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在全县新预算法培训会上的讲话(精品)
在全县新预算法培训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预算法的修改和新预算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进程中的一件影响深远的大事。
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新《预算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在1月4日召开的县委中心组学习会上,唐县长对新《预算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提出了明确要求,并责成县委宣传部和县人大办公室牵头制定了全县宣传新《预算法》实施方案,今天召开新预算法专题培训会,就是根据全县宣传新《预算法》实施方案开展的第一个层次的专题培训。
刚才,县人大常会副主任同志和县财政局局长同志分别就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和新《预算法》的内容等进行了很好的讲解。下面,我就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预算法》,讲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把握新预算法的内容和内涵,增强学习贯彻实施新预算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新修订的《预算法》颁布4个多月以来,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各地都在认真学习领会宣传贯彻新修订的《预算法》。新修订的《预算法》相对于旧《预算法》作了重大修改,新修订的《预算法》的内容和内涵需要我们认真地学习和把握。周相生副主任和周家伟局长都从不同的角度给大家讲解了学习认识的体会,讲得很好。在此,我从另一个角度,也就是新《预算 法》具有“七性”的角度去理解它的内容和内涵,供大家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新《预算法》时参考。
1.立法宗旨的转折性。新旧预算法都在第1条开宗明义地规定了立法宗旨。旧预算法的立法宗旨是为了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健全国家对预算的管理,加强国家宏观调控。着重强调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管理职能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是管理者。新预算法对立法宗旨作了重大调整,强调立法的的宗旨和目的是“为了规范政府预算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立法宗旨的转变,从一定意义上说,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已从过去单一“管理者”的身份,变成了既是“管理者”又是“被管理者”。过去的“被管理者”又被赋予了一定的“管理者”的权利和职能。立法宗旨的转变,完全符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逐步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改革取向,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治国进程的重大突破。
2.预算体系的健全性。一是包括预算编制、预算审查批准、预算监督在内的广义的预算体系更加健全。修订后的预算法仍然明确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和各部门是预算编制、执行的主体,仍然明确人大及其常委会是预算审查批准的主体,健全完善的方面主要是强化了公众是财政预算及其执行的重要监督力量。主要体现在新预算法规定:财政预算决算批复后都必须在20日 内向全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这是过去没有的。体现出广义上的预算体系更加健全。二是预算编制业务体系也就是狭义的预算体系更加健全。主要体现在:规定了“四本预算”的编制体系,本级政府预算的组成体系,预算决算草案的细化体系(预算既要按功能分类编制又要按经济分类编制,预算要细化到类、款、项),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等等,预算编制业务体系比旧《预算法》的规定更加健全。
预算体系更加健全,目的和意义在于把政府的全部收入和全部支出都纳入了预算管理和监督,不仅增加了预算监督的重要力量——公众,而且因为预算的细化,为各级人大代表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公众看懂预算、决算,实质性地审查监督政府财政收支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预算过程的民主性。一是规定人代会召开之前,政府应当提前30日向人大常委会提交预算初步草案,留足了人大常委会听取人大代表、选民和社会各界意见的时间;二是新预算法增加了一条新规定:县、乡人代会举行会议审查预算草案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本级人大代表,听取选民和社会各界的意见;三是新规定人大常委会在人代会前提出初审意见,交由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处理,人大常委会的初审意见以及政府财政部门采纳初审意见的情况均要印发本级全体人大代表。这些规定实际上是在倒逼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认真听取和采纳人大常委会和人民群众的正确意见。体现了预算过程的民主性。预算过程的民主性,意义在于扩大了人大代表和公众有序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渠道,促进了财政预算民主化、科学化。但也考验着两个群体:一是考验着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能力和素质是否能听得进公众意见、提得出正确、合理、科学的初审意见;二是考验着各级党委政府,尤其是“一把手”是否有民主意识、法治意识,善于听取和采纳不同于自己的意见而又是正确、合理、科学的意见。
