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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法学院召开“学生权利及其法律保障”学术研讨会
编辑:雨后彩虹 识别码:23-716351 1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26 16:16:29 来源:网络

第一篇:北京大学法学院召开“学生权利及其法律保障”学术研讨会

北京大学法学院召开“学生权利及其法律保障”学术研讨会

来源:北京大学法学院 作者:匿名 日期:2016-04-28 10:28:58 浏览:445

2016年4月23日,北京大学教育法研究中心、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凯原楼报告厅成功举办“学生权利及其法律保障”学术研讨会,就学生权利及其法律保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深入研讨、交流意见。来自全国人大、教育部、法院、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安徽大学、山东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浙江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复旦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等全国40多家机关、高校、科研机构的近百位领导、专家学者出席会议。

开幕式由北京大学教育法研究中心主任湛中乐教授主持。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守文教授、北京大学资深教授罗豪才教授先后致辞,对研讨会的召开表示诚挚的祝贺,对各位领导、专家学者拨冗与会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研讨会共分两个主题报告单元和四个研讨单元,在持续一天的会期中,与会嘉宾紧紧围绕“学生权利及其法律保障”这一主题,展开了热烈而友好的讨论,时有争鸣,亦不乏共鸣。

与会专家普遍认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依法治教的时代背景下,研讨学生权利及其法律保障问题很有必要。学生是教育的主体,也是学校最为重要的利益相关者,在依法治国和依法治教的背景下,应当从多视角审视学生权利,重新认识和定位学生权利及其法律保障。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劳凯声认为,教育移民、异地高考、择校、在家上学等教育现象表明,教育开始从公民的义务向公民的权利转化。这就要求决策者在决策时尊重不同社会群体的特殊教育要求,慎用禁止的刚性调节手段,积极推进建立更能适应多元化的教育需求的教育制度。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孙霄兵认为,对高校学生权利的确认和保护需要由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共同努力。国家通过对教育教学条件的保障和对学生身份的保护,为学生创造了较为良好的受教育环境;但国家立法中相关规定较少,与之相比,各高校章程对学生权利的规定有了突破和细化。

与会专家普遍认为,在立法与司法上确认和保障学生权利是实现教育法治的重要内容。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陈鹏认为,我国保障学生权利的法律制度还有一些缺失,学生法尚未纳入明确的立法议程。不同层级、不同类别、不同学校的学生间差异巨大,为实现教育法治化,对其应该进行类型化的研究,实施类型化的救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莫纪宏也认为,学生权利包括多种权利类型,不同权利的救济路径不同,应当区分开。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原庭长赵大光认为,公立大学的基本权力来源是法律法规授权,其行为性质应属于公权力,发生的争议也应按照公法争议来调整。教育权利作为基本权利,应当受到司法的保障。高等学校的教育自主权应当得到尊重和控制。但大学不仅要自律,还要他律,司法的介入是必要也是必然的。

与会学者认为,《宪法》第46条第1款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随着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和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学生的地位应从义务本位向权利本位转变,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权也应被社会认可和接受。学生的平等受教育权不仅关注法律规定的平等,而且更关注形式平等的法律在适用过程中能否实现事实平等。当前,程序平等在平等受教育权中受到忽视,加强教育法律的行政可诉性是受教育权走向实际平等的关键。受教育权要求国家通过适当的组织和程序来保证其落实。同时要求学校采取措施防范隐患,保障学生的校园安全,努力为学生成长提供友好的学校氛围。

与会学者认为,随着现代社会多中心的公共治理的兴起,高校学生管理应当法治化,走出“国家—控制”法范式困境,实现“从管理行政到服务行政”、“行政机构与其他自治组织并存”和“强制性行政与非强制性行政并重”的多元管理方式。现代大学治理在二十世纪民主化浪潮的推动下发生了重大转变,以学生组织为代表的学生力量开始参与大学内部治理。大学必须以学生为基础,推动学生参与大学民主治理已成为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举措。平衡高校管理权与学生权利关系需要高校遵循法律保留原则、比例原则及程序正当原则,进一步完善高校管理法律体系,建立高校管理的正当程序,完善学生的权利救济途径。

与会学者认为,通过程序规范高校处分学生行为,既是高校学生权利保护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高校提高学生管理水平的客观要求。完善法律规定内容、促进法律意识提高、建立法律监督体系、健全法律救济机制,让教师惩戒权的行使回归合理状态,是当务之急,也是长期所需。法律对教育体罚不应一概否定,而应将在教育中起到积极功效的适当体罚纳入教师惩戒的法律行为中,明确其实施教育原则和法律原则;对过当体罚不仅要建立法律预防机制,更要实施惩处的责任追究制度。

与会学者认为,作为大学“宪法”,大学章程对保障学生权利、实现依法治校大有助益。在法治国背景下,既应尊重大学基于学术规律的客观性而作出决策的自主性,又应保障大学生权利以推行法治价值,从而确立有限学术遵从的司法审查立场。对抄袭剽窃行为的治理,除司法审查外,还应当建立一种回归知识理性的学术评审规范。合法性框架下的高校校规与国家立法的关系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校规基于学术自治的法约束松绑,二是国家立法的框架保障功能。法院依据法律、法规,参照规章,并参考高等学校正式公布的、不违反上位法规定的校纪校规,审查、判断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学生在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法治建设中的地位至关重要,其权利的实现须仰赖国家和学校的法治保障。经过近六十场报告和评议,学生权利及其法律保障中的诸多重要议题均得到一定的阐述和讨论。本次研讨会相关论文和讨论将以适当的形式对外发布,以便让更多的学界和实务界同仁予以关注,更好地实现和保障我国学生的权利。

第二篇:“LGBTI权利与法律变革”学术研讨会在人大法学院召开

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

“LGBTI权利与法律变革”学术研讨会

在人大法学院召开

由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和南非约翰内斯堡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LGBTI权利与法律变革”学术研讨会,于2015年4月27日-28日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拉开帷幕。本次研讨会邀请来自哥伦比亚大学、牛津大学、开普敦大学、比勒托尼亚大学、约翰内斯堡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等中外十余位学者与会,旨在通过对LGBTI社群变迁的时代背景以及法律问题进行探讨,推动学术界在该研究领域的交流发展,共同思考全球化背景下LGBTI权利保障的法治价值、面临的挑战与未来走向。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韩教授在研讨会开幕式致辞中指出:LGBTI群体的出现以及权利保护,向现代法治提出了新问题,考验着法治文明与精神,同时也考验着传统法律体系的正当性与合法性。我们需要从人的尊严、宽容的哲学与宪法视角,捍卫人的尊严与人类生活的多样性价值。本次研讨会的召开是基于上述问题意识与背景,也是来自于不同国家的学者之间坦诚的学术交流,有助于增进学术共识,推进法治与人权的发展。在现代宪法学的视野中,尊重和保障人权构成法治社会的理性与道德基础。我们要对包括LGBTI权利在内的人权价值体系进行重新思考,捍卫人的尊严性,努力建构不断完善的人权保障体系和人权文化。

本次会议共分为六个研讨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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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歧视,也需要配套的政策规定予以支持,并在法律层面进行深入讨论。中国人民大学的熊丙万助理教授主题为“情感依赖与社会福利分配;为同性恋作一次辩护”,他认为独特的情感依赖既是个人人格完整和人格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人们所追求的一种社会福利。国家立法认可异性婚姻,却禁止同性恋者之间的法律结合,严重阻碍了后者发展和享受这一基本社会福利的可能性。

第三篇:北京大学法学院

北京大学法学院

北京大学法学院,原为北京大学法律系,前身是京师大学堂于1904年成立的法律学科,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正规法律教育机构(其后为1909年创立的清华学堂法律学科、1912年创立的朝阳大学法律系及1915年创立的东吴大学法学院)。早年由于社会条件及国策方向所限,1948年中国的205所大学中仅有29所设有法学教育单位,学生人数最多的依次为朝阳大学、东吴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等,位于北京的北京大学与朝阳大学法律系、清华学校(前)法律学科同为京派法学的重要代表。北京大学法学院实力雄厚,在法学界声名斐然。目录

