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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科研机构管理实施细则解读
编辑:清香如梦 识别码:23-1137896 1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9-13 20:20:14 来源:网络

第一篇:电子科技大学科研机构管理实施细则解读

电子科技大学科研机构管理实施细则

(讨论稿)202_年5月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校各类科研机构的管理,明确其职责、义务、权限以及应履行的手续,更好的促进科研机构的发展,建设创新型科技平台,根据上级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管理办法以及《电子科技大学科研机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精神,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以下四类科研机构的组织管理:

 各类国家科技创新平台  校级科研机构  校企联合科研机构  学科性工程中心

学校科技处代表学校对电子科技大学各类科研机构行使管理职 能,具体由科技处科研平台科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管理细则从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第四条 本管理细则由学校科技处负责解释。

第一章

各类国家科技创新平台

第五条

各类国家科技创新平台包括:经国家和部省级政府部 门批准设立的依托我校的科技创新平台,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重点实验室、国防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防工程应用技术研究中心、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省部级工程研究中心、学科引智创新基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

第六条 各类国家科技创新平台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部委和地 方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管理办法和《电子科技大学科研机构管理办法》执行。

第七条 学校成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管理委员会,并依据《电子 科技大学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管理委员会章程》对我校各类国家及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进行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八条

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校科技 处,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委和四川省有关部门关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的方针和政策,制定相配套的管理办法用于指导科技创新平台的管理和运行;

2.对各类科技创新平台的业务工作、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工作等给予指导并进行监督;

3.对各类科技创新平台进行年度考核,并配合主管部门做好相关的检查、评估及验收;

4.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我校条件比较成熟的科研机构进入国家和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序列。

第九条 各科技创新平台所依托的二级学院要切实履行领导责 任和支持义务,在人事、设备、场地、财务等方面给予切实有力的支持。校内各二级学院要积极组织和扶持条件比较成熟、有望成为国家或省部级平台的科研实体。

第十条 各个科技创新平台必须根据上级主管部门颁布的管理 办法制定自己的管理章程,并通过学校科技处呈报学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委员会审批。审批后的管理章程应当在学校科技处存档。

第十一条

学校在每年的经费预算中设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专 项经费,用于相关平台的条件改造以及申报、评估、验收工作。此专项经费不得挪作它用。

第十二条

每年12月31日之前,各科研平台将次年度本单位 经费预算报学校科技处;学校科技处审核汇总后呈报学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管理委员会审批。原则上,审批后的经费预算不得改变。

第十三条

学校每年将对各国家科研创新平台进行年度考核。对于年度考核优秀和参加主管部门评估获优的各科研平台,学校将在基本科研业务费、职称评定、人才引进、条件建设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和支持。

第二章

校级科研机构

第十四条

电子科技大学校级科研机构,是指以“校科字”发文批准成立的跨学院、跨学科的科研机构、依托单一学院的科研机构。

第十五条

校级科研机构设立的基本条件: 1.有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目标和切实可行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符合学校的主流学科发展方向。

2.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专业知识、职称、年龄等方面结构较为合理、相对稳定的科研队伍;固定科研人员不得少于20 人,研究生人数不得少于30人。

3.有固定的研究场所和必要的研究设施;研究场地不得少于300平米,仪器设备原值不得低于300万元。

4.具有较强的科研基础,有承担国家级任务的能力,有持续的科研任务和经费来源;

5.有明确规范的运行管理规章。

第十六条

相同或相近的学科领域不得重复设置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的校级科研机构。

第十七条

在明确依托主体单位的情况下,允许设立主要依托某一学院管理,跨学科、跨学院的校级科研机构。

第十八条

拟设立校级科研机构的单位,应向学校科技处提交《电子科技大学校级科研机构建设申请书》,经学校科技委组织论证,学校科技处审核后报主管副校长审批,批准后由学校以“校科字”发文批准成立。科技处每年5月和10月两次集中受理校级科研机构的设立申请。

第十九条

批准成立的校级科研机构均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得对外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如合同),不得从事商业性宣传或营利性活动,不得在校外设立分支机构;但可以独立开展学术活动、洽谈科研合作、承担科研项目;所签订的任何协议或合同必须报科技处审查,获得批准后加盖学校公章或学校科技合同专用章;所承担的科研项目按《电子科技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二十条

