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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社会管理创新
编辑:雨雪飘飘 识别码:22-1029019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09 19:03:01 来源:网络

第一篇:大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社会管理创新

大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社会管理创新

发布日期:202_-05-10 08:42:47 点击数:

来源:互联网

西安区司法局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创新管理方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开创了司法工作的新局面。法律援助工作取得长足发展。西安区司法局始终把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放在工作的首位。全区现有法律援助工作机构11个,实现了法律援助网络全覆盖,做到了哪里有困难群众,哪里就有法律援助工作者的援助。西安区每年大约有4000名外出务工农民,跨区域农民工被侵权问题非常突出,为农民工维权便成了西安区法律援助机构为特殊群体服务的重中之重。西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印制了法律援助联系卡,发放到每名外出农民工手中,以便他们遇到法律相关问题,随时与律师联系。3年来,共为400余名外出农民工解答相关法律知识。西安区司法局还成立了西安区法律援助工作团,聘请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和社会执业律师18人为工作团成员,无偿为全区24户规模以上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收到良好效果。

全方位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近年来,在化解矛盾工作中,西安区司法局采取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多种调解方式,重点突出人民调解,始终把握矛盾纠纷调解主动权,使一些矛盾纠纷苗头能够早发现、早控制、早消除。202_年,辽源矿务局泰信煤矿、西安煤矿由于资源枯竭,按照国家政策实施了关闭破产,将近两万名离休、退休、遗属、精减下放、工伤、工残、军残、退养等8个类别的人员分两次移交给地方管理。由于企业政策和地方政策存在接轨的问题,在人员移交到地方的同时,众多矛盾和问题也随即出现。为及时有效地化解近两万名离退休矿区职工这一特殊群体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西安区司法局成立了辽源市西安区矿区离退休人员人民调解委员会。三年时间,该调解委员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00余件,退管中心调解委员会年排查各类不稳定因素100余件次,每名调解员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8.4%;避免民转刑案件3件,制止群体性上访、越级上访28件,较好地实现了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为维护西安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的成功转型做出了突出贡献。

近几年来,由于城市转型的需要,西安区开展了大面积拆迁工作。此项工作政策性强,一些百姓对相关政策不理解,因此产生了许多矛盾。对此,西安区司法局在区棚户区改造指挥部成立了棚户区改造人民调解委员会。局、各司法所抽调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三年时间,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00余件,保证了全区棚改工作无矛盾激化现象发生,保证了全区棚改工作的顺利开展。

几年来,灯塔司法所被评为省级优秀司法所、省级模范调解委员会、国家司法部“维权示范岗”称号;灯塔司法所、泰安司法所、仙城司法所被评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西安区司法局荣获省司法厅先进单位;有一人荣获国家司法部“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矿区退管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国家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安置帮教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加强领导机构建设,为安置帮教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为了使安置帮教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由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担任组长,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综治办、法院、检察院、司法、公安、财政、民政、税务、工商、工会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西安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为安置帮教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建立健全了《西安区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刑释解教人员报到登记制度》、《刑释解教人员排查制度》,使安置帮教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进一步推进了安置帮教工作。三是加强摸底排查工作,为掌握刑释解教人员变动情况提供信息保障。四是加强安置帮扶工作,为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提供生活就业保障。目前,西安区共有释解人员287人,有111人享受低保待遇。建立四个安置基地,为释解人员提供就业技能培训。

全力提升了社区矫正质量。一是经验借鉴与工作创新相结合。工作中既借鉴外地经验,还结合本区工作实际,逐步形成由党委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具体实施、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大力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使社

区矫正试点工作方向明、任务清、工作落得实。二是政法机关与社会力量相结合。在工作中形成政法专门机关共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格局。同时,聘请由社区主任、书记、退休老干部等人员参加的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聘请由社区服刑人员家属参加的社会帮教志愿者队伍。通过社区矫正志愿者和帮教队伍的参加,大大提升了社区矫正管控水平。第三是依法矫正与人性关怀相结合。一方面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进行管理,加强法治思想、社会公德教育,让他们悔过自新;另一方面,建立了社区矫正教育基地和心理辅导中心,对社区服刑人员从思想上关心、生活上帮助,为符合低保条件的矫正对象落实低保政策。目前,全区68名社区服刑人员有17人享受低保待遇。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目前,西安区司法局已初步建成了一个多渠道、多层次、多手段齐抓共管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开展了长年法律常识教育活动。全区掀起了数万名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热潮。坚持抓规划、计划制定落实,使普法工作按年度、季度有序进行;抓普法骨干培训工作对相关法律知识进行集中学习;抓普法教材落实工作,基本做到干部人手一套;抓经费落实,保证普法宣传需要。目前,全区有两个村被评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有一人被评为全省“五五”普法先进个人,区依法治理办公室荣获省“五五”普法先进集体。

