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人口和计划生育汇报”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全县计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对各位领导莅临我县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向各位领导多年来对我县人口计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受县委、县政府委托,下面我就今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以及计生部门职责履行情况作以汇报,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给予批评指正。
一、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现状
二、人口计生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事关国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局,是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全力支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着力从强化责任意识、财政投入、综合治理等方面入手,为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提供“三大保障”。
一是加强领导,为计生工作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县委、县政府始终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放到了党委和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把此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县委书记、政府县长亲自担任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县委、人大、政府分管领导分别担任副组长,实行了县级领导联系乡镇,县级部门包乡镇,乡镇领导包片,乡镇干部和计生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和中心户长包工作对象的五包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使各级党政一把手真正成为了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县委中心学习小组坚持学习人口和计划生育理论知识,及时了解掌握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发展动态,为科学指导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奠定了扎实的理论基础。在年初的经济工作会和县委工作会总体规划中明确了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全县的计生工作,并将其列为重要督查范围。县级领导每人都建立了计生联系点,各个领导走到那里就将计生工作检查指导到那里,做到了和抓经济工作一样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工作会,专题听取计生工作汇报,研究分析全县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形势。在省市计生工作会议之后,县委、县政府及时召开了高规格、大范围人员参加的全县计生工作会议,扎实安排部署计生工作,明确了工作方向,突出了工作重点,夯实了工作责任。县上各包乡镇领导亲自下乡进村检查指导计生工作,开展调查研究。特别是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率先示范,以身作则,亲自下乡指导计划生育工作,给乡村领导和各级干部带了个好头。在全县编制紧缺的情况下,为县计生协会和抽查队调整增加了3名事业编制。县乡党委换届中,为乡镇配备了5名30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年富力强,勇于创新的计生主管领导,调整充实了县级计生部门领导班子,配备了2名年轻有为的领导干部,为做好新形势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人力保证。
三是健全完善综合治理机制,搭建人口计划生育齐抓共管工作平台。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既是热点也是难点。面对新形势,县委、县政府从健全完善计生综合治理机制入手,积极协调、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完善了《县级部门单位计划生育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实施办法》,县级各部门在抓好本系统计划生育工作的同时与县计生部门紧密配合,通力协作。县公安部门在新生儿上户、户籍迁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严把计划生育证明查验关。县民政部门在办理收养审批手续、婚姻登记中严把计生证明查验关。县卫生部门建立健全B超管理和中期引产报告制度,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终止妊娠行为等。县工商、劳动、城建、房改、教育等部门分别从各自职能出发,积极配合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县计生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配合情况,研究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分析原因,制定对策,切切实实将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形成了党政主导、计生搭台、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人口计生主要工作落实情况。
按照县委、县政府人口计生工作总体部署,我局立足全县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
一、抓重点,攻难点、力求实效。
二、严执法、促管理、强化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是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重要保障。今年以来,我局将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以计生部门为主,法院、公安、民政、卫生、司法等部门协作配合的计生执法网络体系。县计生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权限,落实执法责任,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加大对计生系统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计生干部的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工作水平。畅通信访渠道,积极查处计生信访案件,全年共接到计生信访举报案件5起,立案3起,查处3起,结案率为100%。集中开展专项治理整顿活动。9月份在全县党政机关事企业单位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计划生育清理清查活动,清查中对低于计划生育质量指标要求的7个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10至11月份,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违法生育和节育措施落实情况的集中清理清查活动,共清查出历年来计划外生育13人(含非法抱养),征收社会抚养费38000元。深入开展打击“两非”活动。县计生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严厉打击人为选择性别非法行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通知>>,县计生局出台了《打击“两非”有奖举报办法》,会同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集中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医疗技术服务单位的B超管理,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监管、实行定点住院分娩、婴儿死亡、中期引产报告制度,落实二胎生育跟踪服务承包制,健全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问题的制度和机制,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三、强基础、健网络、提高计生服务水平。
