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自制订以来,对中国的人口问题和发展问题的积极作用不可忽视。到21世纪初,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又做出了一些调整。由于20世纪80年代出生的第一批独生子女已经到达适婚年龄,在许多地区,特别是人口较少的地区,计划生育政策有一定程度的放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文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宪法还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而《婚姻法》则将计划生育作为一个基本原则确立在总则之中。
计划生育
1、对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而言,计划生育就是在全国或整个地区范围内,对人口发展进行有计划的调节,使人口的增长同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相适应。对一个汉族家庭或一对汉族育龄夫妇而言,则是有计划的安排生育子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认识到全面加强中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艰巨性和紧迫性
《决定》指出,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中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中国人口发展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的现实风险。21世纪上半叶,将迎来总人口、劳动年龄人口和老年人口高峰。今后十几年,人口惯性增长势头依然强劲,总人口每年仍将净增800-1000万人;难以适应激烈的综合国力竞争的要求;劳动年龄人口数量庞大,就业形势更加严峻;出生人口性别比居高不下,给社会稳定带来隐患;流动迁移人口持续增加,对公共资源配置构成巨大挑战;贫困人口结构趋于多元,促进社会均衡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总之,人口众多、人均占有量少的国情,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压力沉重的局面,人口与资源环境关系紧张的状况,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公布《关于加快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推进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管理,基本实现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信息的快速查询和异地办证。[1]
2.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
计划生育对人口的出生增长实行计划调节和控制,以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①一个汉族家庭或一对育龄夫妇有计划地安排生育孩子的时间和数目,以适应家庭和社会的需要;
②在一定社会范围内(如国家或地区)有计划地安排人口出生的数量和确定生育对象,即对人口发展进行有计划的调节,使人口发展同经济、社会的发展相协调。实行计划生育是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物质资料生产与人类自身再生产应该相适应
计划生育的原理,结合当时中国国情而制定的决策。20世纪70年代初以来中国政府开始大力推行计划生育;1978年以后计划生育成为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5条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宪法》49条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同时《婚姻法》也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生育政策:推行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下列特殊情况之一者,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县级(含县级市、区,下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可按人口计划及间隔期规定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经市(不含县级市)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独生子女患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或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离婚协议确定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三)婚后五年以上不孕,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
(五)夫妻中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的;
(六)夫妻双方均属农业人口,第一个子女是女孩的。
中国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全国少生4亿多人,提前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有效地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实践证明,中国较好的实行计划生育的基该国策,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国家富强和民族振兴产生了巨大影响,为促进世界人口与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
实现中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所面临的重大问题,无不与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密切相关,在人口问题上的任何失误,都将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难以逆转的长期影响。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变人口压力为人力资源优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持久动力,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选择。《决定》指出应该坚定不移稳定低生育水平﹔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不断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切实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全党务必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
