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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政策摘要2
编辑:落花无言 识别码:22-985059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03 01:21:33 来源:网络

第一篇:惠农政策摘要2

惠农政策摘要

一、退耕还林补助

从202_年开始,向退耕户补助的粮食改为现金补助。耕地还林后仍为生态林补助8年,经济林补助5年,每年每亩补助200斤粮食改为现金补助,直接向退耕户补助现金140元,每亩20元的教育医疗补助费发放办法和标准不变。202_年8月,完善了后续政策,对现行补助政策在延长一个周期(即生态林8年、经济林5年、还草2年)将延长期粮食补助资金的一半对退耕农户进行现金补助,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70元,每亩退耕地每年20元的生活补助,继续直接补助到退耕农户,并与管护任务挂钩。

二、森林生态效益补尝

从202_年起,中央对属集体和个人的国家级公益林的补助标准每亩每年5元提高到10元(其中,省级财政提留0.25元,对于跨林区防火道路建设等)。

三、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一)禁牧补助。中央财政按照每亩每年6元的测算标准对牧民给予禁牧补助。

(二)草畜平衡奖励。中央财政对未超载的牧民按照每亩每年1.5元的测算标准给予草畜平衡奖励。

(三)牧民生产性补助。包括畜牧良种补贴,牧草良种补贴和每户牧民500元的生产资料综合补贴。

四、奶牛良种补贴

对项目区内优质种公牛冷冻精液进行瓶中改良的奶牛养殖者,包括散养户和规模养殖户进行实物冻精补贴。每头补贴冻精2支,每支补贴15元。补贴品种为,奶牛养殖者饲养的具有繁殖能力的荷斯坦牛,奶水牛、褐牛、牦牛等。

五、政策性奶牛保险保费补贴

政策性奶牛保险保费补贴金额分为每头3000元,每头4000元,每头5000元三档,保险费率为6%。其中养殖户负担10%,财政补贴90%。补助承担比例为:中央财政补助50%,省级财政补助30%实现财政补助10%。

六、能繁母猪补贴

对养殖户养殖户每头能繁母猪1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财政补贴60%,省财政补贴,市、县补贴20%。

七、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

是指财政提供保险补贴的能繁母猪保险业务,其中保险责任为重大病害,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引致的能繁母猪直接死亡。每头能繁母猪保值1000元,保费为60元,其中财政补助48元养殖户自筹12元。

八、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实行强制免疫政策。疫苗经费由中央财政补贴,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猪蓝耳病、猪瘟等实施强制扑杀。对因重大动物疫病扑杀畜禽给养殖户造成的损失给予补贴,牛补贴1200元,羊补贴240元,猪补贴480元。

九、涉农收费优惠政策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取消了义务教育借读费,农业部门畜禽和畜禽产品防疫费、农机服务费、停止征收水利部门的取水许可证费,农林部门的粮食,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取消了农业部门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工商营业部门营业执照副本收费,林业部门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

(三)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降低及产品检疫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成批出栏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产地检疫费按照不高于规定标准的40-60%收费。

根据省交通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2_)40号文件精神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公告》规定,全省收费公路对运输鲜活农产品规定目录中的产品免收通行费,对化肥运输实行费用减免优惠政策。

第二篇:惠农政策

汽车学院202_-202_第一学期大学生小学期调研报告

专 业: 姓 名: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班 级: 学 号:

202_ 级 班

调研报告成绩(百分制)

下农村,了解相关惠农政策

现如今,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只有人民富裕才能推动国家更进一步发展。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并且农村人口占大多数,所以要使国家变强,就必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我国的农业人口占全国人口的百分之七十,算是一个农业大国,但我们还不是农业强国。生产效率低、土地分散、水利,技术落后,机械等农业设施薄弱、竞争力低。在很多偏远的山区,都是靠人力经营土地,收成的好坏也是靠天说了算,防灾抗灾能力差。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不强,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远低于发达国家。都说中国地大物博,但是人均占有水平很低。农业效益偏低,农民收入渠道窄,收入少,城乡居民收入仍持续扩大;农业物质投入成本和劳动力成本不断攀升。在如今的社会常年守着土地的农民很少了,大多农民在农闲的时候去外面打工。所以有人说减少农民数量是解决农业问题的根本。然而,这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国农业经济的发展问题,相反,更有可能引导农业走向误区。农业、农村、农民是“三农”问题,根本是农业问题,农民是这一古老产业中的从事者,从农业产业这个角度讲,有些想法是不切合实际的。首先,我们不承认农业发展的比较劣势,试图通过发展农业来解决农民的福利问题。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今天,我们的农业缺乏根本的竞争优势。在外国农产品的不断冲击下,我们的农产品只会收缩不会扩大。这是因为组织机构不合理,农业的自然资源条件不好,后期积累的技术也不够,与国外规模化的农业结构相比不占优势。当前农民大多数还处于自然经济状态下,农业商品化还很低,大多数农民是为了把粮食卖了换取生活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农村人口能够减少,也不能解决实际的根本问题。放弃农业也是不行的,从古至今农业都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即使是在发达的国家。民以食为天,目前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代替粮食为人类解决温饱问题,所以必须要保证农业的发展空间。只有给农业定好位,制定的农业政策和农业制度才会合理,利于农业的发展。现在城市化进程很快,并且是没有止境的,这就使农村在不断的缩小,这种城乡的此消彼长使农业处于一个尴尬的地位。农业很重要,但是古老的农耕方式不适应现代化的要求,所以各国通过不断的创新、发展、改进,逐步实行农业的现代化,用机器代替人的操作。近年来,我国政府对农村经济水平发展十分重视,对此也制定了许多惠民政策。对于此次调研,主要是走进农村,了解相关的惠农政策。

