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顶 岗 实习管 理 办 法
顶岗实习是教学计划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对本专业建立感性认识,并进一步了解本专业的教学实践环节。通过让学生接触实际生产过程,一方面,可以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通过实际的动手锻炼,对所学专业的性质、内容及其在工程技术领域中的地位有一定的认识,为了解和巩固专业课程创造条件。另一方面,用自学与指导相结合,工厂与学校相结合,实践与课堂相结合的方式,完成生产实习的教学环节,进一步加强实践锻炼,奠定良好的就业基础。
一、实习性质和目的
顶岗实习是学校教育的最后一个极为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通过顶岗实习,使学生走向社会,接触本专业工作,拓宽知识面,增强感性认识,培养、锻炼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去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提高实践动手能力;培养学生热爱劳动、不怕苦、不怕累的工作作风;培养、锻炼学生交流、沟通能力和团队精神,实现学生由学校向社会的转变。同时可以检验教学效果,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积累经验。
二、实习单位的确定
实习单位由教务科和招生就业科选择和确定。学生一般应在学校确定的实习单位范围内进行实习。有条件的学生可以自行联系实习单位,但必须报招生就业办和教务科批准,并接受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定期检查。
实习单位原则上要求到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工作岗位进行岗位实习。已提前就业的学生,结合就业单位从事的工作岗位进行专业学习。
三、实习内容
1.调查了解实习企业发展过程和今后的发展方向。2.了解主要生产设备的名称、作用、工作原理。3.了解实习工厂的生产工艺过程。
4.了解企业组织构成、生产管理、设备维护、安全技术、环境保护等基本情况。5.通过现场动手与锻炼,理论结合实际,学习现场经验及工作方法。6.学习在社会环境中人际关系的处理。
7.通过专业实习,要求学生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艰苦创业的工作作风。
四、实习作业
实习期满后,将实习单位鉴定、实习综合报告或专题调查报告交回。
实习综合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实习单位概况、实习内容及实习收获和成果。实习综合报告的内容应真实充实,实习报告字数应在3000字以上。
1.专题调查报告:可就与专业相关的专题性问题进行调查分析,专题调查报告字数应在4000以上。
2.学生实习成绩由指导老师根据实习作业评定,实习作业齐全为合格,优良等根据综 合实习报告或专题调查报告内容质量评定,实习分数最后由教务科核定。
3.未能按实习计划完成实习、未交实习作业的,不认定实习成绩,不进行毕业综合评价和考核。
4.提前就业的学生应根据实习计划结合就业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岗位职责,写出就业工作总结及工作体会。
五、实习要求
实习期间学生必须遵循实习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厂规厂纪、由实习单位考核,班主任及时了解学生实习动态情况,学生应在实习小结中对遵守纪律情况进行自我鉴定。学生应及时将实习单位通讯地址提供给班主任。
顶岗实习结束后,由现场指导教师填写顶岗实习鉴定表,客观评价学生在顶岗实习中的工作态度、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对其能力水平、顶岗实习总结成果给出评价意见。
顶岗实习的岗位必须是专业技术岗位,指导教师必须具有工程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
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时,必须经实习单位负责人和学校学生科双方批准后方可,学生绝不允许擅自离开岗位技能训练地。
六、实习考核与成绩评定
实习结束后将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如下:
1.本课程最终成绩以优秀(≥90)、良好(80~89)、中等(70~79)、及格(60~69)、不及格(<60)五档评定。
2.评定实习质量高低的主要依据是:
(1)遵守实习工厂的有关规定和实习纪律的情况。(2)现场抽查实习笔记及技术讲座课的记录情况。(3)实习报告的撰写情况。
3.分值权重:平时成绩(20%)、实习过程和结果50%、实习报告30%。(1)平时成绩:包括预习、出勤情况、实训纪律和积极主动性。(2)实训过程:包括实践动手能力、是否有良好工作作风。(3)实训报告:实习的真实性、合理性、规范性和科学性。
第二篇: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深圳市携创技工学校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为加快职业教育的发展,振兴市场经济,为社会和企业输送合格优秀的技术人才,确保顶岗实习和就业工作的顺利有效进行,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我校中、高级技工顶岗实习和就业工作。
