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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控制制度
编辑:紫陌红尘 识别码:21-1010905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26 18:39:46 来源:网络

第一篇:财务控制制度

财务控制制度

•一.为了加强对工作室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规范本工作室内部财务管理工作,健全财务审批制度,确保本工作室成本核算及时、准确、真实、完整,提高工作室经济效益,根据《会计法》和财政部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工作室内部管理的要求,特制订本制度。二.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工作室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三.岗位职责分工

1.在财务部设置专职出纳员,负责办理货币资金的收付业务。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出纳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除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券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2.所有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都必须通过经办会计在审核原始凭证无误后填制记账凭证,然后由出纳员检查所附原始凭证是否完整后办理收付款,并在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 四.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权限

1.日常工作交通费,由财务部审核批准。

••• 2.日常经营的各项支出、日常办公性支出、各种机器的维修费用支出,由财务部审核后报工作室经理审批。

3.重要的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如对外投资、重大项目投资等,由全工作室成员讨论通过并授权中心总经理审批。

• 4.审批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5.办理货币资金支付的经办财务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五.办理货币资金支付的程序

1.支付申请。项目部根据生产计划及生产需要编制月度和每周用款计划,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用款申请表,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用款申请表一式二联。

2.支付审批。工作室经理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批准后,用款申请表一联由项目部提前送财务部复核,另一联由项目部自存,付款时连同付款凭证交经办财务人员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 3.支付复核。财务部负责人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然后交由经办会计人员进行审核,审核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审核无误签章后,交由出纳员办理支付手续。未做用款计划的费用支出,一般情况下不得开支。4.办理支付。出纳员根据审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凡经审核的事项,未经审核人员签章的凭证,出纳员不得受理。

六.•货币资金收支、保管由财务部专职出纳员负责,其他人未经授权不得经管货币资金。

七.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

1.本工作室经开户银行核定的现金库存限额为1000元,每日现金余额不得超过限额。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必须及时存入银行。2.按照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本工作室现金的开支范围如下:(1).职工工资性支出;(2).个人劳务报酬;(3).个人福利劳保支出;(4).出差人员的差旅费;

(5).转账结算金额起点(1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

不属于上述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其他特殊情况使用现金需经工作室总经理和财务部经理批准。• 3.工作室的现金收入必须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 4.出纳员每月末定期核对银行账户,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未达账项。交由主管副经理审核,验证银行存款账面数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的正确性。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5.出纳员每日清点库存现金实存数,并与账存数核对,保证账款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二篇: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规范企业财务行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益,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根据有关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由财务部负责,其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等内部控制工作,以达到合理筹集资金、参与经营投资决算、有效利用公司各项资产,努力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第三条建立和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条本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

1.权力分隔,每一项经济业务的处理程序,不能由一个部门和一个人全部包办,以防止出现差错和弊端。

2.合理分管,实行账物分管、钱账分管、印鉴分管及钥匙分管等。

3.审批稽核,任何经济业务的处理都要有明确的授权与审批,同时要经过财务部门的审核与稽核。

4.责任明确,各部门和人员要职责分明,以便任何情况都能落实到个人责任。

5.凭证控制,建立和健全凭证制度及严格传递程序,直到会计资料归档。

6.例行核对,对每一项经济业务和会计记录,都要进行例行核对,以保证账证、账账、账表、账物及账款核对一致。

第二章财务收支内部控制

第五条实行财务收支预算控制。

1.在财务部的指导下,公司各部门要编好月份和现金(包括银行)收支预算。月份提前一周,提前一个月编报财务部。

2.在财务部的指导下,公司所属企业要编好月份和资金上缴与下拨及业务往来的财务收支预算。月份提前一周,提前一个月编报财务部。

3.财务部和所属企业财务收支预算汇总,加上公司现金和转账部分,即为全公司的财务收支预算,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凡预算外的财务收支,需单列项目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办理。

第六条建立定额备用金制度。

1.各部门零用现金定额规定如下:

生产部××元

经销部××元

综合部××元

工程部××元

办公室××元

2.对各部门零用现金实行限额开支审核报销办法。

(1)各部门单项支出低于1 000元的,先备用现金开支,然后汇总填制“备用金支付单”(略),将取得合法的发票单据附在后面,经本部门负责人签批后,再到财务部办理审核报销手续,由会计填制“付款凭证”,凭此证到出纳处领取现金,以补充部门备用金。

(2)各部门单项支出高于1 000元的,不能在备用金中支付,应由用款部门填制“请

款单”,经归口的负责人签批后,到财务部办理预支款手续,由会计填制“付款凭证”,凭此单到出纳处领取支票或现金。

(3)用款部门办妥购置物品验收或付费等业务手续后,应及时将取得合法的发票单据(在发票背面要注明用途,有经办人、验收人、主管签字)附在原“请款单”存根联后面,到财务部办理单项报销审核手续。如预支款与实际支付不符时,应在报销时办理多退款(或少补款)手续。

(4)单项低于1 000元的零用金支出,所取得的发票单据要在月末之前及时报销,不得跨月。单项在1 000元以上的支出,所取得的发票单据要及时报销,不得挂账。

第七条执行按签批金额权限审批付款。

1. 2 000元以上支出,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2. 2 000元以下办公支出,由财务部审核批准。

3.专项用途资金支出,在确定的金额内,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批准。

4.因经营需要代收、代付款项,由财务部审核批准,必须坚持先收后付,不改变原款形式及用途原则。

第三章货币资金内部控制

第八条建立会计和出纳职责分工制度。财务部应设置专职出纳员,负责办理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出纳不得兼任其他业务工作。除登记现金、银行日记账外,不得保管凭证及其他账目。

第九条加强对现金的稽核管理。所有现金(包括银行存款)业务收入,应凭收入凭证和收入日报表,并经内部稽核和兑换外币。

第十条控制现金的使用范围。依照有关部门现金管理规定,库存现金只能用于工资支出,个人福利劳保支出、农副产品收购、差旅费、零星开支、备用金及银行结算金额起点以下的小额款项。其他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和财务部批准后方可使用现金。

第十一条严格付款审批和支票的签发。所有付款均应按审批金额权限及两人以上有关人员办理。付款支票必须经过两人或两人以上的签章方为有效。财务和支票专用图章,须分别掌管,不得由一人包办。不准开“空头票”和“空白支票”,开出支票要进行登记。

第十二条收付款项要通过会计填制记账凭证。所有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支,均须通过经办会计审核原始凭证无误后填制收付款凭证,由出纳检查所属原始凭证是否齐备后办理收付款,并在收付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

第十三条遵守核定的现金库存限额和银行结算纪律。按日常3~5天开支的现金需要核定现金库存限额,不得超额,不准以白条抵库存;企业单位间的经济往来,一般应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不准出借银行账户和套取现金。

第十四条及时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结账。现金日记账按币种设置,银行日记账按账号分别设置,每日均须结出余额。由出纳每日核对库存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是否相符,由会计每月核对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并调节其相符。

第四章对外投资内部控制

第十五条长期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

1.长期投资项目要在市场预测的基础上,立项进行可行性研究,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和投资的风险,经过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方可实施。财务部门要为决策提出参考意见,履行严格的财务手续,督促、检查项目的执行和效益情况。

2.健全股票、债券和投资凭证登记保管和严格记名登记制度。主管长期投资的部门,要有两人以上的人员共同管理,对股票、债券和投资凭证的名称,数量、价值及存放日期做好详细记录,分别建立登记簿。除无记名证券外,企业购入的应登记于企业名下,切忌登记于经办人员名下。

3.对长期投资项目做好详细记录,实施定期盘点。对投资企业,每隔半年(经营)清点(清理)一次资产负债和检查经营情况;对非控股企业必须每年检查一次投资收益情况。对股票和债券投资,由财务部门做好会计记录,对每一种股票和债券分别设立明细账,并记录其名称、面值、证券编号、数量、取得日期、经纪人(证券商名称)、购入成本、收取的股息或利息等。对个别其他投资应设置明细账,核算投资及其投资收回等业务。每年至少一次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4.如长期投资出现亏损或总经理认为有必要时,公司视具体情况授权财务部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亏损单位或项目进行审计,并据此对亏损予以确认,并做出相应处理。

第十六条短期投资。

1.短期投资业务,要由总经理授权的主管业务部门和主要负责人办理。一般按照经办提出—主管审核—总经理批准—实际投资—验收登记—到期收回的程序办理。

2.有价证券的会计记录、登记保管和定期盘点等制度可参照长期投资办法进行。

3.短期投资如出现亏损时,公司应授权财务部对业务部门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列亏。如亏损较大,公司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该项目进行审计。

第十七条对外大额存款。

1.对外大额存款业务,由总经理授权财务部负责办理。一般按信用调查—利息比较—主管审查—总经理批准—对外存款—到期收回的程序办理。

2.对大额存款利息商定要有两人在场,还款收回、利息收入等要做好详细记录,及时入账。

第五章销货与收款内部控制

第十八条销货业务应统一归口由营业部办理,其他部门及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兼办。销售业务一般按接受订单—通知生产—销货通知—赊销审查—发(送)货—开票—收票结算等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营业部根据生产经营目标和市场预测,编制营业收入计划,承接购货客户的“订货单”,通知生产部门组织生产、加工等业务工作。

第二十条销售发票由财务部专人登记保管,营业部负责开票,发出销货通知给仓库发货和运输部门发运或送货。

第二十一条销货业务的货款,应全部通过财务部审核结算收款,在发票上加盖财务收款专用章。赊销业务应经过信用审查,财务部应相互核对销货发票、销货单、订货单、运货单。

第二十二条由营业部制定价格目录或定价办法及退货、折扣和折让等问题的处理规定,由财务部进行审核监督。

第二十三条销货业务发生的退货、调换、修理和补件等三包事项,由营业部按规定办好业务手续后,凭证到财务部办理结算或转账手续。

第六章购货与付款内部控制

第二十四条企业的购货业务应统一归口由供应部负责办理,其他部门人员未经授权不

得兼办。购货和付款业务一般按申购—订货—到货—验收—付款等程序办理,按合同承付货款有据,拒付有理。

第二十五条供应部应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库存情况编制采购供应计划,对计划采购订货要签订合同或订货单。合同订单要求条款清楚、责任明确、内容全面。

第二十六条市场临时采购,由使用部门根据需求提出“请购单”,报经供应部审批后办理,较大采购项目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七条所有购货业务须做到情报准、质量好、价格低、数量清、供货及时、运输方便等。

第二十八条采购到货,要由仓库和质量检验部门进行验收,并由仓库保管员、质量检查员及有关负责人在验收单上签章。

第二十九条不论是计划合同订货还是市场临时采购,购货付款手续均由供应部办理。第三十条到货验收付款后,由供应部请款经办人将审核无误的订货单、验收单、发票账单附在请款单第一联后,经有关业务主管审批,到财务部办理审核报销转账手续。

