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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概论 参考答案
编辑:紫陌红颜 识别码:21-728057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0-02 21:59:23 来源:网络

第一篇:法学概论 参考答案

法学概论

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具有某种共性或共同历史传统的若干国家或地区的法律的总称为(法系)A.法律体系

B.法律制度

C.法系

D.法的历史类型 2.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是(有法必依)A.有法可依

B.有法必依

C.执法必严

D.违法必究 3.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A.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 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C.中国共产党*** D.民主共和制度

4.下列不属于行政处分的是(罚款)A.警告

B.记过

C.开除

D.罚款

5.因产品质量存在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求偿)A.只能向生产者求偿B.只能向销售者求偿 C.由购买者自己负责D.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求偿

6.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法院判决、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0,5)日。A.10,10B.10,5C.5,10 D.5,5 7.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应由(被告承担)A.被告承担B.原告承担C.双方承担D.法院承担

8.依民法通则规定,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约地法)A.中国法B.外国法C.婚姻缔约地法D.当事人选择的法

9.下列机关有权决定直辖市戒严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A.国务院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C.国家主席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0.依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年的,其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

A.4年 B.3年 C.2年 D.1年 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30分)

1.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法律是主要靠人们的自觉遵守而得以实施的规范 .法律只规定义务而不规定权利的规范 .法律是执政党制定的行为)A.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

B.法律是主要靠人们的自觉遵守而得以实施的规范 C.法律只规定义务而不规定权利的规范 D.法律是执政党制定的行为规范

2.按法律规范本身的性质,法律规范可分为(禁止性法律规范 C.义务性法律规范

D.授权性法律规范)A.确定性法律规范B.禁止性法律规范 C.义务性法律规范D.授权性法律规范

3.下列关于我国选举制度描述正确的有(选举权的普遍性.选举权的平等性.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A.选举权的普遍性B.选举权的平等性 C.有记名投票D.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 4.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有(公正、公开原则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保障当事人权利原则)A.自由裁量原则B.公正、公开原则

C.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D.保障当事人权利原则

5.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有下列职权(A.刑事案件的侦查B.执行逮捕 C.拘留D.预审)

A.刑事案件的侦查B.执行逮捕 C.拘留D.预审

案例题(50分)某日,王小东、张小安和江小亮(均为未成年人)在楼房的阳台上玩耍。在玩耍过程中,三人各自拿了一块砖头,同时从阳台上往下扔。其中一块砖头恰好砸中了在户外散步的姚大民怀抱的三岁儿子姚小民,致使其当场死亡。但该致害砖头为谁所扔不能确定。姚大民遂将王小东等三人告上法庭。问:(1)本案中,王小东、张小安和江小亮的行为性质应如何认定?为什么?(2)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答:(1)三人构成共同侵权行为。其行为人为多数,并且其行为具有共同性,结果具有单一性。(2)本案应判决三人的父母对姚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由于三个未成年人是共同侵权,所以对受害人,应当由其各自监护人承担连带损害赔偿责任。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篇:法学概论答案

《法学概论》作业提示(仅供参考)

第1次平时作业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8分)1.以下说法正确的是(C)

A.法是由国家制定的、而非认可的 B.法是由国家认可的、而非制定的 C.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D.法是由国家制定并认可的

2.资本主义国家的第一部成文宪法是:(B)。

A.英国宪法 B.美国宪法 C.法国宪法 D.俄国宪法 3.以下表述正确的是:(B)。

A.法律必须是公开的,不经公布就不具有效力 B.“法律原则上仅适用于将来,没有溯及既往的效力”,这项原则在法学上也被称之为“从新原则” C.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内容的行为规范 D.法律生效后,必须使一国之内的所有公民知晓,否则,“不知法者得免其罪” 4.世界历史上最早的资产阶级成文宪法是(B)。

A.最早实行宪政的英国宪法 B.以《独立宣言》为先导的美国宪法 C.苏俄宪法 D.以《人权宣言》为其序言的法国宪法 2.资本主义国家的第一部成文宪法是(B)

A.英国宪法 B.美国宪法 C.法国宪法 D.俄国宪法 5.下列哪个不属于我国法的正式意义上的渊源?(D)

A.特别行政区的法 B.行政法规 C.经批准承认参加的国际条约 D.共产党的政策 6.某甲于1996年7月到某地办事,从此下落不明,其妻想要求法院宣告他失踪。根据民法规定,她必须要在她丈夫下落不明满(B)年后才有权提出。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7.法是以(B)为内容的行为规范。

A.国家意志性 B.权利义务 B.国家强制力 D.社会关系 8.下列部门法中,属我国目前尚未形成统一、完整的法典的是(D)。A.宪法 B.刑法 C.民事诉讼法 D.行政法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6分)1.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BD)

A.法是由国家制定的、而非认可的 B.法是由国家认可的、而非制定的 C.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D.法是由国家制定并认可的

2.宪法规定,公民的政治自由包括(BCD)

A.宗教信仰自由 B.结社自由 C.言论、出版自由 D.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3.在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CD)

A.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B.国务院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4.关于法的特征,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BCD)

A.法要求以国家的名义创制和颁布 B.法的适用范围以国家主权为界域 C.法具有严密的逻辑结构 D.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为保证的

5.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全国人大代表非经人大主席团许可,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许可,不受(BD)A.拘留 B.逮捕 C.任何案件的法院审理 D.刑事审判 6.在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CD)。

A.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B.国务院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7.宪法与普通法律的主要区别在于:(ABD)。

A.法律效力不同 B.法律内容不同 C.表达形式不同 D.制定程序不同 8.下列哪些权利属于公民基本权利中的政治权利和自由?(AD)。

A.言论自由 B.宗教信仰自由 C.批语建议权 D.选举权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30分)

1.法(P2)2.法的渊源(P15)3.宣告死亡(P108)4.行政相对人(P71)5.行政权力(P60)6.行政行为(P73)

四、判断分析题(每小题6分,共30分)1.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内容的行为规范。

知识点:法的特征。判断: 错。

理由: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行为规范。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理解:法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来确认、保护和发展一定的社会关系。法以其明确的关于权利、义务的规定,为人们提供特定的行为模式,又指明行为的法律后果。法通过对人们权利义务的规范,引导人们的行为,实现对社会关系的调整。

2.一般来讲,法不应溯及既往,不应适用于法律生效前的行为。知识点:法的溯及力。判断:正确。

理由:法不溯及既往是法在时间效力上的一般原则。一般情况下,法不适合用于法律生效前的行为,此又称从旧原则。

理解:法的溯及力,是指新的法律颁布后,对它生效之前所发生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没有溯及力。

3.某人从书店买了一本书。这本书既然已归他所有,他当然也享有了这本书的知识产权。知识点:知识产权的特征。判断:错。

理由:他享有这本书的所有权,但不享有这本书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以智力成果为客体的民事权利,书仅是承载智力成果的载体。知识产权不因为书的买卖而发生转移。

理解:法律规定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专有,以体现对创造者的利益的保障。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强制规定外,其他人不得使用该智力成果以谋取利益。

4.王某拖欠他人5万元的债务,债权人起诉至法院。由于王某是全国人大代表,所以,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许可,王某可不接受民事审判。

知识点:全国人大代表的权利。判断:错 理由:人大代表的人身特别保护权仅限于非经法定程序免遭逮捕和刑事审判。张某以此身份可不受逮捕和刑事审判,但对于民事案件,他必须应诉。

理解: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非经全国人大主席团许可,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许可,不受逮捕或刑事审判。这一权利简称为全国人大代表的人身特别保护权。

