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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编辑:柔情似水 识别码:22-1100085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11 22:46:58 来源:网络

第一篇: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全国通用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样本

样式规格为106mm X 72mm

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

编号:

育龄妇女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丈夫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省(市)市(县)乡(镇、街道)村(居)现居住地址区(县)街道(乡、镇)村(居)在京居住时间现工作单位原有子女数现孕胎次。

经区(县)街道(乡、镇)计划生育主管机关查验,同志孕育(符合、不符合)当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北京市区(县)街道(乡、镇)计生办(盖章)

第二篇: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样本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样本应该怎么写?证明是指证明书、证明信。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样本,欢迎大家阅读。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样本

1兹有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与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登记结婚,该夫妻二人均属初婚,未育、未抱养过子女。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xxx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样本

2兹有属地居住人员________,性别: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婚育情况: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计划内生育________个男/女孩,由________(女方或男方)抚养,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与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登记结婚,系再婚,无领养,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特此证明!

_____村/社区计生专用章_____镇/街道计生办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样本

3兹有我单位职工______,性别______,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与配偶______,性别______,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系初婚、未育、未抱养小孩。情况属实,无违反计划生育。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样本

4xxx同志,身份证号xxxx,系我处____省____市____区(县)____镇(街道)____村人,与____同志(身份证号)____与__年__月__日结婚,系____(初婚、再婚),现持有《生育服务证》,证明号________。

特此证明

证明人:

电话:

(盖章)

__省__市__区(县)__镇(街道)__村

__年__月__日


第三篇: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证明的经历,对证明都不陌生吧,证明是证明某人的身份、经历或某件事情的真实情况时所使用的一种凭证。拟证明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欢迎大家分享。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

兹有我某地区某人,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属未婚无违法生育,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某地计生办(公章)

年月日

婚育状况证明

——,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年——月——日与——登记结婚,系初婚,未生育子女,未办理过生育服务证。

特此证明

居民委员会(盖章)

——年——月——日

情况属实

(街道计生行政部门盖章)

——年——月——日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2

申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姓名性别

姓名性别 出生年月年 月 日 身份证号 婚姻状况 结婚时间 结婚证号 常住户籍所在地 联系电话 配偶姓名 身份证号码 常住户籍所在地 现有子女数 个 男 女 有无计划外生育 是否处罚是否落实节育措施 种类是否签订计生合同

每年三查次数 外出后住址

(由村、居、单位填写并留存)

(第 号年月日)

第 出生年月年 月 日 身份证号 婚姻状况 结婚时间 结婚证号 常住户籍所在地 联系电话 配偶姓名 身份证号码 常住户籍所在地 现有子女数 个 男 女 有无计划外生育 是否处罚是否落实节育措施 种类是否签订计生合同号 每年三查次数外出后住址(由村、居、单位填写并留存,申办者交乡、镇、街道办)

(单位盖章)发证时间 有效期证号 办理人

(由乡、镇、街道办填写)

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一次性告知

1、办理条件: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成年育龄妇女人员。因出差、就医、上学、旅游、探亲、访友等事由异地居住、预期将返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人员或者在直辖市、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区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人员,不属于流动人口。

2、办理机构: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乡级计划生育机构。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以下称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凭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已婚的,办理婚育证明还应当出示结婚证。婚育证明应当载明成年育龄妇女的姓名、年龄、公民身份号码、婚姻状况、配偶信息、生育状况、避孕节育情况等内容。

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出具婚育证明。

3、提交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还应提交结婚证

4、办理时限:证件证材齐全的即时办结。

5、收费标准:不收费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3

兹有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与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登记结婚,该夫妻二人均属初婚,未育、未抱养过子女。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xxx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4

一、填写要求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由发证机关(或查验机关)的经办人根据办证人的实际情况,按照填写项目要求如实填写;必须使用钢笔或者碳素笔,字迹清楚、内容准确,不得勾划涂改。

二、表格内项目填写说明

(一)发证机关需填写内容(序号为按表格内容顺序排列)

1、证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生委确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证明序号的编排方法,并在号码前加省份。

2、照片:贴申请办证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压盖发证机关公章。

3、发证机关:直接填写××县或××乡(镇、街道)××机关。

4、发证机关地址:填写详细通迅地址。

5、邮政编码:填写发证机关所在地邮政编码。

6、电话:填写发证机关电话号码。

7、发证日期:用阿拉伯数字。

8、有效期:用阿拉伯数字。

9、经办人:加盖本人印章。

10、持证人:填写申请办证人姓名。

11、性别:填写男或女。

12、出生年月:用阿拉伯数字。

13、身份证号码:从第一个空格开始填写。(现表格设计了18位,是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将对公民身份证增加三位号码。由于只有公民新领或变更身份证时方使用新号码,故对使用原身份证的,仍填原号码,后三位空置。)

14、婚姻状况:填写未婚、已婚(或者再婚)、离异、丧偶。

15、结婚时间:填写现婚姻缔结时间,未婚或离异、丧偶则空置。

16、常住户籍所在地:可省略省、市,直接填写县或乡(镇、街道)、村、组。

17、所在乡(镇、街道)计生办电话:在电话号码前加区位号。

18、配偶姓名。

19、常住户籍所在地:如与持证人相同,可填“同上”。

20、所在乡(镇、街道)计生办电话:如与持证人相同,可填“同上”