度,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对中华民族未来发展负责的高度,坚持不懈地做好新时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如何使得这个基该国策更加的合理、更加的有效,是关乎中国未来的人口问题和发展问题的又一重大命题。
中国人口发展出现“四个高峰” 计划生育仍有障碍
中国人口发展出现人口总量、劳动年龄人口、老龄人口及流动与迁移人口“四个高峰”。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诸多问题,集中表现为:低生育水平不稳定。中国的低生育水平是在社会生产力不发达、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群众文化水平不够高的情况下,主要依靠行政制约手段实现的,群众的生育意愿与国家生育政策之间还存在距离,低生育水平存在着反弹的压力。地区发展不平衡。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的生育率降低,但是在农村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农村生育水平还比较高,计划生育工作的难度还很大,不少贫困地区“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总体工作水平还不够高。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机制尚未完全建立; 四是计划生育队伍素质还不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不少地方仍然主要依靠行政强制来推动工作;面对群众不断增长的需求,不会服务、服不好务的现象比较普遍,优质服务的观念还没有完全树立。不少地方的党政领导和计划生育干部存在着盲目乐观、消极畏难的情绪。
由于以上这些问题是当前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最大障碍,因此,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仍然是“天下第一难”的工作。
计生工作存在许多挑战不可盲目乐观
尽管中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成绩,但国内国际形势的重大变化又使其面临更大的挑战。尤其是入世以后,计划生育工作更是机遇与挑战并存。对于当前的人口形势,决不能盲目乐观、掉以轻心。中国正面临着人口总量高峰、老龄人口高峰、劳动年龄人口高峰和流动迁移人口高峰时期。而的低生育水平并不稳定、地区发展不平衡、计划生育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素质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副主任潘贵玉在此间参加第七届中国人口新闻奖颁奖会时做上述表示。
因此她要求,新闻工作者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共同合作,不断拓新报道领域,进一步作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新闻宣传工作。
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中仍然存在着困难和问题。表现在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个别地方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未能依法依规办事。目标考核体系设置不够科学合理,社会抚养费“收支两条线”管理体制没有完全落实。日常管理服务薄弱,仍习惯于依靠集中行动推动工作。行政执法监督在部分地方流于形式,未能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一些地方基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力量不足,素质有待提高。这些问题严重制约和影响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损害党群干群关系,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稳定低生育水平稳定低生育水平是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十一五”期间是实现这一任务的关键时期。综合分析中国经济社会和人口发展趋势,到“十一五”期末,全国人口总量要控制在13.6亿人以内;到2020年,人口总量要控制在14.5亿人左右,总和生育率稳定在更替水平以下。为此,必须坚持计划生育基该国策和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党政第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体制、机制、手段和方法不动摇。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坚持依法行政、思想政治教育与利益导向相结合,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教育、经济等手段,建立健全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计划生育法》
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2001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公布
影响发展编辑
1.有利于国家加速资金积累。实行计划生育,使国家用于新增人口的消费减少,从而加速资金积累。(2)有利于劳动就业。实行计划生育,可以使每年进入劳动适龄人口减少,从而有利于劳动就业。
3.有利于提高全民族的人口质量。实行计划生育,国家可以把积累下来的资金用于教育,使更多的人受到更多更好的教育和技术训练,从而达到提高全民族的人口质量的目的。
4.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人均资源水平。实行计划生育,可以缓解人地矛盾,提高人均占有耕地面积、人均占有粮食的水平。
5.有利于农民少生快富。实行计划生育使每个家庭的人口减少,不仅可以减少家庭消费,而且使家庭主要成员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发展家庭经济和健康娱乐中,从而保证家庭幸福、社会稳定。
中国在城市中普遍实施一胎政策,使得很多人将国家的计划生育基该国策在认识上等同于一胎政策。其实,一胎政策只是特定时间段实施的短期政策,如果国家始终保持一胎政策,会造成国家人口在未来急剧减少,影响中国在国际上的影响力。人口结构的剧变,会形成老龄化高峰,严重影响国家未来的发展。计划生育这一基该国策已经施行了30多年,也经历过修改和完善,虽然作出过巨大的贡献,但有舆论认为,国家应当而且必须在适当的时候,对计划生育政策的具体实施规定做出及时的调整,以改进其与社会发展不完全适应的地方,比如放开二胎生育等。否则,计划生育就不能完全取得预期的成果,给社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副作用
计划生育政策也带来了很大的社会问题:如人口老龄化,男女比例失调等等。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也带来了人口老龄化问题。年龄超过60岁的人口为十分之一,2030年将为四分之一,而到2050年,每三个中国人中就有一个超过60岁!专家认为,即使中国的经济仍能保持增长势头,到那时也难以养活这么多老年人。就是说,中国人老得比富得快。另外中国8%的少数民族不受计划生育政策的限制。因此,很多中国人并不认为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获得了预期的效果。男女比例失调也是计划生育政策造成的大问题。北京人口发展研究中心的刘宏源指出,由于中国人传统上喜欢男孩儿,许多孕妇将女胎流产。男女婴的比例是 120:100。10年以后,男性公民将多出五到六千万。这将给社会造成很大的隐患。执行过程中的错误政策
