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中国金融改革的逻辑
中国金融改革的逻辑
(作者夏斌系国务院参事、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前委员)■ 金融改革应该为中国当前的经济发展服务,当前中国经济的根本特征是转轨,这决定了渐进转轨在临近市场机制体系基本形成之前,是一个在不断解决旧体制矛盾同时,又不断制造新体制矛盾的过程。既然是这样一个矛盾的过程,要解决好金融改革问题,实际上不仅是解决金融改革本身的问题,而是要处理好金融改革与经济发展,金融改革与经济稳定包括社会稳定的关系。
■ 关于金融改革,我坚持三个观点:第一,中国的金融改革事业要成功,绝对不能简单照搬西方的教科书;第二,中国金融的健康发展,必须是金融机构治理、金融市场完善和金融调控监管三者的协调发展。我们原来的教训就是在不断的改革中没有研究好新旧制度的衔接,光鼓励改革,自然最后就导致宏观失控;第三,中国的金融改革需要与中国金融调控监管的能力相适应,特别在中国金融对外开放的问题上。
金融改革,现在是每会必谈,已成为每个经济论坛的议题。似乎不谈,论坛就没亮点,就不时髦。
确实,金融是核心。要让市场起决定性作用,金融是资源配置中的核心要素。但是,现在一谈金融创新、改革,我总有一个感觉,当有人顺便提到监管时总是底气不足,似乎谈监管就是不支持创新,不支持改革,就会产生很多分歧,产生“口水仗”。例如,一谈到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微信、微博上各种反对声音很多。一谈到资产证券化,似乎彼岸的美国就是最好的,我们应该应用,不引进就是不支持创新。又比如,一谈直接融资工具,似乎发展越快越好,“直接比例”越高越好、各种衍生工具越多越好,工具数量本身成了改革的目标。一讲金融开放,更是“口水仗”不断,好像不马上学习美国的资本市场全面开放,似乎中国当前的金融改革就不是理想的,就是不成功的,等等。金融改革分歧产生的缘由
为什么在金融创新和改革中,会“口水仗”不断、是非难辨呢?我认为,问题出在对金融的属性、金融改革的逻辑和金融改革方法上的认识差异。
中国金融改革的逻辑应该是什么?讲逻辑是讲因果关系,是讲内在的必然趋势,而不是就眼前的某一事就事论事,或者就某个政府文件规定说了什么,不管是否走了弯路还在坚持应该干什么。讲逻辑是讲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的、内在的趋势,其中不排除某一阶段文件说了什么,金融发展出现了什么热闹的景象,可能都会是暂时的、过渡的现象,早晚会纠正过来。讲到必然趋势与逻辑,在金融与经济的关系上,抽象讲,大家能形成基本共识,即金融是为经济服务的,经济是第一性的,金融是第二性的。但是在一些具体问题上,往往认识偏差就大了。既然金融要为经济服务,当前的金融改革应该为中国当前的经济发展服务,我们就要知道当前的中国经济的根本特征是什么?只有知道了经济的特征是什么,你才能知道金融怎么为它服务。归纳当前中国经济的根本特征,是转轨。转轨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第一,有市场经济的因素,也有计划经济的痕迹,中国经济还没有走到完全的市场经济,仍然是个混合体。第二,混合体中市场经济的因素在增长,计划经济的因素在减少,是在此消彼长。第三,此消彼长的过程中说明了,中国的转轨不是休克疗法,而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如果用一个标志衡量,只要中国各种资源配置还没有和国际上各种资源配置处在同一价格机制上运行,可以说,在此之前的改革一直处于过程中。第四,因此转轨经济体意味着是两种不同资源配置方式的结合,本身是一个矛盾的结合体,很纠结。对一国经济运行来说,两种机制结合下的调控比单一机制下的调控机制更加不利,更加痛苦。两种机制混在一块调控,纠结与矛盾较多,会带来很多无效率的东西。
由于转轨带有“混合体”和“过程中的矛盾体”特征,这决定了渐进转轨在临近市场机制体系基本形成之前,是一个在不断解决旧体制矛盾同时,又不断制造新体制矛盾的过程。既然是这样一个矛盾的过程,要解决好金融改革问题,实际上不仅是解决金融改革本身的问题,而是要处理好金融改革与经济发展,金融改革与经济稳定包括社会稳定的关系。具体说,我仍然坚持我在26年前,也就是1988年一篇文章中的观点:“金融改革必然会引起对原有的计划运行体制的干扰,同时也会使新的市场机制‘失真’。即每一项金融工具产生之初,都可能搅乱原有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和金融秩序。”因此要“重视适当改造市场经济的‘零部件’,并适时装在我国的转轨经济机器上,或者在改造‘零部件’的同时,调整原来的机器结构”。否则,“缺乏任何一方条件的改善,机器都难以正常运转。”容易引起宏观经济的失衡。因此,渐进改革成功的关键,是要解决好两种体制、两种机制间的协调和咬合。在当时的同一篇文章中我明确提出:“中国金融改革步履艰难,难就难在金融的外部环境”。“改革者的口号应该是:当前能干什么而不是应该干什么”。
我认为,35年来尽管我们的金融改革始终围绕三个维度进行:第一是金融机构主体,包括内部治理、分业和混业等;第二是金融市场,包括各类、多层次市场体系;第三是和市场运行相适应的宏观调控监管。尽管不同的时期在三个维度方面体现不同的改革内容,但是,不变的始终是在如何处理金融与经济的关系,寻找不同的经济环境对金融改革的内在要求。
关于金融改革的三个观点
在今天的环境下,关于金融改革我仍然坚持我曾经讲过的三个观点。
