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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编辑:悠然小筑 识别码:23-636113 1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14 22:18:37 来源:网络

第一篇:辽宁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辽宁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加强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招生纪律,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根据教育部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复试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客观评价、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二、组织机构

学校设辽宁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总体实施。设组长1人,由主管副校长兼任;设副组长2人,由研究生院主要领导及纪检部门主要领导兼任。设成员5人,由部分博士招生单位学科负责人兼任。

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管理博士研究生复试全面工作,对培养单位的复试工作进行审核、监督、检查,安排督察员对各单位的复试工作进行现场督察。

各培养单位设立本单位的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博士复试、录取工作,对单位内各学科复试录取结果进行审核、监督、检查。各二级学科成立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一般应由5名以上教授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

三、复试资格的确定 1.进入复试的最低初试分数线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学科负责人共同商定后公布。经商定2015年博士研究生进入复试最低分数线为:外国语、基础课、专业课均不低于60分。同等学力考生整理理论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

2.进入复试的考生需达到最低复试分数线要求。在此基础上,以二级学科为单位,按照考生初试总成绩进行排序,根据本专业招生计划情况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3.各专业一般应按照招生计划100%-150%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人员名单。

四、复试工作组织

(一)基本要求

1.各培养单位应根据本规定,结合学科特点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公布执行。

2.所有拟录取的博士生均须通过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经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参加硕博连读资格考核的考生必须通过转博资格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水平、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4.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总成绩的60%。

(二)具体要求

1.资格审查。复试时研究生院将对参加复试的考生再次进行资格确认。考生应持本人身份证、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持学生证,同等学力考生持学士学位证书和研究生课程结业证书。未参加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资格审查时间确定为2015年3月24日-

月10日14:00-16:00 资格审查地点为研究生院博远楼招生办公室。考生根据各专业学科点的统一安排参加资格审查。

2.体格检查。鉴于体检报告的严肃性和真实性,避免舞弊现象的发生。经研究决定,委托辽宁大学崇山校区医院负责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的体检工作。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做空腹准备。上午体检者请勿吃早餐,下午体检者请勿吃午餐,在体检日前,应注意清淡饮食,不做剧烈运动。体检时需携带身份证,并提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校医院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对患有重病、传染病或精神病的考生不予录取。未进行体检的考生不予录取。

关于体检的相关事宜,可咨询校医院,电话:024-62202421.3.专业水平、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该项考核由各培养单位复试小组进行。

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复试程序要做到完整规范,考场记录、复试成绩和复试评语应留存备查。若复试小组需对考生进一步考查时,可再次安排复试。复试小组要对复试结果负责。

复试方式为面试或面试笔试相结合。复试小组成员应坚持原则,公平、公正,认真负责地做好复试工作;笔试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面试过程中,考生所报考导师所给分数和其他老师所给分数的权重由各培养单位确定。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未达60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复试中不进行笔试考试的专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的100%。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复试中进行笔试考试的专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占复试成绩的50%,加权后复试总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未达60分,或笔试成绩未达60分,或者加权后复试总成绩未达60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各复试组在对考生进行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考试的同时要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研究生院在考生报考时对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函调。函调不合格者不准报考,面试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导师招生原则

1.导师招生数按照当年辽宁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数分配方案执行。2.考生复试合格,但由于考生所报考导师招生计划数已满,不能被原报考导师录取的,应调整至合格考生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导师。考生重新选择导师应按照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按顺序进行,直至无缺额导师。若考生不接受导师重新调整,则取消该考生的录取资格;若缺额导师不接受报考其他导师的考生,则该导师应将名额转给考生原报考导师,由原导师进行招收培养,缺额导师的名额下一年不进行补偿。

六、调剂

对于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可接受报考相近专业的合格考生的调剂。调剂首先在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然后在相近学科间调剂,最后在学科门类间调剂。进行学科门类间考生调剂的需先报研究生院审批。

七、破格复试

对初试外国语成绩或基础课成绩略低于复试最低分数线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参加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破格复试应在本专业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的情况下进行。上线合格考生 数等于或大于招生计划数的专业,初次复试不允许破格。

