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发展党员流程及报批材料要求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及报批材料说明
(文中黑体为报批材料)
一、发展党员培养教育工作
1、申请人向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2、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的召开支部党员会),讨论是否将入党申请人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召开会议时间一般在收到入党申请书15天内。
如果同意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指定两名同志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在2个月内报区直属机关工委组织纪检科备案,领取《入党积极分子教育考察登记簿》。
3、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集中学习培训。集中学习培训学时不少于40学时。
4、将入党积极分子列入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经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党员讨论,可以列为发展对象。此时,培养联系人更名为入党介绍人。
5、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座谈会记录。参加座谈的可以是服务的对象,也可以是同事。一般情况,参加座谈的不少于8人,只对发展对象的优缺点作出如实评价,不说“是否同意吸收入党”,认真作好《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记录》。
6、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15天,要同时公布党支部和区直机关纪工委电话。公示结束后,要据实填好《南川区发展党员公示情况记载表》
7、撰写综合政审结论。党支部要结合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公示情况和对发展对象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调查情况,撰写好《综合政治审查结论》。
8、预审。填写好《南川区发展党员预审情况记载表》,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簿》、《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记录》、《南川区发展党员公示情况记载表》、《综合政治审查结论》,送区直属机关工委。预审同意,由区直属机关工委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9、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10、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党员大会。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党员大会主要程序有:一是支部书记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预审的情况;二是发展对象应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三是2名入党介绍人发表意见;四是与会党员党进行充分的讨论;五是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应该注意:实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一半,会议有效;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如缺 席人员较多,会议应延期进行。机关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11、报上级党委审批。党支部应及时将支部大会的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记录》、《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记录》、《综合政治审查结论》、《南川区发展党员预审情况记载表》、《入党积极分子教育考察登记簿》、《南川区发展党员公示情况记载表》、等报批材料十五日之内报上级党组织审议。
12、基层党委审议。基层党委要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指派两名正式党员(至少一名党委委员)同申请人进行谈话,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对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和作风等各方面的情况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人应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
13、报区直属机关工委审批。
二、预备党员转正培养教育程序
14、入党宣誓。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入党宣誓,一般由区直属机关工委集中组织。
15、对预备党员进行为期一年培养教育。期间,入党介绍人要继续作好培养教育考察工作,认真填写《中共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簿》。
16、提出转正申请。预备党员一年教育考察期满,要及时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
17、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18、公示。将公示时间7-15天,将公示结果记入《南川区发展党员公示情况记载表》。
19、召开预备党员按期转正党员大会。程序同吸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对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支部大会决议应及时填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
20、报批。报批材料有:《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中共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簿》、《预备期满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记录》、《南川区发展党员公示情况记载表》、《预备期满支部会议记录》、《入党转正申请书》。
21、存档。预备党员批准为正式党员或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后,《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入党转正申请书》存入本人事档案。其他材料,由党组织妥善保管。
三、报批材料要求
22、《入党申请书》。入党申请书一般要求手写。如果是打印稿,则要求本人亲笔署名
23、《入党积极分子教育考察登记簿》。由培养联系人或党 支部负责填写,要求书写工整,字迹清楚。一是关于“确定为积极分子的根据和意见”栏,应将支委会意见如实反映。祥见第2条要求。二是“培养教育情况及鉴定意见”栏,一般为每季度填写一次考察情况,主要反映培养教育采取的措施和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三是 “考察情况”栏,时间应是培养教育一年后,对其进行政审的情况,是将“第7条”内容的分解。四是“党的基本知识考核、考试成绩”栏,由区直属机关工委负责填写,未经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原则上不能发展入党。五是“党内讨论是否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意见”、“支委会研究意见”,即是将“第4条”内容记录上来。
24、《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记录》。原则上征求意见的人数不少于8人,征求意见的对象可以是党内的,也可以是党外,可以是单位同事,也可以是服务对象。《记录》要有被征求意见人的签名。要如实反映入党积极分子的优缺点,一般不说“同意吸收入党”等表决式语言。
25、《南川区发展党员公示情况记载表》。要写清楚公示的时间,公示的期限,公示的结果。
26、《综合政治审查结论》。要简要写明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政治审查的方式,本人的政治历史、现实考察结论,本人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考察及结论。
