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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特岗工作人员实施细则
编辑:静默星光 识别码:22-839551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2-16 18:34:01 来源:网络

第一篇:招聘特岗工作人员实施细则

XX地区202_年招聘乡级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实施细则

根据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力度确保“双降”目标实现的实施意见》,(X党发〔202_〕4号)及《XX市招聘乡级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指导意见》(X党发〔202_〕4号)精神,结合XX实际,经研究,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市户籍或本市生源,年龄在18—30周岁(出生时间在1994年2月28日至1982年2月28日);

2.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吃苦耐劳;

4.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二)有下列情节的不得报考

1.未满三年服务期限的特岗教师;

2.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有其它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3.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它弄虚作假行为的;

4.其它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二、招聘计划

XX共招聘计生特岗工作人员64人,其中,普底乡24人,金坡乡13人,仁和乡14人,大水乡13人。详情见《XX2012年招聘乡级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三定”(定乡、定村、定岗)的原则。

2.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计算机、医学专业毕业生。

四、加分政策

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子女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进

行)。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按以下程序办理:

1.填写《XX2012年招聘乡级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考试加分审批表》一份两联;

2.两联均须有县、乡两级计生部门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确认;

3.在报名资格审查中须一并提供《XX2012年招聘乡级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考试加分审批表》交XX乡级计生特岗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审核;

4.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前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成绩中加分。

五、招聘程序

乡级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签订合同、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公告发布时间定为202_年2月17日。

六、报名、资格审查及准考证领取

1.报名

报名工作由XX乡级计生特岗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X普底乡街上公安局大院内)。

报名时间:202_年2月18日—202_年2月24日。

报考人员报名需持证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册原件及有户主和本人页的复印件;

(4)已婚人员提供计划生育情况证明(由乡级计生办出具,加盖乡计生办、县级计生部门公章明确结论“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5)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5张。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实施细则》及《报名表》,在附件下载并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后,用A4纸打印出《报名表》(只收机填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本人报名,出现上述情况的,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资格审查及加分确认

资格审查和加分确认由XX乡级计生特岗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对照招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考试程序并按有关规定缴纳100元报名费。

3.笔试准考证由XX乡级计生特岗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作、发放。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意见》(X发〔202_〕17号),市委、市政府《关于持续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力度确保“双降”目标实现的实施意见》(X党发〔202_〕4号)。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一般工作方法、谈吐举止、语言表达能力及应变能力。

1.笔试时间:202_年3月10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公布(含面试人员名单)时间:202_年3月14日。

2.面试

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在招聘计划数1:1.5比例以内(含1:1.5)确定,进入面试比例末尾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计算。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3.成绩计算

招聘考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

面试及总成绩公布(含体检人员名单)时间:202_年3月21日。

八、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招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人员,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招聘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高者列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202_年3月25日—202_年3月26日。

体检在XX乡级计生特岗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九、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

考核工作由XX乡级计生特岗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计生局具体负责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

考核时间:202_年3月27日—202_年3月29日

考核不合格人员,从面试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乡级人口计生特岗拟聘用人员,由XX乡级计生特岗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有关媒体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不合格人员,由XX乡级计生特岗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计生局负责与其签订乡级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聘用合同,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凡未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凡报考村(居)特岗的,根据所报考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村(居)岗位。

十一、岗前培训

公示期满,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统一参加由人口计生局组织的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工作于202_年4月15日前完成。

十二、政策保障

乡级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聘期内,执行我省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工资发放标准以及其他津贴补贴比照XX同等条件人口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确定。三年连续考核合格愿意继续在当地从事基层人口计生工作的,经XX人社局、人口计生局考核合格,报市人口计生委复审后,由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工资纳入XX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人员列入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工龄从签订特岗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

十三、招聘管理

1.乡级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特岗聘用期内,招聘人员由乡统筹安排专职负责村级人口计生和计生协会工作,不得安排从事其他工作,不得流动到其他单位(提拔重用的除外),不能参加任何形式和任何单位的招聘考试。

2.三年聘期内,风景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根据《XX市乡级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对乡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进行管理,按年度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及时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乡计生岗位工作的,要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十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凡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处理。

市咨询、监督电话:

XX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录用调配科)

XXXX(市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XXXX(市纪委、监察局执法室)

XX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咨询:XX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

监督电话:XXXX(纪工委(监察局))

十五、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XX乡级计生特岗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十六、本次招聘工作所有信息均在XX管委会网站()上发布,请