[隐藏] 历史沿革 2 重点学科 3 学历课程 部分著名学者及校友 5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历史沿革[编辑] 北京大学前身为京师大学堂,自创校起已设有法律学科,其时为“高等政治学”中的一个科目,1902年清政府《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规定,在大学专门分科政治科内设法律学目,正式规范了法律学在中国高等教育中的地位。1904年1月修订大学堂章程,改大学专门分科为分科大学堂,在政法科大学堂内设法律学门,其时法律学门的学制为四年。1911年蔡元培改革中国教育制度,京师大学堂改为北京大学,改大学堂总监督为大学校长,由严复担任。1913年2月,改政法科为法科,以孙祥龄为学长。1917年1月蔡元培出任北京大学校长,在全面改革北京大学旧制的同时,对法科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在法律学门设立了法律学门研究所,聘有学者专职研究各个法学领域。1919年,法科法律学门改为法律学系,同时允许法律学系学生兼修其他学系课程,也容许其他学生兼修法律学系课程,引起了法学思潮的激荡,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成为了中国法学研究和讨论的中心。1927年,张作霖取消北京大学,将北京九间高等院校合组为京师大学校,北京大学法律学系与北京政法大学合并,并被名为法科第二院,1928年6月南京国民政府将京师大学校改为中华大学,8月又将之改为北平大学。在原北京大学师生的强烈抗争下,南京政府恢复国立北京大学的名称,其法律学系亦重新成为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北京政法大学则成为北平大学法学院。

1930年12月,蒋梦麟出任北京大学校长,仿效美国改革教育制度,法律学系改为法学院,下设政治系、经济系和法律系,学生毕业后可得学士学位。1934年,北京大学法学院法科研究所成立,开始法学研究生的培育。

1937年平津沦陷。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奉命南迁,于长沙组成长沙临时大学。1938年春,长沙临时大学迁往昆明,改校名为国立西南联合大学。在此期间,原北京大学法律学系的部分师生奔赴抗日前线,部分师生则编入西南联合大学法商学院。法商学院由法律学系、政治学系、经济学系、社会学系、商学系组成。由于组成西南联合大学的三所学校中,只有北京大学有法律学系,因此西南联大法商学院的法律学系即为原北京大学法律学系。直至八年抗战终结,西南联合大学解散,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各自复校,北京大学法学院亦重新复员。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1952年,中国实行院系调整,北京大学法律学系被并入北京政法学院。1954年,在政务院副总理、中央政法委员会主任董必武的直接指示下,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得以重建恢复。司法部教育司司长陈守一则出任法律学系重建后的第一届系主任。在1954年至1966年,北京大学法律学系作出了多番教学计划,其中较为突出的,分别是苏联法学的课程比重增加和学制由四年改为五年。

在1966年,中国发生了文化大革命,法律学系在1970年被宣布取消,但由于法学院师生团结争取,法律学系最终得以保留,和吉林大学法学院成为全国仅存的两个政法院系之一。教职员基本没有分散,主要图书资料没有流失,法学研究的工作也没有中断过。1966年至1971年6年间法律学系没有招生,因此也没有正规教学。1972年,在一批教师在刚刚得到平反之后,即致力恢复正常的教学工作。1973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学系的三十六名教职员被合并到北京大学法律学系,1978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复系时,他们中绝大多数又回到中国人民大学。

1977年,中国高等院校的招生制度恢复正常,北京大学及其法律学系亦得以正常发展。

北京大学法学院于1999年6月26日正式成立[1]。作为历史悠久、桃李满天下的学院,毕业生多有从事律师、司法工作者,亦有在海内外著名法学院任教者。

至今,北京大学法学院共设有多个法学研究机构和多部法学研究的学术期刊,由于其学术成果和毕业生们的杰出成就,北京大学法学院多年来皆获社会及学术界公认为中国最好的法学院之一。重点学科[编辑] 北大法学院有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经济法、刑法四个国家重点学科[1]。此外,北大法学院在国际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法律史、环境法等学科也有很强的实力。北大法学院有经济法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研究所、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所、刑事法理论研究所、世界贸易组织法律研究中心、公法研究中心、税法研究中心、金融法研究中心、人权研究中心、法制信息中心等30多个研究机构。

北大法学院所属的法律图书馆馆藏量和自动化水平在综合大学法律院系中处于领先地位。

《中外法学》是北大法学院主办的法学期刊,创刊于1989年。

学历课程[编辑] 北京大学法学院提供以下课程:

学位 英文名称 英文缩写 学制 简述

法学士

Bachelor of Laws LL.B.四年全日制

法学本科课程,学生须修毕指定必修科、一定数量的选修科和完成毕业论文。

知识产权法学士

Bachelor of Legal Science in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本科在读兼修两年)专修知识产权的双学位课程。

法律硕士 Juris Master J.M.三年全日制

供非法学本科毕业的大学毕业生所修读的法律专业学位,学生须修毕指定必修科、一定数量的选修科和完成毕业论文。

法学硕士 Master of Laws LL.M.三年全日制

法学研究生课程,学生须按研究方向修毕指定学科,并完成研究论文。

中国法法学硕士

Master of Laws in Chinese Law LL.M.两年全日制

主修中国法的法学研究生课程,以英语授课,只录取没有主修中国法学位的法学毕业生。学生须按规定修毕指定学科,并完成实习。

人权学硕士

Master of Human Rights M.H.R.(在读兼修)专修人权的双硕士学位课程,与瑞典隆德大学罗尔.瓦伦堡人权与人道法研究所合办。

法学博士

Doctor of Philosophy in Law Ph.D.三/四年全日制

法学研究生课程,学生须按研究方向修毕指定学科,并完成研究论文。

第四篇:北京大学法学院介绍

考研调剂

北京大学法学院于 1999 年 6 月 26 日 正式宣布成立。她的前身是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始建于 1904 年,在中国现代法学教育中,历史最为悠久。1952 年,国家进行院系调整,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并入北京政法学院。1954 年,在政务院副总理、中央政法委员会主任董必武的直接指导下,北京大学法律学 系得以 重建。“文革”中,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是全国仅有的两个免遭解散厄运的政法院系之一。随着 1977 年正常的高考招生制度在全国得以恢复和 1978 年我国改革开放的全面启动,北京大学法学院取得了飞速的发展,在加强学科建设、培养引进师资、扩大办学规模、培育优秀人才和积极参与国家法制建设等方面始终走在全国法律院系的前列。自 1977 年以来,先后担任法律学系(法学院)主任(院长)的有陈守

一、马振明、张国华、赵震江、魏振瀛、吴志攀、朱苏力。

北大法学院拥有许多蜚声中外的知名学者、跨世纪的中青年教学科研骨干,现有在职教授 41 名,副教授 31 名,讲师 8 名,博士生导师 55 名,2007 年可招生的博士生导师有 40 名。教学辅助和行政管理人员共 23 名。

北大法学院是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单位,现有 9 个博士点: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法学、国际法学,12 个硕士点: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法学、国际法学、法学(国际经济法)、法学(知识产权法)、法学(商法)。除此,北京大学法学院还是教育部首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院校之一,并设有博士后流动站。

重点学科介绍:

法学理论、宪法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专业是国家重点学科。

法学理论学科是我国最早设置硕士点和博士点的学科之一。北大法学理论教学科研力量雄厚,长期以来在全国居于领先地位。法学理论博士点有以下方向:法理学、立法学、法律社会学、法律经济学、比较法学;硕士点有以下方向:法理学、立法学、法律社会学、法律经济学、比较法学、司法制度等。陈守

一、沈宗灵等老一代法理学家和朱苏力、周旺生、贺卫方等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带领北大法学理论学科始终站在我国法学理论研究的 最 前列。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已有五十年的历史,自 1978 年始设硕士点,招收中国宪法、外国宪法等研究方向的硕士研究生,之后又增设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港澳基本法研究方向; 1989 年开始设博士点,招收中国宪法、外国宪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外国行政法、港澳基本法方向的博士研究生。2004 年 9 月被教育部批准为“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罗豪才、姜明安等教授是我国宪法行政法学界的学术带头人。

