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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编辑:红尘浅笑 识别码:22-638896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16 10:09:12 来源:网络

第一篇: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建立利益导向与社会制约相结合的新机制,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方向。在深入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新机制建设的过程中,全省上下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努力实践,千方百计致力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用奖励优惠政策引导群众转变传统的婚育观念,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也让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切实得到了实惠。

为了深入了解全省各地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情况,把这项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使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最近,我们先后对黄石市的下陆、鄂州市的华容、梁子湖、武汉市的江夏、新洲、黄陂、蔡甸等区、县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调研采取听取有关情况介绍、查阅相关资料、深入乡镇村组现场查看、和基层干部及育龄群众座谈访问等方式进行,调研使我们取得了大量一手资料,加深了对基层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同时,也增强了做好下一步工作的信心。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与经验

调查的四个市及有关区、县党委和政府对建立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利益导向机制均高度重视,采取了系列得力措施,全方位、多角度地建立了奖励、优惠、减免、扶持、保障、救助“六位一体”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社会保障机制和政策体系,让独生子女及实行计划生育的女儿户在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所到之处,正逢高考、中考成绩揭晓之时,处处都能感觉到对独生子女及实行计划生育的女儿户中考加分及高考重奖的浓厚氛围。

(一)突出重点,千方百计破解独生子女保健费难题

独生子女保健费是《**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给予的一项法定奖励。长期以来,由于受地方经济条件的限制,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兑现和落实成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县乡机构改革和财政体制改革以后,“乡提留”、“村统筹”和“义务工”被取消,我省基层财政大多是“吃饭财政”,只能勉强保人员工资,原先主要靠乡村、居委会自行解决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税费改革后已无处着落,导致大部分地方农村村民和城镇无业居民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在税费改革后不能得到较好的落实。

为了破解这一难题,所到的几个市的领导都高度重视,克服了当地财政的实际困难,想方设法,采取了一些切实可行的措施,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武汉市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把依法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作为全市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抓落实。

经调查,至2004年底,全市一孩家庭1129541户,办理独生子女证803332户,占一孩家庭总数的71%。全市办理了独生子女证且子女未满14周岁的总户数为415686户,已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的224548户,落实率为54%,尚有191138没有得到落实。

针对种种情况,通过反复研究,市人口计生委决定将落实农村村民和城镇无业居民独生子女保健费作为全面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的突破口,制定了具体的解决方案。

其总体思路是:对集体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居)委会,其村民和城镇无业居民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由村(居)委会依法落实;集体经济薄弱的村(居)委会,采取“四个一点”的方法解决,即村(居)委会自筹一点,市、区、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分别补贴一点,加大市、区两级政府的投入;对城镇无业居民,要重点保证低保户独生子女保健费的落实。

从2005年开始,市人口计生委分别从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专项资金中每年划拨200多万元对各区进行补贴,专门用于独生子女保健费的落实。2006年市人口计生委一次性向各区、县划拨独生子女保健费奖励补助资金460万元。各区人口计生委按不低于市级补贴资金的标准提供配套资金。各乡镇和街道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新洲区正在抓紧出台文件,明确区街、乡镇要拿奖励金的50%,用于发放;蔡甸区采取先局部落实、再整体推进的方式,在全区10个街乡中选取7个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率先全面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对经济条件较差的地方,由区政府补贴逐步落实;江夏区采取分类补助的方式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对经济条件较好的街乡,按经费需求的40%予以补助,对条件一般的街乡,按经费需求的50%予以补助,对条件较差的街乡,按经费需求的60%予以补助。黄陂区采取“一次性兑现”的方式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对办理了独生子女证的夫妻,待独生子女年满14周岁后,一次性兑现独生子女保健费。

2005年,全市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近2600万元,26.5万个独生子女家庭基本上落实了独生子女保健费,落实率达到65%,比2004年提高11个百分点。黄石市下陆区2005年区、街两级共筹资54万多元,按法定标准全额落实了4438名独生子女当年的独生子女保健费;黄石港区、黄石开发区也基本上全额落实了独生子女保健费。

(二)关注热点,同心协力落实计划生育女儿户奖励优惠政策

为了从根本上转变群众的婚育观念,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近年来,武汉、黄石、鄂州、仙桃等地以“关爱女孩行动”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载体,采取了系列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措施,关爱女孩、关注女性,出台了系列对女孩家庭的奖励优惠政策。

武汉市市政府在起草《武汉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过程中,非常重视吸收计生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将计划生育节育手术、节育并发症等纳入生育保险范围;教育部门对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独女户、双女结扎户的子女参加中考,给予增加5分的优录加分政策;财政部门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对边远城区农村独女户、双女结扎户家庭的奖励;民政部门对因受灾、疾病造成生活困难的女孩户家庭,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并享受相应的配套救助政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优先安置实行计划生育的人员就业和再就业;工会、共青团、妇联和计生协会等单位在实施“希望工程”、“春蕾计划”和安排资助贫困学生时,优先照顾女孩户家庭。

蔡甸、江夏、黄陂、新洲等区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专门针对女孩家庭的奖励优惠政策。新洲区出台了《关于对农村已绝育的独(双)女户实行政策优惠和给予经济扶持的规定》,对已落实绝育措施的农村独女户家庭和双女户家庭在生产、生活和生育方面给予帮扶和优惠,成立了“关爱女孩基金”,对高考分数线的女孩户家庭的孩子给予2000-4000元的一次性奖励;蔡甸区从1998年起对农村办理《独生子女证》的独女户,除按规定落实独生子女有关奖励政策外,另外还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黄陂区投入50万元设立奖励基金,专门用于奖励实行计划生育的女孩家庭。

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全市各区为农村独女户、双女户办理养老保险12521户,投入经费200多万元,发放各类奖(助)学金、贫困救助金、困难补助金近59万元,惠及女孩4531人,减免学杂费6200人次,合计44万元。

为推动全市“关爱女孩行动”的深入发展,市人口计生委开展2005年“武汉市关爱女孩阳光援助行”活动,对170名按政策生育的独女户、双女户贫困家庭和2005年高考成绩优异、家庭困难的计划生育女孩户分别给予800-1000元的援助。

