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贵池区木闸初级中学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贵池区木闸初级中学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
工作总结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教育形象,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根据区教育局规范办学行为的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成立了规范办学行为领导小组,积极开展规范办学行为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召开校行政会、全体教师会,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现将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宣传动员, 安排部署
6月中旬为宣传动员阶段。在该阶段,我校认真组织了专项整治不规范的办学行为的宣传动员活动,召开了校务会议和全校教职工大会,成立以校长张向东同志为组长、章泽兵、倪佩文、吴义林、陈春林、伍德球等同志为成员的规范办学行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传达、学习了区教育局关于集中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会议精神和文件内容,统一了广大教职工的思想认识,并对本次集专项整治不规范办学行为活动做了周密的安排与部署。
二、自查自纠,全面整改
6月中下旬为自查自纠阶段,结合本校实际,从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规范学校管理行为、规范学校教育收费行为等方面,要求全体教师认真对照自查,将自查出的不规范行为问题进行汇总,并将需要整改的问题,开展自上而下的自纠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和教师教育教学行为。
(一)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
没有出现教师对学生进行有偿家教的行为;没有教师向学生推销、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和学习用品的情况;不存在教师变相收受学生、家长礼品、谋私利的现象。但有个别教师存在变相体罚学生、歧视学生(如罚学生抄写、站着上课)的情况
(二)规范学校管理行为
能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工作,开齐开足开好各门课程,没有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不搞突击教学;统一执行教学书管理规定情况,无超出省定教学用书目录范围及正规渠道征订使用教材,无违反学生自愿原则统一征订教辅资料、课外读物及学习用品的现象;能够积极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没有利用双休日、节假日收取补课费,进行有偿补课的情况出现;但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移用和挤占体、音、美、劳等技能课的不良现象。
(三)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能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审核的收费标准,做到统一规定亮牌收费,张榜公布,不私设收费项目,不“搭车收费”,接受群众监督。没有以募捐、摊派、服务等形式增加学生家庭负担的收费问题
(四)规范考试科目与次数
我校建立科学的考试约束机制,对考试次数、考试内容严格依照有关要求进行,每学期期末考试一次,考试内容符合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不随意提升考试难度,考试试卷由区教育局教研室推荐的试
卷,每一次考试都进行了质量监测和试卷分析。学校不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没有按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次、座次,学校没有组织任何形式的竞赛辅导班和提高班。
(五)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
我校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制度,确保本辖区和外来务工子女适龄少年全部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做到公开、透明、规范,并进行公示,在学生入学后,及时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同时按要求做好学生变动及资料更新工作,没有出现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现象。目前学生学籍管理的制度健全。各年级没有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也没有把各种竞赛纳入学生考评范围。
(六)强化安全管理
我校施教区为原木闸乡,绝大多数学生上学路程都在4公里之内。为了做好学生安全工作,学校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站、黑板报等阵地,广泛宣传健康常识、日常安全知识等,并通过国旗下的讲话、组织安全专题讲座、开展安全应急演练等形式,把安全教育贯穿到日常工作的每个角落和学科教学的每个环节之中,努力普及学生安全知识,提高他们自救自护、互救互助以及防御灾害和伤害的素养和能力。遇到恶劣天气时,班主任都能及时通知家长到校接送孩子。到目前为止,我校没有发生一起学生安全事故。
规范办学行为,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下一步我校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一步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更好地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我校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木闸初级中学
202_年7月1日
第二篇:贵池区木闸初级中学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贵池区木闸初级中学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指导意见》、省教育厅《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和区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加强学校管理,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全面规范我校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树立教育良好形象。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强化督查、严肃问责、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规范办学行为政策规定,切实规范招生、办班、教学、收费、教师、教材管理行为;严肃治理学校办学不规范行为,努力维护学校良好形象,逐年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三、工作重点
1、规范招生管理。按照“分片免试就近”原则招生,确保招生范围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2、规范办班行为。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严禁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严禁乱办班。
3、规范教学行为。学校要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规定课程,开足规定课时。教师不得随意加大课程难度、赶超教学进度,不得随意增减课程课时、挤占非考试学科的时间。
4、规范教师行为。教师要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关心帮助学习困难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严禁教师有偿家教,严禁变相征订教辅资料,对有偿家教及统一征订教辅材料的教师,采取“一票否决”的办法予以处理,将进行警告处分。
5、规范收费行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各项政策,并按照国家规定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等所需的合理支出从公用经费中开支。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向学生和家长公示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不准以各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收费,学校未设立小金库和账外账。
6、规范教材教辅管理。加强对小学使用教材的管理,严格教学辅助资料选用。幼儿园学生不得使用教材、课本,幼儿园教师用书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
四、工作步骤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从202_年6月起,到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制订整治方案(202_年6月中旬)
