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国际货物买卖法案例
第四章国际货物买卖法
案例题目
案例1
卖方的权利担保责任。202_年,我某机械进出口公司向一法国商人出售一批机床。法国又将该机床转售美国及一些欧洲国家。机床进入美国后,美国的进出口商被起诉侵权了美国有效的专利权,法院判令被告赔偿专利人损失,随后美国进口商向法国出口商追索,法国商人又向我方索赔。问题:我方是否应该承担责任,为什么?
案例2
202_年4月1日,中国隆源公司与加拿大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交货条件为CIF宁波;货物应于202_年5月1日之前装船;买方应于202_年4月10日之前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4月5日,买方开出了信用证。4月24日,卖方向承运人瑞典丙公司提交货物,并向英国丁保险公司投保。4月27日,承运人向卖方签发了提单。提单载明:承运人为瑞典丙公司;提单签发日期为202_年4月27日;本提单生效后为已装船提单。卖方即向买方发出货物已装船及已办理保险的通知。随后,卖方凭借提单及有关单据向议付行结汇。实际上,货物于5月5日才开始装船,至5月15日始装运完毕,船舶于5月25日抵达目的港。另外,在运输途中,由于遭遇台风和海啸,货物遭受部分损坏。接到卖方的通知以后,买方即与韩国戊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转售合同,交货日期为5月15日。但由于货物于5月25日才抵达目的港,买方无法如期向韩国戊公司交货;韩国戊公司解除了合同。由此,买方不但丧失了其预期利润,而且还承担了向韩国戊公司的损害赔偿,此外,由于市场行情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买方只得以低价就地转售,又遭受了一笔损失。买方在查实情况后,即向法院起诉。但承运人丙公司提出:其所签发的提单只是一份备运提单,只有在货物实际装船以后,才能被认为是已装船提单,这是国际惯例。因此,买方的损失与其无关。
现问:(1)承运人丙公司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2)承运人丙公司签发上述提单构成什么性质的行为?为什么?(3)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的损失由谁承担?为什么?(4)如何确定被告方的赔偿范围?
案例3
202_年7月27日我国某公司应荷兰A商号的请求,报出某初级产品100吨,每吨鹿特丹到岸价格(CIF)人民币3900元即期装运的实盘。对方接收到我方报盘后,没作承诺表示,而是再三请求我方增加数量,降低价格一并延长要约有效期。我方曾将数量增至300吨,价格每吨鹿特丹GIF减至人民币3800元,并两次延长了要约的有效期,最后延至8月30日。荷兰于8月26日来电接受该盘。我方公司在接到对方承诺电报时,发现巴西因受旱灾而影响到该产品的产量,国际市场价格暴涨,从而我方拒绝成交,并复电称:《由于世界市场价格变化,货物在接到承诺电报前已售出。“但荷方不同意这一说法,认为承诺是在要约有效期内作出,因而是有效的,坚持要求我方按要约的条件履行合同,并提出,要么执行合同,要么赔偿对方差价损失40余万元人民币,否则将提起诉讼。”问题:(1)如果A商号对我国的这家公司提起诉讼,有无正当理由?(2)双方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
案例4
202_年II月25日,德国A公司向香港B有限公司发出如下要约:Jettish彩色复印机202_台,每台汉堡船上交货价(FOB)4000美元,即期装运,要约的有效期截止到12月30日。A公司发出要约后,又收到了巴黎某公司购买该种型号复印机的要约,报价高于A公司发给香港B有限公司的要约价格。由于当时香港B有限公司尚未对该要约作出承诺,故而A公司于12月15日向香港B公司发出撤销11月25日要约的通知,而后与巴黎方面的公司签约。但是,12月22日,A公司收到了香港B有限公司的承诺,同意德国A公司的要约条件,并随之向A公司开出了不可撤销的信用证,要求A公司履行合同。后因A公司末履约,香港B公司诉诸瑞典斯德哥尔摩仲裁庭,要求A公司赔偿损失。A公司的律师辩称,该公司于202_年11月25日发出的要约已于12月15日被该公司撤销,该要约已失去效力,因而B公司12月22目的承诺没有效力,购销合同没有成立。问题:(I)A公司的辩称是否成立,A公司11月25日发出的要约能否被撤销。(2)A公司与B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有效的买卖合同。
案例5
202_年II月,美国S公司与北京A公司签订了购迸“100吨钼铁的买卖合同,交货条件是天津FOB每吨3000美金,于202_年2月前交货。合同签订后,A公司立即与各生产厂家联系,但由于当时钼铁市场需求量很大,各厂家供货成问题,A公亩向S公司要求推迟交货期,遭到S公司拒绝。202_年开始,国际市场钼铁价格
暴涨,A公司要求S公司抬高合同价格,也遭到拒绝。2月前,A公司未能履行交货义务,4月份,国际市场钼铁价格已涨到合同签订时的近2倍。6月5日,S公司根据合同中仲裁条款向中国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要求A公司赔偿S公司于6月初补进的100吨钼铁与合同价格的差额货款。”问题:S公司的要求是否合法?应由哪家公司对末能及时补进货物而产生的额外损失负责?
案例6
买方中国某公司与卖方英国某公司于202_年5月14日签订了2项合同,规定卖方向买方供应某货8000吨,交货期为202_年7一12月按月份分批交货,装货口岸为汉堡、鹿特丹、安特卫普,由卖方选择。成交以后,买方于202_年6月7日主动提前开出了信用证。此后,买方由202_年6一11月七次电函催促卖方发货。卖方在其四次答复中提到其供货人未能交货并对迟延发出通知表示歉意。1992年II月13日卖方致函买方,以英镑贬值为由,要求提高合同价格,买方末接受这一要求。合同终于202_年4月、5月部分履行;英方仍希望我方提高合同价格,我方末同意。202_年II月16日我方函告英方,声明收到该函告后45天内如果再不履行交货义务,即提请仲裁,要求赔偿损失。英方复函,由于买方202_年6月7日开立的信用证已过期,后来又末开立新的信用证,因此解除了卖方的交货义务。
买方于202_年5月20日向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要求卖方赔偿买方的损失,即按照202_年6月29日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的差价计算共748000英镑,并要求卖方承担仲裁的一切费用。问题:买方中国某公司的请求是否正当?
