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保障企业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安全、文明、高效和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企业对员工违章、违纪、违规行为管理考核的基本制度,与此相关的制度应在本制度基础上进一步细化、量化、说明和补充。
三、实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达到教育员工、规范管理和杜绝各类违章违纪违规的目的。
第二章 劳动纪律管理
一、迟到、早退每次罚款20元,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罚款30元、超过1小时罚款50元,超过2小时罚款80元,超过4小时的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6小时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二、睡岗、脱岗、串岗行为每次罚款100元。在岗员工吃饭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同岗位或互相照看的岗位不得同时吃饭,否则均按脱岗处理。
三、上班期间看小说、杂志、手机、上网游戏、干私活的按脱岗处理。
四、旷工半天罚款100元,旷工1天及1天以上的按每天罚款200元。
五、旷工年累计达7天或连续达3天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无故不参加各种培训、学习、会议的每次罚款50元。
七、工作中有消极怠工行为的每次罚款50元。
八、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度的给予停工教育半天处理,停工期间不享受任何薪资待遇;停工教育仍没有正确认识的可作继续停工教育处理或作待岗处理,期间不享受任何薪资待遇,并处每停工半天罚款50元;经停工教育后作重新安排仍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可作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九、当班时间离岗不请假、不登记,按脱岗处理处罚100元。
十、不服从工作安排,无理取闹处罚责任人100元,影响生产和工作秩序的加重处罚。
第三章 安全管理
一、在厂区内吸烟的处以500元罚款,有第二次吸烟行为的,一律处以1000元罚款并解除劳动合同。
二、无证动火、超范围动火的处相关责任人1000元罚款。
三、未经批准,无防范措施入罐、登高作业的,相关责任人处以500罚款。
四、违章带电作业、违章停送电、违章起重、违章动土作业的相关责任人处以500元罚款。
五、摩托车、电瓶车擅自进入生产区域的或未按规定熄火推行的处以100元罚款。自行车擅自进入生产区域的处以30元罚款。
六、擅自使用汽油等易燃危险品洗手、洗涤织物、擦洗设备、地面或其他物品等,处罚300元。
七、未经批准擅自带小孩进入厂区者处以100元罚款,当班门卫处以100元罚款。
八、未按规定存放、装卸、保管、使用危险品的处以500元罚款。
九、擅自动用消防、安全器材的,造成消防、安全器材损坏的,未按规定保管消防、安全器材的,随意堆放物品堵塞消防通道的处以200元罚款(赔偿另计)。
十、擅自使用未签订“安全合同”的施工队伍或人员进行施工的处以500元罚款。
十一、班中、班前(4小时内)饮酒的处以200元罚款并不得上岗操作。
十二、安全考试不合格者每次罚款30元;属上岗操作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操作。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转岗教育合格上岗的对用人者按每人次处以50元罚款。新员工进公司未按规定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处罚相应责任人50元。
十三、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每次罚款20元;有一例未按规定穿戴的对进入生产区的处门卫责任人20元。
十四、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的每次罚款100元。
十五、其他一般性违反安全规定、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行为,处以100元罚款。严重违反安全规定、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及其他无证
作业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
十六、不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管理的处以100元罚款。
十七、构成事故的按事故处理。
十八、按规定应该佩戴安全帽的作业场所不带安全帽的,一次处罚20元。
十九、操作人员不穿工作服,一次处罚10元。
二十、在岗位或厂区赤膊或敞胸露怀,一次处罚50元。二
十一、工作不负责任、弄虚作假,处罚责任人50元,造成损失视情况加重处罚。