考生在整个招聘期间随时关注网站,保持报名时提交的通讯方式畅通,若没有及时查看网站发布信息或通讯不畅,后果自负。

十七、本《招聘实施细则》由XX乡级计生特岗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篇:特岗招聘

1.衡量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质量的标准是课程标准22007年起,六所部属师范大学开始进行免费师范生招生试点。3课堂教学是现代学校教学的基本组织形式,它的出现在教育史上是一大进步。4强制性、普遍性、基础性这三个特征是教学计划的基本特征5陈述性知识的表征形式是命题网络6矮子里找高个”、“水涨船高”是一种相对评价7在测验的指标中,测验的效度更为重要8工作记忆中为了保持信息,运用内部语言在大脑中重现学习材料或刺激,以便将注意力维持在学习材料上的方法称为复述策略9在教育教学中采用“一刀切”违背了人的身心发展的阶段性10教学活动的本质是认识活动11将课程分为工具性课程、知识性课程、技能性课程、实践性课程,这是从课程的功能角度划分的12问题行为是一个教育性概念,后进生和优秀生都有可能发生问题行为。后进生是对学生的总体评价,它和问题行为的概念是不同的。13俗语说,“人逢喜事精神爽”,这说的是一种心境14欧洲中世纪的宗教神学课程和工业革命后的以自然科学为基础的课程属于课程类别中的学科课程15个体自我意识的发展经历了从生理自我到社会自我,再到心理自我的过程。心理自我是儿童自我意识发展的第三阶段16 1905年,清政府废除科举制17认同的含义是指在思想、情感、态度和行为上主动接受他人的影响,使自己的态度和行为与他人相接近。18在学生中流传的俏皮话“大考大玩、小考小玩、不考不玩”,这其中体现的心理学效应是耶基斯一多德森定律(耶基斯一多德森定律是关于任务难度和动机水平的理论)19赫尔巴特提出要使教育学成为科学,并把教育理论建立在伦理学和心理学基础之上,写了著名的教育学著作《普通教育学》,标志着教育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20信度是指测量结果的可靠性或一致性。一个测验测量某种属性或特点,其结果是一致的,那么这个测量具有较高的信度21小学教育目的是衡量和评价小学教育效果的根本依据和标准,对学校的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和办学效果的评价都是以小学教育目的为根本依据和标准的。22据迁移内容的不同抽象和概括水平进行划分,可得迁移分为水平迁移和垂直迁移。水平迁移也称横向迁移,是指处于同一抽象和概括水平的经验之间的相互影响。垂直迁移又称纵向迁移,指处于不同抽象、概括水平的经验之间的相互影响。23就记忆术而言,大体包括以下几种:位置记忆法、缩简和编歌诀、谐音联想法、视觉想象和语义联想法。24联合群体是正式群体形成的第二个阶段,它已有共同目的的活动,但活动还只具有个人的意义。25国家对在中学中培养什么样的人才的总要求称为中学教育目的26认知者本身的特点会影响社会知觉,认知者自身对社会知觉的影响主要包括:认知者的经验、认知者的性格和认知者的需要。27“性相近,习相远”中的“性”指的是先天素质,“习”指的是后天习染,包括环境和教育的后天影响。28学生评价的功能有诊断功能、导向功能、发展功能、管理功能29教育目的对教育工作的指导意义是通过导向作用、激励作用、评价作用、选择作用实现的30班级授课制的传统模式为教师中心、课堂中心、书本中心31最近发展区是指儿童在有指导的情况下,借助成人帮助所能达到的解决问题的水平与独自解决问题所达到的水平之间的差异,实际上是两个邻近发展阶段的过渡状态。32因材施教原则指教师要从学生的实际情况、个别差异出发,有的放矢地进行有差别的教学.使每个学生都能扬长避短,获得最佳的发展机会和条件。

1教育民主化就是要求教育具有平等、民主、合作、能调动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积极性等特点。主要内容包括:取消等级制教育制度,给广大民众受教育的权利,实行教育机会均等,反对压抑儿童的个性,要求尊重学生,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培养、提高他们的民主和参与意识。2精细加工策略是一种将新学材料与头脑中已有知识联系起来从而增加新信息的意义的深层加工策略。3简述情感对人的影响:情感对人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情感影响着人们的认识和态度。情感反映了人对事物的认识和态度,因此,喜怒哀乐等情绪也会影响人们对事物的认识和态度。其次,情感能调节人的行为活动。积极的、愉快的情感能提升有机体活动的效能,提高智力活动的积极性,并成为推动人们行为的动力;而消极的、不愉快的情感,则降低有机体活动的效能,降低学习和工作的效率,甚至成为产生精神疾病的诱因。最后,人的情感表现也是交流思想的一种手段。人的情感通过语言、姿势和面部表情等方面表现出来,因而“察言观色”可以帮助人们判断别人的思想和态度。4德育过程的基本规律有哪些? 1)学生的知、情、意、行诸因素统一发展的规律;(2)学生在活动和交往中形成思想品德的规律;(3)学生思想内部矛盾转化规律;(4)学生思想品德形成的长期性和反复性规律。5简述课堂管理的功能。(1)维持功能。课堂管理的维持功能主要是指在课堂教学的过程中,能够减少外界干扰,保持较长时间的良好的学习环境,使学生的注意力持续地集中在学习上。(2)促进功能。课堂管理的促进功能主要是指教师积极地为学生学习创造良好的课堂环境,满足课堂内个人和集体的合理需求,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其充分发挥学习的潜能。(3)发展功能。课堂管理的发展功能是指课堂管理本身可以教给学生一些行为准则,促进学生从他律走向自律,帮助学生获得自我管理的能力,使其逐步走向成熟。6简述老师的观察力特征。教师的观察力应具有以下三个特征:(1)客观性。教师在对学生的表现进行观察时,应尽量排除主观因素的干扰,全面、实事求是地看待学生的行为;(2)敏锐性。要求教师从人们司空见惯的现象洞察学生的思维,从转瞬即逝的变化判断学生的情绪,从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3)精细性。要求教师能够洞察秋毫、见微知著,能从笼统的事物特征中区分细微特征,及时了解学生的变化。7试述加涅对学习结果的分类。为了更好地和教学实际结合,加涅在八类学习层次分类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五种学习结果,并把它们看做是五种学习类型,它们分别是:(1)智慧技能的学习,解决“怎么做”的问题,用来处理外界的符号和信息。又称过程知识。按不同的学习水平及其所包含的心理运算的不同复杂程度依次分为:辨别-概念-规则-高级规则(解决问题)等智慧技能。(2)认知策略的学习,表现为用来调节和控制自己的注意、学习、记忆、思维和问题解决过程的内部组织等的能力。它是在学习者应付环境事件的过程中对自身认知活动的监控。(3)言语信息的学习,表现为学会陈述观念的能力。(4)动作技能的学习,表现为平稳而流畅、精确而适时的动作操作能力。(5)态度的学习,表现为影响着个体对人、对物或对某些事件的选择倾向。加涅认为,这五类以结果分类的学习不存在等级关系,其顺序是随意排列的,它们是范畴各不相同的学习。通过对学习结果的分析,可以为教学设计提供可靠的依据,从而为到达教学目标铺平道路

