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死亡赔偿调解协议书
廖某意外死亡事故赔偿纠纷调解协议书
甲方:邓某、郭某。乙方:蒋某、廖小星。
2016年7月13日晚22时30分许,死者廖某和妻子蒋某开货车到林丰木业总经销装运建筑模板,邓某聘请司机赵某开叉车装运建筑模板,在装车过程中,货车上面层的建筑模板翻落,导致正站在建筑模板上进行垫砖平衡作业的廖某跌落车下,并被约20块翻落的建筑模板压倒,经**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公安部门调查取证,认为廖某属于意外死亡事故后,**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介入调处,组织安监、司法、城北派出所等部门多次协调,认为甲方和死者方都应负部分责任,调处过程中叉车司机赵某拒绝参与调解。经协调,现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就廖某意外死亡事故责任赔偿支付20万元,邓某、郭某各自支付赔偿款10万元;
二、甲方邓某于2016年8月 日,一次性支付17万元(其中7万元是郭某支付)赔偿款给乙方后,乙方不再就此事追究邓某任何责任;
三、郭某余下3万元赔偿款,乙方另行与其协商,郭某支付余下3万元赔偿款后,乙方不再就此事追究郭某任何责任;
四、乙双保留追究其他责任方的权利;
五:甲方于2016年8月 日前,将赔偿款17万元汇到**街道综治维稳中心指定的账户后,再由维稳中心转支乙方,乙方收到赔偿款后及时处理死者廖某丧葬事宜;
六、赔偿款17万到**街道综治维稳中心指定的账后,甲方再处理车上的建筑模板;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都必须共同遵守,如一方违约,违约方要赔偿守约方经济损失。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调解部门存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人:
调解单位(盖章):
二0一六年八月 日
第二篇:死亡赔偿协议书
甲方:————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职务:————
乙方:———— ————之父,身份证号码:——————
————,————之母,身份证号码:————
乙方之子————系甲方单位的工人,因工作原因于————年——月——日发生工伤事故,经抢救无效于————年——月——死亡。————,——,————岁,身份证号码:——————,供养亲属及直系亲属身份情况:
父亲:————,年龄:——岁,出生日期:————年——月——日,家庭住址: ————————;
母亲:————,年龄:——岁,出生日期:————年——月——日,家庭住址: ————————。
为妥善处理————工伤死亡的善后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省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甲、乙双方就赔偿问题,在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共计人民币————元(大写:————整),除上述费用外,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张任何赔偿或补偿费用。
二、自甲、乙方双方签订本协议,乙方收到甲方————元工伤赔偿款之日起,甲、乙方双方同意终结————的工伤死亡赔偿纷争,乙方及其近亲属自愿放弃主张赔偿差额的权利,自愿放弃基于————工伤死亡所产生的各项权利及所享有仲裁、诉讼的权利。
乙方及其近亲属不得再就工伤赔偿事宜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赔偿要求;不得向有关政府部门投诉本事件或有任何异议;不得要求甲方将死者————的尸体运回——————市,而应就地在殡仪馆进行火化处理;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则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
甲方于————年——月——日前支付乙方全部赔偿金——————元,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乙方开具收款收条。
四、乙方自行负责赔偿款项在供养亲属间依法合理分配,如由此引发争议,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乙方保证在签署并协议时,确认其为————的全部直系亲属,并已得到所有近亲属的授权及认可,已清楚了解自己在协议中的权利义务,已就协议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及其他问题咨询相关专业人士,并清楚明白,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六、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内容,则构成违约,违约方需支付守约方人民币——————元(大写:——————整)作为违约金。
2、因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仲裁或申请强制执行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交通、通讯费、误工费(每天50元)、公证费、律师费。
七、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
八、其他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三篇:死亡赔偿协议书定稿
协
甲方:议 书
乙方:系翟彦兵之父亲,身份证号码:系翟彦兵之母亲,身份证号码:系翟彦兵之妻子,身份证号码:系翟彦兵之子,身份证号码:法定监护人,系
翟彦兵在郭连成(系翟彦兵的舅舅)带领下未经允许擅自进入甲方工地,于2011年7月19日突发疾病,经 xx市第二人民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现甲方本着人道主义、和谐社会的原则,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一次性支付乙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费用共计300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于2011年8月1日全部付清(已过付)。
二、甲方已支付乙方因抢救翟彦兵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家人食宿费等费 用共计4700.00元(肆仟柒佰元整)。
三、乙方及其他亲属不得再就翟彦兵意外死亡事宜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赔偿要求;不得向任何其他部门、机关透露、投诉本事件或提任何异议;不得做任何有损或影响甲方及事故发生地点相关单位声誉的行为。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则构成违约,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后果。
四、甲方支付相关款项后,乙方自行分配。如由此引发争议,由乙方自共3页第 1页
行处理,与甲方无关。
五、乙方四人保证并确认其为死者翟彦兵的全部近亲属。乙方清楚了解自己在本协议中的权利义务,已就协议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及其他问题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六、本协议的签订并不直接或间接的表示乙方认可甲方对此事件负有过错或法律责任。
七、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约定内容,则构成违约,需退还甲方人民币
2、因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诉讼,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用、交通、通讯、误工(按200元/天)、公证、律师费。
