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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这个问题(共5篇)
编辑:深巷幽兰 识别码:24-857798 1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1-02 18:56:49 来源:网络

第一篇:婚姻这个问题

婚姻保卫战

婚姻那些事儿

穿越激情

中国式离婚、中国式结婚、金婚、新结婚时代、结婚十年、半路夫妻、十月怀胎、双面胶、我们俩的婚、所谓婚姻。都很不错的,也比较现实,你可以看看,会有一些启发

婚变 半路夫妻

回答者: 单尛雨 | 二级 | 202_-5-2 10:42

中国式离婚

金婚

半路夫妻

结婚十年

都是讲婚姻的极品

回答者: 若兰小资 | 四级 | 202_-5-2 10:44

新结婚时代 金婚

中国式离婚

回答者: 纳米唐心 | 二级 | 202_-5-2 12:19

《婚姻密码》《家事如天》

回答者: 一健如故happy | 十三级 | 202_-5-2 16:44

半路夫妻

挺好看的 孙红雷。新结婚时代

我觉得这个很适合我

有哪些比较好的有关婚姻的电视剧?

202_-03-20 11:04:17 来自: 海蓝

诸位看过的有关婚姻的电影或电视剧,觉得比较好的呢?

202_-03-20 11:12:21 Scarlett(you have to move on and on)《金婚》,平淡中体验人生真谛。

蒲存曦和许晴的《说好不分手》,很老的电影,但是一直记忆犹新,觉得比较教育人--婚姻当中,不要太较真儿,尤其是女人,珍惜手中的幸福,珍惜眼前人其实最重要。

还有《守望幸福》一类的家庭剧,讲述的是一家人,几代人之间相处的故事。看别人的故事,从中总结道理来指导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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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_-03-20 21:36:34 李翔

呵呵,这个问题还真是难倒我了

我这十几年,也就看了不到十部电视剧,在上海看了林海雪原,断续着看了沧海百年(或者是百年沧海),暗算看了前两部,士兵突击看了,潜伏听别人推荐看了,还有永不瞑目,陕西的什么大案来的,计算机里现在还存着许多全套的,就是都没看,而且也不是关于婚姻的,JIONG之

女孩子是通过电视剧里的关系来学习自己的人际相处,或者是当参照物,男人则是为了情节和有趣,这个问题,建议海蓝两点(说错了不许打脸哦)

一是听听组里或者身边女性朋友的话

二是索性随便看,有所感触就是好的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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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_-03-20 22:36:19 HI

《金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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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_-03-20 23:51:56 海蓝

呵呵,我刚准备看看《金婚》呢,之前只是断断续续看过几集,觉得里面的婚姻让人失望,但也许这就是现实中的婚姻,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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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_-03-21 12:43:25 珍妮(寻找幸福)《新结婚时代》怎么样?我挺喜欢看的

202_-03-21 12:53:01 卡内酷

双面胶三

202_-03-22 11:42:28 海蓝

楼上俩说的我都偶尔看过几集呢,还看过《新结婚时代》的书。

202_-03-22 12:07:32 zilong(总是难舍)电视剧《结婚十年》,陈建斌,徐帆

好多年前有一部电视剧《结婚一年间》

202_-04-01 10:48:11 海蓝

最近都有看《金婚》,越来越觉得里面的女主角做得不够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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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_-04-02 12:17:20 Nancy(不折不扣惹人爱)金婚 结婚十年 牵手 双面胶 这是我看的几部感觉都不错

202_-04-04 22:47:51 海蓝

金婚里面,前半段,我很同情佟志,后半段,很同情文丽。

202_-04-04 23:35:41 薇朵(做个精致的女子)新结婚时代

我很喜欢的一部 很好看 会懂得很多

202_-04-05 09:55:10 安提文艺青年(时光为何流淌得这么快)马文的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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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_-04-06 13:42:07 开皮艇的大叔(告别昨日~)刚刚看了《革命之路》,觉得不错

202_-04-09 21:06:56 JUST-MI子ღ(人间处处是杯具~)《革命之路》,泰坦尼克号的续集!很有寓意!

