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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
编辑:诗酒琴音 识别码:22-1009593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25 18:26:40 来源:网络

第一篇: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

机关、全额事业退休人员一次性住房货币补贴说明

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镇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退休职工一次性住房货币补贴,将分5年发放到位。具体办法如下:

发放对象及时间安排

(一)发放对象:镇机关及全额事业单位退休职工

(二)时间安排:

(1)202_年度发放:1939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退休职工,以及1998年12月1日以后去世的符合条件的人员;

(2)202_年发放:1940年1月1日至1944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退休职工;

(3)202_年发放:1945年1月1日至1949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退休职工;

(4)202_年发放:1950年1月1日至1954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退休职工;

(5)202_年发放: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退休职工; 202_年1月1日起,凡新办理退休手续等符合住房货币补贴申请条件的人员申请住房货币补贴的,实行即退即办。

一、金额标准

1、计算公式:住房补贴额=(每平方米基本补贴额+每平方米工龄补贴额×工龄)×补贴面积;

2、基本补贴额:530元/平方米;

3、每平方米工龄补贴额:7.7元/年;

4、工龄计算截止到1992年12月31日。1992年以前退休的,工龄计算截至到组织批准的退休时间。

对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如其参加工作前在校学习时间未计算工龄的,按规定学制内的学习时间计算为工龄。对非全日制学习和自学考试的毕业生,如其参加工作前学习时间未计算工龄的,按大专2年、本科4年计算,具体以区人保局核定为准。

5、补贴面积=面积标准-已享受住房补贴的面积;

6、已享受住房补贴的面积认定:

凡夫妻双方任何一方享受过以下几种情况的均算入已享受的住房补贴面积:一是承租的公有住房;二是按房改价格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三是按解困政策购买的解困房;四是自行转让、赠与、过户给他人的原分配公有住房;五是按照城市房屋拆迁政策,获得货币补偿的被拆迁公有住房;六是在非原出生地无偿取得的宅基地建造的住房;七是单位为职工建造的住房。

已享受住房面积按房产证上载明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承租的公有房如无房产证且租赁合同仅注明使用面积的,按租赁合同注明的使用面积乘以1.3折算成建筑面积。

7、住房补贴额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二、面积标准

注:

1、表中所述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2、职工职级按其退休时组织批准的职级认定。202_年1月1日(含)以后退休的,按202_年12月31日的职级认定。

3、由区委组织部任命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按科级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计核补贴面积。

4、按技术职务(职级)计核补贴面积的,行政编制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书;事业编制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书、职务聘任书。

三、填表说明

1、《锡山区职工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审批证明》。申请人夫妇双方按表式要求填写已享受住房优惠政策情况并签字确认。

申请人配偶有工作单位的,由其所在单位审核已享受优惠政策情况并签署审核意见;无工作单位的,可由其户籍所在地镇(街道)签署审核意见。

2、《锡山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表》中有关申请人本人及其配偶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按退休前所在工作单位填写)、已有住房情况、已领取住房补贴(补助)情况。

3、产权性质包括:租住公屋、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合作建房。

四、需提供申请材料

1、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离异的,应当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2、申请人退休证;

3、申请人及其配偶的已有住房房产证或租住公有住房租赁

契约原件及复印件;

4、202_年1月1日以后转业的军转干部,须提供转业时部队发放租房补贴的计算清单;

5、申请人按技术职务申领住房补贴的,应提供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职务聘任书;

6、职工退还承租的公有住房的,须提供公房产权单位(管房单位)出具的退房证明。

退还承租的军产房的,须提供部队营房管理部门出具的军产房退房证明。

7、根据已交材料审核情况,需要补正的相关材料。

五、受理时限

各位老同志需在6月25日前将《锡山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审批表》、《锡山区职工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审批证明》及相关申请材料交镇党委组织办(407室),具体安排如下:

6月23日:张泾离退休一支部、八士离退休一支部

6月24日:张泾离退休二支部、八士离退休二支部、全额事业退休人员

6月25日:机关、全额事业已故人员

镇组织办

202_年6月9日

六、已故职工的住房补贴申领

已故职工的住房货币补贴可由其合法继承人(含受赠人,下同)办理申领手续。继承人领取已故职工住房补贴的,还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继承人的书面申请(已故职工所属单位需加盖公章);

