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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_经济法名词解释和简答小抄可剪切
编辑:紫云轻舞 识别码:22-1140015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9-15 12:53:30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2_经济法名词解释和简答小抄可剪切

一.名词解释:

1.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

3.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

4.个人独资企业简称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5.独立董事是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中内部任职,并与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者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或专业联系,并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判断的董事。6.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举办的企业。

7.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以确立和完成一个项目而签订契约进行合作生产经营的企业;是一种可以有股权,也可以无股权的合约式的经济组织。

8.破产制度破产制度是指在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下,以其全部财产对债权人进行公平清偿的法律制度。

9.破产债权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

10.提存指在一定条件下,债务人或其他清偿人将无法履行的给付提交提存机关,以消灭债权债务关系的制度。

11.不安抗辩权又称拒绝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先履行义务一方在后履行一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发生恶化而有难以对待给付之虞时,有权要求对方先为对待履行的履行。

12.先诉抗辩权亦称检索抗辩权,是指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之前,可以拒绝债权人要求其履行保证债务的权利。

13.善意第三人是指在有关经济业务事项交往中,没有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串通,从事故意损害投资人利益的第三人。

14.抵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对债权人以一定财产作为清偿债务担保的法律行为。

15.动产抵押,也就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供作债务履行担保的动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予以变价出售并就其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16.最高额抵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的,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二.简答:

1、法人成立要件有哪些?

答:○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不当得利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答:○

1不当得利必须是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

2不当得利必须是一方受益,并同时使他方受到损害;

3一方得到利益与他方受到损害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3、无因管理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答:○

1管理人有为他人管理或服务的事实。

2管理人没有法律上的根据。即管理人管理他人事 务,既无法律规定的义务,又未受他人的委托。

3管理人是为了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而为他人管理事务。即有为他人谋利益的目的。

4、不能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有哪些?

答:○

1国家和国际标志等。○

2带有民族歧视性的标志。○

3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标志。

4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有其他不良印象的标志。

5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

5、属于商标侵权的行为有哪些? 答: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6、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哪些? 答:○1专利权穷竭后的使用和销售。

○2先用权。○3在运输工具上使用专利发明创

造。

○4为科学研究使用专利。○5善意使用或者销售专利产品。

7、不能从事经营性活动的人有哪些? 答:①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人、②国家公务员、③党政领导干部(乡级以上)、④警官、法官、检察官、⑤商业银行工作人员

8、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答:1.有2个以上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缴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重整、和解、破产清算的主要区别

答:○

1法律功能不同。○

2申请主体不同。○

3担保债权的法律地位不同。

10、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是什么?

答:○1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2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3职工债权。○4纳入社会统筹账户的社会保

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5无财产担保的普通债权。

11、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要约邀请的情形有哪些?

答:1.目的不同,要约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2.内容具体性不同,要约具体明确(数量和价款);要约邀请不具体(无数量或价款)。

3.法律效力不同,要约要约人受

法律约束,要约邀请要约邀请人不受法律约束。

情形: ① 寄送的价目表。②

拍卖公告。③ 招标公告。

④ 招股说明书。⑤ 商业广告。

12、无效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答:○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

第三者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上网强制

性规定。

13、抵押与质押的区别?

答:1.标的不同。抵押为动产或不动产;质押为动产或权利。

2.是否移转不同。抵押不移转抵

押物的占有;质押转移。

3.物权生效条件不同。抵押分不

动产,动产和浮动抵押而不同;质押,动产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权利质押看类型。

4.权能不同。抵押,抵押人可以

继续对抵押物占有、使用、收益;质押,质押人享有对标的物的所有权,但不能直接对质押物进行占有、使用、收益

14、留置权构成条件

答:○

1留置的财产必须是债权人以合法方式占有债权人的动产。

2留置的财产必须与债权人的债权有牵连关系。

3必须是债务已届清偿期。○

4留置的财产必须是动产。

第二篇:202_经济法名词解释和简答

一.名词解释:

1.2.3.4.法人 不当得利 无因管理 个人独资企业

5.独立董事

6.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7.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8.破产制度

9.破产债权

10.提存

11.不按抗辩权

12.先诉抗辩权

13.善意第三人

14.抵押

15.动产抵押

16.最高额抵押

二.简答:

1.法人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2.不当得利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3.4.5.6.无因管理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不能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有那些? 属于商标侵权行为有哪些?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哪些?

7.不能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有哪些?

8.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9.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10.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是什么?

11.要约合要约邀请的区别? 要约邀请的情形有哪些?

12.无效合同情形有哪些?

13.抵押予质押的主要区别?

14.留置权的构成条件.

第三篇:《经济法》(自考)简答与名词解释

== 《经济法》(简答与名词解释)==

第一章简答:

1、法的本质和特征:①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②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③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

2、法与政策的区别表现在:①法具有国家意志属性,党的政策则不具有这种属性。②法具有规范性,是规范了的政策,它以明确、肯定、具体的规范形式为人们规定了行为的准绳,但它往往规定的比较原则、概括,具体操作执行时有相当的弹性。③法具有国家强制性,违反时要受到国家制载。④法具有更强的稳定性。

3、法与道德的区别:①二者产生和存在的历史条件不同。有了人类社会就有了道德,而法只存在于人类阶级社会阶段。②表现形式不同。道德主要是一种观念形态,法有着明确、具体、严格、准确的文字格式。③调整对象和范围不同。道德调整的对象范围要比法广得多。④保证实现的手段和方式不同。道德的强制性主要是一种精神上的力量,而法则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现的,法的强制力主要表现为一种以国家强力机器为代表的物质力量。

4、法人的概念及其分类: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我国《民法通则》将法人分为两大类:①企业法人。②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

5、法律特征是:①代理是一种法律行为。②代理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的。③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授权范围内所为的独立意见表示。④代理人在代理授权内进行代理的法律后果直接归被代理人,代理人与第三人确立的权利义务,均由被代理人承受,从而在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确立了法律关系。

6、所有权与所有制的联系和区别: 所有权与所有制密切相联,二者既有联系:所有权是由所有制决定的,所有制是所有权的客观经济基础,所有权是所有制的法律形式。

二者的区别是:①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核心,属经济基础,属上层建筑。②所有制存在于一切社会,与人类社会共始终,而所有权只是人类社会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一种历史现象。原始公社有所有制但没有所有权,将来到了共产主义社会,所有权将与其他法律现象一起消亡。

7、债权和所有权的概念以及两者的区别:(论述)

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

债是按照合同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即债权和债务。

债权和所有权密切相联,但又有区别,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①主体。债的主体——债权人、债务人都是特定的,而所有权主体则只有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则是不特定的。②内容。债的内容即债权债务。债权的实现必须借助于债务人的行为。所有权则不同,所有权内容为对财产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义务人是除所有人外的一切人所承担的不侵犯义务。所有权的实现勿须借助他方的行为,所有人完全可以自主和自动行使。③客体。债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物。

第二章简答:

1、经济法的本质和功能:

经济法的本质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其阶级性;二是指它与其他相邻法律部门相区别的法律属性。

功能:①经济法是综合系统调整法②经济法是平衡协调法③经济法是经济集中与经济民主对立统一的法④经济法是社会责任本位法。

2、经济法的基本原则:①遵循和综合运用客观经济规律的原则;②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原则;③市场调节企业、国家调控市场的原则;④物质利益原则;⑤经济效益原则⑥最重要、最概括的基本原则为责权利效相统一的原则。

第三章简答:

1、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性质和地位:①企业财产为全民所有,它是全民所有制经济组织。②经济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是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③法律上具有法人主体资格,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经营权,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职工民主管理制度:①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和地位。②职工代表大会职权。(包括: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推荐、选举权,集体合同签订权。

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特征:①合营企业的主体一方为中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但不包括个人;另一方为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②位于中国境内,按中国法律规定取得法人资格,为中国法人。③为有限责任公司。④合营各方遵照平等互利原则,共同出资、共同经营、按各方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

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协议、合同和章程他们之间的关系:①合营企业协议是指合营各方为设立合营企业的某些要点和原则达成的一致意见所订立的文件。②合营企业合同是指合营各方为设立合营企业就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一致意见而订立的文件。③合营企业章程是指按照合营企业合同规定的原则,经合营各方一致同意,规定合营企业的宗旨、组织原则和经营管理方法等事项的文件。上述各文件的关系是:合营企业合同是最关系的文件。合营企业协议与合营企业合同有抵触时,应以合营企业合同为准;合营企业章程则须以合营企业合同为基础制订。

5、导致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终止的主要情况:①合营期限届满;②企业发展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③合营一方不履行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④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⑤合营企业未达到其经营目的,且无发展前途;⑥合营企业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已出现。

6、破产债权主要有:①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②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③破产宣告时未到期的债权,视同到期债权,但应减去未到期利息;④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其数额超出担保物价款的未受偿部分;⑤清算组决定解除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此损失额亦应视为破产债权。

7、破产费用包括: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费用;破产案件诉讼费用;为债权人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8、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①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②破产企业所欠税款;③破产债权。

9、破产违法责任行为包括:①破产企业隐匿、私分或无偿转让财产;②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③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④对未到期债务提前清偿;⑤放弃自己的债权。

第四章简答:

1、公司法的特征:①公司法体现着组织管理要素与财产要素的结合。②公司法体现着组织法与行为法的结合。③公司法体现着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的结合。④公司法体现着国家意志与公司、股东意志的结合。⑤公司法体现着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结合。