八、争议解决
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约定由XXXX法院依法审理。
九、上述协议系甲乙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骗、胁迫行为。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乙方:
翟彦兵之父(签字、指印)
翟彦兵之母(签字、指印)
翟彦兵之妻及孩子(签字、指印)
二0一一年八月一日
收 到 条
今收到SS、SS过付的翟彦兵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
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现金)等费用共计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收款人:翟彦兵之父(签字、指印)
翟彦兵之母(签字、指印)
翟彦兵之妻及孩子(签字、指印)二0一一年八月一日
备注:
1、收款人必须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后方可过付赔偿款;
2、收款人必须提供死者户口注销证明文件、火花证明文件后方可过付
赔偿款;
第四篇:死亡赔偿协议书
死亡赔偿协议书
甲方:劳务代表:,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死者时,因遭受意外事故受伤,后经甲方送往医院治疗,因抢救无效,于
日死亡。现的妻子、儿子等人与甲方就议,供双方遵守:
一、甲方给乙方支付因死亡的赔偿金共计:元人民币)。该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目:一次性工伤死亡赔偿、亲属抚恤金、丧葬费、交通费、伙食费等。
二、乙方需向甲方提交死者的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销户证明、以及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死者身份证复印件、乙方的户口本复印件、死者的死亡证明。
三、该赔偿款项由甲方分三次支付给乙方。
第一笔:在签订本协议当日向乙方付款元人民币(大写:)。
第二笔:乙方将死者运回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地。运输车离开武都后,在运输途中,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三笔:甲方在乙方守成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义务之后当日,向乙方支付元人民币(大写:)。1
四、双方承诺:本协议签订后,除本合同约定的款项外,基于死者死亡所产生的一切赔偿责任全部消失。
乙方及死者的任何亲属均无权向甲方承包工程所在地的项目部主张任何与死者死亡赔偿有关的权利,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干扰甲方的工程施工和项目部的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否则,甲方及项目部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对乙方的违法行为以制裁,由此导致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必须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及时全额支付乙方赔偿款,否则应按照未付款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六、甲方将赔偿款支付给乙方后,死者亲属间对赔偿款如何分割,甲方没有任何责任解决,死者亲属间由此产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七、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由协议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的签署地为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
八、本协议一式六份,合同当事人及见证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书经合同当合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见证人:见证人: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五篇:死亡赔偿协议书
死亡赔偿协议书
1、死亡赔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乙方的亲属在甲方工地上干活,在工作过程中不慎坠楼死亡,现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如下:
张宝根,因于 20XX 年 1 月 12 日 在山东省潍坊地区昌邑铁矿钢结构罐体制作过程中从高处坠落,经医院120当场抢救无效确认死亡。张宝根于年 月 日出生,其原身份证号码为:
一、其供养亲属情况如下:
父亲:姓名 年龄 出生日期 职业.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母亲:姓名 年龄 出生日期 职业.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妻子:姓名 年龄 出生日期 职业.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子女:姓名 年龄 出生日期 职业.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二、甲方自愿一次性赔偿给乙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费用计人民币 万元。
三、付款时间与办法:甲方将上述 万元于本协议签订后,一次性付给乙方,乙方给甲方出具收据。
四、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后,乙方自行将该赔偿款项在供养亲属间依法合理分配,如由此引发争议,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甲方履行汇款义务后,乙方就此事保证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 张宝根 死亡一事再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
六、甲方给付乙方赔偿款后,此事的处理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 张权利。以后因此事衍生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八、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本协议所涉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九、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协议签订后,双方再无其他争议,任何一方不得反悔,以后双方就此事互不追究。
十、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效力。
甲 方:
乙 方:
鉴证机关(盖章)
20XX年1月16日
2、死亡赔偿协议书
甲方:
乙方:xx,(性别)xx,(民族)xx,身份证号码:xx,系xx的xx(亲属关系)。
李元浩,于20XX年8月日在工作时发生事故,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李元浩于xx年xx月xx日出生,其供养亲属情况如下:
妻子:姓名xx年龄xx出生日期xx
家庭住址:xxx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
