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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全面启动2
编辑:空谷幽兰 识别码:23-1069417 1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7-18 03:46:25 来源:网络

第一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全面启动2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全面启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就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文件精神,宁波XXX通过制订专门工作方案、落实专项预算资金、成立专题督导组等一系列前期准备工作,全面启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目前,XXX已确定匡堰镇为首个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试点镇。

据了解,本次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预算投入X万元,计划于今年年底前完成市级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数据库建库,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依法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并登记发证;到X年年底基本完成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并将登记成果全部录入XXX城乡一体化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做到全市地籍管理基础信息全覆盖。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将分别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进行确权登记发证。对于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将以第二次土地调查形成的1:10000比例尺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基础,查清每个农民集体组织每块土地的地类、位置、范围、面积和利用情况,并遵循“主体平等”和“村民自治”原则,按照镇、村和村民小组农民集体三类所有权主体,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并进行确权登记发证。土地权利证书上只记载所有权总面积,不分地类进行登记;对于“撤村建居”后未征收的原集体土地,只调查统计,不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有争议的,只调查,不登记发证;集体土地所有权每年末将变更登记一次。对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将利用已有的城镇地籍调查成果,根据不同历史时期的用地政策,本着“尊重历史、注重现实、村民自治”的原则稳步推进,并及时进行变更调查和登记,实时更新成果数据。

5月10日上午,大岗镇在镇府会议室举行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培训班。全体镇干部、各村支书(主任)、文书共X人参加了会议。XXX主持会议。

本次培训,由镇国土所所长XXX作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专题辅导。XXX所长从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目标任务、技术路线、权属争议地和插花地处理原则、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应重视的问题等六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并与参加培训的学员进行了疑难问题互动解答。

XXX到光对做好全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作了部署,他强调:

(一)各村(居)委会在开展工作时,要统筹安排,按照先易后难的方式积极、稳妥推进;

(二)切实查清每一宗土地的权属、界址、面积和用途等基本情况,确保调查确权全面、真实、准确、合法,确保登记发证质量;

(三)各村(居)委会负责协助、配合专业技术测绘队伍做好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界址核定工作,协调做好勘界、矛盾处理、登记报批等工作。

第二篇:喜德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喜德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宣 传 手 册

◆为什么要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答: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目的是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解决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不清的问题,防止和减少土地权属纠纷,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农村集体土地产权管理制度,改善农村和农业发展环境,强化耕地保护机制,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推动我省农村土地管理工作的全面到位。

◆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有什么意义? 答: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加强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建设,依法保护农民土地权益,维护农民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是切实落实土地基本国策和党的农村政策,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统筹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推进农村改革实施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一项重要举措。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目标是什么?

答: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目标是:在全面查清每宗集体土地权属、界址、面积和利用状况等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全省城乡一体化地籍调查数据库及信息管理系统,改变农村土地管理基础薄弱的状况,夯实管理和改革的基础,为逐步建立产权明晰、权能明确、权益保障、流转顺畅、分配合理、严格规范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深化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提供依据。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包括哪些范围?

答: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包括农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得用地。

农村范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要一并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农村地籍调查。农村地籍调查是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延伸和细化,也是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与规范管理的前提和基础,应以第二次土地调查及其变更调查成果为依据结合大比例尺地籍调查加速推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应采用不小于1:1000比例尺调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应采用1:5000比例尺调查。

各地应以“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为原则,依据相关技术规定的要求,因地制宜地选取调查方法,查清每一宗地的权属、界址、面积和用途等,形成完善的地籍调查成果,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提供依据;并及时进行变更调查和变更登记,保护地籍调查成果的现势性。

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尊重农村集体土地“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历史现状,按照“主体平等”的原则,确定所有权主体,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依法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本着尊重历史、注重现实的原则,对农村公益事业、公共设施、乡镇企业及其他集体建设用地依法进行确权登记发证。

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规范确认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及其登记发证面积。

农村地籍调查数据库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把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同地籍信息化建设结合起来,在应用信息化技术加快确权登记发证的同时,实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的信息化管理,逐步实现土地登记资料网络汇交、动态管理、网上查询,提高地籍管理和社会化服务水平。

◆全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哪些工作内容? 答:准备工作; 组织宣传和培训工作;

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及确权登记发证、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地籍调查及确权登记发证;

农村地籍调查数据库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农村地籍调查及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质量抽查、核查及验收; 农村地籍调查及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汇交和上报; 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总结和表彰。◆权利人申请确权登记应提供哪此资料?