4.审查重点的突破性。原预算法审查的重点是收支平衡,新预算法审查的重点转向了政策性审查。一是规定预算草案审查重点有八项,旧预算法没有明确规定。其中特别规定了对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收支政策是否可行以及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预算审查和转移支付预算安排的审查;二是规定决算草案审查重点共十二项,旧预算法没有明确规定,其中又特别规定了对重大投资项目的绩效审查和超收收入安排的审查;三是加强了对举债的审查和债务风险监管。规定地方只能有限制举债,公开预决算时说明举债情况,审查预算时重点审查举债情况,增加举债报预算调整;四是加强备案审查监督。规定:汇总的下级预算报人大常委会备案,汇总的下级决算报人大常委会备案,部门预算、转移支付预算批复后报人大常委会备案,权责发生制情况报告报人大常委会备案,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报人大常委会备案。
上述审查重点实际上都是人民群众关注度很高的方面,也 是过去政府比较隐蔽的东西,新《预算法》规定加强对这些方面的审查监督,的确是一种重大突破。审查重点的突破性,增强了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监督预算、决算草案的针对性,有利于提高财政预算安排的科学性,特别是重大投资预算安排的科学性,有利于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5.预算监督的公众性。新预算法首次将预算公开写入法律,明确规定了预算公开的主体、内容和时效。重点包括两个“20日内公开并说明”。一是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必须在经人大批准后20日内由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向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的情况以及举借债务的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第14条第1款)。二是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必须在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第14条第2款)。
预算监督的公众性,增加了预算监督的新主体,过去的监督仅仅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现在预算决算一经公开就要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实际上增强了财政预算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硬约束。进一步促进了政府及其各部门依法理财,不敢违法支出、不敢乱花钱。
6.预算约束的刚硬性。一是硬化预算约束。新预算法第12条明确规定:经人代会批准的预算,未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对于没有列入预算或预算调整前可以先安排支出的只有一种特殊情况,那就是第69条第1款规定的,在预算执行中,由于发生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必须及时增加预算支出的,应当先动用预备金,预备金不足支出的,各级政府可以先安排支出,属于预算调整的,还要列入预算调整方案。新预算法第68条规定,在预算执行中,各级政府一般不制定新的增加财政收入或者财政支出的政策措施,也不制定减少财政收入的政策措施,必须作出并需要进行调整的,应当在预算调整中作出安排,报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二是规范预算调整。新预算法第69条规定,在预算执行中,各级政府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预算调整方案应当说明预算调整的理由、项目和数额。本条第5款规定:县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审查和批准预算调整方案的30日前,将预算调整的初步方案送交本级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本条第6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应当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乡镇的预算调整方案应当提请本级人代会审查批准。未经批准的,不得调整。新预算法第70条规定,经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各级政府应当严格执行。未经新预算法第69条规定的程序,各级政府不得作出预算调整的决定。新预算法第72条规定: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支出应当按照预算科目执行。严格控制不同预算科目、预 算级次或者项目间的预算资金调剂,确需调剂使用的,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预算约束的刚硬性,维护了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批准预算、预算调整的权威性。严格规范了政府收支安排的随意性,杜绝了“拍脑袋工程”和“领导签批”支出等违法行为。对于促进政府依法理财、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意义重大。对于从源头上遏制腐败也有重大意义。
7.违法追责的严肃性。新预算法第十章,对各类预算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作了具体的规定。具体有四个档次的处罚规定。第一,属于责令改正,追究行政责任的有六种情形:一是未依照本法规定,编制、报送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决算草案和部门预算、决算以及批复预算、决算的;二是违反本法规定,进行预算调整的;三是未依照本法规定对有关预算事项进行公开和说明的;四是违反规定设立政府性基金项目和其他财政收入项目的;五是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使用预算预备费、预算周转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超收收入的;六是违反本法规定开设财政专户的。第二,属于责令改正,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也有六种情形:一是未将所有政府收入和支出列入预算或者虚列收入和支出的;二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多征、提前征收或者减征、免征、缓征应征预算收入的;三是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应当上缴国库的预算收入的;四是违反本法规定,改变预算支出用途的;五是擅自改变上级政府专项转 移支付资金用途的;六是违反本法规定拨付预算支出资金,办理预算收入收纳、划分、留解、退付,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冻结、动用国库库款或者以其他方式支配已入国库库款的。