二、学校校企科负责联系顶岗实习单位,考察实习单位的管理、技术技能、安全措施、福利待遇等,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选定合格的实习单位,签定《用人意向书》。
三、学校校企科根据实习单位和学生情况确定各单位实,由教研室负责组织学生面试、填写离校前的相关手续并收取相关表格、派遣到岗。学校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共同完成顶岗实习学生的安排任务。
四、顶岗实习是学校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在完成规定的理论课程和实习实训计划后,进入顶岗实习。未完成规定理论课程和实习实训计划的学生,不得参加顶岗实习;确需提前安排顶岗实习的,经分管校长批准,调整教学计划、组织上岗前的强化培训,达到顶岗实习的要求,进入顶岗实习。
五、学校对学生顶岗实习坚持“公开、自愿、择优”的方针。顶岗实习的组织是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和自愿报名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实习单位公开,学生自愿报名,优学优分的实习安排办法。顶岗实习的信息由学校校企科公开发布。顶岗实习安排参照学生在校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理论学习成绩、实际操作技能和学生顶岗实习意向等情况,确定顶岗实习安排顺序。学校对安排顶岗实习的学生跟踪服务一年。
六、对不服从学校安排和不能完成顶岗实习任务的学生,学校将不予批准毕业。
七、学生要求个人自主顶岗实习的,须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学生、学生家长与学校签定书面协议,经分管校长批准,学校校企科备案。
八、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应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服从实习单位的工作安排,完成实习单位的工作任务。学生顶岗实习期满,实习单位负责对每位学生做出实习鉴定意见和实习成绩。学校根据鉴定意见和实习成绩按教学管理规定确定学生是否毕业。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被实习单位录用的毕业生双方签定劳动合同,未被录用的毕业生由学校负责推荐就业。
九、顶岗实习期间,因违犯法律、法规或企业规章制度被退回的学生,学校不再安排顶岗实习,并取消其推荐就业资格;未经学校和实习单位同意,擅自离岗的学生,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十、顶岗实习期间,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岗位的,校企科负责重新安排顶岗实习。
深圳市携创技工学校
二0一二年十二月一日
第三篇: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顶岗实习是实现高职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学生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后,通过在企业岗位上的实习和锻炼,了解专业的发展趋势,提高专业技能水平,积累工作经验,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达到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为保证学生顶岗实习质量,确保人才培养方案所定目标的实现,结合经管学院专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任务
学生到工作单位顶岗工作,在实习单位和实践教师指导下,熟悉岗位职责和工作程序,熟悉工作内容和要求,培养纪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培养学生择业能力和综合工作能力。
学生首先要认真学习工作单位有关管理、生产、经营方面的规章制度,积极完成工作任务,及时记录实习内容和收获,最后提交完整的实习报告。
二、顶岗实习的组织
1、学生参加顶岗实习的资格:必须按人才培养方案完成顶岗实习前全部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的修读并考核合格,且须交清学费才能安排顶岗实习。
2.顶岗实习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中实习、自主实习及其他多种方式。
3.顶岗实习内容由各专业根据培养目标及要求制定,并编制合适的实习计划。内容包括(1)实习的目的和意义;(2)实习的内容与要求;(3)实习的领导和指导工作;(4)实习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5)成绩考核标准及办法;(6)实习的日程安排等。
4、顶岗实习组织工作基本程序:
(1)专业教研室安排学生实习单位,明确顶岗实习的岗位、目的,安排校内指导教师,学生也可以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实习过程中变更实习单位的,需在crp系统提交变更申请,经专业教研室主任同意。
(2)按学校有关规定办完离校手续后,携带《实习鉴定书》到岗实习,指导教师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指导。