在新的发展时期,司法行政工作所面临的工作任务将更加艰巨。西安区司法局干部职工将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司法机关的领导下,求实创新、开拓奋进,再创更加辉煌的工作业绩,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我市“三个转型”的顺利实现贡献他们的才智。

第二篇: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探索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方法和途径,深入推广群众工作站、室模式,强化基层基础及信访信息化建设。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和分类接待群众来访制度,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加大信访积案化解和督查督办力度,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着力抓好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值守应急和信息报告工作。加快推进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强化预防预警和应急联动,建立和完善各部门、各单位应急联动机制,提高应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故灾难和社会稳定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篇:切实履行司法行政职能 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切实履行司法行政职能 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蒙富登

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是适应经济社会新形势新变化的必然选择,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平稳较快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践行以人为本、服务人民宗旨的根本体现。司法行政部门唯有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扎扎实实做好司法行政工作,大力推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才能真正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真正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才能真正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一、司法行政工作对于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司法行政工作既简单又复杂,简单的说就是: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主要涉及律师、公证、法制宣传、依法治理、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人民调解、劳动教养、社区矫正、国家司法考试、基层法律服务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等管理工作。如果说公安、检察、法院侧重于“打击”的话,司法行政机关在社会综合治理中的主要任务就是“预防”。预防各种社会矛盾激化,预防人民内部冲突,预防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受到不法侵害,都是司法行政部门一直以来的工作重点,从这个角度上说,司法行政工作涉及的面广,任务重、责任大。特别是正处在社会转型期的当前,各种利益矛盾错综复杂,做好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工作,对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法制宣传是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实现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程。做好法制宣传工作,既是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责,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只有良好的法治环境,人人遵法守法的氛围,才能真正实现社会和谐稳定,人民才能安居乐业。经过五个五年普法工作的实施,我州法制宣传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展,法制观念开始深入人心,遵法、守法、学法、用法,开始成为人民群众的共识。但是,基层群众的法律知识匮乏、部分干部的法律观念淡薄的现象依然存在,热衷于“找关系”、“托关系”的社会风气还没有根本扭转,法制宣传工作面临着新的问题和挑战。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就是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弘扬法治理念,促进社会和谐,既是法制宣传的主题,也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应有之义。

法律服务是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关系到法律从业队伍的建设,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法律保障,更关系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效果。近些年来,我州律师队伍建设取得良好发展,基层法律服务全面铺开,人民调解工作成绩喜人。但是,必须清醒的看到,法律服务工作仍然还存在着很多盲点和盲区,服务的水平和质量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随着人民生活条件的改善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于法律服务的需求也会随之增强,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就显得十分重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就是要完善包括法律服务在内的社会服务保障体系。司法行政部门只有顺应时代发展的新变化,完善法律服务体系,改进服务质量,增强服务效果,才能服务人民,才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

法律保障是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利益而开展的一系列法律保障工作。做好法律保障工作,既是依法治国的具体要求,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安全屏障。我州经济发展滞后,困难人口多,需要提供法律保障的群体庞大。这些年来,在全州各级司法行政部

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努力下,法律保障的面不断扩大,保障的人群不断增多,在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开设的“12348”法律服务热线已成为人民群众解疑释惑、寻找法律援助的信赖选择。但是,仍有很多群众“信访不信法”,将解决问题都诉诸于上访,甚至发生与政府严重对立的群体性事件。这一方面反映了法制宣传工作的缺失,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群众维权的困难与窘境,部分群众依然缺乏着基本的法律保障。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最最基本的就是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为他们提供基本的安全保障和法律保障。