黄石市阳新县积极实施阳光普照“纯女部落”工程,完善女孩户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从2004年起,该县在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和省专项拨款中切块40万元作为专项基金,对全县二女户、终身一女户和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家庭实行帮扶,确保她们在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劳动就业、救济保险、基本建设、收益用工和项目发展等方面享受优惠待遇。农村二女户的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免收10%学杂费,考取一类重点大学的奖励1000元;在县以下医疗机构就医分别减免10%—15%的医疗服务费和5%药费;对农村主动放弃二孩生育指标的终身一女户,除享受二女户一切优惠待遇外,并一次性奖励2000元;对计生手术后遗症对象给予减免50%的医疗费;县直单位要为所驻村二女户提供不少于500元的帮扶资金,帮助二女户家庭发展致富项目。据统计,该县已为340个村的二女户家庭落实了帮扶项目,累计落实帮扶资金120万元,2006年将会有近3000个纯女户家庭普遍受益。2005年该县在过去已办理了养老项目的基础上,将二女户纳入社会养老保险范围,由政府部门负担50%的养老保险费,民政部门统一办理农村低保;同时对农村终身一女户办理1000元的养老保险。

(三)突破难点,积极探索建立二女户结扎节育奖励措施

建立计划生育节育奖,有利于新形势下低生育水平的稳定,有利于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综合治理,有利于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落实。近年来,武汉、黄石、仙桃、鄂州等地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探索创新,建立计划生育节育奖,对农村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两个女儿后结扎的家庭一次性奖励1000-5000元,有效地促进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发展。

2004年以来,新洲区采取区级出资60%,街乡镇场出资40%的方式,免费为农村1100个双女结扎户每户办理了1000元养老保险。其中,凤凰镇从1998年就开始为双女结扎户办理养老保险,共办理了78户。今年,凤凰镇将为双女结扎户办理养老保险改为发放现金的形式予以奖励,上半年,已向7户对象共发放了奖励金7000元。

2004年5月20日,黄陂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对农村绝育的纯女户实行政策优惠和给予经济扶持暂行办法的通知》。2004年至2005年,黄陂区采取区级出资600元,街乡镇场出资400元的方式,对377个已结扎的女孩户家庭每户一次性奖励1000元;今年上半年280名符合政策的对象即将领到此项奖励金。

黄石市出台了《黄石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对2004年1月1日以后主动落实结扎措施的农村二女户家庭给予一次性奖励。最近,黄石市政府决定对51个农村二女结扎户由市、县共同出资奖给每户2000元。

仙桃市方根据自身实际,对农村两女节育户实行节育奖制度。市工业园已连续六年对农村两女户节育户采取一次性奖励5000元现金或采取办理5000元养老保险的方式,为30户两女户绝育家庭发放“节育奖”。仙桃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意见》规定:“从2006年7月1日起,农村两女户结扎对象按不少于2000元标准兑现奖励金,由市、镇(办、场、园)各负担50%”。仙桃市将有更多的农村两女户结扎对象享受节育奖。

鄂州市一些地方也建立了节育奖。华容区庙岭镇今年对6户双女结扎户每户一次性发放2千元奖励金,并为他们办理养老保险;梁子湖区从2005年开始,共对9个双女结扎户每户一次性发放2千元奖励金。

(四)找准兴奋点,用“三结合”平台推进少生快富工程建设

重视计划生育家庭自身造血功能的建设,一直是武汉市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的一个特点。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推行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以来,武汉市一直把全面推行计划生育“三结合”作为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1998年,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关于在全市农村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决定》,成立了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计委、经委、农业局、财政局、妇联、团市委、计生委等19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在推行“三结合”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1999年,“三结合”工作被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管理内容,市政府每年对各区和各相关部门下达帮扶目标任务,每年进行考核验收。

在推行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时,主要实行三种帮扶方式:一是政策帮扶,各部门结合本部门实际,突出行业特点,制定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倾斜性政策,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在生产、生活方面提供优先和优惠政策;二是对口帮扶。为了保证“三结合”工作落到实处,武汉市委、市政府把“三结合”工作同扶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结合各部门的实际,对市“三结合”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每年下达50-100户的帮扶任务,将帮扶工作落实到户。据不完全统计,到目前为止,该市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投入帮扶资金700多万元,对7000多个计划生育家庭进行了对口帮扶;三是重点帮扶。

为了推动“三结合”工作的深入发展,1997年,武汉市委、市政府划拨专款300万元,作为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专项资金,按照“专款专用、无息投入、定期回收、滚动发展”的原则,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实行重点帮扶。新洲区计生委投入资金48万元,在武汉天添食用菌中心建起了48个计划生育女孩家庭食用菌生产基地,投产后,每个女孩户在这个基地里可以增收一万元以上。

(五)狠抓着力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全面落实

2004年,国家在部分省、市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试点,武汉市虽不是试点市,但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这项工作,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决定从2004年7月1日起,先行在全市部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实施。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了以副市长刘顺妮任组长,市计生、财政、监察、宣传、公安、审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奖励扶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制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计生委市财政局关于在全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开展奖励扶助工作意见的通知》(武政办[2004]153号),组织开展了奖励扶助目标人群调查摸底,下发了《武汉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职责》、《武汉市相关部门和机构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工作职责》、《武汉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监督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坚持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把奖励扶助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二是抓好试点,稳步推行。市人口计生委将江夏区确定为全市奖励扶助试点区,加强对试点工作的调查、研究和指导,为全市奖励扶助工作的全面启动积累经验。

