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2011年资本市场大事记
2011年资本市场大事记
信息来源:上海证券报
1月
6日,央行年度工作会议召开,提出全年首要任务是稳物价,信贷投放不设明确目标,实施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措施,防止异常外汇资金大规模流入。
14日,全国证券期货监管会议闭幕,提出全年八项重点工作,包括扩大中关村新三板试点,研究推出发行体制后续改革措施,完善退市制度,完善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协作机制等。
14日,央行宣布上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表示,要坚定不移搞好房地产调控,要求处理好银行体系风险防范与资本市场稳定关系。
29日,中央一号文件发布,提出水利建设投资未来10年将达到4万亿元。
2月
8日,央行公布上调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各0.25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相应调整。
18日,央行宣布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银监会宣布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升至12.2%。证监会批准上期所开展铅期货交易。
21日,各地密集出台楼市限购令。
23日,人保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公布了新修订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将企业年金投资股票的比例放宽到30%。
3月
3日,本报配合全国两会召开开展“积极的股市政策”讨论。
4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表示,“在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同时,加快机构资金和场外资金入市,从这个角度来说,我赞同积极股市政策的提法。”
5日,“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发布,就资本市场明确提出“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7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表示,平衡市场供需关系需要顶层设计,提高养老金投资比重是未来的一个着力点。
9日,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长耿亮表示,“十二五”期间,上交所将吸引鼓励更多企业发行上市,初步匡算今后五年沪市每年将新增50家左右的上市公司。
10日,全国政协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长陈东征表示,从实践情况看,“十二五”期间深市每年新增350家上市公司并非没有根据。最新的创业板退市方案建议,退
市公司进入代办系统交易,但要增加交易所对于直接退市的权力和制约。
18日,央行宣布上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至此,大型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已上调至20%的历史新高位。
23日,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压力测试指引(试行)》,全国证券公司开始压力测试。
4月
5日,央行公布上调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0.25个百分点。
6日,证监会表示,制定了《关于保荐项目尽职调查情况问核程序的审核指引》,建立问核机制,进一步落实保荐责任。
8日,大连商品交易所公布了《关于焦炭期货合约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宣布焦炭期货将在4月15日上市交易。
8日,“新股估值定价研讨会”在深圳召开。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坦言,新股发行改革面临三重挑战。
18日,标普降低美国债信评级,“评级门”惊扰全球。
20日,证监会表态核查中国宝安石墨矿事件。
27日,受传闻影响,B股尾盘突现断崖式跳水,上证B指跌幅一度达到7.60%。
29日,证监会发布《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行政责任认定规则》,增加了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的责任。5月
12日,央行年内第五次宣布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升幅0.5个百分点。
13日,证监会下发《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借壳上市将执行IPO趋同标准。
17日,证监会官员表示,国际板推出条件快要成熟了。20日,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表示,离推出国际板越来越近了。同日,社保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戴相龙证实百亿社保资金入市。
23日,韩刚获刑一年,成基金业“老鼠仓”领刑第一人。同日,沪综指失守2800点关口。
24日,上证高端装备制造60指数、上证180等权重指数和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发布。
27日,证监会通报了五粮液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认定公司存在四宗违法事实,并给予五粮液责令改正、警告和处以60万元罚款的处罚,同时对五粮液两任董事长及相关涉案人员给予不同程度的罚款。
3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6月
7日,八菱科技初步询价机构数量不满20家,成为A股历史上首家中止发行公司。
14日,央行年内第六次宣布上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23日,中国证券业协会第五次会员大会召开,陈共炎当选新一届协会会长。
27日,审计署发布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截至2010年底,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07174.91亿元,其中融资平台公司政府性债务余额 49710.68亿元,占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的46.38%。
30日,个税法修正案表决通过,个税起征点将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
7月
6日,央行年内第三次宣布加息,上调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0.25个百分点。
7日,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庄心一在全国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经验交流会上表示,申请重组公司如交易严重异常一律叫停。
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苏波透露,“十二五”期间我国将以汽车、钢铁、水泥、机械制造、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八大行业为重点,推动兼并重组。
8日,证监会宣布将券商直投业务由试点转入常规监管。
8-9日,中央水利工作会议举行,提出力争通过5-10年努力,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局面。
8日,意大利股市债市双双暴跌,欧债危机蔓延。
9日,国家统计局公布,6月CPI同比上涨6.4%,创三年以来的新高。
13日,证监会表态,今后IPO可在获得批文后6个月内由“承销商和发行人就发行日程和发行窗口的选择做更加灵活的安排”。
21日,汇丰7月中国制造业PMI初值为48.9,创下28个月以来新低,这也是2010年7月以来首次跌破50的枯荣分水岭。
22日,证监会宣布保荐信用监管系统正式上线,强化对保荐机构和保荐人的外部监督。
8月
3日,“汪建中荐股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汪建中一审以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罚金1.25亿余元。
5日,标准普尔宣布下调美国长期主权债务评级,这是美国有史以来首次丧失3A主权信用评级,引发全球市场担忧。
9日,7月CPI 6.5%的同比增速创下37个月新高。
8-10日,全球开始救市行动。
17日,中央政府宣布允许RQFII投资内地证券市场及在内地推出港股组合ETF。
9月
1日,温家宝总理在《求是》发表文章指出,经济放缓未超预期,调控取向不能变。
8日,证监会表示,上半年新增案件数量同比下降了25.9%,内幕交易多发势头得到遏制。
13日,证监会公告5家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已被立案稽查,相关业务被暂停。
15日,欧洲央行宣布,将与美、英、瑞、日央行联合提供三次美元流动性操作,刺激欧元兑美元汇率上升。
26日,亚太股市满盘皆黑,上证综指跌破2400点,创年内新低。9月,香港产业资本爆发回购潮,超过金融危机时期。
30日,最高法明确内幕交易案举证责任,涉及举证责任的分配和推定方式的转移。
10月
10日,汇金公司宣布已在二级市场自主购入工、农、中、建四行股票,并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在二级市场增持各行股份。
11日,两市股指高开低走,沪指盘中再创新低2323.41点。
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9项金融、财税政策措施。
13日,证监会宣布批准郑州商品交易所开展甲醇期货交易。
15-18日,十七届六中全会举行,力推文化产业成国民经济支柱产业。
18日,年内最大IPO中国水电上市首日大涨17%,但A股却在市场资金链紧张担忧及外盘大跌拖累下再现大跌。
20日,财政部宣布,2011年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
24日,紫鑫药业承认巨额内部交易,重仓基金大幅下调估值。
25日,温家宝总理强调宏观经济政策适时适度预调微调。
25日,证监会发布规定,我国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正式建立。
29日,银证保三会集体换帅,尚福林、郭树清和项俊波分别任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主席。
11月
1日,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执行,原油、天然气资源税从价计征,税率均为5%。
9日,证监会详细回应完善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等市场关注的四大热点问题,提醒大盘股发行应注意市场风险。
18日,证监会表态,国务院将部署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同时,证监会决定治理新股高价发行,推动债市统一监管,尽快公开创业板退市制度,严打内幕交易。同日,启动创业板非公开发债。
22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通知,要求券商“直投+保荐”股份新增6个月锁定期。