案例分析
分析1
根据《公约》规定,作为卖方的我某机械进出口公司应该向卖方——法国商人承担所出售的货物不会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义务,但这种担保应该以买方告知卖方所要销往的国家为限,否则,卖方只保证不会侵犯买方所在国家的知识产权人的权利。
分析2
(1)不成立。已装船提单是在货物已经实际装船以后签发的提单。但在本案中,承运人签发的提单实质上符合已装船提单的特征,构成一份已装船提单。
(2)属于签发了预借提单。由于提单是在货物未开始装船或未全部装船的情况下签发的提单。(3)应由卖方承担,因为在CIF术语下,货物在运输途中的一切风险归于卖方,买方及保险人不对此承担责任。
(4)根据《联合同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74条,赔偿范围应为买方的全部实际损失,外加预期利润。
分析3
(1)A商号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我国的公司违约在先,A商号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进行救济。
(2)双方间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如何认识合同订立的程序。一般说来,订立合同必须经过两个程序,即要约和承诺。要约是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其内容必须十分确定,并且表明对方一旦接受,要约人就愿受其约束。因此,一项要约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应清楚表明愿意按要约所列条件与对方订立合同的目的,并表明一旦对方接受,要约人就愿受其约束。2.原则上应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凡不是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人提出的建议,仅视为要约邀请。3.内容必须十分确定。所谓十分确定,即所标明货物的名称、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数量或价格,或者规定如何确定数量和价格。承诺即受要约人作出声明或以其他行为对要约表示同意。
构成一项承诺也必须具备一定条件:4.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以声明或其他行为作出。5.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而不能有所添加、限制或更改,但如果所作限制、添加或更改并未实质上变更要约的内容,要约人又末在过分迟延的期间内以口头或书面方式提出反对,则该项承诺仍然可以视为有效。6.承诺必须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送达要约人,如果要约人末规定时间,则必须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送达,对于口头发出的要约,必须立即作出承诺。承诺一旦送达要约人,就发生效力,合同即告成立。
本案中,经过推迟的要约有效期是8月30·日,荷兰A商号的承诺于8月26日到达,是有效承诺,合同应于8月26日成立。我方公司以“由于世界市场价格变化,货物在接到承诺电报前已售出”为由不履行合同,是完全没有法律依据的违约行为。
分析4
(1)A公司的辩称不成立。A公司I1月25日发出的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2)A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本案涉及到要约的撤回与撤销的问题。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生效前要约人将其取消。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5条的规定,一项要约,即使是不可撤销的,也可以撤回,要撤回要约的通知于该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与该要约同时送达受要约人。所谓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前,要约人将其取消。根据该《公约》第16条的规定,要约是可以撤销的,但撤销通知须于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送达受要约人。但这项规定有一定限制,根据该《公约》第16条第2款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要约一旦生效,即不得撤销:第一,在要约申已载明了承诺的期限,或者以其他方式表明它的不可撤销性。第二,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该项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本着对该要约的信赖行事。、本案中A公司的要约注明了有效期是202_年12月30日,故而是不可撤销的。B公司的承诺于有效期内到达,所以合同视为成立。
分析5
S公司的请求不合法,应由S公司自行承担因末能及时补进货物而产生的额外损失。
本案主要涉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违约后的损害赔偿问题。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规定,损害赔偿是一种主要的救济方法。当一方违反合同时,另一方有权利要求赔偿损失,而且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并不因已采取其他救济方法而丧失。另外《公约》第74-77条对损害赔偿的责任范围和计算方法作了具体的规定。其第74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应负责的损害赔偿额,应与另一方当事人因他违反合同而遭受的包括利润在内的损失额相等。但这种损害赔偿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在订立合同时,依照他当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的事实和情况,对违反合同预料到或理应预料到的可能损失。”这项规定对买卖双方都同样适用,而且适用于因各种不同的违约事项所提出的损害赔偿要求。这里,《公约》没有采用过失责任原则,而是采取了严格责任原则。根据《公约》的规定,当一方请求损害赔偿时,毋须证明违约的一方有过失。只要一方违反合同,并给对方造成了损失,对方就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另外,根据《公约》第77条的规定,“声称另一方违反合同的一方,必须按情况采取合理措施,减轻由于另一方违反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包括利润方面的损失。如果他不采取这种措施,违反合同一方可以要求从损害赔偿中扣除原应可以减轻的损失数额。”这项规定适用于买方或卖方的各种违约索赔情况。本案中买方美国S公司明知卖方不能按时履行合同,买方有义务自行及早购买合同标的的替代物,却不及时采取措施减轻损失,致使损失扩大。所以买方S
公司应该自行承担扩大的损失。
分析6
中国公司的要求完全符合《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对卖方违约时,买方可采取救济方式的规定。
提交货物和转移与货物有关的单据是国际货物买卖中卖方的一项主要义务。卖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移交货物和单据,否则就要负违约责任。本案中英国公司在与中国公司签订合同后,未能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分批交货,先是迟延交货,后是拒绝交货,应承担违反合同的责任。至于英方辩称,买方开立的信用证过期,那完全是卖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的。中国公司在合同订立后,实际履行期到来之前开出了信用证,已履行了自己的合同义务,是符合合同规定和国际惯例的。后由于英国公司没有履行通知对方交货时间的义务,导致了中国公司开立的信用证过期,也不可能开立新的信用证,货物买卖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根据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理,一方的违约,必然导致另一方的不能正确履行合同,但违约方不能以此为由,认为对方违约,从而免除自己的责任。
第二篇:国际货物买卖法
国际经济法导论
第二章 国际货物贸易法律制度
第一节 国际货物贸易法概述
一、国际货物贸易与国际货物贸易法的概念
(一)国际货物贸易的概念
(一)国际货物贸易法的概念
1.营业地分处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的货物买卖;