批准成立的校级科研机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依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有关规定刻公章,但要严格管理,不能用于对外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第二十一条

批准成立的校级科研机构完成的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电子科技大学。科研机构成员的智力劳动成果的生成,知识产权的认定和归属,无形资产的利用和转移、管理和保护,研究人员与知识产权的关系等依据国家的有关法令和《电子科技大学保护知识产权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跨学院科研机构的管理

1.跨学院科研机构不是校内独立的二级行政单位,其人事、设备、场地、财务等归口主要依托学院进行管理,相关学院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和支持义务。

2.跨学院科研机构应当设有行政管理层和学术委员会。其中,行政管理层的主要职责是就科研机构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其组成人员由各相关学院与学校科技处协商指定;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就科研机构的研究方向进行规划,其组成人员由行政管理层与学校科技处协商邀聘。

第二十三条 依托单一学院科研机构应当是相关学院内部独立的 基层行政单位,其人事、设备、场地、财务等归口相关学院管理。

第五章

考核与评估

第二十四条

校级科研机构须每年年终进行工作总结,按期于每年的1月25日向科技处提交上一年度《电子科技大学科研机构年度工作报告》,并以此作为考核与评估、支持与撤销的依据,由科技处负责考核。

第二十五条 科技处每三年组织专家对校级科研机构进行周期评估。按照优胜劣汰的原则,对评估为优秀的科研机构予以重点建设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或省部级重点科研机构,并在学校有关科研业务费中予以重点倾斜支持。对评估不合格者,学校科技处提出撤消建议,报科研主管副校长审批,以“校科字”发文公布。

第三章

校企联合科研机构

第二十七条

校企联合科研机构是校企联合科技开发、技术交流的平台和纽带,校企联合科研机构是指学校以协议形式与校外独立法人单位联合建立的科研机构,包括校企联合实验室、校企联合研究中心等。

第二十八条

校企联合实验室设置申请条件: 对于校内申请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校内必须有明确的依托单位和明确的负责人。2.有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目标和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 3.有较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相对稳定的科研队伍;科研固定人 员不得少于8人,研究生人数不得少于20人。

4.有一定的科研基础和实力,近三年承担过国家或省部级以上项 目5项。

5.有固定的研究场所和必要的研究设施,研究场地不得少于80平米。

同时,对合作单位要求具备如下条件:

1.合作方是世界著名领先或国内行业重点骨干单位,具有独立 法人资质。

2.合作领域需符合学校学科发展方向,通过合作对提升学校学 科水平、科研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有显著作用;

3.合作方年均投入科研经费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且3年累计 科研经费投入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合作方投入的资产归属学校的仪器设备)。

4、申请单位未以相同的研究内容和成果与其他单位建立联合科研机构。

第二十九条

学校以协议形式与校外独立法人单位联合建立的科研机构,一般协议期限为3年,期满后可视实际情况续签协议。协议期满,该联合科研机构自动注销。

第三十条

拟设立校企联合科研机构的单位,应向学校科技处提交《电子科技大学校企联合科研机构建设申请书》,经学校科技处审 核批准后,由学校统一与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

第三十一条

由企业投入的经费到达学校帐户后,该校企联合科研机构才视为正式成立;之前,任何人不得以该校企联合科研机构的名义对外宣传或进行相关活动。

第三十二条

校企联合科研机构负责人负责联合科研机构的日常行政管理,学校科技处对全校校企联合科研机构的日常运作进行监督,并对校企合作科研项目进行管理。

第三十三条

各校企联合科研机构的财务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合作方投入的科研经费,按照学校横向科研经费进行管理。

第三十四条

各校企联合科研机构每年元月25日前应向学校科技处提交上一年度运行总结报告;学校科技处每年对全校校企联合科研机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第三十五条

各校企联合科研机构在协议期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可向学校科技处申报撤销该校企联合科研机构:

(一)、协议履行期间,一方违约致使他方遭受损失的;

(二)、协议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市场原因等致使协议目的难以达到,经双方协商同意撤销的;

(三)、协议履行期间,因其他原因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撤销的。

第三十六条

各校企科技联合实验室在协议期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学校科技处可依照职权撤销该校企科技联合实验室:

(一)、出现第三十五条所述情况之一,而该校企科技联合实验室未向学校科技处申报撤销的;

