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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希望工程圆梦行动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范文模版)
编辑:风起云涌 识别码:21-265833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3-31 12:36:57 来源:网络

第一篇:儋州市希望工程圆梦行动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范文模版)

附件:

儋州市希望工程圆梦行动资金暂行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多方筹措资金,帮助我市品学兼优的困难大学新生实现上大学的梦想,在全市进一步树立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促进儋州市的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儋州市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由儋州市委市政府领导,由儋州市实施希望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市委下设办公室)主办,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爱心单位共同参与的公益活动。

第二章 资金管理

第三条 助学资金的筹集必须坚持合法、自愿的原则,广泛接受社会捐赠,杜绝任何形式的摊派,不得以募捐为名从事营利活动。

第四条 助学资金的来源

1、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慈善机构及个人的捐赠;

2、采取义卖、义演、义展等方式筹集的资金;

3、开展勤工俭学活动;

4、助学资金的利息。

第五条 捐赠助学资金的方式

1、由儋州市实施希望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儋州市希望工程教育资金”专用账户;

2、现场捐款。携带现金到团市委现场办理捐款手续;

3、邮局汇款,银行转账。捐赠方可通过邮局储蓄或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善款直接汇入或转入“儋州市希望工程教育资金”专用账户。

第六条 助学资金的管理和发放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格规范管理,建立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收支状况,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在接受社会募捐中,可根据捐赠方的意愿进行相应调整,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七条 助学活动工作经费由团市委纳入年度工作预算进行列支,工作经费的开支范围为:行政办公经费、资格核查工作经费、文件印刷费、宣传经费等。

第三章 资助管理

第九条 受资助对象为当年度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品学兼优、家庭贫困大学新生,以及捐赠方提出其它捐助对象。

第十条 资助条件

1、基本条件

(1)当年度被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新录取的大学本科生(原则上以

考上二本以上院校学生为主,如家庭有特殊原因的可放宽到三本或大专院校);

(2)儋州市户籍,遵纪守法,品学兼优;(3)没有获得其它奖学金或助学金资助。

2、界定标准

在满足基本条件前提下

(1)家庭人均月收入在290元以下,平时生活节俭,完成学业确有经济困难的,可界定为贫困生;

(2)家庭人均收入在210元以下,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可界定为特困生。

在满足贫困生界定标准的前提下,具有如下特殊情况:残疾学生、单亲、父母离异(低收入家庭)的学生、烈士子女、孤儿、父母患有严重疾病或残疾的(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以及特殊困难家庭的,可界定为特困生。

3、有下列情况者不予办理:

(1)报送材料不齐全或不及时,不予办理;(2)报送情况有虚假者,不予办理;

(3)如考生考取的学校为免学费类院校,一律不予办理。第十一条 资助标准

贫困生每人3000元,特困生每人5000元。第十二条 资助程序

1、报名申请

考生被录取后,可登陆海南希望工程网站www.teniu.cc进行网上

申请登记,并按要求填写《海南省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申请表》(需提交入学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以及其他证明)。

2、资格审核

(1)由当地村(居)委会和所在毕业学校对申请人进行初审,并在调查表上做审核意见;

(2)儋州市实施希望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筛选拟资助人员名单,确定走访对象;

(3)由市实施希望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纪委、市教育局、民政局等部门组成工作小组实地走访调查核实学生情况。(或根据具体情况,由所在镇团委、纪委、教育、民政等部门人员组成工作组实地走访核实学生情况,并做好记录,报儋州市实施希望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3、上会讨论

由团市委牵头,市纪委、市教育局、民政局共同参加的儋州市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工作会议,拟定该年度圆梦行动资助人选和资助金额,报儋州市实施希望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4、公示

团市委将拟定资助对象在我市主要报刊、媒体、网站予以公示。

5、发放资助

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助学资金,发放时间为每年8月至9月份,发放方式有两种:

(1)助学资金由团市委向受助大学生本人发放。受助大学生凭《高等院校录取通知》(原件)、身份证到团市委领取助学资金并办理签收

手续。如受助大学生本人不能亲自领取,可委托其父母凭《高等院校录取通知》(原件或复印件)、受助大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父母身份证、户口本签字代领。

(2)由捐助方向受助学生发放。捐助方与团市委协定资助名额后儋州市实施希望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给捐助方提供资助学生名单及家庭信息,捐助方直接向学生发放助学金,并将助学金领取签收表(复印件)提供给团市委。

