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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202_年年会暨首届警察法治论坛在新疆顺利召开(共5篇)
编辑:水墨画意 识别码:23-1125296 1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9-01 20:12:26 来源:网络

第一篇: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202_年年会暨首届警察法治论坛在新疆顺利召开

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202_年年会暨首届警察法治论坛在新疆顺利召开 9月27日,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202_年年会暨首届警察法治论坛在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疆警察学院馨苑政法培训中心召开,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会长程琳,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李存捧,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新疆警察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杨志明,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院长张高文,新疆警察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正厅级)孙贵芬在主席台就坐。陕西省委党校副校长宦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纪检书记师维等黑龙江、广东、广西、福建、四川省(直辖市)高等学院的领导出席会议。会议特邀新疆法学会副会长哈斯木•马木提、新疆公安厅政治部副主任谢林参加。会议由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新疆警察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李娟,李娟副会长主持。参会人员主要为: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会员;警察法学及相关学科理论研究者领域知名学者;警察执法领域的实务工作者;会议邀请代表及会议论文作者等160余人。

优秀论文颁奖后,来自陕西警察法学研究会的惠生武会长,副会长宦杰、马随法,常务理事李相民,秘书长邹少陶,副秘书长王荐举,公安厅法制总队政委孙晓冰等13人分别参加了会议六个主题“反恐怖主义与警察执法”“警察权法治化路径探索”“新形势新问题与警察执法”“社会治安治理的法治化路径”“警察权行使与警察权威的塑造”“警察刑事执法问题研究”的分组讨论。

参会的来陕单位还有陕西金盾警用装备技术研究中心、陕西有道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等。(陕西法治信息网)

第二篇:孙中伟受邀出席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3013年会

孙中伟受邀出席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202_年会 孙中伟律师事务所 /北京死刑辩护律师网 /孙中伟死刑辩护网

孙中伟律所讯畅销书《死刑改判在最高法院》作者、北京孙中伟律师事务所主任孙中伟律师受邀出席即将召开的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3013年会,孙中伟律师是出席本次警察法学术年会中来自律师界为数不多的代表之一。

经中国法学会批准,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202_年会定于202_年8月15日—16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凤凰大酒店(四星级)召开,会议由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主办,黑龙江省公安厅承办。本届学术年会的主题为“警察法治建设与政法工作四项重点改革”。

孙中伟律师从政法学院毕业后曾在公安机关工作四年,作为一名专业从事死刑辩护的刑事辩护律师,孙中伟律师曾连续受邀出席202_、202_全国刑法学术年会,今年首次荣幸受邀出席本届中国警察法学术年会,将为我国的警察法学术研究作出力所得及的微薄贡献„„

第三篇: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202_年年会暨“法治中国建设与法学教育改革”论坛

教育部高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202_年年会暨“法治中国建设与法学教育改

革”论坛在烟台召开

来源: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秘书处 作者:佚名 日期:202_年11月06日 浏览: 202_

202_年10月25至26日,教育部高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202_年年会暨“法治中国建设与法学教育改革”论坛在烟台东山宾馆隆重召开。此次会议由教育部高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主办,烟台大学法学院承办,曾宪义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基金会协办。会议汇集了国家教育、司法行政主管部门、中国法学会的有关领导和全国法学院校、研究机构的领导、专家学者以及实务界代表320余人。会议以贯彻实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背景,围绕高等教育改革、法律职业化建设、司法考试制度改革与法学教育改革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深入探讨。

25日上午大会开幕,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山东省政府特邀咨询、原山东省副省长郭兆信,中央综治办专职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教育部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徐显明,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张文显,南京师范大学法制现代化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公丕祥,教育部高教司副司长刘贵芹、司法部司法考试司副巡视员王红,烟台市委书记、烟台大学校务委员会主任张江汀,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教育部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王利明,西南政法大学校长、教育部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付子堂,华东政法大学校长、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何勤华,烟台大学校长、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房绍坤等出席开幕式并在主席台就坐,开幕式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韩大元主持。