经济法学本科专业和经济法学硕士点在全国设立最早。1996 年设立了博士点。北大经济法学科师资力量雄厚,名师云集,既有杨 紫烜等老一辈经济法学者也有吴志攀、张守文、刘剑文等中青年著名学者。北大经济法学科在经济法理论、财税法、金融法、竞争法等方面,一直居全国的领先地位。

刑法学专业是我国最早的刑法硕士点之一,从 1978 年开始招收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1991 年起招收博士研究生。北大刑法学科师资力量雄厚,储怀植、张文、刘守芬等老一辈刑法学家和陈兴良等中青年教授组成的强大师资阵容为我国刑事法学理论的发展、高级刑事法制人才的培养以及立法的完善 作出 了重要贡献。北大刑法学科在刑法理论、刑事政策和犯罪学方面居全国领先地位。北大刑法博士 点分为 以下研究方向:中国刑法,外国刑法、犯罪学。刑法硕士点分为以下研究方向:中国刑法、外国刑法、刑事政策、犯罪学、刑事执行法(含监狱法)。

除了上述四个全国重点学科以外,北大法学院在国际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法律史、环境法等学科都有很强的教学和科研实力,近年来又通过引进人才和选留博士后流动站出站人员等方式进一步完善了师资队伍,并在教学和科研方面取得了出色的成果,为创建世界一流法学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北大法学院还设有经济法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研究所、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所、刑事法理论研究所、世界贸易组织法律研究中心、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税法研究中心、金融法研究中心、人权研究中心、法制信息中心等数十个研究机构。这些研究机构每年组织许多学术活动,并为研究生提供许多学术交流和研讨的机会,对法学院整体学术氛围的营造起到良好的作用。

北大法学院所属的法律图书馆馆藏量和自动化水平在综合大学法律院系中居于领先地位。现有中外书刊 8 万余册,阅览座位 190 个和两个“电子阅览室”,共有 50 余台联网电脑,可以浏览国际网和迅速地查询信息,使法学院的学生与世界法律发展同步。

在国际交流方面,北京大学法学院与日本、新加坡、加拿大、美国、荷兰、英国、台湾、香港、以及世界贸易组织、联合国亚太经社理事会、联合国国际刑事法庭等国际组织建立了持续稳定的交流合作关系,在学者互访、合作研究、交换图书资料和信息以及互派学生等方面取得了累累硕果。

法学研究与法律教育的繁荣使北京大学法学院吸引了来自五湖四海的法律学人。近些年来,法学院屡屡举办大型的国际会议及学术活动。海外知名学者和法律专业人士都频频来到北京大学法学院进行访问,开展学术交流和举办学术讲座。北京大学法学院也有越来越多的学者赴海外交流访问,把中国的法学研究成果和法制建设成就引 介 到海外,北京大学法学院正在为成为世界一流法学院而努力。

2008 年招生目录中法学院博士导师简介 朱苏力

研究领域:中国法律 西方法律史 美国商税法 法社会学 美国法律制度 法哲学 法律经济学分析 比较法 比较法律文化

简介: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美国麦克乔治法学院商法税法硕士,美国亚里桑那大学法律交叉学科研究博士,1999 年— 2000 年美国哈佛大学访问学者,2000 年 4 月耶鲁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现为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

主要著作:《法治及其本土资源》(1996),《制度是如何形成的》(1999)《阅读秩序》(1999),《送法下乡》(2000)以及几十篇学术论文和书评

周旺生

研究领域:法理学 立法学 西方法理学研究

简介: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 立法学 研究中心主任,国家教委跨世纪优秀人才,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建设顾问,中国法理学会副会长。获国务院特殊贡献专家奖励。兼任:全国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研究员,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大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吉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客座教授,中关村科技园区立法顾问。1989 - 1990 年在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作访问研究。多次在香港和澳门作短期讲学。1996 - 1997 年在美国伊利诺依斯大学作访问研究。1995 年、2003 年两次被评选为北京大学十佳教师。

主要著作:《立法学》(1988);《立法论》(1994);《规范性文件起草》(1998);《法理学》(2002);

《立法学》(2004);《立法:原则·制度·技术》(1994);《立法学教程》(1995);《立法学》(1998、2000);《当代中国立法》(1998);《法理学》(2000);《法理学》(2000、2003);《立法研究》(1 - 4 卷主编,2000 - 2003);《中关村立法研究》(2001);《法学概论》(2003);《中国法律制度》(2000);《地方立法质量研究》(2002)。发表学术论文 30 余篇。

张骐

研究领域:法哲学的基本问题,如法的价值、法律责任等;法律推理;司法先例制度;公民社会与法治;产品责任法

简介:吉林大学法律系法学学士,北京大学法理学硕士、博士,美国斯坦福大学人文与科学学院访问教授,2004 年 9 月- 2006 年 6 月;美国哈佛大学哈佛燕京学社访问学者,2003 年 8 月- 2004 年 6 月;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高级访问学者,2003 年 1 月- 2003 年 7 月;日本北海道大学法学院访问教授,2002 年 7 月;德国海德堡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1999 年 10 月- 2000 年 4 月;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1995 年 8 月- 1997 年 6 月;

主要著作:《法律推理与法律制度》,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 年;《法律:一个自创生系统》,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年。《法理学》(国家级重点教材),沈宗灵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年;《法理学与比较法学论集——沈宗灵学术思想暨当代中国法理学的改革与发展》(与沈宗灵、罗玉中合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年。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

李贵连

研究领域:中国法制史 保险法学

简介: 1969 年湖北大学法律系(今中南 财经政法 大学)毕业,1981 年北京大学法学硕士

主要著作:《沈家本年谱长编》台湾成文出版社,《沈家本传》法律出版社,《近代中国法制与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二十世纪中国法学》(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法律思想史》(主编)北大出版社。

贺卫方

研究领域:外国法制史 西方法律思想史

简介:法学学士(西南政法大学,1982),法学硕士(中国政法大学,1985),曾在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1985 年起在中国政法大学任教并主持《比较法研究》季刊编辑工作。1995 年调至北京大学任教。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同时担任《中外法学》主编,北京大学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等职务。兼任全国外国法制史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以及国内多所大学名誉或兼职教授。自 2000 年起指导博士研究生,专业方向为外国法制史和西方法律思想史。

著作及译作:《新波斯人信札》(与梁治平、齐海滨、石泰峰等合著),贵州人民出版社 1988 年。《外国法制史》(与由 嵘、张学仁、高鸿钧、杨联华合著),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2 年;台湾版由五南图书出版公司于 1993 年印行。《美国学者论中国法律传统》,与美国汉学家 Karen Turner 及高鸿钧合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4 年。《走向权利的时代》(副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5 年,1999 年修订版。《法边馀墨》,法律出版社 1998 年; 2003 年第 2 版。《中国法律教育之路》(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7 年。《司法的理念与制度》(司法文丛之一),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8 年。《美国法律辞典》,美国 Peter G.Renstrom 编,主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8 年。《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美国 Harold J.Berman 著,与高鸿钧、张志铭、夏勇合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3 年。《比较法律传统》,美国 M.A.Glendon , M.W.Gorden and C.Osakwe 合著,与米健、高鸿钧合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3 年。《比较法总论》,德国 K.Zweigert & H.Koetz 合著,与潘汉典、高鸿钧、米健合译,贵州人民出版社 1992 年;修订版,法律出版社 2003 年 1 月。《比较法律文化》,美国 Henry W.Ehrmann 著,与高鸿钧合译,三联书店 1990 年。修订本,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2 年。《二十世纪的中国:学术与社会 法学卷》,与苏力合编,山东人民出版社 2001 年版。《具体法治》,法律出版社 2002 年 1 月版。《英国法和法国法》,法国 R.David 著,与潘华仿、高鸿钧合译,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2 年版。《运送正义的方式》,上海三联书店 2002 年 12 月版。《超越比利牛斯山》,法律出版社 2003 年 9 月版。发表学术论文、译文及学术短文总计 80 余篇。

武树臣(兼职教授)