少数民族增长快于汉族,从1953年占全国人口6.1%,到1990的8.04%,2000年的8.41%,2005年的9.44%。
2005年全国抽样普查中,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增加2355万人,增长了2.03%;少数民族增加了1690万人,增长了15.88%。少数民族增长速度为汉族7倍以上。由于汉族人口占中国人口的绝大多数,因此汉族也是受计划生育政策影响最大的。因此,有人认为这有背于《宪法》中各民族平等的原则,并担心中国的民族人口比例的变更,会导致中国这个多民族国家内部出现不稳定的因素。
第二篇:计划生育
一、计划生育应采取长效避孕为主的综合节育措施。已生育一个子女、无禁忌症的妇女,应在生育后第42天至第90天内落实节育措施;已生育两个子女的育龄夫妻一方,应在生育第二个子女后第42天至第90天内落实绝育措施;计划外怀孕的妇女,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已婚育龄妇检对象应按省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每年到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或经计划生育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接受4次免费孕情、环情检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应为其提供生殖健康优质服务。
1.子女出生后90天以内不及时落实节育、绝育措施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2.计划外怀孕的妇女不及时落实补救措施的,除责令改正外,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3.拒不接受孕情、环情检查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一方或双方晚婚、晚育的,可享受下列休假:
二、晚婚假:国家规定职工婚假为3天,晚婚的,再增加10天,共计13天;
三、晚育假:在产假期间未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女方除享受《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产假90天外,再增加30天,共计12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7天;在产假期间办理了《独生子女证》的,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0天外,再增加90天,共计18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7天。
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措施的,自手术之日起,可享受下列节育手术假期:
1.放置宫内节育器,休息2天;重体力劳动者,一周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
2.取宫内节育器,休息1天;
3.输精管结扎,休息7天;
4.单纯输卵管结扎,休息21天;
5.人工流产,休息14天;人工流产同时结扎输卵管,休息30天;人工流产同时放置宫内节育器,休息16天;
6.中期终止妊娠,休息30天;中期终止妊娠同时结扎输卵管,休息40天.五、对违反计划外生育的,视其计划外生育子女的个数和情节轻重,对夫妻双方分别按以下规定处理:
1.农民计划外生育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上一年该县(市、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至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两个以上子女的,按4至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2.城镇居民计划外生育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上一年该县(市、区)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的2至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两个以上子女的,按4至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3.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以及从事其他各类经营活动的人员,计划外生育一个子女的,按本人现居住地上一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或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的4至
6倍征收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两个以上子女的,按7至10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六、符合办理《计划生育证》条件,无正当理由未领取《计划生育证》怀孕生育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的,处以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
1.对使用假节育手术证明、生育证、婴儿出生证、婴儿死亡证、病残儿鉴定证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2.对违反医疗单位或各类诊所在明知生育对象不能出具合法《计划生育证明》,要求进行妊娠期保健或分娩时,要报告当地计划生育部门规定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3.对故意包庇、隐藏计划外生育对象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篇:计划生育
刘河镇教育系统计划生育工作
关于档案如何规范建档的具体操作方法
A1、基层基础档案建设:
(1)填写好育龄对象登记表和汇总表。
先摸清底细,是育龄对象的(上环的、结扎除外)全部登记。再分两类登记:一类是在校女教师是育龄对象的(结扎除外),都按登记表上的项目登记。另一类是在校男教师是育龄对象的半边户(结扎除外),作好登记。
最后进行汇总,按汇总表上的内容填准。
(2)月报工作:每月将本校新出生的信息及时上报。
如果本校本月无计划生育的,即上报:无。填好内容、日期、月报员姓名,用电子档发送到教育办公群,每校每月留一份存档。
(3)妇检工作:
每学期各学校组织在校育龄对象的女教师进行妇检(到镇计生服务站),每学年分春秋两次妇检。春季三月份,秋季九月份。各校将妇检证明复印一份上交到中心学校存档(也包括男教师半边户证明)。
(4)符合政策生育的基本证件:
收取四证一单复印件(育龄对象)存档,结婚证、身份证、准生证、出生证、节育证明单。
(5)学校无业人员、临时工、流动人口登记造册:
做好节育措施,及时上交妇检证明。
(6)建育龄妇女信息卡。
(7)有孕情包保责任书,孕情跟踪填报卡。
(8)有专题会议记录。
2、组织机构、制度、计划、总结。
(1)每校建立健全的管理机构,配有廉职的计生专干负责,业务熟悉,责任心强。
(2)制订好学期初工作计划,学期末的工作总结。
3、档案整理,各校将档案分门别类装订规范,资料齐全,育龄信息清晰。
B、离退休老干工作:
1、计划、制度
各校必须有学年工作计划及安排。
2、活动:
每学期组织一次有益于身心健康活动,如诗词、书法、绘画、听课、等。并将每项活动的内容如:作品、照片等留校存档。
3、信息:各校将老干信息登记详细:电话、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等存档。
4、老干对学校工作的满意度,各校制作满意卡,让老干对学校工作进行民主测评。
中心学校2014.3.
