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行政许可法案例分析
行政许可法案例分析
202_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行政许可法,对政府的行政许可行为进行了规范,在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的同时,也将给百姓生活带来许多变化。
百姓有了更多自主权
[案例] 重庆万州区龙宝、五桥移民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先后下发文件,把“雄鹰”牌矿泉水列为辖区指定饮用水,要求辖区各乡镇、街道必须统一饮用。
[点评]虽然万州区委、区政府已经制止了这一行为,但足以引起人们的思考和警觉。喝什么品牌的矿泉水,完全是消费者自己的选择,政府部门强行插上“一杠子”,用红头文件的形式,剥夺消费者的选择权,这是对消费者主权的肆意侵犯。
[规定]行政许可法对各级政府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作出了规定,凡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行政机关可以不设行政许可。
到政府办事,不用跑了
[案例]河南一家合资企业在2000年开办之初就被“衙门作风”害苦了:办合资手续被工商局、外经委、计委三个部门踢了十几天“皮球”,办一个证书往政府部门跑了11趟……
[点评]过去,像这家企业遇到的难题很多人都曾遇到过。“门难进、事难办”无异于对政府部门的讽刺,“跑断脚、磨破嘴”则是百姓普遍的无奈。
[规定]行政许可法确定了便民的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许可的过程中,要尽可能地减少环节降低成本,提高办事效率,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如确立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制度。今后,将会有越来越多的行政事务实现“超市化”运作,这必将为老百姓带来最直接的实惠。
告别漫长的审批等待
[案例]南方某经济特区市曾统计,一个高科技企业从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到竣工投产,中间要经过13个部门的审批,递交15个报告,盖54个公章,最少需要6个月。
[点评]这样漫长的等待,对于百姓而言,曾经是家常便饭。行政许可期限不明确、拖延过长,甚至使一些申请人为尽快拿到批件而向行政机关行贿,由此滋生了许多腐败。
[规定]行政许可法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期限有了明确规定。例如,工商总局已经对企业登记程序进行了调整,申请企业登记只要发个电子邮件就行了,工商部门需要什么材料必须一次告知申请人,如果材料齐全、合法,最快当天就能办完手续。
和我的利益相关我就有发言权
[案例]上海市商委曾经有个规定,凡在上海市环线以外地区开设1万平方米以上大型超市的,将由上海连锁商业协会牵头组织听证,工商部门依据听证结论核发执照。
[点评]2002年1月,我国举办了第一个全国性的行政决策听证会——铁路价格听证会。从此,听证制度使百姓得以参与政府决策,政府决策也开始真正走到阳光下。
[规定]行政许可法基于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明确规定在实施行政许可的过程中需要依法举行听证会的,必须举行听证会。
办审批手续不用那么破费了
[案例]据2000年上海市行政许可状况调查显示,上海一家汽车公司在设立过程中所交付的有关行政许可的费用竟然达到1.91亿元,约占这个企业投资额的1.36%。
[点评]长期以来,群众对一些政府部门利用行政许可乱收费的意见很大,形象地称“行政许可就是收费”。为此,税务总局曾作出规定,对发票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审批、对发票的领购资格进行审核、对印花税票的代售进行许可等,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规定]行政许可法已经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后的监督检查,一律不能收费。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可以收费的,也要实行收支两条线,所收费用全部上交财政。
执法扰民行为将会减少
[案例]一家月饼生产企业的老板曾经对记者大倒苦水:“我最头疼的就是应付各种各样的检查,前脚送走了这个部门执法的,后脚就迎来了那个部门执法的。来的都是大爷,谁也得罪不起。”
[点评]许多企业都曾被各种各样的检查弄得苦不堪言。从实践看,多数行政许可事项都是可以通过书面材料达到核查其是否依法从事有关活动的目的。如,有关企业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是否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完全可以通过企业提交的专业技术组织的检验报告予以认定。
[规定]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主要通过书面检查来履行监管责任,以尽可能避免对被许可人的干扰,防止执法扰民。
政府行为不用百姓“买单”
[案例]在抗击禽流感疫情时,国家对疫点病禽和强制扑杀的家禽平均每只补助10元。甘肃靖远县东升乡柴辛村养鸡户宣立普说:“我家总共有1780只鸡被扑杀,当时心里确实很难受。但政府很重视,也没有不管咱,很快
就发放了部分补偿金。”
[点评]对禽类强制免疫和捕杀属于政府行为。政府做出这个行为是有法律根据的,不违法,但毕竟给养殖户和养殖企业造成了损失,政府就要给予补偿。这体现了国际通行的信赖保护原则。
[规定]根据行政许可法,国家行政机关不能随意改变已经生效的许可。如果这种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不得不加以改变,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政府要给予补偿。
公民维权更便利
[案例]不久前,武汉市江夏区农民倪灯财、祝珍珠为了承包土地的事,向江夏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湖泗镇政府告上法庭。
[点评]随着法治意识的普及,近年来,“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案件逐年增多,政府败诉已不是新闻。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将为百姓创造一个与政府进一步平等对话的平台。
[规定]行政许可法为公民维权提供了三大便利条件:首先,明确了主体机关及许可机关的责任和义务,方便公民维权;其次,规定了一些过去没有明确的公民权利,如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权利和许可收回要求补偿的权利;第三,作出了许多制度性的规定,为公民提起诉讼提供了诉讼的标准和输赢的标准。(完)
第二篇:行政许可法案例分析
《行政许可法》案例分析题
1、(案例)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工商机关对于公民申请个体营业执照的申请,应当在一个月内给予书面答复,作出准予或不准予从事该营业活动的行政决定。公民A欲在其居住的社区内开办一个面向社区居民经营日常用品的零售店,向该社区所在的B工商局依法提交了相应的申请材料,但过了一个月,A仍未收到B工商局的任何书面答复。在此期间,A曾多次通过熟人到B工商局及其上级行政机关多次询问此事,但均为提出正式的书面材料,也没有收到B工商局及其上级行政机关的正式书面答复。为此,A欲寻求法律救济。结合本案的案情,运用行政许可法律知识,请回答以下问题:
(1)本案中,A要求法律救济有哪些途径?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享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法律依据是行政法第38条。
(2)B工商局违反了行政许可法哪些规定?
一个是否受理申请,没有出具凭证,二是时间期限的问题。违反32条和42条规定。
(3)本案中,A如果提起行政诉讼,应对哪些事项承担举证责任?