(二)、协议履行期间不再符合本章程规定的校企科技联合实验室设立条件的;

(三)、协议履行期间我方出现重大违约,或因我方违约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或与对方出现纠纷被对方起诉等情况,严重影响我校科技形象和声誉的;

(四)、以校企联合科研机构的名义从事校企科技合作以外的活动,给学校带来严重负面影响的;

(五)、连续两次年度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或虽只有一次年度检查不合要求,但经学校科技处提出整改要求后情况未见好转的。

第三十七条

申报撤销的或科技管理部门依职权撤销的校企科技联合实验室,应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组由双方联合实验室的负责人和学校科技处委派的工作人员组成,清算组人员不得少于三人;

具体清算工作应依据签署的合作协议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

清算工作结束后,该校企科技联合实验室宣告正式撤消。

第四章

学科性工程中心

第三十八条 学科性工程中心是以需求引进为主,逐步扩大市场范围和服务功能,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综合服务,成为具有一定区域影 响力的,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的技术转移增值服务平台。学科性工程中心是电子科技大学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科性工程中心应是我校师生从事学术性应用工程研究的基地,同时也应是我校学生(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等)实习的基地。第三十九条

学科性工程中心的主要任务是:

1、共性技术的开发与扩散。

围绕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技术创新工作需求,联合有关企业共同进行行业共性、关键性技术的开发和扩散,突破产业结构调整中的关键技术瓶颈,探索向产业转移的有效模式。

2、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及技术转移。

在清晰技术产权的前提下,选择有市场潜力的科技成果,组织对项目进行系统集成、培育和孵化,实现技术转移和产业化。

3、推动和完善工程中心建设。

促进学科性工程中心科技人力资源与企业技术创新紧密结合,提高工程中心研发水平和技术储备能力。

4、为企业技术进步和升级改造提供综合服务。

根据企业技术创新过程中的需求,为企业提供技术和人力资源、信息、技术评估、咨询、管理、融资等综合配套服务。

5、加强国际技术创新合作。

充分发挥学校和工程中心自身的综合优势,积极推进国际间的技 术转移工作,联合重点企业,做好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开发创新工作。

第四十条 学科性工程中心设置主任、副主任等职,由中心提出、电子科技大学科技处任命。

第四十一条 学科性工程中心义务:中心主任每年与科技处签订完成当年科研任务协议,承担学校科研、培养研究生任务,包括: 科研与开发款:万元;

(1)科研产值(财务报表):万元;(2)研究生培养:名;(3)配合科技处,承担学校横向科研工作;

(4)工程中心应按照电子科技大学保密规定做好保密工作。第四十二条

学科性工程中心权利:科技处代表学校指导工程中心工作,各工程中心的责、权、利由学校和参与、支撑单位的协议书为准,工程中心原则上享有以下权利:

1、挂牌:在学科性工程中心工作场所挂出“ 工程中心” ;

2、利用“工程中心”等学校无形资产对外进行招投标,对外从事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横向合作;

3、按照工程中心公章使用办法使用公章;

4、科技处利用学校掌握的科技资源(技术需求信息、政策、仪器、设施),向工程中心提供支持:(1)电子科技大学作为学科性工程中心的强大技术后盾,支持工程中心开发新产品、承当新的科研与工程项目;

(2)在电子科技大学与地方政府及社会各界开展合作时,将优先推介工程中心;

(3)工程中心的科研人员按照电子科技大学晋升职称条例晋升职称。

附件 1.《电子科技大学校级科研机构建设申请书》

2.《电子科技大学校企联合科研机构建设申请书》

第二篇:202_年电子科技大学网络教育招生简章解读

202_年电子科技大学网络教育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

1.高起专: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行政管理电气自动化技术工程造价会计人力资源管理电子商务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经济管理市场营销

2.专升本:电力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财务管理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

二、报考条件

1.高达专:具备高中、中专、或师范、技校、职高等毕业证书。

2.专升本:具备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颁发普通高校、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等的毕业证书资格的院校所颁发的,属于国民教育体系的专科及其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

注:未满17周岁不予报考。

三、报名所需材料

1.蓝底白衬衫登记照(扫描件无效、要求拍摄相机像素不低于500万,照片大小480X640 大于1M 2.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原件扫描(复印件无效 3.学历毕业证书原件扫描(复印件无效

