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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见(样例5)
编辑:红尘浅笑 识别码:23-1040199 1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18 13:13:50 来源:网络

第一篇: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见

院政发[202_)14号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关于实施 “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力资源开发尤其是青年人力资源开发的迫切需要,服务高校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适应广大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就业创业的迫切需要。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省委高校工委、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学联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我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实施方案。

一、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目的和意义“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旨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四个统一”的要求,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以培养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为核心,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以普遍提高大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为目的,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有利于形成大学生自觉参加素质教育的积极导向,有利于动员社会资源服务大学生素质教育,有利于增强大学生自主创业就业的意识和能力。

二、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对我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领导。学院成立“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助理刘铁铭同志任组长,院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教务处、科技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及各系部主管学生工作的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设院团委,具体负责全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组织协调以及素质拓展项目的管理和素质拓展证书的认证等工作。

(二)各系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由分管共青团工作和学生工作的系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团总支书记、教务干事、学生政治辅导员、系团总支、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组成,日常办事机构为系团总支,负责本系“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具体落实工作。

(三)各学生团支部成立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工作小组,团支部书记任组长,成员包括班长和团支部成员,负责本支部学生《证书》的记录、评议和认证工作。

三、基本内容

“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基本内容是以开发大学生人力资源为着力点,进一步整合深化教学主渠道以外的有助于学生提高综合素质的各种活动和工作项目,在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技能培训等六个方面引导和帮助广大学生完善智能结构,全面成长成才。主要内容如下:

(一)思想政治与道德素质:主要指由各级党、团组织开展的有助于学生提高思想和道德素养的教育活动。如政治理论学习、党、国情教育、主题教育、征文、报告会、座谈会、院文明建设活动等。

(二)社会实践与自愿服务:主要指学生自发组织或积极参加的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以及“三下乡”、四进社区等社会实践活动。

(三)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主要指学生课外从事的学术科技和创新创业活动以及所参加的各类学术、科技、创业等比赛。

(四)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主要指学生参与有益于身心健康发展的各种文化艺术活动和竞赛。

(五)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主要指学生参与学生组织或社团组织,组织开展有关工作或活动,或受学院指派在院外兼任的有关社会工作情况。

(六)技能培训及其他:主要指学生课外参加的旨在培养和提高职业技能、创新能力等各类技能培训活动等。

四、实施环节

实施工作主要围绕职业设计指导、素质拓展训练、建立评价体系、强化社会认同四个环节,通过教学、课堂、讲座、活动等丰富多彩的方式展开。尤其突出一些具有特色的传统工作项目。如“挑战杯”、“三下乡”等,全面带动和促进“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实施。

(一)职业设计指导。根据学生个人的特点、爱好和能力,对他们将来可能从事的职业进行设计指导,并就学生完善素质的具体方法和途径提出合理化建议,帮助学生建立成才目标,引导他们有意识、有选择地参加各种素质拓展活动。

(二)素质拓展训练。根据不同阶段和层次的学生不同的成才需求,广泛开展校园科技文化活动、社会实践以及其他有益于学生素质提高的第二课堂活动,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必要的训练和帮助。

(三)建立评价体系。建立客观记录学生索质发展变化情况的青年学生人力资源能力评价体系,重点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量化评价指标。引导和激励学生更好地进行素质拓展。

(四)强化社会认同。争取劳动、人事部门对大学生素质拓展的政策支持,完善大学生就业准入机制,畅通用人单位的信息反馈渠道.推动社会对大学生素质拓展及其评价体系的认同。以适当方式吸纳社会力量参与计划的实施。

五、有关要求

(一)我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将从今年起在202_级新生中全面铺开。

(二)开展“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高校德育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系一定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是推进“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重要载体。要以此为切入点。推动大学生素质拓展的各项工作。备系要制订长远规划和具体落实措施,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负责计划的实施工作。要做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与学校已有工作项目的衔接,应就计划实施在评优创先、求学深造、就业推荐等方面制订配套的政策。

(三)学院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推进这项工作顺利发展。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要注意协调行动、形成合力;要与时俱进,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需求,大胆探索新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要注重机制建设,通过建立健全操作机制、评价机制和对学生的激励机制确保这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OO七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大学生素质拓展意见 发: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办公室