28日,创业板新退市方案征求意见,新增市场化退市条件。
29日,因未尽责履职,胜景山河两保荐代表人被证监会撤销业务资格。
30日,央行宣布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这是3年来准备金率首次下调。
30日,由B股引领的大跌再现市场,B股指数早盘便跌6%,沪综指盘中逼近前期2307低点。
12月
1日,证监会新任主席郭树清首谈资本市场“十二五”施政纲要。
1日,证监会首次对其并购重组委委员开出解聘职务的罚单,事涉委员违规持股且未申请回避。
7日,人民币即期汇率连续6个交易日盘中跌停,为3年来首见。
9日,证监会通报史上最大“抢帽子”操纵案件,该案涉及552只股票,累计交易金额高达571.76亿元,非法获利4.26亿元。
12-14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京举行,提出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14日,证监会提出,适当加快引进QFII步伐,增加其投资额度,尽快出台RQFII实施办法。
14日,沪指跌破2245点,关于A股“十年零涨幅”的讨论大热。
16日,RQFII试点启动,初期额度200亿元。同日,百亿社保资金增资受托基金偏股组合。
20日,重庆啤酒因对乙肝疫苗疗效指标的披露连续9个跌停引发市场争议。
23日,证监会通报了首例上市券商高管涉嫌构成《刑法》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案件,首例证券公司保荐代表人涉嫌内幕交易并移送处理的案件,首例涉及阳光私募“抢帽子”操纵市场的案件。
28日,沪指盘中再创本轮调整新低2134.02点。
第二篇:资本市场和证券
证券发行和上市
境内外股票发行和上市 境内外债券发行和上市 上市公司私募融资
【股票发行与上市工作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规章等有关规定,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应该遵循以下程序:
(1)改制与设立:拟定改制重组方案,聘请保荐机构(证券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改制重组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对拟改制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签署发起人协议和起草公司章程等文件,设置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取消了省级人民政府审批这一环节。
(2)尽职调查与辅导:保荐机构和其他中介机构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问题诊断、专业培训和业务指导,学习上市公司必备知识,完善组织结构和内部管理,规范企业行为,明确业务发展目标和募集资金投向,对照发行上市条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准备首次公开发行申请文件。目前已取消了为期一年的发行上市辅导的硬性规定。
(3)申请文件的申报:企业和所聘请的中介机构,按照证监会的要求制作申请文件,保荐机构进行内核并负责向中国证监会尽职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国证监会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文件。
(4)申请文件的审核: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申请文件后,对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同时征求发行人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发改委意见,并向保荐机构反馈审核意见,保荐机构组织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对反馈的审核意见进行回复或审改,初审结束后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进行申请文件预披露,最后提交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5)路演、询价与定价:发行申请经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中国证监会进行核准,企业在指定报刊上刊登招股说明书摘要及发行公告等信息,证券公司与发行人进行路演,向投资者推介和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6)发行与上市:根据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方式公开发行股票,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办理股份的托管与登记,挂牌上市,上市后由保荐机构按规定负责持续督导。
【债券发行方式】
按照债券的发行对象,可分为私募发行和公募发行两种方式。私募发行是指面向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发行债券,一般以少数关系密切的单位和个人为发行对象,不对所有的投资者公开出售。具体发行对象有两类:一类是机构投资者,如大的金融机构或是与发行者有密切业务往来的企业等;另一类是个人投资者,如发行单位自己的职工,或是使用发行单位产品的用户等。私募发行一般多采取直接销售的方式,不经过证券发行中介机构,不必向证券管理机关办理发行注册手续,可以节省承销费用和注册费用,手续比较简便。但是私募债券不能公开上市,流动性差,利率比公募债券高,发行数额一般不大。
公募发行是指公开向广泛不特定的投资者发行债券。公募债券发行者必须向证券管理机关办理发行注册手续。由于发行数额一般较大,通常要委托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承销。公募债券信用度高,可以上市转让,因而发行利率一般比私募债券利率为低。公募债券采取间接销售的具体方式又可分为三种:①代销。发行者和承销者签订协议,由承销者代为向社会销售债券。承销者按规定的发行条件尽力推销,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未能按照原定发行数额全部销售出去,债券剩余部分可退还给发行者,承销者不承担发行风险。采用代销方式发行债券,手续费一般较低。②余额包销。承销者按照规定的发行数额和发行条件,代为向社会推销债券,在约定期限内推销债券如果有剩余,须由承销者负责认购。采用这种方式销售债券,承销者承担部分发行风险,能够保证发行者筹资计划的实现,但承销费用高于代销费用。③全额包销。首先由承销者按照约定条件将债券全部承购下来,并且立即向发行者支付全部债券价款,然后再由承销者向投资者分次推销。采用全额包销方式销售债券,承销者承担了全部发行风险,可以保证发行者及时筹集到所需要的资金,因而包销费用也较余额包销费用为高。
西方国家以公募方式发行国家债券一般采取招标投标的办法进行投标又分竞争性投标和非竞争性投标竞争性投标是先由投资者(大多是投资银行和大证券商)主动投标,然后由政府按照投资者自报的价格和利率,或是从高价开始,或是从低利开始,依次确定中标者名单和配额,直到完成预定发行额为止。非竞争性投标,是政府预先规定债券的发行利率和价格,由投资者申请购买数量,政府按照投资者认购的时间顺序,确定他们各自的认购数额,直到完成预定发行额为止。
按照债券的实际发行价格和票面价格的异同,债券的发行可分平价发行、溢价发行和折价发行。①平价发行,指债券的发行价格和票面额相等,因而发行收入的数额和将来还本数额也相等。前提是债券发行利率和市场利率相同,这在西方国家比较少见。②溢价发行,指债券的发行价格高于票面额,以后偿还本金时仍按票面额偿还。只有在债券票面利率高于市场利率的条件下才能采用这种方式发行。③折价发行,指债券发行价格低于债券票面额,而偿还时却要按票面额偿还本金。折价发行是因为规定的票面利率低于市场利率。
【债券上市的条件】
与股票不同,企业债券有一个固定的存续期限,而且发行人必须按照约定的条件还本付息,因此,债券上市的条件与股票有所差异。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保证债券交易的流动性,证券交易所在接到发行人的上市申请后,一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对企业债券的上市资格进行审查。(1)债券的发行量必须达到一定的规模。这是因为,如果上市债券流通量少,就会影响交易的活跃性,而且价格也容易被人操纵。(2)债券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如果发行人的财务状况恶化,就会使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受到影响,从而可能发生债券到期不能兑付的情况,使投资者的利益受到损害。(3)债券持有者的人数应该达到一定数量。如果持有者人数过少,分布范围很小,那么即使债券的发行量大,其交易量也不会太大,从而影响债券的市场表现。在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债券上市规则的情况下,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制定了基本相同的上市规则。以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企业债券上市交易规则〉为例,申请上市的企业债券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经国家计委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公开发行;(2)债券的实际发行额在人民币1亿元以上(含1亿元);(3)债券的信用等级不低于A级;(4)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发行人所有债券1年的利息;(5)累计发行在外的债券总面额不超过发行人净资产额的40%;(6)债券须有担保人担保;(7)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的生产经营,其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发行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8)债券的期限在1年以上(含1年);(9)债券持有人不得少于1万人;(10)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11)其他条件
非上市公司融资
PE投资 风险投资 战略投资
【PE投资流程】
一、获得项目流
1.寻找项目贯穿于PE 运行的每一天 2.机会只给有准备的人 3.项目很多,但好项目少
4.不同的投资人掌握的项目资源也不相同
5.要扩展与各公司高层的联系和社会人际网络以增加项目来源
6.各类专业服务机构,如投资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也会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7.多参加行业性会议或接触行业协会也会增加项目来源
二、初步联系
1.直接与目标企业高层联系,表达投资兴趣 2.但往往是通过中间人介绍
三、初步评估
1.大量的项目会在初步评估环节中被否决 2.否决一个项目要比认可一个项目容易得多
3.在此环节,要考虑目标公司的行业、团队、竞争、财务状况,形成初步意见,以便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初步商谈 4.在此环节,也需要与目标企业的客户、供货商、甚至竞争对手进行沟通 5.尽量多参考关于目标公司的研究报告
6.从而发现目标企业的行业趋势、业务增长点、项目主要亮点
四、尽职调查
1.进行尽职调查的前提是该项目在初步评估阶段得到了肯定意见 2.认真检查和分析公司的历史业绩 3.仔细对照公司的预算和实际经营效果