二、大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方式方法创新是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环节。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任务,突出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项主题,切实履行司法行政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当前,我州经济社会发展任务艰巨,社会矛盾更加错综复杂,在新的发展形势下,如何做好司法行政工作,事关全州社会和谐稳定,关系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只有大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满足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需求,推动社会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才能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就是要树立群众观点,心系群众、服务群众、依靠群众,把人民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把群众的困难当做自己的困难,一心一意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是党和国家始终服务和依靠的力量。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最核心的就是要按照胡总书记的要求: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司法行政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人民,都是为了保障人民的切身利益,都是为了人民拥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方式方法创新,实现社会管理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相适应,就是要按照人民群众的要求,想人民所想、急人民所及,把人民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把群众的困难当做自己的困难,时时刻刻把人民放在心上。只有从思想深处解决“为什么工作、为谁工作、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在思想上觉悟,在精神面貌上提升,才能在工作方式方法上找准方向、找对位置,在工作水平上有大的提升。

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就是要深入基层,服务基层,加强学习,勤于调研,在实干中总结、在实践中创新。

真知源于实践。只有深入基层,勇于实践,善于在工作中总结,在总结中突破,才能做到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按照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的原则和理念,把基层工作扎扎实实的做好,始终是司法行政部门开展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基层司法行政机构直接面向群众,是服务人民的直接窗口。做好基层工作,对于司法行政和社会管理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由于客观方面的原因,我州基层司法机构在办公设施、人员配备等方面存在很大的不足,近几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和帮助下,基层司法机构办公条件有了较大的改善、司法助理员有很大的补充,但是基层司法依然是我们工作的薄弱环节。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首先要夯实基础,做好基层工作。要深入基层、服务基层,了解基层的工作情况和困难,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做基层工作者的服务者。只有基层工作有了实效,人民满意,百姓放心,才是司法行政工作真正实现了飞跃,工作水平得到了提升。

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就是要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中心,切实履行司法行政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的发展。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离开发展这个中心,人民不会满意,群众不会答应。司法行政部门推动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就是要围绕这个中心,服务这个中心。州委提出,在“十二五”期间,要保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质量超过全国13个民族自治州。这是一个宏伟的目标,也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全州司法行政工作者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履行职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更好更快的发展。

认清形势,就是要明确司法行政工作的艰巨性和重要性,增强责任意识和奋力工作的使命感,做社会的知情人,百姓的贴心人;提高认识,就是要勤于调研,善于学习,主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提高服务群众的本领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全州司法行政机关要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在“预防”上下功夫,在实干中鼓劲头,认认真真履行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职责,大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实现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工作单位:黔南州司法局)

第四篇:“32456”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创新社会管理理念

“32456”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创新社会管理理念

社会,汉字本意是指特定土地上人的集合。宏观上,社会就是由长期合作的社会成员通过发展组织关系形成的团体,具体表现为国家等组织形式。社会管理在狭义上指在特定条件下,由权力部门授权对不能划归已有经济、政治和文化部门管理的公共事务进行的专门管理。胡锦涛总书记强调,社会管理是人类社会必不可少的一项管理活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突出强调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我们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根本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胡锦涛总书记也同时强调,当前我国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同时是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还不少。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已成为一个重要的时代课题。具体之于司法行政机关,如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解决好新时期社会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应承担的历史所赋予的重大责任与使命。

近年来,清镇市司法局在贵阳市局的关心指导下,通过学习兄弟县区先进经验,坚持从实际出发,将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整个工作始终,不断总结和完善切实有效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把法律援助、帮教安置、社区矫正、法制宣传教育等作为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领域,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对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在摸索和总结中逐渐形成了以“32456”理念为基础,建设打造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的司法行政理念。

数字“3”是指的是以“三个至上”为清镇市司法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最高原则。

马克思主义未来观认为,按照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全人类将最终走向共产主义,实现世界大同。不管道路多么曲折,岁月多么漫长,世界发展的这个大趋势是不会改变的。这正是中国共产党伟大事业的最终目标。而同时,党的事业,国家的发展离不开法的保障,法律是执行国家职能的工具,法律能够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国家制度,有效地维护和巩

固一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保障国家制度不受破坏。而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所以说,所以说坚持三个至上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性准则。