惠农政策指政府为了支持农业的发展、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推动农村的可持续发展而对农业、农民和农村给予的政策倾斜和优惠。农业部对此发布了50项惠农政策补贴。1.种粮直补政策。2.农资综合补贴政策。3.良种补贴政策。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5.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政策。6.新增补贴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产区倾斜政策。7.提高小麦、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8.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9.生猪大县奖励政策。10.农产品目标价格政策。11.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政策。12.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支持政策。13.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支持政策。14.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15.土壤有机质提升补助政策。16.做大做强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支持政策。17.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支持政策。18.农业标准化生产支持政策。19.畜牧良种补贴政策。20.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扶持政策。21.动物防疫补贴政策。22.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23.振兴奶业支持苜蓿发展政策。24.渔业柴油补贴政策。25.渔业资源保护补助政策。26.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27.海洋渔船更新改造补助政策。28.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支持政策。29.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支持政策。30.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政策。31.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32.生鲜农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减免政策。33.农村沼气建设政策。34.开展农业资源休养生息试点政策。规划中的农业环境治理措施主要包括:一是开展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二是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三是开展地表水过度开发和地下水超采治理。四是开展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在25度以上陡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和15-25度重要水源地实行退耕。五是开展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六是开展东北黑土地保护。七是开展湿地恢复与保护。35.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政策。36.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政策。37.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示范县建设政策。38.阳光工程政策。39.培养农村实用人才政策。40.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41.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政策。202_年,国家将在管理民主、运行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基础上,培育发展农村合作金融,选择部分地区进行农民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试点,丰富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类型。国家将推进社区性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这些组织必须坚持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坚持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国家还将进一步完善对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管理体制,明确地方政府的监管职责,鼓励地方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有效防范金融风险。42.农业保险支持政策。对于种植业保险,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补贴40%,对东部地区补贴35%,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单位补贴65%,省级财政至少补贴25%。对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保险,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补贴50%,对东部地区补贴40%,对中央单位补贴80%,地方财政至少补贴30%。对于公益林保险,中央财政补贴50%,对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补贴90%,地方财政至少补贴40%;对于商品林保险,中央财政补贴30%,对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补贴55%,地方财政至少补贴25%。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覆盖全国,地方可自主开展相关险种。43.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44.扶持家庭农场发展政策。45.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政策。46.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政策。47.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政策。48.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政策。49.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政策。50.农村、农垦危房改造政策。农民收入的提高与持续增长是事关农业发展基础是否稳固、农村发展后劲能否增强的关键问题,也是事关农民能否公平分享社会成果的重大问题,取消农业税后,农民负担减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再为农业税而强迫生产经营。同时也提高了农民种地的积极性。

二、放宽放活农民增加收入面,农民不再通过单一的农业生产增加收入,也通过外出务工、承包经营、养殖等各种渠道增加收入。

三、农民打破传统经营模式,不再受土地束缚,大旱之年,农民离开土地仍然没有经济负累。

惠农政策愈来愈多,愈来愈好,广大农民受益颇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从根本上解决了低收入家庭的温饱问题

二、粮食直补与农资综合补贴政策的实施,降低了农民的种粮成本,提高了种粮收益,促进了农民增收;良种补贴政策的实施,改良了小麦品种,提高了粮食产量;农机补贴政策的实施,加快了农业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步伐,提高了农业机械化程度,增强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了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

三、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鼓励农民踊跃改善生活条件,减轻经济负担,不仅加快了农村消费升级,同时也提高了农牧民生活质量。

四、大病救助,彻底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的问题,寄宿生生活补助,彻底解决了适龄儿童上学难的问题。

各项惠农政策均是专款专用,补贴资金100%发放到农户,但在落实惠农政策中,牵扯的部门多,召开的会议多,印制的材料多,支出业务费用多,需要人力多,一些电视讲话,补贴公示等活动均需要经费,而这些惠农政策都需要县级部门,乡镇和村去实施,上级没有专项的工作经费,而各乡镇和村更是经费紧张,对此宣传力度不到位等,同时还存在一系列的问题。

对惠农政策的建议和对策

(一)进一步加大支农惠农政策宣传力度 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文件、资料、村务公开栏等,对国家支农惠农政策进行广泛宣传,深入到村、组、户,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真正让干部清楚、群众明白。把各项惠农政策宣传到群众中,同时还要着力培养一批惠农政策明白人。力争使各项惠农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加政策落实的透明度,为惠农政策的全面落实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惠农政策落实体系

对惠农政策项目从登记到发放各个环节上,都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机制,形成相互牵制、相互监督、不相容职务分离的相关控制制度。加强对政策落实人员,特别是“一线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管,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审计、监察和财政部门的监督作用。加强各环节的监管,严防惠农补贴被截流、套取,确保各项惠农政策在落实工作中不走样。保证惠农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使各项惠农补贴按时、按标准发放到农户手中。

(三)进一步严格政策标准,规范操作程序

各级政府要督促惠农政策主管部门严格把握政策范围,严格执行政策标准,确保惠农政策落实到人、落实到户。对惠农项目和资金的使用,有关部门要摸清底数,抓好落实,做到专款专用。对小麦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等不能普惠的政策,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分配方案和兑现流程,真正体现在惠农政策面前机会均等。