27、《南川区发展党员预审情况记载表》。要层层报批,且要注明时间。
28、《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主要由本人填写,对有的 栏目要如实填写,对没有的栏目要填“无”。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栏,要写明支部大会的时间,应到党员数,实到党员数,预备党员数,表决的情况。对“支部大会通过延长预备期的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栏,如果填写了本栏,一定是预备考察期间,预备党员的表现不符合党员的要求标准,还需要作进一步考察,那可以被看作是预备党员受到的一种组织处理。不能把超过时间没有按时上报审批的情况混为一谈。
29、《接收预备党员支部会议记录》。要注明应到党员人数、实到党员人数,其中预备党员人数。表决方式应为投票表决,不能再用举手表决。
30、《入党转正申请书》。要求要写明吸收为预备党员的时间,考察期满的时间,在预备考察期间的主要表现情况。党员转正为正式党员的其他材料要求,与预备党员的有关材料要求一致。
31、报上级党委审批。党支部应及时将支部大会的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记录》、《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记录》、《综合政治审查结论》、《南川区发展党员预审情况记载表》、《入党积极分子教育考察登记簿》、《南川区发展党员公示情况记载表》、等材料十五日之内报上级党组织审议。
第二篇:土地报批流程
土地报批流程
勘测定界→调整用地规划→用地预审→立项→制作报件上报→用地招拍挂工作→办理用地手续、供地
一、前置审查:需由项目单位提供《项目建议书》及《申请用地报告》。
二、立项或备案:需由项目单位填写《立项申请表》及《立项报告》,和《项目准入会议记要》一起在发改局办理立项或备案手续。
三、由招商局负责与项目单位签定《商务合同》
四、项目选址后,1、规划选址意见书
2、规划局出规划用地红线
3、规划局等有设计资质的单位出平面设计(视情况由规划局出具设计要点)
4、规划局办理规划许可证
5、国土局测绘队做斟测定界,确定用地范围及面积。
6、规划地籍出土地利用现状图,对于已确定用地范围的用地项目由国土局进行用地规划审核,对不符合用地规划的用
地项目按要求进行用地规划的调整。
7、发改局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的请示
8、环保局出具环境评估报告
9、环保局出对环评的批复
10、如有林地,林业局办理林业许可证
11、国土局规划股申请预审。
1、用地预审申请表;
2、预审的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设项目用地基本情况、拟选址情况、拟用地规模和拟用地类型、补充耕地基本方案);
3、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4、用地规划调整报告。
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标注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7、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单位代码证;
8、法人委托书。
12、用地股进行资料审核(提交与县签的合同,内容包括地价、已到位资金、总投资概算)
五、预审
市国土局或省国土厅预审(到项目用地进行实地审查)
六、四)立项(发改局)
用地单位须提供下列资料:
1、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4、用地单位出具环评报告、矿产压覆报告、水保方案、地质灾
害评估报告及城建、旅游、交通等相关部门对项目用地的审核文件。
六、预审后制作用地报件上报省政府审批
1、完善资料
①会审表(国土局)
②一书四方案(国土局)
③空白红线(规划局信息中心)
④斟界(国土局测绘科)
⑤申请用地报告
2、由所在乡镇、政府牵头召开被征地集体村民听证会,做好征地工作;国土部门落实补充耕地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用地报批批次,协助用地单位制作用地报件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核;用地单位足额缴纳相关费用后,由市局将报件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七、获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的项目用地,项目用地单位须向省厅足额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然后由县国土局统征中心按程序对获批用地进行招拍挂工作。
1、评估土地价格
2、配合市场科完善资料
3、挂牌
4、公示
5、拍卖
八、办理用地手续、供地
摘牌的用地单位在缴纳完相关税费后,携用地批复、合同等相关资料到县国土局地籍股办理用地手续,正式供地。
九、拍到土地后,1、报建
2、规划局进窗,办建设工程许可证、放线
3、建设局进窗
第三篇:土地报批流程
土地报批流程
项目征用土地报批程序来源:未知 作者: 基本路线图:
勘测定界→调整用地规划→用地预审→立项→制作报件上报→用地招拍挂工作→办理用地手续、供地
具体操作步骤:
(一)勘测定界(到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办理)用地单位请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进行勘测定界,确定用地范围及面积。
(二)调整规划(到县国土局办理)对于已确定用地范围的用地项目由国土局进行用地规划审核,对不符合用地规划的用地项目按要求进行用地规划的调整。
(三)用地预审(到市国土局土地利用科办理)用地单位须提供下列材料:
1、用地预审申请表;
2、预审的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设项目用地基本情况、拟选址情况、拟用地规模和拟用地类型、补充耕地基本方案);
3、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4、用地规划调整报告。
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标注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7、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单位代码证;
8、法人委托书。
(四)立项(到省、市发改委或县计划局办理)用地项目属于省级立项项目到省发改委立项、市级立项项目到市发改委立项、县级立项项目到县计划局立项。用地单位须提供下列资料:
1、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4、用地单位出具环评报告、矿产压覆报告、水保方案、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及城建、旅游、交通等相关部门对项目用地的审核文件。
(五)、制作用地报件上报省政府审批(到县国土局、市国土局办理)土地统征中心对已完成勘测定界、调整规划以及立项工作的用地项目进行审核,由所在乡镇、政府牵头召开被征地集体村民听证会,做好征地工作;国土部门落实补充耕地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用地报批批次,协助用地单位制作用地报件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核;用地单位足额缴纳相关费用后,由市局将报件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六)、获得批准项目用地的招拍挂工作(到县国土局统征中心办理)
第四篇:发展党员要求
管理系发展学生党员要求
为了做到我系支部对于推优入党公平、公开、公正,也为了推优的对象起到表率作用,全面带动我系全体学生积极上进,根据《中共广州松田职业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支部要求,发展学生党员,除了符合党章规定的共产党员八条标准为基本要求外,还要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在202_年11月前递交入党申请书,参过党校培训并领取结业证书;
2、发展为党员的学生在发展前的各个学期内无不合格课程,综合测评排名原则上排班级前十。
3、发展为党员的学生在发展前的各个学期内,不得有旷课现象,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每学期事假不得超过10课时;
4、在校期间获得院级或院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或对学校、系、班级有突出贡献的优先发展;
5、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6、申请人11-12没有违纪记录;申请人宿舍没有违纪记录(如晚归、使用成功率电器)。