二十二、下达隐患整改的项目,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的又无情况说明、又无防范措施,有一次处罚责任人100元,造成事故的按事故处理。
二十三、当班岗位有两人以上违纪被查,除扣罚违纪人的同时,追罚当班工段长50元,分厂厂长100元。
二十四、发生一般事故或未遂事故,隐瞒不报或谎报一经查实,按照逐级上报的原则,追究瞒报者或谎报者的责任,处罚500元;性质恶劣的处罚1000元。
二十五、在宿舍私拉乱接电源或使用大功率的电器,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损失追究责任人的50%的赔偿,情况严重移交司法处理。
二十六、发生各类事故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的,处罚责任人200元,防范措施不到位处罚责任人200元。
二十七、未按规定进行交接班或交接不清或引发损失,处罚责任人100元,发生事故按事故处理。
二十八、仓库管理混乱,原材料、机物料或成品、半成品保管不善,造成损失的处罚责任人100元(损失赔偿另计)。
二十九、发生各类事故,当班人或发现人必须立即将事故现场的大致情况,快速上报给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在15分钟之内上报分管领导或总经理。发生各类事故后30分钟之内没有向公司领导汇报的将逐级追查原因及责任人。对违反此项规定的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
第四章 环保管理
一、安全环保部负责环保日常管理,各分厂负责本范围环保具体工作的管理。擅自处理和排放废水的,处以1000元罚款。
二、未经规定擅自在厂区内堆放、处理固体废弃物的,处以200元罚款。
三、运输、存放和操作不当造成危废泄漏的处以200元罚款。
四、未按规定运行环保设施的处以200元罚款。
五、未经许可随意用水冲洗车间地面的每次处以50元罚款,造成雨水管网污染的处以200元罚款。
六、其他一般违反环保管理制度、规定的或造成环境影响的行为处100元罚款,严重违反环保管理制度、规定的行为处500元罚款。
七、不服从环保管理人员管理的处以100元罚款。
八、因工作失误导致上级检查出现不合格项的,责任人处500元罚款。
九、构成事故的按事故处理。
第五章 工艺管理
一、违反工艺指标的每次罚款100元,对严重违反工艺指标的行为每次罚款300元。未经批准,生产部门擅自修改既定工艺指标、操作规程的行为每次罚款1000元。
二、违反操作规程的每次罚款50元,对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每次罚款200元。
三、工艺指标、操作规程未按程序制定、修改、批准的罚款200元。
四、未按规定要求填写操作记录的罚款20元。
五、生产中或操作记录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处200罚款。六、一般性违反工艺、生产管理制度、规定的罚款100元,严重违反工艺、生产管理制度、规定的罚款300元。
七、不服从生产管理统一调度的,处以200元罚款。
八、构成事故的按事故处理。
第六章 设备管理
一、违反设备操作规程使用设备的罚款100元。
二、未按规定加油润滑的罚款50元,未按规定检查、巡查、保养
设备的罚款50元,未按规定检查、保养重点设备的罚款50元。
三、未经设备员同意与鉴定,带故障运行设备的罚款200元。
四、未按规定对设备进行检修的罚款100元;重点设备未按规定检修的罚款300元。
五、设备没有设备台帐、未按规定做好检修记录的每次罚款30元。
六、设备检修、安装、施工前后未征得岗位同意、未按规定交接的每次罚款100元。
七、设备、管道、阀门、材料选型、安装、使用错误的罚款300元。
八、工具、用具、器具私自带出使用的,处以100元罚款。私自带出不归还的按盗窃处理。
九、其他一般违反设备、检修、保养管理制度、规定的行为,处以100元罚款。严重违反设备、检修、保养管理制度、规定的行为,处以300元罚款。
十、不服从设备管理的处以100元罚款。
十一、构成事故的按事故处理。
第七章 质量管理
一、违反分析操作规程规定的每次罚款20元,因此造成仪器损坏的另按实际损失额的10%-30%予以处罚。
二、未按规定进行分析、检验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分析、检验工作的每次罚款50元。
三、分析数据、结果误差超过规定范围的或影响正常生产和检验需要的每次罚款50元。
四、生产现场产品包装外观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每次处20元罚款,包装计量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每次处20元罚款,同一生产区域出现两个生产岗位有上述违规行为的,连带处罚工段长及分厂长各50元罚款。
五、原辅材料、产成品、样品或标样因保管、使用、操作不善造成质量影响的每次(批)罚款50元。
六、未按规定填写相关原始数据、记录、报表及签字确认的,每
次罚款30元。
七、质量控制、检验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罚款200元,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另行追究。八、一般性违反质量管理制度、规定的罚款50元。严重违反质量管理制度、规定的罚款200元。