202_-04-17 11:33:21 海蓝

嗯,革命之路我也看了

202_-04-22 11:08:00 海蓝

看完金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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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_-04-22 16:02:45 打喷嚏的猫(人最根本的素质,是让别人放心。)可以说日本的吗

<冷暖人间>  202_-06-08 22:10:18 [已注销]

《王贵与安娜》

202_-06-09 14:25:16 花择蕊子(漂亮的鞋子带你去美丽的地方)《王贵与安娜》北京科教平道晚上10点

今晚最后两集

202_-06-10 15:11:16 梓伊

王贵与安娜。比金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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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_-06-23 13:56:57 Sat Prakash(Kaur SAT NUM,最爱冥想的富足)m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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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姻的电视剧可真不少

华数电视推出了《婚姻百味》专题

蔡舟舟

202_-10-21

下周点击

主播记者 蔡舟舟

《金婚》的编剧王宛平说,电视剧只是展现婚姻,并不承担解决婚姻的责任。但戏如人生,婚恋题材剧还是火热荧屏。为了让大家看个过瘾,华数互动电视特别推出《婚姻百味》专题——包括《不想回家》《结婚十年》《半路夫妻》《女人心事》等婚姻情感大剧,冯远征、徐帆、陈建斌、孙红雷、陈小艺等电视大腕与你分享婚姻那点儿事。

《不想回家》聚焦中年男子生存状态,它以三位40岁中年男性的生活为切入点,描述了他们在当代社会中所承担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

《结婚十年》展现的是一对普通夫妻结婚十年遇到的一系列“麻烦事”。十年,他们经历了生儿育女、下岗、打工、分居、破产、重逢„„真实感人的特色让它成为了婚姻剧里的佼佼者。

《半路夫妻》是国内首部反映都市人再婚现象的家庭伦理剧。剧中没有出现一些婚外情或是家庭暴力等不良的社会现象,而是以一种健康的心态,极力提倡对婚姻的执著,强调个人在婚姻中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孙红雷和陈小艺的表演都相当出彩。

《女人心事》由《半路夫妻》原班人马打造,讲述了一对激情不再、男弱女强的夫妻的婚姻生活。逆来顺受的男主角换成了冯远征。陈小艺摇身一变成了性格泼辣直爽的杂志社编辑。

9月21日

转载--近几年有关婚姻的电视剧

《五年六部电视剧 折射中国人婚姻观变迁》

由李亚鹏和苗圃主演的婚姻情感剧集《我们俩的婚姻》近日以较高的收视和不错的口碑在央视落幕,9月18日,该剧又在安徽卫视播出,收视火爆。回首202_年至202_年,每年起码有一部婚姻剧热播,而它们关注的婚姻中的焦点都不相同。这些热播剧中为人们所津津乐道的经典人物和台词,恰好折射出了国人婚姻观的变迁。

202_年:《结婚十年》

岁月留下一地鸡毛

《结婚十年》让人看到婚姻的琐碎

惊鸿一瞥:徐帆和陈建斌演的这对夫妻,第一年,“结婚了”;第二年,“有孩儿了”;第三年,为带孩子,“他妈来了”;第四年,“下岗了”;第五年,“出事了”;第六年,“有点钱了”;第七年,“外面有人了”;第八年,“离婚了”;第九年,“破产了”;第十年,他们在曾住过的旧楼前“重逢了”。难怪冯小刚看过几集就撂下了话:“30岁左右的人都可以看看,甭管结没结婚。”

核心观点:婚姻像面镜子,每个人都能在里面照出自己。

经典台词:一等男人家外有家,二等男人家外有花,三等男人到处乱抓,四等男人老婆不在家。

结婚就像掉进坑里一样。

戏外说戏:虽然我的婚姻生活才四年,但是拍着拍着,有时觉得这是对自己的一个提醒,让你在心里面过一遍自己的婚姻生活。一个女人即使她把濒临破损的家庭救回来,尊严却救不回来。———徐帆

怕了,拍得我都不敢结婚了。———陈建斌

202_年:《中国式离婚》

中国人离婚的三种原因

《中国式离婚》诠释什么是“身心的背叛”

