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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所营业计量管理专责工作标准
编辑:雪域冰心 识别码:22-630924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12 03:53:42 来源:网络

第一篇:供电所营业计量管理专责工作标准

供电所营业计量管理专责工作标准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能计量管理专责的职责、岗位人员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计量专责的工作,是检查考核其岗位工作的依据。职责

2.1 执行国家和上级制定的计量工作方针、政策法规,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认真执行《计量法》和有关电能计量装置管理方面的规定,负责全所的计量管理工作。

2.1.2 负责本供电所的电能计量装置的配置、更新与发展规划。

2.1.3 监督检查电能表、互感器和计量标准设备的检定(轮换现场检验)计划的执行情况,组织印模、印钳管理。

2.1.4 负责制定电能计量、技术改进和新技术推广计划,收集电能计量技术情报与新产品信息,监督、检查新购入的计量产品的质量。

2.1.5 负责办理有关电能计量业务的培训工作。

2.1.6 负责组织有关电能计量业务的培训工作。

2.1.7 负责组织电能计量装置重大故障差错的调查与处理,审核向客户退补电量的方法。

2.1.8 负责有关电能表保证金的管理工作。

2.1.9 负责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电能计量标准与电能计量考核工作。

2.1.10按时、准确地填报有关业务报表。

2.2 权限

2.2.1 有权就本岗位工作向所长提出合理化建议。

2.2.2 有权审阅营业计量业务管理的考核、统计与报表工作。3 岗位人员基本技能

3.1 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同等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取得本岗位培训证书。

3.2 熟悉国家和上级制定的计量工作方针、政策及有关电力法规。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4.1 积极学习国家和上级制定的计量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及有关电力法规。

4.2 组织实施本供电区域电网内的电能计量装置的配置、更新与发展规划。

4.3 按计划组织电能计量器具的检定。加强印模、印钳的管理。

4.4 按计划组织有关电能计量业务的培训。

4.5 按有关规定办理有关计量器具的封存、报废、淘汰手续。

4.6 按照规定处理计量装置故障、差错、审核退补电量方法。

4.7 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检查与考核

5.1

5.2

分。

5.3

本标准执行情况由本所所长和计量所按月检查与考核。考核内容为本标准规定的职责和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部考核结果与当月奖金效益工资挂钩兑现。

第二篇:计量管理标准

计量管理标准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计量仪器仪表是对生产过程的状况进行观察、量度、计算、控制、检测、指示的器具。

第二条 为做好公司计量仪器仪表的申领、合理使用、精心维护,保持其性能和精度等一系列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节 计量仪器仪表管理的主要任务

第三条 执行计量仪器仪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 合理使用计量仪器仪表,保证仪器仪表正常工作和数据的可靠、准确。

第五条 做好计量仪器仪表维护、存放、检验、检定/校准、报废、记帐、立卡、统计等工作。

第六条 保管好计量仪器仪表的技术资料(包括合格证)。

第七条 处理好计量仪器仪表事故。

第三节 计量仪器仪表的采购、验收、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则 仪器仪表的采购与验收。

第八条 根据生产工艺需要和项目计划,经报生产技术部审批后,由设备管理部组织采购,并在仪器仪表到货后,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验收。验收的内容是:

1.外观检查:检查外壳包装是否损坏。

2.成套性检查:根据装箱单、说明书清点主机、辅机、附件和专用工具、随机图纸、技术资料和外设接线等。

3.性能检验:按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指标进行逐项检查。

4.大型、精密、稀有仪器还应填写验收报告,同时将图纸、技术资料交计量检验处存档。

第二则 仪器仪表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

第九条 计量仪器仪表使用前先检查合格证,无合格证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条 按照计量仪器仪表工作条件的规定,如工作环境温度、湿度等,安设在适当的位置。正常情况下,仪器工作处要通风良好,没有强磁场,无腐蚀物和强烈震动,并注意防