一个是材料的完整、合法性,二是材料递送的时间、三是B工商界提供是否受理的凭证
2、(案例)某省甲、乙、丙三名律师决定出资合伙成立“新华夏律师事务所”,于是向该省司法厅提出口头申请成立律师事务所并提供了律师事务所章程、发起人名单、简历、身份证明、律师资格证书、能够专职从事律师业务的保证书、资金证明、办公场所的使用证明、合伙协议。但被告知根据该省地方政府规章相关规定,设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必须有一名以上律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并且需要填写省司法厅专门设计的申请书格式文本。刚好乙为法学博士,于是三人交了50元工本费后领取了专用申请书,带回补正。次日,三人带了补正后的材料前来申请,工作人员A受理了申请,并出具了法律规定的书面凭证。后司法厅指派工作人员B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发现申请人提供的资金证明系伪造,但其碍于与甲三人是好朋友,隐瞒了真实情况,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了准予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决定并颁发了《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1个月后,资金证明被司法厅发现系伪造,遂撤销了“新华夏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此间,甲乙丙三人已付办公场所租金2万元,装修费3万元。
请结合《行政许可法》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1)该省地方政府规章规定“设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必须有一名以上律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条件是否合法?为什么?
不合法,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4、15条规定,行政许可的设定应该用法律设定,而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才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才可以设定行政许可,而对律师事务所的成立,已经有国家法律约束,地方法规是不能在加限制条件的。因为行政许可法中明确规定,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
(2)该省地方规章规定“设立律师事务所,需要填写省司法厅专门设计的申请书格式文本”是否合法?能否收取50元工本费?为什么?合法,但不能收取工本费,因为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费。
(3)司法厅对撤销“新华夏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需要赔偿吗?为什么?
不需要,因为造成利益损失的是由于申请人提供的资金证明系伪造,而不是由于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造成的。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七十六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给予赔偿。因此是不需要赔偿的。
3、(案例)202_年3月15日,某市地质矿产局为某村联办矿批准颁发采矿许可证,在原批准申请登记表中说明,该矿隶属该镇经委,企业性质为集体,负责人为王某。同年9 月,陈某伙同该矿承包人李某一同填写《某市乡镇矿山采矿许可证变更换发申请登记表》,仿造王某签字骗取了村委会、镇政府盖章后,申请变更该企业法定代表为刘某,并逐级上报。经查实,该表中“申请单位或个人”一栏空白,无申请人。在“变更原因”一栏中谎称:“因原法定代表人已调离其他岗位”。202_年9月25日,该市地质矿产局局长签署意见同意,并换发采矿许可证。
问:
(1)该变更许可的具体行政行为有效吗?为什么?
无效,见法律49条
(2)如果确需要变更该许可,那么申请主体是谁?程序怎样?
申请主体是被许可人,程序见法律50条
(3)市地质矿产局应承担法律责任吗?为什么?
应承担责任,法律74条
4、(案例)据报载,某市近年来在吸引投资方面费力不小,优化投资环境是该市吸引投资的重要准备工作之一。但是,旧书报亭破破烂烂,非常影响市容。于是该市决定将书报亭折旧换新。市政府专门成立了“某市报刊零售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决定拍卖新书报亭的经营权,并在制定拍卖政策时采取了优惠措施对于没能获得书报亭经营权的原经营者,“整顿小组”定下来的补偿标准是每户1000元。
202_年9月4日,“整顿小组”将二百多个新书报亭的经营权对全市下岗工人招标拍卖,价高者得。拍得新书报亭的人,可以获得5?8年的经营权。通过拍卖,成交的最高价格达到了7.2万元,平均每个书报亭的成交价为1万多元。拍卖结束后,有33户旧书报亭经营者流标,二十多户原经营者没有参加投标。
此次拍卖,被该市有关部门称为既“依法办事”,又“有情操作”。但在当地却引起了很大的争议,特别是引起原书报亭经营者的不满。“整顿小组”认为通过拍卖,可以把书报亭这种社会资源重新分配;而原书报亭经营者认为当初审批书报亭的时候,土地局、规划局等各个部门都批准过,五证齐全,每年也按时缴纳各种税费,从来没有人说过我这个报亭不合法,现在为什么说拍卖就要拍卖。该市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为192元,上万元的拍卖价格也让一些原本想经营书报亭的下岗工人望而却步。
假设以上案例发生在《行政许可法》实施以后,试分析回答以下问题:
⒈ 该案中“整顿小组”是否有权收回和拍卖书报亭的经营权,为什么?(6分)
无权收回,根据行政许可法的第69条规定,不符合撤销行政许可的条件。而拍卖应该也是不合法的,根据12条第三款,和53条,属于公共服务,不应该予以拍卖。
⒉ 书报亭的收回程序是否合法,为什么?(6分)
不合法,没有进行听证程序。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做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力。
⒊ 原书报亭经营者经营权被收回后的利益如何保障?(8分)
根据69条,撤销不合法,根据53条,拍卖不合法,根据47条,没有进行听证,所以应该根据第76条,进行行政诉讼,要求赔偿。
5、(案例)1996年3月1日,某县卫生局在食品卫生法执法检查中发现个体户陈××患有活动性肺结核,不宜从事饮食业。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26条,决定吊销其卫生许可证,责令陈某停止营业。1998年6月县卫生局发现陈某仍然从事饮食业且非法经营入口食品,县卫生局经调查发现陈某的肺结核仍未治愈且继续从事食品生产,于1998年7月2日作出决定再次吊销其卫生许可证,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对陈某颁发卫生许可证的责任。陈某学习了《食品卫生法》,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于是停止营业,去外地求医求诊。202_年9月陈某病已治愈便返回县城,9月6日向县卫生局申请卫生许可证。县卫生局依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办法》,调查认为陈某曾两次因肺核被吊销卫生许可证,不宜再颁发,于是在9月17日作出不予发放许可证的决定。
问:
1. 颁发食品卫生许可证属于《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哪类许可?
属于第十二条第四款: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的许可。
2.如果该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办法》规定:被吊销2次以上(含2次)卫生许可证的,以后不准申请卫生许可证,而《食品卫生法》未对“被吊销2次”的事项作出规定。对于此种情形,《行政许可法》如何规定?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4条,对行政许可法第12条所列事项,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所以应该依据给省制定的行政法规进行行政许可。
3.如果陈某第二次被吊销的许可证是以欺骗手段取得,该县卫生局依据《行政许可法》应如何处理?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69条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根据第七十九条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篇:《行政许可法》案例分析复习题(含参考答案)
《行政许可法》案例分析复习题(含参考答案)
案例分析题
1、(案例)
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工商机关对于公民申请个体营业执照的申请,应当在一个月内给予书面答复,作出准予或不准予从事该营业活动的行政决定。公民A欲在其居住的社区内开办一个面向社区居民经营日常用品的零售店,向该社区所在的B工商局依法提交了相应的申请材料,但过了一个月,A仍未收到B工商局的任何书面答复。在此期间,A曾多次通过熟人到B工商局及其上级行政机关多次询问此事,但均为提出正式的书面材料,也没有收到B工商局及其上级行政机关的正式书面答复。为此,A欲寻求法律救济。结合本案的案情,运用行政许可法律知识,请回答以下问题:
(1)本案中,A要求法律救济有哪些途径?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享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法律依据是行政法第38条。(2)B工商局违反了行政许可法哪些规定?