4.认证报告,202_年以前和当年的毕业证,需提供认证报告。202_以后的毕业证需提供学信网查询报告

5.专升本参加全国网络教育统考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6.电子版报名表(学生对所填写资料必须签字确认 7.学生务必填写好报名表,无报名表不予报考

四、联系方式 QQ:36059457 咨询电话:0791-86178795

第三篇:电子学籍管理实施情况

电子学籍管理实施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籍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更好地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保证素质教育的顺利实施,现就我县义务教育阶段电子学籍管理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新生入学

一学校要大力宣传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发放《入学通知书》。

二、新生注册

1、新生(含转入学生)入学后,学校要认真核对该生户籍姓名,积极配合相关组织为新生采集文字和图片信息。学生从入学到毕业必须使用同一姓名,中途不得更改,确需更名的,应在新生入学一月内依法办理更名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校必须根据县教育局基教股统编学号及时将学生的学籍号录入系统中,核对、校正中小学学生电子学籍档案,然后使用学籍管理系统提供的导出功能,以班级为单位导出所有新生的电子学籍档案(一式两份)到县教育局基教股注册。由于学校不能按时录入导致学生学籍号缺失的,责任由学校承担。休学、留级、本省内转学、借读等均不改变学籍号。

三、学籍异动

一、转学 ⒈转学手续:(1)监护人持户籍和迁入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接收证明。(2)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学校出具转学证明审核签章,同时学校在“学籍管理系统”中填写转出去向并提交转学申请,再打印出电子学籍卡,交由学生本人或学生监护人到教育局基教股审核盖章(学生转学申请、转学证明存根和转学回执一并由学校存档)。(4)学生持转学证明及电子学籍卡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转入学校接收转入学生时,必须在“学籍管理系统”中确认、接收转入学生学籍,由教导处收回转学证明和学生电子学籍卡一并存档,并督促学生将转学回执送还转出学校。学校不能接受没有转学证明和电子学籍档案的学生。要切实保证所有学生有档可查。乡镇之间的转学也必须在“学籍管理系统”中办理相关手续。对于举家外迁和转外省无法获得转学证回执,必须有村组及当地人民政府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各地不得弄虚作假。(其材料放在辍学率档案目录里)。⒉转学时间:每学期初、末前后一周内办理,无特殊情况,其余时间不予办理。⒊转学材料自开出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过期作废。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二、休学和复学 ⒈休学手续:(1)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材料包括:A、书面休学申请。B、学生因伤病休学的,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收据及其它证明材料;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提出休学的,需出具公安、民政、劳动等有关部门的证明。(2)学校审查后在“学籍管理系统”中填写休学原因,提交学生休学申请并打印出电子学籍卡。(3)学校教导处填写《休学证明》,签署意见并盖章。(4)由学校分管教学的领导携带该学生的证明材料、电子学籍卡、休学证明到教育局基教股审核。审核批准后准予休学。学校应将以下材料及时存档:①《诊断证明》;②《医疗费收据》(或复印件);③《休学证明》、电子学籍卡。⒉休学自伤病之日始,期限为三个月。随原年级就读(不变更年级、学籍)可随时办理复学手续。

3、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由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可续办休学手续。休学期满可以复学的,应提前一周办理复学手续。

4、病愈后需要复学的由学生提出复学申请,并附有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及治疗期间的有关原始证件,经学校同意,县教育主管部门严格审核批准后准予复学。

4、准予复学的学生,如果休学时间在三个月之内,则回原年级原班就学,如果休学时间超过三个月,跟原年级就学确有困难,可编入下一年级。

5、复学时,由学校负责报教育局基教股审批。

6、各学校要严格按程序办理休学手续,对违规办理休学的要追究其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并责令纠正。

三、死亡 学生死亡和因故丧失学习能力的,由学校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报告,并附上乡镇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经批准后注销其学籍,学校在学生电子档案中注明。

四、留级、重读、开除 义务教育阶段,严格控制学生留级。严禁受完九年义务教育参加过中考并取得初中毕业证的学生重读。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四、毕业、升学

