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建设工程分包施工合同(三方合同)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分包施工合同
项 目 名 称:项 目 地 点:承包人合同编号:(由承包人编填)施工资质证书等级:发 包 人: 发 包 人 地 址: 承 包 人: 承 包 人 地 址:
签 订 日 期:
二〇一〇年1
日
月 说明:
1、本合同以铝合金门窗为例;
2、基本可适合所有分包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分包施工合同
发包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方”)总包方:(以下简称“总包方”)分包方:(以下简称“分包方”)
通过招议标,经三方协商谈判,就位于 工程 #楼铝合金门窗制作及安装工程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1)本分包施工合同;
(2)双方往来函件及承诺;
(3)中标通知书;(4)招标文件;
(5)承包方提交的投标书和投标报价表,投标报价清单;(6)供货一览表;
(7)技术规格及服务要求;(8)质量保修书及服务承诺;
(9)发包方、总包方和分包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上述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排列在前优先解释,一般性规定与特殊约定不一致的,以特殊约定为准。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铝合金门窗工程
二、工程承包范围:
(1)根据发包方(包括门窗原设计单位,下同)审核、批准的深化设计施工图纸进行门窗的加工制作、运输、安装,检验、试验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全部工作内容。双方确认,发包方不会因其对深化设计图的审核、批准而承担因深化设计图中存在错误、遗漏、不完善或其他瑕疵而产生的任何责任、损失。
(2)分包方有责任对已经发包方审核、批准的深化设计施工图纸进行再次复核,发现深化设计图与施工现场不一致的方面,或深化设计图中不符合国家规范及标准(包括地方标准、要求)的方面并于加工制作前进行及时的完善,否则,因此造成的返工,或工程造价的增加均由分包方承担。
(3)分包方有责任就已经发包方审核、批准的深化设计施工图纸进行进一步的优化设计并将该优化设计上报发包方。即使在发包方已经完成了门窗的加工制作,或安装、验收,只要发包方发现有其他更加优化的优化设计(不包括门窗所使用的材料)且该优化设计得到原设计单位认可,发包方即有权在本工程结算时单方面扣除使用发包方优化设计可以节约的工程造价。
三、合同工期:
1、本工程的合同工期为 个日历天,是分包方完成门窗工程制作、安装、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的全部施工工期。(可分节点计算工期,如外框在门窗洞口核验合格后的10个日历天内,窗扇在接到甲方通知并具备安装条件后的25个日历天)
上述合同工期已综合考虑了施工期间的节假日、恶劣气候(包括但不限于强降雨、暴雪、风暴等)、政府部门对施工的限制、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的增加或工程的返工等。
2、本工程的开工日以本工程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日为准,竣工日根据实际开工日以及合同工期推算。
3、以下原因在施工关键工期线路上,造成竣工日期及控制工期拖延,且该 拖延后果确属不可避免,经发包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如下列原因是由总包方和分包方造成的,则工期不能顺延。
(1)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
(2)因发包方单方面原因造成的停建、缓建、暂停施工(不含总包方、分包方原因造成的停工)。
(3)因发包方单方面原因拖延支付进度款超过30天以上且发包方与分包方未能就工程款支付达成一致意见的。
上述情况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就延误的工期分包方须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提出报告,否则,视为分包方自行放弃工期顺延的申请。发包方在收到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逾期不予审核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确认。
四、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总包方已向分包方声明:本 工程的整体质量目标为取得 杯,据此,分包方同意,由其施工完成的门窗工程将同样达到 杯验收标准。
分包方在此确认,为使门窗工程达到 杯验收标准而需增加的额外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固定综合单价及合同价款内。
3、分包方需按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及相对应的二次设计大样完成本合同所有工程内容。
五、合同价款:
1、合同的计价方式:本合同采取综合单价固定、工程量按实计算的方式进行结算。
2、综合单价固定(或称固定综合单价)是指:本门窗工程的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深化设计费及图签费、深化设计产生的造价变更等风险、供货费、材料费、加工制作费、包装费、运输费、临建费、施工设备费、工具费、施工水电费、报建、报监、税费、人工、运杂费用、垂直运输费、安装费、各项检验费、垃圾清理及外运费、验收费、开光保洁、风险费、保修期内维保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维保期间的维保费等所有费用,该综合单价是固定不变的,不会因分包方投标时的漏项、计算错误或其他失误而调整,也不会因其他任何方面(包括但不限于材料、人工和机械等的市场涨价及政府的有关调价文件)的差异或变化而调整。
上述综合单价固定是按照招标文件、分包方承诺文件、技术规范、发包方要求、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图纸(包括后续可能发生的优化设计)的要求,完成本工程全部工作内容的“合同包干价”。
本合同的固定综合单价见本合同附件一。
3、本门窗工程合同价款中已包含了本门窗工程结算价款 %的总包管理及配合费,该费用由分包方承担,由发包方在结算时直接扣除后支付给总包方。
4、本门窗工程之深化设计施工图及说明书中未表明者,若习惯上该部分工作属于分包方工作的,分包方亦应照作且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综合单价及合同价款内。分包方拒绝该项工作的,发包方或总包方有权将该项工作交由其他方完成(或由总包方完成),因此发生的费用×120%在分包方的合同价款内扣除。
5、合同价款:本门窗工程暂定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最终结算价款以发包方所属集团工程审计中心的审核数据为准。六、三方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总监理工程师