(四)进一步调整补贴方向,科学设置补贴项目

一是研究现有的各项惠农补贴的经济社会效果,政策依据和政策目标实现的效果,适时加以调整。随着现代农业及产业化的推广和各地的农业现状,以及农户参保意识的提高,扩大试点范围和试点品种势在必行。如家禽、水产养殖、瓜果、蔬菜、苗木等是否能加入农业保险范围均不同程度受到农户关注,尤其是种养大户,参保愿望更加迫切。二是研究是否有更需要补贴的项目有待立项,使财政补贴资金配置更合理、效益最大化。如农业生产的水费,由于难以准确计量,定价不合理,很难体现商品的特性,每年乡村收取水费的行政成本又过大,如果能取消向农民收取水费,改由各级政府补贴,既使农民得到实实在的好处,又减少了乡村收取水费的行政成本,同时能彻底消除用水矛盾。三是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确保农民得到更多实惠。如林业上的惠农资金总体资金量较小,应该加大对经济林的补助标准,提高农民种植的积极性,还有农村的低保金额数量太小,无法满足真正有困难的群众需要。

(五)进一步落实惠农政策工作经费,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落实和加大惠农政策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培训、开展基层网络化建设和添置村(居)惠农政策公示栏、宣传栏等硬件设施和各种媒体宣传费用。建议按上惠农资金支出总额或服务对象人数的一定比例安排工作经费,确保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工作顺利开展。另外,应该对部分惠农政策项目和资金加以整合利用,把相似的补贴项目合并,不必几家都去管理发放,造成项目重叠、资源浪费。

第三篇:主要支农惠农政策

主要支农惠农政策

一、鼓励发展粮食生产的政策

1、国家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根据202_核定的农业税计税面积,每亩补贴标准为13.5元。

2、国家对种粮农民实行农资综合补贴。根据202_核定的农业税计税面积,每亩补贴标准为76.9元。

3、国家对水稻生产的农户实行水稻良种补贴。补贴对象是直接从事水稻生产的农户,不得补给未种植水稻的土地承包户。补贴范围是按照水稻实际种植面积给予补贴。补贴标准,双季早稻每亩补贴10元,中稻每亩补贴15元,双季晚稻每亩补贴15元。

4、国家继续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202_年早籼稻谷最低收购价77元/50公斤,中晚稻79元/50公斤。

5、国家实行油菜良种补贴政策。凡种植已审定的“双低”油菜品种的农户,按实际种植面积每亩补贴10元。

6、保护耕地政策。严格耕地保护政策,坚决制止耕地抛荒,对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和个人弃耕抛荒的,由各级人民政府按该基本农田弃耕前三年平均产值一至二倍收取荒芜费;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同原发包单位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重新发包。

7、对耕地抛荒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连片抛荒5亩以上的,追究所在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的责任;对连片抛荒10

亩以上的,追究所在地方乡镇长的责任;对连片抛荒20亩以上的,追究主管副县市区长的责任;对连片抛荒30亩以上的,追究县市区长的责任。

8、实行粮食生产大县的奖励政策。从202_年开始,国家对年产粮食4亿斤以上的县进行奖励,以提高地方财力,促使产粮大县政府加大对“三农”工作的投入。

二、鼓励发展养殖业的政策

1、生猪调出大县补贴。按该县生猪出栏数和外调数比例确定补贴金额,补贴到县市区。

2、能繁母猪补贴。202_年,国家财政增加了对能繁母猪的补贴,标准从50元/头提高到100元/头,中央财政补助50%,省级补助30%,市级补助10%,县级负担10%。

3、能繁母猪保险。能繁母猪保险的保险金额1000元/头,费率6%,每头保费为60元。保费负担比例,国家财政补贴80%,即每头48元,养猪户负担20%,即每头12元。

4、禽流感扑杀补助。禽流感扑杀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共同负担,扑杀补助标准为:鸡、鸭、鹅等禽类每只补助10元。对疫点扑杀补助国家、省、市、县按5∶3∶1∶1比例配套;对预警点扑杀补助省、市、县按5∶2∶3比例配套。

5、生猪疫病扑杀补助。对因患猪蓝耳病而扑杀的生猪补助实行国、省、市、县、养殖户五级按4∶2∶1∶1∶2的比例承担,补助标准为每头600元。

6、养殖小区补助。扶持新发展生猪规模化生态养殖小区,对经省立项建设达到规定要求的生态规模养殖小区,每个养殖小区一次性补助50万元以上。

三、鼓励发展林业的政策

1、退耕还林补助政策。

粮食、现金补助:我市从202_年起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国家根据林业部门的验收结果(达标)向退耕户提供粮食和现金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粮食资金210元(按每亩每年150公斤原粮,每公斤原粮1.4元折价计算),每亩每年退耕地现金补助20元。补助年限,退耕地还经济林按5年计算,还生态林按8年计算,根据县级林业部门检查验收的合格面积兑现补助现金。凡202_年底前退耕还林粮食和生活费补助政策已经期满的,从202_年起发放补助,202_年及以后到期的,从到期后的次年起发放补助。