管理系党支部
第五篇:发展党员简要流程
喀什市发展党员流程规范
为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自治区发展党员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发展党员流程规范。
一、入党申请人阶段
1.入党申请人须为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并亲自书写申请书。
责任人:党支部书记、组织员
审核事项:查看年龄、入党申请书内容
2.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书一个月内,由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同入党申请人谈话。
责任人:党支部书记、组织员
审核事项:通过谈话了解入党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个人基本情况、成长经历、家庭情况,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等。
二、入党积极分子阶段
3.入党申请人递交申请书六个月以上,可被推荐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责任人:党支部书记
审核事项:入党申请人通过6个月的观察教育,符合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
4.党支部通过会议推荐、个别谈话推荐等多种方式,组织全体党员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群团组织在党组织领导下开 展推优工作,也可将多数党员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征求群团组织意见。党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党员大会,下同)充分讨论,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责任人: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团支部书记 审核事项:符合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下,通过“两推荐一备案”确定积极分子人选。
5.党委备案同意后,党支部及时指定一至两名党内生活经验丰富、先锋模范作用好的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责任人: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培养联系人 审核事项:确定积极分子后,应及时制定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至少每季度了解一次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状态,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6.党支部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考察情况记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作为衡量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重要依据
责任人: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培养联系人 审核事项:重点考察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学习情况和现实表现,特别注意是否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
三、发展对象阶段
7.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对其中准备近期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可列为发展对象。
责任人: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培养联系人 审核事项:入党积极分子基本具备党章规定的党员条 2 件,距入党申请至少一年半以上。
8.党小组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进行讨论,提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党支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综合分析各方面的意见,研究确定发展对象人选。
责任人: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培养联系人,党小组组长
审核事项:由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发展对象人选,并向上级党组织备案审查。
9.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发展对象入党介绍人,继续做好对发展对象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
责任人: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
审核事项:入党介绍人为组织关系在支部的两名正式党员,入党介绍人符合“两推一审”要求。
10.党支部选派党性强、作风正、敢于坚持原则的正式党员,通过同本人谈话、查阅档案资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和外调,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责任人: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入党介绍人 审核事项: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反分裂反恐怖反渗透等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发展对象要自觉接受和配合党组织的政治审查工作。未经政治审查 3 的,不能发展入党。
11.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后,要形成政治审查结论性材料。
责任人:党支部书记、入党介绍人,政审负责人
审核事项:政审材料完备,结论性材料符合客观实际,对存在问题能提出是否影响发展对象入党的结论性意见 12.基层党委或市委组织部定期举办培训班,及时对政治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
责任人: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基层党委,党支部书记,政审负责人
审核事项: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学时)。主要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等文件和中央组织部编写的《入党教材》。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四、预备党员阶段
13.对政审合格且经过集中培训的发展对象,党支部安排专人综合审查。
责任人:党支部书记、组织员、入党介绍人
审核事项:支部主要审查其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培养教育考察、政治审查、参加短期集中培训等材料,确保程序规范、手续齐全。
14.党委指定专人或业务部门对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进行认真审阅。
责任人:基层党委书记、组织员,党支部书记、组织员
审核事项:党委一般应在接到材料一个月内完成预审。4 重点审查入党材料是否齐全、清楚,是否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考察,是否经过政治审查且情况清楚,是否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且反映良好,入党信念是否坚定、动机是否端正,现实表现是否突出、先进性是否明显等。必要时,可查阅本人档案,听取纪检、公安等相关部门意见。审查结果经单位组织部门审核把关后,形成书面预审意见通知党支部。
15.预审合格的,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责任人:党支部组织委员、入党介绍人
审核事项:发展对象在党支部负责人或入党介绍人指导下,按照有关要求准确规范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16.发展对象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后,支部委员会一般应在一个月内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并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责任人:党支部书记、组织员、入党介绍人
