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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协会章程
编辑:星月相依 识别码:23-1060423 1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7-04 00:58:53 来源:网络

第一篇:心理健康协会章程

陕西国防学院心理健康协会章程

陕西国防学院心理健康协会是由院团委心理部成立的,是以学术与实践相结合,专业文化与传统文化相融合的综合性组织,定名为“陕西国防学院心理健康协会”,在学院团委,学院心理健康中心的指导和协助下开展活动,旨在宣传心理健康知识。

(一)总则

本章程结在管理和完善本协会,适用于全体会员和干部。

(二)入会条件

1,遵守校纪校规,服从本协会领导,积极参与本协会的健康与活动。

2,思想积极向上,健康乐观。3.,会员之间团结协作,互尊互爱。

(三)财务管理

1,基金全部用于协会的建设和支出,财务不经过理事会批准不得占用。

2,将每次活动的经费提交报告,由理事会议进行审议。3,以一个学期为限,在学期末总结例会上,由会长将财务账目做详细报告。

(四)对会员要求

1,遵纪守法,刻苦学习。2,组织观念强,纪律性强。3,服从本协会的领导和安排。

4,积极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并提出对协会发展的意见。

(五)交费方式

1,会员交费原则上是每学期一次。2,逾期两次不交者,视为自动退出。3,会员中途退会者,会费一律不退。

(六)年终考核

考核与会员平时参与活动有关,具体如下: 1,开展活动三次不到者,视为自动退出。

2,视会员平时表现,年终总结,成绩优异者给予奖励。3,在活动中故意刁难者和不服从组织者、情形恶劣者,给予退会的处分。

院心理健康协会 202_-9-10 2

第二篇:心理健康协会章程

云 南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心 理 健 康 协 会 章 程 云南广播电视大学·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心理健康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纲

第一条 名称:协会全称为“云南广播电视大学 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心理健康协会”,简称“心协”。

第二条 协会性质:心理协会是在学院社团联合会的监督管理下,由我院对心理学研究具有兴趣的同学自愿组成的,是一种非营业性学生群众性组织。具有严格的组织性和团体协作精神。

第三条 宗旨:协会以“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促进同学们心灵的成长”为宗旨。

第四条 目标:以传播心理健康知识、解决同学们具体实际问题、增强预防及抵御心理疾病的能力为主要目标和目的,力争把协会打造成群众性、自助性的公益社团,营造出一个真诚、友爱的心理互助团体。第五条 基本任务:

(一)组织同学们学习心理学知识,加深同学们对心理学理解,及提高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运用心理知识能力。

(二)通过板块、橱窗、广播、报刊杂志等宣传手段,及举办心理讲座、心理游戏、心理沙龙、心理电影等活动,开展心理学知识的推广与宣传工作,丰富同学们心理卫生知识,提高同学们的心理健康水平,促进校园的美好、和谐。

(三)举办各种心灵交流会、生活自由谈,读书交流会,让同学们在轻松、友爱的氛围内自由表达自己的思想,增进心灵与心灵之间的沟通。

(四)协助学生处心理健康咨询室老师开展心理测试、心理调研等工作,以了解同学们的心理状况。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一条 人员结构:

理事会成员,包括:会长、副会长、各部门部长及各部门干事;

其他会员;

第二条 协会聘请指导老师若干名,设立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分会长(各学院一名)及秘书部、宣传部、外联部、编辑部、学术部、活动部(各部门包括部长、副部长各一名,其余干事若干名),其各自职能如下:

第三条 指导老师:对社团的组织、开展活动进行指导,确保社团开展的各项活动符合国家、学校的规章制度,并切合协会的宗旨。第四条 会长:会长为协会的负责人,领导协会开展工作,协调并代表分支机构开展工作,主持召开会议;统筹安排协会全面工作、组织和领导协会、与指导老师联系,拟订工作计划。负责完成新学年的注册工作。