一、升学。小学毕业班的所有学生,均直接升入初中。操作规程严格按竹教函[202_]4号文件操作。

二、初中毕业班学生中考报考。⒈学校学籍管理员登陆“中小学升学招生管理信息系统”;⒉在离线校对版本里校对毕业学生信息;⒊导出预报名花名册,到教育局基教股进行预报名审核;⒋导出正式报名花名册到招办报考;⒌学校学籍管理员登陆“综合素质评价管理信息系统”;⒍认真填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⒎使用“学籍管理系统”

提供的导出功能导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到教育局,基教股进行审核。三毕业。学生修业期满,德、智、体均合格者由毕业学校发给经教育主管部门验印的毕业证书。

五、其它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籍管理由教育局基教股负责组织、指导、检查、处理。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学籍管理和从事学籍管理电子化工作,按要求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电子档案不妥善保存,不得擅自填写、更改和公开学籍信息。不得随意调整学籍管理员,确须调整的需上报教育局基教股。

二、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所出具的纸质学籍材料必须按规定加盖学校及县教育主管部门公章方才生效。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转学、休学、借读的学生涂改或重新制作学生学籍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者要追究责任并予以纠正。

四、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没有入学、转学、借读等手续的学生。

五、学校每学期放假前必须对中小学各年级学籍进行审核,填写竹山县中小学生休(转、复)学登记表报县教育局基教股。县教育局基教股每学期进行学籍会审,及时纠正和处理学籍管理中的问题。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办理休学手续,确需休学的,由学校校长、班主任签字后,持有关材料到教育局基教股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擅自休学的,要追究学校负责人责任。

六、学籍管理期报制度

初次上报的新生入学数据不是永久不变的。为了能够及时掌握和了解全县各学校的学生变动情况,全县学籍管理实行期报制度:即各学校学籍管理部门要将前一阶段学生变动情况生成数据软盘,于每学年的第一学期10月25日前,第二学期3月25日前,报送到县教育局基教股,进行必要的数据更新维护。

第四篇:电子科技大学实验报告格式

九、实验结论:

十、总结及心得体会:

十一、对本实验过程及方法、手段的改进建议:

报告评分:指导教师签字:

电子科技大学

学生姓名:

学号:

指导教师:

日期:实 验 报 告年月日

一、实验室名称:

二、实验项目名称:

三、实验原理:

四、实验目的:

五、实验内容:

六、实验器材(设备、元器件):

七、实验步骤:

八、实验数据及结果分析:

第五篇: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开 题 报 告

项目名称:投影屏激光定位系统

项目负责人:赖贵雄

项目组成员:夏 冰艾忻然

指导教师:牛海军

所在院系:计算机学院

填报日期:202_年6月1日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务处制

填写说明

一、《项目开题报告》要按顺序逐项填写,空缺项要填“无”。要求一律用A4纸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

二、《项目开题报告》中栏目“1至8”由学生填写,栏目“9”由教师填写,栏目“10”由学院负责人填写。

三、《项目开题报告》由所在学院审查、签署意见后,一式三份(均为原件),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项目名称投影屏激光定位系统项目类型

(划“√”)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其它√

1、项目来源及选题依据

目前投影仪多媒体演示在会议及授课方面广泛使用,现有的投影仪激光笔虽然能控制鼠标的移动,但操作起来很繁琐。如果利用激光笔的光点对鼠标指针进行快速定位,配合现有的无线控制按钮,则可以快速操作计算机,进行开关文件,PPT划取重点,视频播放等应用。

2、选题过程中已经阅读的文献资料,以及各项准备工作(如计算、实验等)

一、光斑采集的可行性分析和试验:对不同型号的激光笔进行光点的拍摄测试。一个光点的直径为5毫米、面积m=19.6平方毫米,屏幕面积M= 3×2.5m=7.5平方米,用500万像素的摄像头进行拍摄,求得所占像素个数N=(m/M)*5000000=13。证明光点可以被捕捉而不会被摄像头过滤掉。

试验:分别用像素为200万,500万,1000万摄像头拍摄,调整对比度后光点均清晰可见。

二、对所采集的图片利用Photoshop进行了处理(调低亮度,调高对比度)。光点更易被电脑识别。我们对拍摄的图片进行了分析,因为激光点的能量很高,拍摄下来后,它的RGB值均在240~255间。而因为投影仪投影的亮度较低,能量较弱,所以投影出来的红色,RGB值在140~160间。因此,即使投影全红色的图像,我们还是很容易从摄像头拍摄的图片中提取激光点。