为妥善处理李元浩死亡的善后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赔偿问题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愿一次性赔偿给乙方丧葬补助金,元人民币;
二、甲方愿一次性补偿乙方元人民币作为补助金;
三、乙方在提出生活出现困难的情况下,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可支助李元浩长女完成学业。
四、乙方保证于20XX年8月日前对李元浩遗体进行火葬。
五、甲方履行义务后,乙方就此事保证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李元浩死亡一事再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
六、甲方履行汇款义务后,此事的处理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权利。以后因此事衍生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八、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九、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协议签订后,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十、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捺印)
委托代理人:
日期:日期:
3、死亡赔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员工xxx因急性心肌梗塞经医院抢救无效不治死亡,甲方为体恤死者家属,特与死者xxx的妻子、儿子、女儿及大哥四人(共同作为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已经清楚死者xxx的死亡属于急性心肌梗塞导致,对此没有异议(详见医院有关证明)。
2、乙方已经清楚并详细了解到死者xxx在发病至死亡期间,甲方已经及时对死者xxx进行送医院抢救并支付了所有的抢救和医疗费用,同时也支付了死者张钦松在医院太平间的停尸费(由20XX年元月17日至20XX年元月18日止)。
3、乙方承认在20XX年元月17日至20XX年元月18日期间,包括乙方在内的死者xxx亲友到甲方所在地料理死者xxx后事所有的花费包括但不限于飞机票、汽车票、吃饭及住宿等费用已经全部由甲方报销。
4、甲方应乙方要求,愿意向死者xxx家属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整,该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助金、一次性抚恤金等费用。
5、甲方同意自双方签订本合同后即时将本合同第4条所约定之款项交付乙方,乙方同意自收到该款项后开具收款收据给予甲方。
6、乙方同意自收到本合同第4条所约定之款项后,不再向甲方提出任何有关于死者xxx的死亡赔偿,并承担以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死者xxx停尸费、火化费;所有到甲方所在地的死者xxx亲友的伙食费、住宿费及交通费等费用。
7、乙方同意自收到本合同第4条所约定之款项后,依法使用并分配该款项。若死者xxx其他家属对甲方提出有关赔偿费用支付或数额等异议,乙方将予以解决,并对因此所产生的法律及经济后果予以承担。
8、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壹份,乙方代表各壹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取得光华医院死亡报告单复印件存档。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年月日
4、意外死亡赔偿协议书
甲方:******限公司
乙方:(系***的父亲)。(系***的母亲)。
用工及因工意外死亡概况:
20XX年8月5日,***自愿到***公司*****施工队打工,20XX年8月6日与单位签订用工合同,20XX年8月18日,***在***工地二层排水洞抬钢筋时,因钢筋较长,采取人工拖拉钢筋过程中,在桩号0+126m处,触既380V电缆线接头,造成触电伤害。
事发后现场技术人员和值班电工全力抢救,并与***120急救中心取得联系,组织抢救。因伤势过重死亡。送***县殡仪馆存放。并及时通知***家属前往***参加善后处理工作。
20XX年8月19日,***的亲属:(系***的父亲),现年岁,(系***的母亲),现年岁。与甲方就***因工意外死亡一事协商一次性按工亡解决赔偿。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调解,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因工伤害意外死亡一事按工亡给予赔偿及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由于***未婚,且父母等均未达到法定供养亲属条件,经双方友好协商,丧葬补助金赔偿金额、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赔偿金额共计拾万元。
2、乙方负责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等相关要求的资料。
3、此协议一经甲、乙双方签字发生法律效力后,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违反此协议,由违反方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4、此协议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司
甲方代表:日期:年月日
乙方:(系***的父亲),日期:年月日
(系***的母亲),日期:年月日
5、死亡赔偿协议书
甲方:
1、罗××,陈××之子。
2、罗××,陈××之夫。身份证号码:………
3、倪××,陈××之母。
乙方:××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洪××,职务:××。
丙方:洪××,身份证号码:………
甲方罗××之妻陈××系乙方工人,因工作原因于20XX年6月21日发生事故,因医治无效于20XX年6月22日死亡。为妥善解决陈天珍死亡善后事宜,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死亡赔偿协议书范本中丧葬事宜:
甲、乙、丙三方共同配合,及时处理死者丧葬事宜。所需丧葬费用由乙方支付。(全部救治费用已由乙方支付。)
二、死亡赔偿协议书范本中赔偿金额:
乙方向甲方之倪××支付赔偿金壹万元;向甲方之罗××、罗××支付赔偿金捌万陆仟元。除承担上述费用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主张任何费用。
三、死亡赔偿协议书范本汇中付款期限:
20XX年6月30日前支付倪××全部赔偿金壹万元,支付罗××、罗××部分赔偿金伍万元;20XX年5月21日前支付罗××、罗××剩余全部赔偿金叁万陆仟元。
三、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付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一次性支付余款,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两倍支付利息。
2、因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诉讼、仲裁或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向对方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交通、通讯费、误工费(每天50元)、公证费、律师费。
四、担保条款:
丙方为乙方全面实际地履行赔偿义务而向甲方提供担保。
甲方签字:
时间:
乙方签字盖章:
时间:
丙方签字: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