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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照片范文大全
编辑:情深意重 识别码:21-513491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6-09 03:51:56 来源:网络

第一篇: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照片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从化校区)照片

学生宿舍楼与足球场

实验楼

教师宿舍

学生宿舍楼与足球场间过道

学生宿舍

学生宿舍内部

行政楼

运动场

10级学生军训晨景

学校一角

足球场

在教学楼拍实验楼

在教学楼拍行政楼

图书馆

文化广场

校园一角

足球场晚霞

第二篇: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1999年7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学院隶属广东省水利厅,业务上接受广东省教育厅指导。学院前身是1952年10月成立的广州土木水利工程学校,文革期间停办,1973年5月复办改名为广东省水利电力学校。1999年7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建校至今已有五十六年历史。

目前校园总面积为亩,由广州从化校区、天河校区、飞来峡实训基地、江湾实习电站等组成,已有建筑面积22多万平方米;固定资产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万元;图书馆藏书万册;拥

有校内仿真水电厂等各类综合实训场所 66 个;广东水电工程二局等校外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84个。

学院现有在职教职工572人,专任教师343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113人,“双师”素质教师占专业教师的%,兼职教师99人。有2名教师荣获“全国优秀教师”称号,3名教师被评为南粤优秀教师。

学院以广东省为主,面向全国17个省市招生,至xx年9月,全日制在校生7757人。设有水利工程系、电力工程系、计算机信息工程系、土木工程系、机械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应用外语系等七个系,开设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电厂设备运行与维护、建筑工程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计算机应用技术、行政管理、商务英语等41个专业。现有2个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4个省级示范性专业,4个省级示范性建设专业,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程6门。

学院是水利部“全国水利行业定点

培训机构”、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水利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也是广东省承担国家教育部、建设部实施“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的院校之一,是国家和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批准的“职业技能鉴定所”,也是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和“广东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机构”。

近年来,学院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质量求生存、以管理求效益、以特色求发展,大力推进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教育教学改革,走校企合作办学的发展之路。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均达到98%以上,学院毕业生遍布广东水利电力等行业,在相关行业发挥积极作用,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

近三年,学院教师为企事业单位开展各类技术服务项目23项,总金额万元。教师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83篇;主编、主审高职教材53部;获得国家、省级、院级等部门科研教研成果奖47项,其中

省级以上科研教研成果奖8项。公开出版刊物有《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xx年学院被广东省授予“职业教育先进单位”,xx年参加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等级。学院一直保持广东省水利系统“文明单位”、省直工委“文明单位”和省教育厅“文明校园”等称号。xx年学院党委被授予省直机关 “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xx年被广东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xx年学院被水利部授予“xx—xx全国水利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足广东、面向全国,立足水利、面向市场,立足当前、面向未来”的办学定位,秉承“厚德、笃学、慎思、泓技”校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与时俱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快学院发展步伐,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整体办学水平,为把我院建设成为全国一流的水利类示范性高职院校而奋斗!

高校基本信息学校名称: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高校代码:10862 所在省市:广东 学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东路沾益直街一号

联系电话:020-38490913 学校传真:020-38492114 学校址:http://

第三篇: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简介

来源:广州成考网 2011年05月05日 【广州成考网:资讯更全面,成考更专业】

摘要: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1999年7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

学院代码:10862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1999年7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学院隶属广东省水利厅,业务上接受广东省教育厅指导。学院前身是1952年10月成立的广州土木水利工程学校,文革期间停办,1973年5月复办改名为广东省水利电力学校。1999年7月升格为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建校至今已有58年办学历史。

学院现有占地面积907亩,由广州从化校区、天河校区、飞来峡实训基地、江湾实习电站等组成,现有建筑面积22.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4.29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965万元;图书馆藏书59.6万册;拥有校内仿真水电厂等各类综合实训场所95个和广东水电工程二局等校外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124个。

学院现有在职教职工565人,专任教师332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110人,兼职教师330人。近年来,有1名教师荣获“全国模范教师”称号,有2名教师荣获“全国优秀教师”称号,4名教师被评为南粤优秀教师,1名教师被评为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