第三篇: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招聘202_年7号

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实施意见》》

毕党发【202_】4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意见》(黔党发〔202_〕17号)精神,全面加强人口计生工作,确保“十二五”时期全市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实现“双降”,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十二五”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奋斗目标

1、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和市委“抓机遇、提速度、上台阶”的总要求,把继续降低生育水平、严格控制人口数量作为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的首要任务,从依法管理、利益导向、强化监督、综合施治、创新发展等方面,全面加大人口计生工作力度。

2、工作目标。坚持工作目标从高、控制指标从低、依法管理从严、利益导向从优,确保“十二五”时期全市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分别控制在12.5%。和6%。以内,工作目标从严下达执行;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创建两个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取得明显成效;切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有序转移与合理分布,争创全国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市,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坚持依法管理,严格控制人口增长

3、强化综合节育措施落实。节制生育应采取长效避孕(上环、结扎)为主的综合节育措施,客观上不需要采取相应综合节育措施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公民应按规定到经许可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落实相应的综合节育措施,并将有效证明交由单位和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办事处)(以下简称“乡镇”)人口计生部门进行登记查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在法规政策规定期限内未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停止工作、停发工资,直至落实措施为止,其间停发的工资不予补发;公民不按规定自觉落实综合节育措施的,不得享受国家、省、市的各项优惠奖补政策,直到落实为止,其间停发的补助不予补发。

4、严肃查处违法生育行为。对违法生育的公民,一律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共产党员违法生育的,一律开除党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违法生育的,予以开除,并由原单位负责督促其按规定落实节(绝)育措施和缴纳社会抚养费;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其他政策的,除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外,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公民违法生育的,不得报考国家公务员、不得竞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竞选村(居)委员会负责人,已担任村(居)委员会负责人的,责令其辞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违法生育的,其所在企业三年内不得评为先进、模范企业;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的,公开曝光和依法处理。出现违法生育事件的单位,在当的各项目标考核中不能评奖评先,其主要负责人一年内不得晋级、晋职;单位职工未按规定落实节(绝)育措施的,工作考核评定为不称职,其所在单位在当的各项目标考核中降一个等次评奖,并对其单位及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5、依法规范生育秩序。一是落实违法生育有奖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做好违法生育举报案件查处工作。二是建立诚信计生档案制度。乡(镇)人口计生部门要建立健全公民诚信计生档案,将生育、执行计划生育其它政策、缴纳社会抚养费、落实节(绝)育措施等情况,纳入档案管理。各相关部门在为公民办理各项行政审批事项和优惠奖补政策时,应查证诚信档案。对未依法执行计划生育各项政策规定的,应暂缓办理,直至其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为止。三是严格持证生育制度,规范《生殖保健服务证》和《计划生育证》的发放审批程序,切实把好二孩及以上的生育审批和节(绝)育措施落实关,有效控制违法生育行为的发生。四是进一步完善和全面实行住院分娩实名登记与信息共享等制度。五是加强

婚姻登记管理,严格控制非婚生育和早育。

6、加强基层群众自治。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务必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做好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真心实意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充分发挥计生协会作用,以计生协会会员为骨干,实施项目管理,以计生家庭和育龄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为导向,扎实开展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基层群众自治水平。把加强基层网络建设、落实村干部报酬、健全规范村级档案,作为推进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的评判标准和考核内容,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提高基层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水平。增强基层群众参与人口计生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形成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7、深入开展基层文明执法活动。建立健全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大人口计生执法培训力度,不断提升人口计生干部执法水平;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严格执行预防和杜绝计划生育恶性案件的有关规定,落实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七个不准”,避免因计划生育执法不当引发的恶性案件和其它严重违法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好政策引导,教育群众依法生育,自觉遵守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强化宣传引导,以人口学校及各类宣传阵地为载体,深入开展人口计生政策法规、优质服务、群众需求宣传活动。落实计划生育公示制度,利用村务公开栏对人口计生政策法规、生育情况、利益导向政策和办事程序进行定期公示,对违法生育的党员干部、社会公众人物和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及时公示,加强社会监督。