答:土地申请者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必须提交下列资料:土地登记申请书;村民小组、村、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法定代表人证明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和个人身份证明;土地权属来源证明、乡(镇)人民政府需出具《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来源证明书》;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资格身份证明。

◆各级职责及权利人义务 县级:

制定县级实施方案,做好农村地籍调查及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准备工作,组织项目招标工作;

开展县级农村地籍调查及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负责县级农村地籍调查数据库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负责辖区内土地权属争议调处;

指导乡(镇)开展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

组织对农村地籍调查及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的自检及初检; 负责县级农村地籍调查及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上报。乡(镇)级:

组织乡(镇)、村、组干部参与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负责辖区内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土地权属争议调处;

负责组织协调村、组有关人员参加权属界线调查的现场指界、确认;

配合调查队伍开展农村地籍调查。村级职责:

组织村小组干部参与集体土地确权工作,做好土地权属调查指界工作;

协助好本村内各村民小组之间的权属纠纷调解工作; 配合调查队伍开展农村地籍调查。组级职责:

参与并出席村民小组之间集体土地确权工作和土地权属界线现场指界工作,提供相关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资料;

协助好本村民小组内的土地权属纠纷调解工作;

负责收集本村民小组各农民人口信息,提供各户宅基地情况; 配合调查队伍开展农村地籍调查。农民建房户:

主要义务是积极配合好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属调查、界址确认工作。◆ 有关政策规定

确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遵循“主体平等”和“村民自治”的原则,按照乡(镇)、村和村民小组农民集体三类所有权主体,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凡是村民小组(原生产队)土地权属界线存在的,土地应确认给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发证到村民小组农民集体;对于村民小组(原生产队)土地权属界线不存在、并得到绝大多数村民认可的,应本着尊重历史、承认现实的原则,对这部分土地承认现状,明确由村农民集体所有;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应依法确认给乡(镇)农民集体。

属于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由其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依法申请登记并持有土地权利证书。对于村民小组组织机构不健全的,可以由村民委员会代为申请登记、保管土地权利证书。

涉及依法“合村并组”的,“合村并组”后土地所有权主体保持不变的,所有权仍然确权给原农民集体;“合村并组”后土地

所有权主体发生变化、并得到绝大多数村民认可的,履行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的法定程序后,按照变化后的主体确定集体土地所有权,并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证书上备注各原农民集体的土地面积。

涉及依法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的,原则上应维持原有土地权属不变;依法调整土地的,按照调整协议确定集体土地权利归属,并依法及时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对于“撤村建居”后,未征收的原集体土地,只调查统计,不登记发证。调查统计时在新建单位名称后载明原农民集体名称。

在土地登记簿的“权利人”和土地证书的“土地所有权人”一栏,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按“хх组(村、乡)农民集体”填写。

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起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超过部分按当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后,可以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按照实际批准面积进行确权登记。其面积超过各地规定标准的,可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按照各地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进行确权登记。

村委会办公室、医疗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及其他经依法批准用于非住宅建设的集体土地,应当依法进行确权登记发证,确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将集体土地使用权依法确认到每个权利主体。凡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单位或个人应申请确权登记。

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集体建设用地,应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认定合法使用的,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公告30天无异议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确权登记发证。

第三篇:吉安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

吉安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

工 作 简 报

第一期

吉安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 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2_年11月22日