第四篇:计划生育
3月7日《京华时报》报道:全国政协委员、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王玉庆透露,目前计生部门正在考虑放开二胎政策。他个人认为,二胎政策到“十二五”末期可能会放开。王玉庆透露的消息以及最近几天媒体报道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放开二胎的提案和建议,使“放开二胎”成为各大网站的热点话题。百度两会新闻热搜词榜显示,“放开二胎政策”一词在3月7日位居榜首。
今年的两会上,已经有不少代表委员呼吁放开二胎政策。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李冬玉在提案中提出,应实行“单独二胎”政策。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疾呼,应该从今年开始调整独生子女政策,凡有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家庭放开二胎,用三到五年时间,全面实行这个政策,农工民主党中央也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坚持计划生育国策不动摇,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的提案》。这一话题迅速引起舆论的高度关注。据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分析,支持放开二胎政策的网友超过了一半,网民认为按独生子女的年龄有计划有步骤地放开,更符合人的正常生理规律。全国政协委员王玉庆回应说,国家计生部门正在考虑对计划生育政策做出调整。
《南方都市报》的报道印证了《财经》杂志在去年3月的报道《独生子女政策谋变》:“十二五期间,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家庭可生育二胎的政策,有望以省为单位、分批次进行试点,进而在全国逐步展开。”我估计,到今年4月份,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数据公布后,将会根据这些数据确定哪些省份作为第一批“单独二胎”的试点省份。
众所周知,人口老龄化已是中国大中城市的普遍问题,上海作为中国常驻人口最多的城市也是这样。实行这一新政策对人口老龄化、人口负增长不会有效果的,没有考虑问题的实质,是很不切合实际的。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而这一国策的核心内容,是“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只要少数符合特定条件的才能生二胎。李冬玉委员认为一胎有风险,包括独生子女的成人风险、养老风险、国防风险等,无疑是有道理的。但其实,即使不考虑这些风险,独生子女也有孤单等问题。还有不少夫妇愿意生多个孩子,也能够抚养得起多个孩子,却因为政策限制只能生一个,感到非常的遗憾。
实事求是讲,正因为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这二三十年来“少生了一代人”,我国的经济发展才没有被资源消耗拖后腿,而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就。但是我们应当看到,严格限制二胎的计生政策,是在特定历史和社会发展时期做出的。在新的形势下,需要进行更科学严谨的研究,及时做出合理调整。有经济学家指出,“一孩制”的计划生育加速了老龄化进程,而严重的老龄化将消灭“人口红利”,加重养老负担,导致经济衰退。有社会学家指出,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可能是新生儿性别比失衡的重要诱因。
一些人担心放开二胎会带来负面效果,不可否认有可以理解之处。一方面,中国的总人口太庞大,如果人口再迅速增长,很多方面将会难以承受。另一方面,现在对超计划生育二胎,要进行相当严格的处罚,放开二胎可能会引起一些公平方面的争议。但其实,随着城市化发展和社会观念的转变,现在居民的生育意愿与过去相比已经有很大的变化,放开二胎之后,未必所有人都会生二胎。而以经济处罚来防范超生,事实上效果也比较有限。
在公民生育权与资源承载力之间无疑需要平衡。但无论如何,在众多关于人口问题的说法中最让笔者深信的是,保持人口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尊重世代更替水平,而不考虑意外死亡,世代更替水平应当为2,即一对夫妇平均生两个孩子。当然如果保持总人口不变,中国人口数仍然巨大,但那样人口结构会合理得多,而提高人口素质比控制人口数量更重要。实践证明,实行计划生育符合国家和百姓的长远利益。然而,我同样认为,计划生育不等于永远、严格的一胎制,而重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而目前针对二胎政策的争议还需我们继续关注并思考。
第五篇:计划生育
军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基本思路
坚持“一个中心”
即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官兵主体地位,维护官兵实行计划生育的正当权益。
突出“两个重点”
即突出依法管理,进一步完善军队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体系,提高管理监督效能,突出制度创新,建立健全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增强部队凝聚力,战斗力要求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
落实“三个结合”
即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部队全面建设相结合,与干部战士成长进步相结合,与建立精神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做到“四个不动摇”
即执行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坚持军政主官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稳定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实现继续走在全社会前列的目标不动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