第三,属于直接给予撤职、开除处分的是涉及违规举借债务,或者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或者挪用重点支出资金,或者在预算之外及超预算标准建设楼堂馆所的;第四,属于责令改正,追回骗取、使用的资金,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的有四种情形:一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改变预算收入上缴方式的;二是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预算资金的;三是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的;四是其他违反财政管理规定的行为。
违法追责的严肃性,体现在新预算法较之旧预算法对违法的处罚更重、更严、更具操作性。体现出党中央对于坚持政府依法理财和建设法治政府的坚定决心。
二、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新预算法的重大意义,增强学习贯彻新预算法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张德江委员长讲,修改后的预算法,体现了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对于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具体讲我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有利于推进财政体制深化改革。深化财政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而现代财政制度的根本特性就是法治财政(依法收支、税收法定),阳光财政(公开透明)、公共财政(公众参与)。我们从新《预算法》的立法宗旨到具体内容看,完全契合了法治财政、阳光财政、公共财政的基本要求。我们把新《预算法》贯彻实施好了,有利于确保财政改革的深入推进。
二是有利于推进政府依法理财和法治政府建设。新《预算法》对政府的全部收入和全部支出行为纳入了法治管理轨道,也就是任何收入法定,任何支出法定,包括举债法定。财政收支的违法行为将被大大遏制,促进了政府依法理财。政府依法理财是政府依法行政的核心和重点,贯彻实施好新《预算法》,就促进了政府依法理财,进而促进了法治政府的建设。
三是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根据新《预算法》的有关规定,一方面财政预算安排会更加精细精准,财政预算安排的科学性、重大投资项目安排的科学性将大大提升。另一方面财政收支完全进入法治化轨道并且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大大降低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违法用钱、乱花钱的机会,这就从源头上有利于预防腐败、遏制腐败,预防和遏制奢靡之风和铺张浪费。
三、认真贯彻实施新预算法,应当做好的各项具体工作
(一)深入开展新预算法的学习宣传 根据县委审定的新《预算法》培训实施方案,我县深入开展新《预算法》的学习宣传还得在以下三个层面深入开展。一是财政部门统一搞好全县财税人员的专题培训;二是各一级预算部门搞好本部门干部职工以及下属各单位干部职工的专题培训;三是有关新闻媒体开辟学习新预算法的专栏、专访、采访等报道。
(二)有关责任主体应当做好的具体工作
实施新《预算法》至少涉及四个责任主体,一是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二是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三是各一级预算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四是各级审计机关。我的理解,这四个责任主体应当分别做好以下具体工作:
1.涉及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应做好的具体工作
(1)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涉及预算安排的要早谋划、早论证、早决策,决策后纳入年初预算安排;
(2)认真编制“四本预算”草案,并按时提请人代会审查批准;
(3)按照预算法要求细编预算,便于人大代表和公众的审查监督;
(4)指导和督促各部门按新预算法要求编制好部门预算并上人代会;
(5)坚持早编预算,按照新预算法要求的时间结点(两个30日前),报送人大常委会初审;(6)认真吸纳人大常委会初审意见,进一步完善预算初步方案,形成上人代会的预算草案;
(7)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预算决算要单列绩效管理情况的专门说明;
(8)要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设立预算调节基金并纳入预算管理;
(9)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管理,政府举债要严格报批程序;(10)认真开展预算决算的按时公开;
(11)严格预算支出,坚持没有预算不得支出;(12)严格遵守预算调整规定,多批次提请预算调整;(13)编报权责发生制的政府财务综合报告;(14)严格执行预算备案制度;
(15)配合、支持人大常委会建立预算执行在线监督网络平台;
(16)制定县对乡镇转移性支付或补助支付的规范性文件并报人大常委会备案。
2.涉及人大及其常委会应落实好的具体工作
(1)人代会审查批准预算草案,含四本预算草案及部门预算草案。
(2)加强预算草案的初步审查。一要认真按新《预算法》重点审查八个方面。二要依法严格审查程序。一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结点,催收政府预算草案文本及套册;二是组织人大 代表听取选民和社会各界意见;三是形成初审意见提交政府及财政部门处理;四是向全体人大代表印发初审意见及政府采纳意见的报告。
(3)加强预算调整方案的初步审查;(4)多批次地审查和批准预算调整方案;
(5)加强决算草案的初步审查,审查和批准政府决算草案;(6)加强政府预算执行监督,建立预算执行在线监督平台;(7)加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预算监督和实施监督以及绩效监督;
(8)加强财政审计监督;
(9)加强部门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10)加强财政预算决算公开的监督。3.涉及各一级预算单位应落实好的具体工作