尘。

第十一条 在技术规范允许尺度内使用计量仪器仪表,要保证不带病工作,不以粗代精,不超负载使用。

第十二条 未经许可不得拆卸分解计量仪器仪表。

第十三条 使用计量仪器时,对操纵和控制手柄、形状、按纽要用力得当。

第十四条 计量仪器仪表的操作

1.使用前应检查电源和其它动力源是否匹配、接触或密封是否良好,各外设附件是否配置得当,准备就绪方可开机。

2.凡无线电仪器都有预热稳定过程,使用中应予以注意。其它操作顺序、方法、连续使用时间、使用精度、使用极限等,应按规程进行。

第十五条 要按公司规定建立建全各种计量仪器仪表的台帐。

第三则 计量仪器仪表的维修保养

第十六条 执行计量仪器仪表的周期检查制度

1.为保证仪器仪表功能的准确性、一致性、可靠性,必须严格按照有关周期检定制度的规定,按时、按量把仪器仪表送交检验、检定。

2.做好计量仪器的传递工作,并保存好检定卡片或表格、记录。

第十七条 做好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工作

1.仪器仪表维护保养的主要内容是防尘、防潮、防腐、防老化等。

2.每天要用干布擦拭外壳,停用时应用布罩遮盖。

3.对于仪器仪表中的灰尘要请有关人员定期清除,部分仪器还应避开光线直射。第十八条 做好精密仪器仪表的管理工作。

精密、贵重、稀有仪器仪表应该从使用、保管、维护、检查等几个方面切实做好工作。严格实行“四定”、“五不”的管理维护制度。

1.“四定”是指:定使用地点,定使用人员,定检修人员,定专用管理制度。

2.“五不”是指:开机不离人,精机不粗用,不带病工作,不违反操作规程,不在仪器上堆放其它仪器及物品。

第四则 仪器仪表管理注意事项

第十九条 做好附件的管理

计量仪器仪表附件必须随仪器一起建帐,安排固定存放地点,建立借用制度,规定仪器和附件换人使用时的交接手续。

第二十条 做好技术资料保管

1.仪器的说明书、操作规程等技术资料必须在公司档案原版备案。

2.班组内的相关技术资料应和班组工艺文件一起保管,班组长换人,应清理移交。

3.相关资料只能借阅,不能交私人保管。

第二十一条 遗失处理

1.对于个人保管的计量仪器仪表,无论主客观原因发生的遗失情况都应认真进行处理,并立即上报设备管理部,针对不同情节,采取行政处分加经济赔偿的方法,予以适当处理。

第二十二条 仪器仪表事故的处理,参照设备事故处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仪器仪表的报废和利用

1.仪器仪表确因使用年限长久,性能低劣,设备事故造成严重后果而无法修复的或因科技发展而失其价值,使用部门(单位)可向设备管理部提出报废申请。

2.对于各部门(单位)提出的报废申请,设备管理部经有关机构技术鉴定、审查,确认报废的,要填写报废申请单,报主管领导审批后,正式报废。

3.报废的计量仪器仪表由设备管理部按规定统一处理。

第四节 测量设备的分类管理办法

第一则 测量设备的分类

第二十四条 对测量设备分类管理,是根据计量器具在生产、经营中的作用和国家对该种计量器具的管理要求以及计量器具本身的可靠性,实行“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区别管理,全面监督”的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在对测量设备实施统一管理的基础上,按照本公司实际情况,对测量设备进行分A B C三类管理。

第二十六条 测量设备的分类管理范围

1.A类测量设备的范围:

(1)计量标准器具及其配套计量仪器。

(2)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

(3)用于工艺控制、质量检测、能源及经营管理,对计量数据要求高的关键部位的计量器具。

2.B类测量设备的范围:

(1)工艺控制、质量检测中计量数据有准确度要求的计量器具。

(2)用于企业内部核算的能源、物资管理用的计量器具。

(3)固定安装在连续运转装置或生产线上,计量数据准确度要求高但平常不允许拆装的计量器具。

(4)使用频次低,性能稳定的计量器具。

(5)专用的通用计量器具。

3.C类测量设备范围:

(1)对计量数据无严格准确度要求的指示用计量器具。

(2)固定安装与设备配套不可拆卸的计量器具。

(3)国家计量行政部门明令允许一次性使用或实行有效期管理的计量器具。

(4)用于生活方面的户用计量器具。

(5)对计量数据无严格准确度要求、性能不易变化的低值易耗计量器具。

第二则 测量设备的分类管理

第二十七条 A类测量设备的管理办法

1.凡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必须按规定登记造册,报当地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备案,并向其指定的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2.其它计量器具,应制定严格的管理办法,制定周检计划,检定周期不能超过计量检定规程规定的最长周期。

3.应严格执行计量检定规程,暂无计量检定规程的,我公司自行制定暂行检定方法,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并报当地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 B类测量设备的管理办法

1.固定安装在连续运转装置上而不易拆卸的计量器具,按企业设备检修的自然周期安排检定。

2.除以上计量器具外,检定周期原则上不应超过计量检定规程规定的检定周期。

3.通用计量器具作专用计量器具使用,可按其实际使用需要,根据计量检定规程要求,经企业主管领导审批,适当减少检定项目或只做部分项目检定,但在检定证书上应注明允许使用的量值范围和使用地点,并在计量器具明显位置处附有限用标志。

4.无计量检定规程的计量器具,可按A级计量器具第3条办法处理。

第二十九条 C类测量设备的管理办法

1.国家规定进行一次性检定的计量器具,对计量数据准确度要求不高,性能不易变化的低值易耗计量器具,可在验收入库后投用。

2.指示用计量器具、固定安装不能拆卸的计量器具以及用于生活方面的计量器具可进行有效期管理或延长检定周期2~4倍。

3.用于基层生活福利方面和数学示范方面的计量器具不准以任何方式流入生产和管理领域。

第三则 分级管理目录和合格标记

第三十条 计量器具管理目录中应注明计量器具的类别、种别、型别代号和分类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建立分级计量器具管理帐册,各级计量器具标记应加以区别。

第五节 放射源管理规定

第三十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的规定,为加强放射源的安全管理,保证放射源的安全使用,保护人体健康和环境,更好地为我公司安全生产服务,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三十三条 放射源的采购

1.必须选择具有放射源生产许可证厂家的产品,按计划采购。

2.采购的放射源必须有生产厂家产品合格证明等资料。

3.采购时必须签定废源返回协议。

第三十四条 放射源的使用

1.放射工作人员必须经专业部门进行防护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放射源必须设安全防护网,24小时上锁,钥匙由工作人员专人保管。

3.放射源安全防护网上必须悬挂安全警示标识。

4.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必须符合健康要求。

5.放射工作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健康检查。

6.放射工作人员接触放射源时必须佩带个人剂量元件,并定期送有关部门检测。

6.放射工作人员近距离操作时,必须穿戴专业防护工作服。

7.下班前必须更衣,以免被污染的衣物带回家中。

8.非专业人员不得接触放射源。

第三篇:计量管理标准

新疆华电小草湖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计量管理标准

The management standard of equipment modification

QG/HDXCH —02 08— 2008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计量管理机构及职能,计量专职人员的职责,计量工作的方针、计量器具管理、计量人员管理制度与奖惩、报告和记录。

1.2本标准规定了计量器具检定的各项规定,对仪器仪表的周期检定、临时检定、强制检定的要求,对检定结果的处理,对检定人员的要求和报告与记录等。本标准适用公司计量管理工作。2引用标准

《新疆华电小草湖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标准》(QG/HDXCH-01 01-2008)3术语(略)4 管理职能

4.1小草湖公司的职能

4.1.1生产建设部负责公司的计量管理工作,监督运营单位按国家标准、上级主管部门及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要求开展计量工作。

