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考试中心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考试中心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我单位现有教职工173人,女职工69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87人,未婚女职工8人。近两年,我单位计划生育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国策”意识,把计划生育工作置于重要位置,踏实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现向各位领导总结汇报如下。
一、重视和加强计划生育工作,党政一把手负总责。
我单位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遵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各级党政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任期内要逐年考核,离任时要做出交待,工作失职的要追究责任”的要求,成立了由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岗位目标责任制,真正把计划生育工作落到了实处。一是提高认识,可持续发展战略中人口问题是关键,抓好对青少年的人口教育及女职工的计划生育工作是学校义不容辞的职责。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实行例会学习制度。将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目标、要求、措施上墙,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明确我区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状况和本单位下一步需要解决的问题,统一思想认识,制定工作措施;三是抓好计划生育阵地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计划生育教育活动。及时发放独生子女费,积极落实计生干部岗位津贴。利用人口学校,对女职工进行婚育培训,宣传国家计划生育工作政策,开展计划生育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寓教于乐。
二、强化基础建设,实行严格管理
计划生育工作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也是一个单位和部门的重要工作之一。工作中,我们彻底摸清底数,严格分类管理,及时变更信息,坚持育龄妇女定期学习、检查制度,严把晚婚、一胎生育、独生子女费落实关,真正实现了计划生育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管理。我们注意加强空挂户口、流动人口和移交人群等特殊人群管理,为每一个女职工建卡,严格管理。为他们严格办理流出、流入手续。我们还制定了《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规定》,实行计划生育证书制度,一对夫妇只能生一个孩子,实行优生、优育、晚育,学校
原则上一学期办理一人生育证,如要怀孕,育龄夫妇必须向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同志写出申请,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同志向学校汇报后,根据年龄大小和工作需要,由学校作出决定,办理准孕证,没有生育证的视为计划外怀孕,采取措施做流产手术,终止妊娠。
为保证制度的贯彻落实,我们还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职工考核评估之中。另外,努力加大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投入,确保了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坚持三为主的方针:宣传教育为主、避孕措施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把宣传教育放在计划生育工作的首位,普及常识,提高全体教职工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总之,我单位计划生育工作在上级党委政府和各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支持下,经过我们自身的艰苦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深知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学习,自我加压,加大措施,认真履行职责。
第二篇:市考试中心计划生育落实贯彻情况汇报
计划生育落实贯彻情况汇报
市考试中心认真落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教育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积极参加有关计生工作的各项活动,履行计生工作职责,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保证了我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我单位计划生育落实贯彻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计划生育监督检查职责 市考试中心作为市直教育系统部门,对计划生育工作高度重视,把履行监察职责、严肃查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案件摆上招考工作的重要位置。市招考中心成立了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委派素质高又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进行专门负责,每月定期召开一次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加大计划生育经费投入,认真落实计生人员的相关待遇,加强对党员干部计划生育状况的监督检查,严密监控党员干部生育行为;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了认真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了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提供优质的生殖健康服务,为育龄妇女提供便利条件。
1、根据计生委的要求,建立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按时报送育龄妇女信息变更等有关报表,并积极参加计生委和办事处组织的计生会议,努力配合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2、为育龄妇女提供生殖健康服务。定期组织育龄妇女
进行孕情检查和妇女病体检,对查出的妇女病及时进行治疗,同时完善必要的实施建设,购置生殖健康知识挂图等。
3、优化婚、孕、产节育和保健全程服务。对新婚夫妇进行“优生、优育、优教”,组织职工参加各类培训活动和宣传活动,并且积极稳妥的开展以知情选择为重点的避孕节育措施,搞好节育服务工作。