烟台大学校长房绍坤致欢迎词,对与会专家学者表示热烈欢迎,期待此次盛会能达成更多共识,并向与会代表介绍了烟台大学法学院近年来在兄弟院校及烟台人民的支持下建设高水平学科发展的新形势。

山东省政府特邀咨询郭兆信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此次论坛召开的及时性和必要性,指出应当继续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坚持与时俱进、深化法学教育改革,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并肯定了烟台大学为法治山东建设作出的贡献。烟台市委书记张江汀在致辞中指出,十八届四中全会刚刚闭幕,法学教育年会论坛第一时间在烟台召开,充分彰显了法律人强烈的法治精神;他着重介绍了烟台的历史文化,希望与会代表可以多为烟台发展提宝贵意见。

教育部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徐显明表达了作为莱西人对烟台的深厚情感,指出烟台是近代中国高等教育的发祥地,“公家设立学堂,是为天下储人才,非为诸生谋进取。诸生来堂肄业,是为国家图富强,非为一己利身家”。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张文显在致辞中指出,此次论坛受到了法学教育研究会领导的高度重视,是全面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动员大会,论坛恰逢烟台大学建校三十周年以及烟台大学法学院建院三十周年,他充分肯定了烟台大学利用自身优势和特色培养了大批优秀法律人才,为国家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做出的贡献。

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指出此次论坛召开恰逢其时,意义重大。他传达了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要精神,对法学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一国的法治发展要以法学教育为基础,十八大已经对法治发展做出了科学判断,法治中国建设要求法学更加注重法律职业能力教育、法治信念教育,必须从国情出发,形成解决中国实际问题的理论。高等教育改革中法学教育改革是重中之重,教育界应该深刻领会中央精神,联合实施卓越法律人才实施计划,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现代化进程。

大会开幕式后,进入主题演讲阶段,由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张文显主持。教育部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徐显明,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利明,教育部高教司副司长刘贵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中国法学教育发展报告》课题组首席专家朱景文分别作了主题发言。

徐显明教授认为,礼法相结合,才最符合中国古代传统的思想,才能成为今天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文化滋养。他表示,十八届四中全会结束后,法治目标已经确定为走中国特色的法治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为中国法治的最大特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德治国、依法治国以及从中国实际出发,五点相结合即为五大原则。这五大原则连同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一起,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王利明教授从把握教育规律、完善管理制度,创新培养模式、提高培养质量,完善培养方案,加大经费投入,面向职业需求进一步探索等五方面详细介绍了全国法律硕士教育发展和改革情况。同时,他就进一步推进法律硕士教育改革、改革司法考试制度、法律硕士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相结合等三个方面提出了意见与建议。

刘贵芹副司长就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领会体系内容,创新法治人才培养,组织编写并全面采用国家统编教材,提高法治人才队伍工作能力等五方面发表了观点。同时提出了培养人才应该注重培养和需求结合、教学和科研结合、理论和实践结合、校内资源和社会资源结合。高等法学教育界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改进下一步的工作。

朱景文教授就中国法学教育发展问题与反思发表了演讲,用实证数据深入剖析了中国法学教育与研究的种类、中国高等法学教育、中国职业法学教育、中国普法教育以及中国法学研究等五大关键性问题。

25日下午,会议以分论坛形式采取主题发言与自由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与会嘉宾分别围绕“高等教育改革与法学教育治理体系创新”、“法律职业化建设与司法考试制度改革”、“四中全会与法治中国建设和法学教育改革”三个分论坛主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和深入的交流。

26日上午,首先举行了本次年会的开放式论坛,由上海大学法学院院长沈四宝主持。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原国家检察官学院党委书记石少侠、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郭捷、方志出版社社长兼总编冀祥德、云南大学法学院院长陈云东、烟台大学法学院202_级本科生代表董晋楠分别做了主题演讲,并和与会代表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和探讨。首次邀请在校学生作为演讲嘉宾成为本次开放式论坛的一大亮点,直接倾听学生对当前法学教育的感受和期待给与会代表带来很多启发。