三是加强宣传工作。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大规模地广泛开展宣传培训活动,使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格条件、奖励标准、奖金发放的渠道和领取方式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是统一操作程序,严格管理规程。2004年,全市确认奖励扶助对象3626人,落实奖励扶助金108.78万元,全部由市、区两级政府落实。2005年,全市确认奖励扶助对象3375人,落实奖励扶助金202.5万元,其中:国家101.25万元,市级50.625万元,区级50.625万元,已全部通过信用社发放到个人存折上。黄石、鄂州、仙桃等地均于2005年启动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严把资格确认关,审核关,资金发放关,确保了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黄石、鄂州、仙桃等地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也得到了全面落实。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调研的四个市及有关县、区在建立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方面虽然采取了系列过硬措施,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各个地方领导认识上的差异、奖励扶助长效机制还未根本建立、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社会经济政策的制定和落实还有一个过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分配还不近合理、落实也未完全到位等诸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调研的地方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机制的建立和落实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尚需进一步完善。

(一)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缺乏必要的资金支持

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关键是投入。武汉市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中,仅独生子女保健费一项,2005年市级就拿出了资金200多万元,新洲区测算0-14周岁儿童每年需280万发放,最低的年份也需要30万。调查的几个地方每年投入奖励资金都在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这实在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武汉、黄石、仙桃、鄂州这几个地方在全省相对来说是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虽然这四个市及有关区(县)、乡镇政府和计划生育部门都作出了很大的努力,但尚有很大一部分奖励优惠政策无法落实到位,更何况一些基础较差的地区。

因此,奖励资金的严重缺乏将成为完善和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最大障碍。加之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推行,国有和集体企业改制,地方财政收入增幅减缓,投入不足的问题将严重制约着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建立、完善和持续发展。

(二)现行利益导向政策覆盖面小,没有形成系统工程

一是由于经费受投入不足,大多数地方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覆盖面都较小,只是在一个或者几个方面做了一些尝试,一些地方很难同时兼顾到独生子女家庭、计划生育纯女户家庭、农村独女户、独生子女伤残对象、节育后遗症对象、企业退休职工等目标人群的奖励。

二是在利益导向制度的建立和措施的实施上,输血多,造血少,缺乏项目扶持与支撑,“扶贫启智”、“三结合”、“少生快富工程”等项目虽有一些尝试,但由于面比较小,效果还不是很明显,产生的影响有限。

三是目前实施的一些奖励政策大多限于一些方面典型,需阶段性的,很难全面推开,政策缺乏连续性和可持续性。

(三)部门协作机制尚不健全,制定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经济政策的环境尚未形成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综合施治。

现实情况是,一些地方党委政府由于发展经济的压力较大,无暇顾及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有关部门在实施扶贫工程、希望工程、春蕾计划、招生优惠、最低生活保障、劳务培训和输出等工作中,各自为政现象比较突出,人口计生部门显得独木难支。

全面出台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社会经济政策的环境尚未完全形成,相关部门如何出台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社会经济政策尚有大量工作要做。

(四)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政策落实力度远远不够

落实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政策成为目前一些地方计划生育工作的难点之一。

武汉、黄石等地是我省老工业基地,原国有、集体企业退休职工约占全省近年来退休职工总量的一半,破产、亏损企业比例也较大,企业在改制过程买断工龄,职工个人参保也占较大比例,一些企业无力落实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政策,这部分职工退休时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只能由当地政府来落实。

1996年全省企业职工实行养老制度改革以来,由于思想认识不统一,管理体制未理顺,加之资金紧张,调研的几个地方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政策落实很不理想,人民群众对此意见很大。一些效益较好的企业也不愿为退休职工落实这方面的奖励,处于观望状态,一心指望政府全部包揽。

(五)计划生育事业费的分配使用不尽合理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近几年来,计划生育事业费的投入增幅很快,2005年,我省计划生育经费投入是这样的,中央投入人平0.53元,省级投入人平1.25元,市(州)级投入人平1.38元,县级投入人平6.84元。中央、省、市、县四级人平投入累计约10元,这样,我省每年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累计应有6亿多元,但用于计划生育奖励方面的经费却少得可怜。仅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是中央、省、市、县专款支付的。

2002年省财政厅和省计生委联合下发的《**省计划生育事业费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独生子女保健费”是计划生育事业费支出的主要项目之一,但几年来这项规定执行效果并不理想。未用计划生育事业费落实独生子女保健的地方也未受到法律追究。

由此可见,计划生育事业费的使用不尽合理。同时,我们也感到计划生育事业费的分配方案不尽合理,应该将大量的经费用于对育龄群众的服务和奖励上。

三、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规范的可持续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项目体系

要坚持“突出重点项目,不洒糊椒面”的原则,重点抓好独生子女保健费、计划生育女儿户、节育奖励、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及节育手术后遗症救助、企业职工退休养老保险、少生快富工程等六个重点项目的建设。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一年选准2-3个项目,实行重点突破,使实行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项目既规范,又具有可持续性。

(二)建立稳定合理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投入机制

财政投入机制要把用于计划生育保险、实施“扶贫工程”、落实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开展计划生育免费基本项目技术服务、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的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按一定比例逐年加大投入。要合理确定计划生育事业费的分配方案,使稳步增长的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大多用到为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的服务和奖励方面。

(三)积极依靠社会力量,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专项资金

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专项资金是《**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一项奖励与社会保障措施,我们要狠抓这项规定的落实。专项资金通过政府拨款、社会捐助、社会抚养费、计划生育罚没收入等渠道筹措,也比照体育彩票募集资金的做法,经过中央批准,采取发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福利彩票等方式筹措奖励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奖励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女儿户。

(四)建立部门齐抓共管的协作机制,制定出台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社会经济政策

要整合部门资源,构建“党政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协作机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土地、企业、医疗、社会保障、户籍、劳动、教育、财税等制度和改革措施,要统筹考虑,互相协调,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口计生部门要牵头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制度;扶贫部门要认真做好农村计划生育贫困家庭的帮扶工作;民政部门要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实施救助,把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优先纳入社会保障试点;教育部门要对农村独生女入学给与降分优待,对农村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子女入托和入学给予学费减免。财政、劳动保障、农业、卫生、妇联等单位,要积极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农村计划生育贫困家庭脱贫致富的政策措施,不断扩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覆盖面。

(五)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估监督机制

要建立科学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考核评估体系,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下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并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的情况列入年度目标,严格实行考核,增加分值,加大考核力度,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给予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好的单位予以否决,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实行民主管理和社会监督,让广大群众、社会中介组织、新闻传媒参与进来,对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职责任务落到实处。