3、继承权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或裁定书、调解书,下同)、被继承人的独生子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遗赠的,提交遗赠公证书或接受遗赠证书。

5、已故职工死亡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如继承权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中已明示职工已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可不提供职工死亡证明。

6、继承人为二人及以上的,应提供由全部继承人签订并经公证的书面协议、授权委托书。

7、继承人为一人的,因特殊情况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8、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办理申领手续。监护人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法院、继承人单位、所在地街道或居委出具的监护证明。

9、根据已交材料审核情况,需要补正的相关材料。

第二篇:《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

《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

202_年2月19日

一、第一部分:

1、申请人姓名:如果夫妻双方,只有一人长沙城区户口满五年,那么申请人必须填写符合条件的名字,另一人填写在配偶栏。

2、户籍所在地:以户口籍载记的为准,必须填写街道办事处名称。

3、家庭人口数:按照家庭单元填写。如果已婚子女的户口与父母在一起,应分别作为两个家庭单元填写人口数。单身年满30的子女申请货币补贴,家庭人口数按一人填写。父、母与子女户口在一起的可以作为家庭人口填写,其收入、住房情况也必须审查,并计入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离异家庭未成年子女按法院判决或离婚协议计入家庭人口。户口不在本市的大中专在校学生、未婚现役军人可计入家庭人口。

4、现住地址:填写现在居住地或租赁地的地址。

5、产权类别:现住房的产权类别,分为:直管公房、单位公房、私房或其他。

6、建筑面积:以现住房产权证记载的面积为准,没有产权证的以房屋拆迁协议、购房合同、租约(长房集团的直管公房租约上的面积是使用面积×1.33换

算得出建筑面积)或其他证明材料上的面积为准。

7、上年可支配收入:填写申请人上的全部收入,包括工薪收入、生产经营所的、退休金收入、股息红利及其它劳务所得,并扣除缴纳所得税和社会保障支出。

8、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现住房建筑面积除以人口数得出。

9、其他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填写计入家庭人口数的父、母或子女的基本情况,不计入家庭人口数的不填写。

二、第二部分:

1、声明人签名:夫妻双方以及共同申请人都必须签名。

三、第三部分:

1、经办人及负责人均必须签名,并盖社区的行政章或审批专用章。

四、第四部分:

1、所有的空格部分,街道须全部填写,并由经办人和审核人两个人签名,盖街道行政章或审批专用章。

2、住房性质:填写租住、借住、寄住和私房等。

3、公示日期必须填写且公示期应满15天,已经审核的公示结果必须填写“无异议”。

五、资料粘贴栏:

1、请社区在核对原件后,指导申请人将产权证(租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复印件整齐粘贴在资料粘贴栏内。离异的须同时粘贴离婚证或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的复印件。

2、未婚证明(未婚证明必须是区民政部门三个月内出具的)和原市房产局核发的资格确认单须粘贴原件。

3、转业、退伍军人落户长沙的应粘贴转业证或退伍证复印件,由农业户口转入长沙市户口的须由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农转非证明,粘贴原件。

4、片区、重点工程、棚户区拆迁户须粘贴拆迁办备案的拆迁协议或棚改审批表的复印件。

5、房产查档情况中有房的应注明产权证号和房屋座落及建筑面积,无房应注明无房产记录。

六、附件1:

1、《长沙市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住房情况证明表》:如果有原市房产局核发有效期内的资格确认单,就无须填写此表。

2、夫妻一方为外地非农业户口或1995年1月1日以后迁入长沙市城镇户口的由原籍地市、县房管部门出具无房改房和无私房证明(农业户口除外)。

3、申请人户口本上注明是户主的须提供户主房屋的产权证明;居住房屋是集体或国营单位产权的由单

位出具证明;房屋是私人产权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户主房是空挂户的应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空挂户证明。

七、附件2:

1、上可支配收入:为所得的前6项之和减去第7项支出。

2、在国有单位工作的由单位出具收入证明,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在民营企业工作的,由所在企业出具证明,交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

3、无单位的由个人诚信申报,户籍所在地社区实地调查并对外公示予以确认,交街道办事处核准。

4、离退休且已纳入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凭上养老金代发金融机构专用存折中发放数额为准;未纳入社会统筹的由离退休金发放单位出具其收入证明。

5、该表根据家庭成员一人一表(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不填),可自行复制。

八、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入户调查表和邻里访问表:

1、该表由街道组织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核实情况后填写。填写后须由被调查人和调查人签字,并盖街道行政章或审批专用章。

2、街道认为有需要进一步核实的情况,可进行邻里访问,并填写邻里访问表。

九、其他:

1、社区在申请人填写完整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资料粘贴完整之后,开出收件收据给申请人,并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公示期内社区可将申报资料报街道进行入户调查和初审。

2、市住房保障工作局核发货币补贴凭证后,由申请人持收件收据和身份证到社区领取。

第三篇:审批表填表说明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须按以下要求填报:

1、表格为一页,正反面印制并填写,不得随意增加页数;

2、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出现空白项或涂改数据;如需涂改,需在涂改处签名并盖章;

3、表格中各项内容可打印,但所有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

4、政治面貌请填写全称(如: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等)

5、学制填写为:3年,入学时间填写格式如:20xx.9.1;

6、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科研论文、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7、表格中“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导师,其他人无权推荐;推荐理由必须做到理由充足,能明确体现每名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

8、表格“评审情况”栏中,必须由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明确评价参评学生各方面表现,不能只简单填写“同意”、“同意推荐”等字样作为院(系)意见;

9、申请表上的填表时间必须按照评审程序填写,从学生申请开始,到导师推荐,院(系)评审委员会审核,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批,每个步骤要严格按照完成时间认真填写,不应出现违反时间逻辑的情况。

第四篇:(202_—202_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填表说明

(202_—202_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学校:长安大学院系:学号:

制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_年版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请各院(系)组织拟获奖学生参照以下注意事项,认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1.表格为一页,正反面印制并填写,不得随意增加页数。表格填写使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

2.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

3.表格中“基本情况”各项填写要规范,示例如下:张三,男,1990年5月,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汉族,202_年9月,四年(五年),院系、专业填写全称。

4.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由各院(系)自行确定,院系、年级、专业、班级排名均可,但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

5.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6.表格中“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推荐理由必须做到理由充分,能明确体现每名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

7.表格必须体现学校各级部门的意见,推荐人和学校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同志必须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

院(系)意见须统一手工填写如下内容:“经202_年10月X日XX学院院务会议评审,并在院内公示五天,无异议,现推荐该同学获得国家奖学金。”落款日期应为202_年10月15日前,院务会议召开时间要比落款日期提前至少五天。

8.表格中“学校意见”栏必须加盖学校公章。“院(系)意见”栏必须加盖院(系)行政印章,表格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

9.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10.表格中所填写的落款时间应该和评选时间吻合,并具有前后逻辑性。

第五篇: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

《湖北省(202_-202_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1.《湖北省(202_-202_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为正反两页,1

张A4纸;

2.学校栏统一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

3.院系栏统一填写:**学部;

4.出生年月格式:1990.01;

5.入学时间格式:202_.09;

6.班级(年级或专业)同学中排名,同专业学生基数必须一致;

7.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为202_年10月各学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

8.上学年受助金额含: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优秀特困生.贫困

生补助、其他各类补助资助等;上学年为202_~202_学年;

9.开户银行:华夏银行

银行卡号:武汉市内各华夏银行网点办理的储蓄卡卡号

华夏银行工作人员将于11月19日~23日到我院为学生现场开卡,请

相关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在一页A4纸上)办理,具体如下:

1)办理时间:11月19日10:00~16:30

11月20日~23日8:30~16:30

2)办理地点:华夏银行自助银行(学生宿舍1栋楼下)

10.人均月收入=家庭月总收入/家庭人口总数;

11.表格内容打印或用黑色水性笔填写,申请人签名处必须本人手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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