第三十一条财务部核对从仓库签收的验收单和供应部报销转来的发票账单所附的验收单,以掌握购货业务的请款、报销及在途物资的情况。

第七章生产与费用内部控制

第三十二条有关生产业务由生产部负责。对于原材料的消耗及成本费用的发生和控制,应由生产部和财务部及所有有关部门建立成本责任制,严格管理成本费用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第三十三条建立严格的领退料制度,按技术消耗定额发料,按实际消耗计算材料成本。第三十四条加强人事和工资管理,核实工资的计算与发放,正确处理工资及福利费的核算与分配。

第三十五条重视制造费用发生的核算与分配。注意物料消耗、折旧费的计算、费用项目的设置等是否合法合理。

第三十六条生产成本、运输成本、营业成本的计算要真实合理,不得乱挤乱摊成本。要划清在产品与完工产品和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及各种产品成本之间的界限。

第三十七条对期间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销售费用的项目要合法合理,支出要符合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凭证手续要合规。

第八章存货与仓库内部控制

第三十八条加强存货和仓库的管理,建立仓库经济核算,必须做到账、卡、物和资金的一致。

第三十九条对存货数量较大的企业,应实行“永续盘存制”。建立收发存和领退的计量、计价、检验及定期盘存(每半年一次)与账面结存核对的办法。其本期耗用或销货成本,按领发货凭证计价确定。

第四十条对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有困难的企业,可实行“实地盘存制”。

第四十一条存货计价方法。

1.按实际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2.按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采用计划价格计价,期末分摊价格差异。

第四十二条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如一次领用数额较大,影响当期成本费用,可通过待摊费用分次摊销。

第九章工资与人事内部控制

第四十三条职工的聘用、解聘、离职和起薪、停薪及工资变动等事项,应由人力资源部及时以书面凭证通知财务部和员工所在单位,作为人事管理和计算发放工资的依据。

第四十四条工资的计算和支付,要严格按照考勤制度、工时产量记录、工资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并根据工资总额和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正确计提应付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

第四十五条对职工的责任赔款,应由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力资源部依据有关法规,并经职工本人签字同意后,方可转财务部扣款。

第四十六条领取工资均应由本人签章。本人不在应由其指定人员或其同组人员代领并签章。在规定期限内未领取的工资,应退回财务部记入“其他应付款”账户。

第四十七条根据成本核算办法,将工资及职工福利,按职工类别、工时产量统计和单位工资标准,合理分配计入产品直接工资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等有关账户。

第十章收入利润内部控制

第四十八条当期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包括销售收入、运输收入、营业收入和经营收入,要全部及时入账,并和与之对应的销售成本、运输成本、营业成本和经营成本相互配比,减去当期应变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和期间费用后的余额,即为主营业务利润。

第四十九条当期实现的其他业务收入要全部及时入账,并和与之对应的其他业务支出相配比,求出其他业务利润。

第五十条按规定计算投资收益,对投资收益的取得要合法,确定要符合权责发生制,计算要合规、入账要及时、处理要恰当;对投资损失的计算要合法、正确和实事求是。

第五十一条对营业外收支项目的设置要合法、合理,收支项目的数额要真实、正确,账务处理要恰当。

第五十二条企业利润总额依照有关部门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再按规定的顺序和一定比例进行分配。

第五十三条企业发生亏损,可用下一的税前利润等弥补,下一的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5年内仍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等弥补。

第十一章固定资产内部控制

第五十四条实行财产主管部门、财产使用部门和财务核算管理部门综合核算管理的分工负责制。

1.财产主管部门,系指本公司工程部,负责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建设和购置、处置和报废等业务。

2.财产使用部门,是指占有、使用固定资产的各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保管维修。

3.财产核算管理部门,指本公司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核算,综合价值管理,每年组织清查盘点一次。

第五十五条固定资产的建设与购置,一般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购建:由各使用部门提出增加固定资产的报告,交工程部进行可行性研究后,提出购建报告。

2.审核批准:呈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3.对外订货:由工程部负责对外订货,签订建设安装工程合同。

4.建设安装:由工程部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施工,按工程进度付款。

5.验收使用:由工程部组织验收,交付使用部门使用。

6.结算付款:根据固定资产购建报告,以订货、验收单、工程合同、完工交接单、竣工决算、发票收据等凭证单据,经工程部审核无误后报总经理批准,到财务部办理付款结算手续。

第五十六条固定资产的处理与报废。

固定资产的停用、出售或报废处理,均由各保管使用部门提出意见,交工程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处理,并报财务部审核后作财务处理。

第十二章分析和考核

第五十七条本公司和所属企业,可按照行业的特点,使用下列财务评价指标: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100%

3.应收账款周转率=赊销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100%

4.存货周转率=销货成本/平均存货×100%

5.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6.资本利润率=利润总额/资本金总额×100%

7.营业收入利税率=利税总额/营业收入×100%

8.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

第五十八条本公司和所属各分公司内部,实行分部核算。核算单位实行自定目标、核定收入、控制成本、责任考核、资产承包及超额有奖的办法。

第十三章内部审计

第五十九条公司设专职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负责公司各部门和所属各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六十条公司每年对所属企业进行一次例行审计。

第六十一条如董事会或总经理认为有必要,可随时对所属公司进行专项审计。

第十四章附则

第六十二条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于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六十三条本制度解释和修订权归公司财务部。

第三篇: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现金管理制度

现金管理

1、钱账分管制度:即管钱的不管账,管账的不管钱的原则。各公司应配备专职出纳员,负责办理现金收、付和现金保管业务,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收、付和现金保管业务。《会计法》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但应负责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与会计员登记的现金银行存款总账,相互核对。

2、现金开支的范围: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1)支付员工工资、(2)支付差旅费、(3)支付因公借款、(4)支付零星采购材料和用品款、(5)支付运杂费。

3、现金必须及时交库:各业务部门收入的现金,应于当天送交财务部门,不得挪用、挤占和公款私存银行。

4、坚持日清日结:出纳员办理现金出纳业务,必须做到按日清理、按日结账,结出库存现金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实地盘点数核对相符,是避免出现长款、短款账实不符的重要措施。如有长款、短款,应查明原因,属于账务的错误及时更正,属于出纳员工作疏忽或业务水平问题,一般应由过失人赔偿。

5、坚持现金盘点制度:出纳自身盘点,应由领导以及有关业务人员定期抽查盘点,重点检查账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账外资金等违纪行为。

6、规定库存现金限额:实际库存现金超过库存限额时,出纳员应将超过部分及时送存银行,如实际库存现金低于库存限额,应及时补提现金。

示例:

一、办公储备现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由项目经理管理,要做到日清月结,库存现金不应超过规定限额。

二、办公储备现金不得私自挪用,不能白条抵帐,不能私自外借。

三、因工作需要,如出差、业务招待和杂费;购买10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等(100元以内,不予借支,先个人垫付,然后凭正式发票报销),支取现金时,必须由经办人员填写现金支出申请,经总经理审批签字,出纳方可办理支取现金手续。

四、现金报销,首先填制支出凭单,凭正式发票,由总经理签字,由出纳办理报销手续。现金支出后,发票要加盖“现金付讫”戳记。

五、报销事宜应由经办人员亲自办理,不得相互转让或让他人代替办理。

六、取得的原始发票上要注明有单位名称,票据填写要完整、印章要清楚,符合有关规定。

七、罚款一律不予报销。

八、如需大额现金(一万元以上),应提前2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做好准备。

九、现金领用人与审批人不得为同一人。

银行存款管理

1、各类货币资金,应按照资金性质或业务需要,开设银行账户进行结算。财务部门应设置银行存款分户账,逐日记录收、支、结存情况,每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编制未达账款调节表,保持账账相符。

2、财务部门收到各业务部门的各种银行收入的结算票据,填写进账单及时送存银行,在银行确认收妥后,有关经办的业务部门方可办理业务的结算手续。在款未收妥之前,不可办理钱物交易的结算手续。

3、各类银行存款的支票预留印鉴和密码,由财务负责人和出纳人员分别掌握,不得向其他部门或个人借用、泄漏。如因借用泄密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财务部查明原因,追究借用、泄密者的赔偿责任。

4、使用现金支票,不论对外支付款项或补充库存,均需由财务负责人或其指定人签发。

5、使用转账支票,应由经办部门或经办人员持填写借据和结算凭证(包括购货发票、账单、收据等)经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总裁)签字同意后,由出纳开出转账支票,凡不能预先取得结算凭证,需要借用空白支票时填写借据和经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总裁)签字同意后,由经办人员在出纳员处办理借(领)用款手续,并在支票有关栏目填写签发日期、用途和限额,方可借出。借出的转账支票如发生丢失现象,经办人员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报告,并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由于支票丢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丢失人赔偿,特殊情况可由财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处理意见,经总经理或上级批准后处理。

6、需采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汇兑、委托收款、信用证、托收承付等结算形式办理收、付款项者,同领用转账支票程序。

7、业务经办人员借领的空白支票和财务部门办理的各种汇票,经办人员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办理有关入库审批和报销手续,月终前必须将支票存根和未使用的支票交回财务部门。未按规定及时清理者,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对其办理支票再借领手续。

8、严格执行银行结算规定。任何人不得出租或出借银行存款账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得弄虚作假套取现金和银行信用卡。否则,由此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应由责任人赔偿。

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

1、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统一由财务部门管理。财务部门应建立明细分类账和台账,确定专人负责及时记账和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清理结账、对账。

2、业务部门需要采用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办理结算时,须提出申请报告,附上项目或购物清单,经业务部门主管签字后,报财务负责人、总经理(总裁)签字批准后,方可交财务部门办理。

3、业务部门在使用外埠存款中,必须按计划项目掌握使用,并将使用情况清单和原始票据寄回财务部。该项业务处理完毕,应将结余外埠存款与财务部门核对或及时汇回,不得挪作他用。

外币业务管理。(注:外币系指人民币以外的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货币)

1、业务部门发生的外币业务包括商品产品购销、设备及材料物资购销、往来结算、市场购入及外商投资等收入、支出的外币以及兑换外币业务,均属外币业务管理范围。

2、外币业务由财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财务部门应确定专人建立外币现金和外币银行存款等明细账,作好日常的外币登记、保管和核算工作。在外币收支的记账过程中,应采用双重记账办法,即用记账本位币——人民币登记外币折合人民币金额的同时,还要在备注栏(或说明栏)登记相应的外币金额。

3、收汇和付汇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和进口付汇核销管理的规定办理核销手续。

4、外汇收入的保留、使用按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执行,必须先收后付或先付后收,不得以收代支。

票据管理制度

一、公司销售产品、提供劳务或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二、公司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或其他经营活动,而支付款项,应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三、取得的发票应是税务局统一印制的盖有单位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行政事业单位为财政局统一印制的收款收据。

四、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出纳有权拒收。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是指发票未经税务机关监制或填写项目不齐全,内容不真实,字迹不清楚,没有加盖财务章或发票专用章,伪造、作废以及其他不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