2、发行公司债券必须具备以下各项条件:①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②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产值的40%;③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④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⑤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⑥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①股东符合法定人数。②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总额。③股东共同制定章程。

4、不能适用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般规定的主要有:①投资单一。②范围限定。③组织机构按特殊程序建立。④国家实施监督管理。

5、股份有限公司有着与之不同的特征:①募股集资公开。②股东数额低限。③全部股份等额。④股份自由转止。⑤典型资合公司。⑥设立要求严格。

6、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①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②发起人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③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④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⑤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⑥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7、股份的特点:①等额性(均等性)②不可分性③平等性④可转让性。

8、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特有的股份的种类:①按投资主体不同,分为: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外资股。②按股票发行对象分,有:A股、B股、H股。

9、关于新股发行的条件:①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②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交付股利;③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④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10、股票上市交易的条件:

①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②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③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可连续计算);④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比例为15%以上;⑤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⑥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章简答:

1、合同的特征:①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②合同在当事人之间是一个债的关系。③合同是商品交换的法律形式。④债权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⑤债权合同是关于财产关系的合同。

2、合同法的基本原则:①平等原则②合同自由原则③公平原则④诚实信用原则⑤遵守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3、要约失效的原因:①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②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③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④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的变更。

4、承诺的要件:①承诺是对要约同意的意思表示。②承诺人必须是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答复。③承诺应当是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5、导致合同无效的事由: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6、代位权的特征:①代位权行使的结果,使债权人直接获得清偿。②代位权是主体的代位,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来行使代位权。③代位权行使的具体方式,是裁判方式。

第六章简答:

1、授予专利的消极条件:①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秩序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②科学发现不能被授予专利。③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④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⑤动物和植物品种不能被授予专利。⑥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能被授予专利。

2、专利权人的权利大体上可以分作以下几项:①专利权人享有自己实施其专利技术的权利。②专利权人有禁止他人实施其专利技术的权利。③专利权人有处分其专利的权利。④在产品或包装上注明专利标记的权利。

3、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①未经商标权人同意,擅自在同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受法律保护的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②伪造、擅自制造其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受法律保护的商标标识。③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④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

第八章简答:

1、产品质量法的立法宗旨:①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②明确产品质量责任。③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④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2、制定标准的指导原则:①有利于保障安全和人民的身体健康,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和保护环境;②有利于合理利用国家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提高经济效益;③应当做到有关标准的协调配套;④应当有利于促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对外贸易。

3、产品缺陷的种类:①设计缺陷②制造缺陷③未预先通知缺陷④其他产品缺陷。

第十二章简答:

1、劳动合同的必备条件:①期限②工作内容③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④劳动报酬⑤劳动劳动劳动纪律⑥终止条件⑦违约责任。

2、劳动合同的非必条件:①试用期②商业秘密保护③职业培训④竞业禁止⑤知识产权归属⑥工作地点。

3、劳动者单方解除:①因用人单位的过错解除。②非因用人单位的过错解除。①②③④⑤⑥⑦ 第一章名词解释:

1、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

2、所有制:是指对生产资料占有和支配的经济制度。它是生产关系的基础和核心。

3、按份之债:是指债的多数主体各自按照一定份额享有债权或承担债务的债。

4、连带之债:是指债的多数主体享有连带权利或承担连带义务的债。

5、时效即时间效力,时效制度:是指法律所有确认的一定事实状态继续存在一定期间便发生一定法律后果的制度。

第二章名词解释:

1、经济法律关系:是经济法律、法规对客观存在的经济关系进行调整之后所形成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存在和运行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相统一的关系。

2、原生权利亦称固有权利:是由经济法主体根据经济法律、法规直接取得的权利,是经济权利主体可以依法直接行使的,不必依赖特定义务主体的存在和行为,即能取得和实现的权利,如经济职权。

3、取得权利:是必须由经济义务主体实施一定行为,经济权利主体才可获得和实现的权利。

4、经济法律关系客体:是指经济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和目的。

第三章名词解释:

1、企业法主体:是指参加企业法律关系,依照企业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组织以及一定条件下的个人。

2、破产宣告:是指人民法院在确认债务人已符合法定破产条件后,依照法定程序,以裁定形式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司法行为。

3、破产债权:是指破产企业的债权人所享有的依法可从破产财产中受到清偿的债权。

4、破产违法责任:是指破产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在破产法所规定的期间内,实施了破产法所禁止的行为,因而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5、破产责任:是指企业被宣告破产后,对企业负有主要责任的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人所应承受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名词解释:

1、公司: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股东出资,严格依法组成的,实行有限责任的股权式的企业法人。

2、公司法:是调整以公司为中心所发生的有关公司的组织管理关系和资本运营关系为对象的。

3、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4、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章名词解释:

1、要约:又称为发价、发盘。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3、合同的效力:又称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4、附条件合同:当事人对合同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是指当事人选定某种成就与否并不确定的将来事实,作为控制合同效力发生与消灭的附款。

5、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是指无代理权的人代理他人与相对人订立的合同。

6、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7、无效合同:是指虽经当事人协商成立,但因不符合法律要求而不予承认和保护的合同。

8、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过错责任,既可因为故意也可因为过失造成。

9、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而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

10、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11、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担保的行为。

12、定金:是指订立合同时,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先行给付对方的货币。

13、债务转移:是指债务人将合同的全部义务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

14、概括转让: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15、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当事人双方通过协议或行使法定解除权的方式,使当事人设定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的行为。

16、提存:是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或者难以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将标的物交由提存机关保存,以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

17、免除:是指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是债权人以消灭债务人债务为目的的抛弃债权的意思表示。

18、实行履行:实际履行有时也称为继续履行、强制实际履行,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时,债权人请求法院强制其继续履行原合同约定的债务。

19、有名合同:是指法律对某类合同冠以名称并为其设定具体规则的合同。

20、无名合同:是指法律没有规定名称,也就无从为其设定具体规则的合同。

21、政府采购合同:是指政府采购人为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与供应商签订的民事合同。

第六章名词解释:

1、发明人人即完成发明创造的人。专利法上,只有在发明创造完成过程中对发明创造的构思以及构思的具体化提出了创造性见解的人才能被称作发明人。

2、发明:是指人类在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过程中所创造出的具有积极意义并表现为技术形式的新的智力成果。

3、实用新型专利:是我国专利法保护技术方案的又一种方式。

第七章名词解释:

1、不当低价销售行为:是指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2、不当搭销行为: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违背购买者的意思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

3、串通招标投标行为:是指招标者与投标者之间或者投标者与投标者之间采用不正当手段,对招标投标事项进行串通,通排挤竞争对手或者损害招标者利益的行为。

第八章名词解释:

1、产品质量法:是指调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关系和产品质量责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广义的产品质量法包括所有的有关产品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责任的法律、法规。

2、产品质量认证:是依据产品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经认证机构确认并经过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来证明某一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的活动。产品质量认证分为强制性认证(安全认证)和任意性认证(合格认证)两种。

3、标准化:是指制订标准和实施标准,达到统一、协调技术、经济活动,以获取最佳经济效益的整个过程。

4、产品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第九章名词解释:

1、消费者:是指从事消费活动的主体,即通过生活消费商品的使用性能来满足生活需要的个人或者组织。

2、安全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3、知情权:也可称为信息获悉权,是指消费者有权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

4、教育权:是指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5、监督权:是指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6、保障安全义务:是指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这是经营者在维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应当履行的首要义务。

7、质量担保义务:是指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符合一般质量要求或者其承诺的质量要求。

8、接受监督义务:是指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9、消费者权益争议:是指消费者与经营者、政府就消费事项发生的争议,消费事项包括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消费者权利、经营者义务以及政府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等内容,通常,消费者权益争议主要发生在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

第十二章名词解释:

1、劳动法:是以劳动关系以及为实现或保护劳动关系而产生的其他社会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部门。

2、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我国《劳动法》要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必须订立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

3、养老保险:是指保障劳动者退休后从社会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从而维持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险制度。

4、医疗保险:是保障劳动者患病和非因工负伤时获得必要的物质帮助和医疗服务的社会保险制度。

第四篇:中国文化概论小抄(名词解释与简答)

广义文化:文化是人类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共同创造并赖以生存的物质与精神存在的总和。广义文化是与人类及人类的创造活动相联系的,是以人为中心的概念;广义文化是~个历史概念,它涵盖人类历史的全过程,是~个传承发展的综合概念;广义文化的外延涵盖物质创造和精神创造的全部。

狭义文化:狭义文化又称人文文化,是某一社会集体(民族或阶层)在长期历史发展中经传承积累而自然凝聚的共有的人文精神及其物质体现总体体系。狭义文化不但以人为中心,而且以人的精神活动为中心,即使观察物化世界,也是以其中的人文精神为内核的;狭义文化关注的不是个别人的精神活动,而是经历史传承累积凝聚的共有的、成体系的人文精神;狭义文化关注的不仅是全人类的普遍共性,而且更注重不同民族、阶层、集团人文精神的特点。文化产品:广义的文化产品指人类创造的一切提供给社会的可见成品,既包括物质产品,也包括精神产品。狭义的文化产品专指精神产品,它是写成的典籍或成为口头流传的语言形式的纯粹的思想观念的产物。文化内涵:我们把一些不属于狭义文化的事物中所具有的人文特性,称为事物的文化内涵。文化现象:指人类文化发展过程中呈现出的某种外部状态和联系。