202_年4月9日印发 录人:金湘毅

校对:肖兵明

共印60份

第二篇: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见

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见》(中青联发[202_]14号)精神,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力资源开发,尤其是青年人才资源开发的迫切需要,服务高校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适应广大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就业创业的迫切需要,共青团广西区委、广西区教育厅、广西学联决定在全区高校中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

一、目的意义

“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旨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江泽民同志“四个统一”的要求,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以培养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为核心,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普遍提高大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有利于形成大学生自觉参与素质教育的积极导向,有利于动员社会资源服务大学生素质教育,有利于增强大学生自主创业就业的意识和能力。

二、基本内容

“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基本内容是以开发大学生人力资源为着力点,进一步整合深化教学主渠道外有助于学生提高综合素质的各种活动和工作项目,在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技能培训等六个方面引导和帮助广大学生完善智能结构,全面成长成才。根据《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见》(中青联发[202_]14号)有关工作要求,实施工作主要围绕职业导航设计、素质拓展训练、建立评价体系、强化社会认同四个环节进行。通过教学、课堂、讲座、活动等丰富多彩的方式展开;注重课内课外相结合、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相结合、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应用有特色的传统工作项目,如“挑战怀”、“三下乡”、“文化节”等活动来带动,全面推进“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实施。当前,全区各高校要着重抓紧三个方面的工作:

1、开展大学生人生发展导航行动

围绕当代大学生成长成才的紧迫需求,针对大学生成长发展的特点和必要环节,根据学生个人的特点、爱好和能力,通过建立联系制度、辅导制度、见习制度以及评估制度,建立相对稳定的师长关系,实施有效的导航行动,对他们将来可能合适从事的职业进行设计指导,并就学生完善素质的具体方法和途径提出合理化建议,帮助学生进行正确的职业设计、人生规划,建立成才目标,引导他们有意识、有选择地参加各中素质拓展活动。

2、开展大学生素质拓展训练

通过教学、课堂、讲座等丰富多彩的方式广泛开展理论学习活动、科技文化活动、社会实践以及其它有益于学生素质提高的第二课堂活动,搭建足够的舞台和平台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必要的训练和帮助。通过知识传授和实践锻炼并重的方式,对大学生责任意识、价值取向、职业规划、社交技能、管理知识、心理素质、品质意志等各方面进行全方位、阶梯式的塑造和熏陶。大学生素质拓展训练项目要逐步计入学分,尤其是一些具有特色的传统工作项目,如“挑战怀”、“三下乡”社会实践、“社团文化节”、“学生艺术节”等。

3、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记录制度

《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用于记载学生参加拓展训练的重要经历和取得的主要成绩。通过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记录制度,建立客观记录学生素质发展变化情况的青年学生人才资源能力评价体系,量化评价指标,引导和激励学生更好地进行素质拓展。使《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成为学生评优、综合测评和就业推荐的一项重要依据。证书由“学生素质拓

展认证中心”在审查属实后统一填写(一般每一栏目每学期所填不超过四条)并认证。校“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在学生毕业时予以论证。学生在活动中如取得校外单位的认证,也可附在证书内。

三、有关要求

1、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开展“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试点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高校德育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要树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以发展为主题”的人才培养理念。各高校一定要高度重视、抓紧落实,开展校级、院(系)级的导航行动,要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开发校内外的人才资源,建立广泛的导师队伍,确保大学生人生发展导航行动的顺利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是推进“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重要载体,要以此为切入点,推动大学生素质拓展的各项工作。共青团广西区委、广西区教育厅、广西区学联将组织专门力量,协调全区的实施工作。各有关高校要制订长远规划和具体落实措施,由校领导牵头,组织团委、学工部(处)、教务处等有关部门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计划的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学校要制定“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工作的有关政策,落实人力、物力、财力等相关保障。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的顺利开展。