第一,中国的金融改革事业要成功,绝对不能简单照搬西方的教科书。引进成熟的市场经济大机器中的每一个零部件,要讲条件,要讲环境。早了,水土不服,晚了,就滞后了。今天我们市场上的中期票据、银行间可转让存单,其实在上世纪80年代末的中国都试验过,但失败了,在上世纪末停下来,销声匿迹了。现在怎么又搞起来呢?说明当时早了点,现在条件成熟了。现在讲利率市场化,绝对是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但是,为什么现在的媒体报纸每天又在说,其实货币是松的,利率却是高的,此怪现象怎么解释?对此西方教科书是没法解释的。为什么存款利率市场化不能马上进一步加快进程?我认为,由于当前中国财政改革没有到位,地方债务过重,加上制造业产能严重过剩,多年积累的房地产泡沫问题还没解决,这些僵尸企业没有“市场出清”。因此中央银行再多的货币供应,被这些不讲成本、有权势、有能力搞到钱的僵尸企业和应破产的企业,以高利率回报的理财项目所吸引。其结果,尽管整个社会货币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却搞不到钱。僵尸企业的高利率筹资,加上个别地方融资平台借新钱还利息,有的甚至就是在搞庞氏骗局,把整个社会资金成本推高了。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货币再多利率也降不下来。“八个瓶子七个盖子”,要把利率降下来,关键是必须破产一些企业,利率才能回归正常,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才能得到资金。否则当前中国过快的利率市场化,只能给中小企业带来资金的瓶颈和推高全社会的资金成本,进一步积累系统性风险。这说明,金融要改革,利率要市场化,金融外部的企业市场机制改革必须到位,中央和地方财政的关系必须理顺,否则金融改革是很难深入的。金融是整个要素配置中的核心要素,但是非金融领域改革不配合、不到位,金融的核心作用是发挥不好的。
第二,中国金融的健康发展,必须是金融机构治理、金融市场完善和金融调控监管三者的协调发展。这就是我前面讲的金融自身三个维度要协调发展。“企业(指金融机构)、市场、调控”六个字代表三个方面,突出单一方面的发展,只能使金融偏离经济,自娱自乐,前途危险。
远的说,35年来中国金融改革史上,信托公司的5次整顿,每次整顿都是重新登记,关掉一批。为什么整顿命运老是落在信托公司头上?为什么经历了5次整顿?我曾在2000年《财经》杂志上说,希望这是最后一次整顿。
过去的整顿,核心原因是在信托公司发展的时候,强调和放任搞“金融百货公司”,什么都干,像今天讲的混业经营。另外一方面,当时定信贷计划,却把信托公司的资产业务、贷款业务不含在内,即一边按原计划经济思维只调控信贷,一边开始强调改革。改革使信托公司资产放大了,自然全社会的信用放大了,造成投资过度,曾经还有过消费过度,最后宏观失控,不得已只能整顿。一整顿,“板子”都打在信托公司“屁股”上。历史上5次整顿的基本原因都是这个。所以讲改革,推动新的机制,必须对旧的机制要调整。我们原来的教训就是在不断的改革中没有研究好新旧制度的衔接,光鼓励改革,就想“倒逼”,但对“倒逼”中的问题又不敏感,不事先研究,自然最后就导致宏观失控。讲近的,关于当前的社会融资总量问题也是一样。现在大家对社会融资总量概念习惯了,都在运用。刚开始人民银行[微博]讲此概念时,有人批评又在搞计划经济。这是什么来由呢?长期以来,我们是信贷规模控制,尽管现在在慢慢弱化,但仍然是有信贷规模控制。但是由于同时中国改革和金融市场在不断深化,通过各种金融工具支持经济活动的信用量在不断放大,导致在整个信用中,贷款份额在不停下降,目前已降到仅50%左右,因此中央银行如果光控制贷款能控制整个社会信用吗?已控制不住了,因为贷款规模的占比下降了,此口径太窄了。因此要调控对整个经济活动发生作用的信用量,自然目标应转移到货币总量M2。但这是目标,达到此目标的手段是什么?教科书上讲了,手段就是利率市场化,调控利率来调控M2。而目前我们利率又没有完全市场化,怎么办?贷款规模口径又太窄,不能全指望它。最后没有招,只能选择社会融资总量进行调控和统计。这是必然的过渡。有人说这是伟大的创新,我不承认。中央银行讲调控,要讲前瞻性、预见性、可控性,社会融资总量概念不是前瞻性的,是发了股票、债券以后才有统计,是滞后的。影响经济活动的FDI在社会融资量概念中又没包含,等等。所以此概念不应说是什么伟大创新,而是我们当前无奈的选择,是国民经济核算中资金流量表的一种统计思想。到了一定时候,我相信社会融资总量这个概念会慢慢消失,没有意义了。当我们的改革进一步深入,走到较完善的市场经济彼岸,就用不着调控这些东西了。
因此总结以上讲的,远的看信托,近的看社会融资总量指标,从历史的经验与教训看,考虑每一项金融改革,正确的措施都必须兼顾改革、发展、稳定之间的关系。如果就某一项改革而谈改革,肯定是说不清楚的。
第三,中国的金融改革需要与中国金融调控监管的能力相适应,特别在中国金融对外开放的问题上。从学理上和教科书上,我们可以去来回讨论汇率和资本账户开放谁先谁后的问题。电视台、媒体和专家也每天在写文章,在讨论。我认为,尽管当前讨论热闹非凡,但必须看到,在今天中国现实中,已经不是讨论“谁先谁后”问题的时候了,现实是,中国的实践客观上两者都已经走得很快了。汇率一步一步在加快改,最近又扩大了波动区间;资本项下QFII、QDII、RQFII、RQDII都在做,现在又宣布了“沪港通”。这是现实。面对这样的现实,怎么看?进一步怎么办?再加上中国作为一个崛起中的大国,又必须而且也在探索本币国际化方面做出了不少动作,这个重大的制度变化使得汇率和资本项下的改革问题又趋复杂化,这在西方教科书中是不存在讨论的。这是讨论当前中国金融开放不能视而不见,或让历史倒退来重新讨论的。讨论中国问题,讨论金融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是本,在理论层面和开放次序上必须服从实践的需要,既不能拘泥于小国开放模式,大国与小国不一样,人民币还要国际化,又不能陷于简单的抽象理论,现实远比理论复杂,不同的转轨经济体又有不同时期的特点。因此在“过程中”,汇率改革没到位,资本项下又不能不抓紧探索开放,国际上没有经验可借鉴,现实只能是三项改革同时试行,交叉推进,守住底线,边走边看,不断总结经验。
又比如,小川行长表态,利率市场化还有两年。很多人的解读,包括媒体、电视台的解读,着眼于利率改革本身的时间问题,我认为正确的解读,除了利率改革的时间问题外,更需要关注的是利率改革与调控监管能力、金融稳定相适应的问题。为什么是两年?这进一步意味着在两年期限目标内,我们必须推出存款保险制度。因为利率如果进一步市场化,银行竞争要加剧。银行优胜劣汰后,老百姓的存款怎么办?社会稳定怎么办?必然的逻辑就是要推出存款保险制度。两年内想尽办法把这个制度推出来,这样才能在利率完全实现市场化后,真正实现有效的市场化的调控监管。