九、不服从质量管理部管理的罚款100元。
十、构成事故的按事故处理。
第八章 清洁文明管理
一、机器、设备、地面、墙壁等岗位卫生、办公室卫生不达要求的罚款30元。操作失误造成环境卫生影响的罚款50元或并入工艺管理处理。
二、随地吐痰,乱丢瓜皮果壳及其他杂物的罚款20元。
三、工具、用具、物料杂乱无序的罚款30元。
四、车辆乱停乱放、物料洒落、车轮、脚下带料、乱写乱涂等造成现场环境影响的处以100元罚款。
五、检修及各种作业后未及时清理现场的罚款30元。
六、宿舍卫生达不到要求的罚款30元。
七、影响他人休息、影响他人卫生的罚款30元。
八、不服从清洁文明管理的处以50元罚款。
第九章 治安管理
一、有偷窃行为的处10倍金额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二、在公司内滋事、斗殴处以500元罚款,并承担相应的医疗、误工、营养费和公私财物损失等,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直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在公司酒后闹事处以500元处罚,造成公私财物损失的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直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对有意破坏生产、破坏公物的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并承担相应损失,触犯刑律的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五、未按规定私自带入外单位人员的处以100元罚款,造成泄密的按规定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因门卫失职造成外单位人员未按规定
进入处以100元罚款。
六、因保管不善丢失、私自存放或带出化学危险品处以1000元罚款,并承担因此而引发的一切后果和相关法律责任。
七、由于防范不力或工作失职,造成物品、现金、重要文件、帐册等失窃,除赔偿相应损失外,必要时还应追究相应行政责任。
八、擅自聘用证件不齐的人员,或未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对责任人处以500元罚款,并承担相应责任。
九、员工如因违法、违纪受到公安机关处理的可解除劳动合同。
十、其他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章 事故管理
一、对一般性工艺、生产事故处以500元罚款,对于重大工艺、生产事故处以2000元罚款。
二、对一般性设备事故处以500元罚款,或承担直接损失的20%-30%。对于重大设备事故处以2000元罚款,或承担直接损失的10%-20%。
三、对一般性物料损失事故处以200元罚款,或直接损失的20%-30%。对于重大物料损失事故处以2000元罚款,或承担直接损失的10%-20%。损失物料属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类的加重处理。
四、对一般性质量事故处以300元罚款,对重大质量事故处以1000元罚款。
五、对一般性环保事故处以500元罚款,对重大环保事故处以3000元罚款。
六、对一般性安全事故处以2000元罚款,对于重大安全事故处以5000元罚款。
七、对于重特大事故另行处理或由有关部门处理。
八、对事故责任人除处以经济处罚外,还可给予相应行政处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九、不属于违章造成的轻伤事故,歇工1-15天之内,事故责任人罚款50元;歇工30天之内,事故责任人罚款100元;歇工60天罚款200元;歇工90天罚款300元。
十、因违章造成轻伤事故,根据违章性质,事故责任人罚款200元;歇工30天以上加罚100元;歇工60天以上加罚200元;歇工90天以上加罚300元。同时考核当班工段长和分厂长罚100元,安全员罚款100元。
十一、部门或分厂一月内发生两起轻伤事故,追罚部门或分厂负责人500元。
十二、发生重伤事故除责任人罚款300元,部门及分厂负责人罚款500元,工段长300元,安全员300元,综合管理部经理500元。
十三、发生重大事故按照公司有关事故处理规定及事故责任分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十四、关于轻伤及皮肤过敏、中毒治疗的补充规定: ①员工发生轻伤或皮肤过敏、中毒等症状,需去医疗机构检查治疗的,正常情况下须先说明情况,由部门备案后进行检查治疗;
②特殊情况或重伤员工,可先抢救治疗后补办备案手续; ③上述情况未经过部门备案的,原则上医疗费用自理; ④未经过公司同意,擅自在其他非指定地点就诊的医疗费用,原则上不予以报销。
第十一章 制度管理