八、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对于复试合格、导师选择明确的考生,根据初试、复试加权计算后的总成绩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有违反国家考试纪律涉及作弊、违纪行为的,不予录取。

3.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九、监督和复议

1.信息公开制度。研究生院根据国家统一安排对考生录取信息进行公示,各培养单位负责对考生复试相关信息的公示。

2.实行监督、巡视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督察组进入复试组现场对复试进行督察和巡视,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实行监督。

3.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招生单位应建立健全复试工作规章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应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4.建立咨询、申诉制度。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应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博士生复试结果负责。

研究生院监督举报电话:024-62202349

十、本复试办法由辽宁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5年3月

第二篇:地质学系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地质学系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为做好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认真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延东同志2016年1月8日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讲话中提出的“要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创新,继续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完善权责统一的导师负责制”精神,切实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以科学与工程技术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要求及西北大学全面深化综合改革要求,根据《西北大学关于印发<地质学系全面深化改革暨世界一流学科建设方案>的通知》、《地质学系研究生资助标准及招生指标分配办法(试行)》、《地质学系研究生录取暂行办法》,结合《西北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地质学系考生报名时,需明确填报导师,如未填写,只能在复试阶段与具有招生指标的导师双向选择;复试由导师或导师组以适当的方式组织进行”规定,参照哈佛大学、斯坦福大学、麻省理工学院等世界一流名校的成熟通行做法,制定本复试方案。

一、“直博生”、“硕博连读生”、“优秀生源计划”生源不需要再参加复试,按所报导师直接确定录取。

二、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生入学外语考试的考生,达到外语单科合格线(50分)者进入复试环节。

三、在报名时已填报导师且达到外语单科合格线的考生,可按所报导师参加首轮复试。如导师已接收“直博生”、“硕博连读生”或“优秀生源计划”生源,则考生可重新选择导师后按新选择导师参加首轮复试。

四、在报名时已填报导师但拟重新选择导师的考生需与具有招生指标的导师进行双向选择,按确定的报考导师参加首轮复试;无导师选择的考生,可待首轮复试结束后再与具有招生指标的导师进行双向选择。

五、首轮复试采取按导师组复试的方式进行。

1、复试导师组根据学科相近或学科互补且有利于人才选拔原则,在导师自愿组合基础上由地质学系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补充调整后确定,并指定组长。每个复试导师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专业人员组成;每个复试导师组需再确定秘书一名,秘书必须为地质学系教工,不得由学生担任。因故不能参加复试导师组的导师,须根据学科相近或学科互补且有利于人才选拔原则,委托或由地质学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一个复试导师组对报考该导师并能参加首轮复试的所有考生进行复试。

2、复试要积极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选拔规律,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复试采取综合面试的形式,面试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综合能力为主。报考同一导师的所有考生的复试导师组、时间、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每个复试导师组必须按照导师分类依次对每位考生逐个进行面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20分钟,且应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视频录像,并保存备查。对考生的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可由复试导师组直接进行,也可由地质学系统一进行。具体复试时间由复试导师组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段内自行确定,复试地点由地质学系统一联系确定。复试导师组的秘书必须将复试时间和地点提前通知到每一位参加首轮复试的考生,确保考生有正常的路途时间前来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为放弃。

3、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专业复试170分,外语3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120分者,视为首轮复试不合格,首轮复试不予录取。

4、首轮复试结束后分导师按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专业复试成绩+外语复试成绩。每个复试导师组秘书在复试结束后及时统计每位考生的总成绩,汇总后连同原始打分表一并报地质学系保存备查,原始打分表必须有复试导师组成员本人签名。每位导师必须按照所报考生的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考生。按照《西北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几点意见》规定,优先录取全脱产考生。

六、参加首轮复试后未被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和达到外语单科合格线进入复试环节但在首轮复试时无导师选择的考生可再与具有招生指标的导师进行双向选择,经新选择导师同意,可参加第二轮复试。第二轮复试采取按导师组复试或按导师复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导师根据情况报地质学系后确定。其复试要求、复试总分构成、总成绩计算方法、录取方式等原则上同首轮复试。