从另一方面说,1978年以来,国务院先后推出了一系列的金融改革试点,比如2006年的天津滨海“先行先试”,这是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决定;又比如温州改革,深圳的前海改革,义乌的小商品国际贸易区的金融改革。这些试点国务院都下过文件。以及最近上海自贸区的改革,以及最近公布的“沪港通”交易改革。温州改革、义乌改革、天津“先行先试”等,为什么改革进程这么慢?或者说为什么它的成效难以显著?我认为核心原因是进入本世纪以后的中国,已经完全不同于35年前深圳改革的环境,即不同于上世纪80年代的深圳和上世纪90年代的上海。
我只是想说,进入新世纪(18.60,-0.40,-2.11%)以后,现在的改革环境已经不是上世纪80年代的深圳,上世纪90年代的上海。全国的资金市场已经是一个统一的市场,资金可以在全国统一市场中来往游动,寻找赚钱机会。因此,此时每项金融制度的重大变化都会引起全国范围内资金活动方式的变化,每项金融制度的重大变化必然要考虑调控监管能力能否相适应的问题。能力具备,就可以进行全国性的制度改革,否则则不行。在这样的基本思维下,单项突进、搞试点的改革思维,已经有点不合时宜了。特别是在当前国内经济结构问题、经济增速下降后的风险问题、利率市场化问题、国企改革问题等等还没有解决之前,决定了中国资本项目下的开放不可能是完全彻底的开放,这是大方向,这是大局,这也决定了我们不管搞深圳前海的改革,还是上海浦东自贸区的改革,还是以后准备搞的沪港通改革,只要全国没宣布资本项下实现基本开放,以上这些改革试点在资本市场开放的步伐上,都只能是逐步的、有限的、可监测的、可控制的,不可能是一步到位的,这是我的基本判断。如果是一步到位,则用不着搞试点,就可以在北京宣布中国资本市场实现全面开放就行了。由于现在条件没有完全成熟,所以任何地方搞的试点都是放开一点点规模,都是掌握在可预计的、可控制的范围和额度内,包括上海自贸区,要“一线完全放开,二线有限管住”,没有其他路可走,只能搞特殊通道制度,这是很简单的逻辑。因此,反过来可以说,在中国某一天宣布实现资本市场全面开放到来之后,现在很多地方搞的试点意义就不大了,自然销声匿迹了,自然会归并到以上海陆家嘴为核心的向世界开放的国际金融中心去,这是必然的结果,其他地区试点都会成为过去式。因此,针对现在有些地方政府都在抢搞的金融中心,我认为当全国的资本项下基本开放后,全国的资金交易中心、定价中心在上海真正形成后,其规模效应和外部效应决定了,在一个国家的其他地区,同样规模的金融中心已不可能再形成,已形成的也会慢慢萎缩。所以,现在地方政府要发展金融,在规划金融中心这些问题上,要理智,不要劳民生财,更不要浪费纳税人的钱。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滞后了
我首先认为,互联网是件大好事,我在去年年底的一次论坛上讲过,互联网改变了世界,改变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我敢叫“互联网精神万岁”。其次,对金融领域而言,互联网金融加快了资金周转,加大了杠杆,而且倒逼了现在的金融改革,也是件好事。第三,互联网金融毕竟是互联网的金融,是互联网这一词在修饰、定义金融。而当前转轨经济中的金融,有转轨金融的特点。因此,不管以什么样的技术手段搞金融,都必须体现这个特点,否则就失控了,这又是一般的最基本的道理。第四,在当前中国的转轨金融环境下,将互联网引入第三方支付,一开始我就预言,只要是搞真正的支付,是第三方机构,不是从事金融存贷中介业务。因此,只要是人民银行实行应有的监管之后,规模效应决定了,100多家支付公司绝大多数要关门,只会留下几家大的。而有些人想通过支付机构搞融通资金业务的,这条路肯定走不通。在当前环境下引进P2P,P2P中负债方是什么性质?资产方是什么性质?若是存贷款,与银行有什么区别?若没区别,要不要收编为“类金融机构”?若不收编,怎么限制它非法集资?这些都需明确。当一切明确了,互联网金融肯定不是什么可突然颠覆金融的“怪物”。第五,当前之所以对互联网金融众说纷纭,我认为问题出在监管部门对此的观察期太长了,监管滞后了,包括出现了P2P中一批跑路、破产的问题。
总之,对于互联网金融,方向肯定正确,互联网精神万岁,但是在今天,我们要结合转轨金融的特点,研究出适时的监管规定,这是必须的,也是必然的。国兴资本友情提示:你所看到的,也许正是别人所需要的你的一次转发、有可能会帮助无数人„„
第二篇:中国金融改革三大难点
中国金融改革三大难点
伴随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中国金融业改革亦在逐步推进。国务院权威金融专家认为,中国金融改革目前正步入“深水区”,所面临的诸多深层次问题当引起高度关注。而以资本市场、汇率、金融机构为重点代表的内容将是今后一段时间金融业改革的主要领域,也是“攻坚”内容。
他们认为,一是以股权分置改革为焦点的资本市场改革。在金融改革领域纷纷遭遇改革动力缺乏的问题时,证券领域主动就股权分置这一重大的制度缺陷进行改革,说明金融体系内部依然蕴藏可供开发的巨大的改革力量。所谓形势比人强,在整个中国的金融结构调整需要一个有活力的资本市场,但是资本市场又在股权分置制度缺陷约束下融资功能基本丧失时,金融体系内进行改革的动力则相应产生。
二是汇率改革稳步推进,但摩擦加剧凸现国际经济金融政策沟通协调急需加强。中国的汇率体制改革实际上一直在推进之中。但是,贸易摩擦和汇率摩擦并没有明显缓解的趋势。其中凸现出来的一个问题,就是基于中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程度的不断加深,中国参与国际经济金融政策的沟通协调能力急需加强。
