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
月政发[202_]6号
关于印发《月峰瑶族乡“阳光计生行动”
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乡属各单位:
现将《月峰瑶族乡“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请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202_年2月23日
月峰乡“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实现“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的目标,根据北湖区人口计生委“阳光计生行动”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民主评议、社会监督为重点,以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实行“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为目的,让权力在阳光下行动,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充分依靠人民群众,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治不正之风,确保权为民所用,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不断促进我乡和谐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阳光计生行动”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计生办主任具体负责抓落实。
三、工作内容
通过开展“阳光计生行动”,要使我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真正实现“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
(一)以政务公开带动“阳光管理”,全面提高依法管理水平。
1、全面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深入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范工作流程,提高依法管理水平。
2、加强我乡人口计生行政机关管理服务职能,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和行政监察现代化建设工程,增强决策透明度,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3、加强“阳光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决策公开、意见公开、监督公开、管理公开、评估公开、举报投诉、责任追究等八项公开制度,建立计划生育群众参与机制,加强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二)以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全面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水平。
1、在村组重点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和“请流动人口评计生”活动,进一步规范各项服务制度,同时尊重和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
2、开展“下上互评”活动,深入村调查研究,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让群众得实惠,使服务更温馨更“阳光”,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以社会监督保障“阳光维权”,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1、完善特邀监督员制度,各村要聘请育龄群众代表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行风监督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逐步形成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长效机制,每个村至少聘请2名行风监督员。
2、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便民维权工作,为村民发放便民联系卡,公开和落实便民维权措施,主动查处和防治计划生育侵权行为,积极维护群众依法享有的各项权益。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阶段(202_年2月至3月10日)。
认真安排部署我乡“阳光计生行动”工作,利用宣传册、宣传展板、网络等多种渠道加强正面宣传,为开展“阳光计生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我乡各界群众增加对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的了解,感受到人口计生干部在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提高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和监督意识。
(二)实施阶段(202_年3月11日至8月)。
1、制度制订阶段:我乡对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政务公开活动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制定八项公开制度,并对村计生干部进行工作培训。
2、制度落实阶段:切实将各项公开制度纳入各项工作,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方面做到统一标准,规范形式;突出重点,规范内容;强化管理,规范运作。真正把政策交给群众、把权利还给群众、把承诺兑现给群众。
(三)考核评估阶段(202_年9月至10月)。
切实把“阳光计生行动”情况纳入村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积极探索“阳光计生行动”保障机制,建立考评制度,认真兑现奖惩。
四、工作要求
(一)“阳光计生行动”,是人口计生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加强行风建设、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及公共服务行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各村要高度重视。
(二)各村及时成立“阳光计生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要结合村实际,认真做好宣传活动,确保“阳光计生行动”扎实有效,防止搞形式主义。
(三)我乡“阳光计生行动”领导小组将加强监督检查,推动“阳光计生行动”顺利开展,重点推进群众评议制和行政问责制的落实。对群众不满意的行为,将严肃查处,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以提高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北湖区月峰乡人民政府
202_年2月23日
附件: 月峰乡“阳光计生”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附:
月峰乡“阳光计生”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庞名良 月峰乡乡长
何立军 月峰乡人大主席、乡纪检书记副组长:何永红 月峰乡人大副主席
成员:
罗小荣 月峰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
谢志平月峰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副主任
李玉霞 月峰乡计生服务站站长
史海波 月峰乡流动人口管理站站长
王远江 月峰乡统计站站长
李林生 计生执法队长
李春怀 奖扶办主任
第二篇:“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