创 刊 词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顺应农业农村发展新形势,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明晰农村土地产权,依法保障农民权益,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进行了全面动员和具体部署。为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办公室编印了《吉安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简报》,作为了解情况、指导工作、上传下达的“主渠道”,交流工作、总结经验、宣传典型的“主平台”。《简报》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关心、关爱和支持。《简报》内容将设立“领导讲话、工作动态、经验交流、省部信息、政策指导”五个栏目,希望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从事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干部和群众踊跃投稿,为农村集体土地“三权”发证工作提供政策、法律和智力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和工作氛围。

余阳春副市长在全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

登记发证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根据中央和省统一部署,全面推进我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市政府决定召开今天的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这也是市委、市政府实行“无会月”以来特批的第一个全市性会议,足以说明今天会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刚才,新建局长对我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作了具体部署,我完全赞同,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重要意义

《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我市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开展土地登记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对推进土地市场建设,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受当时条件限制,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总体滞后,登记发证率还很低,而且已颁证的大部分只确权登记到行政村农民集体一级,没有确认到每一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这与中央的要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不相适应。为此,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搞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有效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依法确认农民土地权利,强化农民特别是全社会的土地物权意识,有助于在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推进过程中,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管理和利用水平的客观需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过程,是查清宗地权属、面积、用途、空间位置,建立土地登记制度的过程,也是摸清土地利用情况的过程,从而改变农村土地管理基础薄弱的状况,夯实管理和改革的基础,确认农民集体、农民与土地长期稳定的产权关系,将农民与土地物权紧密联系起来,可以进一步激发农民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积极性。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迫切需要。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依法确认和保障农民的土地物权,进而通过深化改革,还权赋能,最终形成产权明晰、权能明确、权益保障、流转顺畅、分配合理的农村集 体土地产权制度,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城乡统筹的动力源泉。

市委王萍书记在市三次党代会报告中提出,要“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吉安”,“顺应绿色发展的时代潮流,全力推进资源集约利用”; 胡世忠市长在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稳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农户宅基地有偿流转改革试点”。贯彻落实市第三次党代会和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是“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吉安”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地、各部门务必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统一部署,积极动员,全面推进,务求实效。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以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市政府办公室下了《吉安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和安排。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在开展这项工作时,要“坚持一个原则,突出两个重点,落实三个到位,做到四个清理”。具体来说:

“坚持一个原则”,就是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要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妥善处理好土地使用上的各类历史遗留问题,依法稳妥确定集体土地产权主体和归属。对敏感地块要制定工作预案,确保安全与稳定。同类问题应采取同类解决办法,不搞特殊,不循私情,实事求是,兼顾各方利益。严禁通过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将违法用地合法化。

“突出两个重点”,一是示范引导。各县(市、区)在推进工作中,要讲究方式方法,坚持先易后难、分门别类、稳步推进,选择一个乡(镇)先行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有序推开。总的要求是,202_年11月底前,完成建立机构、落实经费、宣传动员、人员培训、制定工作方案等工作;202_年12月底前,各县(市、区)完成1个乡(镇)的试点工作;202_年底前,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202_年6月底前,完成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二是突破关键。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重心在基层,关键在权属争议调处。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在权属争议调处中的主导作用,由乡(镇)政府组织村级干部参加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组织协调解决土地权属纠纷,化解矛盾,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落实三个到位”,一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到位。要尊重农村集体土地“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历史现状,按照“主体平等”的原则,确定所有权主体,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依法确认到每个具体所有权的农民集体;二是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 权登记发证到位。要本着尊重历史、注重现实的原则,对农村公益事业、公共设施、乡镇企业及其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进行确权登记发证;三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到位。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要严格执行“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除继承外,农村村民一户申请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只调查上图登记造册,暂不发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建造的住宅,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严格执行省国土资源厅规定。同时,要把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同地籍信息化建设结合起来,在应用信息化技术加快确权登记发证的同时,实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的信息化管理,逐步实现土地登记资料网络汇交、动态管理、网上查询,提高地籍管理和社会化服务水平。

