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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权利(精选合集)
编辑:倾听心灵 识别码:22-1056950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7-01 12:49:26 来源:网络

第一篇: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权利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权利

1.农民自愿参加;2.有享受规定的医疗卫生服务的权利;3.有享受规定的医疗费用补偿的权利;4.有提出建议、意见和监督的权利。

义务

1.遵守和维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所有规定;2.按时缴纳合作医疗个人应缴基金;3.积极配合、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4.妥善保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和相关文书,凭证住院治病与报销。

责任

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的下列行为之一者,除向其追回已补偿的医药费用外,取消该参合人员住院补偿资格1年,造成损失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将本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借给他人使用;

2、私自涂改医药费用收据、病历、处方、检查报告或自行开方取药、违规检查、授意医护人员作假;

3、开虚假医药费用收据、病历、处方冒领合作医疗补偿资金的;

4、因本人原因,不遵守新农合有关规定,造成医药费用不能补偿而无理取闹的;

5、其它违反新农合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二篇: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农民的权力和义务

根据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规定,确保合作制度医疗的公平、公正,维护参加合作医疗农民切生利益,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有下列权力和义务:

一、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农民享有权利

(一)、区内常住农业户口人员享有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权利;

(二)、在区内就诊可以自主选择优质、价廉、方便、安全的定点医疗机构;

(三)、依法享有获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政策的知晓权;

(四)、按各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因病就诊后,享有获得补偿的权利;

(五)、对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违反《实施办法》的行为和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进行监督举报。

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享有的义务

(一)、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应遵守《实施办法》规定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规定;

(二)、按时足额缴纳个人合作医疗基金;

(三)、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应以户以单位参加,做到“户不漏人”;

(四)、参合患者在本区因病住院时,必须向定点医疗机构提交本人合作医疗证、农业户口本、身份证以及相关资料;

(五)、因病情需要赴区外住院治疗时,必须经区级定点医疗机构审核并报区合管办审批登记。出院后直接到转出区级定点医疗机构结算补偿,办理补偿手续时,必须提交完整的住院资料;

(六)、妥善保管合作医疗证,合作医疗证不得转借或涂改,如有遗失,应及时向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红古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第三篇:关于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愿的调查

关于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

度意愿的调查

一、前言

党中央关于“十一五”规划的建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号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完善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之一。202_年10月29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要求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自202_年起,这一工作在全国开始试点。在此之后,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和措施,力图加速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设。然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能否在农村得到有效运作,并发挥应有的作用,这与农民的参保意愿密切相关。为了解当前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愿及其影响因素,我于╳年╳月在╳市╳县╳乡╳村就此问题展开了调查。此次调查采用了问卷、访谈、文献

研究等方式,调查内容主要包括新型农

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主要内容、筹资政策、筹资机制、保障机制、管理体制、运作机制等因素对农民参保意愿的影响等。

二、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调查结果分析)

通过调查发现,影响农民的参保意愿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的角度

1、政策制定

2、资金投入

3、管理方式

(二)农民的角度

1、经济因素

2、认识因素

3、人口流动带来的问题

三、提高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意愿的对策建议

(一)进行合理的制度设计

1、加强组织管理机构建设

2、确定合理的筹资水平

3、选择合理的筹资方式

(二)加强政策支持力度

1、提高覆盖率

2、落实资金

(三)改善农村医疗机构基础条件和服务模式

1、将合作医疗定点由行政指定向竞争择优转变

2、加强农村卫生人力资源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

3、进一步完善药品采购制度,加大行风建设力度,最大限度降低药价,更大限度地让利于农民

四、结语

此次调查得到当地村干部及村民的大力支持,使我有幸获得了详实的第一手资料,因此调查结果基本能够反映当地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意愿。但是由于调查范围有限,加之本人理论水平还有待提高,对有些问题的认识不够深刻,因此反映的问题是否具有普遍性、提出的对策是否具有科学性还有待验证。总之,此次调查使我能够深入农村进行体验和锻炼,为以后的社会调查活动积累了必不可少的实践经验,因此调查还是比较成功的。

第四篇:关于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愿的调查

关于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愿的调查

一、前言

党中央关于“十一五”规划的建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号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完善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之一。202_年10月29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要求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自202_年起,这一工作在全国开始试点。在此之后,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和措施,力图加速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设。然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能否在农村得到有效运作,并发挥应有的作用,这与农民的参保意愿密切相关。为了解当前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愿及其影响因素,我于╳年╳月在╳市╳县╳乡╳村就此问题展开了调查。此次调查采用了问卷、访谈、文献研究等方式,调查内容主要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 主要内容、筹资政策、筹资机制、保障机制、管理体制、运作机制等因素对农民参保意愿的影响等。

二、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调查结果分析)