审核事项:支部大会要做到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发展对象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17.支部大会通过后,及时将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报党委审批。
责任人:党支部书记、组织员
审核事项:决议的内容应包括:发展对象主要表现(优、缺点);应到会和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表决结果(赞成、不赞成和弃权票数);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
18.上级党委收到党支部关于审批预备党员的材料后,及时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
责任人:基层党委书记、党委委员或组织员
审核事项:谈话要实事求是指出发展对象的成长进步表现、主要优缺点,提出努力方向,进一步听取发展对象有关情况介绍和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针对性地开展党的相关理论和知识教育。谈话结束,及时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
19.党委召开党委会,听取谈话人和负责发展党员工作部门关于审批对象培养考察、现实表现、支部大会决议等情况介绍。
责任人:基层党委书记、党委委员
审核事项:重点围绕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等进行充分讨论,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集体作出是否批准其入党的决定。会后及时将党委审批意见填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起止时间,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21.党委作出同意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后,及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责任人:基层党委书记、党委委员
审核事项:备案内容包括: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提出入党申请、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以及列为发展对象的时间,支部大会、党委会讨论情况等。
21.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与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同志进行谈话;教育其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预备期间进一步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争取按期转正。
责任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
审核事项:党支部及时将党委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22.党组织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继续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
责任人:党支部书记
审核事项:正常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支部有组织关系。23.上级党委批准接收预备党员后一般三个月内,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应组织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
责任人:基层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
审核事项:及时组织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24.党组织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责任人: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入党介绍人
审核事项:入党介绍人至少每季度考察了解一次预备党员思想状态和现实表现情况,党支部每半年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综合考察。
五、预备党员转正阶段
25.预备党员一般应在预备期满前一周,主动向所在党支部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
责任人:入党介绍人、预备党员
审核事项:预备期为《入党志愿书》上党委审批的时间为准,支部或入党介绍人要及时提醒。
26.收到预备党员转正申请后,所在党小组集体讨论,提出初步意见。党支部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支部委员会对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党小组意见、预备期间培养考察情况以及预备党员有关问题进行审查,研究提出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意见。
责任人: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党小组组长、入党介绍人、预备党员
审核事项:充分讨论研究,并形成初步意见。
27.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作出决议。
责任人: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全体党员、入党介绍人
审核事项:党支部一般应在收到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一个月内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及时将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转正申请书、培养考察材料等,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28.党委召开党委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并集体讨论、表决作出审批决定。
责任人:基层党委书记、党委委员
审核事项:及时将党委审批意见填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同意按期转正的,写清党龄起算时间;延长预备期的,写明延长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党支部。
29.党支部接到党委批复后,由党支部书记同本人谈话。
责任人:党支部书记
审核事项:对被批准转为正式党员的,教育其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继续加强党性锻炼,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支部及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30.党支部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责任人:基层党委组织委员、党支部委员
审核事项:按照“一人一档”归档管理,对暂不入档案的过程性材料有党支部永久保管。
附:发展党员整体流程附:
发展党员整体流程
个人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党组织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指定培养联系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确定发展对象→确定入党介绍人/政治审查/集中短期培训/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报上级党组织预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上级党组织找人谈话→上级党组织审批→预备党员教育和考察/举行入党宣誓→预备党员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