“做到四个清理”。要以此次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为契机,对农村土地管理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整顿,为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创造条件。一是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房。尤其是对没有经过批准,私自强占耕地建房的,要通过确权登记进行清理,严肃处理。二是全面清理“批东建西”、“批少建多”违规建房。要严格执行省、市规定,对农民建房面积进行监管,规范建房面积。要大力整治“空心村”,坚决杜绝“开天窗”等违规建房,做到拆旧建新,或建好新房,限期拆除旧房。三是全面清理国、省道沿线违规建房。对没有经过批准,建筑物与公路的间隔距离小于规划要求的,要在这次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予以强行拆除。四是全面清理城乡结合部擅自建房或“小产权房”。对城乡结合 部违规建房,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的,不得登记发证,要防止通过确权登记发证将违法土地合法化。总之,凡是违法违规、未经批准所建的房子,这次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时,只登记造册,不予发证。乡(镇)政府和乡(镇)土管所是这次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在确保此次工作组织、落实到位的同时,还要以此为契机,健全和完善农村土地管理责任制,明确乡镇、村、组干部在农村土地管理工作中的责任,建立起公开透明、权责统一、相互制约的农村土地管理新局面。

三、精心组织,确保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稳健推进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各县(市、区)政府、井开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落到实处。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区)政府和井开区管委会要迅速成立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及土地权属纠纷调处领导小组,由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的主要领导任组长,国土、财政、农业、林业、民政、水利、规划、法制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领导和调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及土地权属纠纷。要组成工作组,下到乡、村、组参与和指导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组织协调解决土地权属纠纷、化解矛盾,把问题解决在当时当地。

二要周密部署安排。各县(市、区)政府和井开区管委会要 把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把工作任务和要求落实到乡、村、组。要加强对乡、村、组、干部、群众的培训,让他们知晓政策、熟悉情况、掌握流程,从而更好地参与、配合此项工作开展。

三要加强协调配合。国土资源部门要结合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抓紧摸清本地区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现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组织人员培训;财政部门要负责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所需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农村集体土地“三权”登记发证工作正常进行;农业部门要负责及时提供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发证的有关资料,并认真做好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和所有权的对照核实工作;民政部门要及时提供各级行政勘界资料,积极参与行政界线的土地纠纷调处;林业部门要充分利用林权制度改革的成果,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提供服务;规划建设部门要及时提供测绘成果和乡镇规划资料,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发证提供服务。要建立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度汇总分析和通报等制度,督促、调度各地进度,确保工作平衡发展。

四要做好宣传动员。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既是一次农村土地管理的全面清理过程,又是一次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过程。各县(市、区)政府、井开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一定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网络、有线电视、张帖宣传标语等形式,对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及相关要求开展宣传。通过县、乡层层召开动员会,编印政策学习文件,广泛开展宣传,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重要意义家喻户晓,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同志们,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任务已经明确,关键在于抓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圆满完成我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为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吉安”作出贡献!

※工作动态

全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动员会在吉安市召开

202_年11月17日上午,吉安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动员会在吉安宾馆召开,各县(市、区)政府、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区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领导,国土资源局局长、分管副局长,财政局局长,法制办主任,试点乡(镇)的乡(镇)长,井开区街道办主任和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法制办、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等同志参加了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余阳春出席会议并讲 话。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新建对全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作具体布署。

会上,余阳春副市长就我市农村集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重要意义;二是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三是精心组织,确保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稳健推进。

会上,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责任书。

抄报:胡世忠市长,刘连根常务副市长,余阳春副市长,省国土资源厅领导,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抄送:省国土资源厅地籍管理处,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农村集体土地确 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四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 简报

XX国土资源信息

第三十九期

XX县国土资源局 202_年7月 19日

州检查组检查我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202_年7月19日早上,州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州农牧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XX同志、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州农牧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XX同志带领检查组一行督查XX县农牧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开展情况。