4.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来验证公司的财务数据,检查公司的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审计工作 5.决定该投资项目成败的关键因素是项目的管理团队
6.因此,投资者需要与公司的管理团队进行多次会谈以了解他们的经验、运营理念和发展计划 7.也可以考虑从外部获得管理团队的相关信息,甚至可以雇佣私家侦探
五、设计投资方案
1.设计投资方案:估值定价、资本结构、融资安排、董事会席位、否决权、其他公司治理问题、如何获得收益、如何退出
六、撰写投资备忘录
1.在完成评估和设计方案之后,可将前期的工作成果总结为投资备忘录(investment memorandum)2.描述目标企业主要业务、管理和财务业绩、交易的结构、退出策略、预期回报和投资风险、敏感性分析 3.这份材料主要用于向PE 内部的投资决策机构进行汇报
4.如果决策机构认可了该项目,则可以向目标企业发出投资意向书,并准备就具体细节再次展开谈判
七、谈判投资协议条款
1.谈判内容:投资意向书中提出的估值、投资额度、控制权、交易结构 2.谈判是一项艰苦而细致的工作
3.既要维护自身利益又要有所取舍,比如在估值上让步
八、最终批准和完成交易
1.谈判的最终结果会提交给PE 的内部决策机构,如果获得批准,则进入交易完成阶段 2.还有一些工作要做,例如目标企业股东的批准,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
九、交易后管理
1.交易完成之日,项目的投入过程宣告结束 2.但是还有更富挑战性的交易后管理
3.PE 机构为了获得高额回报,还要介入被投资企业的有关经营和决策 4.虽然大部分的日常管理工作仍由原管理团队进行管理
5.但是遇到重要事项,例如大规模的资产处置、资本结构安排、对外融资、公司战略、对外投资或收购,也要让PE 知道
十、投资退出
【风险投资的运作流程】
融资阶段解决“钱从哪儿来”的问题。通常,提供风险资本来源的包括养老基金、保险公司、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大公司、大学捐赠基金、富有的个人及家族等,在融资阶段,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解决投资者和管理人的权利义务及利益分配关系安排。
投资阶段解决“钱往哪儿去”的问题。专业的风险投资机构通过项目初步筛选、尽职调查、估值、谈判、条款设计、投资结构安排等一系列程序,把风险资本投向那些具有巨大增长潜力的创业企业。
管理阶段解决“价值增值”的问题。风险投资机构主要通过监管和服务实现价值增值,“监管”主要包括参与被投资企业董事会、在被投资企业业绩达不到预期目标时更换管理团队成员等手段,“服务”主要包括帮助被投资企业完善商业计划、公司治理结构以及帮助被投资企业获得后续融资等手段。价值增值型的管理是风险投资区别于其他投资的重要方面。
退出阶段解决“收益如何实现”的问题。风险投资机构主要通过IPO、股权转让和破产清算三种方式退出所投资的创业企业,实现投资收益。退出完成后,风险投资机构还需要将投资收益分配给提供风险资本的投资者
【风险投资公司运作的流程】
所谓风险投资,是指投资者出资协助具有专门科技知识而没有自有资金的创业者进行创业,并承担创业阶段的失败风险。投资者以获取股利与资本收益为目的,其特点在于甘冒风险来追求较大的投资回报,并将回收的资金循环投入高风险事业。投资者通过筹组风险投资公司,招募专业经理人,从事投资机会评估并协助被投资企业的经营与管理,以促进早日实现投资收益,降低整体投资风险。风险投资是融资与投资相结合的,并与国家高科技产业战略密不可分。
二战后,风险投资事业首先在美国蓬勃发展。美国商学院教授与一群新英格兰地区的企业家在1964年筹组的“美国研究开发公司”,可以视为投资的始祖。60年代以后,许多资金逐渐流向高新技术的风险投资领域。70年代初建立了风险投资企业交易系统(NASDAQ),极大地刺激了风险投资事业的发展。到1997年,风险投资一共向1848家公司投入114亿美元的风险资本,其巨大的催化作用令人鼓舞。
虽然每一个公司都有自己的动作程序,但总的来说包括以下步骤:
一、初审
拿到经营计划摘要后,用很短的时间走马观花地看一遍,以决定在这件事上花时间是否值得。
二、风险投资家之间的交流
相关的风险投资商定期在一起,对通过初审的项目建议书进行研究,决定是否需要进行面谈,或回绝。
三、面谈
如果风险投资家对创业者的项目感兴趣,会邀请创业者面谈,这是整个过程最重要的一次会面。
四、责任审查
如果初次面谈成功,风险投资家将通过严格的审查程序对意向中企业技术、市场潜力和规模以及管理部门进行仔细的评估,这一程序包括与潜在的客户接触,进行技术咨询并与管理部门举行几轮会谈。
五、条款清单
如果风险投资家认为所申请的项目前景看好,那么便可以开始进行投资形式和估计的谈判。通常创业者会得到一个条款清单,概括出涉及的内容,这个过程要持续几个月。
六、签订合同
总的来说,早期投资风险大,潜在利润高,晚期投资风险小,获利少。风险家力图使他们的投资回报与所承担的风险相适应,根据具体情况,风险投资家对未来3-5年的投资价值分析,首先计算其现金流入或收入预测,而后根据对技术、管理部门、技能、经验、经营计划、知识产权及工作进展的评估,决定风险大小,选取适当的折现率,计算出其所认为的风险企业的净现值。
通过讨论后,进入签订协议的阶段。一旦最后协议签订完成,创业者便能得到资金。在多数协议中,还包括退出计划。
七、投资生效后的监管
投资生效后,风险投资家便有了风险企业股份,并在董事会中占有席位。多数风险投资家在董事会中扮演咨询的角色。作为咨询者,他们主要就改善经营机制以获取更多的利润提出建议,定期与创业者接触以跟踪经营的进展状况,定期审查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财务分析报告。由于风险投资家对其所投资的业务领域了如指掌,所以其建议会很有参考价值。
为了减少风险,风险投资家们经常联手投资某一项目,这样一来每个风险投资家在同一企业股份额20%~30%之间,一方面减少了风险,另一方面也为风险企业带来了更多的管理咨询资源,而且为风险投资企业提供了多个评估结果,降低了评估误差
【战略投资者】
战略投资者是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与发行人具有合作关系或合作意向和潜力并愿意按照发行人配售要求与发行人签署战略投资配售协议的法人,是与发行公司业务联系紧密且欲长期持有发行公司股票的法人。请注意“长期持有发行公司股票的法人”,可以说明公司与战略投资者之间是一种长期的合作关系!我国在新股发行中引入战略投资者,允许战略投资者在发行人发行新股中参与申购。主承销商负责确定一般法人投资者,每一发行人都在股票发行公告中给予其战略投资者一个明确细化的界定。具体来讲战略投资者就是指具有资金、技术、管理、市场、人才优势,能够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拓展企业产品市场占有率,致力于长期投资合作,谋求获得长期利益回报和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境内外大企业、大集团。
战略投资者的特征
1、与发行人业务联系紧密,拥有促进放行人业务发展的实力。
2、长期稳定持股。这是区别于一般法人投资者的首要特征。
3、持股量大。
4、追求长期战略利益。
5、有动力也有能力参与公司治理。战略投资者的条件
具体来说,要把握以下几条:
首先,战略投资者必须具有较好的资质条件,拥有比较雄厚的资金、核心的技术、先进的管理等,有较好的实业基础和较强的投融资能力。比如: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这些公司都有很雄厚的资金。
其次,战略投资者不仅要能带来大量资金,更要能带来先进技术和管理,能促进产品结构、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并致力于长期投资合作,谋求长远利益回报。
第三,引进战略投资者,要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省市县应各有不同,不要仅认为国际500强、国家500强才是战略投资者,对有资金、有技术、有市场,能够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创新能力、形成产业集群的,都是战略投资者。
简单来说,就是着重长远利益的投资者,投入资金不求短期回报,资金也不会在短期内撤回。
不同的发行人根据自身的情况界定公司的“战略投资者”,例如,华能国电在首次新股发行时,公布:
战略投资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最近一年内向本公司提供燃料及运输服务一次性交易总额在 3亿元以上的法人;
2.自公司成立以来向公司一次性收购或出售资产(或股权)经评估或审计确认的交易总额在5亿元以上的法人;
3.自公司成立以来在证券市场与本公司发生重组、购并等资本运营行为一次性交易总额在5亿元以上的法人;
公司将根据符合上述要求的战略投资者与本公司业务关联的重要性以及往来业务量两个标准最终确定不多于三家战略投资者,同时对战略投资者配售的股票数量最多不超过10,000万股。
【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间接的证券投资方式。基金管理公司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即具有资格的银行)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然后共担投资风险、分享收益。
【产业投资基金】
产业投资基金是一大类概念,国外通常称为风险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一般是指向具有高增长潜力的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或准股权投资,并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以期所投资企业发育成熟后通过股权转让实现资本增值。根据目标企业所处阶段不同,可以将产业基金分为种子期或早期基金、成长期基金、重组基金等。
上市公司兼并收购
上市公司收购 上市公司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股份转让 上市公司合并分立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
【上市公司收购】
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投资者依法购买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上市的股份,从而获得该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行为。我国证券法中上市公司收购取广义的含义,即我国上市公司收购可以采取要约收购或者协议收购的方式。【上市公司收购的程序】
要约收购是收购方向目标公司股东发出收购要约而进行的收购,它是上市公司收购的一种最常见、最典型的方式。其程序如下:
1、作出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收购人在发出收购要约前,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和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收购人的名称、住所;关于收购的决定;被收购的上市公司名称;收购目的;收购股份的详细名称和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收购的期限、收购的价格;收购所需资金额及资金保证;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时所持有被收购公司数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等事项。
2、要约公的发布和效力
收购人在依照法律规定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收购要约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回其收购要约;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中事项的,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提出报告,经获准后,予以公告。收购要约的不可撤回,指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但其中的灵活规定也充分兼顾了我国证券市场的特殊性。