三是汇金公司担纲金融重组,金融稳定体系蕴涵隐忧。汇金公司涉足证券公司的救助,使得其在金融重组中的定位出现摇摆和模糊,特别是可能会增大现有金融稳定体系中的道德风险,一些值得深入反思的问题也开始出现。诸如,汇金公司用于这些重组和救助的资金来源于何处?是基于何种标准获取?若主要来自于外汇储备,那么,汇金公司是否需要为外汇储备的高效率运用承担考核的责任?此外,汇金公司无论是动用外汇储备,还是基于国家信用借入的外部贷款等,都涉及到公共信用和公共资源的动用,因此加强透明度和信息的披露十分重要。
他们认为,中国金融改革推进过程中,伴随而来的这些现象都是值得深入研究的操作性问题,亦直接关系到改革之效益和成败。
第三篇:中国金融制度演进的逻辑与困境
中国金融制度演进的逻辑与困境
摘要:本文在对现有关于金融制度变迁的文献进行了简单梳理的基础上,以制度变迁成本分担及风险积 累与转化为逻辑主线,对我国的金融制度变迁的发展阶段做了重新划分。在这个基础上,本文提出了对这个金融制度演进逻辑的认识,即:在经济改革边际推进的同时,金融制度不仅没有坚持边际推进的改革逻辑,反而由于国有经济对金融资源的制度性垄断,对我国以民营经济为主导的经济改革的深化造成了障碍,这种障碍的主要体现就是民营经济的融资困境。
关键词:金融制度,逻辑,民营经济,融资困境
一、引言
中国金融改革已经进行了二十多年,现有文献对于金融制度变迁的研究成果已经十分丰富。对于我国金融制度演变的进程,现有文献主要是从金融机构、金融市场以及金融机构职能变化的角度来考察的。这种观察视角的好处在于按照金融体制改革的脉络,把我国的金融制度变迁划分成几个阶段,从而把我国渐进改革下的金融制度演进纳入到政府主导的逻辑中,这是符合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历史事实的。然而我们知道,我国的渐进改革虽然是政府主导的一种强制性制度变迁,但同时改革的每一次前进也是一个不断试错的过程。因此,政府每一次改革的出台,每一次自上而下的政策推动,并不总能促进中国经济体制向最优化的方向前进,有时候可能是停滞不前甚至有所倒退。所以如果我们在考察中国金融制度演进的时候,如果仅仅按照政府推进的轨迹,那么必然会掩盖我国金融制度演进中的一些实质性的变化,从而无法展示金融制度变迁的真实面貌。同时,我们认为,渐进改革的终极目标是要实现包括金融在内的经济转轨的成功。而与我国以企业改革为主的实体经济发展的路径不同,我国的金融制度演进没有很好地体现渐进和边际的原则,新的增量金融资源仍然被国有部门所垄断和占有,从而新的金融产权形式就无法像民营企业那样迅速成长并对国有部门产生压力,因而金融的低效率增长得以长期维持,这也是我国金融改革裹足不前的一个主要原因。
对于改革以后中国金融制度的形成与演变,现有文献已经较好地解释了国有经济与国有金融之间的内生关系以及这种关系所积累的矛盾,特别是通过“体制内产出”和“金融补贴”两个概念深刻地刻画了我国改革以来经济与金融发展的内在逻辑。但是我们认为,渐进改革的意义不仅在于用金融部门的高成本来维持体制内产出这种低效率高风险的增长方式,而在于用从边际上成长起来的“体制外”部门来逐渐取代“体制内”部门,从而真正完成经济体制改革的历史任务。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金融补贴”不应该仅仅是对于过去发展的一种成本付出,而应该是换取中经济未来的一种手段。换言之,我们通过付出大量的“金融补贴”来支持“体制内产出”,这对于我国渐进转轨的意义是什么?我们认为,对这个问题的解释,必须把民营部门的成长纳入我们的分析框架,通过“体制内产出”—“金融补贴”和“体制外增长”—“融资困境”这两对概念的比较分析,才有助于认识我国改革以来经济发展的深层次内涵。在文章中,我们还通过引进一个“税收补贴”的概念来完善对于民营部门金融困境的解释框架。
二、国家主导与自发的市场推进:金融制度的演进逻辑
(一)关于中国金融制度演进的研究综述
近三十年来,金融体制改革已经跨越了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金融改革实践的不断丰富对于我们关于金融制度演进的理论研究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环境。通过这些丰富的研究文献,我们对我国改革以来的金融发展可以有一个较为全面的认识。关于我国金融改革的内在逻辑特别是金融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原因,理论界基本形成了共识。这其中的主要成果是“制度变迁成本分担假说”、“金融补贴”和“国家控制能力”等理论的提出。
第四篇:三中全会:中国改革逻辑
以下是由
11月9日至12日,中国共产党将召开十八届三中全会。这次全会上,新一届领导集体将首次向外界全面阐释其施政理念和改革路线图。日前,多名高层领导人已在不同公开场合表示,此次三中全会将提出“综合改革方案”,而且“改革范围之广,力度之大,都将是空前的”。
在这次“空前”的改革之前,中国已经探索了35年的“改革开放”之路。
这35年,一些历史性的节点永恒地记载史册。回顾35年历程,“三中全会”是观察中国“后30年”(指中国改革开放之后的年代)伟大变革的一扇窗口,是串起“改革开放”伟大时代的一条主线。
历届三中全会,往往带有每届中央领导集体的烙印,体现出本届中央领导集体的施政特点。前瞻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外媒分析认为,习近平、李克强等新一届领导人所选择的改革道路,或许将开启自1992年邓小平发表著名的“南巡谈话”以来,影响最为深远的中国变革。
三中全会与它所改变的中国
纵观党的历史,改革开放以来,历届党的三中全会都承担着促进经济发展和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使命,一些具有重大转折意义的决策,多是在三中全会上作出的。可以说,35年来7个三中全会的中心议题与关键词的变化,折射出党对于中国经济现代化、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国发展模式的认识在不断发展,不断深入,不断成熟。
换句话说,三中全会已成为“改革”的代名词,是观察中国“后30年”变革的历史线索。1978年以来,中国共产党一共召开过的7次三中全会,“深化改革”始终是贯穿其中的不变主题。这7次三中全会,有5次议题直接是与深化改革相关,2次则和农村改革与发展相关。