8、加强全程管理,提升优质服务水平。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加强对已婚育龄群众婚姻、怀孕、生育、节(绝)育各个阶段的服务管理。全面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加快计划生育新技术应用推广,为育龄群众提供先进、安全、有效的避孕节(绝)育方法。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的管理,对二孩以上生育对象施行剖宫产手术时,应配合为其施行绝育手术,对到医疗保健机构检查或生育的孕产妇要查验其生育证明,属于违法怀孕(生育)的要立即通报所属地县、乡人口计生部门。育龄夫妇实施输卵(精)管复通术,必须经县级及以上人口计生部门批准,到指定的计生技术服务机构或医疗保健机构施行。个体诊所不得开展计划生育手术,凡违反规定施术的将按相关规定追究机构负责人和当事人责任。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预防出生缺陷技术干预。人口计生部门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出生缺陷干预工作。

9、建立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系。一是重点抓好流出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大力提高流动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把以违法生育为目的的流出人口作为重点服务管理对象,实行个案到人,及时通过PADIS平台交换信息,以流入地为主、流出地配合落实避孕节(绝)育措施。同时,把重点服务管理对象底数清理及过程管理作为考核主要内容,凡因去向不明造成违法生育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凡常住人口生育后服务管理不到位,未落实避孕节(绝)育措施外出造成违法生育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是健全完善“两地协作”工作机制,实施好“一盘棋”服务管理。加强与流入地协作,在流出人口较集中的地方建立流动人口计生协会。加强市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协作,认真清理流动人口手术库存和核实流动人口基本信息。四是把房东登记报告制度和劳动用工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的落实情况作为考核流入人口管理的重点。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出租房屋管理和流入人口的证明查验,凡房东出租房屋不执行登记报告制度的,一律按《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处罚,是单位和国家公职人员的,追究有关责任,其它公民的,一律不得享受国家各项奖补优惠政策。落实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

10、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施治力度,形成综合治理工作合力。加强按季度督查工作,加大对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案件查处打击力度,做好孕产期全程跟踪服务源头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综合治

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局面。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三、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引导群众少生快富

11、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奖励制度。一是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费提高到500元至100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提高到每月不低于10元。二是对农村放弃政策内二孩生育并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发放一次性奖励6000元。农村依法生育两个女孩,并落实绝育措施的家庭,当年给予一次性绝育奖励不低于3000元(市、县两级按2:8比例承担)。三是农村已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绝育家庭,从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次年起,夫妻双方每人每年领取不低于300元的节育奖励金,直至年满60周岁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接为止。

12、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家庭保障制度。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绝育家庭,一是全面实施国家奖励扶助制度,夫妻双方年满60周岁,每人每年领取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从720元提高到不低于1200元。二是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每年给予不低于100元的缴费补贴,年满60周岁后,基础养老金月补贴不低于120元,由人口计生部门代缴,委托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代发,由县级财政承担。三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四是家庭成员在享有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免缴政策的基础上,因住院产生医疗费用的,减免个人应负担部分的50%,由县级人民政府代缴和承担。剩余50%,符合特困医疗救助条件的,由民政部门按医疗救助的相关规定予以解决;不符合的,由县级人口计生利益导向基金或人均事业费承担。五是夫妻年满60周岁后,优先入住老年公寓,并给予每人年均不低于3000元的补贴。六是在城镇工作一定年限且有稳定收入的,可申请租赁或者购买工作地保障性住房并给予优先照顾。对城镇独生子女家庭,一是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夫妻双方年满60周岁后,每人每年领取不低于1200元的奖励扶助金;二是符合所在地租赁或者购买保障性住房条件的,给予优先照顾。

13、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家庭救助制度。一是全面实施国家特别扶助制度,对独生子女伤残或者死亡的家庭夫妻双方和节育并发症对象,每人每年领取特别扶助金不低于202_元。二是独生子女死亡的,一次性发放抚慰金3万元;独生子女伤残等级3级以上的,一次性发放抚慰金2万元;独生子女伤残等级4级及以下的,一次性发放抚慰金1万元。三是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绝育家庭夫妻双方死亡后,子女未满18周岁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救助金500元(市、县两级按2:8比例承担),直至年满18周岁,如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发放至其完成学业为止。四是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绝育家庭的子女实行学前教育补助,每人每年补助600元(市、县两级按2:8比例承担)。五是农村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绝育家庭夫妻,从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次年起,每人每年领取生产扶助金500元(市县两级按2:8比例承担)。

14、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家庭优惠制度。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绝育家庭,一是危房改造优先优惠。二是高中教育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每年不低于1500元;子女进入普通高校学习的,应给予一次性奖励;女孩考生在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报考省内院校时给予加10分的照顾,参加全省中考时给予加10分的照顾;报考县级高中的,由各县区安排免试入学,优先纳入高中阶段教育;在报考本市国家公务员和应聘企事业单位员工时,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照顾。三是扶贫开发提供的资金和物资在帮扶标准基础上提高30%;种粮、农机、牲畜繁育、家电下乡等在基本直接补贴标准上提高30%;饮水安全工程免入户材料费和安装费。四是划拨宅基地、征地拆迁补偿、分配集体资产和福利时增加一人份额优惠。五是“农转非”后可继续承包原有土地,五年之内仍然享受农村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

15、做好公共民生普惠政策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衔接兼容。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各类优先优惠政策,加快健全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

