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13号文库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办理问答(合集5篇)
编辑:雪海孤独 识别码:22-1041911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19 19:10:42 来源:网络

第一篇: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办理问答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办理问答

1、问:什么叫灵活就业?

答:灵活就业,是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没有在任何组织中就业,也没有领取个体工商经营执照,在社区内从事家政服务、自行车修理、修鞋、配钥匙、再生资源回收、服装织补、早点、学生小饭桌等其他社区服务性工作。

2、问:享受社会保险补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必须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以个体身份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缴费基数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缴费基数是:基本养老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作为缴费基数;基本医疗按上一年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3、问:社会保险补贴的最长年限是几年?

答: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最长年限为3年。

4、问:怎样进行就业登记?

答:需要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应每月到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填写《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表》,进行一次就业登记,确认其就业情况。

5、问:申请社保补贴有哪些程序和手续?

答:灵活就业人员必须按时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两项社保费后,每季度末(25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就业登记证明及社保缴费凭证,残疾人员还需持《残疾人证》,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提出申请,具实申报缴费月数和补贴月数。

6、问:社保缴费凭证如何出具?

答:

(一)以银行代扣方式缴纳社保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只需于当月扣款后,到银行打印当月扣款记录,凭存折原件和存折上的扣款记录复印件作为缴费凭证。

(二)以其他方式缴纳社保费的灵活就业人员,以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专用收据或参保查询结果为缴费凭证。

7、社保补贴的月标准是多少?

答:社会保险补贴按季申报,补贴的项目为基本养老费和基本医疗费,补贴标准为:

(一)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和残疾人员灵活就业,按规定的缴费标准的70%确定。计算公式为:(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上一年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9.5%)×(70%)。

1(二)持《再就业优惠证》和持《失业证》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的缴费标准的40%确定。计算公式为:(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上一年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9.5%)×40%。

8、问:灵活就业人员如何领取社保补贴?

答:每季度,对已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的灵活就业人员,经就业部门、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将其上一季度的社保补贴划入灵活就业人员的个人银行存折上。

(一)对于银行代扣方式缴纳社保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其社保补贴将划入代扣的银行存折内;

(二)对于其他方式缴纳社保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将其划入本人提供的在工行、建行、农行开户的个人储蓄存折内。

9、问:哪些情况将中止社保补贴?

答:已经领取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停止社保补贴:

(一)已领取个体工商经营执照;

(二)被用人单位招用;

(三)中止就业;

(四)未缴纳社保费;

(五)未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

(六)享受社保补贴期限满3年。

10、问:骗领社会保险补贴如何处理?

答:灵活就业人员如中止就业或变更就业形式,应在15天内向社区和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报告情况。如故意隐瞒实情骗领社保补贴的,已经查实,由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收回已支付的全部社保补贴并及时上交市就业局,并取消其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资格。

11、问: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管理?

答: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应加强对灵活就业人员的管理,协调有关方面为灵活就业人员解决具体困难,并对其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和指导。灵活就业人员应服从社区劳动保障机构的管理,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在社区劳动保障机构的指导下从事灵活就业工作。

第二篇: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办理程序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办程序

一、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应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报告,并附以下材料:

1、由本人签字、劳动部门盖章确认的、注明具体从事灵活就业的单位、岗位、地址等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指:就业失业登记证、再就业优惠证或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属灵活就业的材料;

2、《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申领社会保险补贴表》(见样表);

3、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上季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单据;

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灵活就业人员申请报告和相关材料应即时受理,并进行验审,提出验审意见。

1、现场受理、验审材料,到实地验审;

2、填写《新余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见样表);

3、建立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台帐;

4、按季提出补贴经费申请报告。

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收到申请报告后,及时召集会议进行审核;审核后及时送财政部门复核;财政部门复核后在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至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设立的就业专项资金支出专户,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在7个工作日内直接将补贴资金支付给申请者本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四、补贴范围、期限、标准和对象

1、范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3、标准: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实际缴费的2/3。具体补贴标准为按单位为所招用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以下简称“三项保险”)费计算,个人应缴纳的三项保险费由本人负担。