一个是否受理申请,没有出具凭证,二是时间期限的问题。违反32条和42条规定。3)本案中,A如果提起行政诉讼,应对哪些事项承担举证责任?、一个是材料的完整、合法性,二是材料递送的时间、三是B工商界提供是否受理的凭证。
2、(案例)
某省甲、乙、丙三名律师决定出资合伙成立“新华夏律师事务所”,于是向该省司法厅提出口头申请成立律师事务所并提供了律师事务所章程、发起人名单、简历、身份证明、律师资格证书、能够专职从事律师业务的保证书、资金证明、办公0.场所的使用证明、合伙协议。但被告知根据该省地方政府规章相关规定,设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必须有一名以上律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并且需要填写省司法厅专门设计的申请书格式文本。刚好乙为法学博士,于是三人交了50元工本费后领取了专用申请书,带回补正。次日,三人带了补正后的材料前来申请,工作人员A受理了申请,并出具了法律规定的书面凭证。后司法厅指派工作人员B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发现申请人提供的资金证明系伪造,但其碍于与甲三人是好朋友,隐瞒了真实情况,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了准予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决定并颁发了《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1个月后,资金证明被司法厅发现系伪造,遂撤销了“新华夏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此间,甲乙丙三人已付办公场所租金2万元,装修费3万元。请结合《行政许可法》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该省地方政府规章规定“设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必须有一名以上律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条件是否合法?为什么?
不合法,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4、15条规定,行政许可的设定应该用法律设定,而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才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才可以设定行政许可,而对律师事务所的成立,已经有国家法律约束,地方法规是不能在加限制条件的。因为行政许可法中明确规定,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2)该省地方规章规定“设立律师事务所,需要填写省司法厅专门设计的申请书格式文本”是否合法?能否收取50元工本费?为什么?
合法,但不能收取工本费,因为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费。
(3)司法厅对撤销“新华夏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需要赔偿吗?为什么?不需要,因为造成利益损失的是由于申请人提供的资金证明系伪造,而不是由于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造成的。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七十六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给予赔偿。因此是不需要赔偿的。
1、胡某和赵某是邻居,两家为房屋间的通道发生争吵,当胡某拉赵某到村民委员会评理时,赵某在地上大喊“打死人了,打死人了„„”张之闻声赶来劝开,在赵的要求下把赵某搀扶回家。之后,赵某告到当地派出所,派出所根据张之听到喊声赶到,见赵某躺在地上的证词,对胡某拘留3天。胡某不服,申诉到市公安局,市公安局经审查认为派出所越权处罚,决定撤销派出所对胡某的处罚。事隔半月,胡某所在地县公安局认定胡某殴打赵某致轻微伤害,对胡某作出拘留5天的处罚。胡某更加不服,再次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审理后认为,县公安局对胡某的处罚偏重,作出变更拘留5天为罚款60元的处罚。胡某不服,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市公安局经审查认为派出所越权处罚,决定撤销派出所对胡某的处罚是否正确?为什么?
(2)派出所对胡某拘留3天的行政处罚程序是否合法?为什么?
(3)市公安局作出撤销对胡某拘留3天的处罚决定后,县公安局又作出对胡某拘留5天的行政处罚,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1)市公安局的撤销处罚是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九十一条明文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也就是从这个层面上来,派出所是法律法规援权的机构,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而案中,显然派出所作出的拘留决定是越权行为.对于派出机构越权作出的行政行为,以设立该派出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也就是本案中,被申请人是县公安局,作为上构管理部门市公安局具有撤销权.
(2)不合法.行政处罚程序包括:调查,决定,执行.而调查时需要至少两名警察,并且需要调取相关的证据.
(3)县公安局作对胡某拘留5天的行政处罚决定正确.因为本案中出现了新事实即胡某殴打赵某致轻微伤害.
2、某市近年来在吸引投资方面费力不小,优化投资环境是该市吸引投资的重要准备工作之一。但是,旧书报亭破破烂烂,非常影响市容。于是该市决定将书报亭折旧换新。市政府专门成立了“某市报刊零售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决定拍卖新书报亭的经营权,并在制定拍卖政策时采取了优惠措施对于没能获得书报亭经营权的原经营者,“整顿小组”定下来的补偿标准是每户1000元。“整顿小组”将二百多个新书报亭的经营权对全市下岗工人招标拍卖,价高者得。拍得新书报亭的人,可以获得5-8年的经营权。通过拍卖,成交的最高价格达到了7.2万元,平均每个书报亭的成交价为1万多元。拍卖结束后,有33户旧书报亭经营者流标,二十多户原经营者没有参加投标。
此次拍卖,被该市有关部门称为既“依法办事”,又“有情操作”。但在当地却引起了很大的争议,特别是引起原书报亭经营者的不满。“整顿小组”认为通过拍卖,可以把书报亭这种社会资源重新分配;而原书报亭经营者认为当初审批书报亭的时候,土地局、规划局等各个部门都批准过,五证齐全,每年也按时缴纳各种税费,从来没有人说过我这个报亭不合法,现在为什么说拍卖就要拍卖。该市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为192元,上万元的拍卖价格也让一些原本想经营书报亭的下岗工人望而却步。试分析回答以下问题:
⒈ 该案中“整顿小组”是否有权收回和拍卖书报亭的经营权,为什么? ⒉ 书报亭的收回程序是否合法,为什么?
⒊ 原书报亭经营者经营权被收回后的利益如何保障?
上面两个题都和司法考试有关,没看过这方面的内容不会答。
答:(1)无权,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根据法律规定政府部门自行设立的临时机构,不具 有行政执法资格。因此,有关部门不得以临时机构的名义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决定。已经作出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2)程序不合法,对于涉及公共利益的行政行为需要举行听证会,本案中涉及到33户经营者的利益,应该举行听证会.
(3)本案中收回原书报亭经营者经营权的行为是行政行政征收行政用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征收征用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强制取得相对人的财产所有权的行政行为,除依法进行的征税和收费外,行政机关应给因征收而造成损失的相对人以公平的补偿。
有一年轻人历尽千辛万苦去寻找宝物,最终找到一种能散放香气、放在水中不沉底的植物,他认为这是宝物,就拿着到集市上去卖。可过了很久却无人问津。他开始还坚持认为自己拿的是宝物,可过了一段时间看旁边的摊位卖木炭卖的很火。于是把香木烧成木炭了,果然很快就被抢光了。他很高兴,回家和老父亲说了。父亲告诉他,他烧的是世界上最珍贵的植物——沉香。
《行政许可法》案例分析题
1、(案例)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工商机关对于公民申请个体营业执照的申请,应当在一个月内给予书面答复,作出准予或不准予从事该营业活动的行政决定。公民A欲在其居住的社区内开办一个面向社区居民经营日常用品的零售店,向该社区所在的B工商局依法提交了相应的申请材料,但过了一个月,A仍未收到B工商局的任何书面答复。在此期间,A曾多次通过熟人到B工商局及其上级行政机关多次询问此事,但均为提出正式的书面材料,也没有收到B工商局及其上级行政机关的正式书面答复。为此,A欲寻求法律救济。结合本案的案情,运用行政许可法律知识,请回答以下问题:(1)本案中,A要求法律救济有哪些途径?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享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法律依据是行政法第38条。(2)B工商局违反了行政许可法哪些规定?