6、后续跟踪教育

(1)对受助学生进行思想、品行等方面教育,树立其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鼓励其积极参与社会各类公益活动,以实际行动汇报社会。

(2)建立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受助生档案,组建受助生QQ群,通过各种形式主动了解反馈受助生高校就学期间的学习生活情况,组织受助学生利用寒暑假开展支教、调研等回馈社会的公益活动。

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十三条 为确保儋州市希望工程圆梦行动长效顺利开展,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工作的统筹、资金的筹集工作。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市委,具体负责“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助学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儋州市圆梦行动筹措资金纳入团市委帐户统一管理,专款专用。接受审计部门审计,接受社会监督。每年年终向社会公布当年圆梦行动财务收支情况。

第十五条 在助学活动中,严格要求各级审核单位要对受助人资格严格审查,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如出现弄虚作假和违法乱纪现象,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每年的助学资金发放工作结束后,市财政局对当年的助学活动进行绩效评价。

第二篇:希望工程爱心圆梦行动实施方案

市“2013慈善•希望工程爱心圆梦行动”实施方案

各区县团委:

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青少年是民族的未来,实现中国梦,离不开亿万青少年脚踏实地、不懈奋斗。在现阶段,有部分青少年群体还需要我们发动社会的力量来进行帮扶,其中一个重点就是家庭困难大学新生。圆梦行动是共青团**市委、**市实施希望工程办公室发起的重要品牌活动,以助力困难大学新生顺利实现大学梦想为目标,自2006年实施以来,我市共青团组织共筹集资金646万余元,资助1999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为进一步在全社会中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传达党和政府对困难学生的关心爱护,动员社会参与帮助家庭困难大学新生顺利进入校园,弘扬中华民族团结互助的传统美德,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团市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晚报社和市实施希望工程办公室拟于6-9月联合开展“2013慈善•希望工程爱心圆梦行动”(以下简称圆梦行动),由主办单位牵头,依托新闻媒体,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热心人士为困难大学新生捐款。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圆梦行动”,大力宣传国家对贫困青少年群体的扶助政策,反映家庭困难大学新生尤其是低保边缘家庭大学新生的生存状态,展示他们自强不息、励志成才的精神风貌;通过发动社会的力量为农村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大学新生提供从家门到校门的交通、生活费用资助,使他们顺利进入大学校门,圆梦大学,并教导他们懂得感恩,成材后回报社会,助力中国实现伟大的复兴之梦。积极宣传爱心捐赠典型,倡导助人为乐的风尚,营造相互关爱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活动名称

2013慈善•希望工程爱心圆梦行动

三、活动时间

2013年6月——9月

四、主办单位

共青团**市委

**市教育局

**市民政局

**市慈善总会

**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晚报社

**市实施希望工程办公室

五、活动方式

——横向联合。市慈善总会、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市希望办结成战略伙伴,集中力量在全市范围进行倡导,在主流媒体进行一致宣传,不断扩大影响的同时,开展网络募捐、定向劝募等活动。

——纵向联动。区县团组织可以多方寻求合作。在践行总书记关于中国梦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背景下,围绕团中央“我的中国梦”这一主题,通过实施圆梦行动,探索希望工程新的助学模式,助力困难学子顺利实现大学梦想,从而推动中国梦的实现。

——强化服务。要服务于捐、受双方,开通在线捐款,实现网上申请、网上结对、网上查询,建立高效、便捷的捐赠通道、信息反馈通道,并邀请部分捐方代表到贫困生家里进行实地探访;要服务于相关媒体,提供线索,找准典型,为采访报道提供支持。

——突出管理。要汲取往年圆梦行动的经验,进一步改进、完善管理制度,在准确选择受助学生、组织志愿者家访、捐受双方联络互动以及资金、资助管理的公开透明等环节下大力气,确保管理的精准高效。

——体现特色,要遵循“救助——发展”的目标模式,在动员社会资金,给予贫困学生以资助的同时,探索新的资源配置和服务的内容与方式。对于受助生,要建立档案,加强联系,创造条件,帮助指导他们开展勤工俭学、社会实践和公益服务。要组织捐受双方,开展家庭回访等互动活动。