4.1.2审核计量管理、技术、工作标准制度等。4.1.3协调计量执法和处理企业内外部的计量纠纷。4.2运营单位职责

4.2.1由生产建设部委托运营单位负责全厂计量管理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及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4.2.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4.2.3编制计量管理、技术、工作标准制度等,制定具体的检定管理办法。

4.2.4负责制定计量检测网络图,编写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及检定周期,监督使用中的计量器具定期自检和按时送检;配合上级作好计量检验工作。

4.2.5了解掌握各标准计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计量纠纷,完善计量管理的基础工作,解决运行中影响正确计量的有关问题。

4.2.6审查制定周期检定日程以及计量器具的维修保养、降级报废等有关计量管理标准,完成各项检定和维修任务,保证计量器具的准确一致。建立计量器具台账。

4.2.7定期向生产建设部汇报工作,提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并按要求写出工作总结。4.2.8运营单位负责计量器具的使用、保管、维护、仪器仪表定期送检等工作。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计量标准器具管理

5.1.1必须符合开展项目的检定规程要求,经上级检定机构或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检定,出具有效的检定合格证书。

5.1.2建立完善的检定工作管理制度,包括检定人员岗位责任制,计量标准器具使用、维护制度,QG/HDXCH —02 08— 2008

周期检定制度,事故报告制度,计量标准及被检计量器具的技术档案资料保存制度。5.2计量器具的管理

5.2.1统一管理,健全计量器具台帐、档案,妥善保管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检定等原始技术资料。5.2.2内部使用的属于电测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由电力部门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

5.2.3新购置的计量器具,必须经过抽检合格后方可入库,抽检率为100%,抽检合格率为100%。5.3仪器仪表的出入库检定

5.3.1凡新购进的主要仪器仪表,开箱进行检查验收,技术归档,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如发现问题、检定不合格的产品,应做退回厂家处理。

5.3.2如公司无力检定的主要仪器仪表入库前,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入库的检定,检定证书由运营单位运维部保管。

5.3.3领用计量器具后,填写仪器仪表清册,并安排周期检定计量。5.4周期检定

5.4.1编制在用标准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

5.4.2严格执行周期检定计划,严禁计量器具超周期使用,超周期按失准处理。5.5临时检定

5.5.1出现下列情况,要对计量器具作临时检定。5.5.1.1仪表在运行中发生故障,影响测量精度时。5.5.1.2有关人员提出仪表不准,经检查认为有必要检定时。5.6强制检定

5.6.1强制检定计量由上级计量管理机构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

5.6.2对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严禁超期使用,发现超期立即停用,限期检定或封存,对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者,追究运营单位专责负责人和使用人员的责任。

5.6.3计量器具一经发生损坏,由运营单位提出报废报告经主管领导批示后,可按计量器具报废情况使用。5.7计量考核标准

5.7.1标准计量器具按计划送检率100%,计量标准装置计量完好率100%。5.7.2在线计量器具周检率100%,调前合格率≥99%,抽检合格率100%。5.7.3计量故障差错率:重要盘表故障率小于0.5%,次要盘表故障率小于1.0%。5.7.4Ⅰ、Ⅱ、Ⅲ电能表按计划检验率100%,调前合格率100%,抽检合格率100%。

5.7.5现场互感器周期检验率≥98%,抽检合格率≥98%,回路二次压降测试按计划检验率100%。6检查与考核

6.1新购置的计量器具,必须经过抽检合格后方可领用,抽检率为100%,抽检合格率为100%。否则考核责任部门100元。

6.2标准仪器仪表的台帐和检定记录不完整,每项考核50元。

QG/HDXCH —02 08— 2008

6.3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严禁超期使用,发现超期使用或造成事故和经济损失者,按安全生产考核规定考核。

6.4因人为责任造成计量器具损坏不能正常使用者,考核责任部门(或责任人)损坏计量器具的全歀。

6.5对违反计量管理标准其它条款,视情节情况考核50—100元。7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 生产建设部 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张民 审批: 王义 批准:黄南生 本标准由生产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四篇:锅炉专责高级工程师工作标准