2.作为交易标的货物跨越国境的货物买卖;
3.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的货物买卖。
广义的国际货物贸易法,是指关于国际货物贸易的国际惯例、国际条约和国内法律规范的总称。
狭义的国际货物贸易法,是指规范国际货物贸易合同及合同项下国际货物贸易交易的国际惯例、国际条约和国内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国际货物贸易法的渊源
国际货物贸易法的渊源在这里是指国际货物贸易法的形式渊源。在现代,国际货物渊源法的形式渊源包括:国际贸易惯例、国际条约和有关于国际货物贸易的国内法。
(一)国际贸易惯例
1.《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华沙—牛津规则》
3.《1941年修订的美国对外贸易定义》
4.《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5、.《托收统一规则》
6.《约克-安特卫普规则》
7.《伦敦保险协会保险条款》
(二)关于国际货物贸易的条约
其一是国际货物贸易合同领域。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UNConvention on Contracts for 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1980)。
其二,是国际货物运输领域。
《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亦称《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亦称《汉堡规则》、《华沙公约》、《国际货协》、《国际货约》、《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等。
其三,是国际支付领域。
《统一汇票本票法公约》和《统一支票法公约》、《国际汇票与国际本票公约》。
(三)关于国际货物贸易的国内法
第二节 国际货物贸易法律制度
一、国际贸易术语概述
国际贸易术语是为了简化买卖双方在做国际货物贸易时的交易成本,明确买卖双方所订立的国际货物贸易合同的相关条款。
二、《202_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主要内容
《202_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所规定的贸易术语共有13种,按其顺序分为E、F、C、D四组:
三、《202_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主要内容
(一)E组术语
E组中只有1种术语,即EXW(工厂交货)。该术语全称为EXWORKS(… named place),其中文意为:工厂交货(…指定地点)。该术语指卖方在其所在地(工厂或仓库),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将货物交付给买方,即履行了其交货义务。
(二)F组术语
F组术语中共包括3种术语,即FCA、FAS和FOB,分别述之如下:
(三)C组术语
C组术语中共包括4种术语,即CFR、CIF、CPT和CIP,分别述之如下:
人时起,从卖方转由买方承担.
(四)D组术语
D组术语中共包括5种术语,即DAF、DES、DEQ、DDU和DDP,分别述之如下:
(四)D组术语
应当指出的是,在《202_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所规定的各术语中,DDP术语表示卖方承担的义务最大,而EXW术语表示卖方承担的义务最小。
该术语可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使用国际贸易术语的注意事项:
1.使用时注意年代版本;
2.要注意如何正确使用术语:特别要考虑运输工具的限制及与术语的搭配使用。
3.对使用的术语做限制或补充时必须用相应的合同条款具体说明。
4.保险问题CIF、CIP。
第三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公约除序文外,共包括四个部分计101条
第一部分:适用范围和总则;
第二部分:合同的订立;
第三部分:货物销售;第四部分:最后条款。
一、《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范围
根据公约的有关规定,公约的适用范围是由以下各方面的因素决定的:
(一)适用公约的合同主体的范围
公约第1条第1款明确规定:本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
a)如果这些国家是缔约国;或者(b)如果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a)如果这些国家是缔约国
(二)适用公约的销售范围
公约第2条对不属公约管辖的销售作了归纳,明确规定公约不适用于以下销售:
(二)适用公约的销售范围
(三)加工、装配合同和服务合同不适用公约
(四)公约在实体上的适用范围
(五)产品责任不受公约管辖
(六)公约的任意性
(七)对公约的保留
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主要内容
(一)公约关于合同订立的基本规则
2.要约
(1)要约的概念
公约第14条对要约的概念作了规定:
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十分确定并且表明发价人在得到接受时承受约束的意旨,即构成发价。
一个建议如果写明货物并且明示或暗示地规定数量和价格或规定如何确定数量和价格,即为十分确定。
(2)要约生效的时间和要约的撤回
公约第15条规定了要约生效的时间和要约的撤回事项:
发价于送达被发价人时生效。
一项发价,即使是不可撤销的,得予撤回,如果撤回通知于发价送达被发价人之前或同时,送达被发价人。
(3)要约的撤销
公约第16条对要约的撤销作了如下规定:
在未订立合同之前,发价得予撤销,如果撤销通知于被发价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送达被发价人。
(4)要约的终止
公约第17条是关于要约的终止事项的规定:
一项发价,即使是不可撤销的,于拒绝通知送达发价人时终止。
3.承诺
(1)承诺的概念和承诺生效时间
公约第18条第1款对承诺的概念作了规定:
被发价人声明或做出其他行为表示同意一项发价,即是接受,缄默或不行为本身不等于接受。
(2)承诺与反要约
根据公约第19条第1款的规定,对要约虽表示接受,但却同时对要约作出了添加、限制或其他更改者,并非是对要约的承诺,而是反要约(亦称“还价”)。
(3)承诺时间的确定
按照公约第20条的规定,要约人在电报或信件中规定的承诺期间,从电报交发时刻或信件上标明的发信日期起算;如果信件上未标明发信日期,则从信封上所载明的日期起算。在要约人通过电话、电传或其他快速通讯方法规定承诺期间的情况下,承诺期间从要约送达被要约人时起算。
(4)逾期承诺
(5)承诺的撤回
4.合同成立的时间
公约第23条规定:
合同于按照本公约规定对发价的接受生效时订立。
(l)根本违约
(2)通知及其效力
(3)实际履行的法院判决
(4)合同的修改与协议终止
2.卖方的义务
(l)交付货物和移交单据
对于货物销售合同的卖方而言,交付货物和移交货物单据是其最基本的合同义务。(l)交付货物和移交单据
A.交货地点
B.交货时间
公约第33条规定,卖方必须按以下规定的日期交货:
C.运输义务
D.移交单据
保留根据公约的规定其所具有的要求损害赔偿的任何权利。
(3)卖方违约的救济方法
公约的第45条一第52条对卖方违约的救济方法作了详细规定,其主要内容如下:
卖方违约的救济方法分以下几种:a.实际履行合同义务;b.交付替代货物;c.修理、补救不符合同规定的货物;d.买方宣告合同无效;e.减低货价;f.拒收货物;g.损害赔偿。
3.买方的义务
(3)买方违约的救济方法
公约所规定的买方违约的救济方法有以下几种:
A.实际履行,即卖方可以要求买方支付货物价款、收取货物或履行其任何其他合同义务;
4.风险转移
(5)保全货物
第四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与中国有关法律
第五节 国际货物贸易中的支付
一、国际货物贸易中的支付引论
(一)支付的义务
(二)支付的风险
(三)支付的方式
支付的方式主要有:现金支付;汇付;托收;信用证。
(四)支付的时间
买方和卖方可以根据其交易的需要,在合同中规定出不同的支付时间。一般地,依照支付时间的不同,可以将支付分为预付、同期支付、后付、分期支付等。
三、汇付
(一)汇付的概念
汇付即指买方将货款通过银行付与卖方的支付方式。
三、汇付的内容
四、托收
五、信用证
第六节 中国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主要内容
二、外贸经营权与对外贸易经营者
三、外贸代理制度
四、反倾销、反补贴与保障措施制度
第六节 中国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五、商品检验制度
第七节 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制度概要
一、背景
二、法律渊源
