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12号文库
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
编辑:柔情似水 识别码:21-268688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3-31 18:34:11 来源:网络

第一篇: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

领导干部廉政谈话

各位同志:

根据有关规定,今天在这里对我们新提任的14位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首先对各位的任职表示祝贺!此次廉政谈话的目的,是为了使大家进一步增强廉政勤政意识,在新的岗位上不掉队、走正路,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下面,我向大家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遵守纪律规矩,坚决与中央和省市县委保持一致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近年来党中央陆续修订颁布了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多部党内法规,进一步扎紧党规党纪的笼子,向全党全社会彰显了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坚定决心。

纪律靠执行,规矩靠遵从,严守党纪党规是对党忠诚的重要检验。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最重要、最根本、最核心、最关键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我们在座的领导干部要把讲政治作为第一位的要求,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从在座的各位来说,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与县委保持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今年是落实县第**次党代会工

近日,在全县村(社区)换届工作动员部署会上,县委**书记讲到,我们的一些干部四十多岁,有的还不到四十岁,就一天到晚绷着个脸,暮气沉沉,没有干事创业的朝气和激情。大家那天如果有参会的,是不是也有“会心一笑”的感觉?那么,我希望大家也要有“扪心自问”的警觉。大家走上领导岗位,固然有自身的努力,但更离不开组织的培养教育、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职务意味着责任、领导意味着服务、权力意味着奉献,担任领导职务,也就承担了更多的工作责任。在座的领导干部在新的岗位上,可能要待短则二三年、长则五年甚至更长时间,千万不能满足于“老婆孩子热炕头”“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离任时候回首工作业绩“山河依旧、面貌不改”。古语说“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一个官员,美誉是干出来的,威望是干出来的,一定要做到有所作为,敢于担当,在反腐倡廉中敢于接受“为官不易”的新常态,在促进发展中确保县委县政府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坚持廉洁自律,时刻绷紧防腐拒变这根弦

每一个领导干部都是组织精心培养的,也离不开自己的艰苦奋斗。寒窗苦读,勤勉工作,默默地跋涉,深深地耕耘。现在,你们得到组织的提拔重用,更加要注意廉洁自律,对一切腐蚀诱惑保持高度警惕,做到慎独慎初慎微,慎终如始。大厦不会在一天内建起,却能在一刻间倾倒,如果把握不住自己,堕落腐败,就会断送自己的政治生涯,断送自己的幸福家庭,使多年的辛勤努力毁于一旦。

齐家”,我们在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的同时,还要注意关注自己的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发现不良苗头,及时制止,培育清廉家风。

四、自觉履职尽责,切实担负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开宗明义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2015年,随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特别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主体责任的内涵持续深化。2015年10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时,明确提出“各级党委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新修订的《条例》,对“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有关情形作出了具体处分规定。相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内涵更丰富更全面,责任范围更宽、标准更高、要求更严,不仅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涵盖在内,还包括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的责任,体现了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战略思维、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

我们在座的都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责任主体,必须做到在严于律己的同时敢于律他,履行好管党治党的份内之责,种好自己的“责任田”。所谓种好“责任田”,就是要对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真正负起责任来。该施肥、该抗旱排涝的,要不误时节,有了病虫害,你要防治,长了稗草,你要拔除,这才是真正负起责任。做为单位的正职领导,就

第二篇: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

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

各位同志:

首先,祝贺你们走上了更加重要的工作岗位,这不仅代表着你们以前的工作得到了县委的充分认可,也意味着你们将承担更加重要的工作职责。

为体现组织对你们的关心期待,也为了促使你们更加规范严谨的履职,根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今天,我代表县纪委对大家进行一次集中廉政谈话。

下面,我谈三点意见,也是向大家提出三方面的要求。

一、要时刻坚持“廉洁自律”,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正人先正己,是领导科学的基本定律。坚持廉洁自律,是领导干部从政的道德规范和基本准则,一个优秀的领导者首先不是一个特别善于管人的人,而是特别能管住自己的人。目前公务员包括在座的各位领导在内收入水平也不是很高,社会上各方面的诱惑又比较多,稍一不警醒,就可能走上违纪违法道路。因此,在座各位要有“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警觉, 正确看待权力地位和金钱、待遇,保持一颗平常心,关键时候把持住自己,不越“雷池”一步。

首先,在座的各位自身要模范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

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时刻注意检点自己,严格约束自己。同时,要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绝不能为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不仅是亲情维系、道德养成、文化价值观念传承和每一个家庭成员健康成长的重要社会组织,而且是加强教育、强化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抵制腐败的重要阵地。从近年查处的一些腐败案件来看,很多领导干部走上违法犯罪道路,都与其家庭成员密切相关。我们对此要引起警觉,在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的同时,还要注意关注自己的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教育他们摒弃特权思想,引导他们正确看待权力地位和金钱、待遇,保持一颗平常心。发现不良苗头,要及时制止。最后,要自觉接受各项监督。失去监督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自觉接受并正确对待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然而,一些领导干部对监督的认识出现偏差,刻意逃避监督,钻制度和法律的空子;有的甚至专横跋扈,谁监督他,就给谁穿小鞋,搞打击报复。结果,不仅自己在权力真空中身败名裂,而且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因此,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监督就是最有效的拒变力。要大胆的将工作权力臵于阳光下运行,提高透明度、知晓度,减少暗箱操作空间;要自觉的接受组织监督,将“三书两报告”、“询问质询”等