一、公司根据工作和管理需要不断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公司员工应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凡一般性违反公司各类制度、规定行为均可以处以300元以内处罚,严重违反公司各类制度、规定行为处以500元罚款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规程或以公司名义发布的各类通知、规定、要求、活动等,应由部门起草,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部门的各类规定、通知、要求、活动等均应经分管领导批准实施。
三、公司内部各级的各项通知、要求和规定必须得到上一级领导批准,分厂的通知、要求、规定等要报办公室备案存档。
四、公司及所属各部门所发布的通知、通报、制度、规定等各类文件,必须有发布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第十二章 考核管理
一、各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员工的考核工作,考核情况要及时公布
并做好记录台帐,每月底前将当月的汇总情况上报。
二、综合管理部按工作职责对专项管理进行考核,考核情况应及时通报被考核单位,考核金额在当月工资中扣除。被考核单位应及时分解考核情况并在3日内反馈至考核部门。
三、人力资源部汇总各考核情况并在个人工资中核减。对无法从工资中核减的或外单位人员罚款,由办公室统一汇总送财务部处理。
四、本制度主要是针对个人行为,可参考适用于针对部门的考核,在针对部门考核时应根据具体情况作相应调整,但不得低于本制度标准。
五、对于重复性、情节特别严重、造成事实后果的行为均可以加重处理力度,对于管理人员处理不得低于一般员工。
六、对于严重违章、违纪、违规或构成事故的行为,除经济处罚外,还可根据需要进行在岗教育或停工教育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七、外来人员在公司内出现违章、违纪、违规现象参照公司的制度规定执行。
八、对于一般性问题属部门、工段自查并主动处理上报的,对部门、工段免于处理,内部处罚不上交,作为内部对先进员工的奖励或进行二次分配,但不得结余。对于重大问题一律按规定执行,同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所有相关处理不重复,有相关重复部分应合并综合处理或靠最高的处理,在工资中体现。
九、遇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和包庇的行为,以违章、违纪、违规行为者同等论处。遇有不负责任、失察失职行为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十、对于打击报复、有失公平行为必须加以纠正并给予处罚,对情节严重的要调离岗位或停止其职务。
十一、员工拒绝违章,任何人不得进行处罚和刁难。
第十三章 附 则
本制度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制度规定有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制度、规定执行。本公司其他制度、规定与本制度有抵触的按本制度执行,本制度未涉及到的原制度、规定仍然有效。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第二篇:机修厂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制度
机修厂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全厂职工安全意识,促进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认真组织召开好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办公会暨生产计划会。在会上必须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安全指令、指示、文件及各种安全会议精神,落实上次会议安排布置的工作,部署安排下步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调度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和生产计划的完成情况。与会人员必须自始至终参加会议,不准无故迟到、早退及缺席、干一些与会议无关的事,违者考核10元。到会人员必须作好会议记录,各车间必须在叁天内利用班前会将会议精神传达贯彻、落实到基层班组和员工中去,并制定有效解决实际问题的具体措施,厂安全生产组对会议情况进行检查,如车间没有按要求传达贯彻落实,考核车间主任50元(车间安全第一责任者)。
二、坚持抓好安全、质量检查工作,做到在“防”字上下功夫,在“严”字上抓落实,在“狠”字上促整改。厂分管领导和安全生产干事要会同车间以及有关人员组织每月不少于二次的安全、质量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质量问题,由安全生产干事汇总下达整改单到车间班组,车间班组主要负责人必须在通知单上签字,车间班组必须按照整改单上期限认真组织整改,不得推诿和拖延。每条考核10元,凡是涉及到两个车间班组的问题,两个车间负责人共同协商解决好,不得推卸责任、拖延整改,否则给推卸、拖延责任人10元~50元的罚款,对造成事故后果的还要追究责任。安全隐患整改好后及时向有关领导和安全生产干事汇报,如果因材料、配件或因不能停产、停机等因素不能及时整改或者整改好后又不汇报的,视为没有整改,按每条10元考核,重大安全隐患考核车间主任50元/条、技术员30元/条。厂每月安排安全、质量检查两次,安全小分队检查一次,由安全生产干事组织车间主任、技术员参加,凡是不参加每次考核20元,干事不组织安全质量检枵和安全小分队检查每少一次考核20元。