(1)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和政府财政部门的规定,早编、细编部门预算;
(2)严格预算执行,严格预算中不同科目和级次之间的资金调剂的报批;
(3)做好预算决算批复后的公开工作;
(4)加强对所属单位预算执行的监督,杜绝违法。4.各级审计机关应落实好的具体工作(1)对预算执行、决算实行审计监督;
(2)对预算安排的重大项目实施结果实行审计监督;(3)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实行审计监督。
四、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大势,当好学法、守法、敬法、执法的促进者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吹响了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同步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号令。依法治国的滚滚洪流势不可挡,在座的都是国家公职人员,我们一定要把握时代发展大势,当好依法治国、依法治县的推动者、促进者,当好学法、敬法、守法的带头人。
当前,由于受到传统思维模式的惯性影响,或者受到封建集权思想遗毒的影响,一些国家机关公职人员迷恋权威、淡忘法纪的现象还比较突出。正如中央政治局常委、纪委书记王岐山指出的那样,“现在,有的领导干部忘记了自己是党的干部,不知不学党规党纪,无视规制、不讲廉耻,根本不把国法党规当回事,没有戒惧之心”。这是很危险的。
新修订的《预算法》的贯彻实施既是涉及财税经济领域的重大改革,又事关国家上层建筑领域的政治体制改革和法治政府建设,还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希望大家进一步高度重视,把新《预算法》进一步认真学习领会和宣传贯彻落实好。从大的方面讲,为党和国家的事业健康发展做出贡献,从小的方面讲,保护好自己,不能因一不小心就违法受到惩处。最后,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几句话作为结束语,我们共勉:
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出触碰,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第二篇:在培训会上讲话
高考监考人员培训会
各位老师:
大家好,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202_年高考监考员培训会,目的是对高考监考人员进行培训。高考工作关系千家万户,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前途命运,关乎社会稳定大局,因此,从中央到地方对高考工作都高度重视。各位监考教师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肃考务工作纪律,一丝不苟地做好高考组织和考场管理工作,确保高考安全顺利进行。
我们有一部分监考员要到外地监考,你们带去的不仅是一丝不苟、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你们还会带去我们岢岚教育行业的整体形象,在本地监考的教师也要把我县的教师形象展现给兄弟县区来监考的人员,因此所有监考人员一定要注意自身形象,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来对待本次高考工作。高考在即,我主要讲以下几点: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今年高考工作的责任感。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是为国家科学、公正选拔人才的大事,事关千万考生、千万家庭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历来为全社会所关注的焦点。全体高考工作人员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增强社会责任感和法制纪律观念,以对党、对国家、对社会和对全体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一丝不苟、严格认真地做好这项工作。特别是面对当前社会维稳工作的严峻形势,如果因为我们的工作失误而导致高考出现问题,造成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这个责任谁也负不起。各位监考员一定要尽心尽力,尽职尽责,防止疏忽大意,确保万无一失。
二、严肃考风,严明考纪,确保高考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考风考纪关系到高校招生质量,所有监考人员一定要严肃认真的做好试卷保密、考场监考等工作。在严肃考风考纪的同时,要以考生为本,主动为考生提供服务,为考生营造一个安静、宽松、舒适和谐的考试环境,使考生发挥出最好的水平,考出最好的成绩。
三、要严格按规定处理各类安全偶发事件,特别是重大偶发
事件。
处理高考偶发事件要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对考试中常见的偶发事件,如考生晕场、考生生病、集体作弊、集体罢考、威胁监考教师等,要按照《考务规则》的操作规范进行处置。对于那些不可预知的突发事件,必须及时报告考务办公室,按考务办公室的指示做好处置工作。
四、中学考点,要重点做好高考安全保障工作。
考点在高考期间,要对考点附近的精神病人等高危人员重点关注。学校内部也要进行矛盾排查,排查教师之间、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矛盾,采取相应措施,防止针对考生的伤害事件发生。加强考点安全保卫,加强校园封闭管理,严格门卫制度,加强校园内巡查,晚上对住宿考生进行严格管理,实施点名制度,考生宿舍要有领导和教师值班值宿。做实做细各项保障工作,确保消防安全、治安安全、用电安全、饮食安全万无一失。
最后,祝明天赴外地监考的各位监考员一路平安,祝在本地监考的教师监考顺利,祝其他高考工作人员工作顺心,也祝我县202_年高考工作圆满完成。
谢谢大家。
第三篇:在迎接县人大预算法执法检查座谈会上的讲话
在迎接县人大预算法执法检查座谈会上的讲 话
尊敬的各位副主任、各位代表: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今天县人大视察组各位成员们不辞辛苦,对全县《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这次执法检查,既是对我们工作的全面检阅,更是促进预算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大好机遇,充分体现了县人大对预算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代表县政府对大家再次表示感谢!