四、勤督查、严考核,奖惩兑现。
三、存在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一些矛盾和问题仍然制约着我县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发展。
一是微机专业技术人员短缺,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实际应用效率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我县在信息化建设进程中,经过积极努力和实践操作,初步搭建起运用现代化手段对人口计生工作进行管理和服务的信息网络平台。但实际应用过程中,县计生部门与公安、卫生、民政、工商等部门存在着信息沟通不畅、资源共享率低的问题,致使信息网络平台应用效率低下。另一方面,乡镇计生办微机操作人员缺乏专业知识,不能熟练运用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信息化工作的健康发展。二是乡镇计生站专业技术人员结构不合理,整体素质还难以适应人口计生工作新形势的需要。此种情况,县政府在202_年4月份曾以会议纪要形式同意我局提出的招录专业技术人员方案,但随后由于县级换届、人事冻结等原因未能实施。三是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工作仍是难点。202_年我县的育龄流动人口2834人到今年已上升到4377人,流动人口每年呈快速递增趋势,给我县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带来很大压力。同时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应用效率低下,区域协作机制作用发挥不到位,导致管理服务措施难以落到实处,严重制约着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均衡、持续发展。四是出生人口性别比过高的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虽然采取了一些措施加以治理,但由于这项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使效果不明显,出生人口性别比仍然居高不下。
针对以上问题,今后我们将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紧密配合下,认真研究新形势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理清工作思路,明晰工作重点,与时俱进,锐意创新,突破难点,努力推动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和谐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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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人口和计划生育综治汇报”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文章标题:202_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综治工作汇报202_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综治工作汇报
县政府: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县直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考核细则>及<综治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执行情况考核计分标准>的通知》要求及有关规定,结合本部门职能,在承担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任务中,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终止妊娠药品管理。根据县委、县政府《通知》及《责任书》的规定;我局主要是承担终止妊娠药品的监管。在对药械市场监管工作中,把对终止妊娠药品的监管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划分监管区域,明确监管责任,做到了监督检查必查终止妊娠药品。并于4月10日向全县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等单位下发专门通知,强化终止妊娠药品管理。禁止药品零售企业、个体诊所、保健品经营单位销售终止妊娠药品。未经批准,任何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不得擅自经营和使用终止妊娠药品,药品批发企业不得将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给未获得实行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机构和个人。目前,我县批准的终止妊娠药品经营企业只有医药药材公司批发,使用单位只有县医院。其他单位都未批准经营和使用。在今年的监管工作中,未发现非法经营和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
二、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积极参与“关爱女孩行动”,制定《关于关爱女孩行动工作的规定》,并认真落实。独女户和双女户申请开办药店,按规定可优先安排,并提供全程服务。
三、认真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和各项规定,全局干部职工无一计划生育违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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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年,是全面实现“”计划、谋划“”发展承前启后的重要一年。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制政府的要求,围绕“科教兴区”、“以港兴区”和“三个集中”的发展战略,进一步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加强人口问题前瞻性研究,加快推进法治化进程,完善以现居住地为主管理,创宣传特色,强优质服务,不断提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全区常住人口控制在93万人左右,人口出生6700人左右,人口出生率7.37‰左右,自然增长率1‰左右;户籍人口控制在71万人左右,人口出生4700人左右,人口出生率6.63‰左右,自然增长率-0.10‰左右,计划生育率99%以上。全区人均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费高于财政收入增长的幅度。