五、发票由专人负责,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

六、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薄。

七、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薄应当保存五年,不得擅自销毁。

八、公司内部之间的经济往来,如果是独立法人,应开具资金往来发票,非独立法人可以使用收据。

九、发票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十、开具发票时,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章或发票专用章。

内部牵制制度

一、内部牵制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内部牵制制度的原则;组织分工;出纳岗位的职责和限制条件;有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二、为认真实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做好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特制定内部牵制制度。

三、出纳员的职责。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业务,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管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支票。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工作。

四、有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财务主管负责本局及下属单位的财务会计核算工作,并进行财务监督。会计员负责对记帐凭证、原始凭证审核,登记并审核计算机帐簿。出纳员办理现金、银行业务,保管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及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解表,不开空头支票。

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和会计核算办法

财务部的职能

1.按公司的经营计划,提出财务计划

2.制订财务、会计、出纳、税务及预算制度,”负责其施行时的有关协调、联系工作,确实发挥各项制度的功能。

3.依财务计划,办理有关银行借款及往来事项,提供稳定的运营资金来源,有效地动用公司资金。

4.编制公司预算,送呈管理当局审定、评估、参照,从而发挥预算在管理上的控制功能。

5.依据员工储蓄存款管理办法,核办有关员工储蓄存款事项。

6.定期进行存货盘点,确保公司资产,并使实际存量与帐列数字符合。

7.依据税法规定,办理公司各项税务工作,力求正确无误,免遭无谓损失。

8.依据公司经营计划,配合公司总回标,:钉住型单位目标,拟订本单位的工作计划,进而编制本单位预算并加以控制。

9.对外投资的可行性报告分析,对外投资运作的监督及控制,对外投资结果的评估及审核。

10.现金、票据、契约等的出纳、保管及转移,会计凭证的编制、审核与保管、会计帐册的登记、处理与保管。

合同管理办法为了衔接公司的销售条款议定、签署、执行与归档,防止各环节相互脱节,促进货款回收,特制定本办法。

条款议定与签署

第一条 根据目前公司的产品特点和核算水平,销售合同条款的议定(包括技术细则、销售单价)由公司总经理负责,交货期由工厂厂长确定。

第二条 议定后的销售合同或协议,凡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一般均应签署书面合同。书面合同由公司的法人代表签署。

第三条 金额在一万元以下的销售,或者其他特殊销售,不需要签署书面合同的,由公司总经理决定。不签合同的销售,应将有关条款书面记载,以便财务部跟踪执行。

第三章 合同传递与执行

第四条 在公司未设合同专管人员之前,已签定的合同正本交财务部。公司设合同专管人员以后,合同编号后正本交其管理,并由其复印一份交财务部。

第五条 合同约定需收定金的,财务部在收取定金以后将已编号的合同传真交工厂厂长,由厂长安排生产。未约定收取定金的,则直接传给工厂安排生产。工厂应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日前生产完工入库。

第六条 到交货日期,合同约定交货日应收款的,工厂在询证公司财务部确已收款后,填制提(送)货单一式四联,客户、仓库、工厂会计各一联。客户将提(送)货单交仓管人员,仓库签记后准予提(送)货,并将会计联转交会计登帐。公司应允先发货再收款的,以及特别情况急需发货的,工厂直接填制提(送)货单出货,再将出货情况按旬报告公司财务部。免收货款的零星出货,应在提(送)货单上注明。

第七条 公司财务部根据合同执行情况履行开具发票及专用缴款书、催收货款等职责。

内部稽核与合同归档

第八条 公司财务部定期向工厂提交《执行中合同一览表》,以利相互稽核。

第九条 仓库管理人员每旬即11、21、1日向财务部提交《某月某旬出货一览表》。

第十条 公司财务部按月向公司总经理报告本月及累计订货和出货情况。

第十一条 执行完毕的合同,财务部盖戳归档。

会计核算办法

第一节 会计核算一般要求

1. 各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帐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2. 各单位发生的下列事项,应当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资本、基金的增减;

(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七)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3. 各单位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的前后各期相一致。

4. 会计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5.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收支业务以外国货币为主的单位,也可以选定某种外国货币作为记帐本位币,但是编制的会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

境外单位向国内有关部门编报的会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

6.各单位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会计报表指标汇总和对外统一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事业行政单位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

7.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帐簿,不得设置帐外帐,不得报送虚假会计报表。

各单位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格式由财政部统一规定。

8.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对使用的会计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要求,应当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电算化的有关规定。

9.各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建档要求、保管期限、销毁办法等依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有关电子数据、会计软件资料等应当作为会计档案进行管理。

10.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可以同时使用少数民族文字。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经济组织也可以同时使用某种外国文字。

计量验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存货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存货入库

第二条 外购货物(材料、低耗品等)入库,经检验人员验收,仓管人员应清点后填制材料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登记仓库帐,一联交公司会计登记存货帐簿。检验人员对质量负责,仓管人员对数量负责。

第三条 外购材料在使用中发现质量问题,需要换货,应填制红字入库单。新换入货物,重填入库单。需退货的,如尚未付款,填制红字入库单退货。已经付款的,应书面报告公司财务部,以退回发票,由经手人负责收回货款。如货款被供货商扣压造成损失,进货经手人和工厂质检人员应负经济责任。

第四条 产成品完工通过质检,仓管人员应填制产品入库单一式三联。第三章 存货出库

第五条 车间领用材料,应填写领料单或材料出库单一式三联。

第六条 各部门领用低值易耗品,应填写领用表或出库单。一次性用品,仓库按月汇总后报会计转帐;重复使用的用品,领用时不报会计,报废时报会计销帐。

第七条 产成品发出,根据公司船务部发出的出货通知单,填写提(送)货单一式三联。其他非销售性零星出货,根据厂长或总经理的审批单填写提(送)货单,但应注明出货原因如样品、礼品等。

第四章 存货记录与内部稽核

第八条 仓库设置的存货明细帐,材料帐应与产成品帐分开设置。主要材料按品名规格设明细,辅助材料可合并。仓库帐目核算以数量为主,金额为辅。材料购进,单价及金额应逐笔登记;材料发出仓库及公司会计均按日汇总登记;主要材料的发出金额采用先进先出的方法按日计算登记;辅助材料的发出、产成品出入库平时只记数量,月末根据会计计算的结转单价登记金额。

第九条 仓库每月月末应统计填写《月份出货统计表》,交公司会计核对无误后交公司财务部,以与合同及收款情况相核对。

第十条 每月月末工厂会计应与仓库核对存货帐目,发现出入及时查明原因予以调整。

第十一条 仓库应定期进行存货盘点,盘点表及帐实相出入的情况应报告公司财务部处理。盘点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2_年 月 日实施。会计机构设置及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会计管理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岗位之间既互相牵制又依法有序,既互相监督又互相促进,保持各项会计工作正常有序的完成。

第三条 各个会计人员必须团结互助,互敬互谅,保持高度的协作精神,及时高效的完成本职工作。

第四条 除国家法令另有规定外,,各个会计人员必须对获知的公司机密保密,不准泄漏给任何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 会计机构

第五条 本公司设立专门的会计核算部门,负责核算公司的各项经济业务收支。

第六条 由本公司总经理负责领导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财务经理负责领导本公司的日常财务会计运作,会计主管负责本公司具体的会计操作。

第七条 会计部门和会计岗位设置如下: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财务经理

会计主任

会 计 出 纳

工资核算员 会计文员

第八条 会计人员必须获得会计证等必备的会计从业证书,对于暂时未获得的,必须经财务部门考核获取相关的证书后,才能正式上岗。

第九条 会计机构设置根据业务规模大小随时调整。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进行有计划的轮岗。

第十条 会计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会计业务培训和会计证年审。

第三章 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

第十一条 会计主任岗位责任制:

1、组织会计部具体的会计操作、督促会计部工作及时高效地完成。

2、组织会计人员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

3、审核日常报销凭证,防止出现不合格的会计凭证。

4、审核公司收付款凭证,保证公司债权债务真实准确。

5、定期做好报表,并分析报表,报送有关部门。

6、立足税法,统筹全盘,及时申报纳税。

7、做好外汇核销和财务联合年检工作。

8、协助财务经理处理公司重大经济事项。

第十二条 会计岗位责任制

1、根据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并输入电脑。

2、处理凭证汇总表、明细帐、试算平衡表等帐表事项。

3、核对总帐和明细,检查不相符和不合理的帐目,并改正帐目。

4、核对银行存款往来帐,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

5、负责仓库物料的收、发、存核算,督促仓库统计员做好收、发、存工作。

6、会计主任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 工资核算员岗位责任制

1、根据公司规定,调整员工工资标准和核算办法。

2、收集员工考勤资料,将考勤结果输入工资核算系统。

3、收集人事部和其它部门转过来的应扣应补资料,输入工资核算系统。

4、在规定的时间内,正确结算出员工薪酬,保证及时出粮。

5、及时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交会计主任对外申报纳税。

6、妥善保管员工薪酬资料,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不得将此泄漏给任何人。

7、对工资核算系统进行最基本的维护。第十四条 出纳岗位责任制

1、严格履行内部控制制度,把好出纳付款最后一关,任何不合法单证和未经批准单证都不得随意付款。

2、妥善保管出纳备用金,根据批准审核无误的现金报销单付款。

3、登记出纳备用金收支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库存现金与帐存现金。

4、每次出纳备用金将用完时,必须填制付款汇总表,并相关付款单证一起交会计主任审核无误后,开具支票到银行支款补充出纳备用金。

5、接受会计主任监控和指导。

第十五条 会计文员岗位责任制

1、收集原始凭证,填制现金支出报销单。

2、打印、复印、传递各类会计文书资料。

3、核对应收、应付款月结帐单。

4、装订保管会计凭证档案。

5、协助财务经理和会计主任办理财务会计工作。

第四章 罚则

第十六条 将工作中获取的公司机密泄漏给外人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处以罚款200元,并严重警告一次,造成严重后果者,处以一个月工资之罚款,并予以辞退。

第十七条 未及时完成本职工作致使后续工作拖延者,处予警告,屡教不改者,交公司另行安排工作或予以辞退。

第十八条 因管理不善,致使档案遗失者,视档案重要程度对责任人处予100-500元罚款。

第十九条 长期不能获得会计证等会计从业证书者,交公司另行安排工作。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为提高企业财会效率,进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严格执行财政部颁发的《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同时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有严格的操作管理制度

1、岗位责任制

在系统运行前,必须确定会计电算化岗位及职责,根据会计业务量要求和会计数据处理方式不同,可设以下岗位:

A、会计主管:

(1)负责组织开展单位会计电算化工作,包括制订会计电算化发展规划、配合计算机人员研制相关的系统开发、会计软件系统的日常应用、岗位监督、会计档案管理等。做为会计主管应具备会计和计算机知识。

(2)负责制订会计岗位责任制,并协调管理各岗位员工的工作。

(3)制订会计电算化的各项管理制度。

(4)负责整个系统正常运行、应用软件资源的调配、系统故障及时处理。

B、系统操作员:

(1)负责会计核算所需数据,如:记帐凭证、往来帐、银行帐、报表、材料单、工资单等。

(2)打印输出各种帐簿、报表等。

(3)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C、凭证审核员:

(1)对手工计算编制的计帐凭证审核。

(2)负责计帐、结帐工作。

(3)负责报表的编制工作。

(4)做好数据的备份工作。

D、会计档案:

(1)负责有关系统软盘、数据软盘的存档,各种帐、证、表的保管。

2、操作管理制度:

(1)操作员应经过系统培训后才能上岗。

(2)应经会计主管批准才能上岗,且只能在主管批准的权限内工作。

(3)严格按系统说明完成每一步工作。

(4)若出现故障情况,应报告领导一同分析原因;若出现系统引起的故障,应及时通知销售商派人进行维护。

(5)应至少一个月备份一次数据,以防数据丢失。

(6)外来软盘不得在有会计软件的机器上运行,以防感染病毒。

3、机房管理制度:

(1)未经许可的无关人员不得随意使用财会专用机。严禁在机器上玩游戏。

(2)不得带电拔插头,以免损坏机器、设备。

(3)严禁使用外来软盘,必要时要先杀毒后再使用。

(4)严格按顺序开启机器,长时间离开应关闭机器,下班必须关闭电源。

(5)应保持计算机清洁。

(6)计算机出现故障,应由专人维修,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拆开。

4、有严格的硬件、软件维护制度:

若硬件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销售商派人维护,切勿自己拆开。

软件维护包括:

(1)对会计软件的日常维护,包括:科目的升级、常见错误排除、数据恢复、调整打印机参数等。

(2)维护人员不得擅自改变原有软件的程序。

(3)财会人员因正常操作失误而引起的错误,应由财会人员改正,不得由维护人员通过维护修改,如打开凭证库、帐簿库等文件进行修改。

(4)加强对硬件、软件的维护,是提高效率的关键。

5、有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电算化的档案管理,大部分内容同手工一样,应特别加强以下方面的管理:

(1)会计电算化软件的文档资料的保存。

(2)定期备份核算数据软件的保管。

(3)帐簿中的日记帐、银行帐每天打印,帐页打印输出装订成册;总帐每月打印,年终装订成册。

(4)全年会计结束,备份两份完整软盘分别保存。

(5)所有会计档案必须造册登记,以备查用。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更好地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三条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薄。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四条 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入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移交公司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第五条 公司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第六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七条 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原则上应当按照本办法附表所列期限执行。

会计档案的具体名称如有同本办法附表所列档案名称不相符的,可以比照类似档案的保管期限办理。

第八条 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由公司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二)公司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四)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了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第九条 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末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第十条 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具备采用磁带、磁盘、光盘、微缩胶片等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条件的,由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并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备案。

第十一条 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二条 单位分立后原单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由分立后的存续方统一保管,其他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单位分立后原单位解散的,共会计档案应当经各方协商后由其中一方代管或移交档案馆代管,各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单位分立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相关方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单位因业务移交其他单位办理所涉及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原单位保管,承接业务单位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对其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承接单位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三条 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解散或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单位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仍应由原各单位保管。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在办理竣工决算后移交给建设项目的接受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按手续。

移交会计档案的单位,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人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益章。

第十六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出境。驻外机构和境内单位在境外设立的企业(简称境外单位)的会计档案,应当按照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七条 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应当执行文书档案管理规定,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自 年 月 日起执行。

附表一:企业和共他组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序号 档案名称 保管期限 备 往

一 会计凭证类

原始凭证 15年

记账凭证 15年 汇总凭证 15年二 会计账薄类

总账 15年 包括日记总账„

明细账 15年 日记账 15年 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25年。

固定资产卡片 15年 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

辅助账簿 15年

三 财务报告类 包括各级主管部门汇总财务报告。

月、季度财务报告 3年 包括文字分析

财务报告(决算)永久 包括文字分析

四 其他类

会计移交清册 15年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永久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永久

银行余额调节表 5年

银行对账单 5年 费用开支标准或预算的规定

总 则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规范各项费用申请和报销程序,加强集团公司财务运作的计

划性,以厉行节约、艰苦创业、合理确定费用开支规模、有效指导部门业务开展,保障资产安全,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和工厂的全体员工。

第一部分 费用开支标准部分

本部分具体规范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购置、办公用品、产品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员工工资与福利、市内交通费、午餐费、通讯费、招待礼品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程序,不含材料采购和差旅费。材料采购和差旅费另行制定管理办法。

资产购置与费用开支程序

第一条 生产经营和办公用设备、工具与物品的购置,由使用部门提出预算,财务部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生产用设备与专用工具由工厂指定人员购置,办公设备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购置。财务部在审批的额度内付款并索取票据入帐。购置完毕办公室负责登记并确定设备管理人员。

第二条 办公费:

1、日常办公用品费实行限额管理。按管理人员计算每月人均30元。每月

上旬工厂和公司各部门向办公室报《办公用品需求表》,办公室汇总后在限额内采购。采购完毕即由经办人和办公室负责人在发票上签字报销。

2、专用办公用品,如会计凭证与帐簿、电脑耗材等,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办公室负责购置和报销。

3、公司业务用书刊及其他信息检索工具,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使用部门购置并凭批字报销。书目要在办公室登记。

第三条 产品销售费用,包括产品运费、保险费、样品邮寄费、参展费、检验检疫及处理等

费用。一律由销售部门有关主管人员逐笔填写付款申请单,经总经理签批后由财务部负责转帐付款。经办完毕由经办人负责收集发票等报销单据,并交财务部与付款申请单一起入帐报销。所有付款原则上均采用转帐方式。特殊情况需付现金的,报总经理审批。

第四条 财务费用,包括国内外银行手续费、利息。凡由银行依约自动扣收的,由财务部收

集单据,复核金额无误后直接入帐。支付特别费用或者需付现金的,预先报总经理审批,再由财务部经办和入帐。

第五条 员工工资。管理人员的工资的标准制定和调整由公司总经理商人事主管决定,通知

财务部执行。工人工资计算标准的制定与调整由工厂负责人提出,公司总经理审定后颁布。工厂指定统计员统计工时与计件,并指定专人负责每月的工人工资计算。统计底表、计算底表应保存备查。工厂工资表经由工厂负责人审签后报公司财务部。财务部汇总公司全部工资表,复核有关数据,准确计扣税费,在工资发放日前报总经理审批,并在工资发放日准时发放。因故不能准时发放时,由人事主管和工厂负责人及时通知员工并解决相关问题。

第六条 员工福利。公司依法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并按法律规定由公司与员工分别承担相

应份额。员工承担部分直接从工资中代扣代缴。代扣的个人所得税金和社会保险费金额及其计算方法由公司会计负责告知被扣员工。

第七条 市内交通费:公司人员因公外出应在办公室逐次登记,按月根据登记次数申请报销

大中巴车票,由财务主管审核,总经理签批。特殊情况需乘坐的士的,应先取得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员的同意,并在报销单据上签批。

第八条 公司负责员工午餐费用。每天由办公室统一订餐,按月结算并取得餐票报销。

第九条 通讯费:公司电话由办公室管理。长途话费、市内话费、传真机费用由办公室负责

核对单据和办理报销手续。公司人员因业务需要需报销手机费、电话费的,由总经理审批。

第十条 招待费礼品费: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员在经营需要时安排有关人员,按照批准的额

度经办。报销时履行相应的签批手续。

第十一条 水电、物管、维修费:办公水电、物管等费用,办公设备的维修,由办公室负责经

办、核对和履行报销手续。

第十二条 其他费用:不在上述费用之列的属其他费用,需开支时需先申请。由公司总经理审

批后授权有关人员经办,财务部根据审批意见审核报销。

第二部分 预算内容编制、审批调整及执行考核

各企业应贯彻国家有关经济政策,参考以往实绩,对新的经营环境、市场状况进行调查研究,正确评估本企业经营能力、资金状况,据以制定经营计划。在编制业务发展计划、销售计划、生产计划的基础上,编制财务预算。

第一条 财务预算包括以下预算表及说明(见附件表

一、表

二、表

三、表

四、表五

1、表五2)。每个预算均附“说明”,主要说明各项指标构成及依据。

(1)主要财务计划指标表

(2)预计资产负债表

(3)预计损益表

(4)现金预算表

(5)预计费用表

第二条 主要财务计划指标表内容

营业收入:指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不应包含营业外收入(对营业外收支原则上不做预算,已确定将要发生的可作预算)。

流动资金平均占用额:(年初流动资产+年末流动资产)/2。

长期投资总额:新增长期投资必须先报总公司,经集团领导批准后填列。

新增固定资产:指本年计划购置的固定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指流动负债与长期负债、少数股东权益的合计数。

其中流动负债包括向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政府部门或其他企业借入的短期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长期负债则为期限超过一年的上述各种借款。

申请集团担保总额:指因资金短缺对外借款中需要担保的金额。

负债比率:(流动负债+长期负债+少数股东权益)/总资产*100%

第三条 预计资产负债表内容。基本上按现行资产负债表项目。根据业务特点,金融证券业按该行业报表格式填报。

第四条 预计损益表内容。着重说明“主营业务收入”、“营业成本”、“投资收益”的构成及依据,应按各行业特点说明。“主营业务收入”,如实业企业,应说明预计主要产品销售数量及单价,商贸企业说明预计进口及出口主要商品名称及金额、金融证券业则说明预计取得收入的项目及依据;“营业成本”,如实业企业,应说明直接材料、人工费用、制造费用金额,商贸企业要说明商品进价及途中进货费用;“投资收益”应说明各投资项目的预计回报金额。“所得税”按当地税率计算填列。

第五条 现金预算表。该表应参照上年现金(含银行存款,下同)每季度实际收支情况及预算销售计划、生产计划、预计损益表进行预测。

第六条 预计费用表。如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企业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率不得大于“上年实际”水平;“管理费用”大部分属于固定费用,因此,预计“管理费用”不能按“上年实际”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率递增;财务费用根据预计借款额测算。

第七条 资金安排要紧密配合业务规模和发生时间,做到既满足需要,又不多占用资金。资金来源除自有营运资金外,要考虑多种融资渠道,总公司给予一定额度的担保支持。各企业未经总公司财务部同意,不得擅自在现金预算表中将总公司列为资金来源方。

第八条 各企业要厉行节约,加强费用控制,切实降低销售费用(经营费用)、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第九条 根据深圳市有关规定,企业可提取一定比例的新产品试制费。为促使集团内高新技术企业不断开发新产品,增强发展后劲,高新技术企业报集团经管中心、财务部,并经集团领导批准后,可按主营收入1~3%提取新产品试制费专款专用,列入管理费用,并编入财务预算。第十条 各企业总经理是财务预算的责任人,总经理应指定财务负责人编制预算。在编制预算时必须由企业主管领导、财务负责人与相关业务人员反复研究、力求预算切实可行。