2、发包方委托的职权:具体见监理合同复印件。
3、需要取得发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1)对违反规范、规程者,必要时在征得发包方同意后签发停工通知书。(2)对于重大的设计修改和技术洽商,除提出监理意见外,应征得发包方的意见,在可行的情况下,应由设计单位进行修改。
(3)其他涉及合同价款调整以及经济、工期、质量、进度的全部事项。未经发包方授权,监理工程师的上述批准文件均属无效。
3、发包方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工程部经理
4、工程师的职权:
(1)明确工程内容、项目及要求。(2)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
(3)要求分包方无条件撤换发包方认为不合格的分包方工地代表、其他管理人员或施工班组。
(4)负责或委托总包方督促、检查施工质量、进度。
(5)负责或委托总包方对分包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批工作。
(6)负责或委托总包方现场工程的检验、验收。(7)负责与有关设计院的协调工作。
(二)总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总包方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项目经理
2、项目经理的职权:
(1)负责本工程管理,主要内容如下: 参加施工图纸会审、设计交底;
①审查分包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度计划; ②施工进度及其他事项协调; ③协助处理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④配合监理公司在施工工程中的质量监控; ⑤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⑥施工过程中的治安管理; ⑦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 ⑧门窗工程验收合格后产品保护; ⑨竣工图的审核。
(2)分包方为完成本工程须与总包方协商并服从总方的统筹安排,总包方须为分包方提供合理设施包括:
①根据总包方的统一安排在施工场地内为分包方提供现成的办公室、辅助设施及储存仓库与分包方使用,或在工地上或在建设中建筑物内提供地方给分包方搭设自己的办公室、辅助设施及仓库。
②为分包方提供可使用的属于总包方或由总包方在施工场地上架设而仍未拆除的脚手架及梯子。③为分包方提供现有可使用的卫生设施。
④为分包方提供工程使用的水电接口,但费用由分包方自行承担。⑤根据施工场地现有的且与总包方工程同步的机械及设备,包括机械操作人员,为分包方提供垂直运输工具,以便其卸下/起吊物料。
⑥清理分包方集中在总包方指定地点的垃圾、废料。
⑦总包方提供上述安排、设施,若超过总包方进度要求而引起的费用增加,由总包方、分包方自行协商解决。
(三)分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分包方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项目经理
2、分包方项目经理的职权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保质保量地完成本工程项目。禁止将本工程转包、分包其他任何第三方,否则发包方可拒付工程承包金,因此导致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分包方承担。
(2)遵守发包方、总包方在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要求,服从发包方、总包方发出的各项指令、要求、安排、调动。
(3)主动与本项目工地现场各施工单位积极协调好各种关系。
(4)遵守工程当地政府部门的各项规定,办理各种许可证件(例如进市许可证、工人暂住证等),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5)保证施工现场及周围的环境卫生及文明施工。(6)保证所用材料符合本合同的约定并提供合格证明。(7)应在监理公司的监督下依规范制取试样送检。
(8)分包方对于发包方审核、批准的深化设计图纸有义务书面提出不符合节能、保温、及相关规范的地方要求改进,否则分包方承担由此而影响验收的责任。
(9)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经发包方确认后,方可继续施工。
(10)材料加工前分包方必须到现场洞口仔细核对相关图纸,对于图纸中有弧形要求的门窗必须按图施工,如有疑义提前通知发包方,否则损失自负。
(11)在安装期间,在门窗周边加┌┐型木板套边,玻璃及框料上应覆有保 护薄膜(薄膜不会因时间长短及阳光气温等环境条件变化而产生化学反应而不能撕下,从而影响美观质量)。在竣工验收通过并移交总包方前负责其所有的产品的保管、成品保护等工作,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12)工程竣工验收前分包方必须对门、窗进行开光保洁,否则,视为分包方质量不合格,分包方无条件整改完成,所延误工期不予以顺延。导致验收未能通过的,承担质量不合格的违约责任。
(13)分包方施工中应对其它施工单位的工程进行妥善保护,避免因其施工造成其他施工单位的损坏。
(14)分包方按有关规定、标准、份数编制移交相关的技术资料、竣工资料(含竣工图纸)等文件给总包方。
(15)施工过程中分包方自身的人身、财产安全及因分包方施工造成第三方的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其责任由分包方自行承担。
(16)除非得到发包方的授权,分包方不能向任何人泄露发包方提供的任何资料。
(17)自行承担因其自身原因导致总包方配合工作增加而导致的费用。(18)其它按照行业惯例由分包方承担的义务。
七、工程检查与检验:
1、分包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经发包方审核批准的设计图纸的要求以及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总包方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分包方拆除和重新施工,分包方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3、工程具备隐蔽条件的中间验收部位,分包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分包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分包方可进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分包方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4、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12小时以书面形式向分包方提出 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24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分包方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5、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分包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6、经发包方检查、检验,若发现分包方由于施工质量或进度不能满足合同约定,发包方可将分包方承包范围内的部分工程安排给其他方完成。