惊鸿一瞥:陈道明、蒋雯丽牵手走进被誉为“现代版《围城》”的《中国式离婚》,该剧揭示了在婚姻契约下夫妻之间的三种背叛:心的背叛、身的背叛和身心的背叛。通过一个普通家庭走向离婚的发展轨迹,该剧聚焦于婚姻生活中的不和谐、不宽容、不理性所带来的伤害与疼痛。

核心观点:女人对自我的忽视是造成婚变的根源。

经典台词: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一定有一个女人,监视着这个男人面前出现的女人。

所谓过敏,就是当你发七年之痒时,你老婆神经上出的一种疹子。

心的背叛的严重程度远在身体的背叛之上。一夜之欢算得了什么?谁能保证自己一辈子没有一时冲动偶尔走火的时候?心的背叛就不一样了。你心都不和她在一起了,身体还要和她在一起,不仅对你不公平,对对方也是一种欺骗,一种侮辱。

戏外说戏:在中国,很多已婚女性都有一种“夫荣妻贵”的心态,因此迷失了自己,这无形中给男人很大压力,由此埋下危机的隐患。这部戏演起来让我感觉歇斯底里。———蒋雯丽

保持自己的领地是保护爱情的一个好方法,当你全都交给对方的时候,你还剩下什么?当你再从对方手里往回要,就会出现问题。———陈道明

202_年:《临界婚姻》

无性婚姻的难言之隐

惊鸿一瞥:这是一个30岁女人的故事,由涓子主演。女人无法忍受一个性无能的男人躺在自己身边,也无法抵御一个疯狂追逐她并带给她心理与生理极大满足的另一个男人的热情,最终这枝头“红杏”慢慢伸出了墙头。该剧首次涉及“无性婚姻”这一社会问题。

核心观点:越贞洁,越疯狂

经典台词:是向生活妥协,还是听从自己的心?

坦白是为了你们之间能够有一个更幸福、更稳定的将来,如果你的坦白会给他带来心灵上的阴影和伤害,这样的坦白并不是好的。

戏外说戏:女人用红杏出墙报复男人根本不是办法。只要对对方还有感情,就应该坚守住家庭的堡垒。如果彻底没感情了,就选择分开。———涓子

202_年:《新结婚时代》

还原婚姻的社会本质

《新结婚时代》讲述“错位的婚姻”

惊鸿一瞥:继《中国式离婚》后,编剧王海鸰又本着“婚姻是个性化的”之观念,讲述了三个错位的婚姻。刘若英和郭晓冬扮演的夫妻是城乡结合的“穷富恋”,梅婷出演的那对是“姐弟恋”,还有一对则是教授跟家里小保姆的“忘年恋”。该剧还原了婚姻的本质,劝诫人们不要为了面子或为了别人而结婚,而当婚姻遇到来自社会和家庭的压力时,应该坚持自己的选择。

核心观点:婚姻是每个人自己的事情。

经典台词:夫妻过日子就是压跷跷板,你高我低,你低我高,不能总是一方高高在上,否则日子很难过得下去。

结婚你不是嫁给了某一个人,而是嫁给了这个人的全部社会关系。

你可以不爱江山爱美人,但是告诉你,没有一个美人是不爱江山的。

戏外说戏:虽然剧中是演了离异的人,但我不会因为这样而对婚姻感到绝望。结婚好玩极了,很有挑战性。我随时都在想结婚,但是一定要找个舒服的人,因为两个人要在一起生活那么长时间。———刘若英

202_年:《所谓婚姻》

揭开“第四类情感”的面纱

《所谓婚姻》激起情感**

惊鸿一瞥:《所谓婚姻》以女性的视角挖掘出了一种“第四种情感”———比爱情少了性,比友情多了情。剧中,这种“第四类情感”介入一对恩爱夫妻五年的婚姻生活。这对夫妻由佟大为和王艳饰演,最后佟大为在家庭与责任的约束下,理智地控制住了自己的情欲,化解了一场“假性婚外恋”的**。