锅炉专责高级工程师工作标准

号:川电QZ/NDZ-08-06.03-99 颁布时间:****年*月*日 颁布部门:**发电厂

生技部锅炉专责高级工程师在生技部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在生产技术业务上同时接受生产副厂长和总工程师的指导。负责全厂锅炉专业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技部锅炉专责高级工程师的工作内容与要求、上岗条件、责任与权限及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生技部锅炉专责高级工程师。2 工作内容与要求 2.1 检修管理 2.1.1 贯彻电力生产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贯彻执行设备的全过程管理,坚持以预防为主的计划检修、维修;负责审核锅炉检修计划;督促作好备品配件工作、设备评级工作。

2.1.2 参加检修规程的审查、修改;参加重大抢修项目、重大技改项目等技术措施的审核,做好检修质量监督与验收、备品配件管理等工作,以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证机组稳发、满发。

2.1.3 负责按以下规定时间审查分场报送的各种计划: 2.1.3.1 4月23日前初审次年大修、小修、更改、临修、零购计划并送交生技部工程管理专责。

2.1.3.2 4月23日前审查次年节能、环保、科技计划并送交生技部工程管理专责。

2.1.3.3 5月15日前审查次年检修计划、更改、重措、零购计划并送交生技部工程管理专责。

2.1.3.4 5月15日前审查次年设备、材料、备品配件申请计划,分别送生技部工程管理专责和备品配件专责。

2.1.3.5 5月20日前审查特殊项目设备、材料计划并送生技部工程管理专责。

2.1.3.6 12月18日前审查次年下半年备品配件补充申请计划并送交生技部备品配件专责。

2.1.3.7 1月30日前审查下半年设备、材料补充申请计划并送交生技部工程管理专责。

2.1.3.8 季前25天,月前15天审查分场下季、月度检修、更改、临修计划并送交生技部工程管理专责。

2.1.3.9 大修开工前50天审查大修施工组织措施、计划和大修材料申请计划,并报送生技部主任。2.1.3.10 小修开工前25天审查主设小修施工计划报送生技部主任。

2.1.4 参加设备大修前的大修项目、技术措施及施工进度的审查;负责制定重大特殊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

2.1.5 督促分场积极开展QC小组活动,针对生产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研讨,参加有关活动及成果发布会。

2.1.6 深入生产实际,了解设备缺陷及运行情况,督促分场解决有关问题。不断积累检修资料,以进一步修改、完善检修规程。

2.1.7 深入生产现场,监督主要检修项目的质量,坚持工艺质量标准,做好“三级验收”工作中厂部验收项目的验收工作;参加大修后总体验收和整套启动工作。

2.1.8 协助分场做好事故抢修工作,分析设备故障,参与有关事故分析会、经济活动分析会,并协助分场拟定有关措施。

2.2 运行管理 2.2.1 配合运行方式专责、节能专责编制、审核锅炉经济运行方案、燃烧调整方案、点火节油方案、辅助系统经济调度方案等;参与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

2.2.2 负责制定厂司小指标定额,深入现场检查指标完成情况。2.2.3 协助厂司拟定完成经济指标定额的技术组织措施。2.2.4 参加运行分析会和运行工作会议。2.2.5 参加全厂经济分析会、安全经济分析会。2.2.6 配合有关专责及时组织编制并审核锅炉经济运行方案。

2.3 技术管理 2.3.1 配合作好备品配件的图纸准备、验收工作;作好工时、工料定额修编工作;审核与大修、改进工程有关的各种计划;配合分场作好各项基础工作;参加设备评级工作。

2.3.2 协助分场备品配件专责编制和修改备品配件清册,负责校对厂部参加验收的备品配件图纸,参加厂部验收的备品配件到货验收工作。

2.3.3 督促分场健全设备台帐、大修记录,作好图纸校核工作和工时、材料消耗定额的修编等基础工作。

2.3.4 贯彻、使用国家计量标准。2.3.5 协助分场做好以预防为主的大、小修工作,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尽量避免或减少临修次数,尽力延长大修间隔。