2、要积极探索,力求实效

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是高校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形载体。通过《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的实施,将使高校开展大学生素质教育、推进大学生提高素质的工作有形公、具体化。但这项工作刚刚开始,尤其作为一项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来讲,它还处于起步阶段,所以各高校在实施过程当中要勇于探索,大胆实践,不断总结经验,使这项工作不断完善。特别要做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与学校原来工作项目尤其是学生综合测评等评估办法的有机衔接,应就计划实施在评优创先、求学深造、就业推荐等方面制订配套的政策。在计划实施中要注意统一品牌、协调行动,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探索实行电子化记录方式,注重创新;要注重机制建设,通过建立健全操作机制、评价机制对学生的激励机制,力求这项工作取得扎实的成效。

3、要积极宣传,强化社会认同

“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是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青年人力资源开发而实施的一项人才工程,它是一项系统工作,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关心和重视。各高校在计划的实施过程 中,要注重对该活动的宣传,扩大其社会影响力。学校就业指导部门,要积极完善“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在就业渠道上的准入机制,积极推动社会对大学生素质拓展及其评价体系的认同。

第三篇: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社团管理办法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大学生社团的管理,推动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丰富和活跃学生的课外文化生活,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依据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生社团是大学生以补充第一课

堂、丰富校园文化、加强社会实践为目的而自发组成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

学生社团必须在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在学校规章制度的约束下开展学术、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有利于学生德、钾、体全面发展的活动。

第四条

学生社团必须接受校党委、校团委、校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团联)的领导。校团委领导下的社团联作为全校各类社团的主管机构,对各类社团及其各项活动进行管理、指导、扶持和监督.并定期进行评估活动,对于社团联的各项职能工作学生社团享有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力。

第五条

学生社团必须通过合法途径获得活动经费.原则上不得进行经营性活动,社团的财务管理必须遵守学校的财务制度和本规章有关经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并进行详细记录。

第六条

社团成员应是我校全日制具有正式学籍的研究生、本专科学生,不包括短期进修生。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变更和注销

第七条 发起成立协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10名以上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

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三)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四)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教师;(五)有规范的章程;

(六)具有以社团形式开展活动的必要。

第八条

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发起人应当向杜团联提交《学生社团成立申请书》,经社团联审核后方可成立。《学生社团成立申请书》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学生社团章程草案包括:

(1)社团名称、类别(学术类,实践类,文艺类,体育类)、宗旨;(2)社团的活动范围、活动方式和活动场所;(3)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及权限;(4)负责人的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的程序;(5)社团成员的资格确认及权利义务;(6)财务管理、社团活动经费使用的原则;(7)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学生社团发起人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介绍;(三)指导老师基本情况介绍;(四)学生社团挂靠关系描述。

第九条

社团联接受申请后应对申请社团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一)申请社团的性质、宗旨、活动方式是否符合宪法、法律、法

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经费来源是否合理;

(三)社团负责人及指导老师是否符合条件:(四)其它递交材料是否属实;

(五)校内是否已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社团。

第十条

审查合格的社团应当自社团联批准筹备之目起30天内召开会员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筹备社团必须经历三个月的考察期,考察期内的社团视同已经登记的社团。

根据杜团联的有关规定开展活动。考察期满后的七日内由校团委

和社团联共同协商评估。决定是否批准其正式成立,批准成立的学

生社团应在社团联规定的时间内以公告或其他方式宣布成立。

第十一条

经批准正式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在批准后的一周内到校社团联进行登记注册,以后每学期注册一次,注册时间为开学后第二周。在规定时间内不在社团联进行注册,经催告后仍没有注册的学生社团,社团联有权撤销社团负责人以及核心成员,并召开会员大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社团负责人及核心成员。

学生社团不得刻制公章,可以自备艺术图章和其他标志。但须由社团联批准。

第十二条

审核未经通过或在考察期内出现以下问题而未获批准正式成立的学生社团不得以学生社团的名义组织活动或收取会员会费。已经收取的会费由社团联、社团负责人、会员进行协商处理。

(一)该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本条例第三条规定;(二)该社团不满足本办法第七条所规定的各项条件;

(三)社团负责人经考察不适宜继续担任的。或者社团负责人受过校纪校规处分的;

(四)该社团的组织机构不利于该社团今后发展;(五)该社团不具备开展社团活动所必需的基本条件;

(六)该社团未落实指导老师;

(七)校内已有性质相同或者相近的学生社团没有必要成立的;(八)在申请筹备时弄虚作假;