学院以广东省为主,面向全国18个省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8641人。设有水利工程系、电力工程系、计算机信息工程系、土木工程系、机械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应用外语系等七个系,开设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电厂设备运行与维护、建筑工程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计算机应用技术、行政管理、商务英语等52个专业(方向)。现有2个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4个省级示范性专业,4个省级示范性建设专业,4个专业被确定为“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专业建设点”。国家级精品课程3门,省级精品课程7门。省级高职高专实训基地2个,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1个。

学院是水利部“全国水利行业定点培训机构”、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水利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广东省承担国家教育部、建设部实施“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的院校之一,也是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和“广东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机构”2006年经广东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批准成立了“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

学院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质量求生存、以管理求效益、以特色求发展,大力推进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教育教学改革,走校企合作办学的发展之路。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均达到99%以上,学院毕业生遍布广东水利电力等行业,在相关行业发挥积极作用,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

近年来,学院教师为企事业单位开展各类科研技术服务项目43项,科

研经费730多万元,教师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以第一作者身份)567篇,其中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90篇,被三大检索收录14篇;独著、主编、参编教材68本,入编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11本。编辑公开出版刊物有《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3年学院被广东省授予“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04年参加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等级。学院一直保持广东省水利系统“文明单位”、省直工委“文明单位”和省教育厅“文明校园”等称号。2006年学院党委被授予省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07年被广东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2008年学院被水利部授予“2006—2007全国水利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荣获“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2008年学院通过广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项目评审,第一批进入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行列。2009年学院被水利部确定为“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建设单位”。2010年学院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足广东、面向全国,立足水利、面向市场,立足当前、面向未来”的办学定位,秉承“厚德、笃学、慎思、泓技”校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与时俱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快学院发展步伐,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整体办学水平,为把我院建设成为全国一流的水利类示范性高职院校而奋斗!

招生专业:

1、水利水电工程

培养目标:培养能掌握本专业基本理论知识,获得本专业技术的基本训练,能从事大、中型水利枢纽工程的勘测、设计、施工、管理以及科学研究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工程力学、结构力学、土力学、AutoCAD、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工程水文、水力学、水利水电规划、水电站、水利工程经济、水工 建筑物、水利工程施工、工程项目管理等。

2、土木工程

培养目标:培养能掌握土木工程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获得本专业的基本训练,具备从事土木工程设计、施工、管理技能,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工程力学、结构力学、AutoCAD、土木工程材料、土力学与地基基础、房屋建筑学、混凝土及砌体结构、钢结构、建筑设计、建筑施工、建设项目管理、结构抗震设计等。

3、电气工程及自动化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本专业基本理论知识,获得本专业技术的基本训练,具有较强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能从事电力系统的运行、设计、建设、管理和科研等方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微机原理及应用、电子技术、电路、电机学、电力电子、现代控制理论、发电厂电气设备、电力分析、继电保护、自动装置等。

4、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本专业基本理论知识,掌握本专业技术,具有从事水资源评价、开发利用、科学研究和综合管理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AutoCAD、运筹学、数值计算、水文统计学、水环境化学、计算水力学、水文学原理、水文预报、水文计算与水利计算等。

5、工程管理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管理学、经济学和土木工程技术的基本知识,掌握现代管理科学的理论、方法和手段,在国内外工程建设领域从事项目决策和全过程管理的高级管理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管理学、统计学、运筹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工程经济学、企业管理、物业管理、计算机应用、经济法、工程管理、工程估价、合同管理等。

第四篇: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章程(范文)

粤水职院党„2009‟33号

关于印发《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思想政

治工作研究会章程》的通知

学院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各分会:

现将《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章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一日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是在广东省水利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高职高专分会的指导和学院党委的领导下,从事组织和推动我院师生员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的群众性学术团体。

第二条本会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紧密围绕学院党委中心工作,结合水利电力行业教育教学特点,充分调动全院思想政治工作者和教职员工的积极性,积极开展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大力弘扬“忠诚、为民、科学、务实”的新时期广东水利人精神,深入探索新时期高等职业教育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努力开创我院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局面,为推进我院的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服务。

第三条本会的主要任务

1、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决定和上级关于思想政治工作的有关文件,提出贯彻落实的建议。

