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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的公示方法
编辑:蓝色心情 识别码:22-1070797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7-19 03:11:30 来源:网络

第一篇:规章制度的公示方法

规章制度的公示方法

劳动合同法严格规定了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和生效条件。经过法定程序制定并向劳动者公示后规章制度才生效。劳动规章制度应当以正确的形式向全体职工公示,规章制度的公示方式一般有如下8种:

1、直接将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在劳动合同中专款约定“劳动者已经详细阅读,并愿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让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上签字。

2、将规章制度以手册形式发给员工,交由员工阅读,并且在阅读后签字确认。用人单位应保留规章制度的发放证据。

3、将规章制度放在公司网站上由员工浏览,通过计算机技术手段记录员工浏览规章制度的情况。

4、将规章制度在厂区公共区域将规章内容全文公告,并且将规章制度的公示现场以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备案。

5、将规章制度发到员工个人邮箱里,保留发信记录。

6、将员工对于企业规章制度的了解情况作为考核项目,定期或者不定期考核员工对规章制度的了解情况,记录规章制度考核结果并让员工签字确认。

7、召开全体职工大会或者组织全体职工对规章制度进行集中学习、培训,让员工在规章制度学习培训报到表上签名。

8、可以进行相应规章制度的考试,并保留规章制度的试卷。

以上介绍的是从一般意义上而言企业规章制度的公示方式,至于什么是最有效的公示方法,还要靠每个企业根据自己特点,例如硬件设施,企业文化、人员素质等等,寻求适合本企业的最佳公示方式,以达到使所有的劳动者对企业规章制度熟知,以减少由于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不熟悉而导致的争议。

第二篇:规章制度的公示方法规章制度公示制度

规章制度的公示方法规章制度公示制度

规章制度的公示方法。新劳动合同法严格规定了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和生效条件。经过法定程序制定并向劳动者公示后规章制度才生效。我已经在以前的文章里讨论过企业如何制定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今天给大家讨论一下规章制度的公示方法。劳动规章制度应当以正确的形式向全体职工公示,规章制度的公示方式一般有如下8种:

1、直接将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在劳动合同中专款约定“劳动者已经详细阅读,并愿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让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上签字。

2、将规章制度以手册形式发给员工,交由员工阅读,并且在阅读后签字确认。用人单位应保留规章制度的发放证据。

3、将规章制度放在公司网站上由员工浏览,通过计算机技术手段记录员工浏览规章制度的情况。

4、将规章制度在厂区公共区域将规章内容全文公告,并且将规章制度的公示现场以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备案。

5、将规章制度发到员工个人邮箱里,保留发信记录。

6、将员工对于企业规章制度的了解情况作为考核项目,定期或者不定期考核员工对规章制度的了解情况,记录规章制度考核结果并让员工签字确认。

7、召开全体职工大会或者组织全体职工对规章制度进行集中学习、培训,让员工在规章制度学习培训报到表上签名。

8、可以进行相应规章制度的考试,并保留规章制度的试卷。

以上介绍的是从一般意义上而言企业规章制度的公示方式,至于什么是最有效的公示方法,还要靠每个企业根据自己特点,例如硬件设施,企业文化、人员素质等等,寻求适合本企业的最佳公示方式,以达到使所有的劳动者对企业规章制度熟知,以减少由于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不熟悉而导致的争议。

同时劳动法律师沈斌倜提醒广大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在公示的过程中,用人单位还应该注意保存公示的证据。在劳动仲裁中,如果用人单位无法证明规章制度已经向劳动者公示,该规章制度是不能作为劳动仲裁有效的依据的。

第三篇:公司规章制度的公示方法根据

公司规章制度的公示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企业的规章制度在制订或修改后,应当向员工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否则一旦企业与员工发生劳动争议,未经公示的规章制度是不能被作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的。

公司常见的公示做法一般有以下几种:

1、将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布在公司的会议室内,没有特意去提醒员工注意或者确实提醒了员工,但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甚至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是何时公布的;这一做法常见于一些老国企。

2、将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布在公司的内部网站上,每个员工皆可以通过公司系统进行查询查看。这一做法常见于新型的IT公司,甚至一些知名的国际化的IT公司。

3、将公司的规章制度,通过电子邮件系统,向公司的每一名员工送达。这一做法常见于新兴的企业,虽然不是IT行业,但是工作习惯依赖于网络,习惯于在工作过程中使用网络沟通方式。上面的第一种做法,是一种比较传统的做法,也是一种风险最大的做法。因为这种做法事实上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将这些制度对员工进行过公示。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员工一否认,基本上就是规章制度无效的结局。

上面的第二种做法以及第三种做法,有一定的相似之处。目前由于网络工具的兴起,因为其使用确实具有极大的便利性,而且尤其便于异地员工的管理,所以在实践中受到了广泛的应用。这些做法本身可以节省人力资源的很多琐碎性的工作,可以节省人力,节省劳动量,减轻工作压力,提高工作效率。但是与之相伴而生的就是法律上的风险。这些公示方式,由于皆是通过网络进行的,目前司法实践考虑到网络本身的易于修改而且不留痕迹,一旦出现员工否认而公司无法提供其他的可参考性证据时,一般情况下,也是认定为员工手册无效的。

法律本身并没有对公示作出任何解释。目前司法实践对公示的理解是公司要将规章制度通知到员工本人,并不在意是否通知到了其他的员工。所以仲裁诉讼中也曾经出现过被诉公司为了证明公示过规章制度,由所有在职的员工集体签名证明这一点。但是由于在职的员工跟所在的公司之间具有隶属关系,也就具有了一定的经济利害关系,因此这样的证据在实践中并不能得到仲裁员或者法官的认可。从而也就引申出了结论,即企业如果要证明对规章制度进行了公示,就必须要有证据证明对发生争议的员工进行过明确的告知。