而尤为引人注目的,则是4次关系整个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进程的全会,它们分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十二届三中全会、十四届三中全会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它们都具有纲领性意义和时代性色彩,分别标志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四个阶段,即改革的启动阶段、改革的展开阶段、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的阶段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阶段。
最常被提及的三中全会,是1978年12月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这次会议,揭开了改革开放“新革命”的序幕,成为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开始。
具体来说,这次全会实现了思想路线和重大历史的拨乱反正,恢复了党的民主集中制的传统,作出了实行改革开放的新决策,启动了农村改革的新进程。这些具有重大意义的转变,标志着一个伟大时代——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代的开始,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开始形成。
这一阶段,改革的主战场在农村,改革特点在于逐步摆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探索一种全新的体制模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深圳经济特区则是这个阶段改革开放的标签,中国经济开始意识到“市场”的力量。著名经济学家于光远在评价十一届三中全会时曾说,这次全会的意义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显示出其伟大。
中共中央第一个关于改革的决定,则是1984年10月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这次会议,标志着改革开始由农村走向城市和整个经济领域,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开始进入第二阶段,即改革的展开阶段。当时,解放思想冲破了“左”的干扰,农村改革取得了突破,然而城市还是原来的那套计划经济体制模式,各种弊端不断凸显。此时,农村改革的倒逼机制开始发力,迫切要求城市改革。
这一阶段的特征是改革从农村走向城市,中国开始探索从旧的经济体制转为新的经济体制,经济理论和经济政策有许多重大突破,现代企业开始萌芽,社会各阶层活力空前。
1993年11月召开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则勾勒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自此,“市场”的力量正式成为中国现代化和民族复兴的强动力,并深刻改变了近20年的中国。
评价十四届三中全会,必然要联系到十四大,必然要联系到1992年邓小平的“南巡谈话”。自从1978年中国重启现代化进程以来,中国改革充满曲折。尤其是上世纪80年代末复杂的国内外背景,使得中国现代化和民族复兴面临巨大困难。此时,邓小平拿出了共产党人的政治勇气和历史担当,在1992年春天发出“中国不改革开放就是死路一条,谁不改革开放谁就下台”的呼声。当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四大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论断,并第一次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立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而十四届三中全会则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具体化,中国开始公开推进市场化进程。
这个阶段可以称为中国改革的第三阶段,即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的阶段。它始于1992年10月,一直持续了10年时间,直到2002年10月。这一阶段的改革力度较大,向纵深发展的势头也较强劲。其中,“92派”的崛起、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国企改革、房地产改革等影响深远,深刻烙印在当代中国改革史上。
又过10年,即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召开。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不仅为此后10年中国的改革与发展勾画出“蓝图”,同时也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出了新思路。
与10年前相比,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已由“建立”改成“完善”。这次全会提出了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提出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要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这是党的执政理念和发展目标的重大创新,是更加现代、更加人性化的执政理念,标志着最高决策层在国家发展战略上发生了重大变化。