种苗和造林费补助:国家一次性提供退耕还林工程造林种苗和造林费补助每亩50元,由各县级林业部门统一管理使用,为退耕地和宜林荒山荒地造林无偿提供种苗。

2、重点公益林补偿政策。

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为国家重点公益林和省级重点公益林提供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财政补偿基金平均标准为每年每亩5元,其中每年每亩0.25元由省级财政部门列支,用于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公益林监测和管护情况验收、跨公益林区域营造生物放火林带等森林火灾预防以及维护林区道路的开支;每年每亩0.8元可用于林农委托县、乡林业部门组织的专职护林员的劳务费支出;每年每亩0.45元用于公益林资源监测、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等支出;每年每亩3.5元发放给林农个人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和林业有害生物救治等支出。

四、鼓励发展农业机械化事业的政策

重点补贴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兼顾油料作物、经济作物、林果业、畜牧渔业的生产机械化。

1、农机购置补贴对象。实施范围扩大到全市所有农业县市区,补贴对象为纳入范围内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2、补贴标准。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2_〕11号)规定,使用中央补贴资金的补贴标准补贴率不超过机具价格的30%,且单机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一户农民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一套(4台,即1台主机和与其匹配的3台作业机具);具备一定规模的农机服务组织(指县乡服务队,大型农机站)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三套(12台,即3台主机和与其匹配的9台作业机具)。一户农民(渔民)内补贴购置增氧机、投饵机、清淤机不超过6台、6台和1台。农业机械购置具体补贴标准:拖拉机类,中央资金补贴30%;耕作机械,中央资金补贴25%;种植机械,中央资金补贴30%,其中插秧机省级资金累加补贴30%;植保机械,中央资金补贴25%;收获机械,中央资金补贴20%;排灌机械类,中央资金补贴20%;粮食

干燥机械,中央资金补贴25%;畜产品机械类,中央资金补贴20%;水产品机械类,中央资金补贴20%—30%;小型拖拉机类,中央资金补贴30%。具体补贴机型的补贴额按全省统一公布的补贴目录执行。

五、移民后扶政策

1、扶持范围:后期扶持范围为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其中,202_年6月30日前搬迁的水库移民为现状人口,202_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水库移民为原迁人口。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农村移民不再纳入后期扶持范围。

2、扶持标准:对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按每人每年补助600元的标准扶持。

3、扶持期限:对202_年6月30日前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自202_年7月1日起再扶持20年;对202_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扶持20年。

4、扶持方式:采取“一个尽量、两个可以”相结合的扶持方式。“一个尽量”就是后期扶持资金能够直接发放给移民个人的应尽量发放到移民个人,用于移民生产生活补助。“两个可以”就是后扶资金可以实行项目扶持,用于解决移民村群众生产生活存在的突出问题;还可以采取一部分资金直发、一部分资金搞项目两者结合的方式。扶持方式的确定要在研究移民村(组)实际情况、坚持群众路线、坚持自下而上的原则、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并听取移民所在村(组)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

六、鼓励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的政策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从202_年开始,各级财政对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80元,国家财政补助标准40元/人.年;202_年起我省新农合地方财政对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提高到30元/人.年,从202_年起提高到40元/人.年,省、市、县三级财政补助资金配套比例为24∶8∶8;确有困难的地区可分两年到位。地方增加的资金,应以省级财政承担为主,尽量减少困难县(市、区)的负担。202_年农民个人缴费每人每年10元,202_年农民个人缴费每人每年20元。

2、对乡村医生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劳务补助。从今年起,由省、市、县(市、区)三级财政共同出资,制定具体的劳务补助实施方案和乡村医生工作绩效考核方案,补助标准按每个服务农业人口每年补助1元计算,省、市县区按1:1的比例进行资金配套。

3、村卫生室国债项目。国家给每个村卫生室3万元资金。

七、鼓励发展农村教育的政策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免费政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从202_年开始实行全免费政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免费是指除按规定向自愿住校和自愿在校就餐学生收取住宿费、伙食费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它费用。

2、“两免一补”政策。是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免杂费并补助家庭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和对城镇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杂费并补助家庭贫困寄宿生生活费的一项政策。农村学生从202_年春季开始免杂费,秋季全体享受免费教科书。城镇学生从202_年春季开始免杂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小学生每生每天补助2元,初中生每生每天补助3元,学生每年在校天数均按250天计算。按在校寄生的1/3确定。

3、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读城区学校的政策。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要求在城区中小学就读,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城区的暂住证、父母进城务工证明(有效劳务合同)和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等材料向服务区范围学校提出申请,经核查批准后,就近免试入读。凡符合就读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各学校不得拒收。

八、其它方面的政策

1、户用沼气池建设。进入国家农村沼气国债项目的补助标准800元/口;未列入国家农村能源沼气国债项目的,由省、市、县三级地方财政按800元/口补助标准进行补贴。

2、扩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在202_年对水稻、棉花、能繁母猪实行农业保险试点基础上,202_年增加油菜种植和奶牛养殖两个险种,同时适当扩大水稻种植保险的试点范围,加大财政补贴力度。

3、实施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202_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对在我省境内的全国“绿色通道”上行驶的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一律免收车辆通行费。整车合法装载我省生产的鲜活农产品的我省车辆在不属于全国“绿色通道” 的我省其它收费公路上行驶,一律免收普通公路车辆通行费,减半收取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

第四篇:24项惠农政策

202_年山东省农机等28项补贴公告

202_年以来,省委、省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为便于广大农民学习掌握和监督落实,现摘要汇编公布如下:

1、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补贴标准:以小麦种植面积为补贴依据,青岛、东营、烟台、威海、莱芜5市每亩补贴15元,其余各市每亩补贴14元。兑现方式:通过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本通”发放到户。

2、农资综合补贴。补贴标准:目前尚未确定。待政策明确后,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兑现方式:通过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本通”发放到户。

3、成品油价格补贴。补贴对象:全省种粮农民,从事近海、内陆捕捞及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含远洋渔业企业),国有林业企业和林场苗圃企业,城市公交企业,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经营者,城市出租车司机。补贴标准:尚未确定。待政策明确后,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兑现方式:可咨询当地财政部门。

4、小麦、玉米、棉花、水稻和花生良种补贴。补贴标准:小麦、玉米每亩补贴10元,棉花、水稻每亩补贴15元。兑现方式:小麦采取“ 省级统一政府采购良种、中标企业供种到村、农民支付差价款购买良种”的补贴方式;玉米、棉花和水稻采取“省级公开推介良种,农民自愿购种,补贴资金通过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本通’直接发放”的补贴方式。花生良种补贴的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尚未确定。待政策明确后,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

5、畜牧良种补贴。补贴对象:购买和使用良种进行畜牧品种改良的养殖户或养殖场。补贴标准:(1)奶牛。每头能繁母牛使用2支细管冻精,每支冻精补贴15元。(2)生猪。每头能繁母猪年繁殖2胎,每胎配种使用2 份精液,每份精液补贴10元。(3)肉牛。按每头能繁肉牛使用2剂冻精,每剂冻精补贴5元。兑现方式:符合条件的养殖户(场)与县级畜牧兽医部门签订补贴合同,并到指定的配种站点或良种场进行家畜配种,支付扣除财政补贴资金后的差价款。

6、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在全省60个试点县(可咨询当地财政部门)开展小麦、玉米、棉花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小麦,保险费5元/亩,保险金额200元/亩;保险费8元/亩,保险金额500元/亩。玉米,保险费6元/亩,保险金额300元/亩;保险费8元/亩,保险金额400元/亩。棉花,保险费18元/亩,保险金额600元/亩。以上保费由财政补贴80%,农户承担20%。

7、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补贴对象:全省范围内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含农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机具类型:包括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节水灌溉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废弃物处理设备等12大类45个小类农业机械。具体补贴机 具 类 型 可 到 山 东 农 机 化 信 息 网()。兑现方式:实行“销售网点代办申领并垫付”的审核兑付方式。

9、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补贴对象:全省购买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的农民。补贴产品:农民在202_年3月1日至202_年12月 31日期间,直接购买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微型客车,或报废农用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并同时换购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在202_年2月1日至202_年1月31日期间购买的摩托车。补贴标准:对农民直接购买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微型客车的,按车辆销售价格的10% 给予补贴,但每辆补贴最高不超过5000元;对报废三轮汽车并换购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的,另外给予202_元报废补贴;对报废低速货车并换购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的,另外给予3000元报废补贴;每户限购一辆。购买摩托车的,按销售价格13%给予补贴,每辆补贴最高不超过650元,每户限购二辆。兑现方式:购买微型客车、摩托车的农民向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经审核后,通过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本通”兑现。

10、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补助对象:《山东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鲁政发[202_]84号)核定的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补助标准:每人每年补助600元。兑现方式:直接兑付到人或者采取项目扶持方式,还可以采取两者结合的方式。后期扶持资金发放给移民个人的,由财政部门按季度拨入移民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本通”;采取项目扶持方式的,实行县级报账制。

11、平安渔业工程及海洋捕捞渔民转产转业补贴。平安渔业工程:对符合条件的渔船配备船舶碰撞预警设备(AIS)、气涨式救生筏、智能化识别射频卡等给予补助,具体补贴标准尚未确定,待确定后将通过项目申报指南发布。补贴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落实到位。海洋捕捞渔民转产转业补贴:根据国家制定的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报废拆解海洋捕捞渔船进行拆解补贴。补贴资金通过财政部门直接拨付给船主。

12、粮食最低收购价。每50公斤白小麦(三等,下同)、红小麦、混合麦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90元、86元、86元。

13、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补助对象:参加非农职业技能和涉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村劳动力。其中,涉农职业技能培训主要包括农机使用和维修、沼气工、村级动物防疫员、机防手、乡村旅游服务员、渔业船员、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等。补助标准:根据培训类型和培训时间,分类确定培训补助标准,具体标准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另行确定,届时可登陆山东农业信息网(www.teniu.cc)查询或咨询当地农业、财政部门。兑现方式:有意向的农民自主选择承担“阳光工程”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向培训机构或县“阳光办”提出申请,领取培训券,并按扣除培训券面值后的金额支付培训费。

14、新型农民创业培训。补助对象:中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以及具有创业意愿的返乡农民工、农村初中和高中毕业后就业的富余劳动力、退伍军人等。补助标准:具体补助标准根据培训任务和预算安排确定,届时可登陆山东农业信息网(www.teniu.cc)查询或咨询当地农业、财政部门。兑现方式:有意向的农民向县级农业部门提出培训申请,到指定培训机构免费参加培训,补助资金由财政部门直接支付给培训机构。

