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计划生育责任书
编号:
属地单位计划生育目标管理
责
任
书
深圳市人民政府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制
属地单位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甲方:深圳市福田区_______街道办事处
乙方: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计划生育管理原则,建立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工作机制,根据国家《人口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如下:
一、甲方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职责:
1、承担对乙方计生干部的业务指导与培训,督促乙方落实各项计划生育管理责任。
2、按规定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外省流动人口和广东省户籍未婚育龄妇女)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对广东省户籍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督促未办理上述证件的流动人口在规定期限内补办。
3、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计划生育基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定期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检查,及时准确地出具《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检查督促流动人口落实节育措施和接受查环查孕服务。
4、指导和帮助乙方建立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开展计划生育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二、乙方的计划生育管理责任:
1、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单位法人代表人责任制,负责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接受辖区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协助社区工作站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2、不能招用、容留无证或未经街道计生部门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的20至49周岁育龄妇女,积极协助甲方对本单位职工进行查验证件。
3、建立健全本单位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档案,督促深圳市户籍已婚育妇办理《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按规定支付本单位员工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费用,落实独生子女退休员工的计划生育奖励金、独生子女保健费及各种计划生育奖励优待和社会保障措施。
4、组织本单位20——49周岁已婚育龄妇女(结扎者除外)每年不得少于两次查环查孕(含随住男职工家属)。
5、对不履行避孕节育和孕情检查义务的人员,应当予以教育,对违反计划生育管理教育无效的给予辞退解聘。
6、对计划外生育的员工依法配合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
三、每年年终,甲方将对乙方进行考核验收。
对完成计划生育管理任务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按省市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四、此责任书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劳动(人事)部门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内有效。(注:责任书一年内有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第二篇:计划生育责任书
2012年***工商所人口和计划生育
目标管理责任书
***工商所:(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湖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严格依法行政,加强队伍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强化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推进我单位人口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指标和任务的全面完成。***工商所与各位干部职工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
一、乙方保证完成以下各项任务
1、各位干部职工必须杜绝早婚和违法生育,育龄妇女必须做好妇检工作。
2、协同计划生育部门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和培养工作,将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有关知识列入学习内容。
二、甲方对乙方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并根据乙方实绩予以奖罚。
三、本责任有效期限: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至奖罚兑现止。
四、本责任书的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工商所代表:口口口
乙方:
签订时间:二0一二年四月八日
第三篇:计划生育责任书
龙泉驿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计划生育责任书
根据《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应承担本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明白管理责任,按照《龙泉驿区级有关部门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落实计划生育分管领导和专(兼)职人员,建立成年人口有关帐、卡、册;在招收务工人员时要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保证卡”,无婚育证明或“保证卡”的人员不能接纳务工。
二、积极配合协助计划生育部门查验务工人员手续、查处违反计划生育的行为。施工期间,发现计划外怀孕人员及时向计划生育部门报告,并做好工作。
建设单位(盖章):施工单位(盖章)
责任人:责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龙泉驿区建设局年月日
第四篇:计划生育责任书样板
关于徐传华王志忠夫妇计划生育情况的责任报告
徐传华女1981年3月27日生,系×××街道办事处×××居民
王志忠男1980年2月21日生,系×××街道办事处×××居民
该夫妇男方系初婚,女方系再婚,女方于2002年10月与张泽刚结婚,婚后于2003年8月4日生育一女孩,取名张苒,系独生子女,此后再无生育或抱养过第二个孩子。因男方出车祸于2009年7月去世,后于2014年2月28日与王志忠结婚,男方系初婚,该夫妇至今从未生育或抱养过第二个子女,根据《×××省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款规定,符合申办二孩证条件。以上报告情况属实。
特此报告
调查人:
×××××计划生育办公室
年月日
第五篇:计划生育责任书
湄潭县国际温泉旅游度假城(酒店)1、2、3号楼建设工程
计划生育责任书
编制单位:贵州中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日期:2012年9月22日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贵州中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12
流动人员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办公室
负责人:
年企业单位: 负责人:月日 目标管理责任书
流动生育人口计划目标管理责任书
甲方:湄江镇鸡场村计划生育办公室(镇、村计生工作机构)乙方:贵州中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筑施工企业)为切实加强我辖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根据《贵州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落实“谁用工,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谁的地盘谁请理”的管理原则,建立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共同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如下:
一、甲方负责指导和督促乙方贯彻落实《贵州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宣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和有关规定,总结和推广乙方在管理计生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二、甲方按规定进行查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检查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单位的计生管理工作情况和流动(暂住)人员的计划生育情况。
三、甲方应积极主动做好计生服务工作,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检查督促流动(暂住)人员落实节育措施。
四、每年年终甲方要对乙方落实计划生育工作管理.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扬或适当奖励,对未达到要求的给予通报批评。
五、流动(暂住)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甲方应按《贵州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乙方要认真落实国家、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和《贵州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管理规定》,结合本企业单位实际和特点,制订具体实施细则、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
七、乙方不能招用、容留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未按期查验证明的流动(暂住)人员。
八、乙方要坚持每季度组织本企业单位的流动(暂住)人员中已婚育龄妇女(含当年结扎不足一年的)进行查环查孕。
九、乙方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政策教育,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督促已婚育龄人员落实节育措施,保证本企业单位流动(暂住)人员节育率达100%。
十、乙方对无持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外来人员,要督促其到当地镇(村)计生部门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保证书》,并要求在保证书规定的期限内回户籍地办理有效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否则不得雇用。
十一、乙方应加强领导,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做好本企业单位流动(暂住)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十二、每年年终,乙方应将一年来落实流动(暂住)人员计划生育工作情况作书面总结报给甲方。
十三、此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生效。
贵州中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一、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认真审核招(聘)用工人的身份证、流动人口婚育证,并督促他们到计生办或所在村(居)登记和交验婚育证明。“两证”不全或不符的不予招(聘)用。
三、积极配合镇、村对流动人口进行追踪管理,做到不隐瞒、不包庇、不窝藏计划外怀孕、计划外生育对象。
四、严格遵守“来有报告、走有销号”制度,工人流入3天内,迁出5天内及时向镇、村流管办报告。
五、认真坚持“首检”制度,对流入的已婚育龄妇女,督促其5天内在计生办参加孕情检查,并领取生殖保健服务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