工作作为自我反省、自我监督的有效途径;要理解和支持县里日常开展的工作作风、效能各项督查;要充分利用社会监督力量,勤问工作得失、常查工作成效,以监督促进工作开展。

历史上有一个小故事,有一天,明朝的朱元璋就问大臣什么人最快活?有的人说,功高盖世者最快活,有的人说位居显赫者最快活,有的人说富甲一方者最快活,还有的说是金榜题名者最快活……但是朱元璋都不满意。这时候,一个叫万钢的大臣就说:“守法度者最快活。”朱元璋深以为然,觉得这个大臣见解很独到。希望大家做一个快活的人。

二、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十八大以来,中央、中纪委强调的一个重点是党委要履行“主体责任”,什么是主体责任?大家作为班子成员应该牢记于心,主体责任主要包括: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止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另一方面,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是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规定,是各级党政领导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位都要担任各部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成

为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领导者、决策者,一定要履行好“一岗双责”,既要抓好经济工作、业务工作,也要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每年,县委县政府都要和各单位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一些单位还有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任务,希望大家在各自岗位上按照要求抓好贯彻和落实,为我县党风政风的进一步提升做出自己的贡献。

大家知道,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产生以来,从上到下,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方面力度可谓空前。中央出台了“八项规定”,中纪委、省纪委关于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事例的通报也不断下发。希望大家要有这个政治敏感性,坚持原则,不做老好人,抓实抓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不要让“好人主义”,害了自己,害了同事,使自己个人和单位成为反面例子。

三、要牢记“执政为民”,提高依法依纪履职水平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权力可以使人高尚,也可以使人堕落;能成就一个人,也能毁掉一个人。它既可以服务于公共利益,也可以满足一己私利;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是导致领导干部腐败的直接原因。

大家也许还沉浸在提拔的喜悦之中,还享受在社会的赞扬之中,还恍惚于如何行使权力的感慨之中,但越在这个时候,越要冷静思考、冷静待权,要从内心中敬畏制度、敬畏权力,要清醒的认识到,组织给予权力,是让你拥有为百姓

服务的能力,拥有为社会发展施展才华的空间。因此,“依法执政”、“执政为民”不单是一个抽象的执政理念,更是领导干部工作水平的生动体现。习总书记在中纪委3次全会上强调:“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十八大报告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也就是要求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希望新提拔的领导干部要坚持民主集中制这一党内根本领导体制,最大合力为民谋利;要按程序制度履行工作权力,最大保障为民谋利;要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最大水平为民谋利,做一个组织信任、群众认可的优秀领导干部。

最后,祝愿大家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振奋精神,开拓进取,以良好务实的作风、实在的政绩向县委,向全县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谢谢大家!

第三篇: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对新任乡科级领导干部的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实行同新任乡科级领导干部谈话制度,是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保护教育干部的目的出发,对新任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教育、监督的重要措施。

第三条 廉政谈话的对象:县委新任命提拔的乡科级领导干部和岗位交流任职的乡科级领导干部,均为廉政谈话对象。

第四条 廉政谈话的内容:

1、学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2、明确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的要求;

3、明确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制度的要求;

4、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明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

5、听取新任干部在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接受监督等方面的认识和打算,并作出廉政承诺;

6、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认为应该谈话的其他内容。

第五条 廉政谈话的形式:

廉政谈话采取集中谈话和个别谈话两种形式,可视实际情况选择谈话形式。

第六条 谈话制度的实施:

谈话制度在县委的领导下,由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具体实施,可根据情况由纪委书记、组织部长或委托副书记、副部长进行谈话,廉政谈话可专题进行,也可与组织部门的任职谈话同步进行。

第七条 谈话的程序及要求:

1、凡新任乡科级领导干部在任职通知下达后到上任前,必须接受廉政谈话;

2、需要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作出书面答复或说明的,可以要求谈话对象提供书面材料;

3、谈话对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可以采纳的,应当采纳,并及时将采纳情况告知谈话对象;

4、谈话结束后,应当做好备忘性记录,记录谈话的时间、地点、谈话人员、谈话对象和谈话内容等基本情况。

第八条 廉政谈话的监督管理:

1、凡属任前廉政谈话的对象,要全部进行谈话,对因故没有参加谈话的,要进行补谈,对无故不参加谈话的,视其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

2、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对谈话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不落实谈话内容,再次进行谈话,限期改正;对拒不执行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第九条 本制度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四篇: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学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促进干部廉洁自律,本着教育、保护、监督关口前移的原则,及时有效地制止和防范违纪的现象发生,为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服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我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谈话制度适用情况