六、活动步骤

六月份联系相关单位、媒体、捐方,下发活动通知,制定实施圆梦行动方案。高考结束后进行宣传发动,在市级媒体启动圆梦行动。

七月份,在媒体上刊登部分成绩优异家庭经济困难的高考新生事迹,设立捐助热线,营造舆论氛围,动员社会广泛参与。七月底,确定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审核。

八月中旬,做到所有募集资金到位,发放助学金,媒体进行跟踪报道。

七、资助范围

对2013年高考成绩优异、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录取、没有获得其它奖学金或助学金资助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籍大学生和进城务工子女大学生(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大学生政府另行资助),给予一次性入学资助。具体条件如下:

1、城乡孤儿大学新生。

2、无固定经济来源的低保边缘家庭大学新生。

3、因重大疾病、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

八、资助标准

符合资助条件的大学新生,按每人3000元人民币标准资助。资助资金来源,市慈善总会筹资15万元,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筹资12万元,其余资金由市实施希望工程

第三篇:希望工程爱心圆梦行动实施方案

市2013慈善•希望工程爱心圆梦行动实施方案

各区县团委:

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青少年是民族的未来,实现中国梦,离不开亿万青少年脚踏实地、不懈奋斗。在现阶段,有部分青少年群体还需要我们发动社会的力量来进行帮扶,其中一个重点就是家庭困难大学新生。圆梦行动是共青团**市委、**市实施希望工程办公室发起的重要品牌活动,以助力困难大学新生顺利实现大学梦想为目标,自20xx年实施以来,我市共青团组织共筹集资金646万余元,资助1999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为进一步在全社会中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传达党和政府对困难学生的关心爱护,动员社会参与帮助家庭困难大学新生顺利进入校园,弘扬中华民族团结互助的传统美德,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团市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晚报社和市实施希望工程办公室拟于6-9月联合开展2013慈善•希望工程爱心圆梦行动(以下简称圆梦行动),由主办单位牵头,依托新闻媒体,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热心人士为困难大学新生捐款。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圆梦行动,大力宣传国家对贫困青少年群体的扶助政策,反映家庭困难大学新生尤其是低保边缘家庭大学新生的生存状态,展示他们自强不息、励志成才的精神风貌;通过发动社会的力量为农村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大学新生提供从家门到校门的交通、生活费用资助,使他们顺利进入大学校门,圆梦大学,并教导他们懂得感恩,成材后回报社会,助力中国实现伟大的复兴之梦。积极宣传爱心捐赠典型,倡导助人为乐的风尚,营造相互关爱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活动名称

2013慈善•希望工程爱心圆梦行动

三、活动时间 2013年6月9月

四、主办单位 共青团**市委 **市教育局 **市民政局 **市慈善总会

**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晚报社

**市实施希望工程办公室

五、活动方式

横向联合。市慈善总会、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市希望办结成战略伙伴,集中力量在全市范围进行倡导,在主流媒体进行一致宣传,不断扩大影响的同时,开展网络募捐、定向劝募等活动。

纵向联动。区县团组织可以多方寻求合作。在践行总书记关于中国梦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背景下,围绕团中央我的中国梦这一主题,通过实施圆梦行动,探索希望工程新的助学模式,助力困难学子顺利实现大学梦想,从而推动中国梦的实现。

强化服务。要服务于捐、受双方,开通在线捐款,实现网上申请、网上结对、网上查询,建立高效、便捷的捐赠通道、信息反馈通道,并邀请部分捐方代表到贫困生家里进行实地探访;要服务于相关媒体,提供线索,找准典型,为采访报道提供支持。突出管理。要汲取往年圆梦行动的经验,进一步改进、完善管理制度,在准确选择受助学生、组织志愿者家访、捐受双方联络互动以及资金、资助管理的公开透明等环节下大力气,确保管理的精准高效。

体现特色,要遵循救助发展的目标模式,在动员社会资金,给予贫困学生以资助的同时,探索新的资源配置和服务的内容与方式。对于受助生,要建立档案,加强联系,创造条件,帮助指导他们开展勤工俭学、社会实践和公益服务。要组织捐受双方,开展家庭回访等互动活动。