文化事象:当一种现象以同样的形式反复出现时,其中就含有规律性,成为某一历史时期、某一国家(民族或地域)文化发展中带有典型和标志作用的事情,这些现象称为文化事象。文化事象往往是思想观念及其物化形式的综合,它不但具有外在的特色,而且含有观念的特色。文化事象是人们对现象的感受上升到理性概括的认识产物。文化观念:一个时期某一阶层或某一行业的人群对文化问题所持的态度和看法,或在某一文化事象里所表现的意识形态,诸如价值观、审美观等等,称作文化观念。文化思潮:某种文化观念及与之相关的文化事象,在某一特定时期,在一定的背景下,对社会产生广泛影响,为多数人所赞同和奉行,形成一种潮流,称作文化思潮。

文化政策:指一定时代、~定的社会条件下,行政机构对文化领域的问题所颁布的相关规定和对策原则。民族文化:不同的民族有自己不同于其他民族的文化,文化的差异与特色是划分民族的标志之一。由于历史发展条件和文化本身的结构、功能等方面的特点,不同民族的文化在发展中,在这一或那一历史时期,相对而言,有比较昌盛、发达、普及的;也有昌盛、发达、普及的程度稍差一些的。但是每一个民族的文化都不会因此而丧失其鲜明的民族特色。地域特色。由于每种民族文化都是独特的,所以作为一种价值而言,它们均处于平等的地位。国别文化:国别文化是以国家为划分文化的社会依据,多民族国家的文化即在统一的国家内民族共同体的文化。国别文化以某一国家特有的历史与国情为基础。中国文化又称中华文化、华夏文化、炎黄文化,它属于国别文化。中国传统文化:指的是以中华文化为源头、中国境内各民族共同创造的、长期历史发展所积淀的文化。

文化传统:每一个民族、每一个国家的文化,既因时因地而异,又有一定的稳固性和延续性,文化传统是贯穿于民族和国家各个历史阶段的各类文化的核心精神。天下观念:分裂与统一是中国历史上的两大现象,统一总是占主导倾向的追求。大体从商朝开始,王朝就己按着距离的远近,对天下人采取不同的政治策略;西周时,“天下”的观念已十分明晰。以后历朝历代的荒地,无不以边远的四裔民族的“来朝”为荣。“天下”观念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最求统一,追求统一始终是政治观念中的基调,也是历史的基本倾向。天下一家的大一统意识,是威力持久的中国理念,对中华民族的不断发展壮大,曾起过重要作用。新石器时代:距今约1 万年左右,人类进入新石器时代。新石器时代最重要的特征:原始农业的出现、陶器的制造、磨光石器的广泛使用以及村落出现、氏族制度的形成等。三皇五帝:“三皇五帝”是中国古代的传说时代。”三皇“人物极不确定,但他们的共同处都是文化发明者。“五帝”的人物则有相当的确定性。据《史记。五帝本纪》记载,五帝的话系是黄帝颛顼、高辛、尧、舜。通过考古发掘和人类文化学研究证明,五帝传说并不完全是后人的向壁虚构,它映现着某种历史真实。

百家争鸣:1.百家争鸣横贯春秋战国,但也有前后的变化。春秋时期的思想家更像学者、教师,他们或是宁静地思考,或是广招门徒。而战国时期的思想家更像辩士,他们的思想基础~般在春秋时业经前辈创立,他们的作为是在学派间的争论中,捍卫并发展本学派的主张。所以前期的著作多是对老师或创始人思想的语录,后期则多是争辩的论说。2.诸子百家与时代的互动和相互选择。各学派都在不断调整和深化自己的理论,努力适应着社会的要求。学派与学派之间也不断地在相互争鸣中相互吸收、相互影响。

名家:又称刑名家,创始人是春秋时代郑国的邓析,战国时期的代表人物有公孙龙、惠施,后期的墨家学派及庄子的某些理论,与这个学派也有密切关系。邓析当年专门帮人诉讼,“以非为是,以是为非”,狡辩术取胜,到公孙龙、惠施则有所谓“离坚白”、“合同异”之争,涉及的是事物的概念与实际(即“名”与“实”)的关系问题,有很强烈的思辩色彩。这一派的学说也是随着战国的结束而消失了,随着近代西方哲学的输入,人们才重新认识到它的价值。

西域:狭义的西域指新疆地区,天山南北当时分布着大小36个国家,文明水准相当高。广义的西域还包括中亚、印度、伊朗、阿富汗、巴基斯坦一部分。察举制:是一种由下向上推选官员人才的制度。有许多科目,其中孝廉、茂才、贤良方正文学三科最显著。

永嘉之乱:八王之乱时,混战中的诸王招引匈奴乌桓、鲜卑贵族助战,大河南北从此成为匈奴鲜卑人的世界。晋永嘉二年(308 年),匈奴贵族刘渊在山西平阳称帝,国号汉。永嘉五年(311 年),刘渊的军队攻陷洛阳,俘虏晋朝皇帝,史称“永嘉之乱”。三省六部制:隋朝在中央实行三省六部制。三省即中书省(隋称内史省)、门下省、尚书省。中书省负责诏书起草,是决策机构;门下省职掌封驳,为审议机构;尚书省负责政策执行,属行政机构;尚书省下设六部,即吏部、户部(隋称民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各部长官称尚书。三省长官共议国政,同执宰相之职。并非必要,但在黄帝心目中不仅必要,而且十分重要。一条鞭法:明朝万历年间曾有过张居正主持的旨在增加国库收入、减轻民众负担的税制改革,即“一条鞭法”。那是中唐两税法的继续,内容是把田赋。力役及其他名目繁多的杂税合成~条;统一按田亩数量征收,同时还简化了征收手续。

摊丁入亩:一条鞭法在清朝进而变为“摊丁入亩”-“丁”指丁银,即人头税,摊丁入亩以康熙五十年的人丁银额为准,将丁银摊到人家所占的地亩中去征收赋税,实际是取消了人头税。因为康熙五十年以后出生的人口不纳税,~定程度上也刺激了人口的增长。赋税制改革对经济的发展是有好处的,明清特别是清朝中期以后的社会发展,是受惠于康熙雍正年间的改制的。但不论是一条鞭法还是摊丁入亩,都不过是两税法的延续,其立意不过是在国家税源日趋枯竭的情况下增加朝廷收入,其政治观念的内涵仍未摆脱重农主义范畴

乾嘉学派:明朝的灭亡,告诉人们不能只是空谈性理,还应该博学以致用,所以考据之学渐渐兴旺起来,学者们对传统的经史文献进行大量的考订、校勘、辑佚、辨伪和注解工作,整理了一大批文献,这样的工作在乾隆、嘉庆年间特别兴盛,所以称之为乾嘉学派。简答题

1.简述“文化”名称的来源。(1)关于“文”的解释:①“文”的本义是“错画”,也就是花纹。②“文”的引申义:在人类认知领域,“文”引申为后天形成的品德、修养,与表示先天素质的“质”相对;在政治领域,“文”引申为“文治教化”,主张利用礼乐教化提高人们的修养而使国家安定,与诉诸军事征服他国的“武功”相对;在天文和人文的区别上,天文指的是自然现象和规律,人文指的是社会现象和规律。(2)关于“化”的解释:“化”的本义是改易,既包括从无到有的“造化”,也包括宇宙生成以后的“演化”和“分化”。(3)“文化”合起来的解释:中国经典的“文化”是指人的后天修养与精神、物质的创造。

2.为什么说中国文化属于国别文化?(l)它有着共同的文化源,各民族共同创造了上古的青铜文化,各民族共同开发了黄河中下游的中原大地;(2)多元的各民族文化,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相互交流、互相渗透、互相促进,有许多交融和契合的地方,形成了多元一体的格局;(3)汉民族文化在整个中华文化中起主导作用,是中华文化的主体文化,它在共同体文化的形成和发展中起到了团结和凝聚各民族文化的作用。3.什么是两个文化层面,它们的相互关系如何?两个文化层面指上层文化与底层文化。(l)上层文化:指宫廷文化与上层文人所创造、拥有的文化。(2)底层文化:指民间文化,即不依赖于统治阶级的广大人民及其精英人物所创造、拥有的文化。(3)两个文化层面的关系:两个文化层面就其来源,都是原始文化的传承,它们虽在后代有所分化,产生了差异甚至对立,但深究其内在的精神又相互关联、互相补充。民族文化与国别文化都是由这两个文化层面联合构成的。两个文化层面缺一不成其为完整的中华文化。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是两个层面文化精华的苦奉。

5.简述中国传统文化与中国古代文化的区别。中国古代文化是针对现代文化而言,它是对文化的时代划分;传统文化是对文化的传承而言的,它强调的是文化的本源和沿着这个本源传承下来的全部文化遗产,它不局限于古代,而是迄今为止中华民族经过筛选、淘汰,不断丰富又不断增长的人文精神的总和。

4.为什么说文化是一个历史概念(l)文化是一个历史概念。文化的历史传播:上层文化是以文字典籍为媒体的,而底层文化主要靠口头传承。以文化的特质变化为前提,用有关文化的重大事件和典籍事象为界限,文化流变的历史阶段划分是可以操作的。(2)我们说文化是一个历史的概念,应当从两个方面来认识:首先,一切文化事象都在一定的历史背景下存在、变异、发展,从而具有