5.行政主体所拥有的行政权应属于权力性质,而不是权利。知识点:行政权力。判断:对

理由:权力是指一定的机关或组织依法所具有的支配力量,具有纵向性(不能自由处置)、单方性,其主体限于国家机关或组织。权利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依法进行一定的作为和不作为的资格,与义务相对而称,其具有横向性(可放弃或转让)、双方性。所以,行政主体所拥有的行政权应属于权力性质,而不是权利。

理解:权力的实现取决于主体自身的权力行为,不以相对人的态度和行为为转移,而权利的实现一般取决于义务人相应的行为。

五、案例分析题(16分)

1.李甲14岁,某中学初二学生。一天,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李甲看到某商场正在进行有奖销售,奖券为20元一张,最高奖金额为5000元,他便买了一瓶价值20元的洗发水,领到一张奖券。几天后,抽奖结果公布,李甲所持奖券中了最高奖,李甲非常高兴,急忙把中奖的消息告诉了母亲王乙,母子二人马上去商场兑了奖,王乙把这5000元钱放到家中的柜里。李甲一直想要台电脑,妈妈王乙总说没钱,李甲见现在有钱了,就又提出要买台电脑,王乙说:“我和你都不懂,等你爸出差回来再买吧”,李甲以为妈妈又在骗他,就说:“反正是我的钱,我愿意买什么就买什么”,王乙说:“你一个小孩子,怎么能得这么些钱呢,这钱就是爸爸妈妈的,应该由爸爸妈妈来支配”,李甲暗自生气,趁妈妈不注意,悄悄拿了5000元钱到商场买了台电脑。见儿子抱回一台电脑,王乙急了,立刻拉着李甲来到商场,说李甲买电脑没有征得父母同意,要求退货。售货员说只有电脑质量不合格才予退货,现在电脑质量没问题,无法退货。

问题:(1)本案奖金究竟应归谁所有?(2)李甲购买电脑的行为有法律效力吗?他父母能否要求退货? 分析:(P105)1.知识点: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2.答题要点:

(1)奖金归李甲所有。李甲14岁,是限制行为能力人,虽然不完全能以自己的行为承担民事义务,取得民事权利,但他们进行的纯粹获得利益、不损害他人的行为是有效的。

(2)李甲购买电脑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民法通则》第12条第1款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用5000元买一台电脑,这个标的是很大的;而且李甲是在生气的情况下实施该行为的,他不可能完全理解他这种行为的后果,他又没有征得父母的同意。所以李甲购买电脑的行为无效。

第2次平时作业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8分)1.关于法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

A.法人是一种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的组织B.法人是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正职负责人 C.法人是指具有法律地位的自然人 D.法人一般而言就指的是国营单位,而不包括非国有企业

2.丙有电视机要卖,乙自作主张向丙声称:“我要,我可以代甲赊销。”丙不放心,托人将这事告诉了甲,但甲一直未作明确表态。乙以甲的名义与丙订立合同后,乙很快售完了电视机,人却不知去向,而甲此时又以丙系无权代理为由拒绝支付货款。根据民法的有关规定,丙的损失应由(D)。

A.甲向丙负责 B.丙自己负责 C.乙向丙负责 D.甲、乙分别向丙负责

3.李小姐在成衣店加工连衣裙两条。取连衣裙时,李小姐发现钱没带够,经与店主协商约定:李小姐可以当即取走连衣裙,但须将李小姐的手表留下,过两天来交加工费时一并取回手表;如李小姐逾期不来交服装加工费,店主可以将手表变卖以受偿其债权。由此分析,成衣店对李小姐的手表享有(A)。

A.质押权 B.抵押权 C.留置权 D.使用权

4.假设你的同事未经你同意,以你的名义向商店订购了一台你正急需的打印机。那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C)。

A.你同事的这一行为未经你的授权,所以这个订购行为当然无效 B.以为打印机正是你急需的,你的同事是在好心帮你,所以,行为当然是有效的 C.这一行为的有效与否,取决于你的追认或拒绝 D.如果你对此一直未予以明确表态,则意味着你表示同意 5.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合同一方当事人在合同成立时或合同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一旦有一方因不履行合同而违约,其罚责效力即予体现。这种担保方式指的是(A)。A.定金 B.违约金 C.订金 D.预付款

6.我国的《民法通则》规定:当事人在实施法律行为时,不得欺诈、胁迫对方当事人,双方不得恶意串通实施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的行为。这一规定是民法(D)原则的体现。

A.平等原则 B.自愿原则 C.等价有偿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7.某乙现年25岁,工厂工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他可根据(A)的规定,请他父亲以他(乙)的名义买一幅名画。A.委托代理 B.法定代理 C.指定代理 D.复代理 8.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致人损害的,受害者(C)。

A.只能要求制造这承担责任 B.只能要求销售者承担责任 C.可以要求制造者承担责任,也可要求销售者承担责任 D.若是由于仓储、运输所致,必须想仓储者或运输者提出请求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6分)

1.行政法在内容与形式上具有以下特点(ABCD)

A.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 B.行政法的表现形式多样 C.行政法规范易于变动 D.实体性规范和程序性规范交织在一起

2.以下哪些人肯定属于监护制度所保护的对象?(ABC)

A.高位截瘫的成年残疾人 B.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C.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D.正值17周岁的高三学生

3.某甲今年15周岁,他用口头协议的方式将自己价值一万余元的钢琴卖给某乙。因某甲身高体健,某乙并不知道某甲尚未成年。该协议(ABD)

A.因主体资格欠缺而效力待定 B.属重大误解 C.因形式不合法而无效 D.某乙在某甲的父母表态前(经催告后的一个月内),可以撤销该协议

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亲属中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的有(BD)

A.叔叔、舅舅 B.兄弟姐妹 C.孙子孙女 D.外公外婆

5.假设你的同事未经你同意,以你的名义向商店订购了一台你正急需的打印机。那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CD)

A.你同事的这一行为未经你的授权,所以这个订购行为当然无效 B.因为打印机正是你急需的,你的同事是在好心帮你,所以,行为当然是有效的 C.这一行为的有效与否,取决于你的追认或拒绝 D.如果你对此一直未予以明确表态,则意味着你表示拒绝

6.公民甲因遭受他人不法侵害而造成身体伤害或死亡的,可以请求加害人赔偿的范周包括(ABD)A.甲的医疗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B.甲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C.亲属因探望甲而误工损失的费用 D.甲的丧葬费和甲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

7.下列权利中,只能由自然人享有、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享有的是(AB)A.生命健康权 B.肖像权 C.著作权 D.名誉权 8.关于法人,以下说法错误的是:(BCD)

A.法人是一种具有独立的民事主题资格的组织 B.法人是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正职负责人 C.法人是指具有法律地位的自然人 D.法人一般而言就是指的国营单位,而不包括非国有企业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30分)

1.行政处罚(P77)2.行政复议(P80)3.行政赔偿(P86)4.民法(P94)5.公民(P103)6.要约(P141)

四、判断分析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四、判断分析题

1.只要是行政主体所为的行为都是行政行为。知识点:行政行为的特征。判断:错

理由:行政行为的确是行政主体所为的行为,但并非行政主体所为的一切行为都是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实施行政管理的行为,是一种公务行为,所以行政主体从事的非公务行为不是行政行为。

理解:这是行政行为的职能要素。

2.法人应以自己独立的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并且不以自己所有或经营管理的财产为限。知识点:法人财产有限责任。

判断:错

理由:根据法律规定,法人的财产责任为有限责任。首先,法人应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责任:其次,法人仅以自己所有或经营管理的财产为限,对外承担责任。

理解:依此规定,当法人拿出自己的全部财产仍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只要进入破产程序,余债便不再清偿了。