第二篇:建立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状况调研报告

建立利益导向与社会制约相结合的新机制,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方向。在深入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新机制建设的过程中,全省上下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努力实践,千方百计致力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用奖励优惠政策引导群众转变传统的婚育观念,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也让实行

计划生育的群众切实得到了实惠。

为了深入了解全省各地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情况,把这项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使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最近,我们先后对黄石市的下陆、鄂州市的华容、梁子湖、武汉市的江夏、新洲、黄陂、蔡甸等区、县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调研采取听取有关情况介绍、查阅相关资料、深入乡镇村组现场查看、和基层干部及育龄群众座谈访问等方式进行,调研使我们取得了大量一手资料,加深了对基层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同时,也增强了做好下一步工作的信心。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与经验

调查的四个市及有关区、县党委和政府对建立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利益导向机制均高度重视,采取了系列得力措施,全方位、多角度地建立了奖励、优惠、减免、扶持、保障、救助“六位一体”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社会保障机制和政策体系,让独生子女及实行计划生育的女儿户在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所到之处,正逢高考、中考成绩揭晓之时,处处都能感觉到对独生子女及实行计划生育的女儿户中考加分及高考重奖的浓厚氛围。

(一)突出重点,千方百计破解独生子女保健费难题

独生子女保健费是《**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给予的一项法定奖励。长期以来,由于受地方经济条件的限制,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兑现和落实成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县乡机构改革和财政体制改革以后,“乡提留”、“村统筹”和“义务工”被取消,我省基层财政大多是“吃饭财政”,只能勉强保人员工资,原先主要靠乡村、居委会自行解决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税费改革后已无处着落,导致大部分地方农村村民和城镇无业居民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在税费改革后不能得到较好的落实。

为了破解这一难题,所到的几个市的领导都高度重视,克服了当地财政的实际困难,想方设法,采取了一些切实可行的措施,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武汉市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把依法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作为全市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抓落实。

经调查,至2004年底,全市一孩家庭1129541户,办理独生子女证803332户,占一孩家庭总数的71%。全市办理了独生子女证且子女未满14周岁的总户数为415686户,已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的224548户,落实率为54%,尚有191138没有得到落实。

针对种种情况,通过反复研究,市人口计生委决定将落实农村村民和城镇无业居民独生子女保健费作为全面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的突破口,制定了具体的解决方案。

其总体思路是:对集体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居)委会,其村民和城镇无业居民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由村(居)委会依法落实;集体经济薄弱的村(居)委会,采取“四个一点”的方法解决,即村(居)委会自筹一点,市、区、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分别补贴一点,加大市、区两级政府的投入;对城镇无业居民,要重点保证低保户独生子女保健费的落实。

从2005年开始,市人口计生委分别从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专项资金中每年划拨200多万元对各区进行补贴,专门用于独生子女保健费的落实。2006年市人口计生委一次性向各区、县划拨独生子女保健费奖励补助资金460万元。各区人口计生委按不低于市级补贴资金的标准提供配套资金。各乡镇和街道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新洲区正在抓紧出台文件,明确区街、乡镇要拿奖励金的50%,用于发放;蔡甸区采取先局部落实、再整体推进的方式,在全区10个街乡中选取7个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率先全面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对经济条件较差的地方,由区政府补贴逐步落实;江夏区采取分类补助的方式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对经济条件较好的街乡,按经费需求的40%予以补助,对条件一般的街乡,按经费需求的50%予以补助,对条件较差的街乡,按经费需求的60%予以补助。黄陂区采取“一次性兑现”的方式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对办理了独生子女证的夫妻,待独生子女年满14周岁后,一次性兑现独生子女保健费。

2005年,全市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近2600万元,26.5万个独生子女家庭基本上落实了独生子女保健费,落实率达到65%,比2004年提高11个百分点。黄石市下陆区2005年

第三篇:健全利益导向机制促进人口和谐发展——武进区人口计生工作调研

关于健全利益导向机制、促进人口和谐发展的几点想法

树立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就是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就是要将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在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真正分享到他们自己创造的“人口红利”,以此弥补他们对国策推行作出的牺牲和贡献。

一、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实践

所谓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是在我国经济尚不发达、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完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尚存在后顾之忧的情况下,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依法行政的需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通过物质和精神激励,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公共政策。它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有利于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自上世纪80年代起,我区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逐步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基本形成了以奖励、优惠、扶助、救助、保障“五位一体”的利益导向机制。主要体现在:

奖励:对晚婚晚育的夫妇给予一定的优惠假期;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每年发放20元的奖励金;对持《独生子

女父母光荣证》的退休职工每月加发5%退休工资或发放一次性奖励金等。

扶助:从2005年起逐步建立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两项制度,使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每年都能得到600-1200元不等的资金扶助。

优惠:独生子女在入托、入园、入学和医疗等方面可享受报销一定费用的优惠待遇;农村拆迁安置中独生子女家庭可增加40平方的安置等。

救助:建立了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每年为独生子女及父母伤残、重病等有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在生育、生产、生活等方面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帮助。

保障:推行计划生育手术安康险、妇女健康保障计划、健康宝宝险等生育关怀系列保险,为实行计划生育家庭解除后顾之忧。

二、实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成效

1.彰显了科学发展观的理念。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计划生育利导政策的实施,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最有力、最直接、最现实的体现,是得民心、顺民意的“德政善举”和“民心工程”,真正做到了让政府公共财政的阳光照耀计生家庭,发展的成果优先

惠及计生家庭。

2.密切了干群关系。由于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积极协调、落实利益导向相关政策,及时组织开展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和社会救助等活动,真正做到为群众的生育、生产、生活服务,得到了群众的认可。近年来,基层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

3.转变了婚育观念。一系列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实施,使群众的生育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生育意愿与现行政策之间的差距正在逐步缩小,“生男生女都一样”、“计划生育光荣”等新型婚育观念已蔚然成风。