某一时代的特色;其次,文化是在历时传承的过程中积淀并确立了自身的传统。

6.中国文化概论课程的性质是什么?中国文化概论课立足于用马克思主义的文化观点,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主要问题进行介绍和阐释。在中国文化领域里,它不仅要关注一切上层文化的研究成果,也要研究吸取底层民俗文化的诸多成果。它是一门兼顾历史的关于中国国别文化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课程,是中国传统文化学的人门课程。

7.简述中国文化概论课程的基本内容。l)有关文化的一般概念。中国文化概论在文化的外延问题上与大文化的概念一致,但在对具体问题的论述上尽量注意从人文精神的角度出发。2)中国文化赖以存在的地理环境。本课程所阐述的地理环境,是就曾经影响中华文化发生发展的比较稳定的地理概况而言,不是某一个历史时期具体地理环境的描述。3)中国文化发展的历史脉络以及决定历史发展的诸因素。文化发展本当有自己的分期,但是由于文化发展与中国通史的基本一致性,本课程阐述历史发展脉络仍按朝代分期。4)有关中国文化分科的知识。本课程采用四分法:生产生活文化、制度文化、思想观念与精神文化、语言文字文化。8.简述我国历史上复杂的人口分布。(1)历史上,青藏高原地区曾居住过吐藩和羌人。靠近青海地区羌族人居住较多,一部分居住在黄河上游河、潢谷地的羌族人。吐藩民族主要居住在今西藏地区。(2)西南地区崇山峻岭,地势复杂,是古代所谓“西南夷”杂居的地区。(3)四川盆地,盆地的周围是林立的高山,居民成分复杂。南面大体属于西南夷;北面是大巴山地区的古巴人、氐人、羌人分布的地区。(4)黄土高原的北邻,是蒙古高原,居住过蒙古人等。(5)东北居住着许多以狩猎和耕种为生的民族。几个在中国历史上发挥过重要作用的人群,如契丹、金人、满族等,都起源于这一地域。(6)珠江水系和闽江水系是两个较大的水系。这一带是秦汉时“百越”民族居住地,后来还有溪、俚、僚等族,此外还有台湾岛、海南岛及漫长的海疆领土。9.简述河套地区的要冲地位。黄土高原的北邻,是蒙古高原,这是一个草原、沙漠、戈壁交错的地带,历来也是北方草原民族进入中原地带的要冲。特别是今阴山以南的河套地区,从来都是中原人群与草原人群的必争之地。10.简述关中地区的地理条件:

关中地区地处黄土高原,是黄河及泾、渭流过的地区,沃野千里,是中华文化重要的发祥地之一。历史上许多王朝都在这里建都,养育过辉煌的古代文化。这一地区是四塞之地,黄河在他的西北东三个方面环绕,南面是秦岭山脉,西北有六盘山、贺兰山、备有阴山山脉,东有吕梁山脉及潼关之固,真可谓表里山河!而且南接巴蜀汉中,东联伊洛地区,有丰富的经济后方,又方便的交通,进可攻退可守,古代王朝都在此建都,的确是这里有得天独后的地理条件。11.为什么历史上山西居有“天下形势”之说山西高原的两侧是太行山和吕梁山,中间夹着一条宽平的谷地,既汾河谷地谷地大致呈东北西南走向,难与渭河平原相接,也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的发祥地、陕西高原的北部与蒙古高原相连接,这个地区是内迁的北方民族进入中原地区的要路;太行山脉中某些断裂处,也可以直通华北地区,所以有山西居“天下形势”

12.数千年来的气候变迁的四大时期:1、约从公元前3000年到公元前1100年,属于温暖期。这个时期的时间下限正好是商朝末年。那是黄河中下游地区有野象等亚热带动植物。

2、从公元前1100年到公元前1400年是寒暖交错期。这个时期是西洲到明朝的初期。(1)其中西周前期为温暖期,之后进入寒冷期。(2)春秋至西汉时期,又进入第二个温暖时期。(3)东汉、三国至南北朝,是第二个寒冷时期。(4)从隋唐至北宋时期,又进入第三个温暖期。5)北宋中期至南宋中期,是第三个寒冷期(6)南宋中期到元代中期,我国进入第四个温暖期。

3、从公元前1400年到19 00年为寒冷时期。也称为“方志时期” 1)第一冷时期为50年,从明成化六年(1470年)到正德十五年(1520年)。(2)第二冷时期从明秦昌元年(162年)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长达100年之久。3)第三冷时期从清道光十六年(1837年)到光绪十六年(1890年),共50年。4第四个大的气候使其从1900年开始,竺可桢称之为“仪器观测时期”。

14.形成区域文化的几个因素:1、自然环境。他决定着一个地区的人们生存质量和状态。2、地理条件的特殊或得天独厚。3、特定区域的人群有明确的区域意识,并于其它区域的人群形成竞争关系。4、典范人物的潜移默化的影响。

13.简述中国古代的“九州”: 中国古代以北山川为标志,将天下分为冀、兖、青、蓄、扬、荆、豫、梁、雍九州。1、古济水、黄河之间为兖洲;2、渤海,泰山之间为青洲;3、黄海、泰山、淮河之间为徐州;4、淮河以南、大海以西为扬州;5、荆山以南、衡山以北为荆州;6、荆山以北、黄河以南为豫州;7、华山以南、怒江以东为汉中、四川盆地为梁州;8、西河以西黑水以东为雍州;9、西河以东、东河以西为冀州。

15.秦汉时期实施文化的“大统一”,将全国分为哪四个地域文化?1、“山西”

地区。沃野千里,这里的人民好稼穑,殖五谷,有“先王”之遗风。自从秦朝将都城定在此地,汉初又将东方民众迁移至此,好“玩巧末业”的风气也随之形成。西部虽然戎狄间杂,但畜牧业很发达,又有巴蜀作为后方,所以关中人口不过全国十分之三,地不过当时天下的三分之一,但其财富,却占全国十分之六。2、山东地区。齐鲁多鱼盐、桑麻之利,邹、鲁、泗上地区有周公遗风,好儒习礼。3、龙门一碣石以北农牧交错地带4、江南地区。

16简述孟子的以时观念:1、在保护自然方面,孟子提出不违天时观念。2、《孟子。梁惠王》篇谈到如何实施王道政治时说过这样的话“不违农时,谷不可胜用也;数罟不入污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食人山林木,林木可胜用也。3.、这些话谁染时强调如何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但还是包含着明显的自然保护意识在内。4、孟子所言的古代有相当的代表性,例如;先秦时期大规模的狩猎活动都安排在冬天进行,砍伐树木也一般在同样的时候,都含有以时的观念在内。

17.历代各种起到环境保护功效的措施:(1)山岭资源归王朝所有,这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森林不受滥砍滥伐的伤害。(2)汉代长安一带皇家大规模的园囿,对保护西北环境有相当大的意义。(3)历代的皇帝贵族的灵寝,都讲究植树造林。(4)秦汉时期为防止匈奴的进犯,在一些边关要塞处广种榆树,用来遮拦敌人的骑兵,也同时起到了绿化作用。(5)在保护西北环境方面起作用最大的,还是南北朝至唐朝中期牧马场地的广布。唐朝在西北甘陕交界地带,设有规模庞大的养马场,以支持国家的装武备;那一地区,正是黄河几个重要支流的上游地区。所以,在从东汉到唐朝中期近八百年的时间里,黄河有一个长时间的安流期,主要是因为黄土高原地区的植被状态好。18.简述明初的植树活动:(1)明洪武23年朱元璋为准备建找一支海军船队,在南京周围种植了近5000万棵梧桐树合棕榈、漆树。(2)第二年还下令移民到淮河一代的居民,每家必须种植20 0棵桑树、200棵枣树和200棵柿子树。(3)明洪武年间的种树总量在10亿颗左右。

19.简述古代利用自然的一些失误:

1、过分开垦土地。(1)过分开荒破坏了植被生态,结果引起沙化。(2)开垦土地破坏环境的事例在长江中下游地区也有。过分追求粮食生产,大片土地围湖造田,致使两湖一带湖泊水的吞吐量急剧下降,每当长江汛期一到,中下游地区水患变得十分严重。同时由于上游地区森林的采伐过重,长江水的泥沙含量也不断的逐年增加。

2、林木的滥砍滥伐。(1)在北方造成的灾难性后果更加严重,森林资源的损失,即意味着黄河流域的水灾总体看上去呈逐渐增加加重的历史趋势,主要因素是泥沙含量越来越大,一支下游平原地带形成地上悬河。公元10世纪以前,黄河虽有改道现象,但不严重,基本是稳定的、安流的从10世纪到唐五代开始,黄河下游迁徙变为常态。主要原因就是中上游地区森林被砍伐,牧场被开垦成耕地,自然植被破坏严重。(2)与黄河迁徙互为因果的是北方原有的大量湖泊的淤塞以至消失。没有这些湖泊的吞吐作用,黄河的危害更为严重。到了明清以后,黄河夺淮河入海,又造成淮河流域的大灾难;而淮河在此以前,一直是一条河床很深便于航运的“利河”。明清统治者片面地保护大运河交通,不从根本上对黄、淮加以治理,最终酿成了更大的灾害。

20.新石器时代的三大文化成就:农业、制陶和石器的磨制与钻孔,是新石器时代三大文明成就。

1.农业的发生是人类历史划时代的大事。在世界为数不多的几个农业起源中心中,中国独有其二,即黄河中下游地区的耐旱谷物农业和长江中下游地区的稻作农业。

2.石器的磨制和钻孔,体现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磨制石器的发展与农业发生同步。