一个明显的改变是,2003年以来,中国领导人日益重视社会的发展。在经历经济高速发展20年后,中共首次面临贫富差距、阶层分化、社会矛盾集中等现代化转型难题。中国领导人适时提出了“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的执政目标,以此统一中共上下的执政理念,扭转单纯注重经济增长而忽视社会发展建设的问题。在发展仍是党的中心工作的前提下,如何更好地保护好社会以及社会中的“人”,将是考验党执政能力和执政素质的重要课题。
“经济奇迹”与政治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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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30年”有一个醒目现象,即经济体制改革或伴生或催生着一系列其他领域的改革,这些改革包括政治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以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等。邓小平在总结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一系列新的政策时说:“就国内政策而言,最重要的有两条,一条是政治上发展民主,一条是经济上进行改革,同时相应地进行社会其他领域的改革。”
事实上,从十一届三中全会至今,中国从未停止过多种层面改革的步伐,包括政治体制改革。如果真如部分外媒所说,中国近几十年几乎都没有政治体制改革,那么该如何解释中国这30多年的“经济奇迹”?邓小平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强调,“政治体制改革同经济体制改革应该相互依赖,相互配合。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搞不通,因为首先遇到人的障碍”,“我们所有的改革最终能不能成功,还是取决于政治体制改革”。
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大国来说,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法就是通过执政党的内部制度建设来向前推进。换言之,执政党内部的改革,执政党体制的完善,实际上就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的历史社会环境、中国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中国的市场经济结构,需要什么样的政治秩序与之相适应,并没有现成模式可以套用。越是发展快的社会,在共识的形成上可能越困难。因此,国内有一个强大的组织力量显得极为重要。
现在的中国不用说与1949年相比,即使是与上世纪80年代相比,都已发生了全方位的巨大变化。无论是国家的财富积累、制度化和规则化建设,还是普通民众的生活质量、教育水平,均发生了巨大的进步。
事实上,中国执政党堪称世界上最善于变革的政党。贯穿于历届三中全会的永恒主题便是“改革”。不止经济体制改革,始于邓小平时代的内部变革,延续至今。任期制、责任制、差额选举制等执政党内部的改革步伐一直在向前行进。以党内民主为例,中国地方官员选举的差额比例越来越大,竞争性成分越来越高;中共代表大会党代表选举差额比例、公开透明程度均在不断增加。甚至,中国执政党开始引入以党内民主方式产生高层领导人和重大决策的机制。美国布鲁金斯学会学者李成就认为,党内民主等内部建设不仅反映了中国的精英政治需要制度化的新规则和新规范,而且还可能提供一个渐进的和可控的中国式民主的实验。
正如邓小平所说,“所有别人的东西都可以参考,但也只是参考。世界上的问题不可能都用一个模式解决。中国有中国自己的模式”。换言之,世界上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世模式。当然,中国模式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中国体制模式的形成可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中国政治经济发展的风风雨雨和执政党内部的经验教训,都将是改革的动力。
读懂中国,先要读懂中国改革的事实,与其中的逻辑。
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史上重要一笔
再过几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就要召开了。中国和世界之所以如此期待此次三中全会,本质上来讲,是期待中国改革,期待中国改革惠及更多的国内公众乃至世界人民。
此次全会的主要议程是研究全面深化改革等重大问题,被认为是习近平、李克强等新一届领导人全面阐释执政理念、推出深化改革路线图的重要时点。此次三中全会是在中国发展的一个关键点上召开的,无论这次三中全会将出台什么样的改革方案,都将为中国改革史写上至关重要的一笔。
事实上,新一届中央领导层履新伊始,“深化改革”的议题就被提到了极为重要的战略高度。一个异常明确的信号是,2012年12月31日,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的主题就是“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今年适逢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5周年,也是改革开放35周年,中国领导人已经明确表示,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提出“综合改革方案”,财政、金融、价格、企业等改革都会走向深入,而且“改革范围之广,力度之大,都将是空前的”。