年,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坚持围绕“科教兴区”、“以港兴区”和“三个集中”的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人口问题前瞻性研究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科教兴区”、“以港兴区”和“三个集中”的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城市化、现代化、国际化进程的发展目标,加强人口问题前瞻性研究,积极探索人口综合调控。一是开展对“区人口发展战略”课题研究成果的宣传应用。利用新闻媒体等形式进行宣传。二是根据《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着手编制《区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202_—年)》,为未来15年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相应的人口中长期规划。三是按照区“”规划的总体要求,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地编制《区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规划》。四是拟开展“临港新城开发建设与社会事业发展”的课题研究。
二、坚持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机制的创新
要适应体制机制转轨、社会结构转型的新形势,积极探索企事业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路子。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积极协助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切实落实人员、经费和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单位的计划生育管理,指导和帮助企事业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服务。
要进一步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财政投入体制改革,把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投入纳入公共财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增幅要高于当年同级财政增幅。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管理,坚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在村务公开栏中把计划生育内容列入其中,将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享受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内容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逐步形成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工作格局。
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落实各项政策和管理办法。根据国家和市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兑现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和优惠政策,维护群众利益。做好《本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方案》、《市计划生育奖励与社会保障若干规定》的实施工作,加强调查研究,严格按规定兑现。坚持走社会化帮扶道路,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社会救助长效机制,继续探索销售“扶助独生子女困难家庭”专题彩票,解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后顾之忧。
三、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大社会宣传力度,使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规章深入人心,提高群众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的自觉性,增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二是加强对人口计生干部、技术服务人员的教育与培训,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服务的能力。三是加大行政执法和监督力度,尤其是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力度,做到及时、足额。推行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责任,建立和健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使各级人口计生干部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四是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等方面的内容,增强依法行政透明度。五是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积极主动化解突出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促进社会稳定。
四、坚持探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以现居住地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优质服务的原则,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一是要以《婚育证明》作为办理《市居住证》的前置条件为突破口,加强对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提高对流动人口的知晓率、持证率和验证合格率。二是要以《市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为契机,与相关部门合作,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管理,从而加强对流动人口和人户分离育龄人群的管理。三是坚持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执法检查制度。四是加强源头管理,要与流出人口比较多和集中的外省市、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加强双向联系,定期反馈信息,落实现居住地与户籍地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管理的机制。
强化人户分离对象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要以流入地管理为主,将人户分离人员列入重点随访对象,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和指导服务工作。村(居)人口计生干部对辖区内人户分离对象生育、节育、联系方式知晓率达100%。