励、扶助、保障、救助、优惠等利益导向机制。既要积极创新特惠政策,做好公共民生普惠政策叠加计生特惠政策的“加法”,优先优厚解决计划生育家庭优生优育、生产致富、子女成才、抵御风险和养老保障等方面的民生问题;又要依法加大对违法生育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实施公共民生普惠政策时的“减法”,让违法生育者承担应有的责任,增强其制约性。各级各相关部门在制定城乡统筹推进、城乡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险、征地补偿等重大公共民生普惠政策前,要事先征求人口计生部门的意见,国家有政策规定的,应及时通报人口计生部门;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家庭在普惠政策标准基础上提高比例部分,按普惠政策资金既有来源渠道筹措解决。重大公共民生普惠政策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衔接兼容情况,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对直属部门的目标绩效考核以及人口计生综合治理目标考核。

四、强化责任监督和综合施治,确保“双降”目标实现

16、强化党政领导责任制。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对人口计生重点难点问题要亲自调查研究,对事关人口发展全局的重要工作要亲自安排部署,对人口计生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要亲自督促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定期研究人口计生工作,着重解决人口计生部门领导班子建设、队伍建设、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投入等实际问题。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坚持月查季评制度。市委、市政府半年召开一次形势分析会,每年召开不低于一次全市人口计生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人口计生工作。各级党委、政府每年年底要将本地人口计生工作情况向上一级党委、政府作专题报告。

17、强化目标管理责任制。要层层签订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责任、措施、投入、落实到位。对完成人口计生责任目标的各级党委、政府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工作不力导致人口计生目标任务未完成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要把履行人口计生工作职责的情况作为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凡已被“一票否决”的,其党政主要负责人、人口计生工作分管负责人一年内不能提拔重用;列为后备干部的,取消其后备干部资格。各级党委、政府要与相关部门层层签订人口计生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考核,兑现奖惩。每年由各级党委、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参与,对各级各相关部门落实人口计生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情况实施考核,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对直属部门的目标绩效考核,所占分值不得低于10%。各级各相关部门在制定重大经济社会政策措施前,要开展对人口发展影响的综合评估,并征求人口计生部门的意见,确保制定的各项政策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各部门要加强系统人口计生工作管理,层层签订责任书,督促下属部门单位做好人口计生工作。

18、实施综合排名通报和重点管理制度。根据全市各县(区)、乡(镇)工作基础和工作水平差异,实行分类指导和分类管理,统一考核评估。对影响“双降”目标的主要指标,按照权重每年进行综合考核评分,确定15个左右乡(镇)作为市级重点管理乡(镇)。重点管理乡(镇)名单应及时通报市、县两级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对重点管理乡(镇),县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和人口计生工作分管负责人要挂牌攻坚,分解责任,督促落实。在重点管理期间,乡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人口计生工作分管负责人的提拔任用,要分别征求市、县两级人口计生部门的意见;市、县两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及时向同级组织部门书面通报管理考核情况,提出相关建议。建立县(区)、乡(镇)人口计生主要指标完成情况按季度综合排名通报制度。根据季度督查评估结果,每季度排名全市最后一位的县(区)和后二位的乡(镇)党政负责人要在全市人口计生季度工作调度会议上作表态发言。被纳入省重点管理的县(区),同时纳入市级重点管理,当年全市人口计生考评党政线、人口计生部门线将作为末位评定,综合目标考核和单项目标不能评为一等奖,其党政主要领导要在全市人口计生工作会上作表态发言。对综合排名全市后五位的乡(镇)实行“黄牌警告”,当年综合目标考核不

能评为一等奖,排名后二位的乡(镇)要在市、县两级人口计生工作会上作表态发言;连续两年被“黄牌警告”的,其党政主要负责人、人口计生工作分管负责人两年内不得提拔重用。

19、实施分线考核评估管理制度。每党政线人口计生责任目标执行情况,由上一级督查机构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组织实施考核,也可以委托专业调查队伍或人口计生部门对人口控制主体指标进行抽样调查;对人口计生部门线责任目标执行情况,由上一级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党政线、人口计生部门线考核可同步组织实施,分别进行评价,其考核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在组织人事、纪检监察、人口计生部门备案。

20、实施定期督查和追踪审查制度。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强化定期督查通报,确保人口计生重大决策措施落到实处。对于党政线人口计生工作目标责任书的督促落实,由各级党委、政府的督查机构牵头,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人口计生等机构(部门)参与,围绕主要目标和重大工作部署进行,每年至少一次将结果通报全市,并纳入党政线考核内容。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对影响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双降”的主要工作措施,特别是长效避孕节(绝)育措施的落实、违法生育的控制情况,以及符合政策生育率、出生缺陷发生率、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势等指标,要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工作制度,并按乡(镇)进行综合评分排名。加强过程管理和督促指导,各级党委、政府对下一级党委、政府开展人口计生工作的情况,每三年组织进行一次评估,倒查前两年人口控制主体指标完成情况,对实际未完成人口控制主体指标的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人口计生工作分管负责人,追踪执行“一票否决”。