3.甲公司所属的办公楼顶所悬挂的招牌脱落,砸在行人乙的头上造成乙当场死亡。在通常情况下,甲公司应该对乙的死亡承担全部责任。

知识点:特殊侵权民事责任。

判断:对。理由:这是建筑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民法通则》予以特别规定,“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所以,在通常情况下,由甲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理解:民法通则第126条中的“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通常是指房屋、桥梁、隧道、电线杆、路灯、围墙、建筑物脚手架、广告牌、路标、癫痫等。

4.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合同一方当事人在合同成立时或合同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一旦有一方不履行合同,其罚则效力即予体现。这种担保方式指的是订金。

知识点:债的担保。

判断:错

理由:应为定金。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定金就是合同一方当事人在合同成立时或合同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一旦有一方不履行合同,定金罚则的效力即刻予体现。订金不是担保方式。

理解:定金罚则的效力为: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5.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是无效的合同,对当事人不产生法律上的拘束力。知识点: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判断:错

理由: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合同有效或无效取决于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追认即有效,拒绝即无效,不作任何表示的视为拒绝。

理解: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认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他们从事民事活动的范围是有限的。即只能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或纯获利益的合法行为,其他民事活动须由他的法定代理人、或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同意,或由她的法定代理人在事后追认,否则行为无效。

五、案例分析题(16分)

1.甲受权张某与乙谈判,协商一桩买卖。为此,张某多次与乙接洽。后来,机经观察,对张某的办事能力产生怀疑,遂告知张某,别再与乙接洽了,其代理权已被撤消,甲将亲自与乙协商,做成这笔买卖。对这一变故,乙毫不知情。张某对此十分不满,为证明自己的能力,继续与乙协商,并很快签下了合同。甲知悉此事,为时以晚,细看合同,发觉对自己十分不利,遂表示张某系无权代理,自己拒绝追认,合同无效。乙则主张自己并无过错,合同应当有效。

问: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应如何处理?(P132)1.知识点:表见代理。

2.答题要点:

这个案例是典型的表见代理的情况。

表见代理是无权代理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虽然行为人无权代理,但若在客观上存在着足以使善意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情况,被代理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的代理。甲撤消了张某的代理权,张某的行为属代理权终止后的无权代理。但是由于甲是足够充分的。鉴于此,张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所以,张某与乙签定的合同有效,甲应对合同产生的后果负责。但是,如果合同对甲确实不利,因这是张某的行为造成的,甲有权向张某追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理解:

表见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一般具有某种法律上或事实上的联系。如亲属关系、雇佣关系、或者是持有一方的介绍信等,而这种联系按照通常的认识,交易习惯或法律规定,足以使相对人确信代理人是有代理权的。

第3次平时作业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8分)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故意伤害他人致人轻伤的,(A)刑事责任。A.不负 B.应当负 C.可以负 D.应当减轻

2.小王将邻居家的10000元现金偷回家中,经家人规劝,小王后悔,在邻居未发现时,又偷偷将该10000元现金放回原处。小王的行为是(D)

A.犯罪中止 B.犯罪既遂 C.犯罪未遂 D.不作为犯罪处理

3.某研究所在装运存有放射性物质的铅箱时,一只箱子从车上掉了下来,吴明(8岁)看见后,即取出箱中的放射性物质玩耍,结果因过量吸收放射性物质而得病。对于吴明的医疗费和其他必要费用的承担,以下说法正确的是:(B)。

A.应全部由吴明的监护人承担 B.应全部由某研究所承担 C.主要由某研究所承担,吴明的监护人适当分组 D.主要由吴明的监护人 承担,某研究所适当的分担 4.以下那些情况是肯定不负刑事责任的:(A)。

A.15周岁的人实施的数额较大的盗窃行为 B.酗酒的人犯罪的 C.又聋又哑的人犯罪的D.间歇性精神病人犯罪的

5.对于应当叛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叛处(C)。

A.无期徒刑 B.死刑缓期1年执行 C.死刑缓期2年执行 D.死刑,缓期2年

6.甲为非法占有乙的贵重财物,频频向其劝酒,用酒精将乙灌醉,乘乙酒醉熟睡之机,甲将乙的财物拿走。甲的行为构成(B)。A.盗窃罪 B.抢劫罪 C.侵占罪 D.贪污罪

7.甲对乙的手机心仪已久。某日,甲在与乙喝酒时,甲故意将乙灌醉,然后将乙的手机拿走。甲的行为构成(C)。A.盗窃罪 B.诈骗罪 C.抢劫罪 D.侵占罪 8.甲在乙盗窃前答应帮助其销赃,乙实施了盗窃后将赃物交给了甲。甲、乙的行为(A)。

A.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 B.构成销赃罪的共同犯罪 C.分别构成不同的犯罪 D.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6分)

1.张某临终前(神志清醒),将自己指间的一枚钻戒取下,当着医生和护士的面,放在日夜陪伴自己的保姆小王的手中,并说是给她留作纪念的,感谢她对其无微不至、亲人般的关怀和照料。小王含泪收下了,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BD)。

A.张某和小王之间的行为应适用合同法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 B.张某和小王之间的行为应适用继承法关于财产遗赠的法律规定 C.如果张某在其先前的遗嘱中已将这枚钻戒留给自己唯一的女儿,那么,小王是不能合法取得这枚钻戒的 D.即使小王才17周岁,也不影响她合法取得这枚钻戒

2.以下哪些情况行为人是肯定须负刑事责任的(BCD)。

A.15周岁的人实施的数额较大的盗窃行为 B.酗酒的人犯罪的(成年且精神正常)C.又聋又哑的人犯罪的(成年且精神正常)D.间歇性精神病人实施的严重伤害他人的行为(行为时正值发病期间)3.对于被判处(AB)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A.死刑 B.无期徒刑 C.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D.管制

4.张某实施了具有社会危害性的A行为,并造成了一定后果,社会影响较坏。但这一行为在我国刑法上没有明确规定,只有关于B罪的规定与A行为最为接近。以下观点正确的是(AD)

A.对张某不得定罪,因为必须遵循“罪刑法定”这一刑法的基本原则 B.对张某应该定罪,即定为B罪,因为罪刑法定原则不禁止类推C.对张某应该定罪,只要是对社会有危害的行为,就应该严厉处罚 D.对张某不得定罪,因为他的行为没有触犯刑法

5.张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张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张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张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乘张某昏迷之际,王某拣起张某的三角刮刀朝张某的左胸猛刺数刀,致张某死亡。关于王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CD)A.王某将抢劫犯杀死,属于正当防卫行为,依照无限防卫权的规定,不负刑事责任

B.王某在张某昏迷前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之后的行为是防卫过当 C.王某在张某昏迷前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之后的行为不再是防卫过当 D.王某必须对张某的死亡承担刑事责任

6.公开审判是保障审判民主性和公正性的重要措施。但是,审判公开是有——定限制的,根据法律规定,以不公开的方式审理的案件有(ABCD)。

A.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B.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C.涉及未成年人犯罪 D.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7.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先予执行的案件有(ACD)。

A.王某诉其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案件 B.周某诉郑某承担违约责任的案件 C.赵某诉孙某给付医疗费的案件 D.李某诉其所在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

8.关于两审终审制,以下观点正确的是(ABD)。

A.两审终审制,是我国诉讼的基本制度 B.一个案件经两级人民法院的审理即告终结 C.任何案件必须经两级人民法院的审理才能终结D.被判处死刑的案件,其判决即使经过二审也还未生效,还必须经死刑复核程序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30分)

1.民事权利(P97)2.所有权(P137)3.犯罪预备(P209)4.犯罪中止(P210)

5.罪刑法定原则(P189)6.合议制度(P257)