收购要约中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公司所有的股东。这是为了保护目标公司的中小股东,体现证券市场的公平原则。收购要约一经发出,在要约期限里要约收购便成为上市公司收购的唯一方式,我国《证券法》第八十八条规定,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要约期限内,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卖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3、终止交易与强制收购
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75%以上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90%以上的,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收购行为完成后,被收购公司不再具有《公司法》规定的条件的,应当贪污变更其企业形式。这里的强制收购,可以视为是对要约期间目标公司股东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卖出股票的一种补救措施。
(二)协议收购的程序
协议收购是一种善意收购。在我国目前的上市公司购并中,协议收购是最常采用的方式,但我国《证券法》对协议收购的规定却较为简单。
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以协议方式进行股权转让。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时,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在未作出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购协议。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协议可以临时委托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保管协议转让的股票,并将资金存放于指定的银行。这是为了确保收购协议的履行。
(三)收购结束公告
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对所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得转让。通过要约收购或者协议收购方式取得被收购公司股票并将该公司撤销的,属于公司合并;被撤销公司的原有股票,由收购人依法更换。收购上市公司的行为结束后,收购人应当在15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由于国有股份的转让有可能改变国有资产的归属和性质,直接涉及全民的利益,涉及国家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在目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现发育尚不完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系尚未最终形成的条件下,对国有股份的转让不加以控制有可能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因此,《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收购中涉及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持有的股份,应当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然后方可进行。
【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流程】
申报程序:上市公司在股东大会作出重大资产重组决议并公告后,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第23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以下简称《准则第26号》)的要求编制申请文件,并委托独立财务顾问在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申报,同时抄报派出机构。
(一)申报接收和受理程序:证监会办公厅受理处统一负责接收申报材料,对上市公司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报材料包括书面材料一式三份(一份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及电子版。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部)接到受理处转来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或发出补正通知。补正通知要求上市公司作出书面解释、说明的,上市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需在收到补正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回复意见。逾期不能提供完整合规的回复意见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到期日的次日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未能及时提供回复意见的具体原因等予以公告。
收到上市公司的补正回复后,证监会上市部应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出具书面通知。受理后,涉及发行股份的适用《证券法》有关审核期限的规定。
为保证审核人员独立完成对书面申报材料的审核,证监会上市部自接收材料至反馈意见发出这段时间实行“静默期”制度,不接待申报人的来访。
(二)审核程序:证监会上市部由并购一处和并购二处分别按各自职责对重大资产重组中法律问题和财务问题进行审核,形成初审报告并提交部门专题会进行复核,经专题会研究,形成反馈意见。
1、反馈和反馈回复程序:在发出反馈意见后,申报人和中介机构可以就反馈意见中的有关问题与证监会上市部进行当面问询沟通。问询沟通由并购一处和并购二处两名以上审核员同时参加。按照《重组办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反馈意见要求上市公司作出解释、说明的,上市公司应当自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回复,独立财务顾问应当配合上市公司提供书面回复意见。逾期不能提供完整合规回复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到期日的次日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未能及时提供回复的具体原因等予以公告。
2、无需提交重组委项目的审结程序:上市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及其他中介机构提交完整合规的反馈回复后,不需要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的,证监会上市部予以审结核准或不予核准。上市公司未提交完整合规的反馈回复的,或在反馈期间发生其他需要进一步解释或说明事项的,证监会上市部可以再次发出反馈意见。
3、提交重组委审议程序:根据《重组办法》第27条需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的,证监会上市部将安排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议。并购重组委审核的具体程序按照《重组办法》第28条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规定进行。
4、重组委通过方案的审结程序:并购重组委工作会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经并购重组委表决通过的,证监会上市部将以部门函的形式向上市公司出具并购重组委反馈意见。公司应将完整合规的落实重组委意见的回复上报证监会上市部。落实重组委意见完整合规的,予以审结,并向上市公司出具相关批准文件。
5、重组委否决方案的审结程序:并购重组委否决的,予以审结,并向上市公司出具不予批准文件,同时证监会上市部将以部门函的形式向上市公司出具并购重组委反馈意见。上市公司拟重新上报的,应当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程序】
一 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二 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三 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四 评估、验资。
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五 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
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六 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七 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
八 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九 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清算流程比较】
公司合并流程:签订合并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合并决议作出10日通知债权人,并30日登报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没接到通知的自登报公告45日求偿或要求提供担保。
公司分立流程:作出分立决议――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分立决议作出10日通知债权人,并30日登报公告――除非另有约定,否则分离前债务由分立后公司负连带责任
公司减资流程:作出减资决议――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分立决议作出10日通知债权人,并30日登报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没接到通知的自登报公告45日求偿或要求提供担保。
公司清算流程:解散事由出现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立10日通知债权人,并60日登报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没接到通知的自登报公告45日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并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清偿
【公司合并的程序】
公司吸收合并程序如下:
1.董事会提出合并方案或者合并计划。公司法授予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合并方案”的职权。
2.股东会(大会)表决通过合并决议。公司法规定合并要有合并各方股东会(大会)做出特别决议。