研究领域:中国法律思想史、中国传统法律文化。

简介: 1978 年 2 月考入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学习,1982 年 2 月毕业留系任教,先后被评为讲师、副教授、教授。1994 年 9 月被评为北京大学首批中青年学术骨干,1996 年 6 月被评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1992 年 4 月任系副主任。1993 年 9 月在张国华教授指导下在职攻读博士学位,1996 年 2 月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1997 年 4 月调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继续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招收和指导中国法史博士研究生。为香港回归培养法律 人才获 国家教委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997.10)及北京市政府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997.9),主持撰写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国家七五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项目,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4 年)获北京市第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著作一等奖(1996.12)。

社会兼职:中国法律思想史研究会会长(1996 年),国家教育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第一届(1997.1 - 2001.4)、第二届(2001.4 - 2005.4)委员,中国比较法研究会副会长(2001.7),北京市法学会副会长(2002.1)。

研究成果:《中国法律思想史纲(上下)》,甘肃人民出版社,1984 年 8 月、1987 年 1 月。《中国法律思想史资料选编》,法律出版社,1983 年 1 月。《苏维埃行政法总论》(译),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 年 10 月。《中国法律史》,法律出版社,1986 年 12 月。《科技法律手册》,光明日报出版社,1987 年 10 月。《中国法律思想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 年 10 月。《法律文书写作》,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 年 12 月。《嘉靖新例》(点校),中国稀见法律典籍 集成乙编二册,科学出版社,1993 年 9 月。《中国法律思想史》,台湾汉光书局有限公司,1993 年 10 月。《中国法律思想通史》(第一卷、第二卷),(国家七五重点项目)山西人民出版社,1994 年 9 月。《基本人权总论》(译)西方人权学说(下),四川人民出版社,1994 年 4 月。《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国家七五重点项目),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 年 8 月。《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5 年 6 月。《中国法律思想史概论》,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6 年 8 月。《中国传统法律文化鸟瞰》,大象出版社,1997 年 12 月。《法家思想与法家精神》,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8 年 3 月。《法律社会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年 9 月。《武树臣法学文集》,光明日报出版社,1998 年 9 月。《法学基础》,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9 年 3 月。《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辞典》,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年 10 月。《中国法律史》,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0 年 3 月。《武树臣法学文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年 5 月。《 儒家

法律传统 》,法律出版社,2003 年 9 月。《中国的法文化》,日本九州大学出版社,2003 年 9 月。《中国法律样式》,台海出版社,2004 年 1 月。《判例制度研究文集》,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 年 1 月。《中国法律思想史》,法律出版社,2004 年。在中外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100 余篇。

张建国

研究领域:中国法制史、清末与中华民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比较法文化。

简介:北京大学历史系史学学士,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法学硕士,1990 年— 1991 年日本东京大学法学部进修,1999 - 2001 年任日本九州大学法学部兼大学院教授,2001 年 10 月回国,2003 年 4 月被批准为博士生导师,著作及译作:《中国法系的形成与发达》(1997)。《两汉魏晋法制简说》(1997)。《帝制时代的中国法》(1999)。(日)滋 贺秀三 :《中国家族法原理》(2003,合译)、主要论文:已基本收进《帝制时代的中国法》一书(共收 24 篇论文)。《略论北宋的专卖法制》,《法学研究》 1997 年第 2 期。《论西汉初期的赎》,《政法论坛》 2002 年第 5 期。《张家山汉简排序辨正》,《法学研究》 2004 年第 6 期。

徐爱国

研究领域:法律史和英美侵权行为法

简介: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

主要著作:《破解法学之谜——西方法律思想和法学流派》,学苑出版社 2001 年。《名案中的法律智慧》,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 年。《分析法学》,法律出版社 2005 年。《英美侵权行为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 年。《西方法律思想史》(合著),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2 年。主要学术论文十余篇。

姜明安

研究领域: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公务员法、国家赔偿法、外国行政法

简介:北京大学法学学士,1987 年— 1988 年美国华盛顿大学访问学者,1991 年英国剑桥大学访问学者,1997 年澳大利亚悉尼大学访问学者,2000 年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访问学者。

主要著作:《行政法学》(1986 年),《行政诉讼法学》(1993 年),《行政诉讼与行政执法的法律适用》(1995 年,合著),《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1999 年,合著)等著作 20 多本,论文 40 多篇。

罗豪才

研究领域:宪法 行政法

简介: 1956 年至 1960 年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1960 年大学毕业后留校任教,历任北

京大学法律学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1984 年至 1985 年为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

院访问学者。北京大学任教期间,曾任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副主任、北京大学副校长。1995 年 6 月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任命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现为全国政协常委、致公党中央副主席、中国侨联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评议组成员、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副会长;作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立法研究组的负责人之一,他还参与了多部法律的草拟工作。曾任北京市侨联主席,为北京市第八、九、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北京市第九、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至 1996 年 3 月止)。

主要著作:《行政法学》(统编教材),《中国的司法审查制度》。

袁曙宏

研究领域: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宪法 简介: 1977-1984,安徽大学读本科、硕士; 1984-1990,安徽大学法律系任教,86 年底任讲师、87 年底任国家法教研室副主任; 1987-1988,美国纽约州立大学任访问学者; 1990-1993,北京大学法律系脱产攻读博士学位; 1993-1995,北京大学法律系兼职副教授,司法部中国律师事务中心投资部主任,中国租赁有限公司法律部主任; 1995-1997,北京大学法律系兼职教授,北京大学法律系依法治国研究所主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 联律师 事务所主任; 1997-2001,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法学部副主任兼行政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 2001 - 2003,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室主任兼任法学部副主任; 2003 年至今,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著作:《 WTO 与行政法》,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2 年版。《 转型中的政府——上海浦

东新区政府体制创新报告 》,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 2002 年版。《 社会变革中的行政法

治 》,法律出版社 2001 年版。

张千帆

研究领域:比较宪法与比较行政法,详情见 http://.简介:美国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政府学博士,1999 年回国后任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2 年起)、《南京大学法律评论》主编(2000 年至今),2003 年至今任北京

大学法学院教授,2004 年当选为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并担任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

主要著作:《市场经济的法律调控》、《自由的魂魄所在——美国宪法与政府体制》、《西方宪政体系》(上册·美国宪法、下册·欧洲宪法),主编国家十五规划教材《宪法学》,合著《宪政、法治与经济发展》,并发表论文 60 余篇。

王磊

研究领域:宪法、港澳基本法

简介: 1965 年出生,安徽合肥人。北京大学法学院本科(1983 — 1987)、硕士(1987 — 1990)、博士(1996 — 2000)。1990 年留校任教。现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宪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宪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曾出访美国,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大学作访问学者。曾获首届北大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法学院首届十佳教师奖,中国宪法学会科研一等奖,分别于 1999 年 9 月和 12 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和香港会展中心给香港法律界人士讲授宪法。

主要著作:《选择宪法》(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3 年 12 月)、《布什诉戈尔》(北京大学出版社)、《宪法的司法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0 年 1 月)。发表学术论文 20 余篇。

湛中乐

研究领域: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简介:湖南省汨罗县人,1982 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先后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1990 年留校担任助教; 1992 年 7 月晋升讲师; 1994 年 7 月破格晋升副教授,2005 年 5 月聘为法学院教授,现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 研

究员,博士生导师。先后参与了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立法 法 和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强制法等重要法律的草拟和论证工作,并参与了其他多部法律、法规的专家论证工作。

主要著作:《现代行政过程论——法治理念、原则与制度》、《权利保障与权力制约》、《法治国家与行政法治》。曾先后主编《行政法学》、《大学自治、自律与他律》、《高等教育与行政诉讼》、《公安行政法》、《环境行政法》、《行政许可法的理论与实践》等,担任副主编的有《行政法学》、《中国司法审查制度》、《行政执法与行政诉讼中的法律适用》、《中国九十年代行政法治发展状况调查报告》;合著《行政行为法研究》(分编主编)、《行政诉讼法概论》、《法治的理想与现实》、《外国行政法教程》、《中国行政法学教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在法学、管理学核心刊物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 70 多篇。