三、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四、争端解决机制
第三篇:《国际货物买卖法》练习题
《国际货物买卖法》练习题
一、填空题
1.___________________是迄今为止关于国际货物买卖的一个最重要的国际公约。
2.1986年我国成为《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缔约国的同时,提出了两项重大保留,即关于_______的保留、关于________的保留。
3.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标的物地所有权自______________时起转移。
4.国际货物买卖中,买方的义务主要为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
5.国际货物买卖中,卖方的担保义务主要有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
二、单项选择题
1.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如果销售合同涉及到货物的运输,则卖方的交货地点为____的营业地。
A.买方B.承运人C.第一承运人D.卖方
2.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与一般货物买卖合同的区别是()。
A.签订合同的程序不同B.双方当事人地位不同
C.它具有涉外性D.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不一样
3.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如买卖合同对风险没有约定,且卖方没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则货物风险转移的时间为()。
A.卖方将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时B.卖方将货物交给买方时
C.卖方将货物在该特定地点交给承运人时D.卖方将货物起运时
4.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如果合同没有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的价格或规定确定价格的方法时,应()。
A.按交货时的合理价格来确定货物的价格
B.按提货时的合理价格来确定货物的价格
C.按照进口国法律规定确定价格
D.按订立合同时的通常价格来确定货物的价格
5.公约规定的主要的救济方法是()。
A.预期违约B.债务转移C.损害赔偿D.风险转移
6.依照《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于买方违约时卖方采用的下列补救措施中,表述不正确的是()。
A.买方不接受货物,卖方将货物售与他人后向买方请求损害赔偿
B.买方在卖方规定的合理的额外时间内履行合同,卖方仍然请求损害赔偿
C.买方未在卖方规定的合理的额外时间内履行合同,卖方宣告撤销合同
D.因卖方撤销合同而致合同中仲裁条款亦无效,卖方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7.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对于正在运输中的货物进行交易,货物的风险从何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
A.卖方交货时B.买方收取货物时
C.合同成立时D.货交第一承运人时
8.下列交易中,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交易是:()。
A.在法院监督下汽车拍卖
B.专利技术的转让
C.石油的买卖
D.电力的销售
9.《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规定的卖方交货与合同规定不符时,买方可采用的救济措施不包括()。
A.要求加价B.交付替代物C.请求损害赔偿D.要求减价
10.《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规定,在分批交货合同中,如果一方当事人对其中任何一批货物已构成根本违反合同,且合同项下的各批货物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则买方可以()。
A.宣告合同对该批货物无效
B.宣告合同也对包括该批货物在内的以前各批货物无效
C.宣告整个合同无效
D.宣告合同对包括该批货物在内的以后各批货物无效
11.依照《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卖方交货与合同规定不符时,买方可采取的救济措施不包括:()
A.要求加价B.交付替代物C.请求损害赔偿D.要求减价
12.根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如果合同没有规定货物的价格或确定价格的方法,应按照()来确定货物的价格。
A.订立合同时的合理价格
B.订立合同时的通常价格
C.交货时的合理价格
D.交货时的通常价格
13.依《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规定,当合同对交货的地点未作明确约定,而货物是特定物的,卖方交货的地点是()。
A.货物所在地B.卖方的营业地
C.买方的营业地D.将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
14.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有关规定,判定合同是否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标准是()
A.当事人具有不同的国籍
B.合同在不同的国家签订
C.当事人的营业地位于不同的国家
D.标的物作跨越国境的运输
15.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转移是指()
A.风险本身的转移
B.风险承担责任的转移
C.风险本身及风险承担责任的转移
D.风险的不存在16.国甲公司于5月9日发商务电传至加拿大乙公司,该电传称:“可供白糖1500公吨,每公吨500美元,CFR温哥华,10月装船,不可撤销信用证付款,本月内答复有效。”乙公司于6月9日回电:“你方5月9日报盘我接受,除提供通常单据外,需提供卫生检验证明。”甲公司未予答复。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否成立?()
A.乙公司的回电在实质上变更了要约的条件,因此合同不成立
B.乙公司的回电未在实质上变更要约的条件,因此合同成立
C.乙公司未在要约的有效时间内作出承诺,该逾期承诺原则上无效
D.由于乙公司提出新条件,甲公司未予答复,因此合同不成立
17.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在下列情况下,卖方承担工业产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担保义务的是()
A.买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经知道第三方会对货物提出有关侵犯工业产权的权利或请求
B.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货物货物将转售第三国,第三方在第三国对该货物享有知识产权
C.第三方提出的有关侵犯工业产权的权利或请求,是由于卖方按照买方提供的技术图纸为其制造产品而引起的D.卖方在交付货物时,已知货物侵犯了第三方的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
18.按照《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关于卖方品质担保义务的论述,错误的是:()
A.若合同中对货物的品质规格做出规定,卖方的交货须与此规定相符
B.若在订立合同时买方曾明示或默示地通知卖方其所购货物的特定用途,则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卖方的交货都必须与该特用途相符
C.货物的质量应与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样品或式样相同,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D.交付的货物适用于同一规格货物通常使用的目的19.1996年10月,中国公司向法国公司出售10,000公吨一级大米,由于转载问题,中国公司实际交付11,000公吨大米。按照《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法国公司可以()
A.拒收全部11,000公吨大米,宣告合同无效
B.收取11,000公吨大米,但须就对方多交付的1,000公吨大米按合同规定的单价付款
C.收取11,000公吨大米,但须就对方多交付的1,000公吨大米按市场价格支付货款
D.收取11,000公吨大米,对卖方多交的违约行为提出索赔