核心观点:婚姻中彼此的空间预留,既是利人也是惠己。

经典台词:婚姻不管别人怎么评价,说到底就是一个现实的男人和一个现实的女人之间最现实的联手合作。当两个人携手踏上红地毯就等于拿到了一份契约,男女就是契约的甲乙双方。合作者必须具备尊重、理解、宽容他人的基本素质。

发酵好了,婚姻就是一坛美酒,时间越长越醇正。如果发酵不好,婚姻就像一坛发了酵的泡菜。

戏外说戏:这部戏几乎和我的个人生活坐标吻合。比如听胎音,我在生活中和戏里都有这个情节。我在生活中的角色和在戏里塑造的角色,对我来说是一个相互学习和补充的关系。———佟大为

202_年:《金婚》

解剖“后婚姻阶段”的亲情

惊鸿一瞥:《金婚》的故事从上个世纪50年代开始到现在,总共横跨了50年,主要讲述蒋雯丽饰演的年轻漂亮的小学教学老师文丽和张国立饰演的重型机械厂技术员佟志的婚姻历程,两个人的争吵始终贯穿其中。《金婚》在观众中引发的强烈反响也是破纪录的。

核心观点:夫妻是最亲密的敌人。

经典台词:虽然你什么都没干,但是你心里可什么都干了。

找女人,疯点浪点都没事。找老婆,那得找奴隶型的。

半世纪牵手,养儿育女柴米油盐,苦也恩爱乐也恩爱,磕磕绊绊终不悔。五十年同心,事业家庭酸甜苦辣,哭也甜蜜笑也甜蜜,风风雨雨永相随。

戏外说戏:女人都爱追求浪漫,而人生最大的浪漫其实就是一生只爱一个人。———蒋雯丽

现实生活中没有教科书,能否到达金婚,关键在于两个人自己。我相信我自己可以做到。———张国立

202_年:《我们俩的婚姻》

关注年轻人的婚姻磨合《我们俩的婚姻》不以爱情为基础

惊鸿一瞥:今年9月2日,由李亚鹏主演的现实题材的家庭伦理剧《我们俩的婚姻》开播,首播当日不论是电视论坛还是相关媒体反响都不错。剧中李亚鹏饰演的秦岩是一个非常大男子主义的人,做事很少为妻子考虑,遇到一点点小事情就火冒三丈。较之以前的婚姻大剧,《我们俩的婚姻》着力表现现代年轻人标榜的个性独立和自我中心主义对婚姻的戕害。

核心观点:婚姻的基础并非爱情。

经典台词:这年头,要找个人谈恋爱容易,但要找个你觉得合适,人家又觉得你合适,甚至能发展到谈婚论嫁的地步,那实在是太难了。

戏外说戏:我觉得当一个男人结婚后,婚姻的美满程度、和谐程度,集中体现了他的全部能力。爱情是两个人的事,婚姻是很多人的事,所以婚姻的基础不能建立在爱情上。———李亚鹏

我一直认为婚姻是一门比爱情更加复杂的学问,不能随心所欲,也不能闭关自守,而且要求你有“活到老学到老”的持之以恒。把一个没有血缘的人变成自己的亲人,把两个人的世界合并成一个,很难,也很神奇。———苗圃

第二篇:中国社会婚姻问题探讨

中国社会婚姻问题探讨

中国是一个拥有十几亿人口的大国,在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的转型时期,随着物质生活的不断提高,人们的精神文明状态、道德水准越来越跟不上社会的发展,中国城乡居民家庭普遍存在着婚姻危机问题。