五、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强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以市、区建设健康城市(区)三年行动计划为契机,以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活动为抓手,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一是加强镇、村两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服务阵地建设。按照国务院颁布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和温家宝总理关于加强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的批示要求,把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作为公益性机构纳入镇实体化建设之中,纳入公共财政投入体系予以经费保障,进一步提高镇人口计生行政事务、政策咨询、生殖保健等“一门式”服务水平。全区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建设规范化率达90%。继续推进村(居)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的规范化建设。抓住区开展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的契机,全面完成村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的建设。二是因地制宜,开展家庭计划指导服务工作。以“避孕节育知情选择、优生优育知情选择和适时生育知情选择”为重点,发挥人口计生技术服务网络优势,为育龄人群提供优质服务。区人口计生委拟编写《家庭计划知识读本》,使之进入千家万户。三是加强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管理工作,完善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提供免费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制度。四是健全免费药具发放网络,完善外来育龄妇女环孕情检查机制,继续为农村育龄妇女开展免费B超检查。进一步健全药具发放网络,发挥基层网点的作用,方便群众,保证渠道畅通,特别是加强流动人口免费药具发放点的建设,确保新建成的单位做到在1个月之内落实药具发放人员并开设药具供应点。探索在农村为农超市、居委门卫设立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点,提高社区居民避孕药具的易得性。继续推行外来育龄妇女全日制环孕情检查制度,做到宣传、服务和管理“三同时”。
六、坚持部门协作,进一步打造“大联合、大宣传”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格局
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抓手,加强和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形成合力,探索人性化教育途径和方法,按照“上下联动、资源整合、配置优化”的原则,探索社会化、公益化、市场化并举的人口计生宣传教育新机制,形成“大宣传、大联合”的人口计生宣传格局。一是继续加强与区“两台一报”的合作,办好“婚育新风进万家”、“人口与发展”等专栏,不断提高栏目的质量和收视、收听率。二是针对我区未婚生育现象较为突出,加强与团区委、区妇联的合作,广泛开展婚前青年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和生殖保健知识宣传;在流动人口集聚地深入开展“关爱女孩”系列宣传活动,遏制性别比升高问题。三是进一步加大环境宣传力度,区人口计生委会同有关镇建设若干个人口文化小区,以进一步营造人口计生环境宣传氛围。四是坚持集中性宣传和经常性宣传相结合。利用区“两台一报”坚持做好经常性宣传人口计生的报道,利用公益广告、黑板报、墙报、居民楼道宣传栏,做好经常性宣传;抓住“冬春”、“13亿人口日”、“7·11”、“9·25”、“10·28”、“12·1”等重大节日契机,开展集中性宣传,做到宣传形式多样,寓教于乐,贴近实际,注重实效。五是继续加强与区委党校等有关部门的合作,发挥人口理论教育基地作用。
七、坚持整合资源,进一步发挥计生协会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作用
按照政府职能转变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积极为计生协会参与计划生育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创造条件,使之发挥作用。一是扩大协会组织的覆盖面,加强在非公经济和流动人口中的建会工作。二是加强志愿者队伍的整建工作。充实调整志愿者队伍,完善志愿者队伍运行机制、工作制度、服务规范和活动方法。三是继续开展“幸福工程”活动。开发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险险种,积极开展募捐、扶贫帮困、为民排忧解难活动,实施“幸福工程”项目工作,努力为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母亲做好事、办实事。四是全面推广青春健康国际合作项目,与区教育局合作,在试点、拓展的基础上,在全区中学内全面推开。
八、坚持以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认真开展以实践“”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能吃苦、能战斗、能奉献的适应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需要的人口计生干部队伍。一是健全区、镇、村(居)、组(楼)四级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网络,特别要加强镇、村(居)委的人口计生机构建设和干部配备,着力解决基层基础工作比较薄弱的现状。二是加强人口计生干部的岗位培训,尤其是新上岗人员的培训和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重点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信息技术与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依法行政和业务水平。三是加强作风建设,人口计生干部要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群众意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四是进一步推进人口计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新一轮文明单位和文明站的创建工作。
第四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2_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总要求,坚持“强基础、提素质、创特色、促转型、保稳定”的工作主
线,以宣传教育、优质服务、依法行政、利益导向、群众自治、生育关怀为手段,抓重点,克难点、树亮点,全面提高人口和计生工作管理水平,为新区开发建设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2_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1.人口均衡发展有效推进。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5%以上;常住人口出生性别比完成考核指标,再生育全过程管理率达到90%以上。2.优质服务管理有效落实。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现全覆盖,婚前医学检查率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达到80%以上,免费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覆盖率达80%以上。3.统计信息质量有效提高。统计误差率1%以下;全员人口信息覆盖率达到95%以上,主要数据项准确率达到90%以上;当出生上报及时率达到95%以上。4.流动人口均等化管理有效扎实。流入、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登记管理率和已婚育龄妇女信息掌握率均达到85%以上。5.群众满意程度有效提升。幸福家庭关爱工程有序推进、实现各村(社区)全覆盖;计划生育惠民政策全面落实,育龄群众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得到更好保障,无因行政不当引发的计划生育重大案件,人口计生工作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推进村(社区)计生服务室规范化建设,推进新农村人口文化建设。