广泛开展舆论宣传。学校要充分利用板报、广播、网络等媒体以及各种会议和活动,大力宣传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意义,引导全社会理解、关心、支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形成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良好舆论环境。学校要召开规范办学行为动员会,积极宣传规范办学行为有关文件精神。学校结合实际,制定落实实施方案,全面部署该项工作。
认真组织学习。区教育局编印《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文件汇编》,分发给个位教职工,做到人手一册。要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广大教师学习和讨论,认真领会规范办学行为相关规定的精神,树立科学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价值观。学校与教师签订规范行为责任书。
2、自查自纠,找出突出问题(202_年6月下旬)
学校要自觉对照规范办学行为相关文件,客观审视办学行为每个方面、办学过程每个环节存在的问题,自查自摆,并分类整理。学校要对自查出的问题要认真查找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对重点问题进行重点整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形成自查报告。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向中心学校作专题汇报。
3、督促检查,组织集中整改(202_年9月)
学校对规范办学行为情况进行逐校检查,采取明查暗访方式,调查核实,进行集中整治。
4、检查处理,建立长效机制(202_年10月——12月)
学校进行不定期检查,并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立举报电话、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方式,检查集中整治行动的效果,处理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建立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长效管理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巩固成果。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规范办学行为整治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整治工作督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向东 成 员:学校行政人员
2、加强管理,实行责任包干
规范办学行为的责任主体是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教导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分工明确,包干到年级,做到责任清、任务明,形成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
3、加强督查,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完善公开承诺、督导检查、明查暗访、责任追究和处理通报机制。校长签订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公开向社会承诺,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公开举报电话,接收社会、群众的投诉与监督。发现问题或接到群众举报,立即组织查实,坚决追究责任。查处结果在全校公开通报,情节严重的上报教育局处理。
4、严肃纪律,实施责任追究
违规办学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意见的通知》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贵池区木闸初级中学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第三篇: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庙安乡中心校
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我校为认真贯彻落实宣教科[202_]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组织全体教师召开会议,传达上级精神,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并随后认真地进行了自查自纠、集中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总结如下:
一、规范收费、教材管理方面
1、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各项政策,并按照国家规定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等所需的合理支出从公用经费中开支,除教育、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外,没有违规收费,做到亮证收费。
2、贯彻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学校经费收支、资金管理制度,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同时加强财务控制与监督,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积极做好校务公开工作。
3、严格教学用书管理。所使用的教材均为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材和教学用书。
4、学校、教师没有办培训班、托管班、兴趣班、提高班等。
二、规范办学行为方面
1、我校能严格执行课程方案,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活动,认真落实课程“三开”,做到:坚持按标准课时开课,不随意增减课时;坚持按课程设置开课,不随意增减科目;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坚持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不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坚持按规定的要求考试,不随意增加考试次数。
2、我校学生到校时间不早于8点,学生每日在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6小时,每节课上课时间为40分钟。严格执行节假日放假通知,不占用课余和节假日等时间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作息时间。学生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上午为早8:30-12:20至下午14:00-16:20(含课间休息时间、两课两操时间)。确保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保证每天的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同时,我们向家长宣传:学生每天睡眠不少于10小时。
3、严格控制作业量。我校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量均不超过1小时。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加大作业量。教师能根据课改的要求,精选作业内容,不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
4、严格规范考试行为。除每期期末一次文化考试之外,我校未组织参加其它各种考试、竞赛、考级等活动,对平时的检测也予以规范。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评价学生。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按成绩排列名次,更不得按考试成绩给学生安排座位等。
5、规范招生行为。我校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制度,实行按学生户籍所在地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招生,确保服务区适龄儿童全部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编班过程做到公开、透明、规范,并进行公示。在学生入学后,及时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同时按要求做好学生异动及资料更新工作,目前学生学籍管理的制度健全。
三、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方面
1、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学校制定了一系列师德建设规章制度,如:严禁工作日期间打麻将(打牌),严禁教师酒后上课,严禁课堂内吸烟、使用手机,严禁侮辱、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禁接受家长的礼品和礼金等,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广大教师能够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按照要求进行教学活动。每学年开展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选优秀教师、师德先进工作者,积极营造教书育人,爱岗敬业的良好风尚。
2、学校制定了教师备课、上课、听课、作业布置和批改、考核评价的基本要求,教师能按要求进行备课、上课、听课、作业布置和批改、考核评价。教师听课节数能达到规定的要求。
3、加强对教师的管理,严禁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教师也不得组织学生购买教辅资料。对有偿家教及统一征订教辅材料的教师,将与考核和评优选先挂钩,采取“一票否决”。目前无有偿补课行为,无教师要求、推荐和代学生购买教辅资料现象。
四、规范学校安全方面