务江乡“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及公共服务行业、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国家人口计生委202_年在全系统开展阳光计生行动,按照国家和省人口计生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就我乡深入推进阳光计生行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深入推进“阳光计生行动”,要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公开、行风评议、监督维权为重点,实行“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增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阳光计生行动是一项整体推进的系统工程。我市已于202_年开通了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各地要通过推动规范运作、扩大影响,重点查处行风评议和12356阳光计生热线反映的有社会影响、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实现巩固提高、良性互动,逐步建立法制化的长效机制。
二、主要内容
(一)以信息公开带动“阳光管理”
以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依据《阳光计生行动规范(试行)》和《基层阳光计生行动
示范单位标准》,以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执行为重点,全面推进地方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提升公民法律素养,增强公民守法意识,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法律、法规、政策的社会导向和行为规范作用,营造遵纪守法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实现依法、公开、透明的“阳光管理”。基本要求:
1、内容全面。包括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投诉举报渠道等等。生育政策、技术服务政策、奖励优惠优待政策、违法生育责任追究、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及实际执行情况等是应当公开的重点。
2、更新及时。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合法、准确、及时。特别是有涉及公民权利义务和利益的政策调整时,要主动公开及时更新。
3、渠道广泛。针对县乡村不同层级、地域、对象、重点,采取影视广播、网络、平面媒体以及专栏、墙报、印刷品等多渠道结合的公开形式,确保信息公开的广覆盖、可获性、实效性。
4、形式规范。各村对本辖区范围内信息公开的形式、内容、项目、版式制作等进行规范。
(二)以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
开展阳光计生行动,要坚持以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通过集中评议、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网络调查、电话访谈等
方式,重点围绕三大评议开展工作:在农村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在城市开展“请流动人口评计生”、在系统内开展“下评上”活动。通过对系统政风行风进行评议,与整改反馈相结合,着力解决服务意识不强、质量不高、行风不实等问题,进一步创先争优,推动依法管理、优质服务。
(三)以社会监督促进“阳光维权”
1、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市县人口计生部门都要设置信访接待室,落实信访工作人员。实施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制度。坚持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新提拔干部和新进公务员信访岗位锻炼制度。探索建立电子信访平台,积极参与“阳光政务热线”节目。
2、规范阳光计生服务热线运行。通过信息公开方式让公众知晓12356阳光计生热线;确保接入单位24小时电话畅通;确保接听人员经过系统严格培训,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心理素质能够胜任;规范健全12356阳光计生热线受理、处理、转接、反馈程序,各村汇总上报上月数据和分析报告至乡人口计生办公室。
3、发挥行风监督员作用。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育龄群众代表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行风监督员,明确监督员的职权和责任,建立意见建议沟通和整改情况通报的良性互动机制。
4、完善舆论监督制度。在各级党委宣传部门的领导下,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协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重视发挥主流媒体的监督作用。对媒体反映的重大问题,主动查处并及时报告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人口计生部门;对反映不实的问题,要及时澄清事实真相,正确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5、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各县(市、区)要出台实名举报奖励办法和对举报人的保密保护制度,并通过信息公开让公众知晓。举报奖励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部门预算。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
202_年6月30日以前,各村通过会议、文件、简报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阳光计生行动”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活动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让全社会都知晓活动内容,努力构建人人主动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整体推进
202_年7月1日起,各村要全面铺开整体推进信息公开、行风评议、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管理系统。即运用计算机和信息技术,对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进行智能化管理,逐步实现全市规范的公众自助语言咨询和人口计生系统联网受理等功能。省信息办统筹组织实施“万网工程”,免费为机构单位网站设计建设,各地应当主动参与,建设12356阳光计生服务网站,着力打造阳光计生品牌。
(三)阶段评估
202_年11月-12月,各县(市、区)依据《阳光计生行动规范(试行)》进行自查总结,市人口计生委根据《基层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标准》推荐县(市、区)申报基层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各县(市、区)自查总结请于11月30日决报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省人口计生委将适时组织对各县(市、区)阳光计生行动进行考核评估,对市人口计生委推荐的县(市、区)申报单位进行验收。
四、工作要求
各村 应当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和业务机构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认真分析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切实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及时反馈整改结果。各级人口计生委应当把阳光计生行动进展情况列入工作总结报告,并将“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受理情况作为月报,及时报告乡计生办。各级纪检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加大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不作为行为。