三、工作任务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202_年主要抓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1.推进村级工作规范化。坚持并完善新区、村二级例会制度,抽查督办村级例会落实情况。5月份和11月份分别对村(居)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暗访式评估。
2.推进目标管理制度化。改进和完善现有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以指导督办为主的考评机制。对平时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实行记实管理,并纳入人口计生工作考核。认真做好考核调查的组织实施,建立完善各种考评制度,制定调查质量跟踪追究管理办法,努力保证考核评估质量。
3.推进服务数据信息化。完善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健全全员人口信息管理规范,实现信息的动态管理,发挥信息的引导服务功能。推进人口计生、卫生、公安、民政等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加强信息的分析应用,以应用促发展。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推行三级便民办证系统的应用和村级信息化建设。
4.推进队伍建设职业化。加强计划生育行政管理、科技服务、宣传咨询、信息统计和社会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人员。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到村指导等形式,提高计生队伍的业务水平。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人口计生信息岗位练兵和知识竞赛活动,提升计生队伍的业务素质。
5.加强新居民管理均等化。完善运行机制,强化技术服务,提高流动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抓好流动人口生育全过程登记管理,落实“以证管人”、“以企管人”、“以房管人”各项措施。加大区域协作力度,建立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征收、“两非”案件查处、一孩生育服务证办理等重、难点工作的协作推进机制。发挥计生部门在“控总量、优结构”方面的作用,参与新居民积分制管理,落实“三级证明”查验制度。
6.推进村(居)民自治民主化。结合村、社区组织换届,开展村、社区计生协会换届工作;在坚持符合民意、程序合法、权利与义务平等原则的基础上,将落实计生家庭奖励优惠政策、违法生育制约措施与村(居)集体经济利益分配相结合,探索完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引导村(居)民参与计生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二)提高家庭发展能力。
1.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认真落实奖扶、特扶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独生子女意外伤残保险等相关工作,实现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政策全覆盖。继续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做好生育关怀冠名基金和可用资金的扩容工作,着力推进各具特色的“生育关怀行动”运作模式。
2.深化幸福家庭关爱工程。开展幸福家庭关爱示范创建工作,实现幸福家庭关爱工程全覆盖,不断提高计生家庭幸福指数,提升计生家庭发展能力。
3.深入开展特殊家庭关爱活动。依照《**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爱活动方案》,落实资金扶持配套政策,规范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开展“多帮一”结对、按需服务为主的关爱活动。
4.切实做好计生家庭技术服务工作。巩固村级计生服务室建设。扎实开展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两癌”筛查工作。规范查孕查环工作,提高孕环情检查率。坚持以人为本、分
级落实、群众满意的原则,对新婚夫妇、怀孕及产后妇女、落实四项节育手术对象、使用避孕药具夫妇、节育手术并发症、后遗症对象等各类需要随访的人员,落实计生随访服务。加强“三优”指导工作,为群众提供更加全面规范的育儿指导。
(三)强化宣传服务工作。
1.开展重点工作宣传。结合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开展国策教育和政策解读,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生育;结合出生性别比治理工作,弘扬科学婚育观念,营造浓厚治理氛围;结合国家实施的新一轮均等化试点工作,加大对流动人口的宣传力度,引导流动人口自觉主动接受计生服务管理;结合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深化优生优育知识宣传培训,提高全民科学育儿水平。
2.推进人口文化活动。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工作,开展人口文化进家园活动,巩固人口文化阵地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和人口文化活动,突出温馨化、个性化、服务化等宣传特色。
3.推进青春健康教育。推进青春健康教育“进家庭、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活动,为青少年提供性与生殖健康教育、咨询和服务。与学校、社区、企业协作,开设“青春健康教育大课堂”,加强青少年健康人格塑造工作。
4.实行孕前检查全覆盖。加大宣传力度,关口前移,科学组织,力争全年检查覆盖率达到80%以上。加强免费孕检流程标准化建设、质量控制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免费孕检全过程的工作规范,着力研究检查结果运用,强化随访服务。继续做好免费婚检工作。
(四)全面推行依法管理。
1.深化阳光计生行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简化办理程序,推进便民服务,加强社会监督,不断改进服务态度和质量,提高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完善计划生育政务、村务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深化诚信计生和阳光计生行动。
2.加强“两非”治理,确保性别比正常。切实抓好孕情监测工作。进一步完善B超、终止妊娠手术和药品管理制度。协调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强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市场和药械市场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两非”案件。
3.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坚持文明执法。做好计划外出生法律文书的制作和调查取证工作,规范执法程序,做到公平、公正、透明。及时做好违法生育对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提高征收率和兑现率。对未能在法定时间内交纳社会抚养费的案件,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力争解决在萌芽。加强信访长效机制建设,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管理,妥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力争做到矛盾不上交,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五篇:“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汇报”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汇报今年以来,按照中央和省市各级的部署要求,★★市劳动保障部门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并切实从劳动保障工作的实际出发,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组织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促进了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连年被评为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也多次被省人事厅、劳动保障厅表彰为劳动保障工作先进集体,被★★市委市政府考核为先进部门。