21、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力度。健全完善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稳定增长、分类保障、分级负担、城乡统筹的人口计生投入保障机制,确保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基本建设、基层网络阵地队伍建设、人口计生经常性工作、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等经费的落实,确保全市人口计生人均事业费在202_年的基础上逐年增加。各级人口计生利益导向专项基金按当年地方一般预算收入0.5%的比例安排,以后每年递增0.1%;递增达到1%后每年按1%提取。农村税费改革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的10%用于基层人口计生事业。社会抚养费征收全额返还人口计生部门用于人口计生事业。流动人口人均投入纳入常住人口同等预算。

22、加强人口计生机构队伍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人口计生行政管理、技术服务和群众工作队伍建设。在各项改革中,要确保人口计生机构、人员稳定。要重视加强人口计生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特别是要选好配强一把手。各级党委在调整人口计生部门领导班子时,要事先征求上一级人口计生部门的意见。尽快建立、完善市、县两级人口计生执法督查机构队伍。乡(镇)要按照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规模一定比例配备人口计生工作人员。对缺编、工作必需的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可采取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等多种渠道予以解决。健全计划生育协会组织机构,建立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乡级计划生育协会应配备专职副会长和专职工作人员。

23、切实解决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人员待遇。加大对人口计生干部选拔任用和轮岗交流的力度。对在各级人口计生行政管理岗位工作时间较长、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在评先选优、提拔使用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应有人口计生系统的代表。乡级计划生育服务站属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其技术服务人员纳入国家对西部地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倾斜政策范围,并根据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情况,及时调整确定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解决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问题,力争县级计生服务机构有一名以上高级职称,乡级有一名以上中级职称。村级计划生育专职人员的报酬不得低于村支“两委”主要负责人的报酬,并从202_年起由县级人民政府为其提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根据工作需要,切实解决好育龄妇女小组长的报酬。

24、明确相关部门综合治理职责。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制定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和“三结合”工作纳入相关部门综合治理的主要职责范围。编制、组织人事部门要注重稳定并加强人口计生机构队伍;财政部门要按规定切实保障人口计生事业经费预算投入到位;公安部门要对阻碍计划生育工作和施行“两非”的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做好人口核查工作,在户籍登记时必须查验乡镇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意见,方能办理入户登记;要会同卫生、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溺弃女婴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依法查处专项整治中妨碍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人民法院要依法及时受理涉及计划生育的各类案件,加大依法强制执行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力度;卫生部门要配合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工作,协助人口计生部门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考评工作,要对本部门管辖内医疗保健机构从事B超操作、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务人员加强监督检查和教育管理,签订责任承诺保证书,取缔无证行医和个体医疗机构开展计划生育手术项目,依法查处本部门职权管辖内“两非”案件,严格督促医疗保健机构实行住院分娩实名登记报告制度,对妊娠14周以上孕妇实行终止妊娠手术查验审批手续制度;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本部门管辖范围内非法批发、销售、使用终止妊娠药品行为依法查处,对终止妊娠类药品的批发、零售市场及使用单位进行定期清理,禁止将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给未获得施行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机构和个人,严禁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严禁性保健品商店出售终止妊娠药品;民政部门要加强婚姻登记管理,积极做好婚姻法律法规宣传,减少非婚早育现象的发生,切实维护妇女的权益,参与打击非法抱养、遗弃女婴等违法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办理成年流动人口的营业执照时,必须核查其婚育证明,协助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对违反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个体工商户落实处理措施;住建部门应当协助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做好建筑施工单位的人口计生工作,督促本辖区建筑施工单位向人口计生部门提供重点管理人群人口计生信息;民族、宗教部门要加大对少数民族群众和宗教人士实行计划生育的宣传引导;教育部门要把开展生理卫生教育、青春期教育、性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宣传部门要督促指导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部门,加强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报道人口计生先进经验和典型。对违反人口计生政策法规的典型案件进行舆论监督,做好人口计生事业公益宣传报道。运用多种宣传载体,推动人口计生工作的政策法规宣传;党校(行政学院)要把人口理论、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地区人口要情纳入教学计划,开展对党政领导干部的人口理论和计划生育国策教育;纪检监察、党委直属工委、发展与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水利、农业、林业、国土资源、科技、粮食、司法、统计、工会、共青团、妇联、农业银行等部门和群众团体要结合自身职能,切实履行人口计生综合治理职责。

25、深化综合改革,抓好示范带动,增强工作活力。以综合改革为动力、机制建设为保障,全面加强人口计生工作,继续降低生育水平,推进“两个统筹”,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面开展“创先争优”、“四帮四促”等活动,强力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继续巩固和创建国家级、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区)和示范站,全面推进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开展全国基层文明执法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加大巩固和创建市级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乡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先进乡镇工作力度,积极推动各级人口计生“三新村”建设,实施动态管理和预警退出机制。鼓励创新发展,激发创新精神,围绕实现“双降”目标任务,促进人口计生工作均衡发展,实现人口计生工作新的“两个转变”,积极争创全国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市,为促进安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第四篇:乡村计生特岗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六盘水市202_年乡村计生特岗工作人员招聘工作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计生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意见》(黔党发[202_]17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乡村计生特岗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乡村计生特岗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成立六盘水市乡村计生特岗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 刚(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副组长:魏树旺(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谢朝碧(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成 员:李 丽(市人资社保局局长)

李 华(市编办主任)

陈 静(市人资社保局副局长)赫光祥(市纪委常委)

蒋泽川(市财政局副局长)

