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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街镇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
编辑:清香如梦 识别码:22-681107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07 21:57:12 来源:网络

第一篇:上街镇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

上街镇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

近年来,我镇计划生育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计生部门领导的精心指导下,经过全镇上下共同努力,取得了一些成绩,所得成绩归功于我们在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各项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同时,坚决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现将我镇近年来的计划生育执法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一法三规一条例”,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我镇认真组织镇、村干部学习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口计生委关于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切实切实加强依法行政促进社会和谐的通知》精神,提高镇、村计生工作人员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和优质服务水平。同时不断加强计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广大群众对计生法律、法规的了解,营造依法管理计生工作氛围。

二、坚决贯彻执行“八不准”规定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各项规定,加强计划生育执法监督制度。“八不准”规定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是对行政执法最基本的行为规范。我镇在国家计生委颁布“八不准”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后,每年都定期召集镇班子成员、镇计生办、计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村计生管理员把“八不准”规定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进行学习再学习,并制定一系列措施和方案,向群众公布,让群众监督。同时邀请镇人大和镇纪委在工作中经常性监督、检查镇计生办、计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各村在计生工作中有无违反“八不准”规定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除了镇人大和镇纪委监督外,我镇还特别重视和发动群众直接参与计划生育执法监督,并动员群众举报。近几年来,我镇没有出现违反“八不准”规定的行为,更无出现一例计划生育恶性案件。

三、加强规范化管理,提高群众满意率。

1、坚持落实一孩批证“即到即办,登记反馈”制度,专人负责办证,并把发证责任制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同时坚持送证上门,方便育龄群众。各村也及时将审批生育的对象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2、加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在流动人口和农民工集聚地设立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点,主动送宣传,送知识,送服务,送药具上门,满足群众需求。2007年全镇共向流入人口免费发放避孕套650盒,发放计生法律、法规、生殖保健宣传单4700份。同时简化办事程序,免费为群众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严禁在与外出人员签定合同和办理证件时,搭车乱收费,或以各种名义收取押金、保证金。今年1-10月(计生统计年度)全镇共落实“四术”1245 例,其中女扎204例(其中双女扎51例),男扎1 例,上环847例,落实补救措施188例(其中人流122 例,引产66例),全部予以免费。经巡检登记全镇流入育龄妇女2040人,其中已婚育妇1782人,我镇及时将所有登记的流动人口育妇的婚育信息录入全国流动人口婚育信息交换平台,与流入地、流出地的计生部门互通信息,共同抓好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

3、严格执行社会抚养费“收支两条线”的规定,2006年10月至今共征收社会抚养费163.67万元,全部及时上缴财政专户。

同时向群众公开征收标准,依法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接受群众监督。

4、认真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保障已婚育龄夫妇依法免费享有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5、及时兑现优惠政策,取信于民。我镇积极贯彻闽侯县委、县政府制定的15条计生“三结合”优惠政策和各项法定奖励。上半年,全镇共有16户贡献二孩生育指标和19户二女扎户领取了1000元奖励金,有113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享受500元奖励金,当年《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证率达90%。今年有156个农村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子女享受高中上学学杂费减半的优惠;有8户独女户、二女结扎户家庭享受政府贴息贷款;有1415户独女子女户、二女结扎户家庭免缴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金。此外,全镇有137人享受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待遇,有105人享受贡献二孩生育指标奖励,还有女性55-59周岁53人享受闽侯县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待遇。同时加强对流动人口农民工家庭的上门访视工作,尽力帮助流出人口解决家庭困难。今年元旦春节期间,共对全镇36户计生困难户进行走访慰问,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

6、调整、充实、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计划生育执法队伍。计划生育执法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计划生育执法水平的高低。因此,我镇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管理水平。目前,我镇有6名计划生育执法干部经考试合格,取得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做到持证上岗。

四、认真做好计划生育信访件的处理工作。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积极为群众排优解难。在查处案件过程中,我们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对经查实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的当事人,依

照规定标准对当事人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不因当事人不服征收而加重征收,而是耐心作好细致的思想工作,让当事人接受处理。

五、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对于安排再生育对象每季度末公开一次,公开时间不少于一个月;对于每轮未落实“双查”、“四术”对象,要求各村每轮“双查”结束后及时公布,直至下一轮“双查”结束;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要求每年4月和10月各公开一次,公开时间不少于一个月;要求各村将全村党员、干部生育情况、是否违反计生政策、处理情况等内容在每年10月份公开一次,公开时间不少于一个月,接受群众监督。同时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积极开展镇计生办“文明窗口”建设,优化服务环境,端正服务态度,公开办事承诺,落实便民服务措施,提高群众满意率。