(3)学生到岗后,要在crp系统完善实习单位、校外指导教师、实习岗位等基本情况,每星期填写实习工作和心得。
(4)顶岗实习结束后,学生填写《顶岗实习鉴定表》,交实习单位签署意见,并在crp系统提交实习报告。
三、顶岗实习成绩评定
顶岗实习成绩由平时成绩、实习报告成绩组成:
1、平时成绩占80%,由校外指导教师和校内指导教师给出考核意见。
2、实习报告成绩占20%,由校内指导教师评阅学生实习报告后打分。
3、汇总两部分成绩,并按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级给出总成绩。
4、顶岗实习总成绩由教研室主任签署意见。
5、对实习考核不合格的,毕业证书推迟半年发放,待学生继续参加半年实习,考核合格后再发放。
四、顶岗实习基本要求
1、顶岗实习岗位必须是专业对口或相近的技术岗位,现场指导教师必须由现场施工、生产、管理经验丰富的中级及以上技术人员担任。
2、实习学生要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遵守实习岗位操作规程,遵守学校实习守则。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程造成人身或设备事故的,照章处理。
3、有条件者,学院指导教师应驻实习单位进行现场指导和管理;无条件驻单位管理的,本校指导教师定期到实习单位进行巡视检查,了解实习情况,协助实习单位加强对实习学生的管理,督促学生严格遵守实习纪律,圆满完成实习任务。
4、顶岗实习报告包括的内容:
(1)实习单位基本情况(名称、性质、规模、产品服务门类、生产经营管理特点等);
(2)实习岗位基本情况;
(3)现场指导教师基本情况(职称职务、技术专长、成果等);(4)实习日记(周记);
(5)实习总结(主要实习内容、收获、建议等);
(6)实习期间获得的奖励证书或其他能证明实习成果的材料(可以是复印件);
(7)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工艺卡、程序清单、招标书、合同等),作为附件与报告一起装订。
五、顶岗实习学生守则
1、遵守国家法律。
2、树立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牢记“安全第一”,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发生故障不慌张,正确处理后立即报告;遵守交通法规;严禁下河游泳。
3、不得参加传销活动和其他非法活动。
4、认真学习顶岗实习的有关管理规定,端正实习态度,明确实习目的,以保证每个学生能有明确的实习项目;细心观察,认真记录,深入思考,勤学好问,总结提高。
5、自主联系落实实习单位的学生须填写《仙桃职业学院学生自主联系顶岗实习申请表》,并负责将顶岗实习计划书送至实习单位。实习期间主动与校内指导教师保持联系,保持通讯方式的畅通。
6、强化职业道德意识,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做一个诚实守信的实习生和文明的员工。
7、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自觉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服从领导和指导教师的安排,不做有损企业形象和学校声誉的事情,维护正常的实习秩序。
8、遵守工厂的劳动纪律及其他规章制度,尊敬老师和师傅,团结协作。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考勤要求,特殊情况需请假时应征得实习单位的批准,并及时向学校指导教师报告。
9、对严重违反实习纪律,被实习单位终止实习或造成恶劣影响者,实习成绩为不及格处理,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0、实习结束后,按规定完成实习报告、实习总结、跟踪调查等作业。不在crp系统里面接受实习任务,不按时填写实习周记和提交实习报告的,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第四篇: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以及教高[2006]16号《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的若干意见》精神,按照教高[2006]14号《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要求,学校积极推进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一步强化学生的专业技能、人格特质和社会能力的培养,并高度重视实践教学环节,把实践性教学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尤其重视校内学习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要求学生在完成校内学习、实践、技能考证的同时,必须到校外的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参加半年以上的顶岗实习。为加强学生顶岗实习管理,确保顶岗实习的质量和效果,加强对参加顶岗实习学生的指导并强化各部门管理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顶岗实习是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校内实训向校外的延伸,是专业教学计划中综合性最强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它对于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熟练的专业技能、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等具有重要的意义。学校要坚持“以他方为中心”的办学理念,积极探索半工半读、弹性学制和以学分制为主要内容的灵活的教学管理制度的改革,大力推行工学结合的校企合作培养模式,积极推进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努力形成以学校为主体,企业和学校共同教育、管理和训练学生的教学模式,使顶岗实习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科学化。