蒋承礼(市计生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人资社保局,由市人资社保局副局长陈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市人资社保局及市计生委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对各县区计生特岗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三定”(定乡、定村、定岗)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六枝310名、盘县602名、水城县396名、钟山区188名、红桥新区10名。共计1506名。(各县区乡镇、村的招聘计划数详见附表)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政治坚定,勤奋敬业,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六盘水市户籍或六盘水市生源;

4、年龄18周岁以上(即1994年4月2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77年4月20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5、大专以上学历,报考村级计生特岗的人员学历可放宽到中专。

6、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

(2)具有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已婚人员须提供由乡镇办事处出具的县级计生部门核实盖章的“未违反计划生育”的证明);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5)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6)现役军人;

(7)被开除公职的人员;(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9)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加分政策

农村(农业户口)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

加分依据必须在报名时提交,报名结束后提交的相关加分依据无效。

六、招聘程序和时间要求

1、招聘程序:乡村计生特岗工作人员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等程序进行。各县区招聘公告发布时间统一为202_年4月26日。

2、时间要求:4月底发布公告,5月底前完成招聘工作。

七、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由各县区招聘办公室负责。统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由各县区自行确定。

1、报名时间统一为:202_年5月2日至5月4日。

2、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5张;(3)在职人员需提交其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需同时提交由乡镇办事处出具的县级计生部门核实盖章的“农村独生子女户或二女结扎户”的证明;

(5)已婚人员须提供由乡镇办事处出具的县级计生部门核实盖章的“未违反计划生育”的证明;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表》由本人亲自填写,相关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名人员本人填写,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3、资格审查及加分确认:资格审查和加分确认由各县区招聘办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缴纳100元报名费。

4、同一招聘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须达到2:1方能开考。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2:1的,对该职位招聘计划数进行削减或取消,职位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八、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生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市招聘办统一组织命题、制卷、评卷。笔试内容为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计生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意见》(黔党发[202_]17号)、《六盘水市人口计生工作问责办法》(市纪发[202_]3号以及市委市政府202_年对人口计生工作的一系 列重大政策措施等。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一般工作方法、言谈举止、语言表达能力及应变能力。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_年5月12日上午9:00—11:00。笔试准考证由各县区招聘办制作并发放。笔试地点由各县区招聘办自行确定。报考人员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及《笔试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面试

在同一招聘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实际参加笔试且成绩有效考生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对该职位招聘计划数进行削减或取消;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工作在市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各县区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准考证》由各县区招聘办制作并发放,报考人员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及《面试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202_年5月19日,面试地点由各县区招聘办自行确定。

九、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各职位招聘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招聘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则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 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2_]19号)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各县区招聘办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十、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核不合格者不列为聘用对象,该职位不再进行递补。市招聘办负责考核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具体考核工作由各县区招聘办负责组织。考核内容主要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

2、具有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5、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9、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 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报名时虚构或隐瞒个人工作单位、专业、学历、政治面貌等身份信息获取报名资格的;

11、不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的;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况;

13、经市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十一、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各县区招聘办在有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各县区人资社保局办理聘用手续,并将聘用人员情况报市招聘办备案。

应届毕业生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交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证书,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二、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参考考生则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二0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第五篇:特岗教师招聘

关于做好202_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市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各有关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县人民政府,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2_〕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_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_〕2号)精神,202_年中央将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结合202_—202_年“特岗计划”实施情况,202_年我省“特岗计划”实施工作将继续采取省级统筹,市县级公开招聘和管理为主的办法进行。现就计划实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和任务

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逐步解决我省“国贫县”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202_年拟从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募特岗教师1936名到我省偏远农村中小学任教。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招少量应届师范类专科毕业生。

(二)有一定教育教学经验、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三)报名者均应持有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合格证书,同时具备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要求和招募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原则上应相同或相近。

(四)根据《关于报送202_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通知》教师司〔202_〕22号,“各省(区、市)要采取有效方式,将‘硕师计划’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紧密结合实施”精神,202_年招聘的10名农村学校教育硕士纳入202_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统一管理,各有关市县在上报特岗教师招聘名额时将农村学校教育硕士视同特岗教师一并上报。

三、服务期限和范围

特岗教师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农村乡镇学校任教。原则上本科学历者安排进入初中任教、专科学历者安排进入小学任教,可根据当地农村教育的需求在乡镇学校间交流。

四、“特岗计划”的组织领导

为保证“特岗计划”顺利实施,我省成立陕西省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见附件1),负责“特岗计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工作。

各实施“特岗计划”的市应成立“特岗计划”办公室,由教育局牵头,人事、财政、编制部门积极配合,负责制定本市特岗教师岗位设置标准和公开招募办法,组织招募工作、岗前培训和教师资格认定,落实特岗教师的教学岗位和编制,加强对特岗教师的服务管理与调配交流。

各实施“特岗计划”的县级政府应由主管县长担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在县教育局设立“特岗计划”办公室,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指派专人负责“特岗计划”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高校要成立“特岗计划”办公室,分管大学生就业工作的校领导要亲自参与该项工作,就业指导部门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毕业生推荐和派遣等相关工作。

五、招募形式及程序

(一)公布需求。8月5日前,各市应将辖区“特岗计划”实施县招募教师的岗位设置标准、编制空缺情况、公开招募办法等情况分别报省级四部门备案审查。经省级四部门审查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负责于8月7日前向社会发布信息。学生可通过特岗计划教师招聘报名系统http://tg.ncss.org.cn/进行注册登陆报名。