八、安全施工:
1、安全施工与检查
(1)分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分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分包方承担。
(2)发包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分包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护
(1)分包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3、事故处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分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发包方分包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九、工程量确认
1、工程量按照分隔图中门窗外框面积计算。
2、分包方每月25日前将当月完成工作量报销上报发包方、总包方。
3、工程签证须经发包方工程师、发包方成本部经理、发包方分管工程的副 总经理签字认可,方可进入工程结算。
4、若由于发包方变更、修改设计,造成工程总造价增加或减少的,按双方约定的固定综合单价进行调整。
十、工程款支付:
1、门窗外框进场并安装完成30%的外框安装,经发包方、总包方、监理公司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价款15%。
2、门窗外框全部安装完毕,经发包方、总包方、监理公司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价款的20%。
3、完成50%的玻璃安装,经发包方、总包方、监理公司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价款15%。
4、玻璃安装完毕,经发包方、总包方、监理公司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价款10%。
5、工程全部安装完毕,且交付全部工程竣工资料,经发包方、总包方、监理公司确认后10日内付至工程价款的80%。
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后10日内付至结算工程价款的95%。结算期为6个月。
7、保修期三年,每满一年经物业公司及发包方确认无质量问题后,支付剩余质保金的30%。保修期满经物业及发包方确认无质量问题后结清余款。
8、工程款发票:工程款发票按结算工程总价款70%开分包方的增值税普通发票,30%开本工程所在地的市地税发票。
若本门窗工程涉及2个或2个以上的单体工程,则除上述第5款、第6款的工程进度款可根据单体工程的工程进度分别支付。
十一、材料与设备
1、鉴于本门窗工程是由分包方按照“包工包料”的方式完成,所以,本工程的全部材料、设备均由分包方负责采购、供应。
2、分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按照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且必须符合本合同附件二约定的品牌、规格、性能等。分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包括各种配件、辅助材料均须提供产品的合格证明,并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分包方在 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验收。
3、分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或与本合同附件二约定不一致时,或未能提供合格证明时,分包方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4、分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分包方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分包方承担。
5、分包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认定。
6、如分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偷工减料或与施工图不符等现象,发包方、总包方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并勒令其整改,如拒不整改,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由分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二、竣工验收与结算
(一)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分包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提前3日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2、发包方(或总包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发包方收到分包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分包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分包方修改后提请发包方验收的日期。
4、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施工图、合同及相关文件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分包方应当在验收前3 天向发包方提交以下文件:
(1)增减变更文件及其它洽谈记录;(2)工程竣工图 套;(3)工程用材用料生产合格证与所有检测合格报告;
5、分包方应当在验收合格之日起 2 天向发包方交付工程,在交付之前,分包方应当将一切杂物及剩余材料清除干净,并承担相关费用。
(二)竣工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分包方向发包方递交完整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分包方超过上述约定时间提交的结算资料发包方将不再受理,并视为该部分资料不涉及任何的工程价款。
2、发包方收分包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6个月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十三、维修和保修:
1、分包方保证交付的门窗具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之品质。