4.改善了部分贫困计划生育家庭的生活状况。计生公益金、农村奖扶等制度的建立,让部分贫困计划生育家庭得到了及时救助,逐步走出生活困境。特别是生育关怀项目之一的妇女发展项目资金扶持制度,还起到了输血兼造血的功能。

5.促进了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方法的转变。实行计划生育奖励制度,变“处罚多生”为“奖励少生”,是新形势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方法转变的重要体现,受到了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既体现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精神,也是负责任的政府行使权力与承担责任的统。

三、推行利益导向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1.政策“含金量”低,导向作用弱化。由于大多数计划生育

奖励优惠政策标准低,不足于使群众产生“眼红心动”的效果,其导向作用力度不够。一是奖励标准低。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从上世纪80年代起就是每年每人20元,30多年来未发生变化,目前已起不到奖励少生的作用。特别在常武发达地区,目前独生子女率已达到85%以上,再实行这种类似“普惠”的低额度奖励,已无太大意义。二是奖励项目内容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不仅有养老保障的风险,还面临着子女健康成长、子女成才就业、精神慰藉等诸方面风险。目前针对部分家庭的利益导向政策,显然不符合多元化保障的要求。

2.政策规定不明确,缺乏监督力度。一是政策规定不具体。如《条例》中的优先照顾、酌情减免、适当奖励、必要帮助等都是笼统的弹性规定,无法操作与落实。二是监督措施不力。目前许多由企业落实的利导政策,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放弃生育的奖励、持证退休职工加发5%退休金等,如单位不执行,人口计生部门仅能通报批评、责令改正,缺乏监督力度。

3.政策存在“空白点”,不能惠及全体应享对象。在目前实行的针对计划生育老年人群的奖励中,农村有部分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城市职工退休有加发5%工资或一次性奖励,而那些既不居住在农村又无工作单位的群体就成为政策关爱的盲点,这部分人认为自己也遵守了国策,政府却没给他们任何关爱。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上也缺乏切实可行的规定,政策的优惠

在他们身上也难以得到体现。

四、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建议

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如何让计划生育家庭付出的奉献和牺牲得到适当的回报,让计生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真正让计划生育家庭做到社会上受尊重、经济上得实惠、养老上有保障、发展上有帮助,这既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在当前形势下,健全计划生育利导机制必须在以下四方面下功夫:

一是高度重视,政府推动。各级党政组织要切实把加强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把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纳入到政府的全局工作统筹考虑、纳入到政府的公共财政体系统一规划、纳入到政府的“民生工程”统一实施、纳入到政府的综合目标统一考评,确保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

二是完善政策,增强互动。从提高奖励标准、拓展利导项目、弥补政策盲点、加强部门联动等方面着手,围绕计生家庭的诸多顾虑,探索建立多元化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做到统筹兼顾、互通互补,确保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真正得到实惠,从而推动人口计生工作的稳步健康发展,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三是规范操作,狠抓落实。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范,使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运行和操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做到出真招、有人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使之真正成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

四是广泛宣传,还政于民。广泛运用网络、报刊等现代媒体和开展专题宣传活动等各种宣传形式,千方百计扩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宣传效应,让计生家庭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保障他们对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知情权,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履行监督权。同时,注重向非受惠人群宣传,昭示政府的民本思想、诚信理念、公平原则,鼓励、倡导、带动更多的人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第四篇:计生利益导向工作总结

篇一:何营乡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总结

何营乡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总结

我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市和县人口计生委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全省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精神,以建立和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为主线,把建立完善计生利益导向机制作为新时期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要举措,采取一系列措施,使发展的成果优先惠及计生家庭,初步建立起以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框架体系,让计划生育家庭真正在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生活上有保障。促进全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继续保持较好的发展态势。

一、强化领导,为完善利益导向机制提供有力保障

乡党委、政府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牢固树立人本意识,将人口计生利导机制工作作为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内容,放在突出位臵,实行目标责任管理。

1、领导重视。乡党委、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专题听取人口计生利益导向工作汇报,分析形势,协调解决问题,督促工作落实。并先后形成了乡政府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纪要,解决了人、财、物等利益导向工作的系列问题。分管领导对利导工作中的重点、难点,亲自调研、亲自批示、亲自督促。把握态势,亲力亲为,突出落实利益导向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2、机构健全。建立了“党政领导、部门参与”的联合机制。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建立和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利益导向建立工作的领导。

二、齐抓共管,形成计生利导大联合格局

我乡在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中,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整合社会资源,打造联动合唱平台形成多方参与、齐抓共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计生利益导向工作新局面。民政、卫生、劳动就业、医保、救助、教育等部门均结合实际制定了有利于计生的利益导向政策。如卫生部门开展卫生进农户活动,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和志愿者深入乡村宣传卫生和生殖保健知识,为居民进行健康教育;农业部门在新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中对计生户优先安排技工上门服务,帮助规划设计,免费进行沼气池日常使用管理培训,对计生户给以农业“五新”技术免费培训,对有能力、有意愿的计生户优先安排农业试验示范项目,提供技术指导服务,优先安排农业科技项目,扶持农业科技书屋建设;教育部门认真落实中考加分。

三、完善利导,群众对实行计生自觉性不断提升

为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我乡注重抓好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奖励扶助,向计划生育家庭提供种种优惠,并做到导向政策逐年有增加。

1、依法兑现奖扶。全面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完善以“致富、安居、成才、保障、亲情”五大工程为主要内容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不断扩大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政策的覆盖面。目前全乡共有50人享受奖励扶助、6人享受特别扶助、16名46至59周岁计生女孩家庭享受奖扶。1446人享受独生子女奖励。奖励资金达40万元。

2、积极开展帮扶。在落实奖励和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落实多元帮扶制度,全力打造计划生育“心连心工程”,对计生困难户实行一对一帮扶,几年来共帮扶计生困难户30户,投入帮扶资金近3万元。积极开展“生育关怀”,全乡协会组织项目资金扶持24户,共慰问和救助10种重点关怀对象72人。

3、落实优先优惠。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生育等多方面提供优先优惠,免费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即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家庭成员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时实行免费政策,个人应缴费用全部由乡财政承担。3年共免费6.5万元。