清镇市司法局近年来高度重视思想政治的学习,不断加强干部职工的党性修养和思想道德素质的培养与提高,工作中深刻领会中央、省、市精神,以“三个至上”为最高准则,从根本上保障了方向正确,思路清晰,不偏不倚,工作能做到坦然无畏。每年年初,我局都立足工作实际与发展要求,制定出详细具体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每周一早晨定位固定学习日。学习当前党的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要求干警认真领会,深入思考,认真总结学习心得。全方位的提高干警的党性修养和政治素养,从方向上保障干警的工作思路。

数字“2”指的是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这两种司法行政机关的保证性社会管理职能。

一是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组织机构,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实际,不断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对象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同时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社区矫正档案管理系统,统一社区矫正工作的文书格式,加强档案管理,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同时针对四种人员(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蓄意违法上访的;生活困难或者身体有残疾、疾病等情况的;因务工、就学、探亲、就医等需要短期或长期外出的社区服刑人员)制定突发工作处置预案,确定有效管控措施,随时掌握重点人员动态,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防范、早处置,做到全方位管控。

二是加强部门的协调配合,整合社区矫正工作优势资源。通过联席会议等方式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的沟通交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保证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能够顺利衔接,防止矫正对象出现脱管、漏管、重新犯罪,避免部门间发生推诿、扯皮的现象,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紧密配合公安110联动系统,及时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突发事件信息,配合公安部门控制平息事态,并协助做好当事人的法制教育工作。今年半年来,全市在册社区矫正人员88人,重新违法犯罪0人。

三是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本辖区刑释解教

人员动向,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信息对接,做到出来一个掌控一个,帮教一个,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了安置工作,刑释解教工作的无缝对接。配合公安机关继续做好本辖区下落不明人员、见档不见人和“三假”人员的查找甄别工作,调查摸底工作不疏不漏,不留死角,在家帮教率达l00%。同时,加强协调,做好市安帮办、乡(镇)安帮办、公安机关掌握信息对接,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情况明。仅今年上半年,就共收到刑释解教人员通知书281份,其中刑释人员241人,解教人员40人,全部登记在册。今年截止目前,我市的刑释解教人员无重新犯罪的情况发生。

四是大力开展帮扶指导工作突出人性化管理,营造和谐工作氛围。立足于我市“阳光家园”基地的资源优势。鼓励刑释解教人员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包括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工作,逐步实现安置就业市场化、社会化和多元化。为刑释解教人员顺利回归社会搭建平台,创造条件,解决其工作和生活困难,并积极联系劳动社保部门,给符合政策的安置对象落实养老保险,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进一步完善“政府--企业--社会”三位一体安置帮教体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稳定其情绪,使他们感受到政府的温暖和祥和,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促进社会的平安稳定。

五是重点抓好对刑释解教、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安排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重点人员进行专门的思想和心理疏导。使之无怨气、无怨言、无报复社会之心里趋势,怀感恩悔过之心,努力回归社会,从新做人。坚持与社区矫正、刑释重点人员不定期谈话、了解情况,制定“防范预案”,做到“五清”,即“基本情况清、突出矛盾清、言行动态清、对策措施清、责任人员清”。并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与其结成“一帮一”或“多帮一”的帮扶对子,实行思想、制度“双保险”。

六是是不断充实社区矫正工作力量。今年,清镇市司法局通过公益性岗位招聘了20名工作人员充实到各基层司法所,协助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有力的充实了基层力量,加大的社区矫正工作的投入力度,使社区矫正工作更加系统化、条理化和高效化。

数字“4”指的是强化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四方面工作,发挥好司法行政机关的社会服务职能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采取多种形式,拓宽宣传渠道,提高群众法律知识水平。近年来,我局紧紧围绕 “三创一办”、“三个建设年”、“拆违专项行动”等活动,结合当前旧城改造、企业改制、土地征用、农民工返乡、环境保护、计划生育、拆除违法建筑等工作实际,广泛宣传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拆违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及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同时大力开展“清镇市庆祝建党九十周年廉政文化、法制宣传六进”文艺巡演”、“诚信和法制教育万人签名誓师大会”“争做学法守法市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各类大型活动,创新宣传方式和渠道,积极配合有相关部门认真开展了各种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仅今年上半年,我局共举办法制宣传专栏2期,更新普法网站5次,刻录法制宣传光碟100张,出动宣传车102台次,发放宣传资料15.7万余份,受教育群众达19万人次。