刚才,县财政局汇报了全县预算法贯彻落实情况,县政府相关部门也汇报了各自单位预算管理执行情况。各位人大副主任、代表们针对视察中了解到的情况进行了提问,并发表了看法、提出了要求。我认为,这次视察时间虽然很短,但成果丰富,问题找的很准,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很有针对性、也很有价值。下面,我代表县政府作个表态发言。
一、认真研究落实代表们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这次执法检查是保证政府部门接受监督,严格依法加强预算管理的重要举措,对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保障作用,意义非常重大。上午视察的几个单位,有的是乡镇财政所、有的是县直重点单位,这些单位既有代表性,也有很强的带动作用。大家在视察过程中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县政府将通过专题会议,进行深入研究,结合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分别制定实施措施,并责成相关部门一一落到实处。
二、全力完成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今年1月19日,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通过了202_年全县财政预算,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93009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增长8.5%,财政支出预算初步安排457829万元。县政府将按照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的要求,继续巩固壮大现有财源,强化征管、争资引项,精心培育新财源,壮大公共财政实力。严格执行预算法,加强对预算编制执行的监督和管理,强化对乡镇预算编制、执行的监督;对未列入预算的重大支出项目,科学论证,严格把关,报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再执行;细化全口径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合法性,认真贯彻落实预算备案和公开制度。
三、继续支持县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开展工作 今后,县政府将更加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对人大开展的视察、检查等活动做到提前准备、主动服务、全面保障。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和各位代表的监督,虚心采纳有关建议和意见,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报告工作、通报情况,并积极为人大代表履行职责创造一切便利条件。
尊敬的各位副主任、各位代表,县政府将以此次人大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为保障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第四篇:在科技咨询培训会上讲话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朋友们:
阳春三月,春暖花开,群贤毕至,英豪汇聚。*年全县科技咨询工作现场培训会在我镇隆重召开,这是我县科技工作者的一次盛会。这次大会的召开,是实施科教兴县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为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努力奋斗的进军号角,对于进一步加速科技事业的发展,繁荣我县经济,推动科技与经济的结合,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在此,我代表中共太和镇委员会、太和镇人民政府,向大会的隆重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光临大会的市、县领导,表示真诚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向辛苦工作在科技战线的兄弟乡镇的同志们和各位来宾致以亲切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我镇从*年被县委、县府确定为首批县级科普示范镇以来,始终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指导思想,积极组织动员全镇科技人员,开展技术培训、咨询等服务,加大科技推广普及力度,全面实施“科教兴镇”战略。通过实施“科技示范乡镇”、“科普示范乡镇”、“金桥工程”、“农业技术承包”等项目,大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提高全镇农业的综合经济效益。近年来,我镇连续四轮实施“科技示范乡镇”,实施“农业技术承包”8项、“金桥工程”项目17项,科研项目9项,其中一项《农业综合开发》获市委、市府三等奖,《蔬菜产业化示范》、《规模发展养殖专业大户》、《龙泉山生态观光农业开发》等共计5项,分别获得县委、县府一、二、三等奖。同时,以城市创卫为中心,我们积极开展以“讲科学生活,建文明社区”为主题的科教进社区活动。通过创建科普画廊、橱窗、科普示范街道等活动,组织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的专家,深入社区,开展市民文明、卫生、健康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市民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城市“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县城顺利通过达标验收。江泽民同志曾指出:“科学技术是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动力,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纵观人类文明的发展史,科学技术的每一次重大突破,都会引起生产力的深刻变革和人类社会的巨大进步。”为促进科技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为我镇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实施“三个转变”指导方针提供智力和动力支撑,在县委、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科协的精心指导下,按照“七个一”的要求,积极组建了太和镇农业科技就业服务站。做到了五个落实:成立了以分管科技领导为组长的专门机构,抽调了农业服务中心和劳动保障所专职人员,落实了办公经费,购置了电脑,开通了宽带网和电话热线等办公设施,建立了信息室等咨询阵地。实现网络畅通,设备完整,管理有序,制度健全。未来的世界是一个科技“半衰期”逐渐缩短,知识更新频率逐渐加快的以创新经济为核心的知识经济时代。我镇将借这次会议为东风,进一步落实科教兴镇战略,依托网站,履行职责,做好为民服务工作。认真履行农业科技就业服务站的五大职能:一是开展农业科技咨询;二是提供职业技能办证;三是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四是开展劳动输出职业介绍、组织和推荐;五是发展农业科技会员及职业会员。并把它作为为民服务的民心工程,作为转变政府职能、为民办实事的德政工程,作为科技兴镇、全面推进小康建设的富民工程。人才是强镇之基,科教是兴镇之业。我们将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思想,充分利用科技咨询服务站这一现代媒体网络,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和加强科技设施建设,开展项目更多、范围更广、质量更优、效益更高的科技咨询、培训、指导等科技服务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之需。激发全镇人民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技术,传播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努力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的跨越式发展。这次全县科技咨询工作现场培训会在我镇召开,是对我镇科技工作的激励和鞭策。我们将把本次大会作为新的起点,牢记党的宗旨和人民的重托,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以推进我镇科技进步、加快发展为己任,矢志奋斗,不懈进取,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加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积极投身“科教兴镇”的伟大实践,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力推进太和发展新跨越作为新的更大的贡献!最后,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祝各位领导和同志们事业顺利,身体健康!