四、判断分析题(每小题6分,共30分)判断分析题

1.依据刑法规定,审判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犯罪时怀孕的妇女,一律不得适用死刑。

知识点:死刑的适用对象的限制条件。

判断:错

理由:依据刑法规定,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一律不得适用死刑。

理解:“犯罪的时候”是指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已经开始,尚未结束。“审判室怀孕的妇女”包括人民法院开庭审判时,审判尚未终结时和开庭审判前羁押等刑事诉讼期间有怀孕事实的妇女,且不管该妇女怀孕的原因及在诉讼过程中是否流产。刑法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对妇女以及未成年人的保护。

2.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利益的权利,即权利人的胜诉权消灭。权利人的实体权利也因法律不予保护而消灭。

知识点:诉讼时效。

判断: 错。

理由: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消灭而实体权并不丧失。因为按照法律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理解:作为一项法律制度,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但实体权利并没有丧失。

3.公开审判是保障审判民主性和公正性的重要措施,所以,凡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一律须公开审理,允许公民到庭旁听,允许新闻记者采访,绝无例外。

知识点:公开审判制度

判断:错

理由:(1)审判公开是有一定限制的,并非绝对。(2)凡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和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是以不公开的方式审理的。

理解:公开审判是保障审判民主性和公正性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增强审判人员依法审判的责任新维护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还能起到法治宣传的作用。但是,公开审判不能一律公开,应维护宪法所保护的权利。

4.公诉案件的公诉人负有举证责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负举证责任。知识点:举证责任 判断:对.理由:公诉案件的公诉人负有举证责任,公诉人应当向法庭提出证据,证明起诉书对被告人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如果不能举证,法庭应对被告人作出无罪判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负举证责任。

理解:举证责任是法律假定的一种后果,即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主张,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否则将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在刑事诉讼中,公诉人代表国家指控犯罪,负有举证责任。

5.民事诉讼中的执行程序是将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执行的必经程序。知识点: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

判断:错.理由:民事诉讼中的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对不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的当事人,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的程序。它不是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

理解:当事人正常地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就不会启动执行程序。

二、案例分析题

甲了解到,邻居王某最近出高价购得一批名画,有几幅就挂在客厅里。某日,乘王家全家出去赴宴的机会,甲欲去王家偷那几幅值钱的名画。他刚从外墙翻入王家的客厅准备实施盗窃,忽然听到有响声,以为有人进来,急忙逃走。实际上并没有人来,是风引起的声响。

请问:(1)甲是犯罪中止吗?为什么?(2)甲的行为是犯罪吗?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知识点:犯罪中止、犯罪未遂。

参考答案:

(1)甲的行为不是犯罪中止。因为,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

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而未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甲虽然停止了犯罪,但并非出于他的自愿。他停止犯罪是被迫的,没有自动性。所以,他的行为不是犯罪中止。

(2)甲的行为是犯罪,属于犯罪的未遂。因为,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着手实行具体犯罪的实行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犯罪的停止形态。甲误以为有人来了,才没有来得及实施盗窃行为,并不是甲主动停止的,所以是犯罪未遂。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理解: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是由于意志以内的原因停止犯罪而后者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

第4次平时作业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8分)

1.甲在他15周岁生日那天,实施了一行为,后被法院判为有罪,这一行为可能是(A)。A.盗窃了价值10万余元的财产 B.实施故意伤害行为,致人轻伤

C.因过失伤害行为而导致他人死亡 D.实施抢劫,劫得人民币500元 2.下列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主刑的是(B)。

A.剥夺政治权利 B.管制 C.没收财产 D.罚金

3.人民法院、人民检查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可引起(C)。A.第二审程序 B.复核程序 C.审判监督程序 D.执行程序 4.下列关于民事诉讼调解原则的叙述,正确的是(A)

A.调解是法院行使审判权的表现,所以无需经原、被告同意 B.调解可以在案情事实尚未查清时进行 C.调解只适用于一审程序 D.如当事人拒绝调解或调解不成,就应结束调解,及时作出判决

5.人民检察院认为或发现法院的一审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在法定期限内提请人民法院重新判决并予以纠正的行为,被称之为(D)。A.申诉 B.上诉 C.公诉 D.抗诉 6.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B)无权行使侦查权。

A.公安机关 B.人民法院 C.国家安全机关 D.人民检察院 7.在行政诉讼中,关于举证责任的承担,以下表述正确的是(D)。

A.谁主张,谁举证 B.由法院主动调查取证C.主要由行政主体负举证责任 D.主要由行政相对人负责举证责任 8.一审判决送达后,当事人在上诉期内未提出上诉。而原审人民法院发现判决确有错误,原审人民法院应当(C)。A.告知当事人提起上诉 B.按第二审程序处理 C.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D.不予处理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6分)

1.张某在民事诉状中称:李某在某地某时将其打伤,现要求李某承担由此引起的损害赔偿。但张某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是李某将其打伤的。李某则辩称自己从未伤害过张某,但也无法证明自己当时一人在家中睡觉,不可能伤害张某。以下观点正确的是(AD)。A.举证责任由张某承担,若不能举证,将承担败诉的风险B.举证责任由李某承担,若不能证明自己当时确在自己家中,则将承担败诉的风险 C.本案的举证责任应由公诉人承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负举证责任D.张某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2.关于民事诉讼中的执行程序,以下观点正确的是(ABC)。A.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B.执行程序不是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

C.执行程序开始的条件之一是当事人的申请D.所有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人都与执行程序相关 3.起诉应具备的条件包括(ABCD)。

A.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B.有明确的被告 C.有具体的诉讼请求 D.有书面诉讼 4.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一原则包含以下内容(ACD A.确定被告人有罪的权力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 B.确定被告人有罪的权力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共同行使 C.人民法院判决任何人有罪,必须依法判决 D.未经依法判决,人民法院不得确定任何人有罪

5.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总称。这五项原则是(ABD)共同倡导的。

A.中国 B.印度 C.泰国 D.缅甸

6.如一个中国人在美国将一美国人杀死,后逃亡日本,应如何提出引渡请求?(CD)

A.中国可以向美国提出 B.美国可以向中国提出 C.中国可以向日本提出 D.美国可以向日本提出

7.国际法的渊源,是指国际法规范形成的方式和表现的形式。以下哪些是国际法的主要表现形式,也即国际法最主要的渊源(ABCD)。

A.国际条约 B.国际习惯 C.一般法律原则 D.确立国际法原则的辅助材料

8.甲国公民Y合法居住在乙国,根据国民待遇原则的通常做法,Y在乙国境内肯定可以享有(ACD)。

A.进行诉讼的权利 B.参加选举的权利 C.参加民事活动的权利 D.参加继承的权利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30分)

1.辩护(P266)2.回避制度(P257)3.外国人的国民待遇(P326)5.引渡(P327)

四、判断分析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1.联合国为实现宪章所规定的宗旨,设有五个主要机构,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由联合国大会投票选出的15个不同国籍的独立法官组成。

知识点:联合国的主要机构、国际法院。判断:错

理由:联合国的主要机构有六个,国际法院的15名法官是由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分别投票选举产生的。

理解:国际法院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成立的,按《联合国宪章》规定,国际法院是解决国际争端的世界性司法机构。

2.使馆所保护的利益是全面性的,活动范围是接受国全境;而领馆保护的利益则是地方性的,活动范围一般限于有关的领事区域。知识点:外交和领事关系。

判断:对

理由:外交关系属于国家对外关系的范畴。领事关系是指一国根据与他国达成的协议,相互在对方一定地区设立领事馆和执行领事职务所形成的国家间的关系。使馆全面代表派遣国,与接受国政府进行外交往来;而领事馆通常只有护侨、商业和航务等领事职务范围内的事务与所在国的地方当局交涉。