4、对象: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本市户籍、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登记失业人员: ㈠符合“4050”年龄条件的人员; ㈡零就业家庭成员; ㈢符合相关条件的残疾人; ㈣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㈤家庭困难和就业困难的“双困”高校毕业生; 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㈦因所承包的土地被征用而失去土地且生活困难的人员; ㈧其他依法认定为就业困难的人员。

5、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按季申报”的办法。

第三篇: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补贴需准备材料专题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补贴需准备材料

1、社保缴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复印件3份,1份自行保管,2份上交就业局,上交后,就业局不负责提供社保缴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一式二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3、《再就业优惠证》或已认定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复印第一页和使用过的页);

4、买断协议或解除劳动关系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5、劳动保障部门(人才交流中心、就业服务局档案科)开具的挂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份,原件经审核后原件退回);

将以上五项材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

6、《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一式二份)

7、劳动保障事务站开具的灵活就业证明信原件;

8、申报者本人开户的建行卡存款凭条(带姓名卡号)原件,现金一千元(银行手续费)。

注意事项:

1、申报灵活就业的人员每人至少留2个电话号码,在电话变更时技师通知就业服务局就业科进行变更,以便申报工作正常进行。

2、在发放灵活就业补贴前,需要到就业局签字(看通知),不签字人员资金不能拨付,后果自负。

第四篇: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条件

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条件及申领程序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条件:

1、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通过灵活就业形式实现就业且当年签订灵活就业协议、已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555”人员。

2、享受政策期限以身份证年龄为准,女性从年满45周岁、男性从年满55周岁下月开始享受补贴,女性年满50或55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及特殊工种、病退等人员,自办理退休手续下月起停止享受补贴。

3、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身份证年龄与档案年龄不符的,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4、正在享受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税费减免等补助政策以及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得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申领程序: 首次申请:

1、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本复印件

3、社区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

4、《个人申请》

5、《灵活就业协议书》

6、社保个人缴费票据原件7、2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

8、本人身份证和建行卡(折)复印件

9、《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第五篇: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我今年 55 岁,是城镇户口。202_ 年参保,202_ 年前在企业打工,202_ 年后因病辞职,与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04 后自己续保。养病一段时间后,现在在给别人做家务。请问这种情况能否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需要怎么办理,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谢谢!

一、关于社保补贴相关政策规定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就业再就业工作领导小 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渝 财社 〔202_〕94 号)文规定: 1.补贴对象(1)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 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并缴纳社会 保险费的社会单位和社区公益性劳动组织。用人单位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由 用人单位申报。(2)申报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2.指标界定(1)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城镇“低保户家庭”和“零 就业家庭”中的失业人员;(2)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是指持有有效的《城镇失业人员失业证》或《职 工失业证》,女年满 40 周岁、男年满 50 周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灵活就业是指通过非正规劳动组织实现就业、自己组织起来就业其他形式的就业。

(二)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工作有关问 题的补充通知》(渝人社〔202_〕304 号)规定: 1.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程序 申请补贴:每年 3 月和 9 月,就业困难人员向户口所在街道(乡镇)社会保障工作机构申 请社会保险补贴,并提交以下资料:

(1)《重庆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就业再就业优惠凭证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4)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和个体工商户雇工还需提供劳务协议。个体工商户还需提供个体营 业执照复印件。2.办理灵活就业证明的程序(1)项申报就业:灵活就业人员实现就业后,应于 10 内到其户口所在街道(乡镇)社会 保障工作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填写《重庆市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表》。(2)调查核实:街道(乡镇)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应建立灵活就业人员基础台帐,及时做好 跟踪服务,对灵活就业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灵活就业人员所在街道(乡镇)社会保障工作 机构应协助做好调查核实工作。(3)

张榜公示:经调查核实后,户口所在街道(乡镇)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在居委会进行张 榜公示,公示期为 7 日。(4)出具证明:经公示后,由户口所在街道(乡镇)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出具灵活就业证明。以下情形不予出具灵活就业证明: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经调查核实后,无法核实就业情况的。

二、关于您是否能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问题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您需提供缴纳社会保险依据、有效的就业再就业优惠凭证原件及劳务 协议或灵活就业证明(必须经户口所在地社会保障工作机构调查核实并张榜公示无异议),就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办理社会保险补贴。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办理问答(合集5篇)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