖角,以避免食品碎屑、污垢等的聚积。

3、设备的摆放位置应便于操作、清洁、维护和减少交叉污染。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应分开关有明显的区分标志;原料加工中切配动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和容器,宜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

5、所有用于食品处理区及可能接触食品的设备与工具,应由无毒、无臭味或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的,符合卫生标准的材料制造,不与食品接触的设备与工具的构造,也应易于保持清洁。

6、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

7、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配备盛装、分送集体用餐的专用密闭容器,运送集体用餐的车辆应为专用封闭式,车内宜设置温度控制设备,车辆内部的结构应平整,以便于清洁

第五篇:利辛县学校食堂文明餐桌创建标准

利辛县学校食堂文明餐桌创建标准 根据文明城市创建要求,结合我县学校食堂安全工作和全县文明餐桌工作实际,特制定《利辛县学校食堂文明餐桌创建标准》。

一、食堂内外环境整洁,门前责任制落实,无乱扔杂物、无随地吐痰现象;

二、“文明餐桌”创建氛围浓厚,显著位置有“不剩饭剩菜”温馨提示牌,餐桌上有“不剩饭剩菜”温馨提示卡,食堂员工和就餐者对文明餐桌创建活动知晓率100%;

三、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并做到亮证经营;

四、有“五病”调离的相关制度和记录,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率100%;

五、落实公共用具消毒制度,有消毒设备、措施和记录;

六、无“三无”食品、过期、变质等伪劣食品;

七、食堂醒目位置设立“文明节俭用餐公约”。

学校食堂规划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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