2、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每年我局以对全市村支两委领导培训为契机,对全市农村普法骨干进行了法律培训,平均每年有600余名法制骨干参加了集中培训。二是认真落实“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在司法行政干警中聘请各类学校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定期到学校开展法制教育讲座和培训,对学生进行直观、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了青少年学生的法制观念,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三是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企业等活动,进一步提高机关单位、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工作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提高他们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仅今年上半年,就开展“法律六进”及各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1017次。

法律援助工作

法援中心以实施“对困难群众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为契机做到“能援则援”、“应援尽援”,最大限度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1、局党组高度重视,制订详细实施计划

局党组高度重视,并精心制订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方案,整合法律援助资源,加大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和事项力度。法援中心除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法律援助的申请接待,还组织全县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到法律援助中心轮流值班,受理接待群众的法律咨询;并将法律援助的条件、业务范围、工作流程和接待、咨询、申请、受理、审批等法律援助办事制度都予以上墙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2、健全工作网络,延伸服务触角

按照市法律援助中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委

会法律援助联系点(联络员)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建设的思路,依托乡镇司法所和各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层单元,设立法律服务联系点。近年来,我们先后十一个乡镇等建立了2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通过一系列措施,有效推进法律援助向基层、乡村延伸,方便群众快捷便利获得法律援助。另外,我们联合妇联、残联等社会团体单位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加大对相应的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满足群众的实际需求。给困难群众解决了实际困难,办了实事,有力的缓解了部分社会矛盾。

3、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公众知晓率

通过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乡村)和在街道显眼位置摆摊设点、悬挂宣传横幅的形式,进行《法律援助条例》面对面的宣传,回答群众法律咨询,印发法律援助宣传单三千余份,使更多的群众了解法律援助工作,使群众的法律援助意识不断提高。

4、加强法援案件办理监督,提高法援案件办理质量

坚持法律援助案件无偿性原则,严肃办案纪律。不定期地开展案件质量检查活动,开展法律援助大回访活动,了解掌握法援案件承办人员的服务质量及群众满意度。同时,面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由于我们的监督措施到位,有效保证了法律援助的工作质量,不仅没有投诉现象,反而群众好评不断。

截止8月1日,今年上半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3件,办理“12348”法律援助咨询等其他事项400多件,全面完成上级部门分配的具体任务,法律援助的办理结果得到受援人得好评,法律援助工作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律师监管工作

强化对律师监管工作,提升律师队伍形象。一是积极开展全市法律服务市场整顿,同时进一步强调办理敏感性、群体性案件的“三要三不准一报告”规定;组织律师集中认真学习“六条禁令”,并制作单行本发到每位律师手中;引导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文明执业,规范执业,树立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二是为提高办案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对全县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案卷进行了全面检查。三是每周指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参与信访接待,深受市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好评。

今年上半年,两个律师事务所共受理各类案件163件,其中:刑事案件29件,民经案件122件,行政案件3件,非诉讼案件9件。

公证工作管理

加强公证工作管理,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充分利用网络,将公证、鉴定办理程序、联系方式等信息在网站公开;将公证、鉴定机构的业务范围、工作人员情况等制成宣传展板,挂在全县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机构等进行广泛宣传,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在为广大群众提供公证服务的同时,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在旧城改造、拆违等工作中,积极为政府提供证据保全公证服务。在公证服务中,加强与法律援助中心的合作,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和困难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公证,使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仅今年上半年共受理各类公证就有697件,其中,办理经济类公证25件,办理民事类公证672件。

“5”是从5个方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社会矛盾预防职能。

一是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和规范化建设。结合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际,重新调整了十一个乡镇及各村居调解员,制作规范化调解文书,并发放到各村居调解组织,各人民调解组织按照“六统一”的要求健全完善了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和职责,依法调解,规范建档。

二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为提高全市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仅202_年,我局利用对村支换届后的人员开展工作培训之机,请市司法局基层处领导向调整后的人民调解进行培训,共计培训人民调解员就达600余人次。

三是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贵阳市人民调解条例》宣传力度。我局编制《调解法》宣传单1万余份,进村入户深入基层开展宣传工作,最大限度地让让广大群众了解人民调解法。利用人民调解法。