2、分包方提供的免费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表面涂层质量为 3 年,门窗防渗漏 3 年,其它为 3 年。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总价款的 5 %且为工程结算总价款中的一部分。
3、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分包方应在接到发包方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维修,并应在 2 天内免费修复或更换出现缺陷或品质不符的部分与设备。如分包方不能在24小时内进场维修或不能在 2 天内或发包方认可的时间内修复,发包方有权另行聘请第三方修复,费用×120%后直接从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发包方有权进一步追偿,并有权扣留分包方留存在发包方现场的全部材料。
4、质量保修期内,发包方或用户未经分包方事先同意而进行的改造或人为或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坏,分包方也应按第13.3款的约定进行保修,除材料的工本费外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十四、履约保证:
1、分包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7天内,向发包方支付 万元的履约保证金,12 该履约保证金用于分包方支付本合同的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发包方可在任何一期支付给分包方的进度款中扣除。
2、在支付了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后,履约保证金(无息)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返回给分包方。
十五、违约责任: 3. 发包方的违约责任:
发包方无正当理由情况下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分包方支付工程款超过30个日历天且未能与分包方就工程款支付达成协议的,自第31天起,每延期一天,发包方按照未能支付工程款数额万分之三向分包方支付违约金。
(二)总包方的违约责任:
总包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职责或义务导致分包方损失的,应当据实赔偿。
(三)分包方的违约责任:
1、分包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包括可以顺延的工期)内竣工的,每逾期一天,应按照本工程结算价款的千分之三的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发包方损失的,就不足部分,分包方还应予以赔偿。
2、本工程未能达到合格标准的,分包方须无条件进行返工,直至符合本合同的约定,因此延误工期的,分包方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经返工后工程仍然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的,分包方无权要求发包方支付未达到约定标准工程所对应的工程款项,且应承担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同时赔偿发包方因此造成所有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第三方的赔偿、律师代理费、诉讼费等。
3、本工程虽然达到合格标准,但是影响了总包方 杨子 杯评定的,分包方须按本工程结算价款的 5 %向总包方支付违约金。
4、分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擅自使用替换材料、设备,或使用于本工程的材料、设备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或偷工减料的,分包方除无权取得该部分材料、设备所对应的工程价款外,还须按该部分价款的20%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
5、分包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发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分包方须按本合同 13 暂定总价款的20 %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
(1)分包方伪造或冒用他人营业执照;
(2)分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将本工程部分或全部转包给他人的;(3)分包方的作息无常,显然无法按期竣工的;
(4)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或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之一,经发包方或总包方要求整改仍然未有根本性改观的;
(5)分包方进场后,施工组织、人员、机械配置等与投标书规定的不一致,未经发包方同意擅自更改,且在发包方限期内未整改的;
(6)分包方擅自使用替换材料、设备,或使用于本工程的材料、设备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经发包方或总包方要求重新制作后仍然未整改的。
合同解除后,发包方仍有权向分包方主张损害赔偿。
十六、纠纷解决:
发生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的,提交发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十七、其他约定:
1、发包方的招标文件和分包方的投标书、承诺、询标纪要、补充说明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以上所述文件出现不一致或矛盾时,以发包方的解释为准。
2、分包方保证不为此工程从事包括行贿在内的任何不当行为。
3、施工完成后验收合格前,发包方因急需而提前进驻该工程的,不视为默认工程已验收合格,具体验收时间及是否合格仍然依本合同有关条款办理。
4、分包方必须先施工样板,经发包方和监理认可封样后方可按样品进行大面积施工。
5、分包方出现施工现场管理混乱、野蛮施工、违反相关施工工艺要求、质量不符合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安全隐患、进度拖延等现象,发包方签发整改通知后没有及时整改的,发包方有权采取扣除适当工程款作为违约金,具体金额在 工程例会或协调会上由管理公司以及监理公司共同认定。符合合同约定的解约重要条件的,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分包方还须承担约定的违约责任。
十八、合同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本合同即行终止。
2、本协议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和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3、本合同一式陆份,发包方、总包方、分包方各执贰份。
发包方: 总包方: 分包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人: 邮编: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工程分包施工合同