3.陶器的制造是贯穿于新石器时代重要的手工业。制陶技术经历过贴塑、泥条盘筑及慢轮加工和快轮加工几个大的阶段。快轮加工陶器在仰韶文化时就已经出现,经过不断提高,到龙山时期已遍及黄河及长江流域。陶器的烧制还带出了另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手工业-青铜器制造。龙山文化时代,除良渚文化外的所有文化遗址,都曾发现过铜器,预示着一个新时代的到来。

21.夏商文化特点:夏的文化特点《礼记。表记》说:“夏道遵命,事鬼神而远之,近人而忠焉。”“遵命”、“近人”而“远鬼神”,即所谓的“夏上(尚)忠”。(l)从鲧、禹治水的故事,可以略作推测。鲧因治水不当被治罪,而禹仍然恪尽职命,劳形天下,这就是忠。(2)从夏人与土地的关系中也可以得到认识。《国语》说夏在虞舜时期专门负责“单平水土”,孔子也从禹的“卑宫室而尽力于沟洫”去赞美他。宋镇豪《夏商社会生活史》说:“河南登封告成镇王城岗城址,据说是‘禹都阳城’所在。„„或因‘洪水滔天,浩浩怀山襄陵’,城垣一度被„„大水冲毁,处于安全防卫原因,人们在紧傍原城西部又再筑其城,后又遭山洪,北垣外出现一条东西向大冲沟,城垣东北隅被冲垮。面对洪水再三肆虐,人们仍‘尽力沟洫’,没有轻弃故地,在治理自然环境方面作出了前赴后继的不懈努力。”这绝不是禹或某个人的“尽力沟洫”,而是一个人群脚踏大地,在大自然的风

浪中百折不挠精神的体现。勇于与洪水搏斗,在大地上开辟生存空间的实干精神,是夏族文化的基本精神气质。22.分封制的历史作用(特点、意义)1.作为一种制度,分封实际承认了包括商人在内的异族人生存的权利。西周王朝的历史功绩在于它“孵化”出一个统一的文化人群,中华民族的基于由此生成,后世一切统一家国社会的建立,都仰仗这一基础。2.旨在维护王室的统治分封,实际形成的是周王与诸侯共治天下的局面。周朝的分封,各诸侯国有自己的土地、军队和人民,是实体性的政权存在。王朝要使诸侯有效地捍卫周室,必须向它们让渡权力,而诸侯要想保证自己的存在,必须捍卫王朝的利益。分封制是一种富于“弹性”的制度,与后代王权专制有重大区别。3.分封制是一个激发历史创造力的制度。分封制超出制度本身的意义,是多姿多彩的上古文化局面的开辟。到春秋战国时期,个性鲜明的地域文化重新汇集、相互吸收,激荡出灿烂的“百家”文化。23.简述儒家文化的主要内容:儒家的创始人是孔子,儒学的文化背景是鲁国礼乐文明。(l)儒家的思想核心是“仁”,“仁”的含义在孔子的言论中并未给出明确的定义,但通观《论语》及其他儒家文献,‘仁者,人也“的说法最为基本。”他人也是人“,所以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应该是”仁者,人也“的最基本的要求。(2)孔子也很看重”礼“,并反对把”礼“看成”钟鼓玉帛“的形式,而是维系社会和谐、上下关系的保障物,实际也关乎人的生存,所以他强调人们应当用真诚之心去尊礼。”人而不仁如礼何“即是这样的意思。孔子特别强调为政者的道德感化力,如果上层人物以仁道治理社会,就会像天上的北辰那样,成为世人道德的方向。(3)孔子”仁“的观点,由孟子发展而为”仁政“,就是要求君主”制民之产“。孟子面对的现实与孔子不同,孔子时代是旧贵族普遍地堕落,而孟子面对的是残暴嗜杀的新贵,所以”救弊“方略有不同。但他们都把救世的理想,与掌权者的道德觉悟连在一起考虑。这是儒家学说中”救时弊“的内容,它基本是后代描绘社会蓝图的价值尺度,也是思想家社会批判的思想武器。(4)儒家学说还有关于人生理想的内容。孔子不谈超越形上问题。用仁道仁心善待他人就是道德就是善,儒家认为这种善、道德根源于“天地之大德”。孟子认为人性是善的,即人是天地创生的,含有天地之德。但这种德,只是一种根芽,需要加以培养,才能得到充分发展,最终成贤成圣。这就是儒家“修身之学”。另一部儒家重要的典籍是《大学》,认为最有价值的人生是从“修身”开始,一直到“治国”、“平天下”。儒家的人生哲学,是伦理的也是宗教的,对中国人的人生观有莫大的影响。

24.简述道家文化的主要内容:道家先秦道家重要的人物是老子、庄子,老、庄之间在思想倾向上有相当大的差异。(l)老子①在人生观上,老子“清虚自守,卑弱自持”;②在政治上崇尚“无力而无不为”。即以“无为”的状态达到“无不为”的效果。“无为而无不为”的最高境界是天地自然,所以老子说“道法自然”。取法“自然”,就需要“治心”,需要“清虚自守,卑弱自持”。只有摆脱~己的成见,矜持、私心等主观的障碍,才可以全面地认识外物,不受蒙蔽,才可以有效地驾驭臣民,照自己的意志行事。(2)庄子①庄子哲学的宗旨重在个体精神解放,这种宗旨的最高表现是“逍遥”,即无矛盾地生存于世界之中。庄子的解放,是主观形态的解放,他并不否认矛盾,他只是强调主观上对矛盾的摆脱;他也不否认客观现实,只是强调超越的生活。摆脱、超越的方法就是“齐物”,即避免用是非、大小、好坏等主观倾向看外物,实际也就是打破人以自我为中心的精神限制。②庄子有着强烈的现实感,对生活中各种欺压、纷争、污浊,有着深切的感受和极端的无奈。因此他的人生哲学特别容易为后代那些现实的失败者所接受。③庄子哲学积极的影响在于艺术精神的培养。他那打破小我与天地自然合一的超越精神,特别能涤荡人的心胸,以审美的意态观照世界,对中国的诗歌、绘画等,有重要的影响。

25.简述法家文化的主要内容: 法家法家在先秦明显分前后两期。法家的兴起与春秋战国之际政权的交替有关。西周以来各国的老贵族被一批新贵取代,建立起新的政权,势必在政治、经济、军事方面有所改制,法思想应运而生。(l)早期法家人物的代表是齐国的管仲,魏国的李俚以及在楚国、秦国变法的吴起、商秧等。他们试图对宗法社会的旧结构及礼法习惯有所革除,目的在富国强兵。早期“法”的精义是“尚公义”,即建立普遍的法度,上约君主,下约民众,以一种公平的法度治理国家。但商秋变法只做到了“下约民”,坚持“上约君”,先使他自己遭受了车裂肢解之灾。富国强兵的理想在秦国是实现了,而早期法家的政治理想,却部分地破产了。这是法家思想发展史上的一个枢纽,后期的法家越来越变为君主集权专制的阴谋术。(2)后期法家的集大成人物是韩非子,他把商秧的“法”、申不害的“术”、慎到的“势”结合在一起,发展一套专门为君主权力斗争服务的法术之学。在“法”的方面,后期法家使“下约民”的一面畸形发展,主张对民众严刑峻法,所谓“以杀去杀,以刑去刑”。法家理论对后代中国政治

影响极大,负面作用极深。

26.墨家文化的主要内容墨家。墨家学派产生于春秋时期,创始人墨翟。1、墨家思想的核心是“兼爱”、“尚同”、“尚贤”。“节用”“非乐”等。(1)“兼爱”就是“兼相爱,交相利”,即不分差等、不分亲疏远近地互爱互利。这主要是针对统治阶级的兼并战争,所以又与“非攻”的思想密切相关。(2)“尚同”是强调治理天下要统一社会意志。(3)“尚贤”是选天下之贤可者,立为天子。(4)“节用”是节省财用,这也是针对统治阶层的奢侈浪费提出来的。(5)“非乐”是墨家反对敲剥民利的“以为大钟鸣鼓琴瑟竿竺之声”。因为统治者一作乐,必然要厚敛百姓,号称是治天下,实际是乱天下。保护民利,是墨子思想的主要倾向。2、墨子学派的出现本身,是那个时代私有生产大发展的结果,标志着私营劳动阶层已经开始有思想的代言人。在当时没用哪个学派能像墨子那样,完全以劳动者的出身、站在私有劳动者的立场上,向上层社会申明自己的利益,捍卫自己的财产。诚然这个学派有它的局限,但那是他刚刚兴起时的幼稚;尽管幼稚,也显示出它独具的气魄。像“选贤”做“天子”的想法,就不是其他学派敢提出来的。这个学派在问世不久即找到毁灭,实在是中国文化的一大损失。百家争鸣能有这样的思想流派的出现正是其后代思想运动难以企及的地方。墨家发展到战国时期,曾产生过广泛的影响,在逻辑和科技方面有不少发明创造。