今年,全国妇联开展了“全国婚姻家庭道德状况问卷调查”。据在调查的中国婚姻家庭人群中,婚姻美满、稳定的家庭己不超过三成,有70%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争吵、暴力、不婚、外遇、婚外恋、离婚、单亲家庭、孩子教育等问题,情感困惑日益严重,婚姻家庭结构受到严重挑战,随着工作与生活的压力日益增强,婚姻家庭问题越来越影响到社会稳定,严重影响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工作和学习。在人的一生中最重要的一件事实际是婚姻问题,处理不好,酿成人生惨剧的比比皆是。由于人生短暂,大多数人不可能在短时间内选择好配偶,一但结婚过不好也要凑和过一辈子的占大多数;另一部分人选择了离婚很痛苦。家庭婚姻问题千头万绪,而且往往是交织在一起的,夫妻之间的如何相处。在家庭背景、教育程度、个性特征、价值观念、生活习惯等方面都存在着诸多差异,要共同生活在一起,必然会有各种冲突和矛盾,相处中容易产生各种问题。这些问题在短时间内是发现不了的。夫妻关系也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随着时间与婚姻阶段而逐渐改变与适应的。婚姻关系的发展大体会经历结婚、生育、养育、丧偶等几个阶段,每个阶段都要面临不同的问题和困难,需要夫妻双方不断适应。如果不适应,也为时已晚。

另外,人生活在复杂的社会中,很容易发生婚外情问题,这将极大地伤害夫妻之间的感情,影响到所牵涉的每一个人,因而是比较严重的婚姻问题。在性关系问题上,特别是年轻人、文化程度较高者持更加开放的态度。对外开放以来,受西方文化的影响,一些西方婚恋包括性观念传入我国,并逐渐有一些市场。婚前性行为、婚外性行为、非婚同居、试婚等在一定程度上被接受。只用我国婚姻传统道德等观念已无法约束。

随着离婚率的升高,离婚问题也成为当今婚姻的热点问题,包括离婚前的犹豫、离婚后的不适等。与离婚相伴随,再婚及单亲家庭问题也日益突出,如再婚前的心理障碍、再婚后的重新适应、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处理、单亲家庭的子女养育等问题都很常见。尽管近年来,人们对离婚的态度已趋向宽容,但当人们面对离婚这一并不轻松的话题时,仍然表现出了较为矛盾的态度。由于“感情完全破裂”,使得当事人不能轻易离婚。主要是为了孩子和社会压力太大而不能离婚。

另外,家庭暴力行为、家庭成员虐待、夫妻之间经常发生动手打架的现象也非常严重,导致发生恶性案件的也不占少数。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团结。为了不让家庭解体,有多少人忍受痛苦,委曲求全,苦度人生,造就一出出人生的悲剧。

改革开放三十六年,经济变革发生了突飞猛进,难道婚姻问题就是一个禁区吗?不能进行一些改变吗?现行《婚姻法》根据202_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修正后,没有大的改革。当今中国之社会,用社会主义法律和道德来维护夫妻间的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已经很不现实。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重大变化,越来越经济,越来越现实。在生产劳动关系方面有《劳动法》,当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时,紧接着产生了《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对《劳动法》的完善和补充,婚姻问题也是如此,有必要将婚姻以合同的形式来约束,《婚姻合同法》将应运而生。不可否认的是,当前情感越来越让位于经济,经济是第一位的,经济是基础,没有经济基础,很难产生感情和爱情。

如果对婚姻问题以道德约束变为合同管理,把许多实际问题以合同形式加以固定,也许很多社会问题将会迎刃而解。夫妻可能会互相遵守合同,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夫妻关系再不和睦至少能维系到婚姻合同解除之日,不至于产生家庭暴力、恶性案件、婚外情等,许多事好合好散,中国人的生活质量可能有大幅提高,社会会进一步稳定。下面的一些不成熟观点,共同探讨。

变婚姻关系为婚姻合同关系,结婚需到民政部门签订婚姻合同,签订合同时间两人商定,最少1年,最长终身。不得违约,到期自动解除婚姻合同,无离婚之苦。

婚姻合同主要有以下内容:

1.继续履行现行我国婚姻家庭法的基本五项原则: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

2.继续履行现行我国婚姻家庭法六项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3.婚姻合同可签订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两种,固定期限最低一年,固定期限合同到期解除,民政部门备案,全国联网,无需办离婚手续。