王锡锌

研究领域: 中国行政法理论与制度、法律和公共行政过程分析、行政程序,比较行政法等

简介: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宪法行政法专业博士生导师,兼任宪法行政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主任、北大——耶鲁法律与政策改革联合研究中心中方主任。

主要著作:《行政程序法理念与制度研究》、《公众参与和行政过程:一个理念和制度分析的框架》、《行政程序法立法研究》,(与应松年教授等合著)、《走向法治政府》(课题参与人及撰稿人)等著作和教材 6 部。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中外法学》、《法商研究》等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约 40 篇;在 Columbia Journal of Asian Law, George Washington Law Review 等美国法学期刊上发表英文论文 8 篇,另有《法制日报》特约评论文章多篇。自 1999 年以来,应邀在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斯坦福大学法学院、UCLA 法学院、华盛顿大学法学院、耶鲁大学法学院、美国卡耐基基金会、Woodrow Wilson Center for International Scholarship、香港大学法学院等学术机构发表学术演讲。

刘守芬

研究领域:刑法学、犯罪学。

简介: 1969 年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本科毕业后留校任教,1995 年任教授,1998 年担任博士生导师。期间,先后赴美国、新加坡、日本、加拿大、韩国等国作访问学者、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讲学。现兼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等。

主要著作:《刑事法律问题专题研究》(1998 年),《刑法学概论》(2000 年),《新加坡廉政法律制度研究》(2003 年),《罪刑均衡论》(2004 年)以及参编书 30 余部。发表学术论文 90 余篇。

主持课题:主持完成的课题 3 项,即最高人民检察院 2001 年重点课题《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对策研究》、中纪委 2001 年重点国家课题的子课题《中国古代廉政法律制度研究》、北京大学“ 985 ”的子课题《罪刑均衡论》。正在主持进行中的课题 2 项,即教育部 2002 年课题和国家社科 2003 年课题。

陈兴良

研究领域:刑法哲学与刑法理论

简介: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

主要著作:《刑法的启蒙》法律出版社 1998,《刑法疏议》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1997 ;《刑事司法研究废、改、立》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1997 ;《刑法适用总论》(上)(下)卷法律 出版社 1999 ;《刑事法总论》群众出版社 1999 ;《刑法修订与适用》中国方正出版社 1997 ;《中国刑法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8 ;《刑事审判实务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 1997 ;《经济活动中罪与非罪界限》(1996年修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6 ;《中华法学大辞典》(刑法学卷)中国检察出版社 1996 ;《中国公务员贿赂犯罪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

社 1995 ;《市场经济与刑法完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1996 ;;《刑事法学丛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8 ;《刑事法判解》(第一卷)法律出版社 1999 ;《刑法新罪名若干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1996 ;《中国金融法治若干问题探讨》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7 ;《职务犯罪认定处理实务全书》中国方正出版社 1996 ;《中国的社会病理》 日本亚记书房 1997 ;《中国刑事司法案例汇纂》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5 ;《遗传与犯罪》群众出版社 1992 ;《一个刑法学人的心路历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刑事法评论(第四卷)1901 ;《正当防卫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87 ;《刑法修改建议文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7 ;《当前贪污贿赂、非法所得违法违纪犯罪的政策法律界限与认定处理》中国方正出版社,《经济领域违法违纪犯罪认定与处理实务全书》中国方正出版社 1995 ;《当代中国刑法新视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 ;《刑法学》(司法部律考指定用书)法律出版社 2000。发表学术论文多篇

郭自力

研究领域:刑法学、外国刑法

简介:法学学士(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大学),1984 年- 1986 年美国纽约大学访问学者。

主要著作:《生物医学的法律和伦理问题》,(2001),《中国刑法论》(1998)以及几十篇学术论文

赵国玲

研究领域:犯罪学 刑事侦察学 监狱法学

简介: 1984 年北京大学法学硕士,1987 年 8 月— 1988 年 6 月美国佛罗里达大学法学院进修

主要著作:《刑事侦察学总论》;《刑事法学三论》(1998);《海商法概论》(1999);《海上欺诈的概况、成因及其防治》(1997)。

王 世 洲 研究领域:刑法学

简介:北京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法学院法学硕士,德国洪博基金会客座研究员,英国王宽诚基金会客座研究员。

主要著作:《从比较刑法到功能刑法》,长安出版社,2003 年; 《 欧洲共同体法律的制定与执

行 》,法律出版社,2000年;《德国经济犯罪和经济刑法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刑法的基本概念》(译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 年。发表学术论文及译文 20 余篇。

白建军

研究领域:刑法学、法律实证分析方法、犯罪学、金融犯罪

简介: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在北京大学获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曾赴美国纽约大学客座研究、日本新泻大学任教。现任北京大学实证法务研究所主任、北京大学刑事法理论研究所副主任、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主要研究成果:《罪刑均衡实证研究》,法律出版社出版;《关系犯罪学》,人民大学出版社。曾作为第一承担人主持国家级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主编《金融犯罪研究》;正在或已完成“证券违法违规惩戒的实效和制度成本分析”、“司法公正性实证研究”等大型科研项目。“法意实证案例法规全互动数据库”的主要发起人之一,并参加《金融法苑》的主创工作。

梁根林

研究领域:刑事政策学

简介: 1984 年、1987 年和 1997 年在北京大学分获法学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1997 年至今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任教,现任教授,法学院副院长。曾兼任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德国图宾根大学访问学者。

主要著作:《刑罚结构论》(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8 年版);《梁根林刑事政策研究系列》之《刑事政策:立场与范畴》;《刑事法网:扩张与限缩》;《刑事制裁:方式与选择》(法律出版社 2005 年版);主编《刑事一体化的本题展开》(法律出版社 2003 年版)、《刑事政策与刑事一体化》(法律出版社 2005 年版),副主编《法治的使命》、《法治的界面》、《法治的言说》(法律出版社 2001、2003、2004 年版)等,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等核心刊物发表论文 40 多篇。2005 年与陈兴良教授、白建军教授共同获得国家教学奖二等奖。尹田

研究领域:中国民法(民法总论,物权法,合同法,侵权法,知识产权法,保险法,破

产法);法国民法(物权法,合同法,侵权法)

简介: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93 年至 1994 年法国图卢兹社会科学大学(Universit é sciences socialesde Toulouse)访问学者.主要著作:《民事法律行为与代理制度研究》(1992),《法国现代合同法》(1995),《法国物权法》(1998),《中国保险市场的法律调控》(2000)以及近80 篇学术论文和近10 部教材、译著及其他著作。

钱明星

研究领域:民商法

简介: 1986 年北京大学法学硕士。1997 年 9 月— 11 月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01 年 7 月获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主要著作:《物权法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民商法原理与实务》(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

刘凯湘

研究领域:民商法,包括物权法、合同法、公司法、合伙法、信托法等,兼及经济法、国际经济法。

简介: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84 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 1987 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1 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1992 年— 1994 年曾两次赴英国兰开夏中央大学进修、访问。1995 年— 1996 年曾两次以访问学者身份赴芬兰讲授中国商法。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民商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涉外业务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教育委员会委员。曾随司法部代表团访问并考察日本、美国法学教育、司法考试与律师制度。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合同法司法解释起草小组成员。担任国家司法考试命题专家委员会委员。

主要著作:《契约观念与秩序创新──市场经济的法律文化思考》合著,北京大学青年学者文库,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3 年;《市场与契约化》合著,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6 年;《民法学》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0 年 3 月;《市场管理》主编,光明日报出版社 1993 年、《经营权》专著,法律出版社 1986 年;《民商法原理与实务》合著,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6 年;《法学概论》合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6 年;《代理人》合著,学苑出版社 1994 年;《婚姻法学》专著,对外贸易教育出版社 1989 年版;《商事法经济法》副主编,法律出版社 1998 年;《商法教程》副主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1997 年;《新编经济法教程》合著,中国物资出版社 1998 年;《民法学》合著,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1 年版;《合同法》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 年;《权利的期盼》(论文集)法律出版社 2003 年版,发表学术论文 40 余篇。