20.对于《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正确理解是
A.公约的规定优先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当事人的约定
B.公约与我国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时,适用公约的规定,但我国声明保留的除外
C.如果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当事人的营业地所在国都是公约缔约国,则他们之间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必须适用该公约
D.公约调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所涉及的全部法律问题
三、多项选择题
1.《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于卖方交货与合同规定不符时买方可采取的救济方法有()。
A.要求减价B.撤销合同C.请求损害赔偿D.要求加价
2.以下对我国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表述,正确的为()。
A.我国是该公约的缔约国B.我国对该公约作了无保留的接受
C.我国对该公司提出了一项重要的保留D.我国对该公约提出了二项重要的保留
3.《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规定卖方的义务有()。
A.在合同规定地点交货B.移交单据
C.转移货物所有权D.开立信用证
4.下列哪些销售不适用于《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A.购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的销售,除非卖方在订立合同前任何时候或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而且没有理由知道这些货物是购供任何这种使用
B.船舶、船只、气垫船或飞机的销售
C.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的销售
D.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销售
5.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卖方必须承担哪些担保责任?()
A.对出售货物所有权的担保责任
B.对出售货物明示质量的担保责任
C.对出售货物默示质量的担保责任
D.对出售货物知识产权的担保责任
6.有关《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中关于风险转移的规定,表述正确的是()
A.公约中规定的物主承担货物灭失损坏的风险
B.货物在运输途中出售的,订立合同时风险转移
C.公约规定货物在特定化之前,风险不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D.货物在风险转移到买方承担后遗失或损坏,买方支付价款的义务并不因此而解除,除非这种损失或损坏是由于卖方的行为或不行为造成的7.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哪些关于卖方违约的救济方法表述错误的是()
A.在任何情况下,买方都可以要求卖方实际履行合同义务
B.买方要求交付替代物的条件之一是卖方所交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并构成根本违反合同
C.买方要求修理货物的请求可以在任何时间提出
D.买方提出减低价格的要求和是否已经支付价款没有必然联系。即使已经支付价款,货
物不符合合同,买方照样可以提出减低价格的要求
8.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卖方交付的货物数量多于合同规定的数量,买方可以()。
A.拒绝收取多交部分的货物
B.收取多交部分的货物的全部,按合同价格付款
C.收取多交部分的货物的全部,按交货时市场价格付款
D.收取多交部分的货物的一部分,按交货时市场价格付款
9.我国对《公约》所做的保留包括()。
A.互惠保留B.适用范围保留C.书面形式保留D.最惠国保留
10.《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范围是()。
A.营业地处于不同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
B.营业地处于同一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
C.当事人中有一方的营业地处于缔约国内,他们之间订立的合同
D.营业地处于不同的非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但因国际私法的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法律
1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买方的义务有()
A.支付货款B.收取货物
C.移交与货物有关的单据D.保证货物不侵犯第三人权利
12.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在下列交易中,不属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标的的是()
A.股票B.洗衣机C.远洋货轮D.劳务交易
四、判断题
()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可以书面签订,也可以口头达成。
()2.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除了在卖方义务中规定了卖方的所有权担保义务之外,对货物所有权何时转移以及合同对所有权可能产生的影响等问题均未涉及。()3.以我方为一方当事人而与公约其他缔约国的当事人订立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除双方当事人特别说明,否则公约将自动予以适用。
()4.《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货物不仅指有形动产,也包括股票、债券,流通票据和其他权利财产,以及不动产和劳务等。
()5.《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处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在确定某项货物买卖合同是否具有国际性时,不仅以合同当事人的营业地是否处在不同国家作为标准,而且还考虑当事人的国籍是否不同。
()6.《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卖方对其出售的货物必须保证有充分的物权。
()7.卖方有权保留控制货物所有权的单据,并不影响风险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8.根据《公约》的规定,如果卖方根本违反合同,则虽然买方已接收了货物,风险仍不转移给买方。
()9.《公约》规定,买方或卖方宣告撤销合同后,就不能要求损害赔偿。
()10.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非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或限制的皆可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
五、问答题
1.试述我国对《公约》的两项保留。
2.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买方违约时卖方的救济方法有哪些?卖方违约时买方的救济方法又有哪些?
3.国际货物买卖活动中买卖双方的主要义务有哪些?
六、案例分析
中国甲公司与加拿大乙公司订立了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出售一批土特产给乙公司,履行方式为:甲公司于2008年6月30日之前将该批货物交铁路发运至宁波,由宁波船运至温哥华,乙公司支付相应对价。但嗣后甲公司并未依约发货。2008年7月5日,乙公司通知甲公司,该批货物最迟应在8月底之前发运。同年8月13日,甲公司依约将货物交铁路运至宁波,但货物在自宁波至温哥华的途中因海难损失60%。由于双方对货物灭失的风险约定不明,遂发生争执。乙公司认为,甲公司违约在先,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合同因甲公司未按时履行义务已终止,故货物损失的风险理应由甲公司承担。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请回答下列问题:
1.乙公司是否有权要求甲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为什么?