顶岗实习要课程化,并赋予一定的学分;学校要加强对顶岗实习的管理、指导与考核,坚持校内评价与企业评价相结合并以企业评价为主的原则,学生未取得相应的学分,不能予以毕业。同时要以就业为导向,并与专业知识紧密结合,力求做到顶岗实习、专业知识、就业三者的有机结合。;学校各部门要积极为学生开辟就业渠道,努力使顶岗实习单位成为学生的就业单位。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
加强顶岗实习组织管理,是确保学生顶岗实习质量与效果的重要保障。学校要高度重视顶岗实习的组织建设,要建立由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共同管理顶岗实习的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学校、企业和学生党团组织的作用。
带队教师是顶岗实习教学管理的主体,全面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并组成的顶岗实习工作小组,主要负责配合带队教师完成的顶岗实习工作计划,落实措施,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以及学生顶岗实习的纪律和安全管理,处理违纪和安全事故,协调劳动保护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事宜,并组织专业拟订顶岗实习教学大纲并组织实施;同时将学校作为顶岗实习管理的职能部门,安排专人专管顶岗实习等校外学习活动。
三、管理细则
(一)顶岗实习的场所与形式
顶岗实习单位和岗位是顶岗实习教学的实施场所,带队教师要确保每位学生有稳定的顶岗实习单位和岗位。顶岗实习单位和岗位的落实要以学校推荐为主,学生自主寻找为辅。
为与预就业相衔接,鼓励学生自主寻找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和岗位,对于不愿自主寻找以及无力找到实习单位的学生,带隐教师要积极帮助其解决,以保证顶岗实习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1、学校要妥善选择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到生产技术先进、管理严格、经营规范、遵纪守法和社会声誉好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实习,并就实习事宜与实习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学生实习期间双方的管理责任。与实习单位建立实习工作协作组织,双方安排稳定的管理人员,共同研究制订实习计划和管理办法,确保实习的内容、形式和管理方式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利于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和就业能力的提高。要加强与实习单位的合作,遵守国家有关教育培训、劳动就业、生产安全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学生顶岗实习的岗位、内容、场合、方式,避免学生在生产、服务中受到身心伤害,加强对学生的劳动纪律、生产安全、自救自护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保障学生的各项合法权益。
2、学校要积极开展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工作。实习基地建设应遵循就地就近、相对稳定的原则,并使实习基地达到教学与实践相结合、实习与就业相结合的目标。新建设的实习基地原则上应安排在市内或省内,学校不提倡也不鼓励在远离学校所在地的城市建立实地基地。各专业要尽量把学生安排在本专业的校外实训基地进行顶岗实习,并尽可能做到专业和岗位对口。
3、学校已经建立校外实习基地的,应以实习基地为主体进行集中实习,暂时不具备集中实习条件的,可以采取分散方式进行实习。对采取分散方式进行实习的,为充分体现职业教育要为地方经济服务的精神,要教育学生树立以家乡经济建设为己任,回乡创业发展为荣的观念,鼓励学生在家乡参加顶岗实习,但不允许采取放假回家的实习方式。
4、带队教师要加强对学生顶岗实习的管理,并保持与学生的经常联系和指导,准确掌握学生实习情况,及时解决学生实习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若出现重大问题必须及时上报教务处和学院领导。
(二)顶岗实习的指导与检查
1、学校应选择责任心强、实践教学经验丰富、对现场比较熟悉、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教师和企业人员担任指导教师,负责对参加顶岗实习学生的指导和管理工作;指导老师必须由校内指导教师和校外指导教师搭配组建,校内指导教师主要负责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工作;校外指导教师主要负责实习学生的业务指导工作。原则上1名老师指导50名学生。