主要获奖情况: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1992 年);北京市优秀青年骨干教师(1993 年);全国优秀法学图书奖(1995 年);中国法学会优秀论文奖(1996 年);北京大学

法学院十佳教师奖(2001 年、2002 年)等。

张平

研究领域:知识产权法、互联网法

简介:自 1991 年至今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承担教学研究工作,讲授的课程有《知识产权法专题研究》、《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计算机技术的法律保护》、《高新技术知识产权保护专题》、《网络法律问题研究》、《知识产权法比较研究》。兼任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秘书长、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专家、中国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专家、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律师协会网络与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曾经在日本东京知识产权研究所(IIP)作客 座研究员,美国华盛顿大学作访问学者、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作专家陪审员。多次组织和参加国内外重大学术会议,目前主持北京大学法学院“雅虎互联网法律中心”工作,参加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立法、知识产权立法活动。

主要著作:《知识产权法详论》、《网络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问题透析》、《标准化与知识产权战略》(合著);主编《网络法律评论》、《技术创新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评价――实证分析与理论研讨》、《域名与知识产权》、《数字图书馆的法律问题研究》;总编译《电子商务与互联网法》(共三卷)。已发表 30 余篇学术论文。

已完成的研究项目:《中国数字图书馆工程中的法律问题》、《中国数字电视标准体系知识产权政策研究》,《技术创新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评价》、《知识产权:中国与世界》、《商业方法软件专利保护的趋势及对策》、《中国专利发展战略》、《国家重大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研究》《开源软件的法律问题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知识产权管理研究》、《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基因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实务》、《数字环境下版权授权方式研究》、《北京市专利发展战略研究》、《中国数字图书及数字出版中的著作权问题》。正在进行中的研究项目:《技术标准中的专利政策研究》、《科学数据共享工程管理政策研究》、《科普法实施细则研究》、《我国汽车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状况专项调查研究》、《入世后我国知识产权重大涉外案件研究》、《全国专利实施综合抽样调查与专利促进政策研究》、《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立法研究》等。

韦之

研究领域:知识产权法

简介:男,1964 年生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1985 年 7 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重庆),获法学学士学位。1988 年 7 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北京),获法学硕士学位。1994 年 12 月毕业于德国路德维希·马克西米里安大学法律系(慕尼黑),获法学博士学位。1988 年 8 月至 1990 年 3 月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任教。1990 年 4 月至 1994 年 12 月在德国马克斯·普朗克外国与国际专利、著作权和竞争法研究所(慕尼黑)从事合作研究。1995 年 3 月至 1995 年 8 月任职于德国斯图加特 Thuemmel Schuetze & Partner 律师事务所。1995 年 10 月起任职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讲师、1997 年起任副教授),主要讲授《知识产权法》、《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和《竞争法》等课程。目前系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同和通正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通晓德语和英语。

主要研究成果: Der Urheberrechtsschutz in China mit Hinweisen auf das Deutsche Recht(《中德著作权法比较研究》,博士论文,德国 VVF 出版社 1994 年德文版);《著作权法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8 年 4 月版);《知识产权论》(个人文集,知识产权出版社 2002 年 1 月版);《知识产权法学词典》(5141 课题组合作成果,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 年 6 月版)。

曲三强

研究领域: 涉猎的法律学科比较广泛,尤其是在中国刑法、外国刑法、犯罪学、知识产权法学、和侵权行为法方面有较深造诣,并有学术成果奉献。〕

现任职务: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学历背景: 2000 年至今,北京大学法学院和知识产权学院从事教学与研究工作。1995 年— 2000 年,澳大利亚拉脱维布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1985 年— 1988 年,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学硕士。1978 年— 1982 年,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学学士。

社会兼职: 澳大利亚拉脱维布大学和蒙纳诗大学客座研究员。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顾问。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安徽省淮北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云南省楚雄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主要著作:《知识产权法原理》 2004,中国检察出版社; 《窃书就是偷——论中国传统文化与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出版社;英文版《中国知识产权》 2003 年,外文出版社。在《知识产权》、《中外法学》等核心刊发 表学术 论文数篇 ”,2005 年 9 月 6 日于“ 22 届世界法律大会”发言:“论知识产权法定主义”。主编《北大知识产权评论》系列学术丛书。

汪建成

简介: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委员、国家教育部重点基地——诉讼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学术委员会委员,从事刑事诉讼法学和刑事证据法学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曾获省部级优秀哲学社会科学一等奖一次,二等奖二次,三等奖一次,曾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1994 年 11 月—— 1996 年 1 月,比利时鲁汶大学(Katholic Universityof Leuven)法学院访问学者; 2004 年 8 月— 2005 年 7 月美国耶鲁大学(Yale University)富布莱特研究学者(Full-Bright VRS)。

主要著作:《刑事审判监督程序专论》,群众出版社,1990 年。《新刑事诉讼法论》,红旗出版社,1996 年。《刑事证据学》,群众出版社,2000 年。《欧盟成员国刑事诉讼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年。《刑事诉讼法学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年。发表学术论文 60 余篇。

陈瑞华

研究领域:刑事诉讼法、刑事证据法、法律诉讼程序、司法制度。在程序正义、刑事诉讼构造、证据法基础理论、司法制度、程序性违法、程序性制裁、程序性裁判、未决羁押制度等问题的研究上,有独到的研究和创新性贡献。

简介: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1989),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1992),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1995),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后(1995-1997),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高级访问学者(2002)。现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2001 年开始担任法学院诉讼法专业博士生导师。

主要著作:《程序性制裁理论》(2005 即将出版),《问题与主义之间——刑事诉讼基本问题研究》(2003),《刑事诉讼的前沿问题》(2000 年),《看得见的正义》(2000)、《刑事审判原理论》(1997 年)。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政法论坛》等刊物上发表论文六十余篇。

潘 剑锋

研究领域:民事诉讼法学、司法制度和仲裁法学 简介:男,1962 年生,福建省建瓯市人,1978 年毕业于建瓯一中。1979 年进入北京大学法律系学习,先后取得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硕士学位。现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司法考试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民事诉讼法学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法学会理事,兼任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同和通正律师事务所律师。1999 年 10 月至 2000 年 9 月任日本新泻大学法学部助教授。在日本早稻田大学、九州大学、新泻大学、关西大学发表学术演讲。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等多部法律制定或论证工作,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起草或论证工作。1995 年获司法部“育才奖”,2001 年获北京大学优秀教学奖、2001 年获中国法学会第四届全国诉讼法学中青年优秀科研成果奖。另获得 北京大学其他各类教学奖项若干。

主要著作:著有《民事诉讼原理》一书,主编或副主编民事诉讼法学、法院与检察院组织制度等教材五部,在《法学研究》、《中外法学》、《政法论坛》等核心刊物及日本《法政理论》等法学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30 余篇,另与他人合著著作和编写教材若干部。参加律师考试和国家司法考试大纲的编制工作,多次参加国家律师考试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命题工作,2003 年随国家司法部代表团到日本、韩国考察日本和韩国司法考试情况,参加“中国司法考试发展改革纲要”的起草,张守文

研究领域:经济法、财政法与税法

简介: 1999 年获北京大学法学博士,2002 年 5 月获博导资格

主要著作:《税法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9),《国际经济法新论》(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9),《财税法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5),《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理论与实务》(中国商业出版社 1994),《市场经济与新经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3),《信息法学》(法律出版社 1995),《经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9),《税法的困境与挑战》(广州出版社 2000)。发表学术论文 50 余篇

刘剑文

简介: 1997 年武汉大学法学博士。1994 年香港城市大学访问学者

主要著作: 《财税法专题研究(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7 年版;《财政税收法》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4 年版;《税法专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2 年版;《国际所得税法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0 年版;《所得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9 年版;《所得税法导论》武汉大学出版社 1995 年版。《税法基础理论》与熊伟博士合著,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 年版;《经济法原理与实务》与盛杰民教授合著,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2 年版;《经济法》与李建人博士合著,人民出版社 2002 年版;《知识产权法案例》与杨荣浩教授合编,武汉大学出版社 1995 年版。在法学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130 余篇。