3、国内外同类课题研究现状

现有的投影仪无线控制激光笔具有PPT翻页,鼠标左右键点击,光电轨迹球(或摇杆,按键)控制鼠标指针移动等功能。但鼠标只能上下左右一格一格移动,操作不便。

4、详细阐述所选课题的目的和意义

现有的投影仪激光笔鼠标指针移动操作繁琐,不能直接在投影屏上进行操作。本研究目的在于通过投影屏上的激光点控制鼠标指针,方便用户的使用。

目前多媒体演示广泛应用于会议及课堂等领域,其研究意义是提供了一个很人性化的工具用于演讲、会议还有授课,能有效节省用户的时间,方便演讲者在台上下走动。可见发展前景很好。

5、根据选题所要完成的工作和预期成果及成果形式

要完成的工作:

通过对图像的接收及处理,利用激光笔打在投影屏上的光点,控制鼠标指针的移动,实现无线鼠标和PPT控制集成的功能。

预期成果:

这项技术弥补现有投影仪无线控制激光笔的不足,激光笔打在投影屏上的光点可以直接控制鼠标指针,灵活地在投影屏上移动,再配合无线控制激光笔传输到电脑的命令,进行相应操作,如开关文件,视频的播放,PPT划线等功能。

成果形式:

摄像头置于投影仪上方负责接收图像;投影仪无线控制激光笔(包含激光发射器,鼠标左右键、上下翻页按钮);驱动程序。

6、拟采用的研究方案和要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 研究方案:

计算机通过摄像头获取投影屏上的图像,并对图像进行处理,提取投影屏区域,确定屏幕边缘。然后提取光点,通过光点在屏幕上的纵横比例来计算激光点的坐标,再调用windows的API对鼠标光标进行相应的移动操作。并配合无线控制激光笔传输到电脑的命令,进行相应操作,如PPT划线等功能。

关键技术问题:

1、光点捕捉:保证激光点不被摄像头过滤掉。经过计算证明200万像素的摄像头即可保证。

2、图像处理:

a.利用串行边缘分割法提取投影屏区域,确定屏幕边缘。

b.利用帧差分或动态捕捉等算法提取光点,计算光点到屏幕四边的距离。利用光点到屏幕边沿的纵横比例,计算出激光笔所指的准确位置。

3、通过算得的坐标,调用windows的API把鼠标指针移动到该坐标点。

4、将上述程序封装。

7、研究工作进度的初步安排

202_.6~202_.8:查阅资料研究图像处理的算法,并把提取投影屏边缘及激光点坐标的算法确定。

202_.9~202_.10:选定合适像素的摄像头。完成论文《图片中激光点位置的提取》并发表。202_.11~202_.2:程序编写,及优化;完成论文《投影屏激光定位系统分析》并发表。202_.3~202_.6:专利申请;后期工作。

8、项目经费预算(请认真、详细填写附表1)仪器费:4200

资料费:400

论文发表费:1400

专利申请费:3000

其他:1000

9、指导教师意见

项目选题合理,具有创新性,关键技术明确,研究方案可行,实用价值较高。

同意选题。

指导教师签字:

年月日

10、学院意见

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11.学校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附表1: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经费预算表

项目名称投影屏激光定位系统项目负责人 赖贵雄联系方式***所在学院计算机学院 指导教师牛海军材料费

(器件注明名称型号,可另附页)计划明细

(计划内容参照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单价(元)数量预算金额(元)用途百脑通D881(200万像素摄像头)2002400采集图像奥尼ANC酷睿至尊版(500万像素摄像头)50021000采集图像台电SL100(1000万像素摄像头)50021000采集图像激光笔(飞利浦SNP3000)50021000做实验优廉特YLT-229鼠标激光笔2502500做实验数据线15元/米20300用于连接设备资料费

(图书注明书名、出版社)《算法导论》

机械工业出版社85185研究提高程序运行的效率《数字图像处理(Digital Image

Process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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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交通等费用3001300资料打印等杂物费实验室、投影仪租用3001300进行项目研究不可预见费用400400合计9986元注:此表将作为报销时的参考依据,请严格按照审批后的总金额预算!

目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指导教师(签名)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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