2.乙公司认为合同因甲公司违约已终止的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
3.本案中,货物损失的风险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第四篇:国际货物买卖法课后
一、填空题
1._《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_是迄今为止关于国际货物买卖的一个最重要的国际公约。
2.在英美法系各国,买卖法由两个部分组成:一是_普通法_,即由法院以_判例_形式所确立的法律原则,属于不成文法;二是_成文法_或_制订法_,即有关_货物买卖_的立法。
3.专门对货物买卖作出具体规定,其内容在资本主义各国的买卖法中是最为详尽的具有代表性的是_《_货物买卖法_》_和__《_统一商法典_》___。
4.目前在国际货物买卖中最重要的贸易惯例是_《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5.我国有关货物买卖的法律,主要见诸_《民法通则》_和_《合同法》_。
6.买卖双方的_义务_是买卖法的核心。一般来说,公约中对此的规定,都是属于_非强制性_的规定。
7.在解释合同中,英美法采取_表示说_。
8.西方各国对货物风险移转时间的规定各有不同,英国与法国采取_第一项(货物所有权转移时间)_的原则,而另外一些国家以_移交货物时间_来决定风险转移时间。
9.英国货物买卖法对所有权移转,主要区别_特定_的买卖与_非特定_的买卖两种情况。
10.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_标的物交付_时起转移。
二、单项选择题
1.《公约》于(B)获得通过,于()起生效。
A.1964年、1979年B.1980年、1988年
C.1969年、1978年D.1964年、1978年
2.在两个《公约》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下列合同中,(B)才适用于该公约
A.飞机买卖合同B.粮食买卖合同
C.电力买卖合同D.咨询服务合同
3.衡量国际合同的标准是(C)
A.当事人的国籍B.货物运输是否经过第三国
C.当事人的营业地是否分处于不同国家D.当事人是否分处于不同国家
4.如果合同没有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的价格或规定确定价格的方法时,依公约规定(D)
A.按交货时的合理价格来确定货物的价金
B.按提货时的合理价格来确定货物的价金
C.按照进口国法律规定确定价金
D.应按订立合同时的通常价格来确定货物的价金
5.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与一般货物买卖合同的区别是(C)
A.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一样B.双方当事人的地位不同
C.它具有涉外因素D.签订合同的程序不同
6.依照《公约》的对于买方违约时卖方采用的下列补救措施中,表述不正确的是(B)
A.买方不接受货物,卖方将货物售于他人后,对所产生的损失向买方请求损害赔偿
B.买方在卖方规定的合理的额外时间内履行合同,卖方仍然请求损害赔偿
C.买方未在卖方规定的合理的额外时间内履行合同,卖方宣告撤销合同
D.因卖方撤销合同而致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归于无效,卖方向法院提起诉讼
7.《公约》中规定的买卖双方均可采取的救济措施不包括(B)
A.实际履行B.交付替代物
C.请求损害赔偿D.解除合同
8.作为国际贸易惯例之一的《华沙――牛津规则》是针对(A)制定的。
A.成本加运费、保险费合同B.货交承运人合同
C.装运港船上交货合同D.装运港船边交货合同
9.(C)不是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时所应具备的“四性”要求
A.合法性B.明确性C.简洁性D.准确性
10.涉外经济合同成立的实质条件是(D)
A.符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B.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
C.符合国际贸易惯例D.双方就合同条款达成协议
三、多项选择题
1.目前国际上关于国际货物买卖的国际公约主要有(ABD)
A.《1964年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公约》
B.《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统一公约》
C.《汉堡规则》
D.《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2.国际贸易惯例具有(AB)特点
A.经长期实践形成,普遍性B.明确的内容,行为规则的性质
C.能自动适用D.允许当事人修改或补充
D.与合同规定有冲突,以惯例为准
3.依照我国法律,须经国家批准才能成立的涉外经济合同有(ACD)
A.技术转让合同B.补偿贸易合同
C.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D.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
4.我国外贸公司在外贸业务中使用的“实盘”与“虚盘”,错误的理解是(AC)
A.都是发价B.都是发价邀请
C.前者是发价邀请,后者是发价D.前者是发价,后者是发价邀请
5.下列哪些国家采用以交货时间决定风险转移时间原则(CDE)
A.英国B.法国C.美国D.德国E.奥地利
6.合同法对违约的补救措施规定为哪几种(ABCDE)
A.赔偿损失B.中止履行合同C.支付违约金D.解除合同
E.其他合理的补救措施
7.从交货方式上看,属于实际交货的贸易术语有(AC)
A.EXWB.FOBC.DESD.CIPE.FAS
8.《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适用范围是(AD)
A.营业地处于不同的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
B.营业地处于同一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
C.当事人中有一方的营业地处于缔约国内,他们订立的买卖合同
D.营业地处于不同的非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但因国际私法的规则导致其适用某一缔约国法律
9.关于202_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C)
A.通则适用于销售合同B.通则适用于运输合同
C.通则只规范货物买卖中的部分问题而不是全部问题
D.通则只适用于国际货物买卖,不适用于国内货物买卖
10.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卖方必须承担(AC)担保责任
A.对出售货物所有权的担保责任B.对出售货物明示质量的担保责任
C.对出售货物默示质量的担保责任D.对出售货物知识产权的担保责任
四、判断题
1.卖方根本违反合同并不影响货物风险按公约规定移转给买方。(T)
2.国际贸易术语的作用是用以确定买卖双方在交货中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T)
3.销售确认书实质是一份要约引诱。(F)
4.在分批交货合同中,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对其中任何一批货物的义务已对该批货物构成根本违反合同,则对方可以宣告合同对该批货物无效,但不能撤销整个合同。(F)
5.《公约》规定了卖方或买方宣告撤销合同后,就不能要求损害赔偿,仲裁条款亦告失效。(F)
6.货物风险移转给买方前发生灭失或损坏,买方支付货款的义务并不因此解除。(F)
7.《公约》规定,在任何情况下,如果买方不在实际收到货物之日起两年内将货物不符合同的情况通知卖方,他就丧失了声称货物不符合同的权利。(T)
8.DES和CIF这种贸易术语都属于象征性交货。(F)
9.对于货物所有权的转移,英美法系所奉行的一般原则是:非特定物的买卖在货物特定化之前,所有权不发生转移。T
10.《公约》对货物风险的转移作出了详尽的规定,因此,当事人一般不得自行约定货物风险的转移。T
五、名词解释
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指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由一方提供货物并转移所有权,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协议。
2.国际贸易术语:又称价格术语。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所承担的义务,会影响到商品的价格。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渐形成了把某些和价格密切相关的贸易条件与价格直接联系在一起,形成了若干种报价的模式。每一模式都规定了买卖双方在某些贸易条件中所承担的义务。用来说明这种义务的术语,称之为贸易术语。
3.品质担保:是指应担保标的物具有出卖人保证的品质,合同约定或出卖人提供的关于标的物的质量说明均可构成,如规格型号、性能、有效期等方面。
4.权利担保:是指卖方应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权利,并且任何第三人不会就该项货物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虽然合同中没有明文规定,但卖方必须承担对货物的权利,担保这项默示的合同义务。
5.货物特定化:就是把处于可交货状态的货物无条件地划拨于合同项下的行为。
6.象征性交货:是指在买卖双方不直接接触的情况下,卖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货物装上运输工具或交付承运人后,并向买方提供包括物权证书在内的有关单证,凭承运人签发的运输单据及其他商业单据履行交货义务,而无须保证到货。
六、简答题
1.简述发价及接受应具备什么样的条件?