甘培忠

简介:教授,1956 年 5 月出生,甘肃兰州人。2005 年 1 月获取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学位。自 1988 年以来,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担任经济法概论、企业法与公司法、公司法专题研究等课程的主讲教师,1995 年起招收经济法专业硕士生。主要研究方向是企业法与公司法,扩展领域包括经济法、证券法和破产法。

主要著作:《企业与公司法学》、《企业法新论》、《经济法律通论》、《中国经济审判》等。在《中国法学》、《北京大学学报》、《中外法学》、《政法论坛》、《法学家》、《法制与社会发展》、《法商研究》等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曾参加《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公司法》的立法及修订工作。

博士研究生招收方向为经济法、公司法(含证券法与破产法)。

刘燕

简介:女,自北京大学法学院获得学士、硕士、博士学位。1999 年晋升副教授,2006 年获博士生导师资格及法学院院聘教授之职。先后开设《经济法概论》、《面向商业律师的财务会计》、《金融法与银行法》、《证券法专题》、《公司财务与法律专题》等课程,侧重于从会计与法律的交叉视角研究商业运作中的实际问题,涉猎证券法、公司法与税法诸领域。

主要著作:《会计法》、《会计师民事责任研究:公众利益与职业利益的平衡》等,代表作为《验资报告的真实与虚假:会计界与法律界的对立》、《走下自由裁量权的神坛——重新反思凯立案及其自由裁量权之争》。

社会兼职:中国贸促会金融仲裁庭仲裁员,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法学会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中国注册评估师协会专业鉴定委员会委员等。

汪劲

简介:男,1960 年 10 月生于湖北省武汉市。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 法专业 委员会主任委员。1997 年获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我国首位环境 法专业 博士学位获得者)。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曾先后公派赴瑞典国乌普萨拉大学法学院研修环境法方法论(1995 年)、赴日本国法政大学大学院社会学部留学攻读环境法学理论(1996 — 1997 年)。曾获法学硕士(1991 年,武汉大学,环境法专业)和医学学士学位(1983 年)。多次应邀参与国家重要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的起草、修改等工作。

主要著作:《环境法律的理念与价值追求——环境立法目的论》(法律出版社 2000 年版);独自编写有教育部“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环境法学》(双语)(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年版)。近10 年参与国内多部重要环境法学教材的编写工作。另外著有其他环境法学术专(译)著十余部、在国内外法学和环境科学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20 余篇。

饶戈平

研究领域:国际法,国际组织法、中国外交史、港澳台法律

简介:男,1948 年生于湖南沅江。北京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北京大学港澳台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所 高级研究员,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全国自考法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1982 年,北京大学法律系国际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学位),留校任教至今。1998 年获博士生导师资格。美国华盛顿大学、纽约大学访问学者,加拿大渥太华大学、德国海德堡马普国际法研究所访问教授。

主要著作: 台湾地位未定论 ” 的法律透视 人民出版社 1991 关于国际组织和国际组织法中的几个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8 有关联合国大会改革的几种建议 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 1996,发表 中外学术论文 20 余篇。

白桂梅(女)

研究领域:国际法理论,国际人权法和妇女与人权问题

简介:北京大学西语系英语专业本科、北京大学法律系和加拿大 达尔毫斯法学 硕士、北京大学法学博士。1988 年— 1989 年加拿大达尔毫斯法学院访问学者,1995 年 9 月— 10 月加拿大

渥太华大学人权教育与研究中心访问学者,1995 年— 1996 年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访问学

者,2001 年 7 月牛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国际人权法暑期班讲学。

主要著作: 《国际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年;《国际法上的自决》,中国华侨出版社,1999 年;组织并参加翻译马尔科姆 Law,Fifth Editi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3,即将在 2007 年在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在法学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李红云(女)

研究领域:海洋法、国际人道法、航空与外空法

主要研究成果:《国际海底与国际法》,现代出版社,1997 年 6 月。王铁崖主编(撰稿人之一李红云),《中华法学大辞典(国际法卷)》,中国检察出版社,1996 年 5 月。王铁崖主编(撰稿人之一李红云),《国际法》,法律出版社,1995 年 8 月。白桂梅、李红云编:《国际法参考资料》,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年 8 月。在有关法学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10 余篇。

李鸣

研究领域:国际法理论、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简介: 1983 年 7 月,北京大学法律学系,获法律学士,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从 1997 年 9 月,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副系主任,现任法学院副院长。

主要著作:《国际法概论》合著,光明日报出版社 1985 年版;《国际法上的人权》合著,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7 年版。在有关法学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数篇

卲景春

研究领域:国际经济法 欧盟法

简介:北京大学教授、法学博士、欧洲大学研究院博士后。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与北京大学欧洲中心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世界贸易组织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并兼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顾问、英国皇家特许仲裁协会会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译审委员、世界银行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仲裁员。

主要著述:《关于涉外经济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中的法律适用问题》(合著)、《国际私法概要》(合著)、《牛津法律大辞典》(译者、校者及编委会成员)、《国际技术转让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制建设四十年要览》(主编)、《公民实用法律手册》(编者)、《〈国际技术转让行动守则(草案)〉中的法律适用问题》、《中外法学》、《现代经济法辞典》(编委,撰稿人)、《经济法与国际经济法概论》(副主编)、《国际合同法律适用论》(专著)、China ’ s First Regulation on Anti-dumping and Countervailing、《欧洲联盟的法律与制度》,(专著)、《并行不悖的两套买卖法――我国合同法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比较研究》、《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评 析 》、《均等保护――平行进口诘问法律》、《国际商会<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评析》、Performance of Contracts under the Contract Law of P.R.China , 载于 Comparative Analysis on the Chinese Contract Law, Berliner Wissenschafts-Verlag 出版(2003年)、Modification and Assignment of Contracts under the Contract Law of P.R.China, 载于 Comparative Analysis on the Chinese Contract Law, Berliner Wissenschafts-Verlag 出版(2003年)、Termination of Contracts under the Contract Law of P.R.China, 载于 Comparative Analysis on the Chinese Contract Law, BerlinerWissenschafts-Verlag 出版2003年)、On Amendment to China ’ s Foreign Trade Law(with a view of the Protocol on China ’ s

Accession to the WTO),JOURNAL OF CHINESE AND COMPARATIVE LAW, Volume 6, Number 2, 2003, Hong Kong、《新〈外贸法〉新在何处?》。

吴志攀

研究领域:金融法

简介: 2002-现在,北京大学副校长,2001-2002,北京大学校长助理,1999-2001,北京大学

法学院院长,校长助理,1996-1999,北京大学法律学系 系 主任,教授,博士导师。1995-1996,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副主任,教授,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1992-1995,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副教授,教研室副主任,1991-1992,在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1997 年美国艾森豪威尔基金会学者(Eisenhower

Foundation FELLOWS)。1988-1990,博士毕业留校法律学系任教,讲师。1985-1988,攻读博士学位,北京大学并在香港树仁学院进修和讲学。1982-1985,攻读硕士学位 , 北京大学,1978-1982,攻读学士学位 , 北京大学。1995 年获得全国优秀青年法学家提名奖,1999 年获北京市“五 * 一”劳动奖章。

主要著作:《金融法概论》(第四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年);《国际经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年);《国际金融法》法律出版社(1999 年);《商业银行法论》中国人事出版社(1994 年);《香港商业银行与法律》中国法制出版社(1994 年);《金融全球化与中国金融法》广州出版社(2000 年);《商业银行法教程》、《中国人民银行法教程》金融出版社(1995 年);《金融法典型案例分析》金融出版社(2000 年);《资本市场与法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年);《上市公司法律问题》中国石油出版社(2000 年)。

考研调剂

第五篇:北京大学法学院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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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法学院概况

北京大学法学院于1999年6月26日正式宣布成立。她的前身是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始建于1904年,在中国现代法学教育中,历史最为悠久。1952年,国家进行院系调整,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并入北京政法学院。1954年,在政务院副总理、中央政法委员会主任董必武的直接指导下,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得以重建。“文革”中,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是全国仅有的两个免遭解散厄运的政法院系之一。随着1977年正常的高考招生制度在全国得以恢复和1978年我国改革开放的全面启动,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在最近的25年中取得了飞速的发展,在加强学科建设、培养引进师资、扩大办学规模、培育优秀人才和积极参与国家法制建设等方面始终走在全国法律院系的前列。自1977年以来,先后担任法律学系(法学院)主任(院长)的有陈守

