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14号文库
关于202_级研究生新生户口迁移的说明
编辑:梦醉花间 识别码:23-1099557 1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11 14:20:53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关于202_级研究生新生户口迁移的说明

关于202_级研究生新生户口迁移的说明

一、新生办理户口迁入原则

高校大学生户口属于集体户口,是“过渡性临时户口”,新生入学时,根据自愿原则,可将户口迁入学校,离校时应及时迁出。根据北京市相关部门关于大学生户口的管理规定精神,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我校202_级研究生新生办理户口迁入原则如下:

1.北京生源新生(户口为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不办理户口迁移;

2.由我校升学,现为我校集体户口的新生,无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3.现为京内其它高校大学生集体户口的新生,入学时须将户口迁入我校或自愿迁回原籍;

4.现为京外户口的新生,可视个人情况,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入或不迁入我校;部分用人单位办理在京高校毕业生进京户口指标时,要求毕业生的户口由学校集体户口迁出,建议计划毕业后在京就业的学生将本人户口迁入学校。

二、新生选择办理户口迁入我校注意事项

1.入学前为京内其它高校大学生集体户口的新生,入学后提交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及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由学校户口管理部门集中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2.入学前为京外户口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有效期30天),入学后提交《户口迁移证》,由学校户口管理部门集中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办理《户口迁移证》,需注意以下事项:

(1)《户口迁移证》原则上须为打印,任何项目不能涂改,不能打印改由手工填写的,须另附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2)《户口迁移证》上的迁往地址应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2

(3)《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出生地、籍贯、文化程度、婚姻状况、身份证编号、迁移原因(一般应为“大中专招生”)等内容应完整、准确、清楚,并且须与自己的身份证、报名录取信息一致;

(4)《户口迁移证》上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出生地、籍贯信息不得空白,出生地、籍贯信息应准确到县(市)一级,不符合要求的,由迁出地公安机关填写完整并在改动处加盖户口专用章。

(5)《户口迁移证》上“原住址”应根据该地址实际城乡地域属性填写或加盖“城镇”或“乡村”字样。

3.新生入校后,学校户籍管理部门统一组织收取《户口迁移证》(京外)和《常住人口登记卡》(京内),集中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三、其它说明

1.选择将户口不迁入我校的学生,在校期间办理涉及使用户口的相关事项需到户口所在地办理;

2.新生自愿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应在入学当年内办理; 3.新生将户口迁入学校后,除退学、转学外,公安机关不受理其它原因的中途迁出户口事宜;

4.学生在校期间所填各类信息表、办理学历证书等事项,须与本人户口信息一致;

5.录取类别为“定向”的研究生不转迁户口;

6.新生关于户口迁移问题咨询电话:010-82317764。

了解更多请关

注“平安北航”微信订阅号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安全保卫处户口办公室

202_年5月

/ 2

第二篇:新生户口迁移有关事宜的说明

(马区)新生户口迁移有关事宜的说明

根据公安部门户口管理规定,现对新生户口迁移作如下说明:(户口迁移 只限 大

一、研一办理)

一、凡需要迁移户口到学校落户的学生,《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表》(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证件上的姓名必须一致(不能同音不同字),《户口迁移证》与居民身份证上的编号必须一致;不一致的公安机关不予办理落户手续;办理落户手续要求如下:

(1)《录取通知书》原件;

(2)《户口迁移证》(武汉市远城区(包括:黄陂、新洲、蔡甸、江夏、东西湖、汉南)需迁移户口的将家中《居民户口本》本人那页撕下。

(3)照片两张(一寸黑白、彩色均可)

(4)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工本费5元(不迁户口的不收)

(6)建议非武汉中心城区的新生都转户口到学校以利将来毕业分配。

二、新生在交户口前,请将《户口迁移证》与《录取通知书》各复印两份自存备用,以便办理银行“开户”或 “助学贷款”使用。

三、《户口迁移证》左上角填写“学号”,右上角填写“联系电话”,左下角填写“学院、专业、班级”,右下角填写“身高”,再将两张

照片、身份证复印件贴在户口右边的空白处。

四、非武汉生源不转户口的,请将身份证复印一张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学院、专业、班级、学号、联系电话,并贴上姿丽照相馆统一照的白底相片,统一办理武汉市暂住人口登记、居住证。(办理居住证免费)

五、研究生《户口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表》《居住证登记表》由各学院研究生办集中收取交保卫处户政室;

本科生《户口迁移证》《居住证登记表》以班为单位由各学

院新生辅导员集中收取交保卫处户政室。

六、新生落户及居住证的电子照片统一由户政部门指定的姿丽照相馆办理,请认真填写相袋上的相关内容,研究生凭相袋自行到姿丽照相馆办理,本科生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办理;请新生领到照片以后,核对身份证号(需18位编码),如有误,速到照相馆更改;研究生照相时间为:202_.09.08——202_.09.15日(本科照相时间另行通知)。

七、新生若需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必须等户口落户后才能办理,12月底即可受理。

第三篇:新生户口迁移有关事宜说明

新生户口迁移有关事宜说明

根据公安部门户口管理规定,现对新生户口迁移作如下说明:

一、凡需要迁移户口到学校落户的学生,《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证件上的姓名必须一致(不能同音不同字),《户口迁移证》与居民身份证上的编号必须一致;不一致的公安机关不予办理落户手续。具体办理落户手续要求如下:

(1)《录取通知书》原件;

(2)《户口迁移证》(武汉市郊区需迁移户口的到户口所辖派出所开《开户证明》)原件;

(3)照片两张(一寸黑白、彩色均可);

(4)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建议非武汉中心城区的新生将户口转到学校,以利将来毕业分配;

(6)户口迁移仅限研

一、大一新生入学期间,跨年后不予办理。

二、新生在交户口前,请将《户口迁移证》与《录取通知书》各复印两份自存备用,以便办理银行“开户”或“助学贷款”使用。

三、《户口迁移证》左上角填写“学号”,右上角填写“联系电话”,左下角填写“学院、专业、班级”,右下角填写“身高”,再将两张照片、身份证复印件贴在户口右边的空白处。(见样表1)

注:照片、身份证复印件不要完全贴死,以照片的上边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的右边缘贴在户口迁移证上即可;户口迁移证贴在《录取通知书》原件上方,同样以户口迁移证的右边缘贴在《录取通知书》原件上,以便查阅。

四、研究生《户口迁移证》由各学院研究生办集中收取交保卫处户政室;本科生《户口迁移证》以班级为单位由各学院新生辅导员集中收取交保卫处户政室。

五、新生电子照片采集统一由户政部门制定的姿丽照相馆办理,请认真填写相袋上的相关内容,研究生凭相袋自行到姿丽照相馆办理,本科生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办理;请新生领到照片以后,核对身份证号(需18位编码),如有误,速到照相馆更改;照相时间另行通知。电子照片人像采集要求如下:

(1)不着制式服装,不要穿领高没颈的衣物;

(2)常戴眼镜的应配戴眼镜;

(3)不得化浓妆,不得染发;

(4)除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外,男性不得留浓胡须;

(5)为了照片更美观,可着色彩鲜艳上装拍照(不能着灰、白等浅色上装);

(6)不得佩戴饰物;

(7)头发齐肩,请将头发尽量往后梳理,拍照时要露出双耳。

六、新生若需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必须等户口落户后才能办理,12月底即可受理。

第四篇:户口迁移说明

1.由学院统计、学生上报户口迁移地址,6月10号之前核对准确、上报学院,6月20号之前学生本人最后签字核对一次。

2.没签工作单位报到证打回原籍的,如想将户口迁回原籍或想落到其他地址的,学生自己联系原籍或目标地派出所,问清户口迁移地址。

3.有工作单位或人事代理的,报到证不能回原籍,单位不接收户口或单位能接收但是学生不想迁到单位的,学生联系原籍问无报到证能不能给落户,不能落户的只能迁到单位;无报到证原籍给落户的,学生只需问清原籍迁移地址即可。因学生未与原籍协商好,学生户口迁移地址写的原籍,但是原籍处因无报到证不给落户的,户籍科给修改一次,但是只按照报到证修改。

4.考研同学:根据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办理迁移,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未到的,暂时不统计户口迁移地址,可等收到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后自行到保卫处户籍科办理迁移,需要在暑期办理的,每周四上午户籍科可办理迁移手续,或研究生入学前到户籍科办理迁移手续也可。

5.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一个月,拿到户口迁移证一个月内落户,如未能在有效期内办理落户,会成黑户,请大家务必重视.(户口迁移证和报到证一块发给大家)

第五篇:户口迁移说明

关于202_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

各院学工办:

为了保证今年毕业生顺利离校,现将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户口迁移政策

1、落实就业单位(包括升学、签约到人才市场)的毕业生,可将户口迁至就业单位,不愿迁到就业单位的,可依本人意愿迁回原籍。

2、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户口可迁回原籍,或暂存学校,在校存放期限为两年。

二、《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表》填写要求

1、《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表》每班一份,由本人填写,最后由院负责人统一打印,将电子版和打印版一同交到所在校区户籍室。

2、户口迁到就业单位的,依据《协议书》上的具体单位在《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表》的“迁往地址”栏填:×省×市(县)×单位,或×省×市×人才市场。

3、考上外校研究生或专接本的,需要把户口迁到录取学校,在《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表》的“迁往地址”栏填:×省×市×大学。

4、户口迁回原籍的, 《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表》的“迁往地址”栏填:×省×市(县)×路(街)×楼×单元×号,或×省×市(县)×镇(乡)××村。

5、考上本校研究生或专接本,或是户口暂存学校的,要在《毕

业生户口迁移登记表》“备注”栏注明,“迁往地址”栏空白,不填写内容。

三、《户口迁移证》的发放

1、专科毕业生领取时间:学校规定的专科毕业生离校日期前一天。

本科毕业生领取时间:学校规定的本科毕业生离校日期前一

天。

2、以院为单位到户籍室领取迁移证。附:《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表》

保卫处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三日

附:

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表

/本科)专业负责人姓名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迁往地址 备注

注:

1、每班一张,迁到保定地区的同学排列到表格的最前端,保留在学校的同学排列到最后面。

2、本表填好后尽快以院为单位交户籍室,最晚不得超过202_年5月22日17:00。

关于202_级研究生新生户口迁移的说明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