一个是否受理申请,没有出具凭证,二是时间期限的问题。违反32条和42条规定。(3)本案中,A如果提起行政诉讼,应对哪些事项承担举证责任?
一个是材料的完整、合法性,二是材料递送的时间、三是B工商界提供是否受理的凭证
2、(案例)某省甲、乙、丙三名律师决定出资合伙成立“新华夏律师事务所”,于是向该省司法厅提出口头申请成立律师事务所并提供了律师事务所章程、发起人名单、简历、身份证明、律师资格证书、能够专职从事律师业务的保证书、资金证明、办公场所的使用证明、合伙协议。但被告知根据该省地方政府规章相关规定,设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必须有一名以上律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并且需要填写省司法厅专门设计的申请书格式文本。刚好乙为法学博士,于是三人交了50元工本费后领取了专用申请书,带回补正。次日,三人带了补正后的材料前来申请,工作人员A受理了申请,并出具了法律规定的书面凭证。后司法厅指派工作人员B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发现申请人提供的资金证明系伪造,但其碍于与甲三人是好朋友,隐瞒了真实情况,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了准予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决定并颁发了《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1个月后,资金证明被司法厅发现系伪造,遂撤销了“新华夏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此间,甲乙丙三人已付办公场所租金2万元,装修费3万元。请结合《行政许可法》规定回答以下问题:(1)该省地方政府规章规定“设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必须有一名以上律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条件是否合法?为什么?
不合法,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4、15条规定,行政许可的设定应该用法律设定,而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才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才可以设定行政许可,而对律师事务所的成立,已经有国家法律约束,地方法规是不能在加限制条件 的。因为行政许可法中明确规定,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
(2)该省地方规章规定“设立律师事务所,需要填写省司法厅专门设计的申请书格式文本”是否合法?能否收取50元工本费?为什么? 合法,但不能收取工本费,因为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费。(3)司法厅对撤销“新华夏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需要赔偿吗?为什么? 不需要,因为造成利益损失的是由于申请人提供的资金证明系伪造,而不是由于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造成的。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七十六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给予赔偿。因此是不需要赔偿的。
3、(案例)202_年3月15日,某市地质矿产局为某村联办矿批准颁发采矿许可证,在原批准申请登记表中说明,该矿隶属该镇经委,企业性质为集体,负责人为王某。同年9 月,陈某伙同该矿承包人李某一同填写《某市乡镇矿山采矿许可证变更换发申请登记表》,仿造王某签字骗取了村委会、镇政府盖章后,申请变更该企业法定代表为刘某,并逐级上报。经查实,该表中“申请单位或个人”一栏空白,无申请人。在“变更原因”一栏中谎称:“因原法定代表人已调离其他岗位”。202_年9月25日,该市地质矿产局局长签署意见同意,并换发采矿许可证。问:
(1)该变更许可的具体行政行为有效吗?为什么? 无效,见法律49条
(2)如果确需要变更该许可,那么申请主体是谁?程序怎样? 申请主体是被许可人,程序见法律50条
(3)市地质矿产局应承担法律责任吗?为什么? 应承担责任,法律74条
4、(案例)据报载,某市近年来在吸引投资方面费力不小,优化投资环境是该市吸引投资的重要准备工作之一。但是,旧书报亭破破烂烂,非常影响市容。于是该市决定将书报亭折旧换新。市政府专门成立了“某市报刊零售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决定拍卖新书报亭的经营权,并在制定拍卖政策时采取了优惠措施对于没能获得书报亭经营权的原经营者,“整顿小组”定下来的补偿标准是每户1000元。
202_年9月4日,“整顿小组”将二百多个新书报亭的经营权对全市下岗工人招标拍卖,价高者得。拍得新书报亭的人,可以获得5?8年的经营权。通过拍卖,成交的最高价格达到了7.2万元,平均每个书报亭的成交价为1万多元。拍卖结束后,有33户旧书报亭经营者流标,二十多户原经营者没有参加投标。
此次拍卖,被该市有关部门称为既“依法办事”,又“有情操作”。但在当地却引起了很大的争议,特别是引起原书报亭经营者的不满。“整顿小组”认为通过拍卖,可以把书报亭这种社会资源重新分配;而原书报亭经营者认为当初审批书报亭的时候,土地局、规划局等各个部门都批准过,五证齐全,每年也按时缴纳各种税费,从来没有人说过我这个报亭不合法,现在为什么说拍卖就要拍卖。该市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为192元,上万元的拍卖价格也让一些原本想经营书报亭的下岗工人望而却步。假设以上案例发生在《行政许可法》实施以后,试分析回答以下问题: ⒈ 该案中“整顿小组”是否有权收回和拍卖书报亭的经营权,为什么?(6分)
无权收回,根据行政许可法的第69条规定,不符合撤销行政许可的条件。而拍卖应该也是不合法的,根据12条第三款,和53条,属于公共服务,不应该予以拍卖。⒉ 书报亭的收回程序是否合法,为什么?(6分)
不合法,没有进行听证程序。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做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力。⒊ 原书报亭经营者经营权被收回后的利益如何保障?(8分)根据69条,撤销不合法,根据53条,拍卖不合法,根据47条,没有进行听证,所以应该根据第76条,进行行政诉讼,要求赔偿。
5、(案例)1996年3月1日,某县卫生局在食品卫生法执法检查中发现个体户陈××患有活动性肺结核,不宜从事饮食业。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26条,决定吊销其卫生许可证,责令陈某停止营业。1998年6月县卫生局发现陈某仍然从事饮食业且非法经营入口食品,县卫生局经调查发现陈某的肺结核仍未治愈且继续从事食品生产,于1998年7月2日作出决定再次吊销其卫生许可证,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对陈某颁发卫生许可证的责任。陈某学习了《食品卫生法》,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于是停止营业,去外地求医求诊。202_年9月陈某病已治愈便返回县城,9月6日向县卫生局申请卫生许可证。县卫生局依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办法》,调查认为陈某曾两次因肺核被吊销卫生许可证,不宜再颁发,于是在9月17日作出不予发放许可证的决定。问:
1. 颁发食品卫生许可证属于《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哪类许可?