2、顶岗实习的指导方式可以根据专业性质和实习方式的不同,采取“全程式指导”或“巡回式指导”方式。采取“全程式指导”方式的,原则上应安排专职指导老师进行实地指导;采取“巡回式指导”方式的指导老师可采取邮件、QQ、电话联络等与实地探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指导,要求邮件或QQ或电话联络每周不得少于1次,实地探访每学期不得少于2次;各种方式的指导老师每月应以书面形式将指导过程、指导内容及存在问题等向学校汇报1次。
3、无论采取何种指导方式,带队教师均应作好指导记录。其中采取邮件、QQ等联络的,建议通过学校顶岗实习管理系统中的交流平台进行指导,要求保留原始文字记录,并以系统显示的时间和次数作为考核的依据之一;采取实地探访的每次要有与学生及企业领导、企业指导老师等人在企业现场的合影,并将每次的指导过程、指导内容等填写在“教师实地检查指导顶岗实习记录单”中且由企业签章(字)确认。
4、为了加强对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在实习过程中,学校领导应经常巡回检查和监督,向实习单位了解实习生的情况,听取实习单位对实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检查记录。同时学校也要安排专人到各实习地点进行检查和指导。
(三)顶岗实习教学大纲
1、顶岗实习教学大纲是根据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实习业务范围的教学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而制订的顶岗实习教学文件,是组织顶岗实习、进行顶岗实习考核和对顶岗实习教学质量进行考评的依据。各专业应组织编写“顶岗实习教学大纲”,作为学生实习的内容依据。
2、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都必须配备顶岗实习教学大纲,并应按大纲要求完成顶岗实习;不同学生不同实习单位、岗位的实习内容等应有所区别,可预留表格由指导老师填写。顶岗实习教学大纲具体内容包括:(1)实习目的、任务、学分;(2)实习地点、单位与岗位;(3)实习方式;(4)实习内容;(5)实习时间安排与进度;(6)实习组织机构与管理;(7)实习考核与成绩评定;(8)实习学生的要求;(9)实习检查方式与方法;(10)实习报告撰写与要求;(11)实习鉴定等。
3、学校要通过具体工作安排切实保证顶岗实习的学生既有学习任务,又有生产任务,学习要与生产结合,生产要与学生学习相联系。各专业的顶岗实习大纲应该结合专业要求明确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学习任务,同时作为教师教学任务予以对应落实,细化教师在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教学具体任务。
(1)专业顶岗实习学生必须完成的学习任务
①了解企业概况——作业完成形式:写入顶岗实习周志
②了解企业的组织结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作业完成形式:写入顶岗实习周志 ③熟悉具体部门和岗位的业务流程、工作规范、处理方法——作业完成形式:写入顶岗实习周志并在实习报告中体现
④掌握相应岗位的操作技能——作业完成形式:企业考核,写入顶岗实习周志并在实习报告中体现
⑤按照企业要求初步形成职业能力和初步养成职业素养——作业完成形式:企业考核,在实习报告中体现
⑥初步的管理能力的提高与总结——作业完成形式:企业考核,写入顶岗实习周志并在实习报告中体现。
(2)专业顶岗实习教师必须完成的教学任务
以上内容同时作为学校教师的教学任务,帮助辅导学生完成各项任务,确定完成时间节点,并纳入顶岗实习监控体系。
其中的“熟悉具体部门和岗位的业务流程、工作规范、处理方法”和“掌握相应岗位的操作技能”两项任务是学生顶岗实习学习和教师教学重点,教师和学生应相互配合,学校指导教师和企业指导教师相互配合,共同完成任务。
①学生在确定顶岗实习单位后两周内将自己的具体部门和岗位的业务流程、工作规范及时反馈给学校指导教师。
②学校指导教师接到学生任务后应在两周内及时与企业指导教师联系沟通,共同安排好学生实习任务和时间节点,保证实习学生岗位的针对性、综合性,并能保证学生适当轮岗。
(四)顶岗实习手册和顶岗实习报告
1、顶岗实习手册是指导、安排学生实习、记录实习内容、进行实习考核的基本教学文件。教务处统一印刷顶岗实习手册,每生一册。学生顶岗实习必须携带实习手册,并按实习进度记录实习内容。
2、实习报告是学生对顶岗实习的系统性总结,是考核学生实习效果的基本依据。实习报告应包括实习单位介绍、实习岗位、实习主要过程、实习主要内容、实习的主要收获和体会,要求对问题有一定的分析,文字简短明确流畅。
3、学生顶岗实习应按要求完成顶岗实习报告。顶岗实习报告按照《广东省电子技术学校顶岗实习报告撰写规范》撰写和打印。
(五)顶岗实习考核与成绩评定
1、各专业要根据“顶岗实习教学大纲”,制订具体的实习考核办法,包括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考核方法与评分标准。学生顶岗实习成绩应根据实习大纲要求及学生的实习表现、实习日记、实习报告、现场操作、设计作业、实习单位评价等考核因素综合评定,可以采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分制。有条件的专业可引入实习单位对各岗位员工的考核方法与标准,便于单位统一与员工一样考核。
2、顶岗实习的考核由校内外指导教师共同完成,并以实习单位的考核为主。考核合格的学生,除给予规定的学分外,还可试行由学校与实习单位共同签发“顶岗实习经历证书”。
(六)顶岗实习工作总结