第五条 副会长:协助会长搞好各部门组织协调工作,有效监督各部门的工作情况。

第六条 协会下设部门及职能如下 : 秘书部:协助各部门之间的联系,负责安排协会的日常例会会议记录和财务管理,负责组织、起草、整理本协会的各种资料和文件,制作各部成员及会员的名单、通讯录等工作。

宣传部:负责协会各种活动的前期宣传,建立具有“心协”特色的宣传体系,利用一切宣传手段,让“心协”形象深入广大同学中。

外联部:负责协会的外联工作,在校外联系其他学校学生心理社团,并与其开展多方面的交流活动。在校内联系各组织、社团,寻找合作契机。在资金短缺情况下,选择性地与商家开展赞助活动。

编辑部:负责心理健康小报《心源》的编辑,包括撰写文稿、征稿以及对来稿的修改、整理和选用。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印工作;开展诗歌、心理漫画、心理文章征集等各种心理健康活动。

学术部:负责开办学术讲座,组织学生针对当前热点心理问题展开讨论,与宣传部一起做好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工作。

活动部:负责策划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如:心理健康知识竞赛、心理剧、心理电影赏析等。

第三章 理事会成员制度

第一条:组织形式 会长 副会长 部长 副部长 干事

第二条

社团理事会成员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较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二)学习成绩良好,学有余力;

(三)热心本社团工作,具有较强责任心;

(四)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人际交往、协调能力; 第三条

社团理事会人员筛选录用管理办法:

(一)会长、副会长由本社团理事会成员采用自荐或他荐的方式产生候选人,并召开全体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当场投票选举,由社团联合会干部现场监督。

(二)社团理事会基层干部(部长、副部长)由会长和副会长共同确定。申请人自愿填写申请表后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通过面试并经过一定的试用期,试用期通过者正式成为社团理事会中的基层干部。

(三)社团理事会基层干事由各个部门部长及副部长决定,申请人自愿填写申请表后按规定时间公开参加面试,面试结果将于下次例会进行公告。第四条

理事会换届注意事项:

(一)社团理事会人员录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筛选;

(二)换届选举前,由会长向校社团联合会提交本社团换届申请书;

(三)原会长须在任期内完成工作汇报及财务报告;

(四)新会长应与上一届会长进行工作交接,其中财务交接必须在校社团联合会的监督下进行,并在财务本上签字; 第五条

理事会成员管理制度

(一)理事会成员有义务参加每次例会,因事不能来者,请提前向会长或副会长请假。无故缺席累计达三次者,将给予警告;无故缺席达五次者给予勒令退出理事会通告;

(二)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社团有权对理事会各部门中的成员进行调动;

(三)对于严重违反校纪校规,打架斗殴,聚众赌博,酗酒闹事,对社本团声誉造成严重影响者,给以批评、警告、留职察看、勒令其退出本社团理事会;

(四)理事会成员须听从会长及副会长的工作安排,组织上安排的工作必须严格完成;与其它部门一起完成由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安排,工作不服从组织安排,态度散漫,不负责任,不认真完成本职工作者,勒令其退出本社团理事会;

(五)有权参与由社团联合会主办或与其它组织共同举办的各项活动,并以协会成员身份参与活动策划及组织;

(六)对于有虚假报销社团账目,有贪污公款行为者勒令退出本社团理事会;

(七)协会各部门理事会成员必须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学习积极上进,同时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思想觉悟、道德修养等,在工作中培养自己的综合能力;

(八)每学年末,将由社团所有成员对理事会中会长、副会长及各干部进行综合评定,对评定结果过低者将给予警告或勒令退出理事会;

第四章 会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 会员申请条件:

(一)政治合格,遵守校规校纪,未受过任何重大处分;

(二)积极拥护《云南广播电视大学

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心理健康协会章程》,并遵守有关条款;

(三)有加入协会的意愿。第二条 会员享有的权利:

(一)参加协会的活动;

(二)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三)参加优秀会员的评选;

(四)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三条 会员的义务:

(一)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和形象;

(三)积极参加协会的会员大会及有关活动;

(四)向协会反应、反馈有关的真实情况,并及时提出相关意见或建议;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五章 财务制度