属于第十二条第四款: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的许可。
2.如果该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办法》规定:被吊销2次以上(含2次)卫生许可证的,以后不准申请卫生许可证,而《食品卫生法》未对“被吊销2次”的事项作出规定。对于此种情形,《行政许可法》如何规定?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4条,对行政许可法第12条所列事项,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所以应该依据给省制定的行政法规进行行政许可。3.如果陈某第二次被吊销的许可证是以欺骗手段取得,该县卫生局依据《行政许可法》应如何处理?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69条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根据第七十九条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整顿小组“将二百多个新书报亭的经营权对全市下岗工人招标拍卖,价高者得。拍得新书报亭的人,可以获得 5?8 年 的经营权。通过拍卖,成交的最高价格达到了 7.2 万元,平均每个书报亭的成交价为 1 万多元。拍卖结束后,有 33 户旧书报亭经营者流 标,二十多户原经营者没有参加投标。此次拍卖,被该市有关部门称为既”依法办事“,又”有情操作“。但在当地却引起了很大的争议,特别是引起原书报亭经营者的不满。”整 顿小组“认为通过拍卖,可以把书报亭这种社会资源重新分配;而原书报亭经营者认为当初审批书报亭的时候,土地局、规划局等各个部 门都批准过,五证齐全,每年也按时缴纳各种税费,从来没有人说过我这个报亭不合法,现在为什么说拍卖就要拍卖。该市的最低生活 保障线为 192 元,上万元的拍卖价格也让一些原本想经营书报亭的下岗工人望而却步。
假设以上案例发生在《行政许可法》实施以后,试分析回答以下问题:
⒈
该案中”整顿小组“是否有权收回和拍卖书报亭的经营权,为什么?(6 分)
答;无权收回,根据行政许可法的第 69 条规定,不符合撤销行政许可的条件。而拍卖应该也是不合法的,根据 12 条第三款,和 53 条,属于 公共服务,不应该予以拍卖。
⒉
书报亭的收回程序是否合法,为什么?(6 分)
答;不合法,没有进行听证程序。行政许可法第 47 条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做出行政许可 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力。⒊
原书报亭经营者经营权被收回后的利益如何保障?(8 分)
答;根据 69 条,撤销不合法,根据 53 条,拍卖不合法,根据 47 条,没有进行听证,所以应该根据 第 76 条,进行行政诉讼,要求赔偿。
5、(案例)1996 年 3 月 1 日,某县卫生局在食品卫生法执法检查中发现个体户陈××患有活动性肺结核,不宜从事饮食业。于是依据 《中 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 26 条,决定吊销其卫生许可证,责令陈某停止营业。1998 年 6 月县卫生局发现陈某仍然从事饮食业且非法 经营入口食品,县卫生局经调查发现陈某的肺结核仍未治愈且继续从事食品生产,于 1998 年 7 月 2 日作出决定再次吊销其卫生许可证,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对陈某颁发卫生许可证的责任。陈某学习了《食品卫生法》,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于是停止营业,去外地求医 求诊。202_ 年 9 月陈某病已治愈便返回县城,9 月 6 日向县卫生局申请卫生许可证。县卫生局依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办法》,调查认为陈某曾两次因肺核被吊销卫生许可证,不宜再颁发,于是在 9 月 17 日作出不予发放许可证的决定。
问: 1. 颁发食品卫生许可证属于《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哪类许可?
答;属于第十二条第四款: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的许可。
2.如果该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办法》规定:被吊销 2 次以上(含 2 次)卫生许可证的,以后不准申请卫生许可证,而 《食品卫生法》未对”被吊销 2 次“的事项作出规定。对于此种情形,《行政许可法》如何规定?
答;根据行政许可法第 14 条,对行政许可法第 12 条所列事项,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所 以应该依据给省制定的行政法规进行行政许可。
3.如果陈某第二次被吊销的许可证是以欺骗手段取得,该县卫生局依据《行政许可法》应如何处理?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 69 条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根据第七十九条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 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案例分析题
3、(案例)1996年3月1日,某县卫生局在食品卫生执法检查中发现个体户陈××患有活动性肺结核,不宜从事饮食业。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26条,决定吊销其卫生许可证,责令陈某停止营业。1998年6月县卫生局发现陈某仍然从事饮食业且非法经营入口食品,县卫生局经调查发现陈某的肺结核仍未治愈且继续从事食品生产,于1998年7月2日作出决定再次吊销其卫生许可证,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对陈某颁发卫生许可证的责任。陈某学习了《食品卫生法》,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于是停止营业,去外地求医求诊。202_年9月陈某病已治愈便返回县城,9月6日向县卫生局申请卫生许可证。县卫生局依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办法》,调查认为陈某曾两次因肺结核被吊销卫生许可证,不宜再颁发,于是在9月17日作出不予发放许可证的决定。请结合以上案情,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颁发食品卫生许可证属于《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哪类许可?
(2)如果该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办法》规定:被吊销2次以上(含2次)卫生许可证的,以后不准申请卫生许可证,而《食品卫生法》未对“被吊销2次”的事项作出规定。对于此种情形,《行政许可法》如何规定?(3)如果陈某第二次被吊销的许可证是以欺骗手段取得,该县卫生局依据《行政许可法》应如何处理?
4、(案例)某县某乡某村有一条沙沟。去年6月底,某村决定将沙沟的沙发包给陈某开采,并与陈某签订了《某村沙场承包协议书》。签订协议之后,某村又协助陈某办理沙场开采许可证。某县沙石土管理所经实地调查后,于去年9月15日发给某村沙场《沙土石资源开采许可证》。陈某向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申领了开采沙场的营业执照。此时,某乡政府向某县人民政府呈上《关于承包管理区沙场开发的请示》,要求由其统一开发某村沙场。某县人民政府作出同意该请示的批复,并指令国土、工商、公安部门禁止陈某开采。某县沙石土管理所便依据县政府的批复向某村沙场和陈某发出通知,宣布该所发出的《开采许可证》作废。并同时通知陈某停止开采。
(1)根据以上案例请分析某县沙石土管理所是否可以宣布该《开采许可证》作废?为什么?(2)从以上案件可以看出,某县沙石土管理所违反了《行政许可法》的哪一项基本原则?
5、(案例)202_年3月15日,某市地质矿产局为某村联办矿批准颁发采矿许可证,在原批准申请登记表中说明,该矿隶属该镇经委,企业性质为集体,负责人为王某。同年9月,陈某伙同该矿承包人李某一同填写《某市乡镇矿山采矿许可证变更换发申请登记表》,仿造王某签字骗取了村委会、镇政府盖章后,申请变更该企业法定代表为刘某,并逐级上报。经查实,该表中“申请单位或个人”一栏空白,无申请人。在“变更原因”一栏中谎称:“因原法定代表人已调离其他岗位”。202_年9月2 5日,该市地质矿产局局长签署意见同意,并换发采矿许可证。
(1)该变更许可的具体行政行为有效吗?为什么?(2)如果确需要变更该许可,那么申请主体是谁?程序怎样?(3)市地质矿产局应承担法律责任吗?为什么?