3.签订合并合同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合并各方必须对合并的形式、条件、支付方式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做出规定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实施债权人的保护程序。实施债权人的保护程序,即在做出合并的决议后通过邮寄、公告等方式通知债权人,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可对合并提出异议。公司法规定,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不清偿债务又不提供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
5、公司合并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合并其他公司的公司应当于公司合并之后就发生变化的登记事项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被合并的公司应到登记机关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公司新设合并的法律程序:
公司需合并的,公司股东会应作出决议,并按《公司法》的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处理债权债务义务之后,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申请变更登记。
新设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合并各方解散,新设公司应办理设立登记,解散公司应办理注销登记。
1、新设公司办理开业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和其他开业登记材料。
(2)合并各方签订的合并协议和合并各方股东会(或者所有者)同意合并的决议(主要写明哪些合并以及合并的主要内容)。
(3)刊有合并各方合并内容至少三次公告的报刊。
(4)合并各方自作出的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5)合并各方的营业执照(需加盖发照机关印章)。
2、合并解散公司办理注销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合并各方的合并协议。
(3)公司股东会同意合并和注销的决议。
(4)合并各方各自作出的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5)合并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发照机关印章)。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公司章程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公司公章。
(7)其他应提交的文件。
【股票回购的方式】
1、股票回购的影响
股票回购是公司出资购回其自身发行在外的股票。公司以多余现金购回股东所持股份,使流通在外的股份减少,每股股利增加,从而会使股价上升,股东能因此获得资本利得,相当于公司支付给股东现金股利。所以,可以将股票回购看做是一种现金股利的替代方式。
股票回购可改变公司的资本结构,增加负债比率,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
2、股票回购方式
(1)按照股票回购的地点不同,可分为场内公开收购和场外协议收购两种。
(2)按照股票回购面向的对象不同,可分为在资本市场上进行随机回购,向全体股东招标回购,向个别股东协商回购。
(3)按照筹资方式,可分为举债回购、现金回购和混合回购。
(4)按照回购价格的确定方式,可分为固定价格要约回购和荷兰式拍卖回购。
上市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公司治理 信息披露 关联交易 见证股东大会
【公司治理】
1.公司治理是一种合同关系。公司被看作是一组合同的联合体,这些合同治理着公司发生的交易,使得交易成本低于由市场组织这些交易时发生的交易成本。由于经济行为人的行为具有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的特征,所以这些合同不可能是完全合同,即能够事前预期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并对各种情况下缔约方的利益、损失都作出明确规定的合同。为了节约合同成本,不完全合同常常采取关系合同的形式,就是说,合同各方不求对行为的详细内容达成协议,而且对目标、总的原则、遇到情况时的决策规则,分享决策权以及解决可能出现的争议的机制等达成协议,从而节约了不断谈判不断缔约的成本。公司治理的安排,以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为依据,在本质上就是这种关系合同,它以简约的方式,规范公司各利害相关者的关系,约束他们之间的交易,来实现公司交易成本的比较优势。
2.公司治理的功能是配置权、责、利。关系合同要能有效,关键是要对在出现合同未预期的情况时谁有权决策作出安排。一般来说,谁拥有资产,或者说,谁有资产所有权,谁就有剩余控制权,即对法律或合同未作规定的资产使用方式作出决策的权利。公司治理的首要功能,就是配置这种控制权。这有两层意思:一层是,公司治理整顿是在既定资产所有权前提下安排的。所有权形式不同,比如债权与股权、股权的集中与分散等,公司治理的形式也会不同。另一层是,所有权中的各种权力就是通过公司治理整顿结构进行配置的。这两方面的含义体现了控制权配置和公司治理结构的密切关系:控制权是公司治理的基础,公司治理整顿是控制权的实现。我们(南开公司治理研究中心)认为,对于公司治理定义,除了上述的内容之外,还应该从更广泛的利害相关者的角度,从权利制衡与决策科学两个方面去理解。关于这一点参见公司治理内涵。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是其附属公司与在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占有权益、存在利害关系的关联方之间所进行的交易。关联方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主要指上市公司的发起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行政管理人员及他们的家属和上述各方所控股的公司。
关联交易在公司的经营活动特别是公司并购行动中,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法律概念,涉及到财务监督、信息披露、少数股东权益保护等一系列法律环境方面的问题。
【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通俗而言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具有可预期收入的资产,通过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证券的方式予以出售,以获取融资,以最大化提高资产的流动性。
广义的资产证券化是指某一资产或资产组合采取证券资产这一价值形态的资产运营方式,它包括以下四类:
1)实体资产证券化即实体资产向证券资产的转换,是以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为基础发行证券并上市的过程。2)信贷资产证券化是指把欠流动性但有未来现金流的信贷资产(如银行的贷款、企业的应收帐款等)经过重组形成资产池,并以此为基础发行证券。3)证券资产证券化即证券资产的再证券化过程,就是将证券或证券组合作为基础资产,再以其产生的现金流或与现金流相关的变量为基础发行证券。4)现金资产证券化是指现金的持有者通过投资将现金转化成证券的过程。
狭义的资产证券化是指信贷资产证券化。
具体而言,它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与重组,进而转换成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的流通的证券的过程。简而言之,就是将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资产出售给一个独立的专门从事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特殊目的公司(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SPV以资产为支撑发行证券,并用发行证券所募集的资金来支付购买资产的价格。其中,最先持有并转让资产的一方,为需要融资的机构,整个资产证券化的过程都是由其发起的,称为“发起人”(originator)。购买资产支撑证券的人“投资者”。在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为减少融资成本,在很多情形下,发起人往往聘请信用评级机构(rating agency)对证券信用进行评级。同时,为加强所发行证券的信用等级,会采取一些信用加强的手段,提供信用加强手段的人被称为“信用加强者”(credit enhancement)。在证券发行完毕之后,往往还需要一专门的服务机构负责收取资产的收益,并将资产收益按照有关契约的约定支付给投资者,这类机构称为“服务者”(servicer)。
【个人信托】
个人信托,是指委托人(指自然人)基于财产规划的目的,将其财产权移转予受托人(信托机构),使受托人依信托契约的本旨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的行为。个人信托业务在欧美国家使用已有百年的历史。个人信托对财产管理来说,不但增加了投资理财的渠道,还能达成保存财产,累积财富、照顾遗族,造福子孙、指定受益人,规划遗产、财产规划,节税功能等特定目的。
第三篇:印度资本市场考察报告
印度资本市场开放考察报告
我访问了印度,主要考察了印度在资本开放方面的主要做法和经验。现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印度资本市场改革与开放的启动
印度独立后其经济增长率一直处于低水平,与其他亚洲新兴国家间的差距不断加大。为了应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自1991年拉奥政府开始进行了一揽子经济改革,而资本市场的改革和开放是其中重要的一环。
在资本市场改革上,印度政府采取了一揽子举措,主要包括:建立以注册制为基础的自由融资体制;企业可以自主通过发行ADR或GDR的方式实现海外上市;以信息公开制取代实质审查的监管制度;建立高水平的公司治理结构;引入IAS制订的国际会计准则;建立有限审查的季报、半年报披露制度;在季报中披露合并会计账户、分部门报告、关联交易等内容;实现投资银行的全能化服务;完善国内共同基金市场;实现对外国机构投资者准入的完全开放;建立活跃的公司控制权市场;采用先进交易制度,以指令驱动取代报价驱动,实现T+2交割;丰富产品种类,增强股指和股票衍生品市场的流动性;实现主要交易所的公司化改革;中央对手方实现全国性清算交收担保;建立对资金和衍生品的风险监控模型;允许外国公司自由进入股票经纪行业。
通过上述改革措施,印度资本市场获得了长足发展:企业可以通过国内公发、私募、外国直接投资、ADR/GDR等多种方式募集资金;增加了国有企业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的投资机会;增加了共同基金的数量和资产规模;增加外国机构投资者对印度二级市场的投资;衍生品市场逐步发展壮大;减少和消除了印度资本市场的系统性、结构性和操作性风险;提高交易和结算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简化发行程序;吸引散户和机构投资者更大规模地参与本国资本市场。
二、WTO金融服务协议与印度资本市场的开放承诺
印度于1995年加入世贸组织,根据GATS的要求,印度在资本市场开放方面作出的具体承诺如下:
1、经许可在印度经营银行和其他金融服务(不含保险)的外国金融服务机构分支机构可参与证券发行、承销、代销等发行服务,并准许外国金融机构通过子公司参与上述业务,但子公司持股比例不得超过51%。