一、马振明、张国华、赵震江、魏振瀛、吴志攀、朱苏力、张守文。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考研大军,研究生就业问题近年来也成为热点话题。官方发布的研究生总体就业率高达95%以上,但有的专业首次就业率甚至低至5.56%。究竟什么才是真实的情况,也许永远也无法知道,但多几个渠道了解信息,或许能在作决定时提供帮助。七成高校研究生就业率超95%

凯程考研以“专业、负责、创新、分享”的办学理念,突出“高命中率、强时效性、全面一条龙服务”的特色,成为考研学子选择专业课辅导的首选。10年来已有千余位考生在凯程的帮助下顺利考取全国著名高校,引发业界强烈关注。

北大法学院拥有许多蜚声中外的知名学者、跨世纪的中青年教学科研骨干,现有在职教授39名、院聘教授7名、副教授29名(其中教授博士生导师38名,副教授博士生导师11名,另外还从校外聘请了2位教授担任博士生导师),讲师9名,教学辅助和行政管理人员共17名。他们在我国法学教育、科研和立法、司法实践等领域发挥着特别重要的作用。

北大法学院设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13个硕士点,现有在校博士研究生249人、硕士研究生1032名,本科生766名;知识产权法第二学士学位学生85人;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学生约400人。1995年6月,我院成立了全国第一家知识产权学院,面向全国招收知识产权第二学位学生和硕士研究生;另外,北大法学院还有来自世界名地的外国留学生107名。

北大法学院有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经济法、刑法四个国家重点学科。

北大法学院法学理论学科是我国最早设置硕士点和博士点的学科之一。北大法学理论教学科研力量雄厚,长期以来在全国居于领先地位。法学理论博士点有以下方向:法理学、立法学、法律社会学、法律经济学、比较法学;硕士点有以下方向:法理学、立法学、法律社会学、法律经济学、比较法学、司法制度等。陈守

一、沈宗灵等老一代法理学家和朱苏力、周旺生、贺卫方等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带领北大法学理论学科始终站在我国法学理论研究的最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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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已有五十年的历史,自1978年始设硕士点,招收中国宪法、外国宪法等研究方向的硕士研究生,之后又增设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港澳基本法研究方向;1989始设博士点,招收中国宪法、外国宪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外国行政法、港澳基本法方向的博士研究生。肖蔚云、罗豪才、姜明安等教授是我国宪法行政法学界的学术带头人。

北大法学院最早在全国设立了经济法学本科专业和经济法学硕士点。1996年设立了博士点。北大经济法学科师资力量雄厚,名师云集,既有杨紫烜等老一辈经济法学者也有吴志攀、张守文、刘剑文等中青年著名学者。北大经济法学科在经济法理论、财税法、金融法、竞争法等方面,一直居全国的领先地位。

北大法学院刑法学科的刑法硕士点是我国最早的刑法硕士点之一,从1978年开始招收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1991年起招收博士研究生。北大刑法学科师资力量雄厚,储怀植、张文、刘守芬等老一辈刑法学家和陈兴良等中青年教授组成的强大师资阵容为我国刑事法学理论的发展、高级刑事法制人才的培养以及立法的完善做出了重要贡献。北大刑法学科在刑法理论、刑事政策和犯罪学方面居全国领先地位。北大刑法博士点分为以下研究方向:中国刑法,外国刑法、犯罪学。刑法硕士点分为以下研究方向:中国刑法、外国刑法、刑事政策、犯罪学、刑事执行法(含监狱法)。

除了上述四个全国重点学科以外,北大法学院在国际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法律史、环境法等学科都有很强的教学和科研实力,近年来又通过引进人才和选留博士后流动站出站人员等方式进一步完善了师资队伍,并在教学和科研方面取得了出色的成果,为创建世界一流法学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北大法学院还设有经济法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研究所、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所、刑事法理论研究所、世界贸易组织法律研究中心、公法研究中心、税法研究中心、金融法研究中心、人权研究中心、法制信息中心等三十多个研究机构。这些研究机构每年组织许多专业的学术活动,并为研究生提供许多学术交流和研讨的机会,对法学院整体学术氛围的营造起到良好的作用。

北大法学院所属的法律图书馆馆藏量和自动化水平在综合大学法律院系中居于领先地位。现有馆舍面积达4200平方米,中外书刊15万余册,阅览座位600个和一个“电子阅览室”、多媒体阅览室、2个小型研讨室、10个研究专用席位,共有50余台联网电脑,可以浏览国际网和迅速地查询信息,使法学院的学生与世界法律发展同步。

在国际交流方面,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步伐,北京大学法学院也迅速地迈向开放的、国际化的法学院。北大法学院大力开展了海外研究与进修计划,为教员及研究生提供扩展学术视野和增进国际交流的机会。频繁而深入的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遍布海外的校友和朋友,使北京大学法学院与世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学院、法学教育和研究机构、律师事务所和政府司法机构建立了密切的联系和深厚的友谊。目前,北京大学法学院与日本、新加坡、加拿大、美国、荷兰、英国、台湾、香港、以及世界贸易组织、联合国亚太经社理事会、联合国国际刑事法庭等国际组织建立了持续稳定的交流合作关系,在学者互访、合作研究、交换图书资料和信息以及互派学生等方面取得了累累硕果。

法学研究与法律教育的繁荣使北京大学法学院吸引了来自五湖四海的法律学人。近几年来,法学院多次举办大型的国际会议及学术活动。先后有近百人次的海外知名学者和法律专业人凯程考研,考研机构,10年高质量辅导,值得信赖!以学员的前途为已任,为学员提供高效、专业的服务,团队合作,为学员服务,为学员引路。凯程考研辅导班,中国最强的考研辅导机构,http://www.teniu.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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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来到北京大学法学院进行访问,开展学术交流和举办学术讲座,其中包括美国最高法院安东尼·肯尼迪大法官、桑德拉·戴·奥康纳大法官,哈佛大学蔡斯教授,耶鲁法学院舒瓦茨教授、被誉为GATT之父的乔治城大学法学院约翰·杰克逊教授等享有国际声誉的著名学者,他们为北京大学法学院带来海外法学和实践发展的最新信息。北京大学法学院也有越来越多的学者赴海外交流访问,把中国的法学研究成果和法制建设成就引介到海外。王铁崖教授和赵理海教授分别担任联合国前南国际刑事法庭法官和海洋法法庭法官,为中国赢得了极大的荣誉。

现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每年招收来自欧、美、亚、非国家的留学生约30人。每年与美国密苏里堪萨斯法学院合作为美国法学院学生举办为期三周的“中国法律讲习班”。受香港律政司委托,每年为该司外裔政府律师进行两期大陆法律培训。2003年4月,为培训亚太地区WTO成员的高级贸易政策官员的“WTO亚太地区贸易高级培训中心”在北大法学院设立。

北京大学法学院正在为成为世界一流法学院而努力。关于凯程:

凯程考研成立于2005年,国内首家全日制集训机构考研,一直致力于高端全日制辅导,由李海洋教授、张鑫教授、卢营教授、王洋教授、杨武金教授、张释然教授、索玉柱教授、方浩教授等一批高级考研教研队伍组成,为学员全程高质量授课、答疑、测试、督导、报考指导、方法指导、联系导师、复试等全方位的考研服务。凯程考研的宗旨:让学习成为一种习惯

凯程考研的价值观口号:凯旋归来,前程万里 信念:让每个学员都有好最好的归宿

使命:完善全新的教育模式,做中国最专业的考研辅导机构 激情:永不言弃,乐观向上

敬业:以专业的态度做非凡的事业平衡:找到工作、生活、家庭的平衡点

服务:以学员的前途为已任,为学员提供高效、专业的服务,团队合作,为学员服务,为学员引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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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法学院召开“学生权利及其法律保障”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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