第一条

社团为筹措开展活动经费,将向所有社员收取10元/人的社费,一次性收取,在校期间可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且收取的社费将统一交予校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管理。

第二条

社团在活动之前,统一到校社团联合会财务部领取有校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签发的收据。

第三条

社团的经费必须用于章程及活动策划中规定的活动,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不得在社团成员中分配。

第四条

需要金费的社团活动,必须提前一个星期填写活动策划表,并向校社团联合会提交活动经费预算申请表,仅校社团联合会比准后根据情况拨给部分资金。活动结束后,社团必须填写经费使用结果,包括经费流向、所剩资金或亏空资金,若有剩余,把剩余资金重新入账。若活动之前没有活动预算,所需经费不予报销,后果自负。第五条 附则

(一)对于活动中所购买的不能一次性消费完的物品,在活动结束后,应统一上缴协会,由秘书组进行资产登记并保存于指定地点。

(二)严禁公款私用。

(三)凡有违反本条例的,造成学院不予报销的款项,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四)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实施。

第六章 奖惩制度

第一条 奖励制度:

(一)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表现突出者,学年末将授予优秀社员称号;

(二)积极参加心理健康小报《心源》投稿的成员,学年末将授予优秀社员称号;

第二条 惩罚制度:

(一)在每次例会中,无故缺席累计达三次者,将给予警告;无故缺席达五次者给予勒令退出理事会;

(二)对于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对社本团声誉造成严重影响者,给以批评、警告或勒令其退出本社团理事会;

(三)工作不服从组织安排,态度散漫,不负责任,不认真完成本职工作者,勒令其退出本社团理事会;

(八)年末评估中,对评定结果过低的理事会成员将给予警告或勒令退出理 事会;

第七章 附则

第一条

本章程的修改、终止和补充由云南广播电视大学·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心理健康协会理事会根据校社团联合会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决定。第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云南广播电视大学·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心理健康协会。

第三条

本章程字公布之日起效。

云南广播电视大学·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心理健康协会 202_年10月20日

第三篇:心理健康协会章程

心 理 健 康 协 会 章 程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心理健康协会

序言

为了切实加强对我们心理协会的管理,确保我协会健康有序的发展,充分发挥我们协会在学校中的积极作用,更好的为同学们服务,促进同学们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以加强我协会全面科学化管理和增强协会各部门的自律性为目的,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协会名称: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心理健康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 协会性质:协会是在学院学生处,大学生心理咨询室领导下,由学生自主创立,自主管理的非营利性学生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 协会宗旨:本着以人为本的思想,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们中去的工作方法,为广大同学宣传和普及心理学知识,促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全面发展,帮助同学们提高心理素质。

第四条 协会任务:积极承担协会中的各项任务对全校学生的心理活动进行及时的了解。同时,加强心理宣传活动,保证协会又快又好的发展。

第二章

协会组织机构

第五条 协会常务委员会为协会最高权力机关,由由会长担任委员长,副会长担任副委员长,由会长助理(两名)和各部正副部长担任常委,组成常务委员会,负责制定协会的发展目标,工作方针及重要事务的处理。

第六条 协会设立会长一名,为协会负责人,领导协会开展工作,检查工作进行情况。

第七条 协会设立副会长一名,协助会长对本会具体工作进行安排,管理各部门日常工作。

第八条协会设立会长助理两名,协助会长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关系。

第九条 秘书处:负责协会会员档案管理,以及日常文书工作。第十条 组织部负责:组织策划协会各类活动,为活动顺利进行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第十一条 纪检部负责在各种活动中对会员进行考勤监督,收集整理有关迟到等情况的数据,对干部干事进行每期考核。

第十二条 宣传部:负责协会在校内的心理学知识普及工作及协会重大活动宣传工作。

第十三条 后勤部:负责协助协会其他部门展开工作及协会用品采购。第十四条 外联部:负责向校外企业拉赞助,联络校内友好社团及校外相关社团进行交流合作。

第十五条 心理咨询处:负责协助在校内的心理咨询工作通过多种方式(QQ、贴吧等)与同学们交流。

第十六条 文艺部负责协会各项文艺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

第十七条 各部门务必团结协作,更好的完成协会的任务

第三章

会议制度与要求

第十八条 凡是协会成员,均要遵守以下会议制度:

(一)会议前,各部门应通知会员(以海报或者短信形式),使会员明确开会时间,地点。

(二)会议开始前,会员必须自觉签到,并由相关人员进行人数清查。

(三)会议内容由专人记录,并整理成册。

(四)做好考勤记录(缺席、迟到、早退人员名单)

(五)协会成员必须按时到会,不迟到,不无故缺席,有事必须事先请假。

(六)开会时保持会场纪律安静,手机铃声调震动或者关机。

(七)对于协会中所面对的问题,会员要积极参与讨论

(八)各部长根据情况定期召开例会,总结前阶段工作、落实计划,认真规划部署下阶段工作。

(九)到会的出勤情况作为评优的依据之一。

(十)每次会议不请假或无故迟到早退者,不能参加每期的优秀会员评选。

第四章

活动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 协会组织有关重大活动,必须用海报方式告知全校师生,海报内容必须具体得当。

第二十条 协会相应部门与各班的心理委员应做定期的交流,及时了解各个阶段同学们的心理状况。

第二十一条 每次活动时,会员必须出示会员证。

第五章 协会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二条 凡是协会成员,均享有以下权利:

(一)接受心理学课堂讲授知识及学习心理健康方面知识权!

(二)对协会的工作享有监督批评和给予意见的权利。

(三)在无违背协会规定,表现积极良好的情况下有评优权。

(四)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二十三条:凡是协会成员,均有以下义务:

(一)拥护并自觉自愿遵守协会的有关规定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

(二)积极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协会交给的任务。

(三)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和形象。

(四)关注协会发展,为协会的发展处划策。

第六章 奖惩制度

第二十四条:协会职能部门,部长与干事考核实行评分制奖惩。(没人起始基础分为60分)。第二十五条:奖励制度

(一)在协会组织的活动中有贡献者,即可接受协会领导的通报表扬,并获得5分的加分。有突出贡献者,可获得10分的加分。

(二)做好本部工作的同时,给予其它部门帮助的个人,可获得3分的加分。

(三)每次任务完成优秀的个人或小组(每个人)可获2分的加分。

(四)个人成绩考核优秀者(每期优秀会员)可获得3分的加分。

(五)工作态度认真、积极,在工作中有创意的,可获得3分的加分。

(注意:根据各部门的具体情况,各部长可对自己的部门成员进行奖励)。

第二十六条:惩罚制度

(一)开会迟到早退者早退者视为无故旷会,一次扣2分。

(二)平时累计无故旷会3次以上者,令其退会。

(三)请假累计超过3次者,扣2分。

(四)对协会工作不负责任,出现工作失误的会员及部长,及时

进行通报批评,并一次扣5分。若情节严重,可令其退会。

(五)不遵守协会纪律,有损协会形象的,进行通报批评,并一次扣5分。

(六)协会成员不得利用职权向别人收费,泄露相关资料与信息。若有违反者,给予必要的处分,并一次扣10分。若情节严重,可令其退会。

(七)对一学年内,考核成绩不合格的部长、干事给予降职或免职处理,并不得参加下届部长竞选。

(八)会员对会费的使用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一旦发现有人恶意使用协会经费,立即开除并赔偿所使用的费用。

(九)给予处分的会员如有异议,可在接受处理以后一周内向协会提出申诉,由有关部门进行审核,给予最终处理结果。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每年修订一次。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若有纰漏之处,经协会成员同意,协会负责人有权增减。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解释权归本协会所有。第三十条:本章程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心理健康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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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心理健康协会的章程

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协会名称: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心语心理健康协会

第二条 协会性质:协会隶属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由热心心理学学习和心理知识普及的大学生自由组成的群众性团体。