15、技能扶贫与就业补助。补助对象:享受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1名年龄在15-22岁之间、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就业愿望的子女。补助标准:省财政承担技能扶贫生在校就读期间的奖学金、特困生补助、实验实习费用等;市级主要承担体检费和必要的选拔工作经费,提供每人每月60-80元的生活补贴,并减免首次技能鉴定费用和报名费、考务费等;培训院校承担在校期间住宿费。兑现方式:技能扶贫对象参加全省技工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按要求到培训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1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贴。补助标准:各级政府对参合农民人均年补助标准不低于100元。报销程序:在县域内门诊或住院的,结算时直接按照相应比例扣除补偿部分;到县域外医疗机构就诊的,回参合当地的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外出务工人员在务工地住院,报销程序与在县外医疗机构住院相同。

17、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贴。补助对象: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且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补助标准:按农村低保标准与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之间的差额进行补助(202_年各地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1200元)。兑现方式:通过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本通”按月或季直接发放到户。

18、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对象:在省政府确定的19个试点县(市、区)范围内,对16周岁-59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给予缴费补贴,对年满60周岁、按规定参保缴费、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可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但符合条件的子女应参保缴费)。19个试点县:济南市天桥区、青岛市城阳区、即墨市、淄博市临淄区、枣庄市市中区、东营市河口区、烟台市福山区、招远市、寿光市、嘉祥县、肥城市、荣成市、日照市东港区、莱芜市莱城区、平邑县、禹城市、聊城市东昌府区、滨州市滨城区、菏泽市牡丹区。补贴标准:①基础养老金。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我省确定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有条件的市、县(市、区)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具体办法由试点县(市、区)制定。②缴费补贴。缴费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缴费即补。对选择较高档次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兑现方式:符合条件的农村参保居民按当地规定办理参保手续,缴费补贴计入个人账户。基础养老金按月发放。

19、农村义务教育费用减免、补助。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经学校审核、公示后将资金发放给学生或家长。

20、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补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一、二年级农村户籍学生。补助标准:每生每年补助1500元。兑现方式: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进行审核、公示,将助学金按月存到学生银行卡上。

21、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从202_年秋季学期起,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的比例不低于在校生的5%。符合条件的学生经学校公示后免除学费。

22、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补助对象:农村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60岁以上独生子女户、双女户家庭父母。补助标准:每人每月60元。兑现方式:本人申请,村、乡镇初审并公示,县级计生部门审核确认并公示,县级财政部门委托农村信用社发放到个人账户。

23、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补助对象:城镇和农村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 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父母。补助标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每人每月补助100 元,伤残家庭父母每人每月补助80元。兑现方式:本人申请,村、乡镇初审并公示,县级计生部门审核确认并公示,县级财政部门委托农村信用社发放到个人账户。

24、农村建房和危房改造补助。从202_年起,我省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实施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程。具体补助标准、补助范围以及兑现方式等,由各市、县(市、区)政府确定。

25、农村户用沼气建设补助。补助对象:项目县(市、区)开展户用沼气建设的农户。补助标准:省以上财政每户补助1200元。兑现方式: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购置水泥等主要建材、沼气灶具及配件等关键设备,以及支付技术人员工资等。

26、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奖补对象:以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目前没有得到支农资金扶持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奖补标准:奖补资金按照村民筹资筹劳(折款)总额的40% 予以奖补,原则上由省、市、县三级共同承担。省财政对东、中、西部地区试点县(市、区),按照财政负担奖补资金的40%、50%、60% 比例予以补助,市级财政负担比例由各市自行确定。兑现方式:实行建设和奖补并行,奖补资金分两次拨付。村民完成筹资筹劳并将所筹资金交存本乡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 后,财政部门预拨50% 的奖补资金。其余部分奖补资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清算,多退少补。

27、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财政奖补。清理核实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的范围:202_年12月31日前,各地因举办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形成的债务。债务用途主要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学生生活用房、校园维修建设、教学仪器设备购置等与学校建设维护直接相关的支出。对因建设教职工住宅、拖欠教师工资补贴等形成的债务,以及日常办公和招待费等形成的债务,不纳入清理范围。兑现方式:债权人持有效证件并提供本人账户(存折),向偿债主管部门提交偿债申请;偿债主管部门认真审核债权人资格及其申请偿债金额,及时批复债权人偿债申请,并对债权人申请进行备案;偿债主管部门将批复后的债权人申请送财政国库部门,由财政国库部门直接将偿债资金拨付到债权人指定的银行(信用社)账号。

28、财政补助村级资金(简称村级补助资金)。补助范围:村干部报酬、离任村党支部书记生活补贴、村办公经费和其他必要支出的资金。补助标准:(1)村干部报酬,对村党支部书记的报酬标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关于健全完善村党支部书记激励保障机制的意见〉》(鲁组发〔202_〕33号)执行;对其他村“两委”班子主要成员,可参照党支部书记报酬,按一定比例发放。经济相对发达、村级集体收入较多的地方,可以适当提高村干部补助标准。(2)离任村党支部书记生活补贴,是指对未纳入社会养老保险范围、累计任村主职干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10年以上、正常离任的村党支部书记,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后,经乡镇(街道)党(工)委研究、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批,每年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补贴标准由乡镇(街道)党(工)委根据村党支部书记任职年限和贡献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确定。(3)村办公经费主要指必要的办公用品费、水电费、报刊征订费等维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所必需的开支。其他必要支出主要指村内治安、卫生防疫、垃圾收集等社区管理和服务支出。具体标准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综合考虑行政村规模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因素确定。报刊费按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不得突破规定限额。严禁超标准、超范围使用村办公经费。(4)对组干部的误工补贴和其他离任村干部的待遇,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兑现方式:村干部报酬、离任村党支部书记生活补贴,通过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本通”发放到本人;村办公经费直接拨付到村级账户。