6、(案例)据报载,某市近年来在吸引投资方面费力不小,优化投资环境是该市吸引投资的重要准备工作之一。但是,旧书报亭破破烂烂,非常影响市容。于是该市决定将书报亭折旧换新。市政府专门成立了“某市报刊零售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拍卖新书报亭的经营权,并在制定拍卖政策时采取了优惠措施对于没能获得书报亭经营权的原经营者,“整顿小组”定下来的补偿标准是每户1000元。202_年9月4日,“整顿小组”将二百多个新书报亭的经营权对全市下岗工人招标拍卖,价高者得。拍得新书报亭的人,可以获得8年的经营权。通过拍卖,成交的最高价格达到了7.2万元,平均每个书报亭的成交价为l万多元。拍卖结束后,有33户旧书报亭经营者流标,二十多户原经营者没有参加投标。此次拍卖,被该市有关部门称为既“依法办事”,又“有情操作”。但在当地却引起了很大的争议,特别是引起原书报亭经营者的不满。“整顿小组”认为通过拍卖,可以把书报亭这种社会资源重新分配;而原书报亭经营者认为当初审批书报亭的时候,土地局、规划局等各个部门都批准过,五证齐全,每年也按时缴纳各种税费,从来没有人说过我这个报亭不合法,现在为什么说拍卖就要拍卖。该市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为192元,上万元的拍卖价格也让一些原本想经营书报亭的下岗工人望而却步。假设以上案例发生在《行政许可法》实施以后,试分析回答以下问题:
1、该案中“整顿小组”是否有权收回和拍卖书报亭的经营权,为什么?
2、书报亭的收回程序是否合法,为什么?
3、原书报亭经营者经营权被收回后的利益如何保
三、案例分析题
1、(案例)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工商机关对于公民申请个体营业执照的申请,应当在一个月内予书面答复,作出准予或不准予从事该营业活动的行政 决定。公民A欲在其居住的社区内开办一个面向社区居民经营日常用品的零售店,向该社区所在的B工商局依法提交了相应的申请材料,但过了一个月,A仍未收到 B工商局的任何书面答复。在此期间,A曾多次通过熟人到B工商局及其上级行政机关多次询问此事,但均为提出正式的书面材料,也没有收到B工商局及其上级行 政机关的正式书面答复。为此,A欲寻求法律救济。结合本案的案情,运用行政许可法律知识,请回答以下问题: 1).本案中,A要求法律救济有哪些途径?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A要求法律救济的途径有:第一,向B工商局的上级主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第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其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2).B工商局违反了行政许可法哪些规定?
答:B工商局违反了行政许可法以下规定:第一,第32条第2款之规定;第二,第36条之规定;第三,第37条之规定 第四,第38条之规定; 第五,第42条第2款之规定。
2、(案例)某省甲、乙、丙三名律师决定出资合伙成立”新华夏律师事务所“,于是向该省司法厅提出口头申请成立律师事务所并提供了律师事务所章程、发起人名单、简历、身份证明、律师资格证书、能够专职从事律师业务的保证书、资金证明、办公场所的使用证明、合伙协议。但被告知根据该省地方政府规章相关 规定,设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必须有一名以上律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并且需要填写省司法厅专门设计的申请书格式文本。刚好乙为法学博士,于是三人交了50元工 本费后领取了专用申请书,带回补正。次日,三人带了补正后的材料前来申请,工作人员A受理了申请,并出具了法律规定的书面凭证。后司法厅指派工作人员B对 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发现申请人提供的资金证明系伪造,但其碍于与甲三人是好朋友,隐瞒了真实情况,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了准予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决定并颁发了 《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1个月后,资金证明被司法厅发现系伪造,遂撤销了”新华夏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此间,甲乙丙三人已付办公场所 租金2万元,装修费3万元。请结合《行政许可法》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1).该省地方政府规章规定”设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必须有一名以上律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条件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 不合法。因为行政许可法第16条第4款规定: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条件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
2).该省地方规章规定”设立律师事务所,需要填写省司法厅专门设计的申请书格式文本“是否合法?能否收取50元工本费?为什么?
答:合法。因为该地方规章的此项规定是具体实施行政许可的措施,符合许可法的规定。
不能收费。因为行政许可法第58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费。
3).司法厅对撤销”新华夏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需要赔偿吗?为什么? 答: 要赔偿。其依据是行政许可法第69条第2款,第76条之规定。虽然有申请人伪造资金证明的行为在先,但是,该欺骗行为在行政机关做出准予设立和颁发执业证 书的行政许可之前已经被发现,但是,该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却滥用职权做出了准予的许可。现该许可被撤销,所造成的损失应当依法赔偿。
3、(案例)202_年3月15日,某市地质矿产局为某村联办矿批准颁发采矿许可证,在原批准申请登记表中说明,该矿隶属该镇经委,企业性质为集 体,负责人为王某。同年9 月,陈某伙同该矿承包人李某一同填写《某市乡镇矿山采矿许可证变更换发申请登记表》,仿造王某签字骗取了村委会、镇政府盖章后,申请变更该企业法定代表为 刘某,并逐级上报。经查实,该表中”申请单位或个人“一栏空白,无申请人。在”变更原因“一栏中谎称:”因原法定代表人已调离其他岗位“。202_年9月 25日,该市地质矿产局局长签署意见同意,并换发采矿许可证。问:
1).该变更许可的具体行政行为有效吗?为什么?
答:无效。因为: 第一,申请人不明;第二,申请材料虚假; 第三 申请材料不齐全,第四,行政机关(市地质矿产局)没有履行认真审查的责任,玩忽职守,导致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不真实。
2).如果确需要变更该许可,那么申请主体是谁?程序怎样?
答: 申请主体市某村联办矿。程序为:第一,某村联办矿向某市地质矿产局提出申请;第二,某市地质矿产局对某村联办矿的申请进行审查后,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第 三,如某市地质矿产局受理申请的,则对申请哪个材料进行审查:第四,审查后,某市地质矿产局做出是否变更许可的决定。
3).市地质矿产局应承担法律责任吗?为什么?