谢谢大家!第五篇:在人大代表培训会上讲话
在人大代表培训会上讲话
换届以来,我县各级人大代表的构成进一步优化,素质和能力不断加强,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与法律法规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来讲,我们的代表工作还有许多需要改进和提高的地方。为此,我认为要做好以下几点,当好一名称职的人大代表。
一要提高认识,当好“代表”。人大代表重在代表,这是当好人大代表的需要,要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认清自己肩负的使命,认真负责地执行职务、行使职权,勤于思考,勇于探索,敢于创新,不断进取,这样才能完成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光荣历史使命,才能成为一个人民满意的人大代表,在推动发展、民生改善、构建和谐上发挥积极作用。一是参政知政要勤。要妥善处理好本职工作和代表工作的关系,合理安排时间,保证参加人大的各种会议和活动。二是提议案、建议要精。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关注民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精心筛选确定议题,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具有操作性,可行性的议案、建议。三是审议发言要实。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说实话,讲真话,为县委、政府决定提供参考。
二要加强学习,提升素质。要做“学习型人大代表”,不断创新学习方式,注重向书本学,向文件学,向实践学,向会议学,向同事学,不仅要学习法律法规、科技知识,还要学习人大业务,掌握代表履职技能,全面提升代表综合素质。一是认真学习政治 理论,努力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能力,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决策能力,保证人大工作以及代表工作的正确方向;二是重视宪法、法律及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切实把握人大工作以及代表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熟练掌握人大工作规则和议事程序,使人大代表的各项工作做得更好;三是面对新形势的要求,尽可能掌握一些现代社会所必需的经济知识和科技知识,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增长工作才干,以适应人大工作以及代表工作面临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需要。
三要密切选民、联系群众。要树立群众观念,牢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信念,把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作为代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依法行使代表职务,使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建立在人民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之上。一要调研研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二要为民代言,反映群众的呼声和诉求,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三要解释宣传,及时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全县的工作部署及时传达给选民,围绕全县中心工作释疑解惑、鼓劲加油,帮助政府推进工作,促进民安、民富、民乐。同时,我们还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通过开展向选民述职等活动,及时改进我们的工作。
四要依法履职,主动作为。一是要有效监督。要找准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牢固树立以监督促发展、为人民而监督、依法监督的理念,选择事关全局和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完善述职评议、满意度测评、依法质询等多种方式方法,提高监督成效;二是要建言献策。通过专题调研、检察、视察等方 式,研究发现和把握当前休宁发展中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突破的难点,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县委各项决策部署更具有科学性,更好地促进休宁发展。三是要身体力行。在城乡发展、项目建设、文明创建、新农村建设等工作中,积极参与和实践,为发展出智出力。
五要严格要求,遵纪守法。牢固树立代表意识和形象意识,带头遵纪守法,在各项社会事务中,在带领导群众勤劳致富中当好表率、做好模范,为促进我县“一都一城四化”发展作出新贡献。
以上,我就人大代表如何履职、发挥作用谈了几点意见。概括起来说,就是要求大家深刻认识代表的地位,时刻牢记代表的责任,勇于承担代表的使命,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希望大家回去后,利用这次培训学到的知识,结合履职的实际需要,坚持在学中干、在干中学,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履职水平。我们这届代表中有相当一部分是连任的代表,已经有了履职的经历和经验,对初任代表要“传、帮、带”,初任代表也要虚心学习,主动请教,在履职过程中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共同提高。
在这里,我也向大家表个态,县人大常委会是人大代表之家,常委会机关将一定全力支持各位代表依法履职,认真落实代表执行职务的各项保障措施,努力为代表执行职务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