四、主要困难和问题

计生利导实施以来,在我乡执行较好,促进了全乡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但在贯彻落实利益导向的过程中也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1、部门协作仍有待加强。部分社会管理政策和办法与计生国策不兼容。户籍、工商、婚姻登记、医疗卫生等社会管理制度改革,实行不设计生防线的宽松准入条件,在便民利民的同时,客观上也为一些有意违法生育或规避法律制裁者提供了各种便利,让其有空子可钻,留下了违法生育的隐患。

2、普惠政策给计生国策带来较大冲击。近几年,国家和省、市出台的一系列减轻农民负担,增加群众收入的惠民政策,相当一部分只考虑了适用的普遍性,政策的落实多数按家庭人口计算,没有对计生家庭体现优先优待,对农村实施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带来一定的影响。

3、共公财政投入压力较大。目前的计生利益导向投入主要以政府为主,融资渠道单一,各种优惠政策财政大都要配套,本级出台的新农合免费、独生子女费等须本级财政承担,财政投入压力较大。

五、对策和建议

1、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到位。做好新形势下的计生利益导向工作,关键是要强化责任落实,要把贯彻执行利益导向作为落实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的具体抓手,切实摆上重要位臵,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把计生利益导向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并重点解决好财政投入、考评奖惩等关键问题。

2、计划生育奖励体系标准要提高。目前的法定奖励制度运行多年,与经济社会发展、物价水平提高不相适应,难以达到预期目的。上级部门要适当提高标准,做到水涨船高,使之在转变群众生育观念中发挥强大作用。

3、计划生育奖励向计生户倾斜。在出台惠民政策时,每一项政策措施都应兼顾效率公平,遵纪守法者减轻社会公共管理服务成本,违法乱纪者增加了社会公共管理服务成本,在享受公共财政的阳光时应该有所区别,有重有轻,有先有后,做到既实施普惠又有所倾斜,特别是对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生育一个女孩或只生育两个女孩的家庭,在推行农村低保、分配扶贫开发资金、改水改厕、新技术推广篇二:平山乡201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总结

平山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 工 作 总 结

近年来,我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省、地、县下发的相关优惠政策及文件精神为依据,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提倡亲民惠民、优质服务,不断探索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为切实解除计划生育家庭的后顾之忧,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我乡积极构建和完善了奖、优、免、扶、保、助、六位一体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现将我乡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乡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在省、地、县人口计生部门的指导下,在全面实施国家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的基础上,以维护合法权益,关心群众生活疾苦,满足群众需要为出发点,大力推进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生活富裕奔小康,子女健康能成才,医疗养老有保障,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农村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的重要性

当今,虽然群众多子多福的传统观念有了很大转变,但生男孩、生两个孩子的思想仍普遍存在。我乡在省、地、县人口计生部门的指导下,在加大工作力度的同时,严格落实计划生育利益机制的导向作用,通过给予计划生育家庭一定的奖励和政策倾斜,特别是2008年国家、省、市再次出台关于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的试行,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使广大计划生育家庭进一步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给予的关怀、温暖。

(二)统筹兼顾,大力推进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是个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成。我乡从实际出发并根据形势的变化不断丰富、创新和发展,立足实际,推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完善。在开展工作中主要做到“五”个注重:

1、注重更新理念。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新的理念推动新发展,实现新的突破。我乡把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放到全局工作中去思考、去把握、去推动,做到投入与效益、速度与质量、结果与过程相统一,促进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不断完善发展,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始终坚持群众利益优先,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在利益导向政策的规划、实施、落实过程中,以推动群众利益、倾听群众呼声、尊重群众意见、树立统筹协调理念,区别不同情况,统筹好双女户家庭、独生子女家庭、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生活困难家庭以及农村和城镇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2、注重社会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和掌握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惠政策。我乡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对已经出台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宣传,特别是对各项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资格确认具备条件、兑现办法等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地告诉群众,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计划生育光荣的良好氛围。

3、注重抓关键。我乡在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建设中,把握关键,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一方面在落实奖励优惠政策中,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和最迫切希望解决的问题,集中财力,引导群众按政策规定生育,而不是千方百计去超生,在出生性别上做到顺其自然,而不是挖空心思进行选择;另一方面,对行之有效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措施和方法,乡党委政府把它提升到制度层面,使其具有稳定性。

4、注重搞好协调。我乡比较注重普惠性政策与计划生育政策的衔接,保证它们之间相互支持、相互兼容,不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吃亏。

5、注重抓好落实。我乡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研究、周密安排、精心部署,确保每项政策都能兑现,都能落到实处。坚持合法合规、阳光操作、公平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公开、操作公开、享受人群公开,确保不漏一人、不错一人、严格政策兑现、不打折扣、足额发放到位,注重抓好有关部门优惠政策的兑现,主动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建立相关配套政策,使之可操作可落实。严格社会监督,动员社会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将监督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环节,确保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三)制定了一系列建立计生利益导向机制文件 我乡先后制定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的若干规定》【平委发[2009]128号】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构建了我乡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格局,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落实和制度化提供了政策保障。

(四)严格兑现各项优惠政策

1、严格兑现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奖励。从今年以来,我乡已提高独生子女保健费标准120元/年,独生子女一次性办证奖励提高到800元。今年我乡为16户独生子女家庭发放奖励费15360元。

2、完善和落实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综合运用各项社会经济政策,鼓励计划生育,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有改革发展的成果。今年我乡对2户农村落实结扎措施的二女户2000元和6户放弃二孩生育指标的独女户6000元奖励,并每年确定20户住房改造对象每户给予10000元奖励。民政部门在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以及农村五保户供养、特困户生活救助等制度中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卫生部门在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个人出资部分由政府负担。教育部门继续落实好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子女中考加分政策,近三年共有5户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生双女家庭子女在中招中享受加10分的照顾。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实施“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时优先考虑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劳动和社会保障、农业、国土资源等部门在就业培训、农业新技术推广、宅基地划分、改水改厕、沼气应用等方面,对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予以优先优惠等。