我镇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活动虽然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肯定,但是在新形势下,应更加努力探索计生行政执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为指导,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切实维护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

上街镇人民政府

2007年8月27日

第二篇: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汇报

XX乡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XX乡在处凉州区南11公里处,属沿山乡镇。全乡辖9个行下村,80个村民小组,现有人口人,2008年人均纯收入4077元,经济水平较落后。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政策的陆续出台,我乡根据省、市、区的指导、部署,在计划生育工作思路上不断更新,在工作方式方法上不断规范,在服务水平上不断提高,把依法行政做为计划生育工作的根本抓手,通过加紧理念转变,加强理论学习,加大法制宣传,加快队伍建设,使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并被区上定为“依法行政示范乡镇”。

一、当前工作情况

我乡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在市、区上统一领导,具体安排下,认真落实省上“抓典型建机制年”活动,贯彻“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依法维权、优质服务”的理念,立足于服务水平的提高,夯实了行政工作的基础,加快了执法队伍建设,切实增强了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能力。

(一)健全执法机构,强化责任,加快队伍建设

在区上把我乡定为“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后,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这一工作,组织成立了由计生办、司法所、派出

所、学区为成员单位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并设置了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办公室,明确了责任,配备了专人负责这一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工作任务三落实。乡上与各村、各单位签订了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了一手抓优质服务,一手抓依法管理的工作格局。

(二)加快理念转变,加强法制学习,提高队伍工作水平和群众法制观念

计生工作经历了一个由单纯依靠行政措施推动向依法行政规范管理转变的漫长过程。这一过程同样也是一个不断学习,不断转变,不断提高的过程。计生行政执法涉及到的政策法规面广,执法队伍工作水平良莠不齐,法制意识还较淡薄,这些都是我们现在和今后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今年以来,我乡更加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加大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组织乡计生专干、司法干部、村计生专干、自管小组长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国家和省“两禁”规定等法律法规,熟练掌握了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特困救助、“两户”优惠政策等利益导向机制的内容和办理规程。共学习培训3场次,参加培训人次数达120人

次。通过学习,工作人员的工作理念有了明显转变,理论水平有了明显提升,工作方法更加规范。

行政执法的对象是广大人民群众,执法水平能否提高,执法成果能否巩固,根本在于群众的法制意识是否达到一定水平。因此,我乡在提高干部队伍执法水平的同时,也同样重视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制教育和宣传。今年,我乡认真落实“五五”普法,把计生宣传教育的重点放在了专门法规和相关法规、优先优惠政策公开、政务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等“五法四公开”的宣传上。宣传教育形式多样灵活,主要开展了印发政策资料2500套、刷新宣传标语74条、更新村级工作版面15块、粘贴“两禁”规定画报130份、宣传车流动宣传67车次、印制宣传服务联系卡2500张、播放计生知识宣传录像94场次、组织开展 “送知识育新风”活动1次、组织重点对象考试240人次、建设乡村计生文化大院2个等工作。

(三)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工作进步

我乡计生工作以实现法治化、规范化为目标,以上台阶、创国优为动力,重视制度落实,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通过再认识、再定位、再谋划,深刻剖析了工作中取得的成果、积累的先进经验,认真查找了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缺点问题,理清了思路,走好了步子,促使行政执法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一是明确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和执法权限,切实减少了执法过程中推诿扯皮现象。二是明确职责,制定岗位执法责

任制,提高了执法效能;三是做到程序合法,过程没有缺陷,规范、准确地填写法律文书;四是完善执法责任追究制。计生办将社会抚养费征收、《生育保健证》批准发放、《光荣证》发放、流动人口管理、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特困救助等工作都指定给专人负责办理,谁办理谁负责,明确了责任人,强化了责任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八不准”规定,从源头上杜绝了违法行为的发生。乡、村对《生育保健服务证》发放、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生育证的审批对象、《独生子女证》《二女结扎户父母光荣证》审批对象