2、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体系融入思想政治工作的全过程,积极研究探索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思想文化建设和社会思潮的有效途径,为创新我院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思路建言献策。

3、根据高职教育的特点,研究、探索我院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和德育工作方法,提出加强和改进我院思想政治工作的建议。

4、开展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定期组织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研究、讲座、报告会、经验交流会、专题研讨会、研究成果发布会等各项活动,推动我院思想政治工作和“三育人”活动的深入开展。

5、收集、汇编有关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研究资料,编辑出版论文集,向上级研究会推荐优秀论文。

6、收集并向学院党委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会员

第四条凡承认本会章程,愿为加强和改进我院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我院“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水平进行研究的本院教职员工(包括离退休教职工),均可申请入会;同时也吸收部分对学院思想政治工作满腔热情,有一定的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和见解、思想好、学习好的学生入会。

第五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在本会内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研究活动和学习活动,收阅本会印发的有关学习资料。

4、会员撰写的论文在校内、上级年会或杂志上发表,享受同级专业论文待遇。

5、申报社科学术课题,若通过立项可获得一定研究经费。研究成果可参加评优,并获得奖励。

第六条会员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参加研究会组织的活动,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

2、积极向研究会提供有关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方面的论文、调查报告等文字资料。

3、积极向本会提出有关加强和改进我院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如工作需要,应承担适当的学生思想品德教育任务。

第七条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本会设理事会,理事会由若干人组成,理事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1人和秘书长1人。理事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理事会理事可连选连任。理事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2、讨论会员提出的建议和批评意见。

3、听取和审议本会的工作报告。

4、修改本会章程,监督本会章程的实施。

5、协商推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6、审查接受新会员。

7、对会员申报的社科学术课题审核立项,监督和审查课题的研究进度,评选优秀成果。

8、审定社科学术课题经费标准。

第九条研究会设秘书一名,秘书为本会办事员,在秘书长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十条本会下设若干个分会,每个分会设会长1人,秘书1 人,各分会应主动开展研讨活动,积极扩大政研教育影响面,确保政研工作的实效性。

第四章经费

第十一条经费来源主要由学院行政拨款,同时也接受上级学会和有关部门、个人捐赠。

主题词:思想政治研究会章程通知

抄送:省水利厅直属机关党委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办公室2009年12月1日印发

第五篇: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宣传工作管理若干意见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加强宣传工作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宣传工作的管理,规范我院的各种宣传媒介,营造良好、有序的文化氛围,树立和维护学院形象,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对学院宣传工作管理问题作如下规定:

1、学院内部报纸、刊物、橱窗、板报、标语等宣传媒介均由学院党办统一管理,校园广播、电影播放暂由学院团委管理。党办和团委分别对以上的宣传媒介负责内容把关和做好有关的管理工作。

3、校内学生团体自办报刊、杂志(包括系刊、班刊、社团刊物等),须先提交申请报告,填写《报刊、杂志办理申请表》,具体说明包括办报刊宗旨、版式、主管部门、编辑机构、发行范围及方式、经费来源、宣传安全责任人等方面的内容,由各有关主管系(部)、处(室)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后报请党办审批,予以登记后方能印发。每期报刊、杂志除须由相关主管部门审稿外,发行时须一并送达党办。

4、学生社团的创办,须向学院团委提交申请报告,经批准后才能成立。

5、文艺演出等校园文化活动,其内容必须健康向上,突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主旋律,保证其思想性、政治性、科学性,必要时须报请学院党办或团委审查后才能进行。

6、校园内提倡讲普通话,写规范字。

7、宣传口号、标语须按学院统一部署,悬挂、张贴于指定地方,严禁乱张贴海报、广告等。

8、对校外宣传媒介(如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影视机构、画册等)进行涉及我院事宜的新闻投稿、发稿的单位或个人,均须报经党办审阅并出具证明。

9、凡约请校外新闻单位的记者来我院采访报道的,须事先报经学院办公室,会商确立主题安排采访等事宜。

10、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接到境外记者采访要求,应及时报告学院办公室,经审议同意后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办理。不得擅自向境外记者提供宣传材料、财经资料及其他保密文件材料。

11、如违反以上规定,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2、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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