中共山东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山东省监察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2_年2月10日

202_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种类范围

(12大类45个小类180个品目)

1.耕整地机械

1.1耕地机械

1.1.1铧式犁

1.1.2翻转犁

1.1.3圆盘犁

1.1.4旋耕机

1.1.5耕整机(水田、旱田)

1.1.6微耕机

1.1.7田园管理机

1.1.8开沟机(器)

1.1.9浅松机

1.1.10深松机

1.1.11浅耕深松机

1.1.12机滚船

1.1.13机耕船

1.1.14联合整地机

1.2整地机械

1.2.1钉齿耙

1.2.2弹齿耙

1.2.3圆盘耙

1.2.4滚子耙

1.2.5驱动耙

1.2.6起垄机

1.2.7镇压器

1.2.8合墒器

1.2.9灭茬机

2.种植施肥机械

2.1播种机械

2.1.1条播机

2.1.2穴播机

2.1.3异型种子播种机

2.1.4小粒种子播种机

2.1.5根茎类种子播种机

2.1.6水稻(水旱)直播机

2.1.7免耕播种机

2.1.8抗旱坐水种机械

2.2育苗机械设备

2.2.1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

2.2.2秧田播种机

2.2.3种子处理设备(浮选、浸种、催芽、脱芒等)

2.2.4营养钵压制机

2.2.5起苗机

2.3栽植机械

2.3.1油菜栽植机

2.3.2水稻插秧机

2.3.3水稻摆秧机

2.3.4甘蔗种植机

2.3.5草皮栽补机

2.3.6树木移栽机

2.3.7甜菜移栽机

2.4施肥机械

2.4.1施肥机(化肥)

2.4.2撒肥机(厩肥)

2.4.3追肥机(液肥)

2.4.4中耕追肥机

2.5地膜机械

2.5.1地膜覆盖机

2.5.2残膜回收机

2.6食用菌生产机械

3.田间管理机械

3.1中耕机械

3.1.1中耕机

3.1.2培土机

3.1.3除草机

3.1.4埋藤机

3.2植保机械

3.2.1电动喷雾器(含背负式、手提式)

3.2.2机动喷雾喷粉机(含背负式机动喷雾喷粉机、背负式机动喷雾机、背负式机动喷粉机)

3.2.3动力喷雾机(含担架式、推车式机动喷雾机)

3.2.4喷杆式喷雾机(含牵引式、自走式、悬挂式喷杆喷雾机)

3.2.5风送式喷雾机(含自走式、牵引式风送喷雾机)

3.2.6烟雾机(含常温烟雾机、热烟雾机)

3.2.7杀虫灯(含灭蛾灯、诱虫灯)

3.3修剪机械

3.3.1嫁接设备

3.3.2茶树修剪机

3.3.3果树修剪机

3.3.4草坪修剪机

3.3.5割灌机

4.收获机械

4.1谷物收获机械

4.1.1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1.2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1.3半喂入联合收割机

4.1.4大豆收获专用割台

4.1.5割晒机

4.1.6割捆机

4.2玉米收获机械

4.2.1背负式玉米收获机

4.2.2自走式玉米收获机

4.2.3自走式玉米联合收获机(具有脱粒功能)