通过调查发现,影响农民的参保意愿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的角度

1、政策制定

2、资金投入

3、管理方式

(二)农民的角度

1、经济因素

2、认识因素

3、人口流动带来的问题

三、提高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意愿的对策建议

(一)进行合理的制度设计

1、加强组织管理机构建设

2、确定合理的筹资水平

3、选择合理的筹资方式

(二)加强政策支持力度

1、提高覆盖率

2、落实资金

(三)改善农村医疗机构基础条件和服务模式

1、将合作医疗定点由行政指定向竞争择优转变

2、加强农村卫生人力资源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

3、进一步完善药品采购制度,加大行风建设力度,最大限度降低药价,更大限度地让利于农民

四、结语

此次调查得到当地村干部及村民的大力支持,使我有幸获得了详实的第一手资料,因此调查结果基本能够反映当地农民参加合作医

疗的意愿。但是由于调查范围有限,加之本人理论水平还有待提高,对有些问题的认识不够深刻,因此反映的问题是否具有普遍性、提出的对策是否具有科学性还有待验证。总之,此次调查使我能够深入农村进行体验和锻炼,为以后的社会调查活动积累了必不可少的实践经验,因此调查还是比较成功的。

第五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受益情况汇报071128

关于我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农民受益情况的分析报告

亳州市卫生局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目的是减轻农民就医负担,提高农民健康水平。如何让广大参合农民从这一制度中切实受益,是必须认真对待的课题。现将我市两县一区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来,农民受益情况、存在问题及解决思路分析报告如下: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情况

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农业人口363.76万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72.75%;参加合作医疗的人口315万人(其中:谯城区104.4万,利辛县116.2万,蒙城县94.4万),占全市农业人口的63.38%,参合率为86.6%,高于202_年全省和全国平均参合率(分别为85.74%和85.96%)。

202_年两县一区已筹资15397万元,其中,农民个人缴费3144万元,民政部门代贫困人口缴纳参合费用94.08万元。中央财政补助6180.2万元、省财政补助4547.3万元、县(区)财政补助1576万元。

1~10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累计支出6166.18万元,其中:用于住院补偿支出5985.29万元,分娩补偿支出177.74万元,门诊补偿支出3.15万元。基金总使用率40.05%。(202_年全国新试点县基金全年使用率63%,老试点县80%)

谯城区筹资5157.07万元,全部用于统筹基金。1~10月基金支出2409.76万元,基金总使用率46.73%。

蒙城县筹资4729.65万元,用于家庭账户472.1万元,统筹基金4257.55万元。1~10月基金支出1961.4万元,基金使用率41.5%。

利辛县筹资5602.52万元,用于家庭账户560.67万元,统筹基金5041.85万元。1~10月基金支出1795万元,基金使用率32%。

二、参合农民受益情况

(一)受益面(主要指农民获得补偿的人数)。

1~10月全市新农合累计受益69617人次,其中:住院补偿62997人次,住院分娩补偿4984人次、门诊补偿1636人次。参合农民前10个月总受益率2.21%。参合农民前10个月住院受益率2.16%

谯城区1~10月已有29285人获得住院补偿,1562人获得分娩补偿,参合农民受益率达2.96%。蒙城县1-10月已有17450人获得住院补偿,有1967人获得住院分娩补偿。参合农民受益率达2.1%。利辛县1-10月已有16262人获得住院补偿,有1455人获得住院分娩补偿,有1636人获得门诊补偿。参合农民受益率目前达1.67%。

(202_年全国试点住院补偿受益率3.17%,202_年

3.27%,202_年3.89%。202_年1~9月全省住院补偿受益率1.95%、门诊统筹受益率0.69%、家庭账户受益3.27%、体检受益1.05%、住院分娩受益0.24%、慢性病受益0.04%。)

(二)受益度(主要指农民获得补偿的数额)。

据省农合办统计分析,202_年前3季度我市两县一区住院补偿的平均实际补偿比例32.45%,高于全省和全国平均补偿水平(全省31.07%,全国平均住院补偿比:202_年24.67%,202_年23.41%,202_年27.85%,202_年29.94%)。其中蒙城县住院实际补偿比例36.1%,居全省前列。谯城区住

院实际补偿比例31.17%。利辛县住院实际补偿比例30.08%。

按医院级别统计实际住院补偿比例,乡镇级、县级、县以上医院为41.53%、35.56%、27.85%(全省平均分别为43.26%、33.8%、25.7%)

