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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报到流程
编辑:蓝色心情 识别码:22-1000751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19 14:38:22 来源:网络

第一篇:西安市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报到流程

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报到流程

■ 受理范围

派往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九区四县人事部门、高新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经开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曲江新区人才交流中心及市属各企业单位的毕业生。

■ 报到所需材料(以下材料复印件均需A4纸)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登记卡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入学前未迁户口者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不需提供);

5、中专生报到须提供招生底册复印件(可到学校或市招办复印),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开具的就业报到证可免此项。

■ 报到程序

1、西安市生源回生源地毕业生,登陆西安毕业生就业网http://申报个人信息,再持一项第1、2、3项材料,到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换取《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以下简称《就业介绍信》)、核发《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以下简称《准入证》);毕业生持《就业介绍信》、《准入证》回各区县人事部门报到,办理存档及落户手续;

2、在西安市就业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登陆西安毕业生就业网申报个人信息,再持一项第1、2、3、4项材料,到单位上级主管报到,由单位上级主管收集材料集中到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换取《介绍信》,核发《准入证》;

3、西安市四县(户县、蓝田县、高陵县、周至县)生源,专科学历毕业生,在西安市区就业,登陆西安毕业生就业网申报个人信息,再持一项第1、2、3、4项材料,到用人单位上级主管报到,由用人单位上级主管向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处申报,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

4、非西安市生源专科学历毕业生在西安市区就业,登陆西安毕业生就业网申报个人信息,再由用人单位上级人事主管(或单位所属区县人才机构)统一到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处申领《准入证》。

领取《准入证》后,由用人单位上级人事主管(或用人单位所属区县人才机构)向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处申报计划,同时在西安毕业生就业网中进行就业信息申报和查询审批结果;审批通过后,持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户籍卡/户籍证明、就业协议书和《准入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换取《就业介绍信》。

第二篇:关于接收202_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到和就业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接收202_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到和就业等有

关问题的通知

日期:202_-05-17 09:33:32 点击数:4840【字号 大中小】

梅市人社函[202_]143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有关部门关于做好今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和就业问题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今年我市大中专毕业生报到和就业等各项工作,简化报到程序,减轻报到成本,加强大中专毕业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提高毕业生的有效就业,鼓励创业,发挥县(市、区)人社部门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积极作用,现就我市202_大中专毕业生报到及回梅就业安置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程序及时限

202_毕业的梅州籍生源大中专毕业生(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直接到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社部门报到,并填写《梅州市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表》。报到原则上由学生本人亲自报到,确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报到的毕业生,可委托熟悉其情况的亲属代为报到(需提供报到证原件)。

省外就读梅州籍生源高校毕业生,报到证开往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需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转派(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3楼,电话:(020)37628919);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等上级部门派遣来我市工作的非梅州籍生源高校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需持报到证和用人单位同意接受证明材料(或三方就业协议)到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科办理报到和派出手续。

师范类毕业生到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到(或按报到证主送单位报到)。地址:梅州市江南教育路3号,电话:2180895。

毕业生需按报到证报到期限到人社部门报到,至202_年10月30日前未办理报到手续的梅州籍生源毕业生按在外地已就业处理。

二、异地就业办理程序

梅州鼓励梅州籍高校毕业生在外地创业和就业。办理异地就业的梅州籍生源毕业生(即报到证开往梅州市人社局的),需提供接收单位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材料,并由接受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在接收材料上签署同意接受意见及盖章,将材料和毕业生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一起到梅州市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科办理相关手续。

三、户籍和组织关系转移

毕业生户籍需迁回梅州的,需持公安部门开出的户籍转移材料、身份证,回梅州报到后的报到证到原迁出地县(市、区)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户籍原是外地的,需同时提供人社局、教育局开具的毕业生就业介绍信复印件一同办理入户。

党组织关系转移。党组织关系原则上随毕业生迁往就业所在地。梅州生源毕业生要把党组织关系转入梅州的,需持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毕业生报到证到生源地县(市、区)委组织部门办理手续。

