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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西山区教育系统二〇一二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编辑:诗酒琴音 识别码:22-1102710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13 19:44:19 来源:网络

第一篇:昆明市西山区教育系统二〇一二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昆明市西山区教育系统二〇一二年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昆明市西山区区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60所,隶属于西山区教育局,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昆明主城区。在“科教兴市”、“科教兴区”战略的指引下,教育战线的广大干部、教师和员工辛勤耕耘,努力奉献,全区教育事业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和进步,教育网络健全、教育结构合理、教育管理科学,正朝着现代教育迈进。现代西山教育,是开放的教育,热忱欢迎各位致力于教育事业的毕业生到西山区教育系统工作,与我们一道共同铸就西山教育的美好明天。

二、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下列条件的各类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未就业的毕业生。硕士及其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年龄在26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年龄、专业或技能条件;

5、所报考的岗位必须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相一致;

6、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7、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岗位的考生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8、报考英语教师岗位,须具有专业英语四级(TEM4)及以上英语等级证书;

9、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0、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1、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详见《昆明市西山区教育系统202_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_年5月12日至5月13日

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3、报名地点:昆明市西山区第一中学(昆明市海源中路368号)。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①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就业推荐表、失业证、总成绩单、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202_年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须在《昆明市西山区教育系统招考报名表》中填写“诚信承诺书”。

②报考英语岗位的毕业生须提供专业英语四级(TEM4)及以上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③近期小一寸免冠照片2张。

5、根据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2_‟1767号)和滇发改费西证字[202_]第013001号规定,参加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时交纳笔试费50元。

6、报名咨询

联系人:姜老师联系电话:0871--8236142

(二)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持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考岗位要求的条件报名,每个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后不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和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西山区教育局和西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 : 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法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教材,主要考核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育教学理论等相关内容。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_年5月17日— 18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领取准考证地点:西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审批中心教育局窗口(西山区秀苑路188号)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82355612、笔试时间:202_年5月19日上午9:00--11:00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标注的地点为准。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采

取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教师职业道德、仪容仪表等。

报考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和幼儿园艺术类岗位考生的面试包括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份。

1、若个别岗位达不到1:3比例的,可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但进入面试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5分方可进入考核、体检。

2、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根据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2_‟1767号)和滇发改费西证字[202_]第013001号规定,参加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面试考生交纳面试费50元。

五、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于笔试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教育人才网、西山教育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报考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和幼儿园艺术类考生的面试总成绩包括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其中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占面试总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总成绩的60%。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5分。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教育人才网、西山教育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六、考核、体检

(一)考核及体检由用人单位、西山区教育局、西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考试总成绩并列不能确定递补人员时,以面试成绩高分者递补。

七、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昆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教育人才网、西山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西山区纪检监察、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

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九、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拟应聘人员须服从教育主管部门确因工作需要作出的工作调整安排。

(三)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2_‟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简章由西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十、监督电话

西山区监察局:0871-8228774

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8046909西山区教育局:0871-8236549

附件:

1、《昆明市西山区教育系统202_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昆明市西山区教育系统招考报名表》

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山区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第二篇:202_年胶南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2_年胶南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2_]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2_〕7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_年胶南市教育系统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2、全日制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需同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3、30周岁以下(1981年4月24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副高级职称人员不受户籍限制,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6年4月24日后出生)。目前仍在胶南服务的或胶南户籍(生源)的,服务期满未就业、符合加分条件的基层项目人员(含胶南市新农村大学生)不受户籍、年龄的限制。

4、符合考选专业(职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见附件1)。

5、在校大学生(不含202_年应届毕业生)、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法律规定的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6、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亲属回避关系的单位。

在职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

统一报名时间:202_年4月25日9:00—27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202_年4月26日9:00—28日12:00

查询及网上缴费时间:202_年4月26日9:00—28日16:00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青岛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点击“202_年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胶南市生源(户籍)师范类毕业生如果无对应学科,根据大学期间所学课程情况,可在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四个专业中选择一个相近学科报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网上审核。报名期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员集中在网上查看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审查确定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应聘人员在确认已被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青岛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2_年5月10日-12日9: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并于5月5日9:00—11:30,13:30—15:00到胶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胶南市阳光大厦裙楼二楼)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时,应出具以下材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办理。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急需岗位可适当放宽。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户籍证明(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律用A4纸复印)。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202_年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和学校出具的专业、学历、学位及现实表现等情况证明。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2_年、202_年、202_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胶南市招募的新农村大学生参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享受加分政策,笔试成绩加10分。已享受优惠政策被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上述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持本人签名的《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于5月5日9:00—11:30,13:30—15:00(逾期不再受理)到胶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胶南市阳光大厦裙楼二楼)办理加分确认手续。