答: 某市地质矿产局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理由是违反行政许可法第74条的规定。
4、(案例)据报载,某市近年来在吸引投资方面费力不小,优化投资环境是该市吸引投资的重要准备工作之一。但是,旧书报亭破破烂烂,非常影响市容。于是该市决 定将书报亭折旧换新。市政府专门成立了”某市报刊零售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决定拍卖新书报亭的经营权,并在制定拍卖政策时采取了优惠措施对于没能获得书报亭经营权的原经营者,”整顿小组“定下来的补偿标准是每户1000元。
202_年9月4日,”整顿小组“将二百多个新书报亭的经营权对全市下岗工人招标拍卖,价高者得。拍得新书报亭的人,可以获得5?8年的经营权。通 过拍卖,成交的最高价格达到了7.2万元,平均每个书报亭的成交价为1万多元。拍卖结束后,有33户旧书报亭经营者流标,二十多户原经营者没有参加投标。
此次拍卖,被该市有关部门称为既”依法办事“,又”有情操作“。但在当地却引起了很大的争议,特别是引起原书报亭经营者的不满。”整顿小组“认为通 过拍卖,可以把书报亭这种社会资源重新分配;而原书报亭经营者认为当初审批书报亭的时候,土地局、规划局等各个部门都批准过,五证齐全,每年也按时缴纳各 种税费,从来没有人说过我这个报亭不合法,现在为什么说拍卖就要拍卖。该市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为192元,上万元的拍卖价格也让一些原本想经营书报亭的下岗 工人望而却步。
假设以上案例发生在《行政许可法》实施以后,试分析回答以下问题: ⒈)该案中”整顿小组“是否有权收回和拍卖书报亭的经营权,为什么?(6分)
答: “整顿小组”无权收回和拍卖书报亭的经营权。因为主体不合法,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第24条的规定。
⒉)书报亭的收回程序是否合法,为什么?(6分)
答:因为书报亭的经营权对原书报亭经营者有重大利益关系,所以,根据行政许可法第47条的规定,市政府在收回书报亭经营权时首先应当进行听证。⒊)原书报亭经营者经营权被收回后的利益如何保障?(8分)
答: 第一,以公平原则确定新经营权人:第二,对原经营权人进行合理补偿,依据市行政许可法第8 条的规定。
5、(案例)1996年3月1日,某县卫生局在食品卫生法执法检查中发现个体户陈××患有活动性肺结核,不宜从事饮食业。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 法》第26条,决定吊销其卫生许可证,责令陈某停止营业。1998年6月县卫生局发现陈某仍然从事饮食业且非法经营入口食品,县卫生局经调查发现陈某的肺 结核仍未治愈且继续从事食品生产,于1998年7月2日作出决定再次吊销其卫生许可证,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对陈某颁发卫生许可证的责任。陈某学习了《食品 卫生法》,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于是停止营业,去外地求医求诊。202_年9月陈某病已治愈便返回县城,9月6日向县卫生局申请卫生许可证。县卫生局依 据《实施办法》,调查认为陈某曾两次因肺核被吊销卫生许可证,不宜再颁发,于是在9月17日作出不予发放许可证的决定。问题:
1).颁发食品卫生许可证属于《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哪类许可? 答;属于认可类许可。
2).如果该省《实施办法》规定:被吊销2次以上(含2次)卫生许可证的,以后不准申请卫生许可,而《食品卫生法》未对”被吊销2次"的事项作出规定。对于此种情形,《行政许可法》如何规定?
答;行政许可法第16条第4 款规定。
3).如果陈某第二次被吊销的许可证是以欺骗手段取得,该县卫生局依据《行政许可法》应如何处理?
答:按行政许可法第69条第2款之贵,应当予以撤销。
第四篇:,《行政许可法》案例分析复习题(含参考答案)
《行政许可法》案例分析复习题(含参考答案)
案例分析题
1、(案例)
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工商机关对于公民申请个体营业执照的申请,应当在一个月内给予书面答复,作出准予或不准予从事该营业活动的行政决定。公民A欲在其居住的社区内开办一个面向社区居民经营日常用品的零售店,向该社区所在的B工商局依法提交了相应的申请材料,但过了一个月,A仍未收到B工商局的任何书面答复。在此期间,A曾多次通过熟人到B工商局及其上级行政机关多次询问此事,但均为提出正式的书面材料,也没有收到B工商局及其上级行政机关的正式书面答复。为此,A欲寻求法律救济。结合本案的案情,运用行政许可法律知识,请回答以下问题:
(1)本案中,A要求法律救济有哪些途径?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享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法律依据是行政法第38条。
(2)B工商局违反了行政许可法哪些规定?
一个是否受理申请,没有出具凭证,二是时间期限的问题。违反32条和42条规定。
3)本案中,A如果提起行政诉讼,应对哪些事项承担举证责任?、一个是材料的完整、合法性,二是材料递送的时间、三是B工商界提供是否受理的凭证。
2、(案例)
某省甲、乙、丙三名律师决定出资合伙成立“新华夏律师事务所”,于是向该省司法厅提出口头申请成立律师事务所并提供了律师事务所章程、发起人名单、简历、身份证明、律师资格证书、能够专职从事律师业务的保证书、资金证明、办公0.场所的使用证明、合伙协议。但被告知根据该省地方政府规章相关规定,设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必须有一名以上律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并且需要填写省司法厅专门设计的申请书格式文本。刚好乙为法学博士,于是三人交了50元工本费后领取了专用申请书,带回补正。次日,三人带了补正后的材料前来申请,工作人员A受理了申请,并出具了法律规定的书面凭证。后司法厅指派工作人员B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发现申请人提供的资金证明系伪造,但其碍于与甲三人是好朋友,隐瞒了真实情况,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了准予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决定并颁发了《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1个月后,资金证明被司法厅发现系伪造,遂撤销了“新华夏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此间,甲乙丙三人已付办公场所租金2万元,装修费3万元。请结合《行政许可法》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该省地方政府规章规定“设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必须有一名以上律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条件是否合法?为什么?
不合法,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4、15条规定,行政许可的设定应该用法律设定,而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才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才可以设定
行政许可,而对律师事务所的成立,已经有国家法律约束,地方法规是不能在加限制条件的。因为行政许可法中明确规定,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2)该省地方规章规定“设立律师事务所,需要填写省司法厅专门设计的申请书格式文本”是否合法?能否收取50元工本费?为什么?
合法,但不能收取工本费,因为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费。
(3)司法厅对撤销“新华夏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需要赔偿吗?为什么?不需要,因为造成利益损失的是由于申请人提供的资金证明系伪造,而不是由于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造成的。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七十六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给予赔偿。因此是不需要赔偿的。
1、胡某和赵某是邻居,两家为房屋间的通道发生争吵,当胡某拉赵某到村民委员会评理时,赵某在地上大喊“打死人了,打死人了……”张之闻声赶来劝开,在赵的要求下把赵某搀扶回家。之后,赵某告到当地派出所,派出所根据张之听到喊声赶到,见赵某躺在地上的证词,对胡某拘留3天。胡某不服,申诉到市公安局,市公安局经审查认为派出所越权处罚,决定撤销派出所对胡某的处罚。事隔半月,胡某所在地县公安
局认定胡某殴打赵某致轻微伤害,对胡某作出拘留5天的处罚。胡某更加不服,再次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审理后认为,县公安局对胡某的处罚偏重,作出变更拘留5天为罚款60元的处罚。胡某不服,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市公安局经审查认为派出所越权处罚,决定撤销派出所对胡某的处罚是否正确?为什么?
(2)派出所对胡某拘留3天的行政处罚程序是否合法?为什么?