XX县政府在政府六楼会议室召开XX县农牧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汇报会,各农牧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乡镇负责人和县国土资源局全体职工参加了会议,会上,县政府副县长XX同志就目前卓尼县农牧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开展情况做了汇报,并表态,我县一定坚决按照州上的统一部署,尽快投入工作,顺利完成农牧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各项工作。检查组在听取县政府工作汇报的基础上,详细查阅了有关文件资料,并指出工作中的不足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最后,XX局长对XX县目前工作作了肯定,并且指出要求:一是集中力量,全力以赴,务必完成农牧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二是以点带面,突破重点,全力推进农牧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度。三是把握原则,破解难题,全力完成农牧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四是注意方法,把握程序,保证社会和谐稳定,有力逐进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抄 送:州国土资源局,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纪委。

第五篇:江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

江西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

工作动态

202_年第2期

江西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 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_年5月3日

编者按:为确保年底前完成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省确权办4月26日在南昌召开了全省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通气会。南昌县等22个农房调查工作进度未达到10%的县(市、区)的政府领导、国土资源局长及有关设区市国土资源局领导参加了会议。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许建平到会讲话。现予以刊发,供各地参阅。

— 1 — 在全省农村房地一体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 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通气会上的讲话

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许建平

(202_年4月26日)

同志们:

根据全省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度情况,为确保省委、省政府确定的这项改革任务在今年底前全面完成,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召开了这次工作通气会。请11个设区市国土局分管领导、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度靠后的22个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国土资源局长参加会议,目的是和大家一起围绕确保在年底前如期完成这项改革任务,共商对策,督促抓好落实。

刚才,省不动产登记局刘茂春局长通报了全省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进展情况。从通报的工作进度看,全省面上到这个月底,可完成工作量的50%,总体情况还好。但对参加今天会议的各位来说,形势就不那么乐观了。会上发了有关的资料,请大家认真地对比一下,看看自己处在什么位置,与进度快的地区有多大差距,还有多大的工作量?会上,22个县(市、区)政府、7个设区市国土局分管领导都作了表态发言,表达了坚决按照省里要求完成好任务的决心。我相信,只要大 — 2 — 家进一步深化认识、把表态发言中的相关举措认真落实到实处,集中精力,扎实推进,周密组织实施,一定能变被动为主动,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下面,我就加快推进全省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讲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在工作中参考。

一、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是中央重大改革部署,必须深化认识,增强行动自觉

(一)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在农村产权制度设计中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显化和实现村集体和农民的财产权益的重大举措。“三农”问题主要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关键是财产问题。有恒产者有恒心。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农民及农民集体重要的财产权利,直接关系到每个农户、每个村集体的切身利益。通过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依法确认农民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有效解决土地权属纠纷,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为农民维护土地权益提供有效保障,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促进农村社会秩序稳定和谐。通过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使农民享有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得到法律确认和保护,是改革完善宅基地制度、实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等农村改革的

— 3 — 基础和前提,也为赋予农民更多财的产权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提供了产权基础和法律依据。做好这项工作,不仅为最大限度地显化和实现集体、农民的财产权益创造了条件,更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巩固与完善奠定坚实基础。

(二)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是省委、省政府赋予市县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任务,是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基础工作。从202_年开始,连续几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提出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202_年5月,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和农业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2_]60号),同年11月,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和农业部联合印发《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2_]178号),对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并设定了时间表。202_年4月,省政府下发《关于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工作完成时限,对未完成的以暂停农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等措施予以制约。202_年1月,省政府与各设区市政府签订了《江西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目标责任状》。全省各地认真贯彻省政府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工作。202_年10月,全省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通过国家验收。202_年初开始,各地将工作重心转入开展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 — 4 — 权登记发证,年底,各地宅基地测量基本完成。这就是大家通常所说的“三权确权发证”工作。这项工作,各市设区市政府与省政府是立了“军令状”的。

(三)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是完善国家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财产权益的基本保障。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和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明确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为避免增加群众负担,减少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202_年8月,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和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2_]101号),对全国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任务进行了调整,明确以“三权确权发证”工作为基础,在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前提下,按照统一调查、统一确权、统一登记、统一发证的“四个统一”要求,将农房等建筑物、构筑物纳入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范围,各地开展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