六、活动步骤

六月份联系相关单位、媒体、捐方,下发活动通知,制定实施圆梦行动方案。高考结束后进行宣传发动,在市级媒体启动圆梦行动。

七月份,在媒体上刊登部分成绩优异家庭经济困难的高考新生事迹,设立捐助热线,营造舆论氛围,动员社会广泛参与。七月底,确定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八月中旬,做到所有募集资金到位,发放助学金,媒体进行跟踪报道。

七、资助范围

对2013年高考成绩优异、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录取、没有获得其它奖学金或助学金资助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籍大学生和进城务工子女大学生(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大学生政府另行资助),给予一次性入学资助。具体条件如下:

1、城乡孤儿大学新生。

2、无固定经济来源的低保边缘家庭大学新生。

3、因重大疾病、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

八、资助标准

符合资助条件的大学新生,按每人3000元人民币标准资助。资助资金来源,市慈善总会筹资15万元,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筹资12万元,其余资金由市实施希望工程办公室通过社会捐赠、募集等方式解决。根据捐方的实际情况,可以是一个人、一个家庭、一个单位结对资助若干个困难学生,也可以是一个党(团)支部、一个集体、几个捐款人结对资助一名困难学生。

九、资助程序

1、个人申请:高考录取结束后,各高中学校向符合资助条件的大学新生发放《2013圆梦行动致申请资助学生的信》,学生同意后提出书面申请,由申请学生班主任签字,并由学生所在学校出具证明后,集中进行申报。上报形式分为分为书面上报和网站上报双重形式。网站上报地址为****,网站申报后,请及时通知市希望办,市希望办审核后,请及时将正式版表格上报。

2、资格审核:学校对受助生的真实性承担直接责任,根据学生申请,在调查属实的基础上,提出资助学生初选名单,填写《2013圆梦行动助学金申请表》(一式四份,一份区县团委存档,一份市希望办存档,一份市慈善总会存档,一份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存档),经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所属区县团委,各区县团委负责与区县民政局对接审核上报学生名单,经审核整理后统一报市希望办进一步审核。市希望办组织志愿者进行家访,对拟资助学生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3、资金发放: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发放助学金。受资助学生在领取助学金后填写希望工程专用收据和《2013圆梦行动助学金签收单暨受助生承诺书》(一式三份),由所属区县团委汇总后分别报市希望办、市慈善总会、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存档。

十、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帮助困难学生圆梦大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求,是弘扬团结友爱、扶贫济弱、互助进步的中华传统美德的具体体现。各区县一定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感,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对青少年健康成长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开展好圆梦行动,圆满完成任务。

2、精心策划,营造氛围。要以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弱的传统美德,增强社会的爱心意识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大对扶贫助学工作的宣传。通过新闻媒介,大力宣传扶贫助学方面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发挥典型引导作用,营造全社会扶贫助学的良好氛围,引导全社会都来关心贫困家庭学生的成长。通过卓有成效的宣传,把希望工程圆梦行动逐步推向高潮。

3、实事求是,严格审核。2013圆梦行动的资助对象为2013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本科一年级新生。各单位要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原则,对待资助学生的家庭情况进行严格的审核,按照要求上报。

4、财务透明,接受监督。困难大学新生助学金由市实施希望工程办公室负责管理发放。市希望办按照国家财务法律法规,建立严格的财务制度,保证账务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为捐助方开具免税的《山东省公益事业定向捐赠专用收据》,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个人的监督。

5、迅速行动,认真落实。各区县根据《关于开展2013慈善•希望工程爱心圆梦行动的通知》和本方案要求,研究部署本区县活动。要动员和整合各方资源,推出本区县活动。各地设计的活动要切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并在活动中注意宣传舆论口径和政策导向。活动开展情况上报市希望办,市希望办将根据各区县开展情况进行资金配套。

第四篇:2010年海南省希望工程圆梦行动方案

附件

2010年海南省希望工程圆梦行动方案

一、活动背景

2010年高考已经结束,对于通过精心苦读即将被录取的贫困生来说,面临的将是高额的学费和生活费,这将成为他们以及家庭的沉重负担,也成为社会共同关注的热点。据调查了解,我省今年将被录取的47547名大学新生中,就有4000多名特困生,特困生的比例约10%,其中绝大多数来自农村贫困家庭和城市低收入家庭。省委书记卫留成曾在2006年全省联手扶贫工作现场经验交流暨表彰会上指出:“砸锅卖铁也要让贫困大学生上得起学”。