2、经许可在印度经营银行和其他金融服务(不含保险)的外国金融服务机构分支机构可参与金融咨询服务,包括金融事务、投资咨询、并购咨询、公司战略咨询等多项内容。
3、准许外国金融机构(含银行)通过合资公司参与保理业务,合资公司外资比例不得超过51%。
4、准许外国金融机构(含银行)通过合资公司参与金融租赁业务,合资公 司外资比例不得超过51%。
5、准许外国金融机构(含银行)通过合资公司参与风险投资业务,合资公司外资比例不得超过51%,资金筹集只能以股权融资方式进行。
三、印度资本市场概况
印度资本市场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1875年孟买交易所的成立,拥有超过130年的历史,其金融法制的完备、资本市场的完备、投资者的成熟使印度资本市场的发展蒸蒸日上,如今的印度资本市场无论在市场结构还是运作效率上都达到国际水平,成为国际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市场结构方面,印度有两个全国性证券交易所――孟买交易所和国家交易所,每个交易所都拥有大约9400个经纪席位,其中外资席位达29家。印度还有21家区域性交易所,其中较为活跃有加尔各答、德里和马德拉斯等。此外,印度还有全国性的柜台交易市场。
在市场表现方面,印度拥有10000余家上市公司,股票日均交易量达50亿美元,股票市值占GDP比重达到80%以上。
印度的共同基金业也相当发达,约有34家基金公司管理着大约380个不同类型的基金,从1991-2003年,共同基金管理资产的复合增长率达到年均20%的高水平。
四、印度资本市场开放效果分析
印度资本市场的开放可以大体区分为两个阶段:起步阶段(1991-1999),这一阶段以外国机构投资者的引入为契机,主要是培育印度资本市场的自由化和市场化特质;深化阶段(1999至今):这一阶段以外汇管理体制和资本出入境管理制度的放松为标志,允许外资更大范围地参与印度资本市场,同时鼓励印度企业开展海外资本运作。
(一)对本国经济增长的促进情况
1、资源配置和市场优化作用。正是由于印度资本市场高效、持续、有秩序地发展,使经济资源的配置得到了优化,那些低效率的没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得不到资金支持,逐渐萎缩并退出市场,而高效率的产业得到了资本的青睐,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2、资本市场的发展分流了大量储蓄,使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比例趋于合理。1997-2004年印度年均储蓄率为22.6%,比起中国的40%低了很多,部分原因是发达的资本市场分流了相当部分的居民储蓄,形成了有效的资本积累。
3、资本市场的发展提升了印度的产业层次,并产生了一些堪与欧美竞争的大型国际性企业,如软件巨头TCS、Infosys、Satyam、钢铁巨头米塔尔、生物制药公司Ranbaxy、Dr.Reddy’s Labs等等。这些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财务信息透明、盈利前景良好,赢得了国际资本的青睐。
4、印度资本市场的发展有效促进了印度的经济全球化步伐。印度资本市场 的发展吸引了全球各地滚滚而来的热钱。印度资本市场的良好表现使其企业获得了海外资本运作的良好空间,印度企业可以选择在国内市场投资或参与国际市场运作,近年印度企业在国际资本市场越来越活跃,上市并购金额逐年递增。
(二)提升本国市场国际竞争力
一是改变市场结构和资金供求,早期印度以散户为主的证券市场同样也存在投机风盛、市场波动剧烈的问题,FII的进入改善了印度证券市场以散户投资者为主的市场结构,在FII的带动下,印度资本市场机构投资者的比重逐步得到提高,初步成为以机构投资为主导的市场。与此同时,外资的进入也必将有助于解决印度证券市场资金短缺的瓶颈问题,从而使市场资金的供应渠道进一步趋于多元化,市场的规模和容量进一步扩大。
二是减少市场投机性,树立理性投资理念。FII的进入,其本身所具有的理性投资风格将引导整个印度证券市场趋于理性投资和价值投资。随着机构投资者队伍的不断壮大,市场对证券价值的判断将不完全由“资金”决定,而是由公司的真实价值决定。投资者更加重视上市公司及其股票的投资价值,中长期投资、组合管理和风险管理意识也将深入人心。这些因素和印度上百年的资本市场实践结合起来,共同促成了印度资本市场的“理性繁荣”。
三是改善印度上市公司治理,提升印度企业国际竞争力。经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FII投资印度上市公司的比例可以达到公司实收股本的40%,拥有较大的话语权。在FII制度下,外国机构投资者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对印度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介机构责任和权利、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时、准确、充分施加一定的影响,促进其发展和完善。在印度,许多发展良好的上市公司中,其股东队伍中都有FII的身影。
(三)对金融稳定性的影响
外资对金融稳定性的作用在印度突出体现在机构投资者上。据研究,较之一半市场参与者,FII的投资理念较为成熟,大进大出的情况较少,投资周期较长,其抵御风险的能力也强,从而有助于提升印度资本市场的稳定性。
第四篇:资本市场常见名词
资本市场常见名词
1、基金(Fund):从广义上说,基金是指为了某种目的而设立的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主要包括信托投资基金、公积金、保险基金、退休基金,各种基金会的基金。人们平常所说的基金主要是指证券投资基金。从会计角度透析,基金是一个狭义概念,意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资金。
2、公募基金(Public Offering of Fund):公募基金是受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者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这些基金在法律的严格监管下,有着信息披露,利润分配,运行限制等行业规范。目前国内证券市场上的封闭式基金属于公募基金。
3、私募基金: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的资金。广义的私募基金除指证券投资基金外,还包括私募股权基金。在中国金融市场中常说的“私募基金”或“地下基金”,往往是指相对于受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人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而言,是一种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其方式基本有两种,一是基于签订委托投资合同的契约型集合投资基金,二是基于共同出资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资基金。
4、私募股权基金:私募股权基金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少数机构投资者或者个人募集资金,主要向非上市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最终通过被投资企业上市、并购或者管理层回购等方式退出而获利的一种投资基金。
5、私募股权投资(PE)从投资方式角度来看,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将来的退出机制,通过被投资企业上市、并购或者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有少数PE基金投资已上市公司的股权(PIPE),另外在投资方式有的PE投资亦采取债权型投资方式。
广义的PE为涵盖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前各阶段的权益投资,即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发展期、扩展期、成熟期和Pre-IPO各个时期企业所进行的投资,相关资本按照投资阶段可划分为创业投资、发展资本、并购基金、夹层资本、重振资本,Pre-IPO资本,以及其他如上市后私募投资、不良债权和不动产投资。(以上所述的概念也有重合部分)
狭义的PE主要指对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并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熟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主要是指创业投资后期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而这其中并购基金和夹层资本在资金规模上占最大的一部分。在中国PE主要是指这一类投资。
6、并购基金:并购基金是专注于对目标企业进行并购的基金,其投资手法是,通过收购目标企业股权,获得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然后对其进行一定的重组改造,持有一定时期后再出售。并购基金与其他类型投资的不同表现在,风险投资主要投资于创业型企业,并购基金选择的对象是成熟企业;其他私募股权投资对企业控制权无兴趣,而并购基金意在获得目标企业的控制权。并购基金经常出现在MBO(管理层收购)和MBI(管理层换购)。
7、Pre-IPO基金:是指投资于企业上市之前,或预期企业可近期上市时,其退出方式一般为:企业上市后,从公开资本市场出售股票退出。同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的风险投资不同,该基金的投资时点在企业规模与盈收已达可上市水平时,甚至企业已经站在股市门口。因此,该基金的投资具有风险小,回收快的优点,并且在企业股票受到投资者追崇情况下,可以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在近几年,在美国、欧洲、香港等资本市场上,已经有基金管理公司专注投资于上市前期企业。规模较大的投资基金,如高盛、摩根士丹利等,在其投资组合中,Pre-IPO投资也是重要的组成部分。
8、QDII基金:QDII是(合格的境内机构投资者)的首字缩写。它是在一国境内设立,经该国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境外证券市场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业务的证券投资基金。和QFII(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s)一样,它也是在货币没有实现完全可自由兑换、资本项目尚未开放的情况下,有限度地允许境内投资者投资境外证券市场的一项过渡性的制度安排。
9、ETF基金:ETF是Exchange Traded Fund的英文缩写,中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又称交易所交易基金。ETF是一种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产品,交易手续与股票完全相同。ETF管理的资产是一揽子股票组合,这一组合中的股票种类与某一特定指数,如上证50指数,包涵的成份股票相同,每只股票的数量与该指数的成份股构成比例一致,ETF交易价格取决于它拥有的一揽子股票的价值,即“单位基金资产净值”。ETF的投资组合通常完全复制标的指数,其净值表现与盯住的特定指数高度一致。比如上证50ETF的净值表现就与上证50指数的涨跌高度一致。
10、保险基金:指为了补偿意外灾害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因人身伤亡、丧失工作能力等引起的经济需要而建立的专用基金。