3.安理会由5个常任理事国和10个非常任理事国组成。常任理事国是不经选举和永久担任的,他们现在是中国、俄罗斯、美国、英国和德国。

知识点:联合国的主要机构。判断:错。

理由: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现在分别是;中国、俄罗斯、美国、英国和法国。德国不是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

理解:安理会是联合国在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负主要责任的机关。只有安理会有权作出全体会员国都有义务接受并执行的决定。4.国际法的效力源于超越国家的“世界政府”对规则的制定。知识点:国际法的特征 判断:错

理由:国际法规范是经由国家之间的协议形成的,国家的同意和国际社会的公认是国际法的效力根据。国际上并不存在超越国家的“世界政府"。

理解:国际社会的主要成员是国家,而国家相互之间是独立平等的,国际上并不存在超越国家的“世界政府”。

5.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当时,世界上许多国家政府纷纷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表示祝贺,并表示要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这在国际法上即为“对新国家的承认”。

知识点:国际法上的承认。判断:错。

理由:这是对新政府的承认。政府承认,是指一国确认他国的新政府具有代表其本国的正式资格并表示愿意与之交往的行为。作为国际法意义上的国家,中国已经存在了几千年,所以不是国家承认。

理解:国际法上的承认是指国家表示认可某一事实状态的存在并接受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后果的行为。包括对新国家的承认和对新政府的承认。

五、案例分析题(16分)

某日深夜,王某下班回家。歹徒张某持三角刮刀欲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奋力反抗,终于夺下张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张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张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王某气恼万分,不肯罢休,随后持三角刮刀向张某左胸猛刺十数刀,致其死亡。(P204-206)问:(1)王某导致张某昏迷的行为属什么性质?为什么?

(2)王某在张某昏迷后又将其刺死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为什么?

(3)假设由于王某用力过猛,张某头部着地,当即死亡,王某又该承担什么责任?

知识点:正当防卫、故意杀人罪、无限防卫权。答题要点:

(1)王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参、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因该行为而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面对抢劫犯,为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王某有权进行正当防卫。

(2)王某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故意杀人罪,是指归依非法剥夺他们生命的行为。抢劫犯张某在当时已经昏迷,正当防卫的目的已经达到,为了报复,王某实施了严重危及他人生命的行为,其主观上对行为的后果持希望的态度,所以,构成故意杀人罪。(3)王某不承担刑事责任。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具有合法性,且针对抢劫犯,可适用无限防卫权,致人死亡的,不负刑事责任。答题要求:

(1)深刻理解正当防卫的含义,把握正当防卫的条件。

(2)理解王某的行为属于事后防卫,对张某的死亡结果是积极追求并努力实施杀人行为,主观上有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杀人行为,并直接造成了张某的死亡结果。

(3)深刻理解我国刑法关于无限防卫权的规定。

第三篇:法学概论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准用性规范属于()

A.确定性规范

B.不确定性规范

C.兼有确定性规范与不确定性规范的性质

D.可能是确定性规范,也可能是不确定性规范

2.习惯法不存在于下列何种社会之中()

A.原始社会 B.奴隶社会

C.封建社会 D.资本主义社会

3.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是对现行宪法所作的()

A.第一次修改 B.第二次修改

C.第三次修改 D.第四次修改

4.在我国,侵权的民事责任()

A.均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B.均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C.不区别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

D.一般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但是根据法律的规定,也有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5.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私营经济是()

A.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补充

B.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有益补充

C.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益补充

D.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6.某甲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其行为已发生了严重危害社会的结果,但是某甲在主观上并不具有故意和过失。某甲对其行为()

A.不应负刑事责任

B.应负刑事责任

C.应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D.应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7.财产所有权的权能包括()

A.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

B.占有、利用、收益、处分权

C.占有、使用、收益、转让权

D.控制、使用、收益、处分权

8.一般认为识别的进行,主要应依()

A.法院地 B.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法律

C.行为地法 D.当事人的属人法

9.依据我国现行婚姻法的规定,下列属于可撤销的婚姻是()

A.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B.未到法定婚龄的C.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D.因胁迫而结婚的10.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出自()

A.英国 B.美国

C.法国 D.德国

11.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抽奖式有奖销售的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

A.3000元 B.5000元

C.10000元 D.20000元

12.在我国,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

A.5年 B.10年

C.15年 D.20年

13.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当应作出()

A.有利于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解释

B.有利保险人与受益人的解释

C.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D.有利于保险人与投保人的解释

14.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的下列何种期限内审结()

A.2个月 B.3个月

C.4个月 D.6个月

15.我国公司法所规定的公司形式有()

A.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B.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

C.有限责任公司和无限公司

D.无限公司和两合公司

16.下列可适用国家豁免原则的是()

A.外国国家 B.外国国家元首

C.外国外交代表 D.外国领事官员

17.犯罪客体是指()

A.实施犯罪的行为和手段

B.法律所规定的犯罪的结果

C.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侵害的社会关系

D.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对象

18.下列各项,不属于代理的基本种类的是()

A.委托代理 B.本代理

C.指定代理 D.法定代理

19.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在判决宣告以前一人同时犯有数罪而判了数个附加刑的数罪并罚,实行()

A.吸收原则 B.相加原则

C.限制加重原则 D.相加原则或者限制加重原则

20.某甲破门人室行窃,正在翻箱倒柜时,听到事主回家的脚步声,于是越窗逃跑。某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犯罪既遂

21.部门管辖又称()

A.职能管辖 B.审判管辖

C.级别管辖 D.专门管辖

22.人民法院在审理下列何种民事案件时必须进行调解()

A.追索劳动报酬案件 B.离婚案件

C.继承遗产案件 D.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3.在刑事案件的审判中()

A.一律不得实行调解

B.除一部分自诉案件外,不得实行调解

C.除一部分自诉案件和少数公诉案件外,不得实行调解

D.公诉案件不得实行调解,自诉案件可以实行调解

24.关于刑法的规定是否具有溯及力的问题,我国刑法采取()

A.从新原则 B.从旧原则

C.从新兼从轻原则 D.从旧兼从轻原则

25.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纯国内民事诉讼中,允许协议管辖的案件只限于()

A.合同纠纷案件 B.遗产继承纠纷案件

C.离婚案件 D.不动产纠纷案件

26.依我国法律规定,司法协助的内容不包括()

A.协助送达诉讼文书 B.协助执行对方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裁定

C.协助调整取证 D.协助执行仲裁机构的裁决

27.国家应具备以下基本要素:有定居的居民;有确定的领土以及()

A.有武装力量 B.有与他国交往的能力

C.具有主权 D.具有国际法主体资格

28.依我国批准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我国享有()海里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

A.12 B.100 C.200 D.350

29.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主要有: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和()

A.一般法律原则 B.国内立法

C.国际司法判例 D.国内司法判例

30.“在中国履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同适用中国的法律”这一冲突规范属于()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选择性冲突规范 D.重叠性冲突规范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有二个至五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31.区分法律历史类型的根据有()

A.法系 B.法律的阶级意志性

C.社会生产的发达程度 D.经济基础

E.法律制度

32.道德规范不同于法律规范之处在于()

A.道德规范没有固定的形式

B.道德规范没有约束力

C.道德规范的体系是多元的D.道德规范存在于任何社会形态之中

E.道德规范不具有阶级性

33.依据我国行政处罚制度中的保障当事****利原则,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的当事人的权利包括()

A.知情权 B.陈述和申辩权

C.申请行政复议权 D.提起行政诉讼权

E.要求行政赔偿权

34.下列各项,属于国际法的渊源的有()

A.各国法律体系中共有的一般法律原则

B.国际法院的司法判例

C.权威国际法学者的学说

D.国际条约

E.国际习惯

35.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A.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B.有明确的被告

C.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后决定不服

D.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E.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法律的实施

37.申诉权

38.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39.个人合伙

40.条约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41.简述奴隶制法和封建制法的主要共同特征。

42.简述我国行政法的渊源。

43.人民法院对于哪些民事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

五、论述题(本大题14分)

44.试述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主要内容。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

45.某甲系某企业经理,此企业与个体工商户某乙素有业务往来。某甲之父与某乙一起赌博,输给乙3000元,无力偿还。某乙以“父债子还”为理由,催逼某甲代其父偿还赌债,遭到甲的拒绝。某乙便拒付所欠该企业的货款,于是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此案应如何处理?理由何在?