发盘:(1)发盘必须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人作出,发盘人有明确相反表示的除外(2)发盘人必须表明经受盘人接受即受发盘约来的的意思(3)发盘的内容必须十分确定
2.简述国际货物买卖中预期违约的内容是什么?
预期违约起源于英美法,也是英美法所独有的制度。预期违约又称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虽无正当理由但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
3.简述公约对于买卖双方违反合同时采取补救方法的规定。
卖方不交货买方可以:(1)请求实际履行(2)宣布解除合同(3)要求赔偿损失
卖方延迟交货买方可以:(1)要求卖方在一段合理的额外时间交货(2)宣布解除合同(3)请求赔偿损失
卖方交货与合同不符买方可以:(1)要求卖方提交符合合同的货物(2)要求卖方对与合同不符的货
物进行修补(3)要求减价(4)要求赔偿损失(5)宣布解除合同
买方违约卖方可以:(1)要求买方实际履行合同(2)确定一段合理时间让买方履行其义务(3)宣布合同无效(4)要求赔偿损失
4.简述关于货物风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基本规定,及分别的代表国家。
(1).以合同成立时间为风险转移的时间。(瑞士)(2).以所有权转移时间为风险转移时间。(英国,发过等)(3).以交付时间为风险转移时间。(美国,德国,中国等)
所有权:1.大陆法对所有权的规定
《法国民法典》采用的是债权意思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它明确规定在原则上以买卖合同成立时间为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即当事人只要就标的物达成一致协议,即使标的物尚未交付,买卖也即告成立,而标的物的所有权也依法由卖方转移到买方。
《德国民法典》采用的是物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它认为所有权与买卖合同并无任何关系,因而当事人必须就所有权转移达成协议,并根据协议通过特定的形式来转移所有权。这种形式多种多样,货物所有权可以在交付时转移,在卖方必须交付物权凭证的场合则通过提交物权凭证来转移所有权,对于不动产则必须以法定的登记时间为所有权转移时间。
2.英美法系对所有权的规定
《英国货物买卖法》对所有权转移的问题,主要区分了特定物与非特定物两种情况。对于特定物,货物的所有权应在双方当事人意图转移时转移,即所有权转移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则法院可以根据合同的条款,双方当事人的行为以及当时具体情况确定双方的意旨;对于非特定物,则在将标的物特定化之前是不转移的,就是说只有通过特定化,即将符合说明书且处于可以交货状态的货物无条件的划拨于合同项下,在交付货物时所有权才发生转移;当然对于这两种情况还有一个例外就是所有权的保留,在卖方所要求的条件未满足时所有权不发生转移。《美国统一商法典》则允许当事人通过在合同中约定所有权转移时间,如未约定则原则上以交付为所有权转移的时间,但这个前提是货物已经特定化,这是与英国一致的。不同于英国的是美国关于货物所有权保留的规定认为,保留所有权只起到的是担保作用,并不影响所有权转移的时间。
七、论述题
1.试述公约对卖方担保义务规定。
《公约》第35条规定,卖方交付的货物应该符合合同的规定。交货与合同相符的基本内容包括货物数量、质量、规格和包装四个方面相符,其中任何一方面不合格(不符),都构成交货与合同不符,买方都可以以此为由,通知卖方,行使救济权利。货物相符的首要依据或标准是销售合同的规定,而事实上,即使是一些认真准备的合 同,也常常不能说明当事人对货物最基本的期待和要求,所以立法者、法官不得不在法律或 判决中补充这方面的要求。实际上衡量货物与合同相符还应该考虑到“任何惯例和习惯做法”(公约第9条)。
除双方当事人业已另有协议外,卖方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如下品质担保义务:
(1)货物适用于同一规格货物通常使用的目的;
(2)货物适用于订立合同时曾明示或默示地通知卖方的任何特定目的,除非情况表明买方并不依赖卖方的技能和判断力,或者这种 依赖对他是不合理的;
(3)货物的质量与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样品或样式相同;
(4)货物按照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如果没有此种通用方式,则按照足以促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否则,即为与合同不符
2.说明《 合同法》中继续履行、赔偿损失、解除合同、承担违约金等救济方法并用的关系。
1.在违约方构成根本违约时,守约方主张解除合同时,就不能再要求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但原则上不影响同时要求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的权利;
2.继续履行不影响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但不能同时要求解除合同,支付违约金后,不能要求履行原合同义务;
3.在约定了违约金条款时不再适用赔偿损失的救济方式,在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时,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违约金的数额。
八、案例分析
1.202_年,中国浙江省出口公司向马来西亚公司预订一批原材料。中方电告:“兹发价5万吨一级木材,每吨单价为202_美元CIF吉隆坡,装运期4/5月,即期信用证支付,须以货物尚未售出为准。”3月8日接马来西亚回电:“你3月2日电接受。”此时,因国际市场木材涨价,原发价的价格明显对出口公司不利,因此,出口公司与日本一公司签订木材买卖合同,按国际市场价格售出木材。问浙江省湖口公司是否违约?为什么?