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户籍证明(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律用A4纸复印)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山东省或青岛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胶南市新农村大学生出具服务单位出具的在岗证明和人事部门出具的近两年考核材料;被委托人要出具身份证及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三)笔试

根据招聘岗位需求,笔试科目共分四类:A为综合类、B为教育类、C为医疗卫生类、D为其他专业类。教育类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相关知识及应用和综合知识等。

笔试考一科,不指定教材。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_年5月12日9:00—11:30。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在网上公布。

根据招聘岗位和人数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人选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实有人数确定。

加分情况、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考评人选及面试相关事宜在胶南人事人才网(http://www.teniu.cc)公布。

(四)面试

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到胶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面试准考证并交面试考务费70元(时间另行通知,详情请于笔试后登陆胶南人事人才网查询)。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及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

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说课内容为现行初中、小学教材(职业学校为职业高中教材,幼儿园为幼儿园教材)。抽签决定面试考评顺序。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胶南人事人才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核

1、根据总成绩按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若总成绩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并等额组织体检。未构成比例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2、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

3、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因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三、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等原始资料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2_〕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有关说明

1、根据我市学校师资需求情况及各学科的招聘计划,被招聘的毕业生按考选成绩分专业由高到低顺序依次自主选岗。

2、新招聘的师范类毕业生(含非师范类音、体、美、计算机专业)安排到我市中小学任教,其中到乡镇学校任教的,先在城区学校顶岗培训一年,一年后再全部回原乡镇学校任教;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安排到我市公办幼儿园任教;其他非师范类毕业生安排到我市职业学校任教。

3、非师范类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毕业生需在录用起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再续聘。

4、笔试由青岛市统一组织,统一阅卷,统一时间公布成绩。面试邀请外地专家命题,考官全部由外地专家组成。市纪检监察及教育行风监督部门全程监督,对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5、报名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胶南人事人才网(http://www.teniu.cc)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报名咨询电话:0532-85161736(8:30-17:00)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8:30-17:00)

监督电话:0532-85161863(8:30-17:00)

一般在工作时间接听电话。

本简章由胶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_年胶南市教育系统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胶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第三篇:202_年昆明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云众祝大家学习愉快!考试成功!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202_年昆明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一)昆明柴石滩地区水资源管理局

隶属昆明市水务局管理,机构规格为正县级,为全额拔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水库工程的维修养护职能。对水库工程进行维护保养,负责制定工程、机电和金属结构日常维修养护、更新改造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水政渔政监察职能。贯彻执行水政、渔政监察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库区水事、渔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水政渔政秩序。负责水情水质测报职能。开展水情分析、预警预报及水库防洪抗旱处置;对雨、水情测报系统进行维护和管理;开展水库范围内水质管理和水质检验、监测工作。承担防汛抗洪应急职能:做好水库防汛抗洪工作;编制防汛抗洪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制定自动化管理等相关技术管理制度并对整个水库工程进行技术管理、技术协调。地址:昆明市宜良县北古城镇大柴石滩村。

(二)昆明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

隶属昆明市水务局管理,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为全额拔款事业单位。在云南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站的指导下,对本地区防洪、除涝、灌溉、发电、供水、水土保持等水利水电建设项目行使质量监督权;审核、批准本地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办理手续;审查、确认水利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的项目划分;确认水利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并核定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结论;对建设方、监理、施工单位的质检、质保体系及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现场服务体系等实施监督检查。地址:昆明市环城北路284号。

(三)昆明市松华坝水库管理处

隶属昆明市水务局管理,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确保城市供水安全、持续、均衡、稳定,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负责水库的防汛抗旱、水文测报,确保水库上、下游及昆明市主城区的防洪安全;负责水库水工设施安全运行监测,确保水利枢纽安全稳定运行;负责水库水工建筑、输水隧道及闸门启闭等机电设施的维修养护。地址: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上坝村。

(四)昆明市水利工程造价管理站

隶属昆明市水务局管理,机构规格为正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利工程造价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对市属水利建设项目的投资估算、设计概(预)算、项目管理预算、工程量清单、竣工决算等造价文件进行规范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市属水利工程概算审查。提出审查意见,为上级审批和决算提供依据;负责本市水利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和数据库的建立与管理,定期调查、整理发布本市的水利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和政务信息,并及时上报管理情况;参与协调市属水利工程造价争议;负责全市水利建设项目工作及项目有关的合同谈判、合同拟定、合同审查、合同签订和管理工作。单位地址:昆明市环城北路284号。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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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安顺市202_年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安顺市202_年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中央组织部、国家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_]92号)及《安顺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安市人通[202_]30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_年市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安市人社通[202_]50号)要求,我市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9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本次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二、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以及政府宏观管理与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监督、择优聘用。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岗位