27.简述阴阳家文化的主要内容。阴阳家阴阳家以战国时期的邹衍为代表。(1)《汉书* 文艺志》说:“阴阳者流,盖出于羲和之官,经顺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此其所长也。及拘者为之,则牵于禁忌,泥于小数,涉人事而设鬼神。(2)邹衍用阴阳五行相生相克的”五德终始“说,解释朝代的变更,对当时的诸侯有很大的震骇作用。(3)阴阳家的理论对后世中国上层文化和底层文化都有很深的影响。(4)阴阳家的理论对后世中国上层文化和底层文化都有深刻的影响。董仲舒有它来解释《春秋》,建立了”天人感应“说,而民间的各种禁忌迷信,也多为阴阳五行思维方式下的产物。

29.分封制向郡县制度的转变:从秦朝建立到汉武帝初期百余年里,王朝政治经历了郡县制与分封制的反复。

1.秦朝实施郡县制,但分封的观念依然大有市场。秦末的暴政激起万民的反抗,不少六国贵族的后人试图利用民心恢复旧制。2.汉高祖刘邦,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分封主义者,他的封异姓及“非同姓不王”,都是证明。3.汉文帝、景帝时期,西汉同姓分封制相对稳定,但是不久矛盾就爆发了。汉景帝时以吴国为首的“七国之乱”的爆发及其平定,标志着分封诸侯做法的彻底过时。4.经过汉武帝一番切实的削弱政策的实施,郡县制作为王朝惟一的政治制度,最终得到确立。政治大一统的格局由此正式形成。

30.佛教的传播特点:佛教的传播(l)佛教产生于印度,约两汉之交传入中国。汉武帝通西域,中国与中亚的道路打通,佛教也从西域经丝绸之路传到东土。较早时期,中国人把佛教作为一种可以延年益寿的方术,与黄帝。老子及其他本大神灵一起崇奉。最早传入的教义是小乘教派的《四十二章经》,而早期的传教者为西域胡僧。两汉道教在民间流行,使佛教在中国的传播十分迅速。(2)大概从三国时期开始,中国人有了正式的出家人,以后人数迅速增多。汉魏之际佛教的传播依托的是本土固有的长生不老宗教。(3)魏晋之际,佛教在玄风大畅的背景下,在社会上层中广泛流传。从那时起,教义已经以大乘经论为主。

31.南北佛教的不同:南朝佛教与北朝佛教的特点(1)在南朝,皇帝和士族对佛教都表现出极大的热情。南朝士人信佛,“偏于谈理”,实际延续的是玄学清谈的习惯,喜好的是佛教所含的哲理部分;对儒、释、道三家义理往往喜欢作调和之论。南朝有深厚的中国文化基础,所以接受外来宗教显示出鲜明的本土色彩。南朝虽然也大兴佛法,但舍身出家的人相对北方而言数量要少得多,而佛教与中国固有文化的冲突一般也只表现在理论上。(2)北朝“偏于教”,其含义是北朝人的信教重在照佛教所说的去修行,以摆脱轮回,所以特重禅法。在南朝,虽然奉佛是那个时代上上下下的事,但在广泛的民间,古老的礼教仍然发挥着相当的作用。北朝则不同,尽管各新建的边地民族政权多重视中原文化的提倡,但佛教对民间的影响,恐怕要更加深入普遍。南朝信佛喜欢兴建寺院。北朝则喜欢立塔造像。建寺院是重视僧人,以便与之论理谈玄;造佛像则重在礼佛敬神,或往生安乐之土,或求当世福报等等。出家在生命的层次,可以摆脱六道轮回;在现实层面,可以摆脱沉重的租税赋役,所以北朝僧人特别多。

32.简述南方民族融合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民族大融合,不仅是北朝现象,也发生在南朝境内各民族之中中原人群的南迁及对南方的开发过程,也正是南朝民族融合的过程。南朝被融合的民族主要有蛮、溪、俚、僚等。蛮分豫州蛮、荆州蛮和雍州蛮,分布范围大体在今湖南、湖北境内和陕西、河南一带,有的还进入当时北魏境内。这些民族其实都是些山地居民,生活多以种植粮食为主。南朝政府或用武力迫使他们成为国家纳粮交税的编户齐民,或在这些民族

聚集区内设立左郡、左县直接统治。经过长期与汉族杂居,族群界限逐渐消失。

33.简述魏孝文帝的改革:在魏晋南北朝时代各内迁民族中,以鲜卑人拓跋氏一支为最晚,入主中原以前汉化最浅。逐渐拓跋氏开始抛弃自己的习惯,采用汉族知识分子的建议,实施均田制,切实地促进了鲜卑人从游牧向农业居民的转化。孝文帝的改革,带有浓郁的“南朝化”特征,迁都洛阳、改用汉姓;最带模仿南朝痕迹的是定族姓,将鲜卑族贵族人为地门阀化。从民族融合的角度看,孝文帝的措施,无疑是积极而开明的,但就当时的历史条件看,孝文帝的措施多是不计后果的。迁都洛阳,使北魏政权失去了稳固的部族基础,定族姓也无形中把部族中的不平等表面化、合法化。特别是迁都以后,南迁的鲜卑贵族与留在北方的贵族之间也产生了巨大的贫富差异。加之奉行排抑武人的做法,最终导致了部族内部的分化,以致六镇武人的起兵。汉化的趋势~时间出现逆转。

35.市井文化的兴起:城市不仅累积着财富,也荟萃着人文,兴起了适合市民阶层审美趣味的市井文化。1.话本:讲述历史及人世间故事的“说话”从中唐以后就兴旺起来,有了行会并在南、未进入“黄金时代”。记录“说话”的文章叫“话本”,是后来白话小说之祖。

2.宋杂剧:在瓦舍勾栏中演出,并且已商业化。以温州为发祥地的南戏与杂剧南北相应。此外还有滑稽戏、傀儡戏、影戏等等,都在市民中找到了自己的观众。

36.新党旧党的分歧:道统在宋代演变为“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和“为万世开太平”的精神气概;心性内容则由深感唐末五代“无廉耻”的士人发展为理学、道学。北宋实行的文官政治,士大夫集政治家、诗文家、学问家于一身,本着各自的道德学问及对现实问题不同的理解为政,宋代士大夫出现类似后世“党派”的政治群体。北宋有以王安石为首的“新党”,和以司马光等为首的“旧党”。试图以种种新的政治举措改变王朝“积贫积弱”局面的属于新党,以“扰民”、“生事”、“与民争利”为理由反对这种变法的为旧党。新党代表士大夫积极有为的精神,旧党也不能简单地视为“反动”。两派的分歧产生于对现实的不同理解。旧党认为,现有政治体制及种种政策本身并无问题,问题出在官员们不能正确执行,而且与其像新法那样向民众开财源,不如从皇帝及朝廷的节约做起。同时旧党许多人更敏锐地注意了“吏治”问题,即王朝各级行政官僚、胥吏实际存在的因循及弄权舞弊的问题。新法必须由人去执行,但有这样一批官僚实际操作,再好的办法也得变质。新党则更多从应当如何一面去思考问题,王安石所设计的方案,如果真正被实行,也的确能起到改善社会的作用。然而问题是他先就遇到了旧党的阻力,此外也正如旧党所说,官僚胥吏们在执行新法时的上下其手产生的副作用极大。众多的官员不同意他的变法,王安石就用迎合他的人,变法中营私舞弊现象越发严重。王安石变法一时间起到一定作用,有的措施还被证明行之有效,然而总的说来却是失败了。但变法本身确实体现了宋代士大夫以天下为己任的积极进取精神。

38.元朝政治在经济上的负面影响:广开牧场,实施屯田,搜刮民财:蒙古人是在南方经济持续高涨的情况下入主中原的,元朝统治伤害了这一发展势头。这仍与蒙古贵族政治观念简单粗陋有关,被征服的土地既然是战利品,掠夺财富就是应该的了。在北方,元朝恢复经济的办法是广开牧场,实施屯田;大多数土地是强夺民田而来的。在这些土地上盛行的是农奴制。在江南,原来属于南宋的官田变成新王朝的官田,强占土地的现象同样严重。地位最低的南人地区赋税征收十分沉重,政府财政收入的十分之七来自江浙。特别是忽必烈后期用色目人阿合马执政,对江南的搜刮十倍于当初。元朝兵权掌握在蒙古贵族手里,财权则操持在色目人手里。阿合马执政期间,任用色目商人实施一种包税制度。政府确定税额,主要由色目人和汉族官吏去包办,至于实际征收多少政府不问,剥夺民众达到敲骨吸髓的地步。阿合马还实行以清理官司钱财欺隐拖欠为名目的所谓“拘刷”、“打勘”法,郑所南《心史》揭露“打勘”法为“骗财之术”,百姓受害,连执行的州县官吏也叫苦。垄断铁、银矿业,实行盐铁专卖,所造的铁器质量粗劣,强行卖给百姓。此外,滥发纸币作为搜刮民财的手段。蒙古人对匠人十分尊崇,但这并没有给他们带来福气,蒙古兵马所到,重要的行动是搜罗匠人,把他们集中到官府的作坊里去。而元朝时期,被称作“驱口”的战俘奴隶特别多,贩卖人口的现象相当突出。