1、新选拔任用、聘任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

2、有信访举报或其他渠道反映,涉及到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需要听取本人意见,早打招呼的,进行诫勉谈话;

3、经其他方式帮助教育仍无改进,需要进一步批评指正,促其重视改正的,进行诫勉谈话;

4、可能酿成严重违纪的苗头性问题,需要及时提醒,引以为戒的,进行诫勉谈话;

5、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及评价为不合格等级的党政组织及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6、其他需要实施谈话制度的情况。

二、谈话制度适用对象

学校选拔任用、聘任的领导干部。

三、确定谈话对象的程序

在任用或聘用文件发布前,依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的责任规定,校级领导干部谈话,由校党支部研究后进行。

四、谈话的主要内容

1、对于任前廉政谈话,主要从廉洁自律,规范从政行为,增强防范意识方面进行;

2、对于诫勉谈话,向被谈话人指明反映的问题,被谈话人就反映问题做出解释、说明或认识,根据被谈话人的陈述情况,谈话人应对其提出要求和希望,被谈话人对反映问题或要求表明自己的态度。

六、谈话注意事项

1、进行谈话,要事先通知被谈话人,预约时间和地点;

2、谈话人至少两人,并使用规定的表格做好记录;

3、对谈话情况如实记录,谈话人要充分重视被谈话人的陈述和意见;

4、诫勉谈话中应对举报人的姓名、身份及举报材料等相关情况保密,不得泄漏;

5、收到诫勉谈话通知后,被谈话人要自觉接受谈话,不得借故推诿、拖延。谈话中要实事求是的回答和陈述问题;

6、被诫勉谈话人不得事后追查和打击报复谈话人、举报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责任;

7、谈话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请被谈话人提供书面材料。

七、谈话的后续工作

1、对任前廉政谈话的领导干部,应采取定期回访制度,了解本人廉洁自律情况,并征求该同志的主管领导和群众的意见与评价。

2、对诫勉谈话的被谈话人经谈话证实确有违纪行为的,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告诫被谈话人自律自省,要求限期纠正,并报告纠错情况;

3、对诫勉谈话的被谈话人经谈话证实存在错误,需要进一步查实,或者被谈话人坚持错误,拒绝接受批评教育的,谈话人要及时报告委托单位负责人,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研究处理;

4、在诫勉谈话中,得知被反映的问题不实时,要允许被谈话人解释和说明,已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当事人负责,在适当时间和场合给予澄清;

5、谈话记录要列入干部廉政档案。

八、本制度由党支部负责解释。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篇:新任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

会议名称:新任领导干部任前谈话

时间:2014年1月16日 地点:五楼会议室 参加人:张某某、卫某某、李某某 主持:张某某 张某某:根据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今天我代表某某局(公司)党组,在这里对李某某同志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和组织谈话。此次任前谈话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李某某同志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廉洁勤政意识,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开好头、起好步,在新的岗位上不掉队、走正路,做一名让组织满意、让群众满意的党员领导干部,为某某局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首先,请李某某同志对自身廉洁自律情况和对市局(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报告。

李某某:到新的工作岗位不久,组织及时进行廉政谈话,我认为很重要也很必要,也是对我个人的一种关心和爱护。在之前的多个工作岗位上,本人对廉洁自律抓得比较紧,主要做到了以下几点: 一是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二是自觉遵守廉政规定。三是严格要求自身作风。四是正确行使手中权力。

对于市局(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建议:结合即将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职能作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带动党员干部推进好党风廉政建设。我本人要做到以下五点:一是协助一把手搞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好督查落实。三是对分管部门业务中可能涉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要严格审核、严格把关,防止发生违纪问题和滋生不正之风。四是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分管部门的违法违纪问题,认真做好分管范围内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五是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张某某:李某某同志的汇报很中肯,也很全面。希望你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能够扬长避短,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廉洁自律。下面,我代表组织对你在工作、生活等各方面再提几点要求。

一是要有感恩之心。要端正思想认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人生观、世界观。李某某同志是一名非常优秀的年轻领导干部,能够在全省系统的竞争上岗中脱颖而出,既是你个人努力的结果,也是省局党组和广大干部职工对你的信任。希望你常怀一颗感恩之心,时刻感到责任重大,在政治上保持清醒的头脑,坚持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加强班子团结,始终保持一名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

二是要有满足感。目前行业收入相对地方比较高,除正常的薪酬不要有非分之想,要时刻牢记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群众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在管好自己的同时,要抓好分管科室的工作,特别是财务科的工作,要严管实管,财务上要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的政策制度办事,不要有打擦边球的思想。

三是要加强学习。要有强烈的政治意识和政治责任感,自觉学习和遵守《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国家局党组“九条要求”和省局党组“十六条要求”等一系列规定,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坚决反对“四风”。要认真参加市局党组组织的集中学习和研讨活动,同时,充分利用业余时间,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深学透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行业各项重大会议和文件精神,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不断学习提高自身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李某某:我一定牢记组织的教导,尽心尽责,廉洁自律,做一名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的领导干部。散会。

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