七、每位导师每年招收博士研究生总数不超过2人,首轮复试先保证未招收“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的每位导师一个招生指标。导师原申请的第二个招生指标由本系根据导师在研科研项目和在读研究生等情况统筹分配。在复试和录取过程中,导师可根据优质生源情况再申请增加全额资助招生指标(总数不得超过2个),由本系根据情况统筹分配,划拨经费,增录研究生。

八、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

根据复试名单,由专人核查考生报考信息及相关证件,核查无误后登记签字,对不符合教育部报名资格规定者,不予复试。

A、往届硕士毕业生:准考证、学位证、毕业证及身份证原件 B、应届硕士毕业生: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原件

九、录取类别

1、考生录取类别分定向和非定向两类。在确定拟录取名单时,考生需落实录取类别并签字,确认后不可更改。

2、拟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需和学校签订相关协议,并于5月24日前提交到地质学系教务办。

3、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需将档案调入我校,要求考生9月10日以前将档案转至地质学系党委。

西北大学地质学系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地质学系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华 洪 副组长:喻明新 成 员:张小莉、陈丹玲、李青彦、李 玮、张志飞、陈 亮、谢婉丽、封从军

第三篇:2014年南开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2014年南开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一、复试分数线:

统考考生各门专业课不低于60分,英语60分,总分190分。其他类型考生执行学校分数线。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见附表)

三、复试办法、规则及程序:

1、根据研究生院要求,我院按学科专业及报考导师的考生情况采取差额复试,全院复试人数不少于录取人数的120%。

2、复试权重占最终录取成绩的40%

3、复试采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每人不少于20分钟,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100%,其中外语口语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专业知识面试不少于15分钟,外语成绩占复试成绩的10%。

4、复试总成绩为满分100分,60分以下为不及格,自动失去录取资格。如2名以上考生复试成绩均在及格线以上,录取时按最终总成绩由高向低顺序录取。

5、参加面试时,请考生携带个人成果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各一份,两份《2014年报考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的复印件(《推荐信》的原件交给查验资格的老师),交给面试组的老师,面试结束后老师会将成果原件退还。

南开大学文学院

2014年4月16日

第四篇:辽宁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辽宁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复试工作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环节,是选拔合格人才的重要依据。培养单位要切实重视此项工作,积极探索和完善复试办法。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现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对复试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二、组织管理工作

1、复试基本分数线执行教育部文件规定,部分生源较好专业可结合自身情况在《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划定本专业复试分数线。

2、复试及录取规则由研究生院与培养单位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研究确定。

3、学校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统筹管理及组织开展学校复试全面工作,制订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4、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单位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复试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本单位各专业复试工作,并负责对复试过程和结果向考生进行解释。

5、培养单位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本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6、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复试具体要求

1、培养单位对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必须进行复试,复试合格方可录取。

2、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等额或差额复试方案(差额比例一般在120%左右)。各单位需提前公示复试考生名单并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

3、培养单位在学校复试方案基础上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办法,复试办法需提前公示。

4、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研究生导师等若干人组成。

四、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时间及通知方式

总体复试工作应于4月中旬完成,各专业具体复试时间和地点由培养单位自行确定。复试方案、复试办法及复试名单需在培养单位网站提前公布,并由培养单位及时告知考生本人。

(二)复试基本内容和形式

1、外语考试

外语考试包括外语笔试、口语和听力测试。

外语笔试满分100分。由研究生院组织命题和评卷,由培养单位组织考试。

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满分为30分。由公共基础学院选拔业务能力强,有责任感的教师分成若干小组进入培养单位,组织复试考生进行测试。每个小组须配备2~3名主考教师,试题须事先命制若干套,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应试题目,并按时更换试题。口语和听力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若条件许可应将测试全过程进行录音。

复试中进行外语笔试考试的专业,外语考试满分100分,由笔试折算成绩70分及口语和听力测试30分构成,外语笔试、口语和听力测试总成绩占复试成绩的30%。

复试中不进行外语笔试的专业,口语和听力测试成绩(满分30分),直接计入复试成绩。

外语考试成绩达不到外语科目总成绩60%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2、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和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