(二)自愿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接受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报名,填报服务志愿,时间截止8月12日。各高校应积极做好毕业生推荐、选拔和资格审查,配合做好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等相关工作。

(三)资格审查。8月12日至8月15日,各市县对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申报志愿情况进行统筹,严格进行网络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审核。

(四)理论考试。8月18日至8月20日,理论考试采取笔试形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公示。

(五)面试。8月23日至8月26日,由各市县教育局组织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按照5:5计算),提出拟聘名单并公示。

(六)集中培训。8月28日至9月5日,各县教育局应根据本市拟聘人员名单,集中组织岗前培训,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新课程通识、教材教法等。培训时间应不少于10天,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者发给培训证。

(七)签订合同。8月28日至8月30日,各县政府应根据市级公开招募特岗教师拟聘人员名单(见附件2),与申报本县志愿的特岗教师签订《陕西省202_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书》(简称《合同书》,一式4份,见附件3);同时将聘用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报市“特岗计划”办公室审核。8月28日至30日,各市“特岗计划”办公室将各类证件上报备审并在《合同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省教育厅;同时将“特岗计划”工作总结报省级四部门。9月初,省教育厅下发聘用《合同书》,并将招募结果报教育部、财政部,作为中央和省级财政核拨202_年特岗教师工资的依据。

(八)上岗任教。9月初,特岗教师赴各“特岗计划”实施县报到,赴对口学校上岗任教。

六、政策与保障

为了确保“特岗计划”顺利进行,各级教育、财政、人事、编制部门必须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和相应的措施保障。

中央“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以中央财政为主。特岗教师聘任期间,其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凡特岗教师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国家补助标准的,高出部分由县级政府承担。

在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尚未拨付到各县之前,各县政府应拿出一定资金,先期解决特岗教师临时性工资的发放,确保他们安心工作。同时要确保所有特岗教师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对待。

七、服务期的管理

特岗教师在农村乡镇学校任教期间,由县教育局代县政府统一管理,任教学校负责日常管理。县教育局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和陕西省人事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市教育局每年抽查一次,并将考核情况报省教育厅。对违反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进行严肃处理。对于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等情况,经屡次劝解不改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特岗教师身份和教师资格。

八、服务期满后的问题

(一)继续留任。对服务期满愿意继续从事当地农村教育的,各县政府应结合考核情况,及时做好他们的接转和继续留任工作,并做好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

(二)自主择业。对服务期满后不愿继续留在农村工作的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本人找到工作后,其户口档案关系已经转到本县的,办理改派手续;没有转到本县的,办理派遣手续。

九、工作要求

省教育厅负责落实受援学校、所需学科及具体人数,并指导各地开展政策宣传、公开招募、岗前培训、签订合同和跟踪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省财政厅负责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落实特岗教师工资,并督促有关市县按标准足额发放,对特岗教师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督促各地落实特岗教师享有国家有关促进毕业生就业文件中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省编办负责做好“特岗计划”实施县编制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地中小学新任教师补充应全部采取公开招募的办法,不得再以其他方式和途径自行聘用教师。各市要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募程序,严把选人标准和质量,吸引有志于从事基础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到中小学任教。要着力解决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严禁在有合格师资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

市级各部门要根据省级四部门分工,明确职责,密切配合,主要负责“特岗计划”的组织实施,具体开展特岗教师招募工作,按时报送岗位、编制及所需学科等有关数据;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进行一次抽查考核,年终进行考评;统筹资金,加强管理,及时掌握各县特岗教师月工资发放情况,每月底以报表形式将本月工资发放情况分别报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督促各县积极做好特岗教师工资发放、住房安排等其他相关生活待遇保障工作。

各县政府要拿出具体的落实意见,负责做好特岗教师的统筹规划,日常管理和考核,将具体任务分解到校,落实到人,如有变化,应及时据实报告;要按照招募教师的学科结构和学历情况,进行科学、集中搭配,并提供办公室和周转宿舍,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负责统筹发放特岗教师工资和补贴,保证按时足额,妥善解决特岗教师的后顾之忧;负责特岗教师户口和档案关系的管理,随时保持与受援校的信息沟通;根据教师增减状况,预测和上报下需求情况。

各高校要通过多种宣传渠道,深入宣传党和政府有关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政策,大力宣传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创业成才的先进典型,具体政策要落实到每一个毕业班级,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唱响到基层、到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的主旋律,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积极做好“特岗计划”实施的相关事宜。

实施“特岗计划”是中央支持西部农村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不仅有利于巩固“两基”攻坚成果,缓解农村师资结构性矛盾,而且对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创新教师补充机制,从根本上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具有重大意义。202_年“特岗计划”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各级教育、财政、人力资源保障和编制部门必须提高认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特岗计划”积极、稳步地进行。

各地在工作中如有好的做法或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唐 澍(省教育厅师资与师范教育处)

029—88668692

李 波(省编办事业编制处)

029—87291003

朱锋鹤(省财政厅教科文处)

029—68936534

杜 克(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

029—87293660

陕西省特岗教师招聘相关附件.doc

陕 西 省 教 育 厅 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陕 西 省 财 政 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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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8月2日

招聘特岗工作人员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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