(九)批准成立期限届满,该筹备社团的人数未超过三十人的;(十)出现其他经社团联认定不宜批准成立的事项。

第十三条

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学生社团名称享有专用权,不得与校内注册的其它学生社团名称混同,考察期内的社团,其名称后须加(筹)字样。

第十四条

学生社团更改名称须向社团联递交变更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更改。

第十五条

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的更换时间统一为每年6-9月,新的社团负责人应主动至社团联领取社团负责人换届推荐表,并取得所在院系、社团指导老师、原社团负责人及杜团联同意,并持有社团联组织培训考核合格的证书方可正式上任。前后两届社团负责人在交接时应注意清点交接材料。必要时可委托社团联进行材料的清点交接。未及时至社团联登记的社团将在社团评比中予以减分,且由于未及时与社团联联系而出现的问题由社团自己承担责任。指导老师或主要负责人的突然性更换时应及时与杜团联联系,新的指导老师和主要负责人必须经校社团联审查合格方可正式上任。社团联保留对社团负责人的任免权。

第十六条

学生社团既更改名称又更改活动范围的应视为原社团注销,新社团的成立应重新按本章(成立)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社团联申请注销登记:

(一)完成学生社团章程规定的宗旨的;(二)会员大会决议解散的;(三)分立、合并的;(四)社团被责令关闭或解散;

(五)出现本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列示情况的;(六)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第十八条

学生社团提出注销申请登记。应当提交由社团负责人签名、经会员大会通过的注销申请书。社团联应当组织对其财务进行清算。并出具清算报告书。清算期间,学生社团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十九条

学生社团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天内向社团联办理注销登记。

第二十条

对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和社团联有关条例的学生社团,社团联有权对其进行整顿,对性质严重的有权强行注销,社团联有权报请学校行政部门追究其负责人应负责任。

第三章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

第二十一条

社团联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下设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和外联部四个职能部门,秘书处设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2人,其余各部门设部长1人,副部长l一2人。各部门可招聘干事若干人。社团联合会的常务委员由上一荣获“湖南省百优社团”称号的社团负责人以及社团联合会部长以上成员担任。

第二十二条

社团联实行主席负责制,由社团联主席召集常委会研究、讨论、布置工作。主席不在时应指定一名副主席主持工作。

第二十三条

社团联主席、副主席原则上竞争上岗。每年换届一次。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可由社联主席提名,报院团委审批。

第二十四条

学生社团会员大会由会员组成,会员大会是学生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二十五条

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选举和更换社团负责人;(二)审议批准负责人的工作报告;(三)对社团变更、注销等事项做出决定;(四)修改社团章程;(五)监督社团财务活动。

第二十六条

社团会员大会应当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每次召开前必须对所有会员公告,并将大会内容及大会形成的决议报社团联批准。并进行备案。

第二十七条

会员大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会员半数以上通过;对社团变更、注销和修改章程做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会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出席会员不得少于学年初登记在册会员的二分之一。

第二十八条

社团执行机构是会员大会领导下的社团日常事务处理机构。执行机构由社团负责人组成,学生社团负责人主要指社团正副会长。各社团可设会长1人。副会长l-2人,各社团其他组织机构可由社团根据本社团需要提出方案,由社联常委会通过后。由社联组织部备案,各社团理事会自行组建。

第三十条 各社团负责人的产生,原则上由上一届理事会提出3-5名候选人,报社联组织部,由组织部负责考核通过后,提交社团全体会员大会民主差额选举产生。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我校正式学籍学生;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遵守校规校纪,热心于社会工作,乐于为同学服务;

(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成绩优良,德智体全面发展,在学生

中有一定威信。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或继续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

(一)在校期间曾经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

(二)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或社团被宣布解散,应当对该社团承担主要责任的社团负责人;

(三)有一门以上主要课程不及格的;(四)其他不宜担任杜团负责人的有关事项。

第三十二条

各协会会长、副会长从本社团中选举产生后,须报经院团委同意。

第四章学生社团成员的权利义务

第三十三条

高校学生有权按照任何一个社团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社团。社团内部成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第三十四条

社团成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

第三十五条

学生社团执行机构负责人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校纪校规,损害成员利益的,社团成员有权向社团联反映问题和情况。

第三十六条

社团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章程担任社团职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第三十七条