四是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预防社会矛盾缴化。加大调委会的指导工作,各级调委会根据“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使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五是进一步加强“三调联动”工作。按照《清镇市关于纵深推进“三调联动”工作用大调解保“大稳定”促“大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我局积极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将人民调解工作的触角延伸到了农村征地、城镇拆迁、企业改制、工程建设、劳资关系、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调处。“三调联动”工作实施以来,我们着眼于人民调解工作职能,将“三调联动”机制引入轻伤害案件、劳资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等,成功调处20余起医疗纠纷,有力维护了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和医疗秩序,化解一批久拖难解的历史遗留争议纠纷。

仅今年上半年,各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128件,调处率为100%。调处成功1067件,成功率为95%,为全市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6”按照“六化”标准,抓实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创建工作

一是“服务人才高素质化”。清镇市司法局一直以“以树立正确的精神信念为先导”为队伍建设思路,切实加强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建设,尤其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建设。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系列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队伍行风建设。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大局观念、服务意识,加强团结协作,发扬无私奉献精神。同时加强培训力度,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与各种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生态文明讲座、公务员礼仪等培训学习,打造一支纪律严格、行为文明、素质良好的司法行政队伍。同时认真培养、挖掘和宣传局机关、司法所、人民调解、律师、公证中的典型单位和先进个人,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争先进、促先进。通过表彰队伍中涌现出来的各种先进性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在队伍中树立弘扬正气、爱岗敬业、克己奉公、无私奉献、清正廉洁、服务为名、执法公正的好思想、好作风,从而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行政服务队伍。

二是“服务行为法制化”,主要抓了规范、创新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机制,明确基层司法所的职能、权限和责任,按照法制化的要求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水平。

三是在“服务机制效能化”。进一步完善了全程办事工作程序,法律援助工作推行了“五个一”和“三个好”接待制度。引导律师、公证员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社会负责。

四是“服务过程透明化”。重点抓了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探索公开形式,保证服务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在办公场所设立了司法警务公开栏。每周定期由司法助理员值班接待村民,或由司法助理员根据工作需要聘请专业律师、法律工作者现场办公,协助村委会调处疑难纠纷,引导村民依法维权。

五是“服务主体廉洁化”。加大了干警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法律服务

专业人员依法办案廉洁从业两方面的教育考核工作力度。完善了司法所绩效考核办法。各律师事务所按照国家发改委、司法部文件规定,规范了律师所服务收费的标准和程序,公证处推出“公证员十要十不准制度”,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促进了政风行风建设。

六是“服务对象满意化”。法律宣传、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体现司法行政特色的职能工作,自觉服务于和谐房山建设的大局。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谐社会目标的实施积极提供法律支持;自觉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为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邻里和谐”目标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为不断提供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大浪淘沙,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创新成为当今社会发展成败之关键法码,社会管理如是。作为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清镇市司法局将继续立足实际,锐意探索。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局的指导下,争取在“十二五”规划之年,取得新的、更大的进步。

谢谢大家

202_年10月10日

第五篇:加强社会管理创新 强化司法行政工作职能

加强社会管理创新 强化司法行政工作职能

社会管理创新,是社会建设的重大主题,也是法治建设领域的重大命题,是司法行政领域的重大课题。在新形势下,要重新探求司法行政的功能作用,真正把握司法行政工作的规律,积极推进司法行政社会管理理念、体制机制和方法手段创新,努力提高司法行政社会管理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才能为更好地推动南开区社会管理创新、加快全区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更加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一、牢固树立“主动司法行政”理念,为司法行政更有效地参与和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面对当前全市、全区大发展的新形势,司法行政机关想要抓住这一重大机遇期,关键在于要树立“主动司法行政”理念。具体而言,在指导思想上,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为大局服务,为人民服务。在精神状态上,要求具备先行先试、敢为人先的勇气、智慧和胆识,主动作为,提前作为。在工作举措上,要找准工作切入点,融入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设计行之有效的工作载体。在工作实效上,要求司法行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服务事业,为社会增加更多的和谐因素,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为优良的法治环境。

二、认真发挥司法行政工作社会服务作用,满足全社会在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的法律需求

为社会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是司法行政社会性的集中体现,也是司法行政服务性的重要内涵。