1、学生实习结束后,学校应分别进行实习工作总结,并作为顶岗实习工作的档案资料予以存档。
2、实习总结内容应包括学生实习的基本情况、实习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实习效果、实习指导方法、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
(七)顶岗实习档案资料存档工作
各专业应重视有关顶岗实习教学资料的制定和顶岗实习档案资料积累、存档工作,必须具备的顶岗实习教学文件和资料包括:(1)顶岗实习单位联系单;(2)顶岗实习学生信息一览表;(3)教师实地检查指导顶岗实习记录单;(4)顶岗实习指导邮件、QQ、照片等原始记录材料;(5)顶岗实习经历证书;(6)顶岗实习教学大纲;(7)学生顶岗实习手册;(8)学生顶岗实习报告;(9)学生顶岗实习考核鉴定表;(10)顶岗实习工作总结等。
(八)学生顶岗实习纪律和安全要求
1、必须遵守安全管理规定,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2、必须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吃苦精神,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遵守操作规程,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实践技能和专业知识,不断提升自己的组织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社会实践的能力。
3、经常保持与学校的联系,每7—15天至少要与班主任联系一次,汇报实习情况;注意校园网上公布的与毕业生有关的信息,因联系电话和工作地点发生变动时要及时通知班主任和家长,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正确有效,如因提供的联系方式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负。
4、一旦签订顶岗实习协议,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考勤制度,考勤与顶岗实习考核成绩、与毕业证书管理挂钩;如果在实习期间,由于违反单位的管理规定或因品德表现等原因被实习单位退回学校,则视为实习成绩不合格;
5、顶岗实习结束后被实习单位认可,其实习成绩可评为优良。
6、不得擅离或调换实习单位。个别学生确因特殊情况,中途调换实习单位的,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带队教师批准,报学校审批备案,待批准后,方可向实习单位申请离职;未经批准擅离、调换实习单位的,实习成绩为零分,并严格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7、服从学校和实习单位的领导,听从带队教师的安排,做好各项工作,完成实习任务。
第五篇: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重庆经贸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顶岗实习是我校中职教学最后阶段对学生进行综合应用能力训练的重要环节,学生要到生产服务一线参加顶岗实习,实现在校学习期间与职业岗位零距离接触,切实提高学生职业能力,是培养技能型人才必要的基础训练和从业、创业的适应性训练。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职成[2007]4号文《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加强对我校顶岗实习的管理,全面提高顶岗实习质量,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学生顶岗实习的时间
一般情况下,顶岗实习安排三年级学生在第五、六学期进行。因特殊需要,可以安排在其他时间进行,原则上要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有半年以上在企业顶岗实习的时间。
第二章 实习组织管理
第三条 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机构
设立学生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教育、教学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招生就业、学生科负责人、班主任及实习指导教师组成,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实习学生的常规管理,招生就业负责实习整个过程的协调管理。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在学生顶岗实习前,对学生进行培训和教育。帮助学生明确实习目的、任务、方法和考核办法;对学生进行就业形势、创新精神教育;加强法制观念、安全知识、防范技能、校纪校规、实习单位规章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以杜绝各种意外事故发生。
2.组织指导教师制定实习计划及顶岗实习手册,并于实习前一周发给学生。强化顶岗实习的过程管理,避免顶岗实习环节的随意性。
3.组织实施实习计划,包括确定指导教师及实习过程的管理等。4.检查实习的进展情况,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5.组织对学生进行实习成绩的评定,实习材料的整理、归档 6负责与企业、行业的联系,拓宽学生顶岗实习和就业岗位的渠道。第四条 各职能部门主要责任: 招生就业