11、风险投资(VC):广义的风险投资泛指一切具有高风险、高潜在收益的投资;狭义的风险投资是指以高新技术为基础,生产与经营技术密集型产品的投资。根据美国全美风险投资协会的定义,风险投资是由职业金融家投入到新兴的、迅速发展的、具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中一种权益资本。“风险投资”这一词语及其行为,通常认为起源于美国,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后,一些愿意以高风险换取高回报的投资人发明的,这种投资方式与以往抵押贷款的方式有本质上的不同。风险投资不需要抵押,也不需要偿还。如果投资成功,投资人将获得几倍、几十倍甚至上百倍的回报;如果失败,投进去的钱就算打水漂了。对创业者来讲,使用风险投资创业的最大好处在于即使失败,也不会背上债务。这样就使得年轻人创业成为可能。总的来讲,这几十年来,这种投资方式发展得非常成功。
12、种子:没有团队,只有想法,1-2个创始人,要一笔钱。投资额100-300万人民币不等,帮助公司启动。公司估值不会超过1500万人民币。天使:团队基本有了,大概3-5人,做了一段时间,产品马上要Demo了,可以内部看到。投资额300-600万,估值1500-3000万人民币左右。Pre-A:A轮前最后一轮,产品已经上线,但是还没有太多数据表现,需要融一笔钱支撑团队继续验证。融资额600-1000万元,公司估值3000-5000万元人民币左右。
13、A轮:基本产品模型已经跑通,需要资本来继续扩量。融资额1000-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估值5000万-1.5亿人民币左右。
14、B轮:产品已经迅速上量,需要验证商业模式,即赚钱的能力。这一阶段的融资额在1000万-3000万美金之间,公司估值在3-6亿人民币左右。
15、C轮:商业模式验证成功,通过资本上量压倒对手,因为已经验证了规模化的赚钱能力,所以理论上应该是最后一轮融资。C轮和C轮之后的公司估值很难预计,只能用规模化的盈利能力作为衡量标准。融资额基本靠谈,靠企业根据自己业务发展预测的财务报表进行评估。
16、债券基金:又称为债券型基金,是指专门投资于债券的基金,它通过集中众多投资者的资金,对债券进行组合投资,寻求较为稳定的收益。债券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机构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并且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基金类别的分类标准,基金资产80%以上投资于债券的为债券基金。债券基金也可以有一小部分资金投资于股票市场,另外,投资于可转债和打新股也是债券基金获得收益的重要渠道。
资产重组:资产重组是指企业资产的拥有者、控制者与企业外部的经济主体进行的,对企业资产的分布状态进行重新组合、调整、配置的过程,或对设在企业资产上的权利进行重新配置的过程。
17、天使投资(AI):是权益资本投资的一种形式,是指富有的个人出资协助具有专门技术或独特概念的原创项目或小型初创企业,进行一次性的前期投资。天使投资人又被称为生意天使(Business Angel)
18、尽职调查(DD):又称谨慎性调查,一般是指投资人在与目标企业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后,经协商一致,投资人对目标企业一切与本次投资有关的事项进行现场调查、资料分析的一系列活动。其主要是在收购(投资)等资本运作活动时进行,但企业上市发行时,也会需要事先进行尽职调查,以初步了解是否具备上市的条件。
路演(Road show)也有人译做“路游”,是股票承销商帮助发行人安排的发行前的调研活动。一般来讲,承销商先选择一些呵能销出股票的地点,并选择一些可能的投资者,主要是机构投资者。然后,带领发行人逐个地点去召开会议,介绍发行人的情况。了解投资人的投资意向。承销商和发行人通过路演,可以比较客观地决定发行量、发行价及发行时机。
19、商业计划书(BP):商业计划书是公司、企业或项目单位为了达到招商融资和其它发展目标,根据一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而编辑整理的一个向受众全面展示公司和项目目前状况、未来发展潜力的书面材料。
20、招股说明书(prospectus):简称招股书,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时,就发行中的有关事项向公众作出披露,并向非特定投资人提出购买或销售其股票的要约邀请性文件。说明公司股份发行的有关事宜,指导公众购买公司股份的规范性文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必须制作招股说明书。
21、基金的基金(FoF): 是一种专门投资于其他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FoF并不直接投资股票或债券,其投资范围仅限于其他基金,通过持有其他证券投资基金而间接持有股票、债券等证券资产,它是结合基金产品创新和销售渠道创新的基金新品种。
22、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是指具有专业的投资知识与经验,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的规定,经营管理基金资产,谋求基金资产的不断增值,以使基金持有人收益最大化的机构。
23、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是投资人权益的代表,是基金资产的名义持有人或管理机构。为了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按照资产管理和资产保管分开的原则运作基金,基金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资产。
24、投资银行(Investment Banking):投行。一般投行负责的都是帮助企业上市,从上市融资后获得的金钱中收取手续费。(常见的是8%,但不是固定价格)一般被投行选定的企业,只要不发生什么意外,都是可以在未来一年内进行上市的。
25、股指:是股票价格指数简称,股票价格指数即股票指数。是由证券交易所或金融服务机构编制的表明股票行市变动的一种供参考的指示数字。
26、IPO:首次公开募股是指一家企业或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将它的股份向公众出售(首次公开发行,指股份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招股的发行方式)。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据相应证监会出具的招股书或登记声明中约定的条款通过经纪商或做市商进行销售。一般来说,一旦首次公开上市完成后,这家公司就可以申请到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挂牌交易。
27、主板:主板市场也称为一板市场,指传统意义上的证券市场(通常指股票市场),是一个国家或地区证券发行、上市及交易的主要场所。主板市场对发行人的营业期限、股本大小、盈利水平、最低市值等方面的要求标准较高,上市企业多为大型成熟企业,具有较大的资本规模以及稳定的盈利能力。
28、中小板:中小板块即中小企业板,是指流通盘大约1亿以下的创业板块,是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的,有些企业的条件达不到主板市场的要求,所以只能在中小板市场上市。中小板市场是创业板的一种过渡,在中国的中小板的市场代码是002开头的。
29、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Second-board Market)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是与主板市场(Main-Board Market)不同的一类证券市场,专为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创业型企业、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产业企业等需要进行融资和发展的企业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市场的重要补充,在资本市场有着重要的位置。在中国的创业板的市场代码是300开头的。
30、新三板:新三板,就是为了和过去的三板区分,目前指允许合格的中小企业挂牌交易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即“北交所”。
31、蓝筹股:在所属行业内占有重要支配性地位,业绩优良,成交活跃,红利优厚的大公司股票被
称为蓝筹股.“蓝筹”一词源于西方赌场,在西方赌场中,有三种颜色的筹码,其中蓝色筹码最为值钱.32、绩优股:绩优股就是业绩优良公司的股票,但对于绩优股的定义国内外却有所不同.在我国,投资者衡量绩优股的主要指标是每股税后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一般而言,每股税后利润在全体上市公司中处于中上地位,公司上市后净资产收益率连续三年显著超过10%的股票当属绩优股之列
33、A股 :正式名称是人民币普通股票.它是由我同境内的公司发行,供境内机构,组织或个人(不含台,港,澳投资者)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34、B股 :正式名称是人民币特种股票,它是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和买卖,在境内(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它的投资人限于:外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人.35、H股,N股,s股:H股,即注册地在内地,上市地在香港的外资股.香港的英文是HOngKOng,取其字首,在港上市外资股就叫做H股.依此类推,纽约的第一个英文字母是N,新加坡的第一个英文字母是S纽约和新加坡上市的股票就分别叫做N股和s股.36、定向增发:定向增发是指该公司要发行的股票是向特定的“机构”或它原来的大股东发行,而不对持有它公司股票的”一般股民“发行,这些股民不要再掏钱,故股民一般表示欢迎。因为,公司再融资后,资金充裕了,就有发展后劲:“特定机构”要买这种公司的股票,说明他(她)们看好这家公司的发展前景。
37、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又称净资产,是指公司总资产中扣除负债所余下的部分.股东权益包括以下五部分:一是股本,即按照面值计算的股本金.二是资本公积。包括股票发行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 接受捐赠资产价值。三是盈余公积,又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按公司税后利润的10%强制提取.目的是为了应付经营风险。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四是法定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一10%提取.用于公司福利设施支出。五是未分配利润,指公司留待以后分配的利润或待分配利润。
38、股东权益比率:股东权益比率是股东权益对总资产的比率.股东权益比率应当适中.如果权益比率过小,表明 企业过度负债,容易削弱公司抵御外部冲击的能力而权益比率过大。意味着企业没有积极地利用财务杠杆作用来扩大经营规模。
39、折价发行:折价发行是指以低于面额的价格出售新股,即按面额打一定折扣后发行股票.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一条明确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 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40、股票市价总值:对一家上市公司来说,它的股票市场价格乘以发行的总股数。即为该公司在市场上的价值,也就是公司的市价总值。把所有上市公司的市值加总,就可得出整个股票市场的市价总值。
41、流通市值:我国股票市场上公司的国有股和法人股还不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真正在市场上流通的股票只是发行股本的一部分、称为流通股本,把这一部分股本的数量乘上股价,就得到公司在股市上的流通市值。