4.法律严格保护合同规定,婚姻履行合同期间,有婚外情及任何越轨行为均属违约,负法律责任。未婚同居、搭伙应签订婚姻合同,否则不受法律保护,出现问题负法律责任。5.经济关系是合同签订的重点,合同中参照《婚姻法》第十七、十八、十九条规定,把财产(房产及不动产、资金、工资等)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下来,免得在解除合同时到法院去财产分割,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6.为保护妇女、儿童利益,签订低于十八年的合同,不准生育。若生育,必须签订十八年以上合同,只有儿童十八岁成人之后,方可解除合同。在低于签订十八年合同期间,一旦怀孕,生育,必须补签十八年以上合同,否则负法律责任。7.在儿童未满十八岁之前,双方解除婚姻合同的,违约方除负法律责任外,还要一次性给予另一方儿童到十八周岁的生活补偿费或将儿童缴社会抚养。

8.新的《婚姻合同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老人继续实行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老人如果愿意履行新的《婚姻合同法》,双方愿意可到民政部门重新签订婚姻合同。

9.在合同执行期间,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合同,可协议解除,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手续、备案。

10.在合同执行期间,夫妻一方解除婚姻合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协议经济补偿,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手续。

11.一方违约,另一方可申请解除婚姻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违约方除负法律责任外,还要给予经济赔偿;越轨违约的另一渋事人也要负破坏合同的法律责任和连带经济赔偿责任。

12.参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民政部门或法院应准予解除婚姻合同:(一)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告失踪,另一方提出解除的,应予以解除。

13.合同到期自动解除或续签,直至终身合同。办理任何手续都必须到民政部门备案,否则无效。

实行《婚姻合同法》,无论从社会还是个人,利大于弊,减少矛盾,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人民生活幸福。

第一、消除了离婚时复杂的财产分割问题

现《婚姻法》规定:离婚时要进行财产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实行《婚姻合同法》在签约时,财产均已明确,解除合同是不存在分割问题。第二、解决了复杂的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

现《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孩子的归属,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2-10周岁的孩子,可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考虑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10周岁以上的孩子,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子女问题,是现行离婚中最难痛苦抉择的事情,实行《婚姻合同法》,使结婚后不能轻易要小孩,要小孩必须抚养成人,否则要付出沉重的代价。

3.解决了因结婚而带来的经济问题。对老一辈来说,孩子结婚,等于扒层皮。买房买车,操办婚礼,没有百十万是办不了婚礼的。恐怖的是结婚不久,马上又要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小孩如何抚养,伤透了脑筋。实行《婚姻合同法》只需到民政部门签订合同,或进行一个简单公示。无须办结婚庆典,花费钱财。签订合同满15年、25年、50年、60年以后,有了经济基础,可办铜婚、银婚、金婚、钻石婚等纪念日庆典。

4.把纷乱复杂的社会婚姻乱象,以一纸合同约束起来。社会上除正常婚姻外,非法同居、包二奶、搭伙、嫖娼等各种乱象丛生,实际上年青一代人试婚和同居已习以为常,早已在实践着《婚姻合同法》中的各项内容,只是没有形成文字内容,何不让他(她)们签一纸文书即合同,得到法律的保护,让他(她)们在复杂的人生中寻找生活的终身伴侣托付终生。让人生多一份责任,少一些痛苦何乐而不为呢!

第三篇:现代婚姻问题,关于婚姻

我到底该不该离婚?

我今年33岁,我和他202_年结婚,至今五年整,结婚是完完全全的裸婚,戒指都没有买,只在他农村老家办了一场婚礼,我自认为身形象还可以,168的身高,给他父母在村里赚足了面子。结婚时,我大学毕业刚刚一年,很单纯、爱情至上 懵懵懂懂就嫁了。结婚时候我工资202_,他才1200,由于没有钱,一直没敢要小孩,直到结婚第三个年头才开始要小孩。从谈恋爱时候到结婚后,我们一直吵吵闹闹的,有了小孩之后我们的争吵更加激烈了,也才发现他是如此的愚孝。