(3)市公安局作出撤销对胡某拘留3天的处罚决定后,县公安局又作出对胡某拘留5天的行政处罚,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1)市公安局的撤销处罚是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九十一条明文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也就是从这个层面上来,派出所是法律法规援权的机构,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而案中,显然派出所作出的拘留决定是越权行为.对于派出机构越权作出的行政行为,以设立该派出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也就是本案中,被申请人是县公安局,作为上构管理部门市公安局具有撤销权.
(2)不合法.行政处罚程序包括:调查,决定,执行.而调查时需要至少两名警察,并且需要调取相关的证据.
(3)县公安局作对胡某拘留5天的行政处罚决定正确.因为本案中出现了新事实即胡某殴打赵某致轻微伤害.
2、某市近年来在吸引投资方面费力不小,优化投资环境是该市吸引投资的重要准备工作之一。但是,旧书报亭破破烂烂,非常影响市容。于是该市决定将书报亭折旧换新。市政府专门成立了“某市报刊零售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决定拍卖新书报亭的经营权,并在制定拍卖政策时采取了优惠措施对于没能获得书报亭经营权的原经营者,“整顿小组”定下来的补偿标准是每户1000元。“整顿小组”将二百多个新书报亭的经营权对全市下岗工人招标拍卖,价高者得。拍得新书报亭的人,可以获得5-8年的经营权。通过拍卖,成交的最高价格达到了7.2万元,平均每个书报亭的成交价为1万多元。拍卖结束后,有33户旧书报亭经营者流标,二十多户原经营者没有参加投标。此次拍卖,被该市有关部门称为既“依法办事”,又“有情操作”。但在当地却引起了很大的争议,特别是引起原书报亭经营者的不满。“整顿小组”认为通过拍卖,可以把书报亭这种社会资源重新分配;而原书报亭经营者认为当初审批书报亭的时候,土地局、规划局等各个部门都批准过,五证齐全,每年也按时缴纳各种税费,从来没有人说过我这个报亭不合法,现在为什么说拍卖就要拍卖。该市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为192元,上万元的拍卖价格也让一些原本想经营书报亭的下岗工人望而却步。试分析回答以下问题:
⒈ 该案中“整顿小组”是否有权收回和拍卖书报亭的经营权,为什么?
⒉ 书报亭的收回程序是否合法,为什么?
⒊ 原书报亭经营者经营权被收回后的利益如何保障?
上面两个题都和司法考试有关,没看过这方面的内容不会答。答:(1)无权,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根据法律规定政府部门自行设立的临时机构,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因此,有关部门不得以临时机构的名义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决定。已经作出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2)程序不合法,对于涉及公共利益的行政行为需要举行听证会,本案中涉及到33户经营者的利益,应该举行听证会.
(3)本案中收回原书报亭经营者经营权的行为是行政行政征收行政用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征收征用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强制取得相对人的财产所有权的行政行为,除依法进行的征税和收费外,行政机关应给因征收而造成损失的相对人以公平的补偿。
有一年轻人历尽千辛万苦去寻找宝物,最终找到一种能散放香气、放在水中不沉底的植物,他认为这是宝物,就拿着到集市上去卖。可过了很久却无人问津。他开始还坚持认为自己拿的是宝物,可过了一段时间看旁边的摊位卖木炭卖的很火。于是把香木烧成木炭了,果然很快就被抢光了。他很高兴,回家和老父亲说了。父亲告诉他,他烧的是世界上最珍贵的植物——沉香。
第五篇:行政许可法-多选题
显示答案【多选题】行政许可具有的功能有 说明:
A、行政许可作为事前管理的一种方式,主要是对可能发生的危险提前设防,以从源头上控制危险的发生
B、政府通过行政许可的方式配置有限资源
C、政府以许可(通常是登记)的方式,确立相对人的特定主体资格或者特定身份
D、行政许可具有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作用
显示答案【多选题】下列属于行政许可基本原则的有 说明:
A、合法原则
B、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C、便民原则 D、信赖保护原则
显示答案【多选题】下列属于行政许可登记的有 说明:
A、结婚登记
B、律师事务所的设立登记 C、作品著作权登记 D、工商企业的设立登记
显示答案【多选题】为了提升行政许可程序效率,我国《行政许可法》确立了 说明:
A、行政许可公开制度 B、电子政务制度 C、审批权集中制度 D、时限制度
显示答案【多选题】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说明:
A、张某申请卫生许可证,某县卫生局拒绝且未予说明理由,即应给予其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
B、医生李某死亡,有关卫生部门应当注销其医师资格
C、某企业通过贿赂手段取得的生产烟花爆竹生产许可证被撤销后,在1年内不得再申请此许可证
D、某区规划局批准某居委会搭建的自行车棚决定,某区人民政府认为违法有权予以撤销
显示答案【多选题】下列关于行政许可说法正确的是 说明:
A、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B、行政许可存在的前提是法律的一般禁止 C、行政许可是授益性行政行为 D、行政许可能以口头形式作出
显示答案【多选题】下列属于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是 说明:
A、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B、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C、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D、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显示答案【多选题】下列不适用《行政许可法》规定的事项是 说明:
A、某市建委对企业建设工程项目的开工审批 B、某省教育厅对其直接管理的高校财务事项的审批 C、卫生部对其直接管理的医院外事事项的审批 D、某省公安厅对某高校教师出国护照的审批
显示答案【多选题】下列说法中符合实施行政许可应遵循的便民、效率原则的是 说明:
A、申请形式除当面申请以外,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任何一种方式提出
B、许可应当由多个机关或者同一机关的多个机构办理的,可以由其中一家统一受理并统一送达,或者集中起来联合办理
C、实施企业设立的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
D、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显示答案【多选题】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行政许可的是 说明:
A、颁发排污许可证 B、授予荣誉称号 C、授予发明人专利权 D、工商登记
显示答案【多选题】下面关于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的说法错误的是 说明:
A、凡是国家行政机关都可以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行政许可
B、行政机关可以将自己的行政许可权委托给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行使
C、受委托的组织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实施行政许可,也可以再委托其他组织实施行政许可
D、行政机关具有的行政许可权应当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显示答案【多选题】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后,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的种类有 说明:
A、民事赔偿 B、行政责任 C、刑事责任 D、国家赔偿
显示答案【多选题】下列关于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说明:
A、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 B、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
C、委托方是行政机关,受委托一方可以是行政机关以外的其他组织 D、委托方和受托方必须都是行政机关
显示答案【多选题】下列属于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的包括 说明:
A、政府办公厅 B、公安局 C、司法局 D、工商局
显示答案【多选题】行政机关应当出具书面凭证的情形是 说明:
A、行政机关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 B、行政机关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 C、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D、行政机关作出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显示答案【多选题】下列不属于行政许可的是 说明:
A、对企业投资的重大和限制类投资的审批 B、以工代赈资金的审批 C、卷烟生产计划的审批 D、食盐专营许可证的统一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