三、深化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到位是做好工作的前提,市招考中心在计生工作中,重视宣传发动和思想教育,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使全体员工的思想不断提高,认识更加统一。
市考试中心充分认识人口计生工作对于保障本单位发展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抓计生就是抓发展”的理念,认真组织学习有关计生工作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指示精神,把人口计生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决做到政策不松动、工作不松劲、措施不松懈,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为争创“市文明单位”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四、严格考核,扎实完成计划生育监督检查目标任务 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教育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对本单位在计划生育工
作中履行职责情况的检查考核机制,加大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案件的考核力度,实行单列计分、量化考核,坚持季度有工作督查,半年有工作评估,年底有工作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凡对有违计生工作要求的不得参加评先树优。
计划生育工作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关乎国家国计民生,作为一件大事要事要常抓不懈。今后,我们一定要加强单位育龄职工的管理,不留死角,避免管理失控。同时从注重实效上下功夫,切实把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第三篇:幼教发展中心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幼教发展中心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幼教发展中心现有三个幼儿园和一个宝宝园,目前,女职工185人,其中已婚职工148人;未婚职工30人;怀孕职工7人。中心领导非常重视,分管计生工作人员,积极认真的按照《山东大学计划生育宣传员工作细则》的要求,开展计生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清查已婚育龄妇女的资料,不断掌握非事编人员的变动,尤其对新招聘的已婚育龄妇女员工及时填写《山东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以便掌握计划生育的信息动态。组织育龄员工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如以党小组的形式,组织员工学习,提高员工对生育观念的转变意识;办公室制定计生工作流程图版,并利用展板、咨询、橱窗等宣传等形式,增进家庭文明幸福和社会和谐。
中心还加强对育龄妇女避孕知识和妇女更年期健康指导,随时为广大育龄员工发放避孕药物。每年三月份组织员工进行一次全面健康查体,保证了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由于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宣传到位,工作细致。中心一年中,未发生计划外生育。计划生育率、晚育率、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100﹪。
幼教发展中心
第四篇:区计划生育中心201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区计划生育中心201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按照《2014年XX区委区政府工作报告》及《2014年XX区卫生人口计生系统工作报告》关于人口计生技术服务的要求,XX区计生中心领导班子做了深入的研究,对照工作要求做了详细的任务分解。2014年上半年,区计生中心将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以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和资源整合、计生技术服务职能优化提升为抓手,实现计生技术服务能力大提升。
上半年,做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二是推进国家优生惠民工程实施,实现孕前优生健康体检覆盖率100%。三是推进辖区计生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实现社区全覆盖;四是推进与妇保院的资源整合,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根据区卫生计生系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区计生中心快速行动,制定了《XX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积极开展“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一是营造氛围,开好动员会。会上,组织学习区计生中心《实施方案》和国平局长在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力求每一名党员干部都按照“三严三实”的标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二是深入一线,做好调查研究。4月下旬开始,区计生中心开展班子成员服务窗口体验周活动。活动围绕“了解民意,征求意见,找准问题,促进工作”这四方面开展,利用3周的时间轮流到收费咨询处、检验室和医疗部等服务窗口体验基层工作。三是广泛征求意见,积极整改落实。通过发放发放征求意见表,开展“中心发展我献策”活动和谈心谈话活动,广泛征求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四是继续开展集中学习活动,精读总书记、胡春华、王荣、倪泽望同志在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二、推进优生惠民工程实施
1、免费婚前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按照区卫生计生局制定的《2014年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了由区计生服务中心承担改项目本的宣传组织和体检工作。区计生中心及时汇总、整理、分析各街道上报数据,建立目标人群数据库和本单位检查数据,协助局妇社科科学安排2014年区、街道两级的目标人群数。一是增加体检时间。体检的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六,初步实现随到随检,不需预约的便民服务。二是委派一名医生连同街道办事处生殖健康咨询师进驻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负责对新婚夫妇优生优育知识的宣传和指导,发动新婚夫妇来区计生中心进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三是加大技术人员培训力度,上半年,区计生中心派一线技术人员参加省市各类培训班11场,共26人次。四是加强检验室质量管理。逐步按照《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和《XX市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实验室质量管理要求》进行整改,优化了检验室空间布局和区域划分,规范了检验流程和仪器操作流程。目前,已完成体检任务2912人,完成全年目标人群5826人的51%。在局领导的支持下,中心实验室在省第一轮实验室质间评估获中得优秀的好成绩。