2.3.6 审查分场大修、更改工程计划。2.3.7 审查分场根据大修、更改工程计划提出的备品配件、材料、重要工器具、机电产品需用计划。

2.3.8 根据设备缺陷状况,按时安排好设备的小修、临修、抢修工作。

2.3.9 熟悉、掌握设备状况,按时参加主辅设备评级工作。2.3.10 配合科技专责编制科技发展规划、企业技术改造规划、攻关项目计划、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计划,并督促分场实施;参加有关技术方案、技术革新项目等的审查;提出有关技术改进方案。

2.3.11 熟悉设备及系统运行情况,掌握有关资料,提出方便运行、改进施工工艺、提高工效和质量、节能等方面的设备改进、系统改进、施工工艺改进等技术方案。

2.3.12 参加技改项目的验收和竣工质量的审核工作。2.3.13 督促分场作好与运行有关的统计工作、标准化及运行管理标准的修订及审核工作。

2.3.14 参与制定和修改锅炉专业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经济运行水平的长远规划;负责锅炉运行方面对外的技术联系工作和上报本专业有关材料。

2.3.15 配合化学专责作好炉水、蒸汽品质的技术监督工作。

2.3.16 协助分场作好运行资料、图纸的收集、整理、审查、归档工作。

2.3.17 审核锅炉运行的有关规程制度、图纸资料及报表。2.3.18 调查本专业规程制度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总工及主任汇报,并定期组织修编。

2.3.19 协同抓好全厂锅炉部分QC小组课题的审查和成果的评审。

2.4 安全管理 2.4.1 贯彻执行“安全第一”的方针以及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法规,带头贯彻执行有关安全、运行、检修的标准;配合作好“两措”计划的修编工作;配合搞好安全大检查和各项技术监督工作。

2.4.2 参加有关安全分析会及事故分析会,积极支持安监人员的工作。

2.4.3 参加机组大修后第一次整套启动及重大改进项目完工后的第一次启动。

2.4.4 配合有关部门作好金属、化学、仪表等技术监督工作。

2.4.5 执行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检修工作票制度。2.4.6 参加“两措”计划的编审工作。3 上岗条件

3.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有主人翁责任感和职业道德。

3.2 掌握锅炉专业理论知识,能组织实施本专业的专业技术工作。

3.3 能草拟、审定本专业管理规章制度和专业技术报告、总结,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3.4 对锅炉专业技术或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能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

3.5 在锅炉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八年以上,工作积极、成绩突出。

3.6 具有大学本科文化程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7 经岗位培训考试考核,成绩优良。

3.8 本岗位的聘任,应符合《内江发电总厂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办法》的有关规定。责任与权限 4.1 责任

4.1.1 对未完成本标准所规定的工作内容与领导交办的任务负责。

4.1.2 对草拟的计划、办法、总结、编制的方案、绘制的图纸、收集整理的资料与报表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负责。

4.1.3 对工作中发生的经济损失和差错负责。

4.1.4 对因技术问题解决不及时或不当而造成检修延期、质量达不到或影响机组安全经济运行负责。

4.2 权限

4.2.1 有权向有关部门索取和了解与专业有关的业务资料。审查分场提供的各种检修计划、图纸、报表和技术总结。

4.2.2 有权按本标准和《经济责任制》规定对厂司的检修进度、质量及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奖惩建议。

4.2.3 有权阅读有关的业务文件,参加厂部召开的有关会议,参与讨论有关的工作计划和方案,修编有关的规章制度。

4.2.4 有权对分场技术管理工作、消缺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有权对违反政策和企业标准的现象提出批评或处理意见。检查与考核

生技部锅炉专责高级工程师执行本标准情况,每月5日前,由生技部主任按本标准和《经济责任制》及《职工奖惩条例》进行检查和考核。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厂标准化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厂管理、工作标准编写小组负责修编。