第十一条 企业财务预算经集团审批并下发后,各企业应根据中各季度业务的特点,将预计损益表、预计销售费用表、预计财务费用表按4个季度分解,于财务预算正式下发后15天内报集团财务部与经管中心备案,以便按季度检查分析。

第十二条 各企业在完成预算编制工作后,于本年12月10日前报送集团财务部。

第十三条 集团财务部会同经管中心,对财务预算草案进行检查、研究,并报集团主管领导批准,于次年2月中旬前向各下属企业提出预算的修改意见。各企业接到修改意见后10至15天内完成预算的修改工作并上报集团财务部。

第十四条 财务预算经财务部与经管中心审核报集团领导批准后于次年3月中旬前与经营计划正式下达给各企业。

第十五条 财务预算一经制定,无特殊原因内不得调整。

第十六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由企业申请或由集团财务部、经管中心提出调整财务预算方案:

(1)企业可使用资源(如总公司投入资金、负债规模)发生重大调整变化;

(2)企业总经理人事变动;

(3)企业发展战略重大调整;

(4)国家关于会计核算的政策有重大调整;

(5)其他经集团认可的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第十七条 企业如要求调整财务预算,应提出调整方案,报集团财务部与经管中心审核(如集团总部提出调整须与企业协商),并经集团领导批准后才能作预算调整。

第十八条 各企业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要督促财务预算的有效执行。应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将预算的执行任务落实到各个部门或员工,建立责任制度。预算文件要作为公司文件妥善保管。

第十九条 每个月的财务核算工作结束后,财务负责人将执行结果与财务预算进对比分析,编写“财务说明”。在每个季度都要随同报表附送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将主要财务指标对比结果及原因列出,提出改进意见和具体措施(月度“财务说明”与季度“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要求另行通知)。

第二十条 每季度结束后,实际执行结果与财务预算差别较大的企业应对内以后几个季度的预计损益表、预计销售费用表、预计财务费用表及现金预算表进行调整,确保完成当年财务预算。调整后的季度分解预算于季度结束20天内报送集团财务部及经管中心。

第二十一条 各企业总经理应组织预算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预算执行总结会议,积极推动全年预算任务的完成。

第二十二条 集团财务部应不定期对各企业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财务检查。

第二十三条 各企业预算执行情况由集团财务部在每一会计终了后结合年终决算进行评价考核。经过逐项对比分析后,填制预算完成情况考核表,作为责任人及企业综合考评的依据之一。

第二十四条 各企业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应对本企业各部门预算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并进而作为下一财务预算的参考依据。

第三部分 附 则

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的管理

财务报告是综合、系统、集中地反映单位在某一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一项书面报告。应按规定准确及时的编制财务报告,并据此对公司进行正确的财务分析与评价。

一、财务报表及报送时间

1、财务报表:

(1)会计人员必须遵照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编制对外的报表。根据下述报表种类、格式、内容、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分析编制集团内部会计报表。

(2)财务报表的编制应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任何人不得篡改或指使他人篡改报表数字。

(3)各报表之间、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做到相互一致,勾稽关系正确,上下期报表中的有关数字应相互衔接;各期报表若编制的内容和方法上有变动,应作详细说明。

(4)财务报表的编制,应将属于该决算期已处理完毕的会计事项,记入会计账簿的数字,经过计算,试算平衡后,编制会计报表,保证账表一致。

(5)财务报表应按规定时间上报,不得为赶报表提前结账,不得任意估计数字。

(6)季度、会计报表必须附会计报表说明和财务分析报告。

2、财务报表种类和报送时间:

(1)月度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制造费用明细表、应收、应付、预收、预付、其他应收、应付明细表、经营(销售)费用明细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明细表,于次月6日前报出。

(2)季度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存货明细、应收、应付、预收、预付、其他应收、应付明细表、制造费用明细表(工业用)、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工业用)、产品制造成本表(工业用)、销售明细表(商业用)、经营(销售)费用明细表、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明细表等,于季度末次月10日前报出。

(3)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存货明细表、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表、制造费用明细表(工业用)、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工业用)、产品制造成本表(工业用)、销售明细表(商业用)、经营(销售)费用明细表、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明细表、应收、应付、预提、待摊、开办费、长期待摊费用、预收、预付、其他应收、应付明细表等,于末次月15日前报出。

(4)集团所属各公司有下属的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和办事处的,报送时间可 顺延五天。

(5)月、季、年报表报送时间如遇节假日可顺延。

(6)驻外地分公司的报表,公司总部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并将其外地分公司的会计报表一并上报。

(7)会计报表有下列情形时应予更正:

A. 数字、内容与会计账簿记载不一致;

B. 缮写、计算出差错; C. 未经法定人签名盖章;

D. 其他与制度规定不符合事项。

二、财务情况说明书

1、编写及报送时间:

财务部门必须按月编制财务报表的简要说明,按季、按年编写详细的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必须随同各类报表同时上报。

2、编写的主要内容包括:

(1)生产经营情况;(2)资本的结构及变动情况;(3)利润及利润分配情况;(4)资金变动周转情况;(5)各项物资盘盈、盘亏、毁损及报废情况;(6)会计核算方法变更,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程度;(7)其他有必要说明的情况。

三、财务分析

财务报表的数字是静止的,只是了解经营状况的第一步,要深入了解财务经营成果,财务部门在每个会计核算期末,应对公司的财务情况作出详细的分析。

1、分析时间要求:

(1)月度分析于次月的6日前完成;

(2)季度分析于季末次月10日前完成;

(3)分析于终了次月15日完成。

2、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务报表及生产经营等部门的资料,首先对公司的总体经营情况进行分析,说明完成情况及影响的原因:

(1)利润完成情况分析

A. 商品、产品利润的分析

将本期实现的主营业务利润与本期编制的主营业务目标利润进行比较,说明其完成情况,完成情况的比率以及对利润影响程度,再按影响因素进行具体分析。

a. 商品、产品销售收入的影响,商品、产品销售收入分为销售数量、销售单价两项因素,这两项因素对销售收入和利润影响的程度。

b. 商品、产品结构变化的影响,计算出由于结构变化对利润影响的程度。

c. 商品、产品销售成本的影响,计算出由于成本高低而产生的对销售利润的影响程度。

B. 其他业务利润的分析,分析在主营业务以外进行的其他经营活动,对利润的影响程度。

C.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分析:首先将本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总额与计划总额进行比较,计算出对利润影响程度,再按具体项目进行对比分析。

D. 营业外收支净额的分析:将本期营业外实际收支数与计划数进行比较并计算出对利润的影响,再按具体项目进行对比分析。

(2)成本分析:

A. 全部商品、产品成本分析:

将公司本期全部商品、产品总成本与目标总成本进行比较,计算出升降差异再分析具体的升降因素。

B. 可比产品成本降低情况分析:

a. 可比产品成本降低情况分析:将本期可比产品实际总成本与按上年实际平均单位成本计算的总成本对比,确定可比产品的降低额和降低率。

b. 可比产品成本按成本项目分析,将本期可比产品成本,按成本项目分为原材料、燃料、动力、工资、废品损失、制造费用等项目与可比产品目标成本的项目进行比较,找出升高或降低的因素及原因分析其完成情况。

c. 主要产品单位成本分析:将本期生产的主要产品的单位成本及成本项目与单位目标成本及成本项目和上年的实际单位成本及成本项目进行比较,确定其各成本项目的升降,并进行具体分析。

(3)资金分析

资金分析以每个会计期末各项流动资金占用数与上期数进行比较分析。主要包括:

A. 货币资金分析;

B. 应收账款分析;

C. 存货分析。

(4)财务情况的综合分析及评价指标:

公司在会计期末总结和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指标包括:偿还能力指标,营运能力指标和盈利能力指标。具体包括: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本金利润销售利润率、成本费用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合同交付率等。

3、财务分析方法:

公司进行财务分析的主要方法有比较分析法、因素分析法、比率分析法、连环替代法等,各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运用。

4、财务分析报告制度:

财务部门在进行财务分析后,根据分析暴露出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找出差距,提出解决及改进措施、建议,由总经理组织各有关部门研究决定贯彻意见,认真组织实施。按年、季度将分析报告和财务报表一并上报集团.财产清查制度

为了管理好企业财产,使各种实物和现金、票据、账账、账实相符,保证财产的安全与完整,对企业和企业所属各公司的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可实行永续盘点或定期盘点,但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彻底清查盘点。

一、财产清查范围

1、固定资产包括:机器设备、传导设备、运输设备、动力设备、仪器设备、电子计算机、通用测试仪器设备、设备工具、工具及其他生产用具、非生产设备及器具、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设备、电子通讯设备等。

2、存货包括:商品、材料、燃料、配品、配件、低值易耗品、产成品、在产品、半成品、房地产开发产品、出租开发产品、在建开发产品、在建工程等。

3、现金票据。

二、财产清查盘点的方法和步骤

盘点以账面数为准,账目完整,盘点实物要全面细致,不留死角,不得错盘、漏盘;实物的规格、型号、技术标准、计量标准、计量单位、单价必须核对清楚,不许有错误。以会计的明细账为依据,以实物为基础,实物与账不符时,以实物确定盘盈亏数量和金额。账物要挂钩,相互对应,相互衔接。查清原因后,填报财产清查盘点表。

三、盘盈盘亏的处理

1、盘盈的数量和金额,查清原因后,按会计制度规定处理。

2、盘亏的数量和金额,属合理损耗,经领导批准后,按会计制度规定处理。

3、属于丢失短缺的,应查清原因,追究责任,由过失人赔偿。

4、各种盘亏按规定权限应由财务、审计、行政部门查核,领导审批后,财务部门才能作账处理。

5、财产清查盘点工作,要保持账实、账账、账证、账表四相符。对账实不符、数字不真实的必须返工,不返工重盘的不得审批,不准调整账目,不作会计处理。

四、年终财产清查盘点时间,定于每年12月15日至20日进行。财产清查盘点表报送时间为每年12月25日。

原始凭证记录的管理办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帐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的规定,对取得或者填制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如下:

一、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二、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经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四、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复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五、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六、职工公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帐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七、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

八、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

第四篇: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符合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要求的财务制度体系,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行为,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目标是充分发挥公司整体优势,有效利用公司资产,优化资源配置,防范财务风险,以合理的成本和资金投入,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第四条 本制度规范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各控股子公司按照本制度,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具体的适合各公司的财务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报公司备案。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 公司实行在总经理领导下,按分管权限及责任进行财务管理和监督的财务管理体制。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财务工作行使相关职权。

第六条 公司财务部为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3、参与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协同其他部门共同提高公司预算管理水平。

4、负责公司资金筹集,合理调配使用资金,确保资金正常运转,防范流动性风险。

5、负责建立健全成本管理体系,探索降低成本的途径和方法。

6、负责公司网上银行的安全与正常运营。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7、负责公司资产、债权债务的管理工作,参与公司的投资管理。

8、负责公司财务决算工作,审核、编制相关报表和财务报告,进行经济活动分析,为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9、负责公司的税务管理。