两县一区平均住院补偿费用950.09元。谯城区平均住院补偿费用805.51元。蒙城县平均住院补偿费用1101.23元。利辛县平均住院补偿费用1048.29元。

分娩补偿为定额补偿(蒙城县县平产150元/人,剖宫产300元/人;利辛县平产每人补偿200元,剖宫产按住院补偿;谯城区平产150元/人,剖宫产按住院补偿)。

三、影响参合农民受益水平的原因分析

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处于探索完善阶段,由于筹资有限,还不能彻底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专家分析新农合只有防止10%的因病致贫作用)。在筹资水平较低(农民人均50元)的情况下,兼顾提高受益度和扩大受益面有一定困难。目前在补偿方案设计上,有3种模式:一是“住院统筹+门诊家庭账户+慢性病补偿”;二是“住院统筹+门诊统筹+慢性病补偿”;三是“住院统筹+慢性病补偿”。各种模式都有正面和负面作用,其中第二种模式在兼顾“补大”(受益度)和“补小”(受益面)方面相对处理较好,但实施条件要求较高(新农合计算机网络化管理;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卫生院实现了计算机管理;乡镇有专业管理人员)。

从总体上看,我市参合农民受益度较高,在实施第一年住院补偿比例就达到30%以上,应该予以肯定,但总体受益面有待扩展,特别是除住院补偿外的其他补偿方式受益人数很少,导致基金支出进度较慢。其影响因素简要分析如下:

(一)主要因素分析

1.在补偿方案模式选择上,利辛县、蒙城县选择第一种模式,谯城区选择第三种模式。第一种模式设立的家庭账户(人均5元),用于支付家庭成员门诊医疗费用及起付线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于数额有限和宣传不到位,农民没用利用积极性,容易产生资金沉淀,影响受益;而第三种模式由于因病需要住院的人数有限,受益面必然较窄。

2.实践证明两县一区的实施方案都偏于保守,住院补偿门槛费偏高(起付标准为乡镇卫生院151元,县级医院301元,县外医院501元),报销比例偏低(3级医院分3种费用段3种报销比例),目的是保“大病”,但客观上限制了受益人数。

3.两县一区慢性病门诊补偿虽然已经完成鉴定工作,但补偿尚未开展。

4.从省内外先期试点县情况看,一般都是试点第一年基金使用率低,以后逐年提高。加上两县区试点启动较晚,第一季度费用虽然给予补报,但人数必然受影响。

(二)次要因素分析

1.我市外出打工农民较多,在外地就医产生的费用尚未回来报销,或者在外地不知如何利用新农合就医;2.由于筹资时间仓促,可能有一些农民缴纳费用(或他人代缴),但未拿到《就诊证》而不能利用;3.由于在县(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都是“医院垫资,出院即报”方式结算,一部分费用正在审核过程中,基金尚未正式支出;4.部分医疗机构医疗行为不规范,次均住院费用较高,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住院医疗;5.药品流通体制等改革效果尚未显现,医院与药店诊所之间药价存在一定差距,部分农民不到定点医院就医,不能获得补偿等。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障的主要原则是“以大病统筹为主”,注重提高受益度,才能有效缓解农民因病致贫问题;但也应看到,只有不断扩大受益面,才能有效调动农民参合的积极性,保证新农合制度的持续运行。因此,要从“受益度”和“受益面”二者兼顾的角度出发,采取切实措施加以改进。

目前两县一区正在按照省农合办的统一部署,制定二次补偿或健康检查方案,报省农合办批准后实施,加快基金使用进度,扩大受益面,提高受益度。

我们打算:一是建议并指导三县(区)采取健康检查方式扩大受益面。对全年没有享受过医疗住院补偿的参保家庭,对其家庭成员提供一人一次免费健康体验,但要严格按照《卫生部办公厅转发河南省淅川县202_年违规开展新农合健康体检有关情况的通报》要求,强化管理,严格核查,保证体检质量,规范资金支出、拨付流程,确保农民受益。

二是指导开展二次补偿的县(区),严格按照省农合办《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农合二次补偿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合理可行的二次补偿方案,报省农合办批准后执行,同时做好宣传解释和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对有条件的县(区),建议并指导其借鉴南陵县经验开展门诊补偿,在精心测算的基础上,对参合农民202_年所有门诊费用,进行一次限额补偿,扩大受益面。

四是加强宣传,加快进度,限定时限,尽快将符合慢性病补偿条件农民的大额门诊费用补偿到位。

五是深入、准确地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知晓率,提高参合农民利用合作医疗的意识。

六是加强经办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加快电算化步伐,提高工作效率,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基金支出进度。

七是抓住民生工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机遇,建设规范化的村卫生室,推行乡村一体化管理,逐步实行新农合门诊统筹,使农民在村卫生室看病也可以报销。

八是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成立新农合管理办公室,组织新农合督查专家组,开展定点医院分级督查,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九是在省农合办统一方案指导下,认真研究调整202_年实施方案,在精心测算确保基金无超支风险情况下,适当降低起付线,提高补偿比例及封顶线,乡镇医院门槛费调整为100元,县级医院门槛费调整为300元,县外医院门槛费调整为500元;乡镇医院调整为60%一个比例,县级医院报销比例调整为50%一个比例,县外医院报销比例调整为40%一个比例,并实行20%的保底补偿,让参合患者实实在在受益。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权利(精选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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