工程分包施工合同
发包方:浙江三丰建设有限公司建德市建政储出[202_]14#、18#地块三组团项目部(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建德市建政储出[202_]14#、18#地块三组团项目中的水电安装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为确保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施工安全的诚信有序。按照建筑法、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定,遵照平等互利原则,特订立以下协议条款工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承包施工方范围
建德市建政储出[202_]14#、18#地块三组团项目中的强电、弱电、给排水、通风消防等安装工程(消防工程如因行政关系需分包的,乙方应自动放弃,其它条款不变)。
二、承包方式
乙方安装科配备专业施工管理人员,归属项目部领导,成本单独核算。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三、结算方式
1、本工程执行浙江省最新«浙江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浙江省装饰装修消耗量定额»、«浙江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定额,中间有政府指导文件的按指导文件执行。
2、工程图纸乙方承包范围内按一类工程取费下浮18%进行结算(包括变更、签证增加工程量),甲方不再收其他任何规费。
3、有关人工费调整,专项节能检测费及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冬季施工措施费等按施工期间浙江省建设厅最新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材料价格按施工期同期的«浙江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公布的信息价按工程所在地材料价格计取。无价材料按三方协商确定价格。
5、在施工过程的签证计日工按160元/工日进行结算。
6、根据甲方和业主签订的协议及附件,主合同,补充协议等双方签字认可的书面资料文件均为过程结算依据。
7、施工图会审纪要,施工图,工程变更及签证工程量依据按合同约定计算确认方式结算。
四、工程款支付
1、付款方式按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付款方式同步执行。
2、上缴项目部管理费在每次付款中同比例扣除18%进行支付。
五、违约责任
1、若甲方不能按约定时间、金额支付乙方工程款时,延期30天内甲方按应付款的2%每月给予乙方支付滞纳金外甲方还应按应付款的1%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工期相应顺延。且乙方有权延期甲方将已建商品房按市场价下浮25%的价抵偿工程款及违约金给乙方(根据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执行)。
六、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目标
1、质量目标:验收标准为国家级浙江省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其中实测量合格率要求达到95%以上,分项分部合格率要求达到100%,检查以项目部、公司、监理公司、业主、质监站等为准,创优质结构;
2、安全目标:轻伤事故频率为控制在2%以内,重大伤亡事故为零,重大机械事故为零;乙方应对自己班组事故人员买好人身保险,一旦出现安全事故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3、工期目标:确保每月按项目部计划完成任务,确保按业主要求完成计划;
4、文明施工目标:居民投诉率为零;每月项目部考评的分必须高于80%;创区级文明标化工地。
七、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施工人员住宿场所、床架;
(2)甲方提供食堂搭伙或食堂用房、开水器;
(3)甲方提供简易厕、浴场所;
(4)甲方负责工人进场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
(5)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图纸一份,施工方案一份,并负责技术交底;
(6)甲方负责轴线定位、抄平、标高测量;
(7)甲方负责质量复查、工序报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并开具整改通知;
(8)甲方负责进度计划安排和甲供材料采供;
2、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组织具备专业操作技术的工人进场施工、班组其中5级工以上技术水准的人数应占总人数的50%以上,学徒工人数不得超过班组人数10%,普工不得作技术工使用;乙方对进场施工人员应进行素质考核,要求身心健康,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对不符合素质条件的人员应及时进行更换,乙方不得使用老、弱、病、残人员和未成年的儿童,更不得盲目招收陌生人员和无身份证人员。乙方对进场人员应及时造册包项目部备案,不得无中生有,弄虚作假;
(2)乙方带班人员必须具备专业操作技术6级以上水平,并具备娴熟的识图知识和丰富的施工组织经验,同时应具备勤奋好学的敬业精神;
(3)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项目部领导管理,听从项目部指挥及安排,遵纪守法,遵守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热爱集体,讲究卫生,爱护公物,说文明话做文明事,树文明风;
(4)乙方必须在现场设置总负责人(总协调、各工种班组负责人组成系统的班组施工管理机构与项目部施工科对接);
(5)乙方施工人员应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安全交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安全观念,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做好班前安全交底,乙方应给属下施工人员发放安全帽、安全带、防护手套等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不得克扣;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应主动积极妥善处置,并按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责任;
(6)乙方必须按图施工,按技术操作规程要求施工,按施工方案要求施工,按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施工,做好质量自检工作,消灭质量事故,减少质量弊病发生率,打造优质结构,如未能达到质量目标,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应配备足够的技术工人,精心安排详细计划,特别农忙时节,乙方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留住足够施工人员,确保按时或提前完成项目部计划,如有延误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必须做到因才适用,不浪费材料,及时回收剩余材料,做到落手清,工完场清和工未完成有序;