— 5 — 202_年3月,经省政府同意,省国土资源厅会同财政、住建、农业、林业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部署依照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要求,在全省开展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202_年4月,我厅又与省财政厅、住建厅、农业厅、林业厅再次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赣国土资字„202_‟13号),对全省工作进行再部署再督促,全省工作目标调整为202_年底全面完成此项工作任务。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工作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纳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2_年工作要点和改革工作督察计划,10月份开展了专项督察。去年5月下旬,在井冈山举办的全省分管国土资源工作政府副市、县长培训班上,我在向参加培训的通知介绍当前市、县土地制度改革主要任务和需要解决的问题时,专门提请注意加快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工作尽量往前赶,争取主动。

二、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是农村改革重点项目,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

202_年《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2_年工作要点》明确指出“加快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农民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省委深改组《农业和农村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2_ — 6 — 年工作计划》中进一步明确要求“年底前全省基本完成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从刚才通报的农村房屋调查进度看,工作推进很不平衡。截止3月底,全省仅完成农村房屋调查任务的42.18%。赣州市18个县(市、区)只有1个在收尾,其余全部完成;鹰潭市月湖区、余江县完成农房外业调查任务,全市完成率92.9%;萍乡市完成率56.98%,景德镇市完成率51.44%。上饶、吉安、南昌、新余4个市完成率在42%—21%之间。完成率不足20%的为九江市、抚州市。宜春市仅为8.73%。刚才作表态发言22个县(市、区),此项工作的完成率不足10%。从各地组织实施和工作经费落实情况看,截止3月8日,各市、县工作方案均已编制,工作经费均已落实或有政府“据实支付”意见;农房调查作业队伍均已确定(宜春市还采取了设区市集体招投标的办法);房地一体数据库建设、房地一体成果检查自检工作多数市县没有开展。因此,接下来的实际工作推进任务依然很重。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

去年7月31日,省厅在石城县曾召开全省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现场推进会。会上,赣州、九江两市和石城、婺源、会昌三县介绍了相关经验做法。其中,石城县:工作保障中,注重业务培训、宣传发动、搞好试点“三个先行”;工作推进中,注重组织实施、部门配合、督查考核“三个实”;具体作业时,注重人员配备、硬件

— 7 — 设施、调查覆盖“三个全”,外业人员入户,一次性完成所有调查工作,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避免了重复入户调查。还专门开发了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信息系统,优化办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会昌县:将这项工作列入县“现代农业攻坚战”项目进行调度,高位推动;将乡(镇)人民政府确定为工作的责任主体,统筹入户调查、资料收集、纠纷调处;工作方案、计划、清单、流程等一应俱全,确保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他们坚持工作推进到哪里,乡、村、组三级动员会就开到哪里;坚持把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和不动产日常登记、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登记有机地结合起来,“边推进试点,边登记发证”;坚持制度建设,注重惠民利民,强化监督检查,保证工作顺利推进。这些做法,都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值得大家学习借鉴。婺源、余江作为农房抵押贷款试点单位,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也相对开展较好。必要的时候,各地可以组织相关人员到工作做得好的地方参观学习,进一步理清思路,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有效推进。

三、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有规定时间节点要求,必须加快推进,确保按时完成

改革要按中央要求进行,相关任务要按时间节点推进。年底前完成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是硬指标、硬任务,没有余地,应当全力以赴,确保完成。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和张圣泽厅长对 — 8 — 改革工作高度重视,包括余江农村土地制度三项改革试点、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等改革任务,年底都要向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交账”。为保证这些任务的圆满完成,省厅决定,包括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等改革任务未完成的单位,省国厅将对这些地区国土资源管理业务将实行综合限核、限批,督促各地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实现工作提速增效。