46.某甲有两个儿子,大儿子13岁,小儿子1l岁。一天夜间,他带领两个儿子到某乙家盗窃财物。他进人房中行窃,小儿子在门外把风,大儿子进行运送,结果窃得大量财物。此父子三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的共犯?

参考答案

一、单选题

1.A 2.A 3.C 4.D 5.D 6.A 7.A 8.A 9.D 10.B 11.B

12.D 13.C 14.B 15.A 16.B 17.C 18.B 19.B 20.C 21.A

22.B 23.D 24.D 25.A 26.D 27.C 28.C 29.B 30.A

二、多选题

31.BD 32.ACD 33.ABCDE 34.ADE 35.ABDE

三、名词解释

36.是指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贯彻和实现。

实施的方式有两种:法律的适用和法律的遵守。

37.申诉权:公民对于因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的错误或违法的规定、判决,或者因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致使他或他的亲属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国家机关申述理由,提出改正或撤销决定、判决或赔偿损失的请求的权利。

38.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

39.两个以上的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的一种非法人经济实体。

40.指国际法主体间依据国际法所结缔的据以确定其相互权利与义务的书面协议。

四、简答题

41.(1)都是建立在人身依附(占有)关系基础上的法律。

(2)都是公开维护等级特权的法律

(3)都是残酷野蛮的法律

(4)都是落后的法律(特别是成文法不发达)

42.我国行政法的渊源主要有:

(1)宪法。

(2)包含行政法律规范的法律(包括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

(3)行政法规。

(4)行政规章。

(5)地方性规章。

(6)包含行政法律规范的地方性法规。

(7)包含行政法律规范的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43.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

(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

(2)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

五、论述题

44.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主要内容有:

(1)凡聚居的少数民族均有权实行区域自治;

(2)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按民主集中制建立的该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3)自治机关的负责人主要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4)在多民族居住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中,各自民族都应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5)民族自治机关依法行使自治权;

(6)民族自治地方是国家不可分离的部分,民族自治机关都是中央统一领导下的地方政权。

六、案例分析题

45.(1)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该企业与个体工商户某乙因正常的业务往来而发生债权关系,属于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的保护,不受侵犯。

(2)赌博系违法行为,赌债不属于合法的民事权益,不受法律保护。

(3)某乙无权向任何人讨还赌债,更不得以拒付货款的手段逼迫该企业代其经理之父偿还赌债。

(4)某乙应清偿所欠该企业的货款,并应赔偿因拒付货款给该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

46.某甲的两个儿子都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能成为犯罪的主体。

某甲带领两个儿子进行盗窃,乃是把他们当作犯罪的工具使用。他操纵着这一工具实施自己想犯的盗窃罪,应依单独的盗窃罪论处。因此,此父子三人的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

第四篇:法学概论试题及答案

法学概论(专科)期末模拟试题

(一)一、单项选择

1、()有权制定和修改民事、刑事、国家机构及其他基本法律。A全国人大 B 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务院 D 中共中央

2、下列属于法律关系的客体的是()。A 行政机关 B 法人 C 知识产权 D 起诉权

3、在我国国家机关中,有权制定行政法规的是()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国务院

C国务院所属各部委 D中央和地方各级行政机关

4、关于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以防卫过当罪定罪,但是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B 紧急避险用于解决紧迫情况下合法利益之间的冲突 C 防卫过当的场合,其罪过形式通常是直接故意 D 对于“事后防卫”的,通常按照防卫过当处理

5、下列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属于行为的是()。A人的出生 B 人的死亡 C 时间的经过 D签定合同

6、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受害人()A.可以向产品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生产者要求赔偿

B.应先向产品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拒绝赔偿的,方可向产品生产者要求赔偿 C.只能向产品销售者要求赔偿 D.只能向产品生产者要求赔偿

7、下列各项物权中,属于担保物权的是()。A承包经营权 B所有权 C抵押权 D土地使用权

8、依据继承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是()A配偶 B父母 C子女 D兄弟姐妹

二、判断

1、法制是与国家同时产生的,而法治却不一定与国家和法制同步出现。()

2、法律体系是按照一定的层次结构组织起来的统一体。()

3、我国婚姻法规定,因胁迫、欺诈等结婚的,受胁迫和欺诈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消该婚姻。()

4、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代理活动,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5、通常情况下,知识产权可分为工业产权和著作权。()

6、按照诉讼的任务和诉讼法律关系的不同,诉讼可以分为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

7、法院调解是民事诉讼的特有原则。()

8、世界贸易组织是根据各成员国立法机关批准的世界贸易组织协定而设立的永久性组织。()

三、名词解释

1、法律体系

2、国家结构形式

3、婚姻法

4、刑事诉讼

四、简答

1、简述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2、简述刑法的基本原则。

3、简述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及特征。

五、案例分析

甲乙等人在某县聚众赌博,甲在输掉全部赌资后,认为乙在赌博中作弊,用匕首将乙当场刺死,并用匕首威胁在场赌徒交出赌资8万余元后逃跑。后甲在该县贩毒时被当场抓获。问:(1)甲犯了什么罪?

(2)人民法院应适用什么刑法制度?(3)本案应由哪一个人民法院管辖?

法学概论(专科)期末模拟试题

(二)一、单项选择

1、在我国,“公民”是指()A.在我国领域内出生的一切人 B.具有中国国籍、年满18周岁的人

C.具有中国国籍、年满18周岁并享有政治权利的人 D.具有中国国籍的人

2、在共同犯罪中提供犯罪工具,主动参与犯罪活动,指示犯罪目标,排除犯罪障碍的一般属于()

A主犯 B从犯 C胁从犯 D教唆犯

3、下列属于法律关系的客体的是()。A 行政机关 B 法人 C 知识产权 D 起诉权

4、民事法律行为的最基本构成要素是()A有设立、变更、消灭特定法律关系的目的 B行为人的意思表示

C行为符合法律且不违反社会与公共利益 D行为人有民事主体资格

5、所有权人因所有权被侵害而请求保护时,有一种保护方法是必须适用的,那就是()

A确认所有权 B排除妨碍或停止侵害 C赔偿损失或返还不当得利 D恢复原状或返还原物

6、在我国,民事违法行为()A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但能够发生民事法律后果 B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因而能够发生民事法律后果 C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也不能够发生民事法律后果 D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但不能够发生民事法律后果

7、在下列各项中,属于民法而不属于商法的是()A 公司法 B 破产法 C保险法 D物权法

8、在下列各项中属于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的是()A犯罪动机 B犯罪目的 C危害行为 D危害结果

二、判断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2、不成文法是指不以法律条文形式表述的法,不成文法主要以判例的形式出现。()

3、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代理活动,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4、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包括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

5、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法规,包括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由民族自治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它同地方性法规具有同等的地位和法律效力。()

6、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7、国际私法调整的主体主要是国家,制定者也主要是国家。()

8、政治犯可以引渡,也可以不予引渡。()

三、名词解释

1、宪法

2、公务员

3、民法

4、民事诉讼

四、简答

1、简述法律规范的种类。

2、简述行政行为的特征。

3、简述结婚的条件

五、案例分析

甲(1984年12月24日生)乙(1986年12月10日生)兄弟二人在其邻人丙的教唆下,多次进行抢劫。2000年10月18日在一次抢劫时被同时抓获。甲乙丙三人各负什么刑事责任?为什么?