2、不孕不育诊疗项目工作。依托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为平台,及时了解辖区不孕不育家庭情况,为不孕不育家庭提供基本技术服务、宣传、转诊指引。通过积极向XX省计生科研所申请,已于2月20日挂牌成立XX省不孕不育防治和研究合作中心XX区分中心。目前,已委派一名正高级职称的医生前往省计生科研所进行为期半年的进修。
3、生殖健康筛查示范项目工作。进一步完善辖区已婚育龄妇女乳腺癌、宫颈癌等常见严重疾病的早期筛查模式和工作机制,开展育龄妇女生殖健康体检服务,并不断扩大筛查覆盖面。以hpv基因检测服务为重点,开展育龄妇女“两癌”免费早期筛查服务。另外,把该项目与生殖健康普查普治相结合,为符合条件的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免费宫颈癌和乳腺癌早期筛查、转诊服务。截至目前,“两癌”筛查1200余例,其中筛查出阳性60例,指导转诊30余例。
4、避孕节育优质服务项目工作。一是保证药具按计划、全天候发放。加强全国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监测点的建设。二是拓宽免费药具发放全覆盖局面,将避孕药具免费发放服务对象要拓展到包括青少年、外来务工人员在内的全体育龄人群,对全区341个免费药具发放点重新进行梳理,对一些部分交叉重复、管理不到位的点进行撒并,保证每个社区至少有3个运作良好的免费药具发放网点。三是依托辖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开展紧急避孕救助服务。四是推广应用智能型药具发放机,逐步建立智能型免费发放网络,完成已经购置的智能药具发放机的安装,确保正常运行,2014年争取每个社区至少有2台以上。
三、推进辖区计生技术服务网络建设
整合基层计生、卫生公共服务资源,做好全区计生技术服务的督促、指导工作。一是对全区免费计生技术服务点进行分类管理,规范运作,出台文件,对社康中心、产科医院、社会医疗机构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经费补助、发放相关计生证明及印章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细化,定期对各免费定点进行业务巡查。二是加强对社康中心超声查环查孕工作人员的管理。2013年年底区计生中心已对全区社康中心的超声查环查孕工作人员进行了理论培训和考核,目前已完成对理论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实操培训和考核,将于近期为22名合资格社康工作人员向市卫生计生委申请办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做到持证上岗。三是继续协调街道计生科和各计生技术服务免费定点机构,理顺育龄妇女只凭身份证即可到各免费定点查环查孕的程序,做到更大程度规范便民。
四、推进资源整合
积极稳妥的推进与区妇幼保健院的资源整合,在“空间、技术、项目、后勤”等各方面进行优化组合。3月下旬,先期移交了四楼手术室及手术室设备(包括医用空调、手术无影灯等)。为不影响区计生中心其它工作的开展,待完成大楼一层、二层的科室优化及相关整修工作后,再确定移交大楼三层的日期。
五、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区计生中心大楼正式使用已经14个年头,经过计生技术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消防、防盗等硬件设施比较齐备,但是一直以来都没有物业管理公司进行体系化的管理,在停车场管理、消防监控室人员配备、保安、保洁等环节存在人员不足的问题。今年,区计生中心将利用区财政下达的经费完成物业管理招标工作,解决上述问题,消除安全隐患,营造更加安全舒适的服务环境。目前,已完成招标书和招标挂网工作。
第五篇:计划生育中心户长目标管理责任状
二00九年计生中心户长目标管理责任状
根据上级部门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为确保我村能顺利完成计划生育各项工作指标,现由村委会与第 中心记长签订2009年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
一、基础工作
1、对本中心户15—49周岁育龄妇女、流动人口下岗职工、独生子女情况清、底数明,对流出、流入育龄妇女及时汇报情况,外出打工人员及时邮回查透证明。无瞒报、漏报现象。
2、全年无计划外生育,无大月份引产,人流、引产数不超过2例,分娩后人员在二个月内(剖腹产200天内)及时落实长效措施,发放药具要及时到位。
3、组织育龄妇女参加双情检测及生殖健康检查。
4、账、卡、册、表、记录齐全整洁,数字信息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初婚、出生、死亡四术等数字掌握准确并及时上报。
5、每月组织本中心户50%以上育龄妇女、协会会员充分利用电教设备,宣传材料学习计生政策、法规、生殖保健知识,逢重大节日、纪念日要组织活动,有记录。宣传品发放及时到位。
6、加强协会小组建设,积极开展村民自治活动,发展典型会员,树立中心户长的典型。
7、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
8、保持稳定,不出现越级上访。
9、按时完成乡村组织的活动和交给的临时性任务。
二、工资标准
中心户长工资分为基础工资和任务工资,每个中心户的基础工资为100元,所管理的育龄妇女对数每管理一对为8元。工资总额=基础工资+对数工资。
三、管理办法
1、组织育龄妇女查透,每漏一对一次扣1元。
2、流动人口少办证1人扣2元,不邮证明一次扣1元。
3、上报信息(初婚、出生)不及时每人每次扣5元,账、卡、册、表信息不符、记录不齐全、不整洁、不标准、不正确每人每次扣1元。
4、重大活动、节日不开展、记录不规范、内容不具体,好人好事无典型,每个中心户长扣20元。
5、不采取或不及时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每对扣10元。
6、没有孕检证,不享受对数工资。
7、对产后人员送药具不及时,每对扣5元。
8、长期用具人员掌握知识少,随访不及时,知晓率、满意率低每对扣5元。
9、学习贯彻《决定》无记录、无效果的扣20元。
10、出现上访或越级上访的扣20元。
11、不及时参加乡、村组织的活动,不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临时性任务,每人次扣20元。
四、奖惩措施
全年工作完成出色,无计划外生育,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工作方法有创新,并能被省、市、县推广的分别奖励200元、100、50元。出现一例计划外生育的就地免职,不得任何工资并追究刑事责任。
五、责任状兑现办法
本责任状考评制度,年终考核以日常检查、专项抽查、年末考评等方式进行,计生办会同村委会联合考评定具体工资。
村委会代表签字:
中心户长签字:
2009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