四、人事代理和档案管理

毕业生需办理人事代理的:在市人才智力市场办理的,由毕业生或毕业生的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经市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科批准后开具高校毕业生就业介绍信到市流动人才管理办公室办理;在县(市、区)人才智力市场办理的,可直接到县(市、区)人社局大中专毕业生管理部门办理。

梅州籍生源毕业生学生档案。按档案管理正常流通渠道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或高等院校学生管理处直接寄往梅州市流动人才管理办公室。市人才办接收档案后注明批次,上网管理,造册登记后,再将学生档案发往生源县(市、区)人社部门保管。原则上不接收学生自带档案。

五、就业推荐及有关事项

为做好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拓大我市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面,我市流动人才管理办公室将于7月28日、8月28日上午举办两期“相约28”梅州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现场招聘会;人力资源市场于7月8日、18日,8月8日、18日上午举办四场就业招聘会。希望未达成就业意向的毕业生积极回梅应聘。亦可参加市、县(市、区)人社部门组织的为期半年的就业见习。

县(市、区)人社部门应积极拓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途径,拓展就业岗位,安排毕业生进行就业见习,鼓励大学生创业。

县(市、区)人社部门需在7月1日以后至9月30日每星期五下午四时前将直接在县(市、区)人社局报到的高校毕业生信息情况上传市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科,便于管理和汇总。

六、管理部门、地址及咨询电话

梅州市大中专毕业生管理部门:梅州市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科,电话:2128303,传真:2128339,邮箱:

mzrlzyglk@163.com,地址:梅州市江南新中路82号,联系人:

钟建琼。

市人社局大中专毕业生报到地点:7月1日至7月31日在梅州市江南新中路6号梅州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服务大厅1、2、3、4号窗口。电话:0753-2128303;0753-2248633;0753-2325663。其他时间在江南新中路82号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人力资源管理科。电话:2128303。

学生档案咨询:梅州市流动人才管理办公室,地址:梅州市江南新中路6号。电话:2248633。网址:。

各县(市、区)报到地址:

梅江区:梅江区江北义化路区政府1楼人才服务局,联系人:徐涂清,联系电话:2196960;

兴宁市:兴宁市兴城谢玉英培训大楼5楼人力资源管理科,联系人:谢文凯,联系电话:3263761;

梅县:梅县新县城人才市场3楼(县民政局侧),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招聘厅(仅限7月报到),联系人:廖顺权,联系电话:2589135;

平远县:平远县大拓镇平远大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人力资源管理股,联系人:谢进城,联系电话:8897390;

蕉岭县:蕉岭县蕉城镇蕉阳大道安民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股,联系人:汤梅,联系电话:7188216;

大埔县:大埔县碗香大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人力资源管理股,联系人:刘俊城,联系电话:5559239;

丰顺县:丰顺县城新世纪庄园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人力资源管理股,联系人:罗广照,联系电话:6688225;

五华县:五华县水寨沿江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楼人力资源管理股,联系人:李泗源,联系电话:4439465。

附表:梅州市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表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_年5月16日

第三篇: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到须知

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到须知

办理对象

凡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到证开到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以下简称本中心),须前来办理报到手续,省外中专学校毕业生请到生源地市人事局办理报到手续。

省外高校毕业生报到资料必备

1.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学校所在地的省级高校毕业生调配部门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原件;

2.户口迁移证原件;

3.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须持有地级市或厅局级以上人事部门的同意接收函;

4.以调整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须持有原接收单位人事部门和新接收单位人事部门的同意函

省外高校毕业生报到手续

1.已有接收单位的毕业生办理报到,转派或改派后到接收单位报到;

2.尚未落实基业单位的广东生源毕业生可选择:

1)派遣回生源地: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可办理转派手续后回生源地区人事部门报到;