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谈及了司法考试制度的问题与改革路径。提出现行司法考试制度准入门槛偏低,与法学教育缺乏有效衔接,同时与职业需求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建议将现行司法考试制度更名为法律职业考试,同时,建议构建阶段性的考试模式,通过司法资格考试者可以免试公务员。

原国家检察官学院党委书记石少侠指出,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法治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首先,他为法官队伍专业造诣不断提高感到由衷的欣喜,对法律界优良的风气和与时俱进的精神大表称赞。面临现行司法体制遇到的冲击,他提出,要抓住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促进司法职业化、公开化、运行科学化,对法学教育进行正确定位。其次,他赞同论坛代表讨论的人才培养机制,反对法治人才培养“毕其功于一役”,建议法学人才培养采用三段论的模式,即学历教育是基础,把法律职业入职前培训和入职后培训配套实施。最后,他在法律人才标准方面给出了自己的想法,认为可以根据法院、检察院的级别区分工作人员入职标准,尝试法律职业人员的招录便捷机制。

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郭捷认为法学教育最基本的是回归课堂。首先要优化课程体系;其次要深化课程建设,力推教学方法的改革,建设网络课程,互动课程、小微课程等;再次是要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教学水平。增强年轻教师的教学基本功,通过各种方法把老师吸引到课堂教学并引领到实务部门学习。

方志出版社社长兼总编冀祥德重点提出两个问题:司法改革与法学教育改革的关系;法学教育改革与诊所法律教育的关系。他指出,法学教育65年,尽管成绩斐然,但是由于顶层设计不够,发展步伐并不大。针对诊所法律教育提出建议把法律诊所教育写入国标中,以卓越人才培养计划为方向,以诊所法律教育为方法。

云南大学法学院院长陈云东提出,现阶段应该重视和发展的问题应该是全面均衡协调各地方法学院共同发展,无论是在支持政治方面,还是在国家安全、边疆稳定、民族团结方面,边疆地区法学院的发展都显得尤为重要。他强调,要从国家高度来看待全国法学学科布置,发达地区已经过剩的法学人才应该被鼓励前往边疆帮助地方建设。国家有关部门理应准许边疆大学根据地方特点,设置能够更好服务于地方社会、国家安全、边疆稳定的课程,相比较硬性规定16门主干课程,这更符合当地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需要。

烟台大学法学院202_级本科生代表董晋楠从法学理论、法学实务、法科生交流等方面表达了他对当前中国法学教育的一些困惑和期待。“法学理论”方面,他希望,能通过好的教材和好的教学方法帮助学生学好法学理论:即教材基础、简明、确定。关于“法学实务” 问题,他提到了前不久他自己提起诉讼的餐厅侵权案例,充分表达了学院应当鼓励并且创造机会让学生从现在就投入到实务中去,感受实务的建议。同时,他还提出了加强各高校法科学生之间交流的意愿,并赞同将司法考试与公务员考试合并的意见。

在开放式论坛中,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副院长刘军、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焦占营、西南大学法学院张博文、湖南商学院法学院杨峥嵘、大连民族学院刘灵芝以及烟台大学法学院学生等参与了交流互动,他们各抒己见,于争辩中碰撞出学术的火花。

在开放式论坛后,举行了简短的本次年会闭幕式。闭幕式由烟台大学校长房绍坤主持。三个分论坛的代表华东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唐波、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黄锡生、海南政法职业学院院长吴杰分别对各分论坛讨论情况进行了总结汇报。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秘书长叶秋华教授就秘书处工作进行了说明。汇报了秘书处202_度的工作情况;传达了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关于202_年将不增补理事、常务理事的决定;宣布了秘书处人员变动情况;公布了明年年会承办单位为清华大学法学院。