杜团成员有权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并向社团建设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社团的健康发展。

第三十八条

学生社团成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一)接受社团的定期注册。

(二)社团成员应当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并在其中认真学习,努力工作,完成社团交给的任务。(三)社团成员应充分发挥自己的专长,热心帮助同学,服务教

学、科研。奉献社会。

(四)需要交纳会费的要定期足额交纳会费,确有特殊困难。经

社联研究也可以免交会费。

第五章社团活动

第三十九条

注册社团需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向社团联递交一份工作计划,计划内容包括本学期活动初步方案,活动预期效果及活动经费预算等。在每学期末交一份社团活动大事记。总结内容包括组织活动次数、活动实际效果,经费结算等。

第四十条

社团每学期开展的日常活动应在招新后一周内在社团联进行登记;社团每次开展其他活动,须向院团委提交申请报告和活动方案,并填写《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社团重大活动申请表》。

待批准后方可进行。活动方案或申请报告上必须注明活动时间、形式和内容、主题、场地、参加人数、经费预算、举办单位等:

第四十一条

活动结束后社团应做好活动记录,包括活动效果、社团成员意见等,并及时向社团联递交活动总结,包括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等,以便存档保存,并将在社团评比时作为参考分。

第四十二条

社团活动必须奉行公开原则。出具广告、公告等必须署名,署名方式为“湖南人文科技学院xx学生社团”。任何社团不得盗用管理部门或其它组织的名义开展活动。

第四十三条

学生社团举办下列活动,须经院团委审核,并经有关部门批准;

(一)与校内其它单位或校外团体、单位联合举办的活动;(二)有其他涉外性活动;(三)须筹集经费的活动;(四)规模较大的群众性集会活动。

第四十四条

社团不得开展任何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性活动,也不得开展超出其宗旨的活动。

第四十五条

社团除在校内开展活动外,经团委和有关部门批准,方可代表学校参加校外、校际的各级竞赛活动,但不得从事侵害学校利益和违背社团宗旨的活动。

第四十六条 活动必需由学生社团第一负责人承担责任,社团指导老师对活动负有领导责任。未经社团联常委会批准,社团成员无权代表社团开展或参加各类活动,任何个人不得假借社团名义,举办或参与违背社团宗旨的不正当活动,否则视情节轻重追查当事人的责任。

第四十七条

各社团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大型有影响力的精品活动,原则上要求参加人数需占在校生人数的10%以上。

第四十八条

社团在开展活动时,要爱护各种公共设施、设备,损坏要赔偿。

第四十九条

社团举办讲座、报告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社团在校内举办讲座、报告等活动,须提前三天向院团委提出申请。申请时要说明主讲人的姓名、所在单位、讲座或报告内容、时间、地点、主要负责人等。(二)讲座、报告会的秩序由社团负责维持。

(三)讲座、报告会的内容与申请不符者,一切后果由该社团及组织者负责;

(四)讲座或报告会结束后两天内由组织者向校团委提交简要书面汇报;

(五)任何个人和未经批准的组织均不得以社团名义自行邀请校外人员举行讲座、报告等。

第五十条

经院团委批准,社团可在校内一定范围内举办培训班、学习班。办班要以为同学服务为宗旨。

第五十一条

社团公开张贴的各种布告、通知、海报、启事、广告等宣传品,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张贴物须内容真实、字迹端正,纸张整洁;(二)宣传品须署社团正式名称;

(三)宣传品中严禁使用不文明文字和不文明图画、标志;(四)宣传品应张贴在校内指定的宣传栏内; 第五十二条

社团出版刊物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院团委对社团刊物实行注册登记制度。社团刊物仅指社

团自行编印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内部刊物(包括小报);

(二)社团出版刊物,应先向院团委提出申请。申请时应申报

刊物的名称、宗旨、主要内容、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经费来源、出版周期、发行对象、字数及发行份数等,经批准后填写《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校内出版物审批表》,获得批准后方可出版发行。

(三)社团刊物正式出版印刷前必须将每期期样(两份)送交院

团委审核,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印刷;

(四)社团刊物所登文章由作者或编者自负;

(五)社团刊物只限于校内宣传和交流。需与校外单位和个人

交流的须经院团委同意;