39.元朝时期的文人与戏剧:在政治上失去前途,逼使着元代一些有才华的知识分子在文学上获得成功。他们加入了在过去无论如何也看不起的艺人的行列,把两宋以来逐渐流行的戏剧剧本的写作,~下子推向一个高峰。这就是以关汉卿、王实甫、马致远等为代表的杂剧剧本的创作。中国的戏剧发祥于市井社会,但若没有元代读书人的介入,它就不会发展那么快,文学水准那么高。更重要的是他们独特的社会处境,避免了一种惯例的重现,即文人把一种艺术过分雅化,弄得一般百姓欣赏不了。无杂剧的剧本即使在今天读起来,也可以看出它是把文人才气、高雅与内容上的贴近民众生活,完美地结合在戏剧特有的艺术方式中了。他们的剧本或对生活揭露批判如《窦娥冤》,或沤歌爱情如《西厢记》,或曲折地表露民族意识如《汉宫秋》,都从不同侧面表现了民众的现实和意愿。他们还发展出一种新颖的异乎传统的诗歌形式即散曲。

1、试论述对待传统文化和文化传统的正确态度。(l)传统文化:中国传统文化,指的是以中华文化为源头、中国境内各民族共同创造的。长期历史发展所积淀的文化。中国传统文化与中国古代文化是从不同角度来指称的。中国古代文化是针对现代文化而言,它是对文化的时代划分;传统文化是对文化的传承而言的,它强调的是文化的本源和沿着这个本源传承下来的全部文化遗产,它不局限于古代,而是迄今为止中华民族经过筛选、淘汰,不断丰富又不断增长的人文精神的总和。有人把传统文化等同于古代文化,从而认为讲究传统即是复古,甚至认为传统与现代化是不能并存的,或认为要实现现代化必须反传统。这种认识恰恰忽略了现代化进程仍然是传统文化发展的一个部分,~旦否定了传统,现代化与民族特点也就是中国特色就要脱节,与我们追求的目标是不一致的。也有人认为发扬传统就要拒绝引进和借鉴,或认为中国传统与西方文化是截然对立的。这种认识也是片面的。任何一种民族传统,在各个历史时期,都要受到其他民族文化的影响,引进和吸收其他文化一旦成为现实,也就是说,这些被吸收的外来文化一旦与自身的文化相融合,它便也成为传统文化的一部分。没有一种文化是纯而又纯的,吸收外来文化是丰富和发展本体文化的正常途径之一。当然,传统文化对外来文化总是有所选择的,不适应本体文化的外来文化完全应当淘汰也必然会被淘汰,但这和拒绝一切外来文化的狭隘民族主义是完全不同的。(2)文化传统:每一个民族、每一个国家的文化,既因时因地而异,又有一定的稳固性和延续性,文化传统是贯穿于民族和国家各个历史阶段的各类文化的核心精神。这种核心精神,也是上层文化和底层文化所共有的,尽管彼此的表现形式不完全一致。例如,中国的诗歌传统是讲求韵律,这一点,不论是民歌还是魏晋、唐宋的文人诗词,以至近现代的白话诗,以不同的形式保持这种传统的,都被认为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又如,中国封建体制形成的等级和特权观念,宗法制形成的血统论,即使在现代社会里,不论是在民间还是在上层,仍会在人们头脑中时而起着作用。文化传统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它是在传承中积淀下来的,是历史的产物,又在每一个时代产生与这个时代相适应的形式特点,因此,它带有各时代的普遍特性,又综合了不同时代的多方面的内容。传统不是一成不变的。文化传统既有对社会发展起积极作用的,也有对社会发展起负面作用的。前者是文化精华,是优秀的传统;后者是糟粕,是不良传统。对文化传统一律否定,采取虚无的态度是不对的;不加分析,采取兼收并蓄的态度也不是正确的态度。

2、试论述中国文化概论课程开设的目的和任务。(1)使学习者树立正确的文化观,增长热爱并继承祖国优秀文化遗产、促进文化发展的意识;(2)使学习者正确认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特点,把握中国国情,增强爱国主义的意识;(3)使学习者对中国文化各分科的具体知识有初步的了解,从而运用这些知识来观察社会,认识社会;(4)使学习者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加强自身的文化素养,为建设我国社会主义文化作出积极的努力。