烟台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平华代表承办单位进行了发言,他总结了会议的承办情况,并真挚的表达了四个感谢,感谢中国法学会对烟台大学法学院的信任、感谢两个研究会的领导和秘书处的大力支持、感谢各位代表远道而来参会、感谢法学院的老师和青年志愿者的无私奉献。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韩大元教授致闭幕词,对于烟台大学建校、烟台大学法学院建院三十年来所取得的成绩表示赞赏和钦佩,同时表示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的基本功能在于为全国高校法学院校师生提供联络感情、分享经验的平台,倡导各高校基于共同的使命共同关注法学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本次年会和论坛在前提与会代表热烈的掌声中顺利闭幕。

本次论坛期间,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育指导委员会和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会分别召开了工作会议。

附:分论坛新闻综述

第一分论坛:主题“高等教育改革与法学教育治理体系创新” 第一单元由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主持。广东财经大学副校长杜承铭、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友根、浙江工商大学副校长陈寿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部部长刘仁山先后发言。

杜承铭认为法学本科人才培养的社会需求、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现实和现代法学高等教育自身的特点决定了法学本科职业教育目标必然是多元化的,这种多元化目标的实现,最关键的又在于本科法学人才培养目标的构建、课程体系的设置和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的构建与试验教学平台的建设。

李友根提出案例教学目标应当是法学教育的全部目标,案例教学应当是法学教育手段与方法中不可或缺的有机部分。

陈寿灿进行了即兴发言,从中观层面上谈一些教学理念的看法,认为大学教育应一体多元、多元复古、理论实践融合,并始终认为课堂教育是法学教育的中心,提出了精英课堂、网络课堂、创业课堂等多类课堂模式的建议。

刘仁山就本论坛主题发表个人看法,认为治理体系应该对法学教育有指导作用、促进作用以及监管作用,治理体系核心内容为提高法学人才的质量。

主题发言结束之后,中南大学陈云良、西南政法大学邓瑞平、北京大学法律系张晶、中国计量学院法学院陶丽琴、湖南商学院法学院杨峥嵘等学者踊跃发言,对分论坛主题进行了多方位、多层次、多视角的深刻分析和探讨。

第二单元由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郭捷主持,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李树忠,方志出版社社长、总编、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冀祥德,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胡东,华东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唐波,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马跃进先后进行了发言。

李树忠认为法学教育治理本身容易引起歧义,法学教育改革已进入一个关键的深水期,因此国家提出法学教育治理体系。

冀祥德认可了法学教育进入深水期的观点,并说明了原因,提出了一些可行性措施,最后对法学教育国标的尽快出台,早日实现法治国家建设寄予了殷切的期盼。

胡东以黑龙江大学为例进行介绍,对法学实践教学地位以及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表述,认为法学实践教育的核心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法学知识的培养,二是法律实践能力的提高,三是法律职业道德的养成。

唐波对上海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现状做了说明与分析,并指出学校进行卓越人才的培养,实际上是以自贸区设立为契机来培养新人才。(24)

马跃进主要谈论了扩大法学院办学自主权的问题,呼吁大家争取自主权,为自己创立一个较好的办学环境。

最后,主持人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郭捷对第二阶段的发言做了总结,指出此次发言给我们带来的观点都很有指导和反思的意义,无论我们从哪个方面思考,法学教育都不能下滑,并指出只要大家共同努力,相信我们法学教育的明天一定会辉煌。

第二分论坛:主题“法律职业化建设与司法考试制度改革” 第一单元由扬州大学党委书记夏锦文教授主持。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余凌云、山东政法学院院长李玉福、重庆大学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院长陈敏德、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俞江先后进行了发言。

余凌云介绍了清华大学法学院近年来的发展近况,运用案例说明了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性,同时也强调了应当注重培养学生运用有关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李玉福对如何处理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化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探讨,认为法学教育为法律职业化提供了基础教育平台。

陈敏德对当下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途径进行了论述,认为法学教育应为国家的法治建设培养人才。