1、学校建立健全了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度,同时制定了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层层签订了安全工作责任书,确保广大师生校园内的安全。
2、我校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安全教育,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开展系列活动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到目前我校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3、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校舍、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周围环境的整治,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4、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和实施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增强学生健康卫生意识,增加学生健康卫生知识,促使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5、开展学生常见病及流行性传染病的宣传教育防治工作,同时积极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通过自查,我们意识到规范办学行为,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尽管我们在工作中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规范办学行为的要求还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要求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庙安乡中心校
202_年3月28日
第四篇:三角中心小学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三角中心小学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教育形象,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根据县教育局专项整治不规范办学行为的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成立了专项整治不规范办学行为领导小组,积极开展规范办学行为自查工作,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召开校行政会、全体教师会,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宣传动员, 安排部署
12月中旬为宣传动员阶段,在该活动阶段,我校认真组织了专项整治不规范办学行为的宣传动员活动,活动中召开了全乡小学校长会议,成立以中心小学校长万常雪同志为组长、以淦家洪、胡仁宽、熊英、袁自织、熊茂果、戴书平、孙孔水等同志为成员的专项整治不规范办学行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传达、学习了教育局关于集中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会议精神和文件内容,统一了广大教职工的思想认识,并对本次集专项整治不规范办学行为活动做了周密的安排与部署。
二、自查自纠,全面整改
12月中下旬为自查自纠阶段,全乡各小学结合本校实际,从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规范学校管理行为、规范学校教育收费行为等方面,要求全体教师认真对照自查,将自查出的不规范行为问题进行汇总,并将需要整改的问题,开展自上而下的自纠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和教师教育教学行为。
(一)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
没有出现教师对学生进行有偿家教的行为;没有教师向学生推销、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和学习用品的情况;不存在教师变相收受学生、家长礼品、谋私利的现象。但有个别教师存在变相体罚学生、歧视学生(如罚学生抄写、站着上课)的情况
(二)规范学校管理行为
全乡各小学都能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工作,开齐开足开好各门课程,没有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不搞突击教学;统一执行教学书管理规定情况,无超出省定教学用书目录范围及正规渠道征订使用教材,或违反学生自愿原则统一征订教辅资料、课外读物及学习用品的现象;能够积极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没有利用双休日、节假日收取补课费,进行有偿补课的情况出现;但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移用和挤占体、音、美、劳等技能课的不良现象。
(三)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全乡各小学均能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审核的收费标准,做到统一规定亮牌收费,张榜公布,不私设收费项目,不“搭车收费”,接受群众监督。没有以募捐、摊派、服务等形式增加学生家庭负担的收费问题
(四)规范考试科目与次数
我校建立科学的考试约束机制,对考试次数、考试内容严格依照有关要求进行,每学期期末考试一次,考试内容符合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不随意提升考试难度,考试试卷由教育局教研室推荐的试卷,每一次考试都进行了质量监测和试卷分析。学校不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没有按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次、座次,学校没有组织任何形式的竞赛辅导班和提高班。
(五)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
我校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制度,确保本辖区和外来务工子女适龄少年全部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按男女、个头均衡编班,编班过程做到公开、透明、规范,并进行公示,在学生入学后,及时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同时按要求做好学生变动及资料更新工作,没有出现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现象。目前学生学籍管理的制度健全。各年级没有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也没有把各种竞赛纳入学生考评范围。
(六)强化安全管理
我乡现有完全小学5所,教学点2个,教学网点布局合理,绝大多数学生上学路程都在1.5公里之内。为了做好学生安全工作,学校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站、黑板报等阵地,广泛宣传健康常识、日常安全知识等,并通过国旗下的讲话、组织安全专题讲座、开展安全应急演练等形式,把安全教育贯穿到日常工作的每个角落和学科教学的每个环节之中,努力普及学生安全知识,提高他们自救自护、互救互助以及防御灾害和伤害的素养和能力。遇到恶劣天气时,班主任都能及时通知家长到校接送孩子。到目前为止,我校没有发生一起学生安全事故
规范办学行为,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下一步我校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一步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更好地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我校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三角中心小学
202_年12月23日
第五篇:04#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简报
简
报
大河中心学校
第四期
202_年4月3日
加强专项整治 规范办学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格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促进学校健康和谐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根据《红寺堡区教育系统“管理提升”年方案》、《红寺堡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的意见》及《大河中心学校202_-202_学第二学期工作计划》中的有关安排,班子成员在校长马千里和支部书记马成荣同志的带领下,于4月3日对我乡十四所小学进行了为期一天的关于“乱收费、乱订教辅资料、有偿家教”的专项检查。我辖区十四所小学除了上级部门要求代收的22元作业本费以外,再无任何其它收费现象。不存在强迫或由学校教师统一代学生征订教辅材料的现象。不存在违反规定组织学生双休日和节假日集体补课并收取补课费的现象,也没有将校舍出租、出借给社会培训机构或校外人员开展以学生为对象的有偿补习活动。各学校坚持实行校务公开,推进民主建设,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措施,严格落实教育收费公开制。各学校设有校务公开栏。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每学期开学对代办收取的作业本费予以公示,提供收费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