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作为计划生育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劳动保障部门担负着重要的责任,作用发挥得如何,将直接影响计划生育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对此,局党组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了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以对市委、市政府负责,对本部门负责,对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负责的精神,加大力度,主动工作,以实际行动认真落实好市委、市政府赋予劳动保障部门的职责,认真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一是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精神,制定下发了相关文件,对改进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机制、服务体系,落实职责任务等作了明确规定,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列入了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二是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并定期研究计生工作,定期听取各单位计生汇报,把计生工作作为年终考核条件。局机关和下属单位都安排专人做这项工作。三是与局属各单位及各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所签订《履行计划生育职责责任书》,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层层抓好落实。局里每半年对下属单位进行一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自查活动,对查出的问题及时上报处理,切实落实“一票否决”制度。二、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开展
近年来,我市在实行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基础上,又实行了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去年8月1日又启动了工伤保险,全力构造和编织社保“安全网”,初步实现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生育、失业有所保障。teniu.cc范文网【www.teniu.cc】
2、扎实做好企业生育保险工作。1995年在全市推行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后,实行以县为单位社会统筹,于98年统一了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扩大了覆盖面,将城镇小集体、个体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纳入保险范围。目前,生育保险参保人员达到61869人,生育保险基金从征缴的养老保险费中按1%的比例提取。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需持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生育证明等五种证件,领取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女职工每生育或流产一例,从生育保险费中拨付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按女职工本人上月均工资数,依引、流产情况分别按5个月、1个月、1.5个月计发生育津贴。对于晚婚晚育的生育女工准予领取5个月的生育津贴,不符合晚婚晚育者则给予拨付3个月的产假津贴。今年以来,对参保企业1449人的生育金进行了拨付,拨付金额为414万元。生育保险的实施,切实维护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女职工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三、制定落实政策,加强就业再就业,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推进
1、制定政策措施,做好实行计划生育职工的就业工作。近年来,我市劳动保障部门着眼于促进计划生育工作,建立完善和落实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劳动就业政策,取得一定成效。主要是制定落实了对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安排就业的有关政策。认真贯彻《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切实保障女职工的劳动权利,积极促进妇女就业,明确规定企业招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应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近年来,各用工单位在招用职工中,劳动保障部门主动与用工单位协商,录用人员中,女性占到40%以上。
2、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做好下岗职工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我市劳动保障部门在做好下岗失业职工就业再就业工作中,做到与促进计划生育工作有机结合。特别是市政府出台了实施重点帮扶的文件,对计生户、困难户及女满40岁的职工等进行重点帮扶。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对下岗、失业女工,保障其基本生活。坚持促进再就业与经济结构调整和深化企业改革相结合,落实优惠政策,建立完善市场就业机制,强化就业服务,拓宽再就业渠道,免费进行再就业培训,大力促进下岗女工再就业,尤其是去年以来,对全市部分生育独生子女的下岗女工进行了安置再就业。企业改制破产重组安置3700人,女工占47.8%,其中独生子女家长占40%。
四、大力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按照流动人口综合治理的要求,我们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参与综合治理,在综治委的的带领下,紧密配合公安、工商,对城区的流动人口开展清理清查,并参与联合办公,为流入城区的务工人员审验计划生育证明。就业服务机构将育龄妇女《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纳入外来劳动力检查内容,对当地劳动力外出务工和外来劳动力来我市务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管理,认真督促办理、查验育龄妇女《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积极配合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对在市内务工的几十名育龄妇女补办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劳务输出工作中督促输出女工办理计划生育证明手续500余人。特此汇报,不当之处,请指正。二OO六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