二、活动宗旨

反映贫困大学生生存状态,展示他们自强不息、励志成才的精神风貌;树立捐赠典型,动员社会参与,传播“助人自助”的公益理念;介绍国家扶助政策,传达党和政府对贫困学生关心爱护,营造和谐氛围。

三、活动主题

2010年海南省希望工程圆梦行动

四、活动时间

2010年7月至2010年9月初

五、资助对象

今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农村贫困家庭和城市低收入家庭学生。

六、资助标准 每名大学生的资助标准为3000-5000元人民币。

七、受助条件

1、父母均为农民或城市低收入群体;

2、遵纪守法,品学兼优;

3、家庭经济贫困,年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收入水平;

4、今年被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录取;

5、没有获得其它奖学金或助学金资助。

八、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海南省委

海南省青少年希望基金会

南国都市报社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直播海南》栏目

人民网海南视窗

海南在线

协办单位:海南金鹿农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威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中烟工业公司

海南凯健医药有限公司

海南星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海南晨菲药业有限公司

海口易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2355海南省青少年服务台

成立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省委希望办,负责日常常务。

组 长:盖文启(共青团海南省委副书记)副组长:尹婕妤(南国都市报总编)孔德明(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副台长)

汪峥嵘(人民网海南视窗总监)办公室主任:羊光然

成 员:文 文(海南省青少年希望基金会副秘书长)

吴日新(海南省青少年希望基金会副秘书长)符文生(海南省青少年希望基金会副秘书长)

韩潮光(南国都市报副总编)

丁黎平(海南广播电视总台《直播海南》总制片人)

李国雄(人民网海南视窗主任)

陈泽裕(12355海南省青少年服务台主任)

九、活动方式及捐款管理

根据捐方的实际情况,可以是一个人、一个家庭、一个单位、一个企业结对救助若干个贫困学生,也可以是一个党、团支部、一个集体、几个人捐款结对资助一名贫困学生。捐款全部进入希望工程专门账户,并向捐款人开具希望工程专门发票,颁布捐款证书和结对资助卡。对有明确资助意向的捐款,将按捐方的要求安排资助,保证专款专用。

十、活动主要内容

1、举办“2010年海南省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启动仪式。

2、下发文件,号召基层团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系列活动。

3、今年我们将继续联合《直播海南》开展“爱心助学〃阳光行动-全省巡回募捐活动”。在全省范围内举行市(县)及各基层团委专场募捐活动,对各募捐活动进行重点报道,对重大的募捐现场进行现场直播。各单位应征得当地党委、政 府的大力支持,认真做好此项活动。所募集的善款将全部用于资助本市(县)或本单位贫困学生。

4、联合海南广播电视总台《直播海南》栏目和南国都市报社开展“用我双手挣学费”活动。2006年以来我们曾成功举办这项活动,活动影响大,效果好,得到爱心企业的积极参与和广大贫困生的青睐。今年,我们将继续推出“用我双手挣学费”活动。各市(县)应积极发动企业捐款资助贫困生,如企业条件允许,尽可能为受助生提供爱心岗位。每个市(县)争取发动企业为贫困生提供3个以上的爱心岗位。

5、联合海南反哺志愿者工作委员会开展“高考优秀生进校园谈经验环岛大型慈善活动”及募捐活动等。

6、举办“2010年海南省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助学金发放仪式。如有企业冠名赞助,我们将举办慈善晚会暨助学金发放仪式,邀请海南希望工程形象大使顾莉雅参加并演唱。

7、拟联合中国移动或中国联通开设短信捐款活动。

十一、活动进度

(一)筹备阶段(6月15日至6月30日)

1、组织主办单位领导共同商议2010年海南省希望工程圆梦行动会议,请各单位提出开展活动的建设性意见。

2、拟定《2010年海南省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的活动方案》。

3、下发《关于做好2010海南省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市县认真做好2010海南省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工作。为了扩大本次活动的社会影响,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县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此次活动,同时充分利用当地的社会资源,筹集社会善款,要求每个市县至少资助20名贫困大学生。

4、邀请海南广播电视总台《直播海南》、南国都市报、人民网海南视窗、海南在线作为媒体支持单位,负责活动期间的全程报道;