三、认真组织每周五的安全学习活动。学习由车间主任主持,清点人员,严格考勤、考核制度,并将考勤、考核资料每月二十五日前交安全生产干事汇总统一汇总。车间主任、技术员不能借工作忙不组织安全学习或者走过场做样子,分管厂领导和安全生产干事每月不定期的组织监督检查,发现车间不组织安全学习,每少一次考核车间主任、技术员20元。
四、安全学习的内容和资料。车间主任、技术员组织职工学习三大规程或安全法规,上级安全文件指令、条例、通报、法规,同时技术员每月要安排不少于一期学习资料,车间组织安全学习时,不准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否则考核3~5元。
五、加强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使员工树立牢固的安全第一的思想。每班的班前会由车间主任、班组长组织,应不少于十分钟的安全教育,要求车间班组在抓好生产的同时,在会上必须强调安全,布置安全。重大的工作及安装任务,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并作好班前安全备忘纪录。车间班组负责人不进行班前安全教育、不布置安全、重大工作及安装任务不指定专人负责安全、不作安全备忘录,每项考核10元。
六、抓三违、下井考核制
1、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完成抓三违和下井指标,机修、电气、技术员每月下井8天,其中井下现场不少于5天;安全生产干事、运转车间主任每月下井6天,其中井下现场不少于4天;采掘车间主任、其他干事每月下井4天,其中井下现场不少于2天。抓三违指标2个。加工、液压车间下井天数不限,抓三违指标2个。
2、抓三违指标次数(进行了安全教育,没有罚款的也可算数)原则上独立完成,凡少抓一次三违扣10元,少下一天井扣10元。车间三违指标为6人次,每超控一人次扣10元(以矿、厂抓三违次数为计算依据)。
3、抓三违、下井必须进行考勤登记,每月由安全生产干事负责提供资料到厂后勤组。
4、凡弄虚作假或发现“三违”现象不制止,查出一次处罚责任者20元。
七、事故分析追查考核制
1、严格各类事故追查处理制度,加强各类事故调查、分析、追查处理。重大的非伤机电责任事故和必须报工伤的人身事故,由分管安全的副厂长主持追查处理,一般机电事故和点名工伤,由安全生产干事会同事故责任车间主任、技术员、班组长追查结案,并将处理结果提供给后勤组进行考核。
2、重大事故(包括二级非伤事故,轻伤人身事故)限三天内追查处理结案,厂安全副厂长必须将事故追查结果报安全监察部。
3、一般事故和点名工伤,限二天内追查处理结案,由安全干事将追查结果汇报给分管厂领导,并作好事故纪录。
4、凡发生一起轻伤和二级非伤事故的车间班组,考核车间主任100元,责任车间人员扣岗位标准工资的5%,并扣事故班组岗位标准工资的10%;轻伤以上事故或一级非伤事故考核车间主任200元,全厂人员扣岗位标准工资的10%,并扣事故班组岗位标准工资的15%。
5、凡当月发生点名工伤,考核车间主任50元/人次。
6、发生事故车间主任必须在24小时内向厂领导汇报,并积极组织处理,不得隐瞒和拖延,每隐瞒一次人身事故或拖延机电设备事故处理,考核车间主任、技术员20元/次(拖延处理50元/次)。
八、责任事故仲裁索赔考核制度
1、公司对机修厂的生产考核罚款由责任车间承担80%,其余20%由厂承担。公司对机修厂质量达标的罚款由责任车间承担;另外厂每月对管辖范围内的固定设备、机组、地面厂房、机房等进行检查,一处不合格罚款20元。
2、公司对机修厂的个人责任考核罚款,责任人承担的部份不少于其个人工资总额的50%。当个人责任考核罚款少于责任人个人工资总额的50%时,由责任人全部承担。对个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的考核罚款,由责任人全部承担考核罚款,一次不能扣完的,罚款的剩余部份分月扣除。
3、由于机修厂事故影响的考核罚款,由厂后勤组、安全生产组每月按第1条和第2条落实到车间、班组及个人。
机修厂
二OO九年一月十二日
第三篇:电解车间生产管理考核制度
电解车间生产管理绩效考核制度 一
换极:(正常、临时换极)
1.换极所需的各项工器具,阳极等的准备;考核0.5分。2.新旧导杆的清理标识;考核0.5分。
3.换极槽罩按要求打开2块,每多一台;考核0.5分。4.进行有效的扒料;考核0.5分。
5.拔出残极后捞净掉块,对炉底沉淀、结壳进行有效处理,修理极缝,记录清楚换极炉膛情况;考核1分。
6.换极时应进行有效捞炭渣作业,捞出炭渣放入小的炭渣箱内,未捞炭渣或将捞出的炭渣又填入槽中;考核1分。7.测量极下铝水平;考核0.5分。
8.精确定位,新极16小时或24小时电流分布大于3mv,与相邻极定位有明显偏差;考核2分。
9.换极中对水平槽罩的协助校正 考核0.5分。
10.换极时必须对断路口进行保护,作业完毕后清理现场时必须对断路口进行吹扫和对分隔板进行清扫;考核0.5分。
11.换极后导杆倾斜,影响抬母线作业;考核5分。
12.换极后对小盒卡具的复紧,因阳极下滑造成电压摆;考核5分。13.换极前禁止打AEB,或换极前电压未抬高70mv~100mv;考核2分。14.换极后电压摆未处理正常(异常槽除外)考核换极班次每台5分。二