俞江的发言主要围绕司法部在法治运行中的作用,认为应把法律职业化放在司法体制改革大背景下进行探讨。

四位专家发言结束后,进入自由讨论环节,来自西南大学、北京工业大学、西安财经学院的与会代表先后进行发言。最后,主持人夏锦文教授对本单元进行了总结,强调法学教育应当是素质教育基础上的职业教育,大众教育基础上的精英教育,培养的是受人尊敬的、能够担当社会重任的法律人才。

第二单元由原国家检察官学院党委书记、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石少侠和青岛大学法学院院长董和平主持。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教育部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姚建宗、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闫立宏、烟台大学法学院危文高先后进行了发言。

姚建宗的发言主要围绕四个方面,第一方面探讨的是司法考试制度改革问题,第二方面探讨的是法律职业化建设问题,第三方面提出应以法律职业教育为导向改革硕士研究生教育制度,最后,姚建宗指出应完善法学教育体系。

闫立宏在发言中主要讨论了当今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例如当今的联合培养机制存在实际操作困难的问题。

危文高就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呼吁法学界重视法律职业伦理教育。

董和平教授总结了第二单元的发言,并指出法学教育的前提是培养法律信仰。随后,在自由发言阶段,来自重庆大学、延安大学、中南大学、司法部及烟台大学的专家学者都踊跃发言,为法律职业化建设与司法考试制度改革建言献策。

第三分论坛:主题“四中全会与法治中国建设和法学教育改革” 第一单元由华东政法大学校长、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何勤华教授主持。南京财经大学副校长焦富民、中央党校政法部王勇、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左海聪、东南大学社科处处长周佑勇先后进行了发言。

焦富民指出,在四中全会的背景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要发挥法治在现代社会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未来中国要实现从法律体系向法治体系的转变,从法律大国走向法制强国,必须把法治队伍专门化、职业化的工作落到实处。针对法学就业率低下和人才供需不平衡,但法学仍旧是热门专业的矛盾,他提出要对法学教育进行目标培养,实现法学专业教育与素质教育对接,最终达到受教育者职业能力与社会需求的和谐统一。

王勇建议法学教育可以在教育学上实现互动,多举办学术性的讲座,鼓励学生自主探索学习。另外,注重学生社会责任感,以法律思维的角度来探索解决社会问题的新办法。

左海聪认为四中全会给整个法学环境带来了生机。其中,它包含的创新性政策为法治建设提供了机遇,在法治建设上创造了一个里程碑;它抓住了中国制度现实,为有价值课题的提出了可能;它为法律人提供了重要的指引,协同了人才培养机制;另外,它对整个法治服务队伍的建设有积极促进作用。

周佑勇结合转型升级的法治体系总目标,倡导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考核干部队伍的重要指标,把法学培养目标定位为法治人才。他希望,现今的法学应从封闭走向开放,从单一走向多样,越来越多的学科能与法学联系,法治人才队伍越来越符合复合型、应用型要求。

何勤华校长最后就各代表的观点进行总结,他以华东政法大学为例,深刻分析了研究生专注司法考试,忽视该阶段素质教育的目标和核心课程与其他课程协调以及独立教材与统一教材的冲突等问题,对四中全会中关于“法治中国”的政策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第二单元由南京师范大学法制现代化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公丕祥担任主持。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泽涛、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高晋康分别进行了发言。

张泽涛认为,像中央民族大学等以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高校,语言沟通不畅是不可避免的问题,法学教育面临的障碍是其与国家同等院校标准的统一。他希望国家能照顾到这些特殊院校的专业,缓解课程体系的压力,结合民族特点,锻造民族法治服务队伍。

高晋康交流了与会的感受。四中全会以来,法学教育发展有了新的指明方向,但仍需很多问题亟待克服,这就要求用实证主义精神去探究,找到解决超越部门阻力的新办法。他还分析了师资妨碍法学教学改革的主要阻力,职称的评定、考核的显性化和学科的评比等因素,严重导致法学界供求不平衡,他建议可以尝试法律规律性指标改进,深化、细化、多样化法学教育改革。