第五篇:技经专责工作标准

铜陵新业电力安装有限公司技经专责工作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标准规定了铜陵新业电力安装有限公司技经岗位职责、基本技能、工作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技经专责岗位。第二章 岗位职责

第三条 负责公司技经管理工作。熟悉建设项目估算、概算、预算、结算、决算等各阶段投资水平和规模。

第四条 负责分析投资结构,掌握投资进度,控制投资成本。

第五条

负责工程进度款核算审核拨付工作,配合省公司相关部门做好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工作。

第六条 编制项目投资技经报告。

第七条 认真贯彻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正确执行国家及上级各项经济工作方针、政策,按规定处理各项经济业务事项。

第三章 工作标准

第八条 根据工作计划和需要,对本专业内的工作,听取上级的意见,协调改进工作,任务完成后,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第九条 参加可研、初设结算的公司内审会议,配合省公司工程可研、初设概算审定会议。

第十条 严格审查施工图预算,要求及时办理竣工结算,协助财务部门做好工程决算。

第十一条 编报工程材料、设备价差,严格把关。

第十二条 负责组织对施工单位提出的预算及进度款进行审查。工程决算需经主管领导的复核和批准方为有效。

第十三条 要经常深入现场,查看施工进度和质量,做到工程进度心中有数。负责固定资产投资月报台帐和资金需求计划的统计上报工作。

第十四条 施工中发生的工程变更,根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深入现场,认真核实变更工程量,编制工程变更审核预算书,经公司内审后,报省公司相关部门审定。

第十五条 建立起工程实施阶段的技经档案,要及时收集整理,根据管理需要,及时提供给工程专责有关技经资料。

第十六条 要不断加强自己的业务学习,加强市场的物资调查工作,及时收集有关上级的文件和规定。

第十七条 加强和省电力公司本部部门、设计、监理、施工、政府造价管理等部门的联系,要互通信息,主动协作,密切配合,对其它部门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负责地分析研究,共同解决。

第十八条 讲究职业道德,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弄虚作假,不高估冒算,不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因失职使国家遭受损失,应努力降低工程造价为国家节约更多的投资。

第十九条 在各项工作实施过程中,与工程管理人员密切配合,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十条 要求做到任务目标明确,措施方法得当,任务落实到人,量、质、期明确。

第二十一条 完成公司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第四章 岗位素质

第二十二条 坚持科学发展观,能够自觉地在行动上同组织保持一致,掌握党的方针、政策和建设公司的工作动态;能够自觉执行省公司及公司有关技经管理的政策法规;有从事本职工作的高度责任心;能实事求是,艰苦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二十三条 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办事公道,乐于吃苦。

第二十四条 熟悉输变电企业生产过程、组织机构、岗位特点,掌握秘书学、行政管理学、公共关系学、公文写作、档案管理及电力生产、经营管理、基本建设等基本知识。

第二十五条 掌握送变电工程概预算编制技能,能够准确计量工程量,审核工程进度结算书和竣工结算书。熟悉专业发展趋势,能够不断学习进取,始终掌握最新专业知识,保持专业技能的稳定水平。

第二十六条 熟悉国家有关电力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国家有关财务税收、经济合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第二十七条 了解电力企业生产、建设、管理工作。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遵章守纪、廉洁奉公。

第二十九条 能正确理解国家基本建设方针政策和有关的文件精神,能正确理解和熟练应用国家电力行业定额、取费标准及相关文件,掌握安徽省省电力公司或安徽省省颁发的政策调整性文件的有关条文的含义并能准确的贯彻执行。

第三十条 具有起草有关技术经济文件的能力,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说服力。

第三十一条 掌握公共关系学的基本知识,同有关单位加强联系,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

第五章 检查与考核 第三十二条 本标准按《XX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检查与考核。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四条 本标准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XXXXXXXXXX公司 2016年01月01日

供电所营业计量管理专责工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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