(9)乙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严格控制空气污染、粉尘污染、噪音污染、垃圾污染,不得随地大小便,不得乱倒饭菜,创文明标化工地;
(10)乙方施工人员不得携带家属,小孩入驻现场,双职工不得在集体宿舍同居,宿舍内不得擅自分隔小房间,违者辞退离场,并按项目部管理细则处罚乙方;
(11)乙方施工人员不得赌博、酗酒、打架、斗殴、传播黄色宣传;
(12)乙方不得拉帮结派,各自为政,施工中发生矛盾与纠纷时应由乙方负责人出面通过项目部进行调节,本着相互理解,团结友爱精神出发,应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得自以为是,强词夺理扩大事态,否则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3)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燃气灶具,电气炊具,600W以上大功率灯泡和空调取暖器具,违者除没收用品外按项目部处罚条例处罚;
(14)乙方无偿提供专业水电工一名负责现场临舍水电安装及施工中所产生施工机械水电检修及施工照明安装,楼层地下室施工用电安装,临舍材料由项目部提供。
八、违约处罚
1、由于乙方原因未创优结构处罚款5万元;
2、主体结构验收安装分项未能一次合格通过,处罚款5万元;
3、工序验收未能一次通过,每次罚款1000元;
4、其他质量问题按项目部质量处罚细则处罚;
5、周计划未能完成,每栋每周202_元;
6、月计划未能按时完成,罚款1万元;
7、由于乙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发生轻伤安全事故,每次罚款202_元,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每次罚款2万元;
8、文明施工达不到要求,考评不合格,每班组每月罚款202_元;
9、打架斗殴、聚众闹事、打扰施工秩序、影响社会安定,每次罚款 202_-20000元 并送交执法部门处理;
10、其他违约责任处罚按项目部有关规定处理;
11、按协议约定甲方未能按时付给乙方工人工资时,甲方应支付应付款1%月利息,时间不超过15天;
12、由于甲供材料影响工期允许延顺,乙方应合理安排其他工作或由甲方安排工作,甲方无法安排时应补助乙方在场工人生活费,每人每天50元;
13、每月发生的奖罚单在每月或每次支付款时兑现;
14、乙方中途放弃承包或将工程转包给第三者,乙方有权按全部工程量70%进行结算并清唱处理,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其他约定条款
1、乙方同意交付甲方质量保险金200万元(不计息),乙方完成安置房5万平方米时甲方退还保证金的50%,待乙方完成商住房3万平方米主体时,甲方一次性无息返还乙方剩余全部保证金。甲方下达的质量整改通知乙方不予整改,甲方委托第三方整改时,委托整改费用可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不足抵扣时,可在工程款中扣除;
2、由于甲方原因六个月内不能完成安置房5万平方米主体封顶,甲方必须退还保证金50%;商住房3万平方米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的,超过8个月的退还剩余保证金(缴纳保证金日为计算起始日);
3、如甲方到期不能及时退还保证金,每月按保证金的2%计算利息;
十、其他
1、乙方必须保证人工工资发放,做好考勤工作,对不按要求考勤的甲方有权暂扣工程款。若发现有职工向上级主管投诉,甲方有权按乙方承包的工程量的金额先发放给职工,并在其工程款中扣除;
2、项目例会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到场,有需要乙方承包人必须到场;如无故不参加项目例会的,每次处500元处罚;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施工款额付清后自然终止。
甲 方:乙 方:
代 表:代 表:
日 期:日 期:
身份证:
第三篇:建设工程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
甲
方:
乙
方:
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条例》和《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及有关规定,顺利、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本工程,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及内容:
现甲方拟将杭州西力电能表制造有限公司内的所有土方、泥浆、场内短驳及回填承包给乙方。
四、承包的范围及所涉及事项:
施工中乙方必须听从甲方指挥,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开挖顺序开挖,严禁不听指挥乱开乱挖,施工中乙方若因为乱开乱挖而影响基坑安全性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费用,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施工中所需临时道路修建、路基板铺设等均由乙方自理,所有出土车进出场地乙方均须认真冲洗,因土方施工而造成的道路污染必须及时清理,若由此而造成的城管罚款等行政处罚均由乙方承担。晚间施工时,甲方负责大灯照明。甲方保持开挖土方干燥,必要时配合井点排水。
五、工程量及单价确认
土方开挖前,甲、乙双方一起测量原地坪标高,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开挖,挖方按实际开挖后基坑的几何尺寸进行结算。所挖土方必须经验收一次通过。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由乙方负责。单价:泥浆按砼方量1:3比例计算
土方
元/m3
泥浆元/m3
场内短驳/m3
回填/m3
六、周边关系的协调
乙方进场后,必须配合甲方及建设单位做好与周边居民关系的协调。
七、付款方式
完成全部工程量付总工程款的50%,余款四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八、安全生产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及规范施工,如施工过程中因乙方自身原因违章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一切由乙方自负,另外乙方在施工中发现异常情况或安全防护措施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汇报甲方安全员,否则发生安全事故一切由乙方承担。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公司备案壹份。
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土方作业完成费用结算完毕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