(六)凡经登记批准出版的刊物,每期都必须送5份交杜团联

合会及院团委存档。

第六章 社团经费

第五十三条

社团经费来源分为会员会费、创收经费、有关单

位赞助等几种渠道。确有必要时提出申请,争取主管部门拨款。

第五十四条

社团要本着“少花钱、多办事”或“不花钱也办事”的原则,节约使用经费。社团经费主要用于活动用品、奖品等的开支,合用时须经各社团理事会研究决定。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挪用经费。否则,一经发现,即追查当事人责任。

第五十五条

因活动需要而购买的设备,应记人本社团固定资产帐目,并报社联财务部备案,杜团换届时,由社联秘书处负责办理该社团固定资产和财务的移交,社团固定资产和财务记录不能有任何差错,否则将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十六条

对社团参加、举办的全校性的、具有一定水准和良好影响的科技、文化、体育、艺术等活动,院团委酌情给予支持。

第五十七条

经院团委批准后,社团可以接受社会赞助。第五十八条

社团自成立时起应建立经费收支帐目.并有两名人员负责(一人负责帐目,一人负责现金).但社团负责人不得兼任财务人员。

第五十九条

社团帐目应包括资金来源、每项活动开销等。并有原始凭证。

第六十条

社团实行财务公开和定期检查汇报制度。社团每学期至少一次向社团成员公布财务状况,并接受社团成员监督。

院团委委托社团联每期对各社团财务状况进行检查.此外将不定期对社团财务进行抽查。

第六十一条

社团财产为社团集体所有。社团成员不得随便处理或占有。社团解散时,其财产归属由院团委监督处理。

第七章 学生社团的奖惩

第六十二条

根据各社团活动开展情况将定期进行杜团的评选活动。评选为“星级社团”的组织将获得下一学相应的资助,详细情况见《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星级社团”评选细则》。

第六十三条

对社团联工作提出有实效性、建设性意见的社团负责人或成员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并作为评定“星级社团”的依据之一。

第六十四条

优秀社团干部和优秀社团成员每年评选一次。按各社团总人数的相应比例进行评选。获省“百优”社团及学院“五星社团”的可适当提高比例。

第六十五条

学生社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社团联有权责令其停止活动,进行整顿:(一)活动范围及内容与社团宗旨、章程不符;(二)不接受本办法规定的指导;(三)财务制度混乱乱;

(四)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注册的;(五)社团执行机构有严重违纪行为;(六)其他应当进行整顿的情形。

第六十六条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社团联有权将其解散:

(一)社团活动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二)社团执行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有成员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而未予有效制止的;

(三)背弃社团宗旨,情节恶劣的;

(四)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注册.进行整顿后仍未注册的;(五)社团成员连续两学期不足30人的或连续一学期不足l0人的;(六)社团连续一学期未进行活动的。

第六十七条

对在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并弄虚作假或从事违反本办法的活动、拒绝接受管理的社团,杜团联可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对负责人进行批评,并通报其院系。对情节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社团将予以解散,其直接负责人应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报院有关部门给予校纪处分。

第六十八条

对违规社团及负责人的处理:

(一)对社团负责人和主要负责者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根据学生手册中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并通报其院系;因在社团活动中违反规定受到校纪处分的学生,未经学校管理部门同意。不得再参加任何协会活动。

(二)社团可责令暂停活动或责令解散;被责令暂停活动的社团经整顿后,需要重新注册。

第六十九条

由各学生社团制定的罚则报社团联审查批准的,社团有权使用,但具体处罚意见须报社团联同意。

第七十条

各社团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切实加强社团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任何人不得以社团的名义为个人谋私利,如有违反将视情节轻重通报所在系给予处分,甚至记人档案。

第七章 附 则

第七十一条

本办法由共青团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和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生社团联全会共同制定。

共青团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二○○七年九月二日

第四篇:湖南科技学院四大机构学生干部素质拓展活动

湖南科技学院四大机构学生干部素质拓展活动

共青团湖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一、活动目的及意义

开学伊始,为了加深学校各大机构干部成员之间的了解,多结识工作与学习的伙伴,在学校相关迎新、招新等工作完成之后,团委各部门经商议,准备举办一次参与度广的素质拓展团体活动。旨在营造一个宽松、良好的交流氛围,通过相互合作,加深彼此之间的了解,培养团队协作能力,增强凝聚力和协作力;培养干部们具有克服困难的毅力、健康的心理素质、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消除四大机构成员之间的生疏感,加强相互交流和认识了解,为以后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基础。