202_年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90名(教学岗位88名、非教学岗位2名)、管理岗位1名、工勤人员8名。招聘岗位分:A类为专业技术人员教学岗位;B类为专业技术人员非教学岗位和管理岗位;C类为工勤人员岗位。

1201、市第一高级中学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9名;

1202、市第二高级中学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8名;

1203、市民族中学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7名;

1204、市实验学校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1名;

1205、市民族师范学校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3名,工勤人员2名;

1206、市第一幼儿园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管理人员1名,工勤人员4名;

1207、市第二幼儿园拟招聘工勤人员2名。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专科及以上具未就业毕业生,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安顺市202_年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一)。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至30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安顺市202_年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3、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教师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报考条件。

202_年以来已签约的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五、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本次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报名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简章,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安顺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二),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本批次不设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A类岗位按1:3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试教环节;B类和C类岗位按1:3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须达“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此次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本次考生笔试成绩进入试教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计算方式为:本批次实际招聘开考岗位数×进入试教和专业(技能)测试比例倍数〈1:3〉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试教和专业(技能)测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招聘单位现场报名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简章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其报名资料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若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资格复审时间为报名结束后的两个工作日。

3、报名确认。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根据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按每人90元缴纳报名费。

报名时间: 202_年8月20日至8月22日,上午9:00-下午16:00。报名地点:安顺市人才市场(中华东路市公路管理局对面)。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票据于202_年8月30日至8月31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三)在报考过程中,报考人员对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咨询,由本次招聘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试教和专业(技能)测试,笔试由本次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试教和专业(技能)测试由各用人单位实施。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科目:公共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中小学师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法律法规及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 202_年9月2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试教和专业(技能)测试

试教和专业(技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和安顺教育信息网公布。

1、试教。报考A类岗位(教学岗位)的考生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进入试教(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达“最低合格笔试分数线”及以上,进入试教),笔试末位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试教。试教主要考察考生的教学和专业技术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及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等。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试教。

2、专业(技能)测试。报考B类岗位(非教学岗位)和C类岗位(工勤岗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进入专业(技能)测试(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达“最低合格笔试分数线”及以上,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笔试末位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专业(技能)测试。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测试地点和时间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和安顺教育信息网公布。

试教和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报考人员试教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报考人员考试科目不完整的,也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四)成绩计算

报考A类教学岗位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试教成绩60%计算;报考B类和C类岗位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计算。笔试成绩、试教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1、根据报考本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本岗位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导致该岗位空缺的,则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2、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试教、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2_〕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2_〕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2_〕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本次招聘办公室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体检在本次招聘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工作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学习表现、工作实绩、缺点和不足。考察主要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管理权限,经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不能进入聘用程序。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

5、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

6、报考中提供虚假材料或有意隐瞒相关问题的;

7、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经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九、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本次招聘办公室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和安顺市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见习)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由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在招考聘用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守纪律,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违纪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任何培训班。

十二、在招聘过程中,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市人民政府网和市人才市场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市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四、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举报监督电话:市教育局监察室0853-3355121

招聘咨询电话:安顺市人才市场0853—3525070

安顺市教育局人事科0853—3223428

安顺市第一高级中学0853—3253341

安顺市第二高级中学0853—3222003

安顺市民族中学0853—3462655

安顺市实验学校0853—2235300

安顺市民族师范学校0853—6222510

安顺市第一幼儿园0853—3252022

安顺市第二幼儿园0853—3222509

第五篇:渝中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2_年渝中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优化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2_〕44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202_年渝中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常住户口在重庆市主城九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行政区域内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1976年7月1日后出生;

5.符合公务员体检文件标准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要求和聘用单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_年8月18日至19日,9:00-11:30,14:30-17:00。

2.报名地点

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渝中区和平路211号9栋305室)。联系电话:63765137。

3.报名程序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报名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初审,资格合格者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填写《考试报名表》,复审合格后,按市物价局文件规定缴纳报名费(50元/科)。

4.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2_年9月1日工作时间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笔试时间:202_年9月3日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笔试和面试

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 3比例,如达不到规定比例,除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外,取消或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一)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综合基础知识》100分),专业科目(《管理基础知识》或《专业知识》100分)。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50%+专业科目成绩×50%

(二)面试

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2比例,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均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面试。若排序到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50%+专业科目成绩×50%)×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拟招聘岗位人数,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笔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2_〕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2_〕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2_〕19号),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若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由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其他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七、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渝中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审查。

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由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其他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人力社保局按相关规定公示7天。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者,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2_]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2_]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应待遇。

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 1、202_年渝中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

2、工作经历证明

昆明市西山区教育系统二〇一二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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