然而,与前几轮改革相比,这一轮改革的难度和阻力更大。对此,清华大学政治学系教授张小劲在接受本报采访时指出,“改革开放三十余年,容易改革的领域已基本完成,剩下的都是代价更大的改革。与30多年前相比,历史环境已经有了很大不同。30多年前的改革主要敌人是意识形态障碍,如今的改革难点主要是‘利益’障碍。”
跟35年前相比,当下的中国在经济上要发达得多,社会状况也复杂得多,中国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因此,人们期待的改革应该是大胆而审慎的改革,即“胆子要大,步子要稳”。正如美国康奈尔大学教授埃斯瓦尔·普拉萨德在英国《金融时报》所说,“大爆炸式的改革可能招致那些渴望维持现状的人的强烈反对,从而破坏长期的改革事业。中国政府的谨慎或许反映了其经济和政治智慧,而非缺乏诚意。”
相信,十八届三中全会将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民族复兴“中国梦”提供巨大“正能量”,值得在中国改革史上大书特书。
第五篇:国有银行改革逻辑分析
国有银行改革逻辑分析
[摘要]国有银行严重的代理问题源于其行政化管理模式,改革首要和核心的任务是实现管理模式市场化。制约管理模式市场化改革的主要原因是政府存在对银行财政职能依赖,因此,改革必须以消除政府对银行财政职能依赖为切入点。国有银行的股份制改革最终能否取得成功,也在于是否遵循此改革逻辑。
[关键词]国有银行改革;行政性代理问题;银行财政职能;股份制改革
[中图分类号]F83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723(2007)07-0053-0002
一、国有银行的严重代理问题
国有银行除了发挥银行功能,还履行部分财政职能。国有银行的财政职能承担并非基于法律上对其性质和功能的界定。事实上,我国商业银行法明确规定了银行的企业法人性质。国有银行的财政职能承担是政府通过对其进行行政指令干预赋予的。政府行政干预以国有银行行政化管理模式为前提基础。国有银行管理模式的行政化表现在两方面:首先,国有银行的管理者的选任不是通过市场方式,其权利和责任的界定也不是基于与政府之间的经济契约关系,而是通过行政任命和授权;其次,在银行的内部管理制度上,银行各级管理者都由行政任命和授权,银行内部人事管理制度和薪酬制度也在很大程度上同于政府机关。
行政化管理模式造成国有银行严重的行政性代理问题。(一)政府对国有银行的纯粹银行性业务经营难以设定绩效标准进行考评,造成国有银行在银行业务经营中的激励不足、约束软化。银行缺乏动力和压力去提高经营管理能力、业务创新能力。不仅如此,银行还会为了内部利益而不计收益和风险地发放一些贷款,多数最后形成需由政府承担的不良资产,即银行信用国家化(或称财政化),也就是通常所谓的内部人控制现象。(二)由于银行管理上的行政化,地方政府也可对银行实行行政干预,搭财政的车,争夺国有银行的信用资金,因而导致一些银行不良资产形成。(三)一些国有企业也会为争夺财政的免费资金而不归还银行的贷款。(四)按行政机制确定的银行管理者,可能不具备银行业务经营管理才能,而不能对银行进行富有成效的经营管理。
二、国有银行改革的核心
针对前文分析的国有银行问题,国有银行当前改革首要和核心的任务应该是重构国有银行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基础,从而建立起有效的银行激励与约束机制,减轻国有银行的代理问题,降低代理成本。
鉴于产生国有银行行政性代理问题的基础是国有独资的单一产权结构,国有银行改革的产权论者主张产权结构的多元化。当前国有银行的股份制改革试点也正是沿着这一思路在进行。诚然,通过产权多元化来取消国有产权的支配地位甚至于退出国有产权,国有银行的行政性代理问题就会因为失去了基础而不复存在,从而可以达到减轻国有银行代理问题,降低代理成本的目的。但是,这种改革主张是否抓住了问题的关键,给出了一个可行而且必要的解决呢?
首先,就解决的可行性而言,基于现实约束条件的回答是否定的。显然,国有控股的多元产权结构并不会消除行政性代理问题的基础。而在国家必须控制战略性行业的指导思想下,被视为战略性行业的银行业,国家必然要保持对国有银行的控股权。而且,渐进推进的改革中,国有银行的多元化产权改革过程中,国有产权也会长期地居于控股地位。因此,产权结构多元化主张尽管给出了一个国有银行改革问题解决的可行方向,但在一定的现实约束条件下,这一解决并不一定可行。
其次,就解决的必要性来看,实证分析的结果给予了否定的回答。郎咸平(2003)收集了全球78个国家958家银行的股权结构和经营利润方面的数据,加以研究后发现银行的经营效率与产权结构无关。La Porta等(2000)的研究表明,全球范围包括一些经济发达国家的银行国有产权相当普遍。也就是说,国有制银行也可具备同私有银行相互竞争共存的竞争力。
国外国有产权银行能够成功经营的事实已经证明国有产权并非必然要导致严重的行政性代理问题。这表明,在国有产权前提下,银行也可解决过于严重的行政性代理问题。而上一节的分析揭示,国有银行行政性代理问题直接源于其行政化的管理模式。因此,解决国有银行问题的核心应该是实现其管理模式的市场化。管理模式市场化的核心制度基础包括:(一)国有银行经营管理者的选任要采取市场原则、运用市场方式,取代原先的行政方式;(二)政府与银行管理者之间要以经济契约关系取代原来的行政任命和授权关系,管理者的权利和责任由经济契约界定,赋予管理者以谋求银行价值最大化的明确任务;(三)银行内部管理中采用市场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和薪酬制度,取代原来的行政式管理制度。在此基础之上,其他的制度设计与采用、方法手段的运用与改进都可归于技术层面的问题之列。