第三条协会宗旨:提高大学生心理素质,树立阳光心态、荡涤心灵尘诶,快乐、健康成长。

第二章 会 员

第四条:入会条件:1 凡我院在籍学生承认本会章程,均可申请加入本会; 2 加入本会坚持自愿原则;

对本会从事的工作感兴趣,有热情和责任心,思想端正,作风正派,严于律已,有高沿的道德品质,并对心理学有一定的了解或有一定的知识基础的同学优先考虑。第五条:第一条:权利

(1)有监督本协会负责人的工作、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的权利。(2)有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3)有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4)有被评优树先的权利。

(5)开会时可以向会长发表个人意见和看法,力求把工作完成得更出色。

第六条:义务

(1)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2)积极参加心理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按时完协会内分配的任务。(3)各部门成员须听从各部部长安排,配合部长完成工作任务。(4)极配合协会开展活动,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5)遵守本协会的规章制度,为心理协会的发展共同努力。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会员代表大会是本会最高权力机构;由本会全体会员及特邀代表组成;会员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可提前或推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能:听取并讨论协会工作报告,指定职务分析,工作说明,绩效考评办法及管理条例;提出和修改协会章程的方案。第八条 本会下级各部门及职能:

(一)会长

1、采取会长负责制,负责活动组织策划,统筹安排。

2、联络院心理部和各系心理部,和指导老师联系,从而有效的组织配合各项工作。

3、分配好协会内各个部门成员的任务,监督好任务执行过程。

(二)副会长

1、协调、配合会长做好各项工作。

2、熟悉协会内会员的情况,负责活动参加的召集,监督其完成情况。

(三)秘书部

1、会议签到,在会议出席登记本上做好登记,如无正当理由不出席会议的,记录留档。

2、活动登记,登记好各项活动的内容。

3、校内活动的策划与组织。

(四)宣传部

1、负责各项活动前的宣传工作;

2、每学期末须进行一次团队活动宣传栏;

3、为我协会查找活动资料;

4、管理心理健康协会的公共邮箱;

(五)外联部

1、负责各项活动物品的购置;

2、赞助的组织与策划。

(六)组织部

负责活动的组织、策划以及管理;

第四章 组织奖励与处罚

第九条组织奖励:工作认真负责,对协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会员,干事,每年按一定比例评出优秀会员,优秀干事,并进行公开表彰,表现突出工作积极的协会干部可参加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的评比。

第十条 处罚办法:工作中,视会员所犯错误给予协会内警告,留任察看和除名三种处罚,无故三次不参加活动的会员,自动退会。

第五章 财务制度

第十一条

经费来源:本会会费;社会资助及其他收入; 经费支出:提供会员服务,用于协会日常开销,活动支出。

第十二条

财务管理:会费由秘书长统一管理;经费的支出由会长签名后有效;本协会财务公开制度,每学期公布一次,该学期经费收入支出情况接受全体会员审查和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心语心理健康协会所属,自202_年3月10日起实施。

第五篇: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章程

枣庄学院心理健康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本协会全称为: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是在我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领导下的由我院学生自愿组成以公益为主的群众性团体。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广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引导大学生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坦然面对挫折与失败,协调人际关系,进而促进大学生心理健康和人格完善。

第四条:本协会的主要活动形式:

(一)利用宣传栏、院报、广播、自办刊物与网站等各种媒体,宣传普及心理学和心理卫生知识;

(二)通过专家、学者开办讲座,举行心理训练夏令营、心理能力训练班,组织团体咨询等灵活多样的形式,促进广大学生健全人格的形成和自我发展,丰富学院文化生活;

(三)通过面谈、电话热线等形式,帮助同学们解决日常遇到的心理疑难问题;

(四)开展其它相关活动,并积极协助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及其它有关部门做好相应工作。

第五条:本协会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各种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会员条件:

凡本院在读学生,承认本章程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成为本协会会员:

(一)对心理学感兴趣;

(二)愿意不断提高自己的心理素质;

(三)愿意为促进广大学生的心理素质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第七条:入会手续及会员需知