5、在海南省希望工程网站开通“圆梦行动”专题,发布活动信息,接受贫困生报名,接受爱心企业和人士资助贫困生等。

6、开设圆梦行动咨询专用QQ,号码为: 240469126。

(二)启动阶段(7月1日至7月20日)

1、选取若干名家庭特殊的贫困学生,由南国都市报和海南电视总台《直播海南》栏目、人民网海南视窗派记者进行实地采访,展示他们的生存状况和自强不息的精神状态,引起全社会的共同关注。

2、正式推出“2010年海南省希望工程圆梦行动”。邀请媒体对活动的推出进行宣传报道,《直播海南》制作宣传片进行宣传,《南国都市报》以重要的版面报道活动的具体情况。

3、回访曾受圆梦行动资助的贫困学子。

4、在海南省希望工程网站设定“圆梦行动”专题,在网上接受贫困学生的报名,公布待资助贫困大学生的信息,实行网上认捐。

5、向社会公布捐款热线电话及捐款账号。

6、通过《直播海南》、《南国都市报》和《海南希望工程网站》发布征集爱心企业,提供爱心岗位。

(三)推动阶段(7月21日至8月15日)

1、通过媒体深入典型的特困大学生家庭进行实地采访报道。

2、通过媒体报道在这次活动中贡献较大的爱心企业和爱心个人感人事迹。

3、设立报名热线电话和开通网上报名,接受贫困学生报名和社会各界的咨询。

4、为了扩大这次活动的规模和影响力,将威特助学基金、金鹿农机助学基金、芙蓉学子助学基金、王老吉助学基金、凯健药业基金、星华集团励志基金、晨菲药业基金资助贫困大学生作为本次活动的主要项目。

5、通过《直播海南》、《南国都市报》、人民网海南视窗、海南在线和海南希望工程网站公布爱心企业和个人的名单。

(四)高潮阶段(8月16至8月25)

1、公示受资助贫困大学生的名单,公示没有异议后才确定受资助学生名单。

2、举行“爱在海南”慈善晚会暨2010海南省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助学金颁发仪式,邀请海南希望工程形象大使顾莉雅出席,邀请省领导和团省委领导出席仪式,邀请所有爱心个人和爱心企业代表参加仪式。

(五)收尾阶段(8月26日到9月10日)

1、受助生档案的建立。

2、进行必要的答谢活动。

主题词:希望工程 圆梦行动 通知 共青团海南省委办公室 2010年7月8日印发

(共印80份)

第五篇:希望工程圆梦助学

发放助学金30多万元 资助近百名贫困大学生

团县委圆梦助学有实效

常山县同弓乡关庄村的余璐今年以506分的成绩被宁波工程学院录取,短暂的欣喜过后,她却为学费和生活费犯起了愁。余母患过胃癌,后又不幸患上了血癌,因治疗无效去世,当时她才10岁。两次大病,花尽了家中的积蓄,欠下了一大笔债。余父身体不好,却还要四处谋生,养家糊口,家中十分困难。

团县委得知该情况后,主动与余璐取得联系,8月26日上午,余璐与33名贫困大学新生一同领到了由县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有限公司发放的每人3000元的助学金。

“希望工程〃圆梦大学”活动自今年7月份启动以来,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共有100多名优秀学子向团县委、县希望工程办公室提出申请,其中不乏品学兼优、被重点大学录取的高分考生,也有三到五批因家庭困难无钱入学的贫困学生。团县委、县希望办通过多方努力,以强化宣传为手段,以扩大救助为目的,以广筹资金为渠道,捐资助学取得了显著成效。

截至目前,我县被全日制普通学校录取的贫困大学新生有107人获得资助,资助方涉及省、市、县的多个单位、企业以及个人。其中省青基会资助20人;浙江中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助8人;衢州市文联以及绿色共享教育基金会资助9人;衢州市金佰汇、欧龙奔驰、瑞宏阳光资助17人;县中小企业贷款担保

有限公司资助33人;县交通局、县幸福电器有限公司、常山巨力商贸有限公司以及县企业家、爱心人士资助20人;资金总额共计32万元。

余璐在受助会场上代表全体受助大学新生发言,道出了大家的心声:“我很感谢团县委,很感谢给予我们帮助的好心人,我会倍加珍惜大学生活,力争成为有能力有抱负的新青年,用以报答诚心诚意帮助我的好心人。希望今后可以凭借自己的力量将爱心传递,将感恩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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