二、活动主题

“超越自我,熔炼团队;激扬青春,互助共赢”

三、活动对象

湖南科技学院四大机构新进学生干事及部分现任干部

四、活动时间

202_年11月9日或10日(星期六或周日)

五、活动场地

湖南科技学院体育馆

六、活动安排

(1)前期准备:

1、活动前期准备必须在周四前完成并申请一定的经费。

2、在活动前两天由团委所有学生干部讨论,强调活动纪律,选出评委和工作人员。

3、办公室确定发放通知以及确定好各机构参与人员。

4、活动前期宣传由宣传部负责(海报及横幅),如若需要视频与背景音乐,收集好之后提前两天交宣传部相关人员处核实。

5、组织部和团校负责准备游戏道具,矿泉水,食品,以及常用药品以防成员活动中受伤。

6、活动当天,团委负责人带好道具提前一小时到达场地。(2)当天安排: 1、8:00 校园体育馆集合 2、8:10-11:40

于采点指定位置开展集体活动。

①校团委学生副书记致开场词。②按分组进行自我介绍、亮出口号。

③素质拓展时间。3、12:10-2:00 休息交流拍照纪念时间。(3)活动参与报名方式 :

以各机构为单位,由办公室(指导中心由社会实践部门负责)统计该机构参加此次活动的干部,并留下联系方式。(各个机构中每部门必须确保有两名新干事一名老干事参与活动,团副和各机构主席团成员必须参加)在活动举行前三天务必将人员名单交给团委办公室,确定一下参与活动的大致人数,以便确定活动中的分组工作和道具安排。

七、活动流程

(1)活动前(8:00-8:10)

全体参与干部于八点准时到训练馆,并由各机构自行点名,报告参加人数至团委办公室。(2)开幕(8:10-8:30)

由谢娟副书记致词,动员学员积极表现,简短说明活动意义并宣布活动开始。

(3)破冰(8:30 — 8:50)

游戏:无家可归

游戏规则:开始时让全体成员围圈手牵手,充分体会大家在一起的感觉。然后,领导者说“变,4个人一组”,成员必须按照要求重新组成四人组,形成新的“家”,此刻,请那些没有找到家的人谈谈游离在团体之外的感受,大多会谈到“孤单、孤独、被抛弃、没依靠、失落、担心……”也可以请团体内的成员分享和大家在一起的感觉,大多会表达“温暖、有力量、安全、塌实……”。可以多次变换人数,让成员有机会去改变自己的行为,积极溶入团体,让成员体验有家的感觉,体验团体的支持,从而更加愿意与团体在一起。主持人要注意,每次组成家的人数,都要有1、2个学员会“无家可归”。

游戏目的:让成员体会和感受个人与团体的关系,团体对个人的重要性,从而更愿意投入团体,增强团体的凝聚力。

(4)融冰(8:50-9:40)(成立小组)

打乱方队初站次序,每位成员循环报数从一到八,从而报相同数字的成员组成一队,每队八人左右。组队完毕后,每队成员相互自我介绍,并民主选出队长一名,然后设计队名、队标和口号,并确定队歌,将该队标志写在纸上,小队成员之间在剩余时间里互相交流、互相认识,最后每小队必须回到原先聚集地点,按次序地由队长带领各队展示自我风采。(展示方式由每个组自行决定)。游戏目的:让各个队的成员之间相互有了初步了解,建立起内部团结合作相互信任、外部相互竞争的意识。

游戏道具:彩笔,海报纸。

游戏时间:准备时间25分钟+展示时间25分钟=50分钟(5)游戏同舟共济(9:40 — 10:10)

游戏规则: 每组8人,每组一张报纸(可视为大家在一张船上),主持人把报纸放在地上,引导大家设法都站在上面,集思广益背着或踩到脚上等方法并停留五秒,体现团体合作。当成功后,可以把报纸对折继续试验,直到最后的极限。最后有参与者总结自己的体验,与同伴和大家分享。游戏目的:培养学生团队成员之间的相互信任,相互鼓励与支持。培养学生协作解决问题的能力,强化对团队精神的理解与感悟。