4.2.4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

4.3棉麻作物收获机

4.3.1棉花收获机

4.3.2麻类作物收获机

4.4花卉(茶叶)采收机械

4.4.1采茶机

4.5籽粒作物收获机械

4.5.1油菜籽收获机

4.5.2草籽收获机

4.5.3花生收获机

4.6根茎作物收获机械

4.6.1薯类收获机

4.6.2甘蔗收获机

4.6.3甘蔗割铺机

4.6.4甘蔗剥叶机

4.6.5甜菜收获机

4.7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4.7.1青饲料收获机

4.7.2牧草收获机

4.7.3割草机

4.7.4翻晒机

4.7.5搂草机

4.7.6捡拾压捆机

4.7.7压捆机

4.7.8饲草裹包机

4.8茎秆收集处理机械

4.8.1秸秆粉碎还田机

4.8.2高杆作物割晒机

5.收获后处理机械

5.1脱粒机械

5.1.1稻麦脱粒机

5.1.2玉米脱粒机

5.2清选机械

5.2.1粮食清选机

5.2.2种子清选机

5.2.3扬场机

5.3剥壳(去皮)机械

5.3.1玉米剥皮机

5.3.2花生脱壳机

5.3.3棉籽剥壳机

5.4干燥机械

5.4.1粮食烘干机

5.4.2种子烘干机

5.4.3油菜籽烘干机

5.4.4籽棉烘干机

5.4.5果蔬烘干机

5.4.6花生烘干机

5.4.7蚕茧收烘机械

5.4.8热风炉

5.5种子加工机械

5.5.1种子包衣机

5.6仓储机械

5.6.1简易保鲜储藏设备

6.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6.1碾米机械

6.1.1碾米机

6.2磨粉(浆)机械

6.2.1磨粉机

6.3果蔬加工机械

6.1.1水果分级机

6.1.2水果打蜡机

6.1.3蔬菜清洗机

6.1.4薯类分级机

6.1.5蔬菜分级机

6.4茶叶加工机械

6.4.1茶叶杀青机

6.4.2茶叶揉捻机

6.4.3茶叶炒(烘)干机

6.4.4茶叶筛选机

6.5剑麻加工机械

6.5.1刮麻机

6.5.2理麻机

6.6天然橡胶初加工专用机械

7.排灌机械 8.畜牧水产养殖机械

9.动力机械

9.1拖拉机

9.1.1轮式拖拉机

9.1.2手扶拖拉机

9.1.3履带式拖拉机

10.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1

第五篇:林业惠农政策

林业惠农政策

一,天然林自然保护政策

目前每年每亩林地补贴7.5元。补贴金额可随林业政策逐年提高,为永久性政策。

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

补贴对象:公益林所有者。

补贴标准:权属集体和个人的公益林,每年每亩补助10 元,其中:兑现给公益林所有者的管护补助9.75 元/亩,支付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公共管护0.25 元/亩。

申领所需材料:公益林管护合同(权属集体的还需提供村集体管护补助支出使用方案和村集体当年管护补助支出公示材料)。

三、退耕地还林补助政策

1.退耕地还林原有政策补助

补助期限:还生态林补助8 年,还经济林补助5 年。补助对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退耕农户)或退耕还林者。

退耕农户自行退耕还林的,补助对象为退耕农户;退耕农户委托他人还林或者与他人合作还林的,其利益分配等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约定。

补助标准: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粮食现金210 元;每亩退耕地每年生活费补助20 元;一次性给予种苗造林补助费每亩50 元。注:(此政策一期已于202_年底结束。二期可能于近期启动)

四、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人工造林、封山育林补助政策

补助对象:所有实施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人工造林、封山育林业主。补助标准:从202_ 年起,一次性给予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人工造林(乔木)种苗和造林费补助每亩300 元,封山育林一次性给予补助每亩70 元。

五、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后续产业造林补助

补助对象:退耕农户。

补助标准:按不同林种、树种一次性给予补助,其中:用材林每亩补助420 元、水果类经济林每亩补助720 元、食用香料类经济林每亩补助480 元、中药材厚朴每亩补助600 元、中药材金银花每亩补助300 元、低效林改造每亩补助300 元、退耕还林工程(包括退耕地还林和配套荒山荒地造林)补植补造每亩补助50 元。

六、森林抚育补贴试点政策

补贴对象及范围:当年有该项目计划任务的县(市、区)。实施森林抚育的国有林、集体林或个人林所有者,具体补贴对象视国家当年下达的计划任务而定。

补贴标准:补贴100 元/亩。

办理程序:①林权所有者提出书面申请;②乡镇林业站或县级林业部门核实林分和面积;③符合条件的纳入项目设计范围;④预付40%的抚育补贴资金;⑤抚育后提出验收申请;⑥经自治区级验收合格;⑦出具验收清单给财政部门;⑧由财政部门拨付余下60%的补贴资金。

七、基本建设贷款中央财政贴息政策

贴息对象: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项目。

贴息原则:实行先付后贴的原则,即项目单位必须凭贷款银行开具的利息支付清单向财政部门申请贴息。

贴息范围:原则上为基本建设贷款安排的中央级大中型在建项目。大中型项目的划分标准仍按照原国家计委确定的项目审批标准执行,即经营性项目总投资在5000 万元以上(含5000 万元)、非经营性项目总投资在3000 万元以上(含3000 万元)为大中型项目。贴息率:财政对基本建设项目的贴息率不得超过当期的银行贷款利率。原则上不高于3%。贴息时间为上年6 月21 日至当年6 月20 日。

贴息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 年。

八、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政策

贴息对象及范围:

1.林业龙头企业以公司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经营形式,立足于当地林业资源开发、带动林区、沙区经济发展的种植业、养殖业以及林产品加工业贷款项目。

2.各类经济实体营造的工业原料林、木本油料经济林以及有利于改善沙区、石漠化地区生态环境的种植业贷款项目。

3.国有林场(苗圃)、集体林场(苗圃)、国有森工企业为保护森林资源,缓解经济压力开展的多种经营贷款项目,以及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开展的森林生态旅游项目。

4.农户和林业职工个人从事的营造林、林业资源开发和林产品加工贷款项目。

贴息率:中央财政年贴息率为3%。

贴息期限:林业贷款期限3 年以上(含)的,贴息期限为3年;林业贷款期限不足3 年的,按实际贷款期限贴息。对农户和林业职工个人营造林小额贷款,适当延长贴息期限。贷款期限5 年以上(含)的,贴息期限为5 年;贷款期限不足5 年的,按实际贷款期限贴息。

九、国家林木良种补贴政策

补贴对象及范围:经过国家批准的5 处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及培育良种苗木的试点单位。

补贴标准:1.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种子园、种质资源库每亩分别补贴600 元,采穗圃每亩补贴300 元,母树林、试验林每亩分别补贴100 元。2.良种苗木培育补贴标准:202_ 年补贴红锥0.5 元/株,杉木0.2 元/株,马尾松0.2 元/株; 202_ 年补贴油茶0.5 元/株,杉木0.2 元/株,马尾松0.2 元/株。

据了解,申请国家林业惠农政策项目 须参照省林业厅当年的政策计划进行有的放矢。企业申请的林业政策补贴项目须于省林业厅当年的惠农政策计划项目保持一致。

惠农政策摘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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