第三篇: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
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深化阳光计生行动,进一步规范人口计生政(村)务公开、民主评议、社会监督机制,大力实行“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阳光计生行动规范(试行)》和《基层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标准》的要求及省市县文件精神,特制定202_年阳光计生行动工作方案。
一、全面实行人口计生政务公开,推进“阳光管理”
镇、村(社区)要全面推进人口计生政务公开,统一规范公开的主要形式和内容,明确主体,分级实施。镇上今年全面建设完成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和人口计生政策宣传栏;要规范公开内容,将群众关心关注的人口计生法律法规、“两个纪律”、“七不准”、“十禁止”、阳光计生服务热线“12356”和举报电话、奖优政策措施兑现情况(动态)、违法生育家庭缴纳社会抚养费情况(动态)以及生育、节育等情况向群众公开。通过规范公开,让群众达到“五个明白”,即(明白政策规定和要求、明白自身权利和义务、明白服务项目和标准、明白办事程序和结果、明白维权途径和渠道)。强化宏观管理,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增强决策透明度,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以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情况为重点,全面推进基层人口计生政务公开,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实现“阳光管理”。着力解决以权谋私、乱收费、乱罚款问题,推进依法行政,防止不正之风。
二、认真开展人口计生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推进“阳光服务”
镇计生办要有计划、按步骤的开展人口计生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一是在农村基层深入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活动,推动基层转变之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兑现服务承诺,倡导上门服务和村级计生专干代理服务制。二是在社区重点开展“请流动人口评计生”活动,尊重和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提供“一条龙”服务。三是在人口计生系统内部开展“下评上”活动,推动工作作风转变,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让群众得实惠,使计划生育服务更温馨、更具时效性、更“阳光”。着力解决服务意识不强、质量不高、作风不实等问题,全面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水平。四是要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做到在评议中整改,在整改中提高,实现人口计生各项工作争优创新。
三、认真开展“阳光计生”热线服务,促进“阳光维权”
人口计生部门要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积极开展“12356”阳光热线服务,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和反映的方案建议;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推行限时办结制和首问责任制,增强监督维权实效。完善特邀监督员制度,积极聘请育龄群众代表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行风监督员;完善实名举报奖励制度,调动人民群众监督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完善舆论监督制度,重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维护作用。通过阳光热线服务和各项制度的建立完善,逐步形成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长效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加强组织领导,推动阳光计生行动扎实开展
一是加强对阳光计生行动的组织领导。由分管领导牵头,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阳光计生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相应的工作责任制,加快阳光计生工作步伐,将阳光计生工作责任到人、任务到人、标准到人,切实在最短的时间内以高标准、高质量、全覆盖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二是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的重大意义,宣传阳光计生行动的主要内容的工作要求,宣传阳光计生行动的典型经验,为全面落实阳光计生行动规范和标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强化监督考核。计生办建立考评制度,加强对阳光计生行动的监督检查,把“阳光计生行动”列入目标管理考核,对群众不满意的人和事,严肃查处,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保障群众的合法利益,增强执行基本国策的严肃性。
四是抓好建档,规范管理。在开展阳光计生行动中,要注意加强对各项工作资料的收集,及时建档归档,要特别做好“政务公开、监督评议”等资料的存档工作。
附:**“阳光计生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计生办
二○一二年四月十日
第四篇:“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
乐人口发[202_]34号
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
现将《“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于每月第一个星期五以前汇总上报上月数据和分析报告至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
乐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及公共服务行业、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国家人口计生委202_年在全系统开展阳光计生行动,按照国家和省人口计生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就我市深入推进阳光计生行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深入推进“阳光计生行动”,要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公开、行风评议、监督维权为重点,实行“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增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阳光计生行动是一项整体推进的系统工程。我市已于202_年开通了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各地要通过推动规范运作、扩大影响,重点查处行风评议和12356阳光计生热线反映的有社会影响、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实现巩固提高、良性互动,逐步建立法制化的长效机制。
二、主要内容