一是要切实转变职能。对于法律服务行业和法律服务队伍的管理,要从理顺关系、提高效能、改变作风着手,加快从“管理型服务”向“人性化管理”、“服务型管理”的转变,将服务为先的理念渗透到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中,在服务中提升社会管理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引导全区广大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切实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心系民生,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业务技能,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功能作用,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实现有效的社会管理。

二是要提高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效能。找准律师、公证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结合点,引导广大律师、公证员开拓业务思路,发挥专业优势,积极投身到服务党和政府社会管理创新、服务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社会管理创新之中。积极引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把促进解决就业、就医、就学、社保、食品药品和生产安全等民生问题作为重点服务领域,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门槛低、起点低的特点,满足基层群众对一般法律服务“请得起、请得到、服务好”的需求。在实现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全覆盖的同时,进一步推动快审批、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使更多的贫困人群、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民工等能够平等及时地获得法律帮助。

三是提升人民调解做好群众工作。要以《人民调解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群众性、自治性和民间性的特点通过运用人民调解特有的柔性手段化解民间矛盾,促进社会管理由堵控型向疏导型转变。建立完善以人

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紧密衔接为重要工作机制的大调解工作体系,进一步强化诉调、访调、律调、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调解与法律援助的“五调对接”。积极探索区域性、行业性和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加强劳动争议仲裁调解、物业纠纷调解、医疗纠纷调解、交通事故调解等与人民调解的衔接配合,不断提高矛盾纠纷的调解率、调解的成功率和调解协议的履行率,切实为区域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认真把握社会管理创新的关键,实现司法行政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效能的最大化

相比较司法行政的传统职能而言,社会管理创新还是个新生事物,为此司法行政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应当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是要坚持以服务为中心。它体现了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符合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的价值取向。胡锦涛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社会管理以及创新研讨班上讲到:社会管理,说到底就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应该说,服务是司法行政机关的立身之本,守土之责。只有行使好服务的职能,司法行政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才有立足点和工作基础。要自觉坚持在服务中管理,在管理中服务。要自觉为群众服务、为基层服务、为领导服务、为社会服务。

二是要注重方法创新。创新的根本要求是新颖,司法行政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在方式方法上要区别于过去、高于过去,工作必须要有创新点。必须深入分析当前的国情、市情、区情特征和当地的具体情况,掌握社会结构和管理模式的新变化,了解社会各阶层对司法行政公共服务产品真正的需

求,在社会改革和发展的大背景下寻找司法行政工作新的切入点,不断寻找新的思路和方法,只有这样,司法行政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才会真正收到各方认可的社会效果。

三是要关注长期效果。司法行政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既要快速反应,又不能操之过急,必须慎重决策,稳妥推进,注重长期效果。在采取一项新的方法手段前,必须进行扎实的前期调研和必要的理论准备,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可行性和科学性。要有长远眼光,对工作部署落实动作要快,但不能仓促上阵;要有长远规划,与司法行政近年来的体制改革、队伍建设、基层建设等长远发展思路结合起来,整体推进,关注长效,不能拿一些短期的、临时的常规做法去应付,要能够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四是要注重科技手段的运用。要加强科技及信息化手段在司法行政各项具体工作中的运用,包括继续运用好全区司法行政办公网络平台,实现局机关与各律师事务所、司法所甚至下一步包括各街道法律服务所和社区网络、信息、资源的共享。同时以列入全市民心工程为契机,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和服务模式,建成覆盖全区的法律援助信息服务平台,24小时提供网上法律咨询服务、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实现全区法律援助科学管理水平的提升。建设好人民调解网络平台、公证网络平台、法律援助工作平台、法制宣传工作平台和法律服务综合平台,全面实现系统内信息交互、经验交流、公文流转、档案存储、工作部署、网络视频、数字统计等功能,努力提升司法行政参与社会管理工作精细化、高效化、数字化水平。

总之,当前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是司法行政工

作的重要任务,它对新形势下的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在今后的司法行政工作中,我们将挖掘潜力,鼓足动力,形成合力,不断提升对司法行政部门社会管理创新规律性的认识和把握,围绕广大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进一步创新司法行政管理理念和模式,努力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构建和谐平安社会进程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大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社会管理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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