1、负责审查各专业《顶岗实习计划》。
2、负责联系、考察实习单位,向学生提供学生顶岗实习单位及岗位相关信息。
3、负责协同班主任组织学生面试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确定顶岗实习单位及岗位。
4、负责与实习单位进行沟通和实习生回访;协调处理学生在实习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帮助学生与实习单位搞好关系。
5、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考核评价工作。
6、负责校外实习基地的开发和建设。就业办
1、负责制定各专业顶岗实习计划。
2、负责做好实习生的实习动员、职业道德、安全教育等,并协助招生就业办开好实习生家长会等。
3、协助招生就业办组织的学生顶岗实习面试、双选活动。
4.负责做好实习教师的安排、调配及实习学生的常规管理和实习过程的管理工作。
5、负责返校实习学生的组织教育教学工作。
学生科
1、负责学生实习前将违纪学生名单报招生就业办。
2、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期间若发生意外伤害事件时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协助招生就业办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
3、负责对实习合格学生毕业证的及时发放。班主任
1、做好顶岗实习前的准备工作,严格按照学校的要求加强学生的实习前教育。教育内容应以职业道德、职业礼仪、职业纪律、职业安全、职业技能为重点。
2、协助招生就业办作好实习学生的实习责任书、自谋岗位实习协议的签订;并按时上交就业所要求相关材料。
3、指导、督促、检查实习生的实习工作,特别是检查和维护实习生的安全状况;对于集中实习的班级,班主任每月应到实习单位1次以上;对分散实习或自谋岗位实习的学生,班主任应经常关心学生的工作、生活与身体健康,做好学生思想工作,与实习单位、学生及家长多联系,并将联系情况记录备案。及时向招生就业通报学生实习情况。
4、选好学生实习负责人,加强沟通,有效处理实习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应把学生安全放在首位;
5、学生联系方式变更后应及时告知招生就业办。
6、督促实习生严格遵守实习纪律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并经常对实习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
7、认真指导学生填写顶岗实习月反馈表;督促指导学生做好顶岗实习总结和顶岗实习报告。
8、作好每学期学生的报到注册工作,并及时收齐有关费用上缴财务室,作好毕业验印资料的准备工作。
9、在实习单位配合下评定实习成绩。客观、公正地对每位学生完成实习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做出书面鉴定意见,评定学生成绩,建立学生实习档案。
10、顶岗实习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对本次实习质量进行分析与评价,对今后的实
工作和教学改革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将学生实习档案交招生就业办。
实习指导教师
1、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指导学生完成实习计划规定的实习任务。
2、在实习中,指导教师在作业现场进行必要的讲解示范,进行个别的技术指导,使学生掌握正确的操作要领和具体步骤。各专业可聘请企业人员作为实习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3、实习期间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对学生进行安全、保密和职业道德方面的教育。抓好实习纪律,会同实习接收单位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如出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学校汇报。
4、进行学生实习过程的监督与控制。实习期间与学生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学生实习单位发生变动的,应及时向就业汇报,并在就业指导下解决遇到的各种问题,保证学生实习效果,并做好有关记录。
5、指导学生完成实习笔记和实习报告。
6、负责审阅学生实习笔记和实习报告,做好学生实习成绩的考核、评定工作。
7、实习结束后,认真做好实习总结,并向领导小组、招生就业进行汇报。
第五条 顶岗实习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方能参与顶岗实习推荐:
1、较好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校内教学任务,各项成绩合格者;
2、具有本专业技术等级职业资格证书者;
3、交清学费及规定费用者;
4、已办理学生意外伤害保险者;
5、无纪律处分或纪律处分已撤销者;
6、无生理、心理缺陷和岗位限制缺陷者;
7、年龄满16周岁者。
自谋实习岗位的学生,必须经学校批准,并参照以上条件执行。第六条 学生顶岗实习工作流程
1.招生就业办公布顶岗实习岗位信息,班主任在组织学生报名的基础上根据学生平时表现、岗位要求和个性心理特征决定推荐人选。
2.招生就业会同相关处室对推荐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3、由班主任或招生就业人员组织带领在校内或前往实习单位参加招聘面试。4.招生就业公室公布相关单位选定名单并书面通知班主任和相关职能部门。