3、论述中国地理的整体特征及其对中国文化走向统一发展的影响 1.众多的河流像血脉一样,将大陆广大的地区联系在一起。(1)黄河长江贯穿于中国三大阶梯之中,沟通着中国大陆的东西。(2)汉水、淮河把这两条大河联系在一起。(3)长江的支流湘江和赣江与属于珠江水系的漓江、北江同发源于南岭山,秦朝时开凿灵渠,正是把湘江和漓江相沟通。(4)西江则联系着岭南和云贵。2.地理通道,虽然地形多样,山岭众多,但不论多么险峻的地势,大自然总留给人以交通的便利(1)早在远古时代,新疆与青藏就和内地有联系。(2)大致沿渭水、黄河、济水一线,从遥远的古代,就形成一条联系东西的交通线。(3)与这条线东西线相交,还有三条南北方向的交通线。1)太行山以东不远,北起河北曲阳,南至河南新乡,有仰韶和龙山两个时期的文化遗址。2)太行山西侧的汾水流域。3)近陕西境内,南起西安,向北窜山越岭,北达榆林、府谷一带。中国地理的这些特征都形成着中国大陆内在的统一性。没有交流就没有文化的发展,交流范围及交流者之间的差异越大,对文化发展就越有利。4.论述地理条件对中国文化的影响。(l)广大地域决定中国文明的道路和文化方向。中国大陆的整体性,影响着中国文化的走向统一,地域广阔的大陆又一定是一个人群林立的世界:中国文明时代的开始,家国社会的建立,正以这样一个基本情况为前提。中华祖先在创建它的古代文明时,首先面临着大地域上人口构成多族群的特点。在中国,战争征服是有的,但最终古代文明的成功依靠的不是战争,而是联合与融会。(2)广大地域与对天下统一的追求。分裂与统~是中国历史的两大现象,统一总是占主导倾向的追求。这样的追求来源于广大地域上人群的迁移及人群间许久以来的相互交流。甲骨文中就有“四方”的明确记载;大体从商朝开始,王朝就已按着距离的远近,对天下人群采取不同的政治策略;西周时,“天下”的观念已十分清晰;以后历朝历代的皇帝,无不以边远的四高民族的“来朝”为荣耀。“天下”观念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追求统一,追求统一始终是政治观念中的基调,也是历史的基本倾向。天下一家的大一统意识,是威力持久的中国理念,对中华民族的不断发展壮大,曾起过重要作用。(3)地缘特征与中国文化的历史命运。这里的地缘概念,不同于现代的领土观念。它所指的是当中原文化中心形成后,与北方范围更加广阔的草原游牧文化之间的关系。从地理的角度观察中国文化的历史发展,应特别注意与北方边地草原人群的地缘关系,那里藏着中国历史命运的重要秘密。在西北方向,帕米尔高原在相当长的时期里,分隔着东方与西方两大文化世界。但在更近的北方,中原文明必须长期面对一个由草场、山地、沙漠、戈壁构成的辽阔的地域,和以游牧为基本特征的文化区域。这个辽阔的地域,向北可以延伸到今俄罗斯的西伯利亚,西连中亚乃至东欧平原,东接中国的东北和今俄罗斯的远东地区,那里是森林密布的寒冷湿润地带。这是一个巨大的扇面形地带,居住着很多古老的人群。广阔的蒙古高原,是这些民族与中原发生关系的“前台”。在这个前台上,截止到蒙古族人兴起,没有一个民族是它的固定主人。从文献记载可以看到,最早的人群是严优,之后是北狄,秦汉以后有匈奴、鲜卑、突厥、契丹、党项、金以至蒙古、满族。(4)中国文化的历史命运。草原民族除满族之外,基本都是在前一个民族迁徙,草原出现“真空”状态时,从原来的居住地大举跃进,充当新的草原主人。在中原政治兴旺时,他们送巡于它的周围,学习着中原文化制度,有的人群还被强大的中原王朝击溃,或远徙或内迁;当中原朝政陷于混乱衰弱时,他们便大举进攻,进而人主中原,造成中原因有居民的向南迁移,而他们则成为中原文化的接受者和新的创造者。在短暂的迟滞后,文明沿着中原固有的文化方向升温、繁荣。隔一二百年或更长一点的时间,上述的情况再重复一次。这样的重复,却是多次发生。这就是中原文明的历史命运。这命运的形成有其深刻的内涵。中原文化,带动着地域更加辽阔的东亚文明的同步化发展。5.试论述地域文化对统一文化的作用。(l)正统文化的主导作用:一种社会文明,总有它正统的精神文化主导着该文明的文化方向。(2)地域文化对正统文化的作用:地域文化是正统文化的资源。从逻辑上说,一开始没有所谓正统文化,中原文化当初实际只是一个地域文化。它是经过一定的吸收融合后,才上升为一种正统文化的。所以,地域文化是正统文化的资源;正统文化不能离开特定地域人群对它的接受、理解以至发展。(3)地域文化相互交流的意义:地域文化的相互交融,可以产生文化的典范人物、典范著述,从而推进正统文化,并作用于地域文化的发展。历代京城,都是八方荟萃之地,不同地域的人们汇聚京师,互相交流,互相观摩,互相影响,各竞优势;在这样的环境里,特别能产生文化的“国手”。他们在为同一的文化做出贡献的同时,影响着本土后人的价值感。荣誉感。不仅是京城,任何交通便利的都会、城镇都有这样的文化功能。(4)特定地域文化的保存作用:历史悠久的国家,有时也面临着各种深度的灾难,我们的文化从未断绝,地域性的保存之功实在不小。6.简论古代利用自然方面的成就。古代改造利用自然的成就有以下几项:一是土地的开垦,二是水利的兴修,三是运河的开凿。(l)开垦土地。历朝历代都极其重视土地的垦殖。与土地的开垦相伴,古代相当重视对土地的深度利用。先秦时期的魏国曾有李俚的“尽地力之教”,由政府督导农民提高单位亩产量,表现出集约经营的特点。汉武帝时期曾有“代田法”和“区田法”的推广,大幅度提高了亩产量。区田法在明清时期盛极~时。深度利用土地的意识加强,导致了一种“量力而行”的经营观念的出现。西晋的傅玄和北魏的贾思想,都提出过注重提高单位产量,而不要过分依靠开垦土地增产增收的主张。贾思船在《齐民要术》中更明确地说:“凡人家管田,须量己力。”在中国古代文献中,关于农业科技方面的书籍特别多,广泛记载着劳动人民在农业方面的智慧,是一笔重要的文化遗产。(2)兴修水利。水利的兴修,不仅关系着农业的兴衰,而且关系着环境的美恶。唐宋时期,正是由于大量兴建败塘水利工程,江南农作物产量才大幅度提高,最终在后中期以后,南方成为经济中心。在西北地区,在南方经济出现之前的先秦两汉时期,曾兴修过郑国渠。白渠、六辅渠、龙首渠等水利工程,将任、洛、渭之水引入广阔的农田。在宁夏地区所形成的引黄灌区,直把“斥卤不毛”之地,改变成“塞北江南”。在太行山以东的晋、冀、鲁。豫地区,众多的水利灌溉工程,使这~广大地区成为当时的经济中心地带。西北的水利系统,还起着保护环境的作用,众多的水渠,将黄河及其支流的水引进农田时,也起着降低黄河泥沙含量的作用。那时的关中地区,良田千里,是全国最富庶的地区之一。(3)开凿运河。开凿运河是古代改造利用自然的另一项重要举措。中国开凿利用运河的历史非常悠久。春秋战国时期,楚国、吴国、齐国、魏国都有运河的修建,如邓沟、鸿沟等;吴国的运河已经与黄河、济水相接。秦汉至南北朝,也多有运河的开修。秦汉时有连接湘江、漓江的灵渠,加强长安清运的游渠、阳渠,纵贯河北平原的白沟、平虏渠、泉州渠及新河、利游渠等等,还改造了先秦旧有的各水运沟渠。魏晋南北朝连接江、淮、河、海的运河网已经形成。隋唐时期,沟通南北的大运河体系已经形成。隋朝大运河西以洛阳为中心,向东分成南北两支:偏向东北的~支称永济渠,北达琢郡;偏向东南的一支称通济渠,南与山阳读、江南河相连,直达余杭。唐代中期以后,大运河的偏南~支运输江南来的粮食,成为维系唐帝国命脉的交通线。北宋的运河以开封为中心,仍然以洋河(通济渠的改称)为重要的经济补给线。另外还疏凿了广济河、金水河及惠民河,与体水共称“通潜四渠”。随着沟通南北东西的大运河体系的开通,一系列大小城市沿河兴起,如宋代首都开封(古称东京体梁)、扬州等,扬州城称得上当时最富裕的城市之~。宋代所以把都城建在属于平原地区的开封,也主要就是为了沛河的水运。元朝又有京杭大运河的开通,北起通州,南达杭州。这时的大运河基本是南北方向。沿着运河有通州、河西务、临清、济宁。淮安、高邮等~系列新的城市的繁荣。清朝后期,因黄河泛滥和海运的兴起,京杭大运河走向衰落。28.简述名家文化的主要内容名家名家又称刑名家,创始人是春秋时代郑国的邓析,战国时期的代表人物有公孙龙、惠施,后期的墨家学派及庄子的某些理论,与这个学派也有密切关系。邓析当年专门帮人诉讼,“以非为是,以是为非”,狡辩术取胜,到公孙龙、惠施则有所谓“离坚白”、“合同异”之争,涉及的是事物的概念与实际(即“名”与“实”)的关系问题,有很强烈的思辩色彩。这一派的学说也是随着战国的结束而消失了,随着近代西方哲学的输入,人们才重新认识到它的价值。34.南方经济的高涨:在南方的长江中下游流域,中唐以后水稻农业获得了长足发展。人们大兴水利,促进了稻作农业向集约化方向扩展;曲辕犁也被广泛使用于水田了;插秧技术得到推广,早熟的品种被引到那里:这一切促使着稻米产量大幅度提高。南方的稻米对减轻全社会生存压力有重要意义,也是唐宋时期国脉所系。粮食产量提高了,丘陵旱地也被开垦出来了,有更多的土地用来种植经济作物。茶叶在唐代就成为包括一般平民百姓在内全社会的日常消费。在全国贩运茶叶是有利可图的事业。茶树、桑树、漆树、竹子广泛栽植。经济作物的发展即手工业在南方有长足的发展。陶瓷制造业唐代前期中心在北方,以后逐渐南移,到宋代,景德镇已经变为天下瓷都。而陶瓷制品也在唐宋之际成为百姓一般性日用品。此外像盐业,矿冶业,南方都有长足进展 40.清代学风变化的原因:1.文字狱是使知识分子走向纯而又纯的学术研究的重要原因。2.清代学风的变化还有着学术史本身方面的原因。从宋儒那里就有“尊德性”与“道问学”的分歧。在成贤成圣的方式上,有的儒家如朱熹特别强调多学多思,另一派如陆象山,就强调多读书致知对发明心性没有好处甚至有害。后一派的意见在明朝王学兴盛的时代,是占了上风的;但明朝灭亡,教训了人们不能只是空谈性理,还应该博学以致用。正是在这两方面的作用下,考据之学渐渐兴旺起来。学者们对传统的经史文献进行了大量的考正、校勘、辑佚、辨伪和注解工作,整理了一大批文献。因为这样的工作在清乾隆、嘉庆年间特别兴盛,所以称之为乾嘉学派。这一时期的学术成就,对后代中国古代文化的研究,是有很大帮助的。37.元朝民族融合的新特点:在元朝,辽、金治下的臣民被通通视为汉人,久之他们之间原有的区别消失了。部分进入中原的蒙古人逐渐变成农业居民,在元朝中原统治崩溃后,改用汉姓,也融合在这北方新形成的汉族之中了。今天的北方人大多是元朝新融合成的汉族后裔。同元朝征服者一起进入中原的色目人,经过长期与内地其他各族人民的杂居,通婚以及文化上的相互学习,形成一个新的民族即回族。这表现出元代民族融合不同以往的特色。

第五篇:国际经济法名词解释与简答总结

跨国公司的法律特点:规模性、跨国性、战略的全球性和管理的集中性、公司内部的相互联系性。

跨国公司的法律地位:跨国公司是国内法主体而非国际法;跨国公司是由具有不同国籍的、受所在国法律管辖的子公司组成的。国际上不存在私人的“国际公司”,也没有国际公司法律对其支配调整;跨国公司是内国公司,受所在国法律管辖已成为公认的法律准则;当今的跨国公司及其子公司不仅是所在国的法人,受所在国法律管辖,而且是否给其外交保护,也是由国家自由决定,这种权利不能转让。

国际经济法主体是指在国际经济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人格者,包括自然人、法人、国家和国际经济组织。

海外投资保证制度的政治风险:政治风险是指东道国现行社会政治状况及法律政策发展趋向的不确定性。它包括二方面内容:一是东道国未来政治环境变化的不确定性;二是东道国社会和政府影响外国投资者利益的未来行为的不确定性。

国际货物买卖法律:联合国国际货物合同公约、国际货物买卖的国际惯例。

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1)卖方违约。卖方实际履行、减少价金、损害赔偿。2)买方违约。实际履行、损害赔偿、宣告合同无效。

提单的特征: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订有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凭据;是承运人收到货物的收据;是承运人保证向收货人交付货物的物权凭证。提单相关条约: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

倾销,是指一国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入另国市场,如因此对某一缔约方领土内已经建立的某项工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产生实质性损害的威胁,或对某一国内工业的新建产生实质性阻碍。

反倾销的产生及具体措施:临时反倾销措施、价格承诺、征收反倾销税。

补贴,政府或公共机构做出的财政支持,包括任何形式的收入支持或价格支持,以及由此给予的利益。

国际投资法:调整国际私人直接投资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国际合作开发自然资源特征:开发者须取得特许权或开发权、合作主体具特殊性、合同安排复杂多样。

BOT投融资方式:基本当事人——项目发起者、项目经营者、其他参与人;特许权协议——是由项目所在国政府与项目投资者、经营者之间签订的旨在规定某一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经营、管理权的协议;项目的特许经营权——东道国政府通过利用BOT投融资方式,将其对公共设施的专有权以特许权协议形式让渡于项目经营者。

海外投资保险制特征:由政府机构或公营公司承保,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是以保护投资为目的;对象只限于海外私人直接投资;范围只限于政治风险、任务不是进行事后补偿而是防患于未然。

国际经济争端的种类:不同国家的国民之间的国际经济争端、国家与本国或外国国民之间的国际经济争端、.国家之间的国际经济争端。

解决方法:司法方法——即通过诉讼方法解决国际经贸争端。非司法方法——即通过法院以外的方式解决争端的方法,如通过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或谈判,或者由双方同意的第三人进行调解或仲裁。

双边投资协定(双边投资条约),是指由资本输出国与资本输入国之间签订的、旨在保护与鼓励双方私人直接投资活动的书面协定。

202_经济法名词解释和简答小抄可剪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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