在自由讨论阶段,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潘文军分析了诊所教育的现状,呼吁推广诊所教育,追求“入主流、高层次、国际化”的法学教育标准,并且证明得到了良好的反应;西南政法大学代表站在辩证的角度,追问“传统教育、现代教育、未来教育脱节怎么办?”、“国家统一标准与各院校标准脱节怎么办?”和“教师与学生准入法律教育的标准”等问题,促人警醒。

第四篇: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202_年年会召开

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202_年年会召开

来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作者:佚名 日期:202_年11月14日 浏览: 320

11月9日上午,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202_年年会在我校国际学术交流中心中天世纪大酒店二楼会议厅隆重开幕。本次年会由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湖北警官学院承办。

中国法学会秘书长林中梁,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巫昌祯、会长夏吟兰,湖北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彭方明,我校副校长刘茂林等一百余位专家、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出席本次会议。我院党委书记蔡明辉,副院长麻昌华出席了开幕式。开幕式由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龙翼飞主持。

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龙翼飞教授主持

开幕式上,林中梁秘书长高度赞扬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在202_年到202_年间所取得的成绩,并提出深入学习和贯彻党在十八大召开以来的一系列战略部署等四点殷切希望。

中国法学会秘书长林中梁致辞

我校刘茂林副校长在致辞中热烈欢迎与会人员,感谢各位代表及其单位对我校的大力支持,并对我校悠久历史和近期办学情况作出介绍。他指出本次大会的召开将对我校婚姻法教育的发展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号召与会的我校老师能多多汲取会议的精华之处,并带到课堂中去。刘副校长还热情地邀请各位专家学者前往我校游览观赏。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刘茂林教授致辞

名誉会长、研究会创始人巫昌祯结合我国婚姻关系现状对现代中国人提出婚前重视情感、慎重择偶等建议,她表示,处理婚姻家庭问题,要在法律方面贯彻,道德方面倡导。

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巫昌桢教授致辞

随后,由夏吟兰会长作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202_年工作报告。

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会长夏吟兰教授作工作报告 与往年不同的是,本次会议遵循中央”节俭办公”的精神,简化程序,注重实效,将原本一天半的会议时间缩短为一天。与会代表将就“监护制度”、“家庭暴力”和“夫妻财产制度”三个议题进行讨论发言。

开幕式会场

第五篇:省法学会警察法学研究会202_年会暨警务心理研讨会综述

省法学会警察法学研究会202_年会暨警务心理研讨会综述

王荐举

202_年12月22日,陕西省法学会警察法学研究会202_年暨警务心理研讨会在西北政法大学召开。此次会议由陕西省法学会警察法学研究会主办,西北政法大学公安学院承办。参加本次会议的有陕西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雷宝生,省法学会副会长、省公安厅副厅长陈里,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翰,省委党校副校长、警察法研究会副会长宦洁,省法学会研究部主任魏清利,西北政法大学教授、警察法研究会会长惠生武。还有西北政法大学、陕西法治信息网、《调研与决策》编辑部、西安市交警支队、《警察防卫技术》编辑部、等多家单位数名学者济济一堂,围绕研讨会主题“警务与司法心理”做了精彩的发言和讨论,会议取得了圆满的成功。会议由警察法研究会副会长、西北政法大学公安学院院长毕成主持。

此次学术研讨会的主题是“警务与司法心理”,收到与会者提交的学术论文共近100篇。大会主题发言分为两个单元:第一单元,会议邀请了陕西省法学会警察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公安厅副厅长陈里同志出席会议祝贺并作了重要讲话,请警察法学研究会会长惠生武教授宣读、颁发聘书,并做警察法学研究会202_年工作总结;第二阶段是警务与司法心理研讨会发言,由西北政法大学公安学院副院长毕成主持,共有10位行业专家作了主题发言。

年会暨学术研讨会的主要学术成果综述如下:

陕西省法学会副会长、公安厅副厅长陈里博士在讲话中介绍了警务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他指出,自新中国成立至202_年年底,全国共有10768名民警牺牲。同时,警察执法环境艰苦、自身综合素质不高、执法过程有违法行为、公安经费保障滞后等问题现如今也同时存在,并且他还提出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刚性维稳,柔性执法”。