(一)以信息公开带动“阳光管理” 以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依据《阳光计生行动规范(试行)》和《基层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标准》,以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执行为重点,全面推进地方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提升公民法律素养,增强公民守法意识,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法律、法规、政策的社会导向和行为规范作用,营造遵纪守法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实现依法、公开、透明的“阳光管理”。基本要求:
1、内容全面。包括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投诉举报渠道等等。生育政策、技术服务政策、奖励优惠优待政策、违法生育责任追究、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及实际执行情况等是应当公开的重点。
2、更新及时。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合法、准确、及时。特别是有涉及公民权利义务和利益的政策调整时,要主动公开及时更新。
3、渠道广泛。针对县乡村不同层级、地域、对象、重点,采取影视广播、网络、平面媒体以及专栏、墙报、印刷品等多渠道结合的公开形式,确保信息公开的广覆盖、可获性、实效性。
4、形式规范。各县(市、区)对本辖区范围内信息公开的形式、内容、项目、版式制作等进行规范。
(二)以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 开展阳光计生行动,要坚持以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通过集中评议、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网络调查、电话访谈等方式,重点围绕三大评议开展工作:在农村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在城市开展“请流动人口评计生”、在系统内开展“下评上”活动。通过对系统政风行风进行评议,与整改反馈相结合,着力解决服务意识不强、质量不高、行风不实等问题,进一步创先争优,推动依法管理、优质服务。
(三)以社会监督促进“阳光维权”
1、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市县人口计生部门都要设置信访接待室,落实信访工作人员。实施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制度。坚持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新提拔干部和新进公务员信访岗位锻炼制度。探索建立电子信访平台,积极参与“阳光政务热线”节目。
2、规范阳光计生服务热线运行。通过信息公开方式让公众知晓12356阳光计生热线;确保接入单位24小时电话畅通;确保接听人员经过系统严格培训,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心理素质能够胜任;规范健全12356阳光计生热线受理、处理、转接、反馈程序,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每月第一个星期五以前汇总上报上月数据和分析报告至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
3、发挥行风监督员作用。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育龄群众代表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行风监督员,明确监督员的职权和责任,建立意见建议沟通和整改情况通报的良性互动机制。
4、完善舆论监督制度。在各级党委宣传部门的领导下,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协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重视发挥主流媒体的监督作用。对媒体反映的重大问题,主动查处并及时报告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人口计生部门;对反映不实的问题,要及时澄清事实真相,正确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5、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各县(市、区)要出台实名举报奖励办法和对举报人的保密保护制度,并通过信息公开让公众知晓。举报奖励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部门预算。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
202_年6月30日以前,各县(市、区)通过会议、文件、简报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阳光计生行动”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活动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让全社会都知晓活动内容,努力构建人人主动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整体推进
202_年7月1日起,各县(市、区)要全面铺开整体推进信息公开、行风评议、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管理系统。即运用计算机和信息技术,对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进行智能化管理,逐步实现全市规范的公众自助语言咨询和人口计生系统联网受理等功能。省信息办统筹组织实施“万网工程”,免费为机构单位网站设计建设,各地应当主动参与,建设12356阳光计生服务网站,着力打造阳光计生品牌。
(三)阶段评估
202_年11月-12月,各县(市、区)依据《阳光计生行动规范(试行)》进行自查总结,市人口计生委根据《基层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标准》推荐县(市、区)申报基层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各县(市、区)自查总结请于11月30日决报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省人口计生委将适时组织对各县(市、区)阳光计生行动进行考核评估,对市人口计生委推荐的县(市、区)申报单位进行验收。
四、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应当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和业务机构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认真分析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切实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及时反馈整改结果。各级人口计生委应当把阳光计生行动进展情况列入工作总结报告,并将“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受理情况作为月报,及时报告市人口计生委。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纪检组要加强督促检查,加大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不作为行为。
第五篇:深入推进“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
竹府发„202_‟ 号
竹园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竹园镇深入推进“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根据青川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深入推进“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人口„202_‟18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特制定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