游戏道具:报纸

游戏时间:30分钟

(6)游戏行进坦克链(10:10 — 10:45)

游戏规则:队员用十张报纸制成一个可容纳全体队员的坦克连,队员被报纸上下围住,全队行进二十米,行进过程全部人员必须站立在报纸上,不得踏出报纸,若行进过程中报纸发生断裂,队伍需在原地进行修理,待修理完成后方可前进,裁判员根据各组表现评分。

游戏目的:本游戏主要为培养学员团结一致,密切合作,克服困难的团队精神;培养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培养服从指挥、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增强队员间的相互信任和理解。

游戏道具:各组废报纸十张,胶带十卷。

游戏时间:35分钟

(每个活动后主持人都会引导成员进行分享与交流,让大家有更多的体会与感悟)

(7)心愿树(10:45 – 11:05)

游戏规则:每组在之前用来展示本组风采的海报纸背面用彩笔画出树的枝干,再用写好心愿的心形便利贴当成树叶,贴在树枝上。每个队在画完后向大家展示本队的心愿树,并在心愿树前留影。

游戏目的:升华友谊,交流总结。

游戏道具:便利贴8份

游戏时间:20分钟

(8)大团结(11:05 — 11:40)大家围成一个大圈,放出准备好的相亲相爱的一家人的音乐跟着一起唱,并发放零食供大家一起休息交流,分享本次活动的感受。(9)合影

每队在自己的心愿树下拍照留念以及所有参与活动成员拍照留念。

八、后期工作

1、在每项活动举办后对所用经费进行统计。

2、活动中的场景拍摄得到的照片以及活动记录制作PPT,以便保存纪念。并可将活动新闻发到发表在校团委新闻网上。

3、制作宣传海报,扩大活动效果。

九、经费预算

1、饮用水八桶(加抽水器)=100元

2、纸杯8袋(7元/袋)=56元;

3、音响一套、话筒两个(租用)= 100元

4、游戏道具及奖品(海报纸,笔,布条,胶布)= 150元

5、宣传海报及活动横幅 50元

6、零食(小零食、饮料、干果等350元)合806.00元

十、活动分工

主要负责人:四大机构负责人 主办:湖南科技学院团委

策划:团委办公室(活动流程的前期安排与策划,后期相关材料的总结及完善)

组织:团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场地的借还及人员的到场安排)宣传: 团委团校以及宣传部(主要负责活动道具的准备、活动的前期的横幅宣传、活动过程中的摄像摄影后期活动相册及ppt的制作与新闻报道、活动结束后在官方微博的宣传)会场的清理:全体参与人员

十一、注意事项

1、保持严格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各小组负责人对小组负责,小组成员须听从指挥,不得擅自行动,嘻哈打闹。有意外发生或有特殊情况及时向负责人汇报,请假。

2、时刻牢记安全第一,严格按培训中规定内容行事,发扬团队协作精神。、所有参训人员必须穿宽松的运动装或休闲装,必须穿软底运动鞋,女生不能穿裙装,披长发,不允许带手表之类容易造成划伤的物件,本次训练需要学员提前做好充分的休息。

4、在训练的整个过程中要保护好场地环境,不得乱扔垃圾,活动结束各小组及时将垃圾收集到指定地点,统一在活动结束后处理。

5、活动结束后的可以继续使用的物品统一交回团委办公室。

共青团湖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第五篇: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

“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为深入推进高校素质计划而联合实施的一项系统工程,旨在全国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以培养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为核心,以培养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以普遍提高科学素质和人文素质为目的,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青年,按照现代人力资源开发的思想和理念,为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进行科学的规划、个性化培养和综合性开发。该计划的基本内容是以开发大学生人力资源为着眼点,进一步整合深化教学主渠道外有助于学生提高综合素质的各种活动和工作项目,在思想政治与道德教育、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技能培训及其他等六个方面引导和帮助广大学生完善智能结构,全面成长成才。我院团委为深入贯彻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结合十八大创新实践,人才强国的精神,推出了一些特色举措,例如: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见(样例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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