10、负责公司对外经济合同的财务审核。

11、负责公司项目申报和财务数据的统计上报。

12、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分类和归档。

13、公司安排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

(一)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向总经理、董事会报告工作,提出财务运作、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分析和建议;

2、负责参与公司经营计划制定、资产购置、对外投资、企业并购、重大经济合同签订等重大事项的研究、审议,协助管理层作出决策并负责财务保障工作;

3、负责建立健全和完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会计监控机制,监督、检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并对公司财务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

4、负责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合法性负责,配合监管部门、中介机构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及其他审计鉴证工作;

5、负责公司财务工作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及时发现和制止可能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经营行为,制订相应的防患制度、流程并推动执行;

6、负责对公司会计机构的设置、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

7、负责拟订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集和使用方案;对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的公司重大经营计划、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财务监督。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8、负责拟定公司资产核销、坏账处理方案和财务预决算;负责监督控股子公司建立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对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9、负责配合中介机构对公司资产的评估工作;

10、负责与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税务机关、会计师事务所等部门的报告和沟通工作。

(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主要权限如下:

1、财务决策参与权:参与公司对外投资、营销策略、产权转让、资产重组、工程项目建设、筹融资、抵押担保、资金调度、利润分配、预算、重大经济合同签订、业务流程再造等涉及财务收支的重要经济事项的决策和执行,从其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等方面进行审查,协助管理层做好决策分析;

2、财务人员管理权:根据会计法规及公司实际需要,落实公司会计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3、财务收支审核权:审核对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投资、工程项目建设、物料采购等事项的资金使用;审核物料采购、货款结算、税金计缴及各种费用的报支;

4、财务风险管理权:加强风险管理,审核诉讼赔偿,严禁设置账外资产,参与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制定与实施等;

5、财务监督权:对公司各项收入、成本、费用开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有权制止和纠正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经济行为,维护资金安全;审核公司各部门和控股子公司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及预算执行情况,参与实施考核、监督、控制和奖惩;

6、财务信息化实施权:主持公司财务信息化实施,负责财务应用软件与业务应用系统对接。对业务流转环节和核算环节实施监控,确保系统安全、有效运行。

第八条 会计机构负责人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领导下对公司财务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1、根据国家财务会计方面的规定,结合公司特点,拟订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经批准的各项制度;

2、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向财务负责人报告工作,提出会计机构运作、会计核算等方面的分析和建议;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3、负责编制公司财务报告并交财务负责人审核,对财务报告的质量负责;

4、在财务负责人指导下,做好公司财务数据披露及检查工作,协助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审计工作,配合审计部完成内审及跟进工作;

5、组织、审核、指导并监督下属员工规范地进行日常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

6、组织开展财务预算,草拟预算制度及预算报表;监督公司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差异原因,提交财务负责人审核;

7、负责检查财务人员的岗位设置、绩效考核的实施及改进工作,并提出相关建议;

8、协助财务负责人处理其他财务会计事项。

第九条 各控股子公司财务部应依据本制度做好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并接受公司财务部指导。

第三章 会计核算基础工作

第十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会计政策,设置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第十一条 公司发生的下列交易或事项,必须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财物的收支、增减和使用;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资本的增减;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第十二条 原始凭证是公司各项经济活动的最初记载和客观反映,每一项业务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填制、取得、审核、签署原始凭证,财务人员必须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对记载不正确、不完整、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必须退回补填或更正;财务人员对伪造、涂改或不合法的凭证,必须拒绝受理,并及时报领导处理。

原始凭证需按照公司授权规定经业务经办人、业务主管及相关权限负责人审批后,由财务人员审核后生效。

第十三条 财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在信息系统软件中填制生成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应附相关的原始凭证,如原始单据数量过大不利于装订而另行存放时,需要建立索引。

第十四条 记账凭证由记账会计、主管会计、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记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账凭证每月进行装订,由专人保管,存放于档案室。

第十五条 出纳人员应每天及时记录银行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销售、采购等主要经济业务在发生后应及时入账;会计凭证的摘要内容应清楚反映交易或事项;对于外部审计机构会计师的审计调整事项应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 财务人员每月在软件系统中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过账、结账,生成会计

账簿和财务报表,财务人员必须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据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四章 财务预算管理

第十七条 财务预算是公司对计划内资金收支、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的预算和筹划,是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行综合财务管理、评价公司绩效的依据。

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由总经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财务部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预算管理委员会执行。

预算管理委员会应根据当预决算情况、下一经营情况及目标,制定下一的经营计划、投资计划、融资计划等,编制预算,报董事会以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五章 筹资及担保管理

第十八条 资金筹集的原则

1、筹资是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在自有资金不能满足和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运转时,从外部筹集资金以完成公司经营目标的必要活动。

2、筹资必须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掌握好筹资策略和方法,保持稳健的资本结构,确保安全、有序,降低筹资成本,充分发挥资金杠杆作用,取得资金最佳综合效益。

3、资金筹集实行统一管理,根据权限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定,控股子公司对外融资需经公司批准。

第十九条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筹资方式,包括股权融资、债券融资、银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行借款以及融资租赁等。

第二十条 担保管理

贷款担保是公司的潜在负债,给公司经营带来一定风险。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对外提供担保。

公司在各商业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一般应以公司信用作保证。重合同,讲信用,维护公司形象。需他人提供担保的,应慎重选择担保人,特殊情况下,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确定。

公司应加强担保合同的管理,担保合同由公司财务部统一登记、管理;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以防范风险,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履行能力。

第六章 货币资金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 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管理目的是协调资产的流动性、盈利性和安全性,满足交易性、预防性和投机性需要。财务部除了做好日常收支,加速资金流转速度外,还需控制好资金持有规模,确定适当的资金持有量。

第二十二条 现金的管理

1、现金的使用和管理既要遵守《现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又要满足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确定应按有关规定在合理的使用范围内收付现金,合理核定库存现金限额,公司在30,000元以内,控股子公司在

5,000元以内;超过库存现金限额部分应及时送存银行,以确保现金的安全。

2、建立现金内部控制制度

(1)公司收入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2)除现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可以支付的范围外,其他支出一律通过转账支付,现金支付范围内的也尽量通过转账支付。

(3)严格执行现金清查盘点制度,出纳每天核对库存现金与现金日记账的余额,做到日清月结,不得以“白条”抵库金。月末由总账会计核对现金是否相符。现金如有溢余或短缺,应及时反映并查明原因,书面报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处理。会计机构负责人应每月抽查现金盘点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签字确认。现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金盘点表应定期装订成册并存档。

3、备用金的管理

(1)年初各部门根据经营需要提出申请,由财务部核定备用金额度,按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如因工作需要确需调增备用金额度的,需按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

(2)部门和个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结算报账手续,及时归还借款。按照“先清后借” 的原则,对逾期不还者,停止其办理借款,并从其工资中扣回。

(3)财务部对借用备用金的部门和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终了时重新核定下一备用金额度。

第二十三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

1、公司应遵循各项银行结算规定,不得出租出借公司账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远期

支票和与银行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以保证各种结算业务的正常进行。

2、各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开设、撤销银行账户的须经公司财务部批准,并保存好相关资料。

3、财务部应随时了解和掌握银行存款的收支动态和结余情况。月度终了,总账会计核对银行对账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保证账实相符,对未达账款要及时查询,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要进行审核。

4、出纳应做好各种银行票据登记,详细记录票据的使用情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定期检查票据使用情况。

5、实行财务印鉴分管制度。总部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保管财务专用章,出纳保管法人私章。控股子公司参照公司制度,财务印鉴由两人分管。委托他人保管时要出具书面委托书。

6、网银密钥由出纳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分开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所有密钥。控股子公司在当地开通企业网上银行,必须经过公司审批。

第二十四条 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

其他货币资金参照银行存款进行管理。

第七章 应收款项的管理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 应收款项主要包含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它应收款、应收票据等。

1、账龄管理:财务部应定期进行账龄分析,在每月结账后 3 日内编制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预付款项等科目的账龄分析表,其中预付一年以上的账款需说明原因。

账龄分析表(按应收客户明细)报总账会计、会计机构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各销售部各一份。

2、财务部应协同各销售部经理,对赊销客户进行信用评级,并确定各客户的赊销信用额度,向超过信用额度的客户再发货时需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销售经理、主管销售副总经理审批。

3、建立与销售部门及销售客户的对账制度,并督促相关部门清理和催收。有效控制经营风险。各往来会计至少每月将重大及账龄较长的往来款项与供应商、客户进行对账或交与相关负责人员进行对账,半及末进行全面对账。

对账后,往来会计编制对账结果汇总表,如有差异及时告知公司相关负责人,查找原因

并保存好相关对账资料。销售部业务员及相关人员应主动配合公司往来会计与客户进行账务核对。

4、对账龄较长、金额较大的个人借款,财务人员应及时催促借款人归还,无故不归还超过一个月的可从工资里扣除相应借款。

5、预付货款应纳入月度财务收支计划,并严格控制。一般情况下,必须货到验收后付款,确因业务需要,支付前应审核相关的合同、协议及付款申请单。

第二十六条 应收票据的管理

应收票据应建立票据交接表,应收账款会计收到票据后应及时录入票据相关信息、复印保存,并将票据原件及时交与出纳,由其建立应收票据登记薄,详细记录票据的收款及转让等情况。票据贴现须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批准。

第二十七条 坏账准备的计提与核销

1、坏账准备由财务部统一计提和核算。公司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

2、公司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及比例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须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3、公司的应收款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确认为坏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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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务人死亡,以其遗产清偿或义务承担人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

(2)债务人破产或撤销,以其破产财产清偿或依法进行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

(3)债务人较长时间内(3年以上)未履行其偿债义务,并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

4、对于不能收回而需核销的应收款项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并由财务部提交拟核销坏账准备的书面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核销。

5、监事会对坏账准备的计提和核销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章 存货管理

第二十八条 存货管理的目的是保证生产经营的需要及成本效率原则,尽量减少资金的占用。存货包含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自制半成品、在产品、产成品等。

第二十九条 采购环节的管理

各生产部门根据厂长批准的月度生产计划,在每月底向供应部提交各车间的未来三个月物料需求计划,如生产计划发生临时调整,生产部门需在两天内向供

应部重新提交计划,并由生产部经理审批。

各部门根据工作安排,在每月底向供应部提交未来一个月的非生产类物料需求计划,需求计划由副厂级领导审批后生效。发生临时需要,根据金额大小,分别经部门经理、副厂长、厂长、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实施。

供应部采购员根据各部门经审批的物料需求计划,结合实际库存情况,编制月度采购计划,经供应部经理审核批准后实施采购。

第三十条 验收入库的管理

外购物料统一由仓库负责验收,仓库管理员验收物料时根据订单信息进行核对,核对内容包括:供应商、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质量和数量等,核对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需检验的生产类物料由仓库管理员申请检验,通知品质中心取样检验,检验合格并放行后办理入库手续。如不放行由品质中心及时通知供应部,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一条 发货及销售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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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销售商务人员根据客户订单,在ERP系统内录入订单,商务主管审核订单后,生成发货通知单,仓库根据发货通知单生成出库单并安排发货。对超出信用额度或超账龄的客户,应由销售部和财务部共同分析风险以确定是否发货。仓库发货后,根据发货运输方式,及时取得客户签收单,并传递至财务部,作为开具发票依据。