在实践中我们也碰到过以下几类比较好的公示方式,为大家介绍一下,以供借鉴:

1、员工入职时,公司会为员工准备一些工作需要的资料或者劳动工具,与这些资料和劳动工具同时交付给员工的,就有规章制度手册(需要单独列明),同时,要求员工签字确认收到了。这一种做法,既有充分的证据向员工进行了公示,同时也便于员工在入职之时就了解企业的规章制度,便于迅速地了解企业的文化以及工作流程。

2、员工入职时,为员工进行适当培训时(时间也许只有二三天),其中就有对规章制度的内容培训,对于这种培训,主题以及到场人员工皆有登记,并要求每一名员工进行签到明示。这一种做法,比第一种做法更具有实际意义。

3、在第二种做法的基础上,企业在培训结束时,会对员工进行关于规章制度的开卷考试,每一名员工皆需要对规章制度进行手写式的答卷,并签上自己的名字。这是目前我们所最为赞赏的方式。针对以上三种方式,我们还需要考虑对异地员工的管理问题。对于异地员工,由于其一般情况下,与企业的人力资源部并不在一个地方,如果要求此员工来公司总部签这么一个东西,或者要求一名企业的人力资源工作人员跑过去单签这么一份东西,成本都是远远高于收益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企业应该在与该员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时,随合同附送给该员工一份规章制度手册,并要求员工签收关于收到规章制度手册的收据,以证明这一点。

如果在实践中,企业对于规章制度的公示,能够考虑自己的实践,着力于应用以上四种方式,相信公示的风险是可以避免的。

第四篇:企业规章制度如何公示最合适(模版)

企业规章制度如何公示最合适,并具有法律效力。

在《劳动合同法》下,企业的规章制度必须经过民主合法程序制定,并公示或告之劳动者,才具有法律效力。但通过何种方式公示才最合适,最有效呢?这令许多企业HR工作者有所困惑。

(一)法律条款及风险:

1、法律条款:《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2、法律风险:(1)未经合法公示的企业规章制度无效,不具法律效力,不能作用处分违纪员工的依据。(2)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项规定。(3)《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适合的公示方式:

1、企业规章制度采取比较合适、有效的公示方式:

(1)召开员工大会公示或全体员工参加培训学习,并保留相应的有员工签名的会议或培训记录;

(2)在《员工入职登记表》背面印刷企业规章制度,请员工入职时阅读签字,声明已阅读了解及同意遵守。

(3)每个员工发放一本企业的规章制度小册子,并要求员工阅读及制作签收表格,让员工确认阅读签收并承诺遵守。

(4)在《劳动合同》中增加企业的规章制度为合同附件,确认员工已阅读理解企业的规章制度,并承诺遵守。

通上述方式公示的企业规章制度,基本合理合法,具有法律效力,且有确确实实的员工签名证据。

2、现时部分企业取用但不太合适的公示方式:

(1)在企业的内部公告栏、宣传栏张贴。

(2)在企业的公司网站内公布。

(3)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通知。

(4)口头通知。通过上述四种方式公示的,往往存在一个问题,收集证据很困难,以至发生劳资纠纷时,举证不了。在此建议企业的HR工作者最好不要采用上述方式进行公示企业规章制度。

第五篇:规章制度及奖惩方法

规章制度及奖惩方法

一、工作时间为两班制:早班 8:30-15:00,晚班 15:00-21:30.周六周日每班必有一人加半班,即早班一人到下午18:15下班,晚班一人中午11:45上班。五一十一春节前十天(即农历腊月二十一至三十)必须加班,具体班次另行通知。加班期间和春节六天初一至初六底薪加倍。

二、底薪为1000月,保险补贴为200元,提成2%(每班)。每班完成月度指标5万元的,提成升为2.3%。5万元后每增加一万元提成提高0.2%,即达到6万营业额每班,提成拿2.5%,以此类推。新聘员工,实习期为七天,每天工资30元。

三、无早退、迟到、旷工且工作满一年的,并且在农历新年前十天工作在岗并服从加班,大年初一至十五服从工作安排的人员,奖一千元红包,该红包发放日为农历正月十六,不在岗者则没有。工作满一年的第二年底薪加一百元。

四、休假:每月现有一天无薪假期,如若不休,奖80元满勤奖。若有事假病假必须自行找人协商代班,然后报批,不得私自换班。如发现未经批准私自换班,发现一次,双方各罚50元。

五、1.工作期间不得迟到早退。2.店堂内不得吃零食。3.电脑电话不得私用。4.上班时间不得玩手机,接手机不得超过三分钟。5.中、晚饭不得溜岗外出就餐。6.对待顾客礼貌微笑,服务热情周到,不得与顾客发生语言及肢体冲突。以上六条若发现违例,发现一次罚50元。保持店堂干净整洁,库房摆放有序。卖完衣服及时上架,若发现未及时上架罚20元。

六、关于货物往来:来货原则上必须在下午三点四人在场情况下在监控探头下拆包详细验货。准确无误后登记在册并四人签名,保留好货物单据及快递单据。发货必须当班二人签名并详细登记在册,保留好快递单据。

七、每月详细盘点一次,若少衣服,按标价的七折赔偿。店长承担40%,其他三人各承担20%。

八、关于旷工:凡未经批准不来上班视为旷工,性质恶劣。平日旷工,一日不来扣100元,两日不来扣300元,三日不来扣除半月工资及提成和奖金并开除。节假日旷工,一日不来扣200元,二日不来扣600元,三日不来扣除所有提成奖金并开除。

九、关于辞职:辞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找到接班人再走,好来好走。

202_年2月1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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