垒墙堵缝:
1.新极装好后,待电解质液面结壳开始作业;考核1分。
2.除中缝外,垒墙极间缝、极侧部小面不允许使用过大的结壳块;考核1分。
3.垒墙过程中禁止块掉入槽中;考核1分。
4.将破碎料均匀的覆盖在新极表面,极上混合料的高度不超厂房要求高度;考核1分。
5.按车间要求布料,布料后进行壳面整形,留出槽沿铁散热带保持(3-5天)
作业后3日内必须检查;考核1分。
6.壳面平整,无大结壳、破碎块;考核1分。
7.新换极阳极炭块无外漏,壳面无塌陷、冒火,壳面表面无裸漏破碎块、氧化铝覆盖料厚度适合;各考核1分。
8.槽沿铁散热带留出,无侧部炭块氧化;考核1分。
9.相邻极壳面相对平整,相邻低极保温料不得过厚;考核1分。
10.打壳眼附近阳极垒墙不影响打壳、走料,尽可能少氧化;考核1分。
11.本班次5天内新更换阳极检查、处理(重点:垒墙堵缝质量,覆盖料高度,塌壳、氧化、极间缝漏料);考核1分。三
收边整形:
1.壳面平整,无大结壳、破碎块;考核1分。
2.壳面表面无裸漏破碎块,氧化铝覆盖料厚度适合;考核1分。3.无阳极氧化,阳极钢爪发红;考核1分。
4.槽沿铁散热带留出,无侧部炭块氧化;考核1分。5.整台槽收边整形差,没有收边;考核5分。四
专职槽工作:
1.低极覆盖料不超过横梁;考核1分。2.低极电流分布未按要求监测;考核1分。
3.电解质水平调整:专职槽保持范围14~16cm,连续两天不合格,第二天开始白班、三班考核0.2分,零点考核0.5分。4.氟化铝料箱添加检查;考核5分。
5.每一大倒班对专职槽卡具压降进行测量,对异常进行处理,并对小盒卡具进行复紧;每天抬母线后当天白班测量卡具压降并且交工区,卡具压降大的及时处理;考核1分。五
其它工作:
1.换极、出铝和效应熄灭后捞碳渣作业考核0.2分。2.出铝后出铝口卫生差每台考核0.2分。
3.电解槽下料器或其它设备原因造成漏料、堆料、打料过多等检查处理考核0.2分。
4.对当班发生设备故障必须立即联系维修进行处理,对遗留问题必须进行交接班,当班必须对上班次检修的设备进行复查。考核2分。
5.凡车间、工区长检查发现并在工区意见提出整改要求的,未按要求改进或未整改,责任班次考核5分,班长考核绩效20--50元。
6.异常槽(病槽、长效应槽等)的监测、数据汇集分析、简单处理上报0.2分/次。
7.火眼、下料口扩充,打壳锤头的检查上报0.1分/次。
8.槽异常曲线的监测、简单的数据汇集分析、处理0.2分/次。
9.取试样不合格,一台1分。
10.对封堵冒烟冒火的不许用天车直接下料进行封堵,1分/次。
11.对于车间、工区要求,疏于执行或执行不利班组,班长负主要责任,视情节考核绩效30、50、100元。
12.凡区长检查发现并在工区意见提出整改要求的,未按要求改进或未整改,考核责任班次5分,考核班长50元。
13.所有操作质量问题,技术员、区长检查发现,视情节建议考核。
14.不符合标准操作或车间、工区要求,对槽况稳定(电压摆),原铝质量造成影响,依据生产考核制度进行考核,影响严重,按生产操作事故进行处理。定性为生产事故每次考核20分
15.车间各项记录(纸质与电子版),不按要求记录、记录有空缺(其中无泄漏检查记录为班长交接班记录与侧壁、炉底记录)、记录作假,一经发现考核5分/次。
16.压极一块考核3分。六
原铝质量
1.凡新极(1-15天)发生脱极。考核换极班次4分,专职槽班次2分,(1-15天)后发生脱极考核专职槽班次5分。
2.专职槽铁含量超过5天连续上升,第五天开始每天考核0.5分,因新极脱极造成铁含量上升的,考核脱极责任班次。七
效应
1.禁止使用电磁阀下料或无特殊原因人工向槽内推料,发现一次考核50分。2.每班次单槽手动NB次数不允许超过6次。每班次单槽手动AEB 次数不允许超过2次超出范围考核AEB 0.5分 /次,NB0.2分/次。(特殊原因除外但必须向工区汇报或有记录)。
3.车间、工区培训讲解过的异常曲线不能进行加料的进行加料的,0.2分/次。
4.N1效应考核当班次不大于13个,每超一个,考核0.2分。
5.正常槽效应熄灭及时,出现过超时效应和长时间异常电压(低于4V超过5分钟)考核0.4分,重复效应考核2分。
6.效应熄灭后必须将效应棒拔出,放到指定位置,考核0.2分。7.因堵打壳头发生效应的考核2分。
第四篇:安全考核制度(定稿)
公司安全责任考核制度
为了贯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做到职责明确,奖惩分明,形成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的管理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及目标考核的归口管理。
2、经理及分管负责人对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3、各部门负责人对各岗位及其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4、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的考核情况将作为工作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纳入绩效考评范畴,并根据相关考核办法执行。
考核方式
1、实行季度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对部门进行考核;部门负责人对岗位员工进行考核。