答:浙江出口公司不违约。因为出口公司发出的发价是“虚盘”,附有保留条件,出口公司发出“虚盘”时并无受其约束的意思,而“虚盘”不是公约意义上的发价,而只是一项发价邀请,即使“虚盘”已被对方“接受”,我国出口公司仍可以不予确认。
2.买卖双方购售机床,价金5万美元,12月1日前交货。7月1日卖方函告买方,市价上升,年内有继续上涨趋势,除非买方同意将价格提到6万美元,否则不交货,买方答复卖方必须按合同价5万美元交货,但卖方不同意。在7月1日以后的这段时间内,买方完全有可能与其他供货者以总价5.6万美元的价格订立12月交货的合同,但买方拖到12月1日才与其他供货者以 6.1万美元的价格订立了次年3月1日交货的购货合同。问违约方应赔偿买方多少损失?
答:买方总损失额为:6.1-5+0.3=1.4万美元
若买方以5.6万美元价格在12月前交货,则多支出5.6-5=0.6万美元
而此案因没采取合理措施扩大损失1.4-0.6=0.8万美元,而据公约,买方不能得到,因此应赔偿买方0.6万美元。
3.买方中国某公司与卖方英国某公司于202_年5月14日签订了2项合同,规定卖方向买方供应某货8000吨,交货期为202_年7一12月按月份分批交货,装货口岸为汉堡、鹿特丹、安特卫普,由卖方选择。成交以后,买方于202_年6月7日主动提前开出了信用证。此后,买方由202_年6一11月七次电函催促卖方发货。卖方在其四次答复中提到其供货人未能交货并对迟延发出通知表示歉意。1992年II月13日卖方致函买方,以英镑贬值为由,要求提高合同价格,买方末接受这一要求。合同终于202_年4月、5月部分履行;英方仍希望我方提高合同价格,我方末同意。202_年II月16日我方函告英方,声明收到该函告后45天内如果再不履行交货义务,即提请仲裁,要求赔偿损失。英方复函,由于买方202_年6月7日开立的信用证已过期,后来又末开立新的信用证,因此解除了卖方的交货义务。买方于202_年5月20日向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要求卖方赔偿买方的损失,即按照202_年6月29日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的差价计算共748000英镑,并要求卖方承担仲裁的一切费用。问题:买方中国某公司的请求是否正当?
答:提交货物和转移与货物有关的单据是国际货物买卖中卖方的一项主要义务。卖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移交货物和单据,否则就要负违约责任。本案中英国公司在与中国公司签订合同后,未能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分批交货,先是迟延交货,后是拒绝交货,应承担违反合同的责任。至于英方辩称,买方开立的信用证过期,那完全是卖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的。中国公司在合同订立后,实际履行期到来之前开出了信用证,已履行了自己的合同义务,是符合合同规定和国际惯例的。后由于英国公司没有履行通知对方交货时间的义务,导致了中国公司开立的信用证过期,也不可能开立新的信用证,货物买卖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根据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理,一方的违约,必然导致另一方的不
能正确履行合同,但违约方不能以此为由,认为对方违约,从而免除自己的责任。
第五篇: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范本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范本3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范本,欢迎阅读与收藏。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范本1合同编号:78121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订立下列合同条款,共同信守。
第一条品名、数量、价格
品名及规格:
数量:
单价:
总价:
第二条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保险:由买方按发票金额100%投保。
第四条唛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装运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装运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可转让和分割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________银行见单即付。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____前开到卖方。信用证有效期限为装船后15天在________到期。
第九条装运单据:买方应提供下列单据。
1、已装船清洁提单;
2、发票;
3、装箱单;
4、保险单。
第十条装运条件:
1、装运船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第十一条索赔:卖方同意受理因货物的质量、数量和(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异议索赔,但卖方仅负责赔偿由于制造工艺不良或材质不佳所造成的'质量不符部分。有关安装不当或使用不善造成的索赔或损失,卖方均不予受理。提出索赔异议必须提供有声誉的、并经卖方认可的公证机构的检验报告。有关质量方面索赔异议应于货到目的地后3个月内提出,有关数量和(或)规格索赔异议应于货到目的地后30天内提出。一切损失凡由于自然原因或属于船方或保险公司责任范围内者,卖方概不受理。如买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将信用证开出,或者开来的信用证不符合合同规定,而在接到卖方通知后,不能按期办妥修正,卖方可以撤销合同或延期交货,并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如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有权机构所出具的证明。
第十三条仲裁: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均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四条其他: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需双方商定达成书面协议经双方签字后,方为有效,任何一方在未取得对方书面同意前,无权将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及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第十五条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用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买方: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范本2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经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上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各条款,共同履行:
第一条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产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商标: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第八条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____%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
第九条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____%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本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第十条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
1.全套清洁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第十一条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第十二条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由买方负担。
第十三条装船时间:
第十四条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________立方(吨)。
第十五条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________载重吨船来说,每天________。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十八条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买卖双方签字生效。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范本3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德律风: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德律风: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经交易两边在划1、互利原则上会商同等,达本钱和谈各条目,互助践诺:
第一条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产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商标: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代价:____________________
FOB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付款前提:签订公约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除的、可破裂、可让渡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名誉证。
第八条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名誉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产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公约法则,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____%谋划为限。是以,买方需向卖方供给银行包管。
第九条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名誉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____%的包管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履行本公约,其包管金买方予以充公。
第十条应附的单子:卖方向买方供给:
1.全套干净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贸易发票;
3.原产地表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________所需的其他紧张单子。
第十一条装船关照:卖方在法则的装货时候起码14天前用电报方法将装船前提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办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候告知卖方。
第十二条其他条目: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查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供给所需的其他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由买方负担。
第十三条装船时候:
第十四条装货效果:每个好天工作日,除礼拜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________立方(吨)。
第十五条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付________载重吨船来讲,每天________U.S.D.。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签约两边的任何一方因为台风、地动和两边赞成的不可抗力变乱而感化公约履行时,则耽误公约的期限应相称于变乱所感化的时候。
第十七条公约争议的办理:
第十八条本公约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签订,本来一式两份,交易两边各执一份,交易两边签字见效。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