(1)专业课笔试

在招生简章中注明有复试笔试或复试用书的专业可组织专业课笔试。考试由培养单位自行组织,考试时间为2~3小时,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试题由培养单位自行命制。试卷由各培养单位组织集体评阅,试卷成绩在规定时间报研究生院。专业课笔试成绩是否计入专业考试成绩及其所占权重,由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需在复试办法中予以公布。无论笔试成绩是否占复试成绩权重,笔试成绩均必须达到笔试卷面满分的60%以上。未达到者为复试不合格。

(2)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

培养单位复试领导小组组织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须有面试情况记录。并认真填写《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记录》,且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每名考生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专业课面试试题须事先命制若干套,并按时更换试题。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专业课面试题目。综合素质面试目的是为更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其基础知识掌握程度,综合分析表达能力,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其科研成果,如已发表的文章、论文等。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满分的60%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各复试小组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复试过程中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

审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专业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60%;其他各专业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70%。

3、政治理论笔试

依照《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53条的要求,学校对审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专业考生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并将其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研究生院组织该科目的命题和评卷工作,培养单位负责组织考试。政治理论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其成绩占复试成绩的10%。

4、思想政治素质考察和心理素质测试

为全面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保证研究生德智体的全面发展,培养单位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应组织由培养单位党总支书记负责、具有长期学生工作经验教师,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状况进行考察,并对参加复试的考生做出评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心理测试拟采取两种方式,各培养单位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1)网上测试。要求培养单位自备机房,保证一人一机,且能登录互联网。培养单位需提前将测试时间、地点、学生基本信息(EXCEL表格电子版)、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通知心理咨询中心。学生测试时请务必携带准考证。

(2)题卡测试。培养单位需提前将测试时间、地点、人数、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通知心理咨询中心,要求学生务必携带2B铅笔、橡皮、准考证。以上两种方式均需各培养单位统一组织,心理咨询中心负责指导施测。

思想政治素质考察和心理素质测试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加试

除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外,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名称不得与初试科目和培养单位复试中的专业综合课笔试科目相同。试题由培养单位负责命制。考试形式一律采取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由培养单位自行组织。加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成绩,但应报研究生院备案。

6、复试成绩的构成及计算方式

审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专业的复试成绩由复试政治理论笔试成绩、复试外语考试成绩和复试专业考试成绩构成。其中,政治理论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10%,外语考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30%,专业考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60%。

除上述4个专业外,其他各专业复试成绩仅由复试外语考试成绩、复试专业考试成绩构成。其中,外语考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30%,专业考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70%。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总成绩计算方式为:

初试总分÷5×0.7+复试成绩(满分100分)×0.3=总成绩。

初试满分为300分的专业总成绩计算方式为:

初试总分÷3×0.7+复试成绩(满分100分)×0.3=总成绩。

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应分别排序。复试成绩由培养单位负责对复试考生进行解释。

7、其他要求

根据学科培养的侧重点及方式的不同,理工科各专业可根据需要在复试中进行专业课的实验考核。单独考试考生复试标准按统考生标准执行。

推荐免试考生应于2014年4月到我校参加心理测试、体格检查、思想品德考核。

五、资格审查

复试的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资格审查时间为3月27~4月11上午8:00~10:00进行,资格审查地点在研究生院一楼大厅。

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按照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从学信网打印输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

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的原件及1份复印件。

2、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1份;从学信网打印输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3、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和教务处出具的成绩单各1份;从学信网打印输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籍信息须可通过教育部学信网进行查实或有教育部指定的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允许参加复试或不予录取。

4、为在复试中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可提供获奖证明及发表的学术成果材料等。

5、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考试应提交能证明上述信息的全部材料,并最迟在复试报到前提交,复试进行中或复试结束后提交,不予承认。

6、在资格审查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复试资格;对审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六、体检

鉴于体检报告的严肃性和真实性,避免舞弊现象的发生。经研究决定,委托辽宁大学崇山校区医院负责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的体检工作。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做空腹准备。上午体检者请勿吃早餐,下午体检者请勿吃午餐,在体检日前,应注意清淡饮食,不做剧烈运动。体检时需携带身份证,并提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校医院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对患有重病、传染病或精神病的考生不予录取。