2、各销售部商务人员根据签收单在ERP系统内开具系统发票,经财务部审核后,开具税控发票,确认当月收入。

第三十二条 结算管理

1、购买材料和商品,在物资和发票同时到达的情况下,待验收合格后按发票金额确认应付账款;未同时到达的且发票至月末也未到达,应将材料暂估入库,确认暂估应付账款。确认应付账款时应先核对该供应商是否存在与该交易相关的预付款项,如有则应先冲销预付款项,冲销完毕后的余额确认应付账款。

2、应付账款及预收款项的对账及账龄管理参照应收款项,其中账龄超过一年的款项应说明原因。

3、月末各往来会计应核对同一客户或供应商是否存在应付预付、应收预收同时挂账的现象,如有应进行冲销,但特殊情况除外。

第三十三条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公司财务部制定低值易耗品标准,各使用部门做好低值易耗品的领用、报废等记录。

2、各单位领用的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3、低值易耗品购置要量出为入,合理安排,本着成本最小化的原则加强库存管理,降低库存成本,加速资金周转。低值易耗品实行登记领用制度,使用部门应建立低值易耗品台账,实行定期盘点和鉴定报废制度。

第三十四条 存货的入库按实际成本计价,出库采用月末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第三十五条 存货清查盘点制度

1、为确保公司存货账实相符,应当对存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半进行抽查盘点,终了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并按照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应特别关注近效期的存货,对达到近效期的商品应全额计提跌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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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存货清查盘点由财务部统一组织,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清查盘点工作。

3、存货清查盘点后,将实存数量与库存物资卡片、材料账和统计台账的结存数量核对,编制“存货盘点报告表”。对于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编制提交责任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或总经理审批后处理,金额较大需按权限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第九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标准和分类

1、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且购价在1,000元以上的有形资产。

2、固定资产分为四类,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和其他。

第三十七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分工权限

1、设备动力部为公司固定资产总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编号、资产调配,并监督各车间、部门对其资产进行管理。各车间、部门主管负责本车间、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并指定一名固定资产管理员,登记本部门《固定资产台账》,资产的使用人或责任人具体负责各单项资产的管理工作。

2、财务部除于总分类账设会计科目外,应设置固定资产台账,记载各项资产的详细信息,并专设固定资产会计进行核算。财务部按季与管理部门核对,管理部门按月与使用部门核对,以确保账、卡、物数量相符。

第三十八条 公司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和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须报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送有关各方备案。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年 10% 4.5%

机器设备 10年 10% 9%

运输设备 5年 10% 18%

其他 5-10年 10% 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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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固定资产的购建处置、调入调出、租入租出以及内部转移等,均需报相关部门批准,并报财务部作相应处理。

第四十条 固定资产保险

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重大的固定资产,应评估其发生意外损失风险的可能性,通过购买商业保险的方式来抵御风险。

第四十一条 固定资产盘点

各车间、部门应根据自身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对各自负责的固定资产进行盘点,设备动力部不定期进行抽盘,每年年终进行全面盘点,并由财务部、设备动力部参与监盘,在盘点过程中发现差异应查明原因,由设备动力部编制盘盈盘亏表,详细说明每项资产的盘盈盘亏原因,按权限分别报厂长、财务部、总经理、董事会审批。对于管理不善造成的固定资产盘亏,如系个人原因造成的,公司将根据情况处以罚款、赔偿等处分。

第四十二条 固定资产报废

对由于达到使用年限、因损耗无法修理或修理不合经济原则以及废弃不用的固定资产等,使用部门应及时通知设备动力部申请处置。处置必须按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对于报废造成的损失,财务部将相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

第四十三条 固定资产减值

盘点固定资产时,使用部门、技术部门、工程部应协同财务部,判断相关固定资产是否出现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而发生减值,如固定资产出现减值迹象,应由技术部门、工程部、财务部分析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并做出报告,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经理或董事会,财务部应按其差额部分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第十章 在建工程管理

第四十四条 在建工程包括需要安装的大型生产设备、生产线、固定资产改良、设备技术改造更新、基建工程、固定资产大修工程及日常维护工程等。

第四十五条 在建工程可行性研究、立项及预算

1、每年末,由工程部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结合生产部、研发中心等部门提出的建设、购买申请,提出项目建议书,并开展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由总经理会同工程部、研发中心、财务部、法务部等部门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论证和评审,出具评审意见,作为立项决策的重要依据。

2、项目正式实施前,由工程部提交项目预算,依次报主管副厂长、厂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经理室审核(其中募投项目需同时提交董秘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立项资料和预算资料分别抄送相关部门。

第四十六条 在建工程的管理

1、招标:对无法自营建造、预算额较小的工程项目,由工程部牵头,会同使用部门、供应部共同确定供应商或建造承包商;对预算额较大的工程项目,应该选择有信用、有实力的供应商或建造承包商进行公开招标,并根据公司审批权限选定中标单位。

2、合同的签订:由供应部根据公司合同模板编写合同初稿,同时填写合同审批表,根据权限审核通过后与供应商或承包商签订合同。

3、工程立项并签订合同后,工程部指派专人负责在建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部设立项目台账,登记预算与合同执行情况,并及时更新。并按月与财务部进行核对。

4、财务部需指定专人进行项目核算,设立项目台账,登记预算与合同执行情况,并与工程部按月核对。付款时,根据合同规定及工程进度情况,工程部提示付款,由供应部提出付款申请,工程部、厂长进行审核。工厂审核通过后将申请单转交固定资产会计、会计机构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分管副总、总经理审核。(其中募集项目需董秘审核通过)。

对大型项目,工程部与财务部须提交月度报告,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核对和形成报告,交分管副厂长、厂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总经理室。

第四十七条 在建工程竣工与决算

1、工程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后,工程部应在三周内会同使用部门、技术部门等相关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形成《竣工验收报告》、《决算报告》。必要时可组织内部或外部审计部门进行审计。

决算结果超预算金额10%的重大项目,要由项目组形成详细报告,说明超预算的原因,根据权限依次报厂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分管副总、总经理、董事会审批。必要时可组织内部审计部门或委托外部审计机构对该工程执行专项审计,以查实是否存在舞弊情况。

2、在建工程完工后,由工程部向使用部门办理移交,并将移交清单等资料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汇总报财务部。工程部会同相关部门将工程技术资料、图纸、施工过程相关记录等整理归档保存。

第四十八条 在建工程减值

每年末,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在建工程,由工程部牵头,会同分管副厂长、厂长、财务部、企业内部或外部专家等对其进行联合考察,形成报告和减值意见,传递给财务部进行减值测试和核算。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计提需根据权限报总经理、董事会审核通过。

第十一章 对外投资管理

第四十九条 公司对外投资包括主营业务范围内投资和非主营业务投资,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投资、股权投资、证券投资和风险投资等。

第五十条 投资项目立项由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按照各自的权限,分级审批,公司董事会的投资决策权限为单项金额在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值20%以下的投资事项,包括股权投资、经营性投资及对证券、金融衍生品种进行的投资等;如涉及运用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的,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超过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以外的投资由公司股东大会决定。对于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权统一由公司行使,经公司批准后方能实施。

公司对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境内外控股子公司,应派出公司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其经营方针、财务政策及重大决策由公司决定。

第五十一条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对外投资,都必须取得被投资单位出具的出资证明书(包括股票、债券、收据)正本。对购买的股票、债券,要做好登记工作,指定专人保管,债券

不得外借,不得随意交他人保管,对确需交由他人去办理有关抵押、转让等事项的,必须做好授权委托、登记、移交、注销等工作。财务部应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投资进行日常管理、检查、监督,考核投资的效果。

第五十二条 年末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减值的应当确认减值损失。

第十二章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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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条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或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和商誉等。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在取得临床批文后至取得生产批文止所处阶段为开发阶段,项目在开发阶段的支出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

第五十四条 其他资产是指不包括在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范围内的其他资产,主要包括长期待摊费用和其他非流动资产。

第五十五条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己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除开办费以外的其他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经营租赁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等。

第五十六条 当无形资产出现减值迹象时,需要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若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应计提相应减值准备;但是对于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需根据权限报总经理、董事会审核通过。

第十三章 成本费用管理

第五十七条 成本费用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耗费。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正确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及时归集成本费用,合理进行分配,严格控制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支出,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第五十八条 成本费用管理以成本预算、费用预算为基础,制定目标成本管理制度和成本管理责任制,建立成本费用控制体系,按照可控性原则逐级分解成本费用指标,落实到责任部门、责任人,并与部门、个人的经济利益挂钩。

第五十九条 财务部负责分解落实成本、费用预算指标,组织、指导各预算责任单位成本、费用的核算与控制,检查和考核,分析成本费用计划的实际执行情况。由各相关部门根据财务分析数据提出完成目标成本管理的措施。

第六十条 各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需认真做好成本费用管理的基础工作。对于产量、质量、工时、设备利用、存货消耗、收发、领退、转移以及各项财产物资的毁损等,都必须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

第六十一条 成本费用管理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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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控制材料消耗,对原材料等材料消耗以成本预算、定额为控制标准,实行定额管理、限额领料。

2、通过对生产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提高成本管理的质量和力度。生产准备过程中重点控制节约人力、物力消耗,直接生产过程中重点控制提高效率、质量;产品检验管理重点通过开展全面质量管理保证产品质量。

3、期间费用的管理要坚持预算管理、责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控制开支的范围、时间和标准,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4、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的费用管理制度和费用报销流程。

第十四章 营业收入、税费的管理

第六十二条 营业收入的管理

1、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它业务收入。

2、销售产品按《企业会计准则》的原则确认收入。

公司商品销售方式主要采用学术推广、代理分销及直接销售等三种模式,各种模式确认收入的具体条件如下:

(1)心血管等专科药物采用学术推广模式,即通过与医药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公司根据实际订单向医药公司发出商品,经对方收货确认后,公司向其开具销售发票确认销售收入。公司与医药公司对产品货款都有约定账期,并由各地区主管人员负责该地区药品销售及货款回收,各大区及公司总部均有商务人员协助应收款项的催收工作。对逾期未收回的款项,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追收。

(2)头孢类抗生素制剂产品采用代理分销模式,即通过与经销商签订代理协议,经销商现款订购药品,公司运送产品至经销商指定地点,经对方收货确认后,公司向其开具销售发票确认销售收入。由于公司与各地区一级经销商合作良好,公司对经销商的信用控制比较严格,同时由于货款结算一般采用现款现货方式,因此该类产品的货款回收率较高,坏账风险很低。

(3)头孢类抗生素原料产品采用直接销售模式,即通过与各制药企业直接签订销售合同,向对方销售该类产品,公司运送产品至指定地点,经对方检验合格后确认收货,由公司向其开具销售发票确认销售收入。制药企业按与公司约定的付款期支付货款。