(一)由本学院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向秘书处领取入会申请表,经考核合格者,按要求填写后交于秘书长存档,正式成为本协会会员;

(二)会员必须按时按质完成上级分配的任务;

(三)任何人不得私自借用本会名义开展活动或做违法的事,否则本协会将对其追究责任;

(四)直接申请干事者,须进行面试,合格者方能当选,面试由各部长自行安排,过程有秘书长旁听监督。

第八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协会的工作有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三)参与本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及享有优先参与学校,培训的权利;

(四)提出在工作上的困难和问题,请协会给予帮助解决的权利;

(五)有接受评优和奖励的权利;

(六)有退会自由的权利。

第九条:会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宣传本协会的宗旨,自觉维护本协会的形象;

(二)执行本协会的决议,遵守本协会章程、纪律,服从本协会安排,完成本协会委托的工作;

(三)积极为本协会收集、提供有关信息与资料;

(四)积极参与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本协会的工作。第十条:会员的职责:

(一)努力学习心理学知识,不断提高相关知识水平和自身心理素质;

(二)帮助兄弟会员学习心理学知识,加强会员之间的联系;

(三)积极参加和参与组织本协会举办的各类活动;

(四)用所学心理知识服务社会。

第三章 组织形式与机构

第十一条:本协会实行会长领导下的各职能部门负责制。

社团部门:秘书长,办公室,策划部,宣传部,学习部,文艺部,外联部网络部 第十二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长团成员。社长团的职责是:

(一)制订本协会的工作方针;

(二)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三)审议和修订协会章程;

(四)审议协会经费收支情况报告;

(五)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

第十三条:理事会是全体成员休会期间其权力的执行机构。理事会成员(理事)由全体成员民主选举产生。每一届理事会任期为一年,理事连任一般不得超过两届。理事会的职责是:

(一)执行全体会员大会决议;

(二)制订本协会的工作计划;

(三)具体组织本协会的各种活动;

(四)审议批准新会员入会;

(五)执行本协会的各种奖罚制度;

第十四条:根据工作需要,理事会设有正副会长、秘书长、部门部长。会长是理事会的总负责人和召集人,并向全体成员负责。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主持本职能部门的日常工作,向会长负责。第十五条:正副会长及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由理事会通过内部民主协商,从理事中选举产生。第十六条:若现任社长团做出对心协不利的行为导致心协遭受非正常原因的重大损失,心协所有原任的正式注册的会长团通过指导老师的协定,有权间接撤除现任社长团的职位。第十六条:正副会长的职责: 正会长职责:

(1)在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的指导下,代表本协会主持工作,并主持召开心理健康协会主席团会议,部长例会及全体会员大会

(2)接受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的领导,及时向院社团联合会请示汇报工作,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3)对阶段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并随时向指导老师汇报工作情况

副会长职责:

(1)参与协会重大事项的决策,有发言权,表决权。

(2)协助会长开展工作,依照分工管理所辖职能部门的工作。

(3)明确各职能部门的任务分工,检查和督促各职能部门工作的实施(4)及时作出工作反馈报告给会长。

第十七条:各部及其工作范畴:

秘书长:

(1)

做好会长团对各部门工作安排的通知,协会内各种信息的传达

(2)

及时向会长团反映各项工作的进展,协助会长团对心协的活动进行策划 办公室:

(1)负责对内的纪律监督,协调各部门工作

(2)对心协的社员信息档案、财务档案、活动文件等进行管理(3)负责所有文章及稿件的撰写

(4)并作好每次的会议记录和活动流程 外联部:

(1)凡本协会举办活动,负责所有联系及接待工作,(2)负责外来经费的补充与捐赠

(3)与同其它高院同类社团活动进行交流,扩大协会院外影响力

(4)负责本协会内部成员的联系交流,以及与本校其他社团的联谊交流(5)负责对院内情况、生活新闻或注意事项等的情报收集(6)负责本协会举办的聚会活动、拓展活动或测试活动(7)协助负责活动的场地布置(8)及时向秘书长报告工作情况 宣传部:

(1)负责心协刊物投稿的收集与整理,完成院内各类报纸的征稿邀稿,及时报道协会动态,编辑社内刊物。

(2)负责本协会的手绘海报及电绘海报。(3)负责office的软件的制作

(4)负责活动现场及社团生活的拍摄

(5)创建与管理协会网页,协助编辑部做刊物后期排版工作,及时更新网站。

(6)对外宣传心协的服务宗旨,负责每次活动场地布置及宣传方式,办好心协每期宣传栏,传播心理健康知识,扩大协会院内影响力。(7)负责对本协会所要使用的电子设备的管理(8)及时向秘书长报告工作情况 咨询部:

(1)负责与同学交流,征询同学对本协会活动和工作的建议,解答同学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2)协助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做好各项心理咨询与调查问卷工作,向有关老师反馈调查工作的情况。

(3)针对大学生普遍存在的、较为集中的心理问题,进行专题讲座;组织群众性活动,组织总结、交流各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的做法、经验和体会,为协会提供有关信息、建议和决策依据。

(4)咨询室值班,记录预约信息

(5)调查本社团内部人员的心理状况,并做适当处理(6)及时向秘书长报告工作情况 服务部:

(1)负责协会的后勤工作,现场管理

(2)负责对拓展活动、咨询活动及测验活动的执行(3)代表协会的形象,并负责协会礼仪方面的工作(4)及时向秘书长报告工作情况(5)举办协会内的聚会活动(6)心协内部培训活动

第四章 经费

第十八条:经费来源:

(一)学院拨款;

(二)举办各种院内外有偿活动的合法收入;

(三)社会人士或单位的捐赠。

第十九条:理事会全权管理本协会的所有经费,并制定有关财务制度。账目管理由秘书长负责。指导老师有权利和义务对本协会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条:凡取得突出成绩或为本协会做出突出贡献理事会会员、普通会员,视其贡献或成绩的大小,可根据有关规定,给予授予荣誉称号、通报表扬、颁发资金、奖品、提升职务等不同形式的表彰。各干部正式退出岗位后,可获得证书一份。

第二十一条:凡有违反本协会章程或有关规定,触犯本协会有关纪律,做出有辱本协会声誉的行为者,视其性质及程度,可根据有关规定,给以点名批评、自我检查、撤消职务、取消会员资格等不同程度的处罚。

第二十二条:理事会负责制订有关奖罚规则和实施奖罚。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

第二十三条: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应由院团委、院社联、本协会执行机构或10名以上本协会成员联名提出方可进行,并交社团全体会员大会审议。

第二十四条:经过修改的章程,须在全体成员上通过后7日内,报院社联审批。

第七章

协会的变更和注销

第二十五条:协会的备案事项(如协会负责人、协会章程等)需要变更的,应在一周内向院社联申请变更登记。

第二十六条:协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向院社联申请注销:

(一)完成协会章程规定的宗旨的;(二)全体成员决定解散的;(三)分立、合并的;

(四)因其它原因需终止的。

第二十七条: 协会提出注销申请登记,应当提交由协会负责人签名、经全体成员通过的注销申请书。院社联负责组织对其财务进行检查,并出具检查报告书。检查期间,协会不得开展活动。

第二十八条:协会自检查结束之日起十五天内向院社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第二十九条:协会的变更、注销,应在报批后一周内以公告形式宣布。

■ 协会活动 ◆ 常规活动

•每周五晚“周末影院”播放与心理有关的电影。

•邀请专业心理老师针对大学生心理问题进行心理讲座。•举办校园心理剧大赛。•定期召开成员会议。

•与其他高校的心理社团进行交流学习。

•举办心理团体辅导、朋辈咨询等其他与心理有关的活动。◆ 特色活动 •举办心理沙龙 •心理狂欢节

•开展礼仪培训活动 •进行户外素质拓展活动 •举办全校规模心理咨询大会 •协会开展中秋,迎新晚会 •举办心理剧本征集评比大赛 •进行献爱心募集捐赠活动

心理健康协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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