乙方(公章):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___年____月____日
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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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钢结构厂房工程三方合同(分包合同)
钢结构工程分包合同
建设单位:
承包单位: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总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鉴于,甲方已将厂区建设发包给乙方,并和乙方签订了《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总承包合同);
鉴于甲方依据总承包合同之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补充协议之约定,指定丙方为钢结构工程施工之分包方,并就此与乙方达成共识;
鉴于,丙方同意按甲乙双方的要求完成钢结构工程分包施工,并愿意接受甲乙双方为履行总承包合同提出的合理要求;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三方就总承包合同项下钢结构工程施工之分包等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书。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山东2#、3#厂房钢结构工程
工程地点: 济南
二、工程承包范围
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甲方依据总承包合同的相关约定,指定丙方为钢结构工程施工之分包方,由丙方全面负责完成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包括2#、3#厂房设计图纸范围内±0.000以上除砖墙、地面、水电、消防以外的所有钢结构项目(含埋件、门窗等)。
甲方并就此与乙方达成共识,由乙方按总承包合同之约定,全面负责钢结构工程施工的总承包管理(乙方应对丙方有效的管理,确保本工程顺利通过验收)。
三、工程承包方式: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资料(资料确保甲方能通过质量验收),丙方不得分包,转包。
四、合同工期:
丙方承诺将在确保总承包工程工期前提下,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第1页
个日历天内完成钢结构工程施工。竣工日期为202_年9月20日。丙方按此承诺施工将不会影响本工程总承包工程工期,五、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要求标准为:合格。
为此甲方、乙方要求丙方所分包 钢结构工程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并应能通过质监站验收。
六、合同价款
总价包死,含制作,运输,安装、装卸车费、开发票税及相应产生的各种不可预见费等有关费用(如无重大设计变更,总价不得调整;如有重大设计变更,总价±5%以外可协商调整)
本工程固定合同总价为328万元整(即:人民币叁佰贰拾捌万元整)
(1)以本工程设计图纸做为本合同附件。
(2)如有重大变更双方以签证为结算依据。
七、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即付工程预付款 32.8万元(总造价的10%)。钢柱、钢梁进场后付工程款98.4 万 元(总造价的30%)。板材进场后即付工程款65.6万元(总造价的20%)。
工程完工后即付工程款 68.6万元(总造价的20%)。
工程验收合格后即付工程款49.2万元(总造价的15%)
剩余 5 %做为质保金,即 16.4万元,一年后未出现质量问题时付清余款。
八、丙方向甲方、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工程交工后一年内非因甲方人为造成的钢结构工程质量问题,丙方负责免费维修;五年内丙方对所建工程的防水免费维修(人力无法抗拒的因素除外)。工程交工后丙方负责工程的终生有偿维修及服务,丙方只收取成本费并负责甲方工程的改造。
九、甲方向乙方、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费用
第2页
十、丙方向乙方、甲方承诺,将全面履行合同的内容,如不能按期竣工,将自愿按 5000元每天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如质量达不到要求,将自愿按10元每平方米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丙方还承诺,上述违约金的支付并不影响甲方、乙方因丙方工程施工延误及质量问题等造成损失的其他赔偿要求。
十一、本工程甲方指派同志,乙方指派同志为现场施工负责人,协调解决施工中有关问题。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确保安全施工,施工中因丙方原因发生工伤事故及经济损失,由丙方负责。
十三、本合同解释权由甲方负责,未尽事宜,可协商解决,如发生争议,可向签订合同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或诉至人民法院解决。
十三、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方(甲方):总承包方(乙方)指定分包方(丙方):
(公章)(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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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土石方工程分包施工合同
土石方工程分包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昆明市中医医院呈贡新区医院基坑、桩间土石方挖运工程
发包方(简称甲方):广东开平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承包方(简称乙方):
合同签定日期:202_年10月28日
合同签定地点:甲方项目现场办公室
土石方工程分包施工合同
发包方:广东开平建安集团有限公司(下面简称甲方)
承包方:(下面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 “土建总承包合同” 条款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方将“昆明市中医医院呈贡新区医院”项目的地下室基坑、基础及桩间土石方挖运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昆明市中医医院呈贡新区医院
工程地点:呈贡县吴家营
二、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1、地下室基坑、基础及桩间土石方开挖、清运。
2、基坑垫层底标高以上留有200mm的人工清土。
3、提供本工程后期所需全部回填土的土源,但不包括装卸、运输。
4、配合深基支护施工单位进行分阶段挖土,负责修基坑边坡土方。