未进行体检的考生不予录取。

关于体检的相关事宜,可咨询校医院,电话:024-62202421.七、调剂工作

硕士研究生的调剂工作主要由两部分组成:调入或调出。调入前提为符合辽宁地区初试资格线且招生专业合格考生未满,调出前提为符合调入地区分数线。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硕士研究生初试上线情况,拟定培养单位调剂名额。

2、调剂准则严格执行教育部文件规定,调剂的基本原则为: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在国家政策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对调剂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3、拟在一级学科范围内并在本单位内调剂复试的,由培养单位自行决定。

4、拟在一级学科范围内跨培养单位调剂复试的,由培养单位报研究生院批准。被调剂考生初试中的业务课考试科目应与拟调剂复试专业的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5、跨一级学科专业范围调剂复试的,须以书面报告形式写明理由,并报研究生院批准。

6、不得跨学科门类调剂复试。

7、各学术学位专业均不接受专业学位考生调剂;专业学位可接受学术学位考生调剂,但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

8、调剂考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信息,未在网上填报的调剂考生不予录取。

9、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进行调剂复试。

10、对于复试不合格的上线考生,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培养单位签署同意转出意见,经研究生院备案后,方可转出。

八、破格复试及录取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可允许其参加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破格应在国家政策规定范围内严格审核、严格把握。

九、复试通知

培养单位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方式,向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如果联系方式发生变化,请考生直接与培养单位联系。复试通知内容应包括该复试考生名单、参加复试科目名称、复试内容(外语笔试、口语、听力及专业课笔试、面试),复试时间、地点等。

复试考生名单需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破格复试、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应进行说明。

复试通知采用电话通知和本单位网上公告两种方式进行。

十、拟录取结果的公示

拟录取考生由培养单位和研究生院双方分别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拟录取名单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应对破格复试、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

十一、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

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3、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由培养单位负责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示。

4、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院复试工作小组及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研究生复试工作监督举报电话:

辽宁省招考办公开举报电话:024-86981077,86981076

辽宁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24-62202349

※本方案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辽宁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辽宁大学研究生院

二○一四年三月

第五篇:2012年 南京大学医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

2012年 南京大学医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同等学历加试通知(2013年可以参考)

这里是12年的复试和加试的信息,13年的可以做参考

报考导师姓名:黎介寿 刘志红 唐 政 刘新峰 卢光明 陈龙邦 宋 勇 李金恒 张春妮 李 宁 景 华 李幼生 史继新 王汉东 周晓军 朱维铭 季大玺 杭春华 李秋荣 任建安 李维勤 复 试 时 间:3月12日下午:2:00

复 试 地 点:

1、报考普通外科学专业:在南京军区南京总院普外研究所

2、报考肾脏内科专业:在南京军区南京总院肾脏病研究所

3、报考影像医学专业:在南京军区南京总院门诊影像科

4、报考其他各专业:在南京军区南京总院外科楼17楼教学馆

报考导师姓名:丁义涛 邱勇 胡娅莉 孙西钊 刘长建 戴玉田 蒋青 郑铭豪郭宏骞 马正良 徐标 刘宝瑞 徐运 欧阳建 孙凌云 朱大龙邹晓平周乙华

复 试 时 间:3月12日下午:1:00

复 试 地 点: 南京市鼓楼医院教学办公室

报考导师姓名: 高千 王亚平吴稚伟 张伟云 李尔广 魏继武 李宽钰 复 试 时 间:3月12日下午:2:00

复 试 地 点: 南京大学医学院蒙民伟楼1911室报

考导师姓名: 胡勤刚 孙卫斌

复 试 时 间: 3月12日下午:2:00

复 试 地 点: 南京市口腔医院医教处

报考导师姓名: 金玉

复 试 时 间: 3月12日下午:4:00

复 试 地 点: 南京市儿童医院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同等学历加试时间:3月12日上午8:30

地 点:南京大学医学院蒙民伟楼1901室

加试科目:1.解剖学 2.生理学

医学院201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同等学历加试通知

(二)报考医学院2012年的博士研究生、请你们于3月9日上午9:00到医学院进行资格审查(蒙民伟楼1911室)。请按学校研究生院有关规定、要求带好相关材料。

医学院 2012年2月22日

原文:南京大学医学院

转载:南京大学考博网kaonju.cn

辽宁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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