一要加强领导组织。县(市、区)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主体责任,把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作为改革重点工作推进,做好经费保障等工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切实当好政府参谋,履行牵头职责,具体组织实施好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每一项工作都要做到有具体责任人员和工作任务、目标、要求、时间节点。市、县国土资源局主要领导要履行好改革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过问,经常过问,排忧解难,督促落实;分管领导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日常性重点工作,随时掌握情况、解决问题、加强调度、全程跟踪,确保落实。要注重调动和发挥相关部门、乡镇的作用,建立“各级政府主导,部门协调联动,乡镇支持配合,村组干部参加,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乡(镇)、村、组在房地一体调查中的作用不可或缺,乡(镇)政府要统筹入户调查、资料收集、纠纷调处。村组干部地头熟,对各家各户情况清楚,可以

— 9 — 把他们加入到宅基地和农房调查队伍中来,负责组织资料收集、指界签字等工作。绝不能因经费没有落实或迟拨少拨影响进度,绝不能因无人指界签字影响进度。

二要把握工作重点。省政府确定的全省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目标是全省到202_年底完成。衡量各地是否完成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指该地已全面完成农村房屋调查、建成农房数据库,依据确权政策确定纳入可以登记农房名单,已对部分农房开展发证。各地要以202_年底为时限,对照任务,倒排时间,完善工作计划,细化阶段目标、任务和措施,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当前此项工作已全面进入农房测量和权属调查阶段,各地要全力以赴做好农房测量和权属的指界签字工作。加快农房测量,关键在作业队伍有足够人手,进度很快就能上去。要督促作业单位保证足够人力投入。权属调查是当前工作的难点,需要乡(镇)政府有力组织,村组充分动员,农民积极参与。国土资源部门要在所辖范围内,抽调熟悉业务人员,充实指界签字队伍,指导现场指界认定。乡镇村组干部、国土局业务骨干和专业调查队伍要组成若干指界签字小组,在依法依规前提下,结合当地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加快推进指界签字工作。

三要严格督促检查。到年底还剩8个月的时间,相对其他进度快的地区,参加今天会议的22个地区任务十分艰巨,尤其是南昌县、新建区、修水县、武宁县、分宜县、袁州区、丰城 — 10 — 市、吉安县、安福县、金溪县、东乡区等地,农户多,调查量大,特别是人口大县,任务更加繁重。比如,丰城市一个县的农房调查量就等于13个铜鼓县。因此,各地要加强工作的检查督导,作业人手多少、组织协调好差、检查督导是否有力,都是影响工作进度的重要因素。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每周都要调度作业队伍投入的人力,对不按照标书投入人力的,要采取措施督促增加人员。对作业队伍提出的组织协调问题,要及时研究,帮助解决,提供好的工作环境。对不听招呼、不守规矩、不按合同办事的作业单位,要纳入失信企业名录,限制承接全省土地调查技术服务。

要正确处理好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与其他改革的关系。当前,我省一些地区正在推行宅基地制度改革等工作。丰城市等个别地方提出等宅基地制度改革后再搞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经审慎研究,这里作出答复:各地必须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要求,按照202_年底的时间节点,完成全省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任务,不拖全省后腿。

设区市国土局要每半月跟踪调度县(市、区)工作计划落实情况。省确权办要加强对重点地区和完成率50%以下的县(市、区)进度督查,实行工作进度半月报告和调度、通报制度,尤其要盯住人口大县的工作推进情况。提前协调安排好这些县(市、区)的省级质量检查,帮助上述地区提前做好省级验收

— 11 — 有关工作。要加大质量检查力度,防止弄虚作假。对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情况真实、处置到位。相关问题处理的指导意见,省厅已报省府审查,近期将以适当形式下文,请各地认真执行。

同志们,我们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加力推进,抓好、抓实。现在距离年底完成农村房地一体的确权登记发证任务只有8个月时间,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大家时刻怀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主动担当作为,积极破解难题,加大工作力度,扭转工作局面,加快推进本地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圆满完成。

抄送:各市、县(区)政府、国土资源局。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全面启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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