(二)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办事。在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过程中,必须要严格遵循依法行政的“六项基本原则”,即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程序正当原则、高效便民原则、诚实守信原则和责权统一原则。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必须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的职权依法行使行政执法权,行政执法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坚决防止违反程序的执法行为发生;要进一步规范执法依据,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发工作,力求使规范性文件制发工作与当前人口计生工作需要相适应;要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重点规范现有执法文书中执法依据不明确、当事人享有权利告知不充分、滥用行政处罚、措词强硬、缺乏服务理念等问题。要全面完善执法文书法律要素,注重人文关怀,体现管理与服务并重的工作理念和导向;要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切实做好动员群众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补救措施和社会

抚养费征收等依法行政关键环节的工作,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坚决防止行政违法行为和因计划生育引发恶性事件。

(三)完善政务公开,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形式,强化公开监督,做到真公开、常公开,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要向群众长期公开再生育指标、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特困救助、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生育保健服务证等主要事项办理程序;定期、及时公开社会抚养费征收,再生育指标审批,优惠政策审核、兑现,评优评先,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计划生育审查等事项办理结果,提高各项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推行阳光计生,开展便民维权活动。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实行“阳光管理”、“阳光服务”,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优质服务的理念,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办事程序,方便人民群众,提高办事效率。要通过设立便民维权电话等,听取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建议,帮助育龄群众解决实行计划生育的现实困难和后顾之忧,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法及时就地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对上访群众既要解释政策规定又要耐心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依法保障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及时研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减少负面影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加强各项资金的发放管理工作。要将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农村二女结扎户一次性奖励、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特

别扶助、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村计划生育专职主任报酬以及农村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报酬等六项资金的发放全部纳入“一册明、一折统”的范围统一发放,坚决杜绝截留、滞留、挪用专项经费。

(五)进一步落实好计划生育各项法律法规。要依法落实现行生育政策,做好再生育审批工作,加强对再生育审批各个环节的管理、监督,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进一步加大对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再生育的监管力度,认真落实党员干部提拔任用计划生育审查规定,维护生育政策的严肃性;要依法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与优惠措施,严格程序,严格核查,严格监督,确保制度公平公开、规范运行和持续发展;要依法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严格执行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及程序,积极争取各级人民法院的配合,大力开展非诉社会抚养费强制执行工作;要依法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继续加大依法查处“两非”案件的力度,推动性别比治理工作取得新进展;要依法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按照国务院新颁布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要依法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严格执行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技术准入,继续大力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切实保障育龄群众依法享有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

第三篇:走马镇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走马镇2012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2012年以来,走马镇计生办根据县人口计生局的文件精神及

人口计生行政执法检查内容的相关要求,努力做好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乡镇、党委政府及计生办认真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人口政

策、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上级人口计生部门的各种文件规定。未出台违背上级人口政策、法律、法规的文件。

二、不符合政策生育的处理。按县人口计生局的要求进行按程序依法处理。

三、再生育的申报工作,按县人口计生局的要求申报、公示。

四、计划生育各种证件的办理。在办理计划生育各种证件中,计生办未有任何收费现象,按程序依法办理计划生育各种证件,无群众因为办证件与计生办发生争执的情况。

五、兑现各种奖励政策。按政策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做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申报工作,做到奖励扶助、特别扶助资金直接划拨到户。

六、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对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做到了应免尽免。

七、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村基层群众自治的规章制度无与法规相抵触的情况。

走马镇计生办 2012年9月5日

第四篇:走马镇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走马镇2012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2012年以来,走马镇计生办根据县人口计生局的文件精神及人口计生行政执法检查内容的相关要求,努力做好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乡镇、党委政府及计生办认真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人口政策、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上级人口计生部门的各种文件规定。未出台违背上级人口政策、法律、法规的文件。

二、不符合政策生育的处理。按县人口计生局的要求进行按程序依法处理。

三、再生育的申报工作,按县人口计生局的要求申报、公示。

四、计划生育各种证件的办理。在办理计划生育各种证件中,计生办未有任何收费现象,按程序依法办理计划生育各种证件,无群众因为办证件与计生办发生争执的情况。

五、兑现各种奖励政策。按政策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做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申报工作,做到奖励扶助、特别扶助资金直接划拨到户。

六、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对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做到了应免尽免。

七、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村基层群众自治的规章制度无与法规相抵触的情况。

走马镇计生办 2012年9月5日

第五篇:计划生育执法情况工作汇报

县政府办法制科:

一年以来,我县的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计生委的指导帮助下,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省、市,县委、政府的统一部署,紧紧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主线,以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廉洁和高效政府以及优化本行业发展环境为目标,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全面贯彻“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的计划生育工作理念,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自富政办发(2005)165号文件出台以来,我局由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并已按要求梳理上报法制科。局机关干部职工利用每周一开职工会的时间,认真学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积极参加普法办组织的考试。印发提纲式的宣传材料,发放到乡镇计生办,并要求在工作中贯彻落实。认真落实《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并在日常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执行情况良好。

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本情况

在即将过去的一年中,我县的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卓有成效。在2006年里,我们始终坚持以“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为目标,以完成“一放二扎”为主线,以全面完成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为核心,同时结合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查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以及《生育证》的申请、审批发放工作的全面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实施综合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又较往年全面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自从2002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新的生育政策得到全面推广。由于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推进以及社会抚养费征收数额的大幅度提高,在一段时期内,大量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面临新的压力和挑战,也就是执行成为最大的障碍。面对此情况,县计划生育局专门召开专题会议,并协调人大、法院等部门,使得“执行难”这一难题得以逐步解决。我县的中安、云上、老厂等乡镇就此工作分别向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成效明显。

县计划生育局以及乡镇计生办的全体工作人员,人事变动的除外,全部持有云南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并且能够在日常工作中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受到了好评,逐步改变了计划生育队伍野蛮、暴力的形象。为了使执法证合法有效,我们定期收缴执法证参加全市的审查,对没有执法证的同志,积极组织培训。2006年11月1日,我县有5名在计划生育队伍中的通知参加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执法培训。在执法过程中,我们彻底改变了过去重实体轻程序的作法,做到了程序与实体并举,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总之,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严格按照依法治国方略的总体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针对本行业的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收效明显,好评如潮。

二、基本作法

1、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局领导带头学法,学会并重视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县乡两级计生部门“一把手”负起依法行政的领导和监督责任,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在计划生育法制建设中的参谋助手作用,关心支持法制工作机构的工作,组织、协调、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内部依法行政的综合治理机制,努力为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2、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计划生育部门领导与行政执法人员的认识与素质决定着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的高低。我局领导从思想、政治、业务、作风等方面切实加强对县乡两级领导计生干部的培训,使之掌握必备的法律业务知识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相关知识,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法制观念、服务观念、改革观念并结合依法行政的目标和要求,教给基层干部工作方法,告诉干部应该怎么做,切实解决执法队伍的结构、素质、能力等问题,坚决执行行政执法人员的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和考核制度。

3、要把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贯彻到管理与服务的各个环节中。依法行政是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不是一项具体业务工作,不能把依法行政只看作是执法部门的事,各个业务职能部门都有行政执法的职责,在各项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中都要贯彻依法行政的原则。我局在全县计划生育系统始终要求强化以人为本的观念,在严格执法、规范办事程序的同时,也要不断改革创新,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如简化《生育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审批手续、规范计划生育合同管理、推行村级自治以及合格村的建设等等,制定了许多方便群众,为育龄群众服务的政策和措施。

4、建立健全各项行政执法制度,加强监督和检查。我局始终把依法行政的原则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使之规范化、制度化,从而落到实处,建立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依法行政目标责任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行使综合治理机制和考核奖惩机制等,健全和规范执法程序,公开办事程序,推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指导和监督检查基层落实这些制度,特别要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防止规范性文件不规范,出现侵权、越权内容;建立健全执法监督体系,畅通公民权利救济渠道,加强执法检查,把正确执法、文明执法纳入评估和目标责任制考核,作为检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重要内容。

三、存在的困难和下步工作的打算

一年以来,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日趋向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迈进的同时,也存在着不少不可忽视的困难和问题。如个别部门执法人员法制观念不强,依法行政水平不高,执法过程中个别执法人员随心所欲,存在越权执法、滥执法、执法不到位和不文明执法现象,部分案件办理质量不高等。针对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实际,在依法行政过程中还存在执法手段单一这一问题,目前尚没有行之有效的过硬措施。这些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在今后的行政执法工作中,我们将做到以下几点:

1、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严格按照xx《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市、县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实际,严格依法行政,切实转变工作方式,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对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继续推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不断整顿和规范行政执法队伍;

2、维护法律的权威和法规的严肃性,明确执法主体,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严格要求开展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规范性和实效性,使行政执法达到预期目的;

3、认真分析研究在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和解决问题的办法;

4、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再培训力度,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水平,使得全县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向法制化、规范化迈进。

根据富政办发(2006)11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将2006年我局行政执法工作自评为9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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