法学概论(专科)期末模拟试题

(三)一、单项选择

1、法是以()为内容的行为规范。

A 国家意志性 B 权利义务 C 国家强制力 D 社会关系

2、按照法律的效力范围的不同,可将法律分为()A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B实体法和程序法 C根本法和普通法 C一般法和特别法

3、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环节是()

A有法可依 B有法必依 C执法必严 D违法必究

4、宪法规定,我国的根本制度是()A人民民主制度 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C社会主义制度 D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度

5、在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处罚的是()A警告 B罚款 C免职 D行政拘留

6、规定人们必须做一定行为的法律规范称为()A.禁止性规范 B.授权性规范 C.义务性规范 D.确定性规范

7、在我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法律所作的解释,其效力()A与法律相同 B小于法律 C多数情况与法律相同 D多数情况小于法律

8、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A一律适用我国刑法

B除了享受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之外一律适用我国刑法

C所犯之罪按我国刑法规定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一律适用我国刑法 D除了其本国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之外一律适用我国刑法

二、判断

1、政治权利和自由是公民最基本的自由,是公民参加各种活动和享有其他权利的前提条件。()

2、我国刑法对溯及力采取“从新兼从轻”的原则。()

3、被称之为“帝王条款”的民法基本原则是平等原则。()

4、我国民法规定的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20年,从民事主体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开始计算。()

5、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

6、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客体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

7、结婚登记的程序分为申请和登记两个环节。()

8、按照诉讼的任务和诉讼法律关系的不同,诉讼可以分为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

三、名词解释

1、法律规范

2、公司

3、合同

4、知识产权

四、简答

1、简述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

2、简述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及特征。

3、简述犯罪构成的概念及内容。

五、案例分析

某甲于2006年去世。生前曾留下三份内容相矛盾的遗嘱。第一份是2004年重病时他口述并由其两位远房亲戚在场记录;第二份是2005年他自己去公证办理的;第三份是他在2006年自己亲笔书写的。他去世后,有关继承人之间为此发生争讼。

问:(1)在处理他的遗产时,应以哪一份遗嘱为准?(2)法律上的根据是什么?

法学概论(专科)期末模拟试题

(四)一、单项选择

1、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渊源中,法律是由()制定的。A.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B.国务院

C.国务院所属的部委 D.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

2、上级人民法院()下级人民法院的工作。A.领导 B.指导 C.监督 D.管理

3、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A.社会主义制度 B.民主集中制 C.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D.政治协商制度

4、我国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A.国家司法机关 B.国家行政机关 C.国家立法机关 D.公民个人

5、下列属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是()A.年满18周岁,智力正常 B.年满16周岁,有独立收入

C.年满18周岁,有精神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 D.年满10周岁

6、下列属于行政机关依法自行强制执行的方式的是()A.警告 B.强制征收 C.行政拘留 D.逮捕

7、犯罪客体指()A.犯罪所侵害的对象 B.犯罪造成的危害后果

C.刑法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 D.犯罪所使用的手段

8、下列案件中,一律不公开审理的是()A.强奸案件

B.特别残忍杀人的案件

C.14岁以上不满16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D.有不良社会影响的案件

二、判断

1、法制是与国家同时产生的,而法治却不一定与国家和法制同步出现。()

2、政治权利和自由是公民最基本的自由,是公民参加各种活动和享有其他权利的前提条件。()

3、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法规,包括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由民族自治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它同地方性法规具有同等的地位和法律效力。()

4、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5、原始社会不存在法律。()

6、法律体系是按照一定的层次结构组织起来的统一体。()

7、按照诉讼的任务和诉讼法律关系的不同,诉讼可以分为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

8、法院调解是民事诉讼的特有原则。()

三、名词解释

1、刑法

2、婚姻法

3、民法

4、诉讼

四、简答

1、简述法的基本特征。

2、简述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及特征。

3、简述结婚的条件

五、案例分析

甲丧偶,有四子均己成家各有子女,并与甲分家单过。一日,甲同长子乙乘车外出,坠入山涧双亡。甲有一笔财产。问:

1、此案当如何继承?

2、乙妻和乙子应各得多少?

3、若有证据证明乙光于甲死亡,乙妻和乙子又应各得多少?

第五篇:法学概论.doc作业答案

《法学概论》平时作业一

一、名词解释 法律

广义的法律指法的整体,即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以国家强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而狭义的法律则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法的历史类型

是按照法所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的性质和所体现的阶级意志,对法进行的分类。

法的创制

也称立法,是指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修改、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或认可法律规范的活动。

法的适用

法的适用,是法的实现的另一种形式。法的适用的基本要求是正确、合法、及时。

法律制裁

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对于违法者依其应负的法律责任而采取的强制措施,是国家保证法的实施的重要形式。

法律解释

广义的法律解释是指国家机关、组织或公民个人,对现行法律规范或法律条文内容、含义以及所使用的概念、术语等作必要说明。狭义的法律解释是国家机关的专有活动,只有被授权的国家机关才能在职权范围内进行法律解释。

违法

是指具有一定主体资格的公民或组织由于主观上的过错所实施的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依照法律应当予以追究的行为。

法律渊源

作为法理学的专门术语,“法律渊源”通常指法律形式意义上的渊源,即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或认可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和地位的法的不同表现形式。

法律关系

是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法律汇编

又称法规编纂,是指在不改变内容的前提下,将现行的法律文件按照一定标准(如制定时间顺序、涉及问题性质)加以系统排列,汇编成册。法律汇编是规范性文件系统化最常见的形式,它不仅可以为人们查阅法律法规提供便利,而且往往是法典纂的必要准备。

法典编纂

也称法律编纂,是指在对某一部门法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进行审查、整理、补充、修改的基础上,制定新的系统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部门法典的活动。

权利

是指国家通过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可从事某种行为以及要求国家或其他公民作为或不作为的资格。

义务

是指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某种责任。

二、简答题

1法的本质、特征、作用及分类。P3-8 法的本质:(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2)法是以国家意志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统治阶级意志;(3)法所表现的统治阶级意志、国家意志是由特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特征:(1)法是调整人们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具有规范性。(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了国家对人们行为的评价,具有国家意志性。(3)法是由国家强制力量作为最后保证手段的法律体系,具有国家强制性。(4)法在国家权力管辖范围之内具有普遍的约束性。(5)法有严格程序规定,具有程序性。作用:(1)法的规范作用:指引、评价、预测、强制、教育作用。(2)法的社会作用:法的阶级统治职能,法的社会公共职能。

分类: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实体法和程序法、根本法和普通法、一般法和特别法、公法和私法、国内法和国际法。

2法律解释按不同标准可分为哪些种类。P23-24 答:(1)根据解释的主体和法律效力不同,可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2)根据法律解释的尺度不同,可分为字面解释、限制解释和扩充解释。

(3)根据法律解释的方法不同,可分为语法解释、逻辑解释、系统解释和历史解释。

3法律适用的基本要求及遵循的基本原则。法的适用的基本要求是正确、合法、及时。

司法机关适用法律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①司法公正和效率。②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④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4试述法律责任、法律制裁的分类。P22 法律责任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作为不同的分类:根据责任的内容不同可以分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根据责任的程序不同,可以分为有限责任和无限责任;根据责任的人数不同,可以分个人责任和集体责任;根据行为人是否有过错,分过错责任和严格责任。最常用的分类标准,是以引起责任的行为性质为标准,分刑事责任、民现责任、行政责任与违宪责任。根据违法者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性质和实施法律制裁的主体的不同,可以将法律制裁分为:

(1)刑事制裁,指国家司法机关对违反刑法的犯罪者依其所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而采取的刑罚措施。刑事制裁是各种法律制裁中最为严厉的惩罚措施。

(2)民事制裁,指国家司法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而采取的惩罚措施。

(3)行政制裁,指国家行政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所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而采取的惩罚措施。——与真题呼应

(4)违宪制裁,指对违宪行为实施的一种国家强制性惩罚措施。

5试述我国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和分类。法律部门又称部门法,是根据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调整方法的不同对法律规范所进行的分类。凡是采用相同的方法来调整同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就构成一个法律部门。主要法律部门有: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经济法、议论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婚姻法、资源与环境法、军事法。

6试述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P26 答:(1)当代中国法律的渊源是主要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种制定法。(2)法律规范制定机关和规范性文件的多样性。(3)在“一国两制”的格局下,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特别行政区法,将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的例外情况,在特定区域长期存在。当代中国法的渊源有不同的层次,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法律,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国际条约及国际惯例等等。其中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法律渊源体系中居于主要地位。这是由我国国家和法律的本质决定的。同时,改革开放后英美法律文化对我国法律制度的影响也越来越大,而且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地区之间地理,文化差异较大,国情比较复杂,这使得当代中国形成了自己独具特色的法律渊源。

7法律关系的要素有哪些。P33 包括主体、客体和以权利和义务为主的内容。

8宪法的特征。P41-42 宪法作为特定国家的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民法、刑法、行政法等一般法律相同的特征:它们都是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体现,都是具有国家强制力的行为规范,都是实现统治阶级意志的工具,都具有国家意志性,具有规范性,它们的内容都主要取决于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但是同其他一般法律相比,宪法又具有其本身的特征:(1)宪法是国家的法;(2)宪法是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基本形式;(3)宪法是阶级力量实际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

9试述建国后我国宪法的发展阶段。P45 1949年9月召开了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了起到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制定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1954年宪法;1975年颁布的第二部宪法是一部内容很不完善并且有很多错误和缺陷的宪法;1978年宪法虽经1979年和1980年两次局部修改,但从总体上仍不能适应新时期的需要。因此,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新中国的第四部宪法,即现行的1982年宪法。为了适应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发展,1982年宪法曾经过三次修正。

10试述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P55 根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选举制度在运行中应遵守的基本原则有以下几条:(1)选举权普遍性原则;(2)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3)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4)差额选举原则;(5)无记名投票原则。11试述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性质、地位及职权。P69-71 全国人大的性质和地位:我国《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行使国家最高立法权。职权:第一,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第二,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第三,选举、决定、罢免国家机关的重要领导人。第四,最高监督权。第五,决定国家生活中重大问题的职权。第六,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它隶属于全国人大,向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全国人大对其的监督。职权:第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及立法权。第二,解释法律。第三,监督权。第四,任免权。第五,对国家生活的重大问题的决定权。此外,全国人大常委还行使全国人大授予的其他职权。

12试述我国的国体政体是什么。

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三、论述题

1试比较两大法系的特点。

答:大陆法系的特点:①全面继承罗马法,吸收了罗马法的许多原则和制度,还接受了罗马法的整套技术和方法,如公法和私法的划分,人法、物法和诉讼法的私法体系等;②实行法典化,法律规范的抽象化、概括化;③明确立法和司法的分工,强调制定法的权威,法官一般不具有造法功能;④法学在推动法律发展中起重要作用,法学创立了法典编撰和立法的理论基础,法律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任务由法学家完成。

英美法系的特点:①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②以判例法为主要表现形式,遵循先例;③变革相对缓慢,具有保守性;④在法律发展中,法官有突出作用;⑤体系庞杂,缺乏系统性;⑥注重程序的“诉讼中心主义”。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同属资本主义性质的法,但由于它们形成的历史条件不同,因此各有差别,其表现如下:①法律渊源不同;②法的分类不同;③立法技术不同;④诉讼程序和判决形式不同。

2试述法与道德间的关系。

答:道德与法律具有一致性,它们都表现为社会的行为规范,二者互相参透、相辅相成。道德与法律区别在①在上层建筑中所属的范畴不同。②表现的形式不同。③调整的范围不同。④规范的内容不同。⑤调整的方式和手段不同。

3试举例说明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发展的条件。

社会主义法律关系充分体现以无产阶级为代表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所以,社会主义法律的产生必须以无产阶级取得国家政权为前提条件,否则就无法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法律关系不是固有的,也不是一经产生就固定的,而是经常处于变动之中的,法律产生变更是由法律事实引起的。

4试述我国公民有哪些基本权利、基本义务及其内涵。P60-67 答: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①平等权。是指公民平等寺依法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对待,要求国家给予同等保护的权利。②政治权利和自由。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有权参加国家管理、参政议政的民主权利以及在政治上享有表达个人见解和意愿而不受政府非法限制的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③宗教信仰自由。包括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有选择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而现在信的自由,也有过去信而现在不信的自由。④人身自由。是公民具体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实际享受其他权利的前提,也是保持和发展公民个性的必要条件。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⑤监督权和取得赔偿权。享有批评、建议权,控告、检举权,申诉权,取得赔偿权。⑥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利。享有财产权,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的休息权,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物质帮助权,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文化权利和自由。⑦特定主体的权利。包括保障妇女的权利,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①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禁止对任何民族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②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③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国家的安全关系到国家的存在和发展,国家的荣誉和利益关系到祖国的尊严,每个公民应以主人翁的态度自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④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国家的主权独立、领土完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能够顺利进行的关健,不仅关系到祖国的前途和命运,也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安宁和幸福。⑤依法纳税。税收是国家筹措资金的重要方式和国民收入的重要来原,每一个公民都应当自觉遵守和执行税收法规,对偷税漏税的行为,国家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案例

1、因邻里矛盾,李某于一日在众人面前辱骂了张某,请你分析该违法构成。

分析:李某当众辱骂张某,侵犯了张某的人格尊严。我们《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2、齐某与陈某均系B中学1990届初中毕业生,陈某在1990年中专预选考试时成绩不合格,失去了升学考试资格。齐某则通过了预选考试,在统考中成绩为441分,超过了委培录取的分数线。后来A商校发出了录取齐某为该校1990级财会专业委培生的通知书,陈某从B中学领取了该通知书后即以齐某的名义入A商校就读。

目前,陈某在其工作单位某银行支行人事档案中的姓名为“齐某”,工资单位仍为“齐某”,“陈某”为其户籍中使用的姓名。齐某经过复读,后就读于某劳动技校,自1998年7月,有相当一段时间下岗待业。后齐某知道事实后,以其受教育权被侵犯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B学校和陈某赔偿损失。

请问:齐某的请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以侵害其姓名权、受教育权为由

根据本案事实,陈某等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了齐某依据宪法规定所享有的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并造成了具体的损害后果,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在本案中,齐某被陈某等被告侵犯的权利包括姓名权、受教育权和劳动就业权,但实质上齐某主要受到侵犯的是公民的受教育权,侵犯姓名权只是侵犯受教育权的手段,对劳动就业权的侵犯也只是侵犯教育权的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可见受教育权是一项受宪法保护的基本权利。对受教育权受侵犯如何处理,我国民法通则没有规定,在涉讼侵权行为发生期间,也没有可适用的其他法律规范

法学概论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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