警察法学研究会惠生武会长对警察法研究会202_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汇报了202_年的工作安排。

西北政法大学王翰副校长联系当代社会实际情况,提出科研工作的新思路主要在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雷宝生对警察法学研究会的工作给予了肯定与表扬,并要求大家在充分学习“十八大精神”的前提下搞好法治工作。

上半场会议在热烈掌声中结束,各位专家代表进行了合影留念。

二十分钟休息后,开始会议第二单元:以警务与司法心理为主题的研讨会。研讨会由公安学院副院长冯雪主持。

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李会贤政委在“警察心理压力及调试现状”方面指出:

警察作为一项高危职业,无论是心理上还是身体上,在工作中都要承担巨大的压力。近几年来,在对敌斗争、打击犯罪、维护治安、处置突发事件和抢险救灾等工作中,因公伤亡的人数逐年增多。公安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决定其必须承担更多的责任、风险和压力,也决定了这支队伍在和平时期必须付出更多的流血和牺牲。如果我们平时不注意心理和身体保健,健康很容易出现问题。小之可能是一般常见疾病,日积月累可能就是致命的身体伤害。我们只有树立起科学的健康理念,保持良好的饮食生活习惯,才能拥有饱满的热情和强健的体魄,才能投入到艰巨而伟大的公安事业中去。

在“基层民警心理援助该如何开展”问题上,西安市公安局宣传处胡杰科长建议:要对民警进行健康知识教育,帮助民警掌握正确的健康知识,树立正确的生命观和健康观,做到身体、心理、社会适应三者协调统一,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同时加强心理健康指导,帮助民警培养健全人格,加强品德锻炼,改善人际关系,正确处理工作、生活压力,自觉加强心理健康保健。倡导民警在日常生活中,一要加强身体锻炼,二要经常进行健康检查,三要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徐英科长简明扼要的围绕“检察官的警务心理的认识 ”议题谈了自己的看法。

陕西省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处李亚军科长在“监狱特殊群体心理矫治及相关问题探讨”时提出,在特定的监狱环境下,要关注特殊人群,把他们的心理矫治当成大事去抓。

在“心理测试技术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问题上,西安市碑林检察院反贪局刘晓溪科长指出:在各地的侦查、安全、机要部门中,通过使用“测谎仪”协助办理案件已经不是秘密。随着心理学理论发展及实践经验的积累,一套由测谎仪创新发展而来的测试技术在我国应运而生。它就是由我国科研人员自主研发的、依据国人生理、心理实际情况而升级完善的“心理测试技术”。目前,这一测试技术在刑事案件侦查审讯中起到了事半功倍的作用。

陕西师范大学心理系主任、博士生导师兰继军教授主要从心理健康教育和体育心理学方面进行精彩阐述应用心理学的发展。

西安体院朱昭红博士在心理训练及应用方面指出: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尽管民警的各级机关已经意识到明警心理健康的重要性,但做的还远远不够。要实现心理健康常态化制度化,任重而道远。

西北政法大学院副教授赵晓凤等就自己在警务心理研究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经验进行交流发言。关注心理健康是提高公安队伍战斗力的保障,民警良好的心态决定了在这个高危行业里更好地服务群众。

西北政法大学院副教授徐渭生在警察心理健康研究现状的发言中,结合目前现况从概述、国内理论与实践、个人观点三方面进行了研究:

一、现状、国内外情况;

二、理论方面、实践方面;

三、从警察职业压力源分析警察心理健康体系之构建。

他提出,结合民警的现实压力,把倾听大家的意见和反映的情况及时做好沟通,让每个民警在一线工作没有后顾之忧。定时减压,成立减压室咨询室、心理健康康复中心,建立心理健康摸底调查录入制度、接待倾诉制度。

会议在热烈的讨论与交流中结束。

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202_年年会暨首届警察法治论坛在新疆顺利召开(共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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