3、完善农村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服务制度,继续实施全乡农村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进家庭服务“民心工程”及对计划生育家庭减免各方面的费用。利用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充分整合现有的计生、卫生等服务资源,依托计划生育季服务制度为农村已婚育龄妇女提供生殖保健咨询、妇科疾病普查普治等生殖健康免费服务。我乡还积极采取措施,对计划生育家庭减免学杂费、医疗费、水电费、农资费等各方面的费用,切实减轻计划生育家庭的负担。按照“居住地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为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提供与现居住地同样的免费服务,切实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4、对农村放弃二孩生育指标的独女或落实结扎措施的二女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实行优先进行扶持、优先安排项目、优先进行培训、优先提供技术,帮扶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贫困家庭发展生产,实现脱贫致富。对享受农村低保和实行计划生育低收入家庭遇到突发性临时困难,按规定一次性给予1000元的临时救助,缓解他们基本生活困难。

5、继续实施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为农村年满60周岁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和双女户父母,按每人每月100元,年人均12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切实缓解他们的养老压力。今年我乡对新增奖扶对象6人进行了复核、审批、建档,已按期录入上报。

二、存在问题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逐步建立完善及推行,在实践效果中取得了非常明显的社会效果。但是,这个机制刚刚建立,正处在初步探索阶段,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

(一)认识不足的问题。存有浓厚的“重罚轻奖、重制约轻引导”的思想倾向,工作方式方法、工作思路篇三:xx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总结 xx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四项制度”工 作 总 结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意见》(黔党发[2011]17号)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实施意见》(遵党发[2011]18号)提出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奖励、保障、救助、优惠”四项制度政策规定,2012年3月6日县计生局召开了培训会,镇党委书记2012年3月7日组织村支书、人口主任、计生办、站全体人员召开了镇一级的业务培训会,并对该项工作作了严格的纪律要求,大力提倡亲民惠民、优质服务,不断探索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为切实解除计划生育家庭的后顾之忧,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我镇积极开展了奖励、保障、救助、优惠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现将我镇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2012年3月以来,我镇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在县人口计生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全面开展了计划生育“奖励、保障、救助、优惠”四项政策,以关心计生户群众生活疾苦,满足需要为出发点,大力推进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生活富裕奔小康,子女健康能成才,医疗养老有保障,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农村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的重要性

当今,虽然群众多子多福的传统观念有了很大转变,但生男孩、生两个孩子的思想仍普遍存在。我镇在县人口计生部门的指导下,在加大工作力度的同时,严格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四项制度”相关政策,给予计划生育家庭一定的奖励和政策倾斜,进一步稳定我镇低生育水平,使广大计划生育家庭进一步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给予的关怀、温暖。

(二)统筹兼顾,大力推进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是个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成。我镇从实际出发并根据形势的变化不断丰富、创新和发展,立足实际,推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完善。在开展工作中主要做到“四”个注重:

1、注重社会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和掌握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惠政策。我镇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对已经出台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宣传,特别是对各项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资格确认具备条件、兑现办法等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地告诉群众,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计划生育光荣的良好氛围。

2、注重抓关键。我镇在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建设中,把握关键,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一方面在落实奖励优惠政策中,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和最迫切希望解决的问题,集中财力,引导群众按政策规定生育,而不是千方百计去超生,在出生性别上做到顺其自然,而不是挖空心思进行选择;另一方面,对行之有效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措施和方法,镇党委政府把它提升到制度层面,使其具有稳定性。

3、注重搞好协调。我镇比较注重普惠性政策与计划生育政策的衔接,保证它们之间相互支持、相互兼容,不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吃亏。

4、注重抓好落实。我镇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研究、周密安排、精心部署,确保每项政策都能兑现,都能落到实处。坚持合法合规、阳光操作、公平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公开、操作公开、享受人群公开,确保不漏一人、不错一人、严格政策兑现、不打折扣、足额发放到位,注重抓好有关部门优惠政策的兑现,主动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建立相关配套政策,使之可操作可落实。严格社会监督,动员社会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将监督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环节,确保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三)严格兑现各项优惠政策

1、严格兑现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奖励。今年以来,我镇已提高独生子女保健费标准120元/年,独生子女一次性办证奖励提高到500元。今年我镇为83户独生子女家庭发放奖励和保健费41060元。

2、完善和落实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综合运用各项优惠政策,鼓励计划生育,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有改革发展的成果。今年我镇对符合政策的二女户和一般计生45户兑规绝育奖19900元, 7户放弃二孩生育指标的独女户28000元奖励,新增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绝育户“三结合”帮扶7400元,国家奖扶44400元,独生子女死亡、伤残扶助对象6000元,手术后遗症14000元,节育奖238200元,新农保增补31200元,新农合参保61500元,新农合医疗费减免48147元。

3、完善农村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服务制度,继续实施全镇农村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免费检查“民心工程”及对计划生育家庭减免各方面的费用。利用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充分整合现有的计生、卫生等服务资源,依托计划生育服务制度为农村已婚育龄妇女提供生殖保健咨询、妇科疾病普查普治等生殖健康免费服务。我镇为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提供与现居住地同样的免费服务,切实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4、继续实施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为农村年满60周岁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和双女户父母,按每人每月100元,年人均12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切实缓解他们的养老压力。今年我镇对新增奖扶对象5人进行了复核、审批、建档,并按时作了上报。

二、存在问题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逐步建立完善及推行,在实践效果中取得了非常明显的社会效果。但是,这个机制刚刚建立,正处在初步阶段,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

(一)认识不足的问题。尤其是在落实奖励费、建立免费服务、救助计生弱势群体等政策落实上缺乏主动性,甚至认为是计生部门找事做。

(二)相关政策支持不够。《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赋予了多个部门的相关职责,有些文件只对相关部门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并没有具体标明有利于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实施的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协调各相关部门统筹运用经济社会资源,在合作医疗、农民工培训、贴息贷款、困难救助等政策措施时,优先安排计划生育家庭。并积极探索计划生育养老、独生子女安康,计生手术平安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保障机制,积极稳妥地开展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救助、保障和优惠制度,不断完善我镇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四项制度”相关政策。