21、发证时已有子女数:不论政策内或政策外,按实有子女数分别男、女性别,用大写“壹、贰”等填写,若无则以“/”表示。

22、发证后生育子女数:由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根据掌握的实际情况填写。

23、落实节育措施记录:由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24、征收政策外生育费记录:由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填写应缴纳费用及实际征收金额。

(二)查验证明机关需填写内容

22、发证后生育子女数:由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23、落实节育措施记录:由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24、征收政策外生育费记录:由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填写应缴纳费用及实际征收金额。

25、现居住地查验记录:每次查验填写一栏,内容应简明扼要;在“验证机关”处盖章,“经办人”处填写查验人姓名(如多人查验,填写一人姓名即可),并注明时间(年、月、日)。

而你所要的《育龄妇女外出妇检证明》是由所在地计生委出具的一份手头证明,需按时寄回户籍所在地。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5

计生办:

现有我单位职工(家属),年

月 日出生,其计划生育关系由我单位主管,已于 年 月按要求进站查体。现因工作需要,前往贵单位开具计划生育微机管理证明,请接洽。

此致

敬礼

年月日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6

婚育证明:XX,性别,身份证号,于X年X月X日与XXX结婚登记,初婚未育,特此证明。盖上单位公章和日期。兹有(性别:男,女;出生日期:年月日)属于(未婚、初婚、再婚、离婚、丧偶)。

配偶姓名:(性别:男,女;出生日期:年月日)。

子女姓名:①(性别:男,女;出生日期:年月日),出生证号:,准生证号:;②(性别:男,女;出生日期:年月日),出生证号:,准生证号:。

特此证明。

负责人签字:

单位名称:

(盖章)

单位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20xx年xx月xx日

第四篇: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附件1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规定及程序

一、办理对象和条件 1、18至49周岁的成年育龄妇女;

2、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

3、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

因出差、就医、上学、旅游、探亲、访友等事由异地居住、预期将返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人员,在直辖市、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区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人员不需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二、办理机构

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负责办理。

三、所需材料

(一)未婚育龄妇女

1、第二代身份证;

2、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

3、村(居)签字盖章的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二)已婚育龄妇女

1、第二代身份证;

2、结婚证;

3、近期两寸免冠照片2张;

4、村(居)签字盖章的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申请表。

四、办理程序

当事人持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地的村或社区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申请表,村或社区签注意见后,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当即免费办理全国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对已流出但未办理婚育证明的育龄妇女,经核实婚育情况清楚的,可由家人为其代办。材料齐全也可委托他人办理。

五、证件期限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的,凭原婚育证明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免费换领新证。已落实绝育措施且婚育情况未发生变化的,婚育证明长期有效。

附件2 网络办理《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

一、办理条件

1、夫妻双方户籍都是省外的,并在本省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或以生育为目的的,拟生育第一个子女;

2、夫妻双方户籍都是本省的,并在本省异地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或以生育为目的的,拟生育第一个子女;

3、夫妻双方户籍一方为本省另一方为省外的,并在本省异地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或以生育为目的的,拟生育第一个子女;

二、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女方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三、办理程序

夫妻双方凭上述资料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申请办理《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并签订《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申请(承诺)书,乡镇(街道)计生办核查后,予以办理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3 生育后,凭《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到夫妻任一一方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换领《生育服务证》。

四、办理期限

1、证明材料齐全且核实无误的,即时予以办理;

2、证明材料不全或核实结果与当事人提供证明情况有误的、户籍地未回复同意在现居住地进行生育服务登记的,暂缓办理;

3、对不符合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登记生育政策的,不予办理,并向当事人书面说明理由。

五、注意事项

1、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接到核实请求的,需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否则视为难以核实;

2、向户籍地核查时,如夫妻户籍地为省外,可通过函件、扫描或传真等方式发送核查。

第五篇: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程序

作者:发布时间:202_-04-28 来源:

1、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镇(街)计生办领取《流动人口婚育证审批表》。

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表格,经村(居)委会审核,并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合同后,经办人签名、盖章。

3、申请人持户口簿、身份证、《流动人口婚育证审批表》到户籍所在地镇(街)计生办核实,由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4、申请人凭

《流动人口婚育证审批表》到县办证大厅计生窗口申请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注:已生育子女的流

出已婚育龄妇女,应当提交环孕检证明;计划外生育的,应当提交缴纳社会抚养费情况证明。

《一胎计划生育证》办证程序

作者:发布时间:202_-04-28 来源:

1、申请领取《一胎计划生育证》的育龄夫妻,到一方户籍所在地镇(街)计生办领取《江西省计划生育证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表格中规定的栏目,签上姓名,送交双方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审核,由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3、申请人凭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江西省计划生育证申请审批表》、二张女方一寸免冠照片及环孕检证明(特殊情况的须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镇(街)计生办审核,办理《一胎计划生育证》。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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