5、负责清理现场所有的余土及渣土并外运处理,甲方破碎管桩等砼的外运工作由乙方负责。
6、做好降排水(挖排水沟,将基坑、基础内的水引到集水井内,不
含集水井的抽水工作)及防尘措施处理工作。
7、负责办理土石方开挖及余土、渣土并外运的相关证件及手续。
8、为了避免污染路面,拉土车出工地的清洁及防护措施。
三、承包方式: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
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土建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内容、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和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四、工期要求:
1、总工期15天(日历天数)。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完工日期: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指定的开工日期顺延15天。若遇不可抗力的因素(如雨天等),顺延的天数必须报请甲方签字认可后,方可顺延,但该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有乙方自行承担。
2、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乙方承担壹万元的工期违约金,按天累记。
五、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
1、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
(2)严格按照甲方的开挖范围及开挖高度进行施工,如不按照甲方要求的范围和标高开挖土石方,乙方所出现的超挖、超运的土石方量,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认可。
(3)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对乙方的罚款通知,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2、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遵守安全文明施工规范,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标
准组织施工;严格遵守甲方、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等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积极做好防尘措施;无条件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甲方及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2)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治安事故及有关政府部门处罚引
起的费用,一切责任及费用和罚金均乙方全部承担并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六、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挖土石渣并外运工程量约为40000M³(天然密实方),最终以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公司、建设单位共同确认的工程量签证为准。包干单价15000 M³以内为14元/ M³(运距1公里以内);15000 M³以上为18元/ M³(运距3公里以内);人工清基底200mm厚为3元/ M³;未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乙方一律不得以任何原因要求调整单价。包干单价含:
(1)管理费、利润、税金、保险和措施费。
(2)挖土、装车、外运至倒土场所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深基坑支护的配合费。
(4)桩间挖土人机降效费及清底、修边的机械降效等费用,不得再
有任何机械台班签证及台班费用,此费用已综合考虑在包干单价内。
(5)机械进、出场费。
(6)办理土石方(含渣土)开挖、外运许可证所需的费用,土石方
开挖期间的降、排水费用。
(7)人工清基底土方工程量按地下室建筑面积乘以200mm结算。
(8)不可预见的一切风险费用。
2、工程进度款:乙方完成本工程基坑挖运土方工程量的50%,给付一次工程款,按审定已完工程量价款的70%支付工程进度款;本工程土石方(含渣土)全部开挖、外运工作完毕及地下室底板浇筑完成,给付至按审定已完工程量价款的70%,其余工程款待竣工结算经建设单位审定及本工程全部回填土完毕后,一个月内付清。
3、剩余30%的款项必须在建设单位拨付到甲方账户上的前提下,甲方才可能拨付给乙方。甲方付款时乙方需出具合法有效的等额税务发票,甲方在付款时,扣出以下费用:
(1)按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相应的税金,并提供完税证明。
(2)建筑工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由甲方统一办理,根据乙方的工
程造价按0.2%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除此之外的一切保险由乙方负责。
(3)甲方代扣代缴施工现场水电费。
(4)各项违规罚款和违约金(包括行政主管部门对乙方的罚款和因
违约应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等)。
(5)因乙方原因导致建设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对甲方的罚款。
七、其它事项:
(1)
乙方进场施工后,若因单价、成本等原因不能完成工程,必须
无条件在一日内退场,并且甲方不支付乙方所做工程的任何费用及补偿。
(2)乙方在施工期间,若开挖出废钢材等有价值物品,不得占为己
有或擅自处理,应交由甲方全权处理。
(3)乙方严格遵守甲方、监理及建设单位的质量、安全、进度、文
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等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甲方项目部、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指挥、协调和管理,无条件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甲方及上级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的检验和监督。
(4)乙方在开挖土石方过程中,工程工程桩若被损坏,由此给甲方
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以补充协议方式解决,补充协
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签定日期:202_年10月28日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