3、财务部应会同销售部门建立健全销售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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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条 税费的管理

1、财务部应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加强对税收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使有关人员及时掌握新的税收法规,熟悉各类税种、税率,依法办税。

2、纳税申报。财务人员应明确纳税申报的重要性,准确填制纳税申报表,做到申报及时准确,有问题及时反映,并向税务机关按时报送所需的会计报表和资料。相关的纳税资料应妥善保管。

3、应纳税额的计算和上缴。财务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准确计算各会计期间应纳税额,按规定时间上缴;每月核对纳税申报表和账面数有无差异,如有差异,及时查找原因并进行更正。税务会计及时根据出口情况,办理相关出口退税工作。

4、票证、账簿管理。相关人员要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保管规定,建立专柜保管专用发票账册,及时记载各种版面专用发票的领购、使用、结存、核销情况,做到账物相符。妥善保管发票领购簿,各种申报表,抵扣联登记册,存根联登记册等。

5、财务部应及时了解和掌握最新的税收政策,根据企业可享受的有关税收政策标准,及时申请办理有关减免税优惠。同时还应加强纳税管理和税费核算,做好税收筹划,提高企业税务管理水平。

第十五章 对外捐赠管理

第六十四条 由公司股东、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提出对外捐赠建议,依据对外捐赠金额的大小,根据权限分别经总经理、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外捐赠应本着造福社会公益为目的,不得损害股东利益。

第十六章 合同管理

第六十五条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中规定需要签订合同的业务,必须签订合同。

第六十六条 财务部会同业务经办部门和法务部,根据获取的合同对方当事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其他资料,分析其获利能力、偿债能力和营运能力,评估其财务风险和信用状况,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持续关注其资信变化,建立和及时更新合同对方的商业信用档案。

第六十七条 合同的签订须使用公司合同模板,不使用公司合同模板的,需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相关部门审核;财务部负责审核合同中的付款或收款条件及其他需要财务部审核的条款,以保证公司对合同支付条款的履约能力、确保公司资金安全;财务部负责保管其中一份合同原件,并记录合同的执行情况。

第六十八条 财务部及时根据合同办理结算业务,按照合同规定付款,催收到期欠款。财务部应对合同及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合同约定条款履约或应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的,财务部有权拒绝付款,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第六十九条 如发生合同纠纷,业务经办部门须尽快与法务部联系,并报总经理室备案。由法务部会同公司代表与对方协商、谈判或提出仲裁、诉讼。

第十七章 关联交易决策管理

第七十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反担保除外);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债务重组;签订许可使用协议;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销售产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委托或者受托销售;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第七十一条 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发生的交易金额高于300万元人民币,或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第七十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3,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必须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未达到前述规定标准的关联交易事项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十三条 财务部指定专人对关联交易进行统计,并将相关资料报相关主管机关备案。

第十八章 募集资金管理

第七十四条 募集资金是指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七十五条 募集资金只能用于招股说明书所承诺的投资计划,或经股东大会批准的投资项目。

第七十六条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募集资金遭受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承担责任。

第七十七条 为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管。并按相关规定对外公告。

第七十八条 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每一笔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及付款申请,经相关项目负责人、总经理、董秘或董事会审核后,报财务部。财务部根据审核后的资金使用计划及付款申请单办理付款手续。

第七十九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检查结果。

第十九章 外币业务管理

第八十条 外币业务是指公司以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款项收付、往来结算和计价等业务。

第八十一条 在外币业务管理中,财务部应加强对外汇风险的控制,及时对汇率变动的潜在方向、时间和幅度进行预测,根据汇率变动的趋势,把握好资金的调拨、商品的进出口、外汇应收和应付款的收付等事项的有利时机,尽量减少或避免因汇率变动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章 会计报表、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

第八十二条 财务部按照财政部、交易所、证监会有关制度规定的要求和格式,编制季度、中期以及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等)和财务分析报告,由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章,对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务报表按月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或者盖章。财务报表均应及时归档,未经审批及公开披露,不得泄露给任何机关团体或个人。

第八十三条 控股子公司每月度终了5日内向公司财务部报送会计报表(含附注);公司财务部应依据各单位的财务报表,于月度终了后8-10日内及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上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经理、董事长;向政府相关部门提交

会计报表须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经理批准。

第八十四条 会计机构负责人定期进行财务分析,根据公司情况,可采取趋势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因素分析法等方法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进行评价、考核,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形成财务分析报告上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经理。

第八十五条 公司财务部应建立有效的财务风险控制与预警管理体系,有效预防财务风险,及时向决策层警示潜在的风险,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第八十六条 终了后两个月内,公司应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审计报告。

第二十一章 会计政策、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

第八十七条 发生会计政策变更、估计变更、差错更正的情形:

1、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在每一会计期间和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但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变更会计政策:(1)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2)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2、公司据以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变化,或者由于取得新的信息、积累更多的经验以及后来的发展变化,可能需要对会计估计进行修订。会计估计变更的依据应当真实、可靠。会计估计变更应采用未来适用法。

3、前期差错通常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疏忽或曲解事实以及舞弊产生的影响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盘盈等。公司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第八十八条 处理流程

1、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定期收集国家的相关政策信息及公司进行会计估计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信息,如需要对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应提出报告,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审核,并提交公司董事会批准备案,在财务报告中进行披露。财务部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处理方法。

2、对于不重要的前期差错,不需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但应调整发现当期与前期相同的相关项目。对于重要的前期差错,应当在其发现当期的财务报表中,调整前期比较数据,并应按规定对前期差错进行披露。

重大前期差错的处理需要财务部提出申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审核,按照权限报总经理、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批;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员提出批评,并根据差错性质和影响,可对相关负责人采取罚款甚至开除的处分。

第二十二章 财务监督与审计

第八十九条 财务监督的目的是不断完善对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的审计、监督、控制机制,完善内部控制,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第九十条 财务监督方式为定期检查和专项审计相结合。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审计负责人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会有权监督、检查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公司董事、经理人员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可委托内部审计部门及社会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不定期审计检查。

第二十三章 会计档案管理

第九十一条 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财务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会计档案以纸质、电子介质档案形式存档,由财务部专人负责整理成卷或装订成册并编写查询目录,实行归档保管。

终了通过软件系统打印的会计账簿必须连续编号,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并由财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归档。

第九十二条 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负责人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批准,方可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印件,应该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或盖章。内部查阅会计档案也应建立借阅登记簿,并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批准。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九十三条 会计档案应根据相关规定期限进行保管。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财务部鉴定,严格审查,并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审批程序后销毁。

第二十四章 财务工作交接

第九十四条 财务人员出现离职、换岗及其他临时需要离岗的情况,必须将其所经管的全部工作移交给接交人。移交时,移交人应将手头的工作处理完毕,并制作移交清册。接交人应逐一核对清册内容,如有历史遗留问题,应写出书面说明。清点完毕后移交、接交双方应签字确认责任,移交须有双方的直接上级进行监交。

第二十五章 附则

第九十五条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或公司章程修改,出现本制度与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有抵触的,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九十六条 本制度与公司相关财务及其他管理制度配套使用,财务部协同相关部门负责制定与本制度相关的细则。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三日

第五篇:电厂财务控制制度

一.资产控制原则

1.资产的保管与账簿的记载,应由不同人员分别负责管理。

2.资产的保管,应明确指派人员负责,以免责任混淆。

3.有形资产应加防护,以免私自或不当使用。

4.应随时核对零用金与库存现金,并维持最少额度。

5.各项支出的核决与支付,应分责办理。

6.应尽可能以支票支付,支票的签发与保管,皆应有严密的控制。

7.已签章的付款支票,不得由该支票签章人或核决人领取或寄交。

8.有关现金、存货或其他流动资产收支的单据,应事先印妥连续编号。

9.负责现金、有价证券及其他贵重资产处理责任的人员,须要有充分保证。

10.各项付款凭据一经支付,应即加盖支付印戳销案,防止重复请款。存于内部保险箱或银行保管箱的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应由两人以上共同保管。

11.上项人员编制许可,下列职责应予分立。出纳与账务员,财务主管与会计主管,采购与验收,销售与仓储,薪金计算与支付,收款与账务,装运与仓储,定货与仓储。

a)信用授与、折让折扣、客户赠品、招待等,皆应严格管理

b)定期举行资产的全面清查盘点,包括原材料、工具用具、固定资产、货币资金、债权债务等。

c)多联次单据的开具应一次复写,并避免涂改。

二、备用金管理细则

1.财务部负责各单位之零星支付。

2.备用金借支程序如下:

1)各单位零星费用开支,应先填写借款单,权限范围之内的由各部门部部长签字,超出权限范围的由主管经理审批,交财审部审核后,即凭单支付现金。

2)备用金的借支,经手人应于一星期内取得正式发票或收据后应及时交财务部冲帐。

三、财务分析撰写规定

(一)财务状况分析

1.生产经营状况分析。

从产量、产值、销量等方面对企业本期的生产经营活动作一简单评价并与上年同期水平作一对比说明。

2.成本费用分析。

1)原材料消耗与上期对比增减变化情况,对变化原因做出分析说明。

2)管理费用与销售费用的增减变化情况(与上期对比)并分析变化的原因。

3)分析当期销售毛利相对于历史各期的增减变化情况,并根据具体情况提出降低产品单位成本的可行途径。

3.利润分析

1)分析主营业务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2)对各项投资收益、汇总损益及其他营业收入作出说明。

3)分析利润形成情况及原因。

4.资金的筹集与运用状况分析。

1)存货分析。

a.对存货的结构和品质状况进行分析。

b.对燃料等重要物资的库存状况进行分析说明。

c.分析库存积压的形成原因及库存物资完好程度。

d.本期处理库存积压物资的分析,包括处理的数量、金额及导致的损失。

e.对存货的周转情况进行分析。

2)应收帐款分析。

a.分析金额较大的应收帐款形成原因及处理情况,包括催收或上诉的进度情况。

b.本期未取得货款的收入占总销售收入的比例,如比例较大的应说明原因。

c.应收帐款中非应收货款部分的数量,包括预付货款、定金及借给外单位的款项等,对于借给外单位和其他用途而挂应收帐款科目的款项应单独列出并作出说明。

d.半年、分析应对应收帐款进行帐龄分析,予以分类说明。

e.对应收账款周转率进行分析。

5.负债分析。

1)根据负债率、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分析企业的偿债能力及财务风险的大小。

2)分析本期增加的借款的去向。

3)半年分析和分析应根据各项借款的利息率与资金利润率的对比,分析各项借款的经济性,以作为调整借款渠道和计划的依据之一。

6.其他事项分析。

1)对发生重大变化的有关资产和负债项目作出分析说明(如长期投资等)。

2)对数额较大的待摊费用、预提费用,超过限度的现金余额作出分析。

对其他影响效益和财务状况较大的项目和重大事件作出分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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