2、考核标准
(1)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奖惩办法》、《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安全职责及目标进行考核。
(2)考核采用百分制的形式,各条得分合计为总分,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9—70分为合格,69分以下为不合格。
3、考核奖惩
(1)考评优秀的和不合格的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核实后,按《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办法》执行。
(2)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除按《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理外,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〇一三年元月五日
第五篇:安全考核制度(范文)
永济市城北中学
安全工作考核方案
一、学校安全是学校生存发展之本,安全工作是学校全体教职工时时必须关注,认真做好的第一重要工作。学校建立安全考核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主管校长任副组长,学校安全保卫处、德育处、团委、总务处、教导处主任任考核组成员。
二、学校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考核的经常机制,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对全校安全进行考评和量化。考核结果纳入评先选模、年终考评的主要依据。
三、学校安全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四、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的重点是确保学生能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全回家;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五、学校安全考评具体内容:
(1)安全工作机构健全,效应体系好;
(2)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安全工作职责明确;
(3)安全工作各项制度落实好;
(4)各类安全工作监督管理档案建立和使用良好;
(5)各处室、班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落实好;
(6)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执行好;
(7)消防设施、器材配备齐全,效能完成好;
(8)建筑物和设施等硬件安全质量状况和安全使用好;
1(9)全体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掌握安全知识,安全自救、安全救灾的能力好;
(10)安全事故上报、处理、责任追究落实好。
六、学校安全奖励、处罚:
(一)在安全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处室、班级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奖励:
1.安全意识强,学校安全工作精细、规范、科学推进,无重特大安全事件和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或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后能科学、规范处置,未造成影响。
2.安全教育普及,安全措施落实,安全隐患及时消除,消防器材、设备及用电设备完好,无火灾事故,工作成绩突出。
3.模范遵守各种安全法规,制止违反安全法规的行为,事迹突出。
4.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安全险隐患,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5.积极扑救火灾及各种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工作,对抢救师生生命、财产,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有显著贡献者。
6.对查明各种突发性事件的原因有突出贡献。
(二)对于违反安全法规、上级安全要求、学校安全制度的领导、班级或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和安全事故的损失情况,给予警告或处罚;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造成人员伤亡、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