42、转增股本:转增股本则是指公司将资本公积转化为股本,转增股本并没有改变股东的权益。但却增加了股本规模,因而客观结果与送红股相似。转增股本和送红股的本质区别在于,红股来自于公司的税后利润、只有在公司有盈余的情况下,才能向股东送红股:而转增股本却来自于资本公积,它可以下受公司本可分配利润的多少及时间的限制,只要将公司账面上的资本公积减少一些、增加相应的注册资本金就可以了,因此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转增股本并不是对股东的分红回报。
43、做市商(market maker):是指在证券市场上,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证券经营法人作为特许交易商,不断地向公众投资者报出某些特定证券的买卖价格(即双向报价),并在该价位上接受公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做市商通过这种不断买卖来维持市场的流动性,满足公众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44、承销:当一家发行人通过证券市场筹集资金时,就要聘请证券经营机构来帮助它销售证券。证券经营机构惜助自己在证券市场上的信誉和营业网点,在规定的发行有效期限内将证券销售出去,这一过程称为承销。根据证券经营机构在承销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的不同,承销又可分为代销和包销两种形式。
45、包销:包销是指发行人与承销机构签订合同,由承销机构买下全部或销侍剩余部分的证券,承担全部销售风险。
46、代销: 代销是指证券发行人委托承担承销业务的证券经营机构(又称为承销机构或承销商)代为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承销商按照规定的发行条件。在约定的期限内尽力推销,到销售截止日期,证券如果没有全部售出、那么未侍出部分退还给发行人,承销商不承担任何发行风险。
47、老股转让:老股转让是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公司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的行为。
48、买壳上市:是指一些非上市公司通过收购一些业绩较差.筹资能力弱化的上中公司,剥离被购公司资产,注入自己的资产,从而实现间接上市的目的.借壳上市:借壳上市是指上中公司的母公司(集团公司)通过将主要资产注入到上市的子公司中,来实现 母公司的上市。
49、除权:由于公司股本增加,每股股票所代表的企业实际价值(每股净资产)有所减少,需要在发生该事实之后从股票市场价格中剔除这部分因素。送股除权基准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每股送股比例)配股除权基准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配股价×配股比例)÷(1+每股配股比例)
50、除息:由于公司向股东分配红利,每股股票所代表的企业实际价值(每股净资产)有所减少,需要在发生该事实之后从股票市场价格中剔除这部分因素。
51、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就是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根据财政部1997年5月22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的规定、在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则视其为关联方;如果两方或多方受同一方控制,也将具视为关联方。凡以上关联方之间发生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不论是否收取价款,均破视为关联交易。
52、市盈率(PE):市盈率又称股份收益比率或本益比,是股票市价与其每股
收益的比值,计算公式是:市盈率=当前每股市场价格/每股税后利润。
53、市净率(PB):是股票市价与每股净资产的比值,市净率=股票市价/每股净资产。
54、金融衍生工具:通常是指从原生资产(Underlying Asserts)派生出来的金融工具。由于许多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在资产负债表上没有相应科目,因而也被称为“资产负债表外交易(简称表外交易)”。根据产品形态,可以分为远期、期货、期权和掉期四大类。
55、期权合约:期权的买方向卖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权利金后,就获得这种权利,即拥有在一定时间内以一定的价格(执行价格〕出售或购买一定数量的标的物(实物商品、证券或期货合约)的权利。
56、期货合约:期货合约指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订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和质量实物商品或金融商品的标准化合约。
57、商品期货:商品期货是指标的物为实物商品的期货合约。商品期货历史悠久,种类繁多,主要包括农副产品、金属产品、能源产品等几大类。
58、金融期货:指以金融工具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金融期货作为期货交易中的一种,具有期货交易的一般特点,但与商品期货相比较,其合约标的物不是实物商品,而是传统的金融商品。
59、地方政府债券:不少国家中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及地方公共机构也发行债券,它们发行的债券你为地方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一般用于交通、通讯、住宅、教育、医院和污水处理系统等地方性公共设施的建设。地方政府债券一般也是以当地政府的税收能力作为还本付息的担保。
60、信贷:信贷是体现一定经济关系的不同所有者之间的货币借贷行为。广义的信贷是指金融机构存款、贷款、结算的总称。狭义的信贷一般指银行或信用社的贷款。信贷不是指信用贷款。
61、信托:信托(Trust)是一种理财方式,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
62、劣后:劣后与优先是一对孪生兄弟,这是在金融产品中非常常见的一种风险/收益安排。一般来说,从收益来说,优先级会保有相对确定且封顶的预期收益率;而劣后级没有确定的收益率目标,在最简单的优先/劣后结构中,支付完优先级的收益之后,产品投资所产生的一切剩余收益都归属于劣后级。当投资发生损失时,首先由劣后级吸收,如果劣后级被完全损失,才会损失到优先级。因此,从风险的角度来看,劣后级代表了风险最高的那一份,而优先级则是相对低风险的那一份。总结来说,优先/劣后结构里面,投资的风险/收益被重新分配,变身成为风险较低但是收益确定的优先级,以及风险较高但是收益较高的劣后级。
63、P2P金融:P2P金融又叫P2P信贷。其中,P2P是 peer-to-peer 或 person-to-person 的简写,意思是:个人对个人。P2P金融指个人与个人间的小额借贷交易,一般需要借助电子商务专业网络平台帮助借贷双方确立借贷关系并完成相关交易手续。借款者可自行发布借款信息,包括金额、利息、还款方式和时间,实现自助式借款;借出者根据借款人发布的信息,自行决定借出金额,实现自助式借贷。
64、ppp模式:PPP模式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字母缩写,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65、BOT模式: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通常直译为“建设-经营-转让”。这种译法直截了当,但不能反映BOT的实质。BOT 实质上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的一种方式,以政府和私人机构之间达成协议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机构颁布特许,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筹集资金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并管理和经营该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与服务。
66、BOO模式:即建设一一拥有一一经营,承包商根据政府赋予的特许权,建设并经营某项产业项目,但是并不将此项基础产业项目移交给公共部门。优势:BOO模式的优势在于,政府部门既节省了大量财力、物力和人力,又可在瞬息万变的信息技术发展中始终处于领先地位,而企业也可以从项目承建和维护中得到相应的回报。
67、BT模式:BT是英文Build(建设)和Transfer(移交)缩写形式,意即“建设--移交”,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非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BT模式是BOT模式的一种变换形式,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公司总承包,融资、建设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业主,业主向投资方支付项目总投资加上合理回报的过程。目前采用BT模式筹集建设资金成了项目融资的一种新模式。68、BOOT:即建设—拥有—经营—转让,项目公司对所建项目设施拥有所有权并负责经营,经过一定期限后,再将该项目移交给政府。BOT演变的一种投资方式。
69、O2O:即Online To Offline,也即将线下商务的机会与互联网结合在了一起,让互联网成为线下交易的前台。这样线下服务就可以用线上来揽客,消费者可以用线上来筛选服务,还有成交可以在线结算,很快达到规模。该模式最重要的特点是:推广效果可查,每笔交易可跟踪。
70、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是汪册会计师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在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出具的,用于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注册会计师根据审计结果和被审计单位对有关问题的处理情况,形成不同的审计意见,出具四种基本类型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无法(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第五篇:2012大事记
峦庄镇中心小学2012年学校及个人
获奖情况
1、峦庄镇中心小学2012年被国务院授予“全国两级先进集体”光荣称号。
2、峦庄镇中心小学2012年被教育部授予“全国两级特色学校”光荣称号。
3、2012年峦庄镇中心小学被评为“陕西省论文组织奖”。
4、峦庄镇中心小学2012年被
4、峦庄镇中心小学被商洛市评为“标准化寄宿制”学校。
5、峦庄镇中心小学2012年被评为丹凤县“教育先进集体。”
6、峦庄镇中心小学2012年在丹凤县北片素质展演中荣获“优秀组织奖”。
7、峦庄镇中心小学2012年在丹凤县五年级抽测考试中荣获一等奖。
8、峦庄镇中心小学2012年在丹凤县六年级水平测试中荣获二等奖。
9、舒爱芳同志被评为“全国特色优秀教师”、“陕西省教学能手”、“商洛市教学能手”。
10、叶静被评为“商洛市模范班主任”。
11、王玉婷被评为“商洛市教学名师”。
12、查珍珠被评县委县政府为“丹凤县优秀教师”。
13、方秀玲、赵香云、舒爱芳、叶静、张福军、刘赟6人荣获8学科县级质量一、二等奖。
14、峦庄镇中心小学2012年春期末县教研室对我校两项常规检查,我校获得优秀各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