我们矛盾的激化是由于他妈,结婚四五年,经过和他密集的接触,经过对他的了解,在我眼里,他老实勤快,但是不明世理,不成熟没有担当、儿童思维、不开窍、油盐不进、他老实愚孝、遇事逃避,不会调和、他更不敢得罪他妈、更加吝啬如他妈。他从小就没有受到正常的教育,不按正常理数来给人讲理。月子里被他妈妈窝囊哭两次、饿哭一次暂不说,说说有了孩子以后的这一年多时间里,我的婆婆来来回回,不厌折腾的走了近十次左右,每次都不超过一个月就要走,每次我们也都是三请四请、打上七八个甚至是20个电话她才“千呼万唤始过来”,她到北京后,我就像哄小孩一样,给她钱、给她买衣服、给她买上好吃的,就差没把她当菩萨供着了,即使这样,她仍然是一个十足的“事儿妈”。平常给她钱客气都不客气的笑纳,还老张嘴提很多要求。她把自己过来看孩子,看作是走亲戚串邻居,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无奈,我只有要我妈妈拖着病体来看孩子,我爸妈过来看孩子,就一门心思想着怎样看好孩子,一呆就是整个冬天。即使她来这里多么的不适应、即使我妈妈身体有病难受、即使我妈妈再怎么看不惯他的小男人作为,她都能够咬牙坚持待够2个月。他天天十点多回家,回家就拉脸子,我妈妈拖着病体给他看孩子,还要天天看他脸色。他妈妈那么多次了,没有一次待过整整两个月的。

其实关键还是他的愚孝,不会调和,有一次,周末我出去办事,家里很乱他妈妈从不收拾家,就坐在那里给邻居聊天,作为儿子的他,又看孩子又做饭又收拾家的,他都不觉察到他妈妈不对之处,都对他妈妈没有一点意见,有他这样的儿子,让我怎么处呢。他一个男人都当了五年丈夫和两岁孩子的爸爸了,还分不清应有的责任,结婚四五年了,已经成为了丈夫、成为了两岁孩子的父亲,现在若有人问他“谁是他最亲的人”,他仍然说是他妈。他现在可不给我论“我们”,他觉得我是我、他是他,他和他妈妈才论“我们”。现在我们老为了他妈妈吵架,他为了他妈打我四五次了,就在202_年大年除夕前三天,他就三天打我两次,我们这样吵,更加吓到孩子,说心里话,不想让孩子有这样的爸爸,受他的影响。

我和他的工资,在北京属于一般水平,我们在北京属三无一族,无房无车无存款,过着经常搬家租房的日子。而他为了圆他读研的愿望(当年因家穷而放弃读),他又考了在职研究生,两年4万元的学费,使我们在北京的日子更加艰难,他交不上学费,就给我闹,这一点和我的公公(他的爹)一个样子,出事情只会和女人闹,就会为难自己女人,他怀疑我私藏了多少多少钱,把他的工资卡从我手里要回去。和他的日子一点意思都没有了,现在在生活费上他和我斤斤计较,嫌我早点吃四五元的吃的太贵,给我分的清清楚楚,限制我的零花钱,每次给他要点零花钱,就要给他报日记账,反反复复冻结那个银行卡。有一段时间,我一直想上班补贴家用,由于婆婆的不配合--不想给我们看孩子,不想承担当奶奶的责任,我一直不能够上班,十几年的苦读就此白费。

反正我现在跟他过的没有一点意思。现在和他维持着这种没有感觉的婚姻,跟他继续现在的日子,一点也不幸福,很痛苦。我们现在和离婚差不多,他什么都帮不到我,他妈也不帮,不尽奶奶的义务,他半年前就在网上给别人暧昧,他本性已是如此,我不报任何希望,我也不指望他,我早就对他失望透顶,套用一种语体就是:世界上有他这样的人,真是奇了,家徒四壁、穷的叮当响吧,还自认为清高不羁。长的丑吧,还自认为很帅气,在那搔首弄姿.在网络玩暧昧。又没钱吧,还装书生。迂腐不化、油盐不进吧,还自认为自己全对。满脸麻子又黑又弱智,如果真的要找到你的一个优点的话,那就是佩服你的勇气,如果我这样,早自杀了,没想到你还能活这么久,实在佩服啊。