竹园镇深入推进“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让人民群众满意为宗旨,加强教育为基础,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全面实行“政务公开促阳光管理”、“民主评议促阳光服务”、“社会监督促阳光维权”,让人口计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使人口计生系统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不侵权,优质服务不失信,廉洁爱民不谋私,部门公信力显著提高。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解
(一)以信息公开带动“阳光管理”
以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依据•阳光计生行动规范(试行)‣和•基层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标准‣,以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执行为重点,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公开。
基本要求:
1、内容全面。包括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生育政策、技术服务政策、奖励优惠优待政策、违法生育责任追究、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及实际执行情况、计划
生育相关证件办理流程、病残儿童医学鉴定流程、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及后遗症鉴定流程、投诉举渠道、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和检查考评工作纪律等等。
2、及时更新。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合法、准确、及时。
3、渠道广泛。采取政务、村务公开栏、专栏、墙报、广播、小宣传资料等渠道公开。
4、形式规范。要统一规范全乡范围内信息公开的形式、内容、项目、版式制作等。
(二)以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
1、在农村基层深入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活动,推动基层转变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兑现服务承诺;倡导上门服务和村级计生专干代理服务制。
2、在场镇开展“请流动人口评计生”活动,推动人口计生部门尊重和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
3、在系统内开展“下评上”活动,推动领导机关转变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真正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让群众得实惠,使服务更温馨更“阳光”。
4、加强优质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对系统政风行风进行评议,与整改反馈相结合,着力解决服务意识不强、质量不高,作风不实等问题,进一步创先争优,全面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水平。
(三)以社会监督促进“阳光维权”
1、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乡设置信访接待室,落实信访工作人员。实施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制度。坚持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新提拔干部和新进公务员信访岗位锻炼制度。探索建立电子信访平台,积极参与“阳光政务热线”节日。要对人口计生工作中不稳定因素进行认真排查,针对问题、制定措施、落实责任、积极化解,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
2、办好12356“阳光热线”。按照“快速办理、准确反馈、实时监督”的要求,通过信息公开方式让公众知晓12356阳光计生热线;确保接入单位24小时电话畅通;确保接听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心理素质能够胜任,按照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和反映意见、建议。按照•广元市“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管理办法‣规范12356阳光计生热线受理、处理、转接、反馈程序,每月逐级汇总上报数据和分析报告。
3、发挥行风监督员作用。聘请人大代表、育龄群众代表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行风监督员,明确监督员的职权和责任,建立意见建议沟通和整改情况通报的良性互动机制。
4、完善舆论监督制度。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交流,重视发挥主流媒体的监督维权作用。对媒体报道和反映的重大问题,主动查处并及时报告乡党委、政府和县人口计生部门。对反映不实的问题,要及时澄清事实真相,正确引导舆
论,维护社会稳定。
5、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出台实名举报奖励办法和举报人的保密保护制度,并通过信息公开让公众知晓。举报奖励经费纳入乡财政部门预算。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
202_年5月,成立镇“阳光计生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村(社区)主任及镇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计生办,由李泓江同志负责管理日常事务,并深入宣传“阳光计生行动”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活动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让全社会都知晓活动内容。
(二)整体推进阶段
202_年6月1日起,全面铺开整体推进信息公开、行风评议、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积极探索建立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管理系统,即运用计算机和信息技术,对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进行智能化管理,逐步实现规范的公众自动语音咨询和人口计生系统联网受理等功能。积极加入“万网工程”。
(三)考核评估阶段
202_年11月,我镇依据•阳光计生行动规范(试行)‣组织进行自查总结,并根据•基层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标
准‣申报基层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做好迎接省、市、县评估验收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进阳光计生行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阳光计生行动”扎实有效。
(二)纳入考核,保障经费。“阳光计生行动”列入对镇属各部门、各村(社区)目标管理考核。将所需工作经费以及实名举报奖励经费纳入预算以保障。
(三)指导督促,抓好示范。镇政府将采取专题会议、信息交流、情况通报、明察暗访、目标考核等形式,加强对“阳光计生行动”的指导,并加强督促检查,加大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不作为行为。积极创建基层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