实现以上的基础制度变革后,国有银行与私有产权性质的商业银行代理问题的差异主要在于:所有者的全民性(分散性)和从所有者到国有银行管理者之间,政府这一中间委托代理层的存在会削弱优选和监督国有银行管理者的激励。但这一差异不会导致两种产权性质的银行代理成本的较大差异。首先,在国有银行管理者的选任上,通过行政操作透明化,引入舆论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形成对行政工作强有力的外部约束,可以弥补行政者的激励不足。其次,对于银行而言,不同于一般企业,除了其资本方外,来自于其他方面的激励和监督约束也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足够强的外部激励与监督约束作用可以弥补资本方监督不足的影响。(一)实现基础制度变革后,国有银行信用复归为银行信用。虽然存在“大而不倒”现象,即政府会对发生危机的规模庞大的国有银行实施救助,但这已是政府作为金融管理者在经过权衡利弊得失之后而做的投资安排,不是政府的义务,不是必然会进行,而不同于以前政府作为债务人受偿债义务约束的债务承担行为。因此,国有银行的债权人将会为保障债权而积极地发挥监督作用。而对于主要依靠负债经营的银行,债权人的监督对于银行管理者的约束作用重大。(二)由于银行业内在脆弱性和大的外部性,管理当局也对银行实施严格监管。(三)经理人市场的存在也会构成对银行管理者的激励和约束。另外,还有来自银行业自律组织、社会公众、审计部门和法律的监督以及银行业市场竞争,对约束银行管理者的行为都起着重要作用。而且,随着我国行政体制的改革和完善,行政效率提高,会增强优选和监督银行管理者的激励。
三、国有银行改革的前提和步骤
前一节分析指出,国有银行改革的核心是实现管理模式的市场化。然而,实际中的国有银行改革却一直没有触及其行政化的管理模式,事实上,国有银行改革中一直都有意或无意地在回避这个问题。行政化管理模式之所以一直得以维持,一方面是源于对计划经济体制管理模式的沿袭,形成了
一种思维定势;另一方面更为根本的原因是政府对银行财政职能的依赖。
导致政府形成这种依赖的主要原因是金融资源的可得性和政府的厌赤字心理。对于政府而言,通过行政干预就可支配银行控制的大量金融资源,十分方便好用,于是形成了习惯性行为。由于经济体系已经习惯了长期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财政预算平衡做法,政府担心稍大的财政赤字就会超过经济体系的心理承受力,因此形成了政府的厌赤字心理。政府通过行政干预支配金融资源,让其中不能形成经济收益收回的部分以银行不良贷款形式挂在银行账上,从而实现财政赤字隐形化。
就财政获取资源的途径来看,政府财政筹资的可选方式是多样的,不必局限于行政干预银行方式。而隐形化财政赤字的作用无非是避免显形财政赤字规模超过经济体系的心理承受力而引起经济震荡。正常的赤字心理承受力应该基于对经济负担承受力的正确评价。研究结果表明(樊纲,1999),相对于负债水平我国经济的负担能力还很强,而只要保证经济增长速度快于负债增长,财政赤字空间就存在。实际经济的稳定运行也证明经济有足够的负担承受力。因此,即使存在经济体系赤字心理承受力过低的问题,解决问题的正确方法也应该是通过引导使之趋于正常水平,而不应是掩盖赤字,回避问题。可见,政府通过行政干预赋予银行财政职能的做法不仅不能获得不可替代的收益,反而造成银行严重的行政性代理问题。就成本一收益比较而言,这种做法极其无效,完全不应继续下去,而作为其基础的行政化管理模式的市场化改革是完全合理和必要的。
以上分析表明,国有银行改革的关键前提和切入点是解决政府对银行财政职能依赖问题。不过,这纯粹属于技术性问题,方法也应该有多种。比如我们可以执行如下操作:将财政需要银行安排的支出明确列入预算,银行代理财政收支业务按预先确定的标准收取代理费,所需资金作为财政向银行借款,实际上就是建立银行与财政间的经济契约关系,回归财政赤字的本来面目。而对银行以前累积的不良贷款的处理,则应明确认定为政府债务,作为银行对财政的债权。
综合前面的分析,国有银行改革的正确步骤应该是:将财政支出明确化、财政赤字显形化,以消除政府对银行财政职能依赖,复归银行信用本质,单纯化银行的经营目标为追求自身价值最大化;银行管理模式市场化;内部管理制度的设计运用,经营和管理技术的更新提高;为增加资本金来源而实行股份制改造;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技术而引入国外战略投资者。前者是需要由政府来完成的工作,即应由政府推动的改革;而后者应该属于银行经营中的自发行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银行改革应该是指前一部分工作,如果所有工作都需要由政府推动进行,则表明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仍未建立,改革没有成功。
国有银行的股份制改革最终能否取得成功,关键在于能否解决前面提出的前提条件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完成管理模式的市场化。否则,也只能是搭建一个空的股份制框架并解决一些经营和管理上的技术方面问题,并不能实现改革的真正目的。在前提条件没解决之前,企图通过引入其他产权主体来制约政府干预银行的行为,只能是本末倒置,注定要失败。因为,分散的小股东不可能对国家大股东形成有效制约。而就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可行性来看,因政府注重社会利益,投资者谋求经济利益,双方追求的目标存在冲突,缺乏合作的共同利益基础,或者合作破裂,或者各为其利而使银行前景更加恶化。
四、结 语
国有银行严重代理问题源于其行政化管理模式,因此,国有银行改革的关键是实现其管理模式的市场化。
制约银行市场化改革的主要原因是政府存在对银行财政职能的依赖。银行改革必须以解决这一问题为切入点。银行改革工作是否全部需要由政府推动进行可作为判断改革成功与否的一个标准。
国有银行的股份制改革最终能否取得成功,关键也在于能否解决政府对银行财政职能的依赖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完成管理模式的市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