但是目前孩子还小,我身体一身病,我们孤儿寡母的,如果离婚又能够怎么办,我有时候又想:趁自己现在还算年轻,不如赌一把--离婚在找一个,我在等待,如果有对孩子好的,我毫不犹豫的甩了他。我在想是不是,人有时候,人总是安于熟悉的状态和环境,害怕进入陌生的状态和环境,有时候求变是迫不得已,但也许柳暗花明又一村。人在犹豫的时候会不安和烦躁,当你有了决定或者某些事情告一段落 反而平和了也就是有种“尘埃落定”的感觉。

现在是冷战期,冷战之后总有个结果,要么离婚,要么再凑合,反正我是失望了。还是那句话,我一直想离婚,只是一想到孩子就犹豫,现在和他凑合也是为了孩子,如果遇到到对孩子好的,我会毫不犹豫的离婚。

家有恶婆,茅坑石头,又臭又硬,伤我小家。仗儿愚孝,公婆嚣张。本我家庭,无权生事。一手遮天,此婆罕见。固执迂腐,油盐不进。侵我利益,伤我身体。气人太甚,逼我亮剑。赵大孝子,善而不刚,公婆欺我,且让且商。只提建议,不动真气,天长日久,纵狗成狼。多少男儿,志在沙场

我欲宣战,他可敢当? 听母谗言,信以为真,关怀体贴,只对其母。母凭儿孝,甚是猖狂,尔等如此,为虎作伥。百年大恨,忆犹心伤,上帝嘱咐,何弃耳旁? 如此老公,彻底失望。为宝宝重,一忍再忍。时至今日,日落夕阳。无耻男人,妄称男儿。掩耳盗铃, 一让再让。除了抗议,就剩嘴仗。前有火坑,后有豺狼。再不清醒,人已危亡。想我窈窕,委曲求全,痛我幼稚,悔我后知。当初远嫁,哪知今难。如今情景,唯有断交。

第四篇:事实婚姻问题

事实婚姻问题

202_年4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婚姻法》作出的修改,并不是颁布新的《婚姻法》,而是对1980年《婚姻法》进行补充和完善,而且这次修改并未涉及到主要问题。所以现行的《婚姻法》仍然是1980年《婚姻法》。

其次,最高人民法院202_年颁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五条明确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以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根据以上规定不难看出,婚姻法修改后,男女双方于1994年2月1日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并且有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按事实婚姻处理;男女双方于1994年2月1日以后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并且有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受理案件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关于财产问题,如果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将该同居关系认定为事实婚姻,则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合法夫妻关系,故财产问题应当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具体意见》。如果人民法院将该同居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

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同居生活期间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民法通则中的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婚姻法修改前,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我国采取有条件承认双方具有夫妻关系:

1.双方或者一方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2.1986年3月15日以前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群众也认为双方具有夫妻关系,双方或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如果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果起诉时双方或者一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当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3.1986年3月15日以后至1994年2月1日以前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同居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要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如果同居时一方或者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要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第五篇:关于婚姻问题的幽默

关于婚姻问题的幽默

202_年11月13日09:45

【字号】【】【】【】【】

点菜

结婚就像是到饭店吃饭,当点上自己的菜后却发现邻桌的菜挺诱人,于是你抱怨道:“我要是点上他那个菜就好了。”

埋单

儿子:“爸爸,结婚要花多少钱啊?”爸爸听了回答说:“我还没算出来,因为爸爸到现在还在为它埋单呢。”

看清

儿子问爸爸:“听说古代的新郎一直到结婚时才能看清新娘是什么样的,是真的吗?”爸爸答道:“是的,不过现在还要晚,要等结婚后。”

说与听

结婚的三部曲:第一年,男的在说,女的在听;第二年:女的在说,男的在听;第三年:男女一起说,邻居在听。

帮助

一位女士对她的女友说:“是我使我的丈夫变成了百万富翁的。”女友十分惊叹:“那你对丈夫的帮助实在太大了„„你丈夫以前是做什么的?”女士:“一个千万富翁。”

新的一个男人给他的妻子开车门,那只能证明两种可能:要么车是新的,要么妻子是新的。

来源:【武汉晨报】

婚姻这个问题(共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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