2012年9月30日

第五篇: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

李斌在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三项制度”工作会议

上的讲话

中国网 china.com.cn时间: 2008-12-

21三、扎实推进“三项制度”的全面实施

目前,“三项制度”全面实施有很好的基础。今年4月以来,国家人口计生委会同财政部在重庆专门召开会议,全面评估和总结特别扶助制度试点工作情况。并制定下发了特别扶助制度信息管理规范,进一步完善政策解释,开发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启动了实施范围申报工作。为确保今年年底前将特别扶助金全部发到扶助对象手中,各地已经在制度宣传、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基础数据录入上报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全面实施进行了必要的准备。

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和财政部共同确定的新方案,扎实推进“三项制度”的全面实施,要认真贯彻落实围绕一条“主线”、做到两个“确保”、坚持三个“严格”、把握四条“原则”的工作思路和要求。

(一)围绕一条“主线”。就是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的成果由人民共享。各地要紧密联系本地区实际,以全面实施“三项制度”为载体,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做到两个“确保”。一是确保政策全面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和财政部在“三项制度”实施方案中,对制度的实施范围、目标人群和奖励标准都

作了明确、统一的界定。各地在具体实施中,必须统一政策口径,严格按照国家的部署和要求,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既不能随意扩大目标人群范围,也不能缩紧政策口径,维护国家政策的严肃性。二是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资金是否安全直接关系到“三项制度”的可持续性,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四权分离”的管理运行机制,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把国家公共财政资金用得让中央放心、让基层和人民群众满意,用出成效。

(三)坚持三个“严格”。一是严格确认目标人群。各地要严格按照对象资格认定标准和确认程序,认真审查把关,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既不虚报也不漏报、错报,保证符合条件的对象都能享受到国家政策。二是严格按规定落实和发放资金。对于提高奖励扶助标准、扩大“少生快富”工程范围以及全面实施特别扶助制度所需资金,中央财政做了专项安排。各地要认真测算,抓紧落实配套资金,确保应由地方承担的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要继续坚持资金封闭运行、社会化发放的原则,依托代理发放机构采用“直通车”形式直接将奖励和扶助金发放到户到人,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抵扣、冒领、贪污扶助金等违规行为。三是严格实行全过程监督。把“三项制度”实施情况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对执行政策不严、工作不落实等错误做法,要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及时改错纠偏。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重要作用,积极配合财政、审计和监察等部门,加强对各级财政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

(四)把握四个“原则”。一是因地制宜。在保证国家政策统一性的前提下,坚持分类指导,允许各地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解决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二是部门联动。密切跟踪制度实施情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与相

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三是积极稳妥。全面实施“三项制度”,让更多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得到实惠,难度大,要求高,任务重。各地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稳步推进。四是立足长远。全面实施“三项制度”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地在制定本地实施方案时,要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社会事业发展趋势等方面综合考虑政策的长期可持续性。各项政策一旦付诸实施,就要保持相对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要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建立目标人群进入、退出的动态机制以及制度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机制,确保“三项制度”长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四、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建立和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这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加注重以经济手段调控人口增长的具体举措,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治本之策,是党和国家惠民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以全面实施“三项制度”为契机,在更大范围内整合政策和资源,加快建立健全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让更多的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科学发展。

(一)把加快建立健全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作为一项重要惠民实事来办。当前,按照党的十七大的重大战略部署,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已经正式开展。这次学习实践活动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要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人口计生领域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现实、最迫

切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要把不断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纳入学习实践活动的全过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找准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面临的现实困难和潜在风险,摸清群众的需求。认真分析调研结果,明确发展思路,完善政策措施。总的来看,要围绕计划生育家庭在优生优育、子女成才、抵御风险、生殖健康、家庭致富以及养老保障等六个方面的问题,构建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基本框架。在优生优育方面,积极探索建立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优生筛查以及住院分娩补助等政策措施;在子女成才方面,探索建立给予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子女高中阶段以及职业教育优先优惠的教育福利政策,努力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子女的受教育年限,增强就业能力;在抵御风险方面,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探索建立节育手术保险制度、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扶助制度等政策措施;在生殖健康方面,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制度,广泛开展生殖健康促进计划等;在家庭致富方面,落实“少生快富”工程和相关帮扶项目,在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等普惠政策中,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优先优惠;在养老保障方面,认真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积极探索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等政策措施。

(二)把握建立健全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重要环节。一是完善。坚持与时俱进,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需求的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现有的制度等作出相应的调整和完善。鼓励各地在国家统一政策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创造与当地实际情况相适应的政策,使现有制度更加符合实际情况。二是创新。立足于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消除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后顾之忧,针对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和养老问题上遇到的实际困难,研究制定新的利益导向政策措施。三是协调。

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中,做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征地补偿等普惠政策与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之间的有效衔接,使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和个人在享受普惠政策时不仅不吃亏,还能体现出优先优惠,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当前,要高度关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等工作,在相关改革措施中切实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

(三)更加注重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人文关怀。对于计划生育家庭,不仅要给予物质奖励和扶助,而且还要把生育关怀和精神慰藉放在重要位置。要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团体的作用,加强与军队的协同合作,广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创新活动载体,组织志愿者通过多种形式的精神慰藉、生活慰问、结对帮扶活动,让计划生育空巢家庭、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家庭等特殊家庭感受到亲情与温暖。鼓励各地为计划生育子女意外伤亡家庭开展免费再生育咨询服务,建立长效机制。大力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创建活动,坚持以人为本,创新服务理念,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拓展服务功能,增强服务可及性,更好地满足育龄群众日益增长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需求。

(四)切实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实施“三项制度”,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主动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要把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协调,深入基层

调查研究,总结经验,解决问题。要加强与财政等部门的合作,建立务实高效的协调机制,沟通信息,交流情况,共同努力实施好现有的各项政策,与时俱进地研究新的政策措施。积极配合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对各项利益导向制度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各项制度持续健康发展。

同志们,全面实施“三项制度”,进一步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我们要齐心协力,抓好落实,用实际行动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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