5.被顶岗实习单位选定或录用的学生,须先签订《顶岗实习安全协议书》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6.签订协议后再到招生就业领取《离校清单》并按所列项目分别到各部门签办离校手续,办完手续后交招生就业办汇总,由招生就业办存查并于情况有变动时通知相应部门。
7.凡自谋职业顶岗实习岗位且符合顶岗实习条件的学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并出示实习单位的接收函,班主任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8、凡未规范办理相关手续擅自离校者按学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章 实习纪律及要求
第七条 学生除参加对口升学外,必须参加顶岗实习,如确因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实习者,须报学校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第八条 顶岗实习是教学工作的继续,学生在企业顶岗实习期间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学校的学生又是企业的员工,必须接受企业与学校的双重管理。
第九条 顶岗实习学生的纪律要求 1每个学生都必须按规定时间在固定的地点参加实习,且实习成绩及格,否则不予毕业。
2、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必须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思想品德和职业技能。
3、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劳动纪律,尊敬师傅、好学上进、诚实守信、服从管理,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工作时间不串岗,不聊天,不擅自离岗休息。特殊情况需请假时应征得实习单位的批准,并及时向班主任报告。不做有损企业形象和学校声誉的事情。
4、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树立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在外实习期间要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不要轻信同学、朋友介绍好工作的谎言,以免误入传销等非法组织;不要轻信陌生人,以免上当受骗,要保持高度警惕。
5、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准调换实习单位,特殊情况如确需变更实习单位的,须征得班主任及就业和原实习单位同意,并将新实习单位信息报告给班主任及招生就业办。擅自离开实习岗位的,发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且实习成绩作不合格处理。
6.在顶岗实习期内,无论因哪种情形中止顶岗实习离开用人单位者,都必须及时与班主任及学校招生就业办联系并办理相应手续后方可返校,返校后,必须本人书面出具 “因何种原因离开实习单位的情况说明”,经招生就业办核实后,报就业办,由就业办安排入班继续学习。凡不按时
返校者,一是学校将视情节按规定给予相应处分;二是由此引发的一切事端和后果全部由学生自己独立承担,学校概不负责;三是学校不再提供推荐机会。
7.学生在实习期间,若因个人原因被开除、辞退或受严重纪律处分的,由学生科视其情节按学籍管理办法或相关规定处理,由招生就业办视其情况决定是否再次提供推荐机会。因违反实习单位操作规程、安全规定等造成的自身或他人伤害以及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学生本人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8、实习期间,学生要主动与班主任保持联系,汇报实习的具体情况。若遇到问题或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向班主任汇报,由招生就业办与实习单位协商解决。
9、按时写好实习报告和实习总结,并将实习报告和实习总结于6月10日前交班主任。否则不得毕业及领取毕业证。
第四章 顶岗实习考核
第十条 实习考核评定,分实习成绩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毕业,并根据实际情况推迟发毕业证半年或一年。
1.考核原则:校企共同考核,实行以企业为主、学校为辅的校企双方考核制度。2.实习单位对学生的评价考核占60%,学生的顶岗工作可以在不同单位或同一单位不同部门或岗位进行,学生每更换一个单位应填写一次“顶岗实习鉴定表”,并加盖单位公章。班主任对学生的实习评价占40%,其中实习纪律占10%。
3.对严重违反实习纪律,被实习单位终止实习或造成恶劣影响者,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对无故不按时提交实习报告或其它规定者,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
4、实习结束后,每个学生应写出实习报告和实习总结,班主任要认真审阅评分,在实习结束后一周内,将成绩报招生就业,原始资料由招生就业负责,及时、规范地整理、保存、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