2)办理暂缓就业:暂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可申请暂缓两年就业,即和本中心签订暂缓就业协议,把档案托管本中心(户口迁移证个人妥善保管)保留其应届毕业生身份,两年内在全省范围落实工作单位的,需在本中心办理转派手续(带齐报到必备资料和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

本中心为省外高校广东生源毕业生提供的就业服务范围:

1.档案托管:和本中心签订高校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

2.推荐就业:毕业生填写《高校毕业生择业信息登记表》,委托本中心推荐就业,详情可咨询就业市场部,电话:020-37628477,37629809

3.档案托管期间,本中心可出具需由档案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如考公务员、考研、专升本)。

注:

1.毕业生在报到证规定的期限报到,逾期报到的不再办理暂缓就业的档案托管手续,特殊情况的可延迟到本的9月底为止,没办理档案托管的毕业生档案转回生源所在地人事局;

2.已办理档案托管的省外高校毕业生,在托管期满后的当年6月30日前仍未落实单位的请前来办理转回生源地的手续,否则,档案丢失后果自负。

第四篇:毕业生报到流程

各位高校毕业生:

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请到韶关市武江区沙洲一路2号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211室(市地税局旁边)。

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8637319。

乘车线路:可乘坐4路、10路、13路、16路、20路、21路公交车到韶关医学院站下车或乘12路公交车到医疗器械厂站下车。

办理程序

1、凭报到证填写《韶关市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表》(可点击下载)。

2、各县(市、区)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在市人才工作管理办公室报到后,再回生源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报到,并将户口关系迁回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

注:报到时请带报到证原件、毕业证复印件二份、身份证复印件二份、免冠彩色相片大一寸二张、小一寸二张。

第五篇:- 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签约手续

- 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签约手续-

1.在杭州落实好就业单位后,先在杭州市杭州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网上注册个人信息

2.和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单位在就业协议上盖章

3.人事主管(代理)部门在就业协议上盖章

⑴单位有上级主管部门

Ⅰ去相应的主管部门盖章

Ⅱ由单位在杭州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网上申报(申报完毕后毕业生可以在用户中心看到被申报的状态)

Ⅲ去杭州市人才服务局毕业生就业窗口领取接收函

⑵单位在市人才服务局或区县人才中心办理档案托管

Ⅰ由单位在杭州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网上申报(申报完毕后毕业生可以在用户中心看到被申报的状态)

Ⅱ去单位办理档案托管的人才市场人事代理窗口盖章并领取接收函

⑶单位本身就是主管部门的Ⅰ单位直接在主管部门处盖章

Ⅱ由单位在杭州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网上申报(申报完毕后毕业生可以在用户中心看到被申报的状态)

Ⅲ去杭州市人才服务局毕业生就业窗口领取接收函

⑷单位没有办理档案托管的,需要办理个人人事代理

Ⅰ在杭州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网上常用表格里下载个人人事代理委托书,由单位填写盖章

Ⅱ带就业协议和个人人事代理委托书在杭州市人才服务局办理个人人事代理手续,由杭州市人才服务局个人人事代理窗口盖章

Ⅲ由杭州市人才服务局毕业生就业窗口进行网上申报,领取接收函

(提示:除了杭州本地生源以外,只有领取过接收函的学生档案才会由相应的人才市场接收,没有办好接收手续的学生档案不予接收,错误投递的将直接退回学校。)

4.将接收函和就业协议返回给学校就业部门,毕业后向学校领取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提醒:领取接收函之后,学校未派档,未发放报到证之前变更就业单位的,须由原就业单位开具同意解除就业协议证明经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并将领取的接收函退回人才中心就业服务窗口后方能办理解约手续,解约后毕业生可以回学校重新领取空白就业协议和新单位签约。)

5.领到报到证以后,请检查报到证的报道部门和就业单位是否与当时办理手续时的单位一致,有错误及时向学校申请修正。报到证开具正确的,若就业单位没有变动,拿着报到